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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对优化矿山企业结构、促进矿产资源整合作出了宏观上的、方向性的要求,但没有具体操作路径,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明确规划实施路径,推进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并把整合工作常态化管理目标分解,统一纳入到年度计划来管理。统一认识、规范矿产资源管理需要推进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目前,国土资源部经过矿政管理方面的多年探索,已经形成了四级三类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同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领域还有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驾护航。但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利用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相关的管理依据也不少,例如: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在管理实践中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各自的定位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据各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应,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在实际管理中常出现重叠、交叉、冲突等问题,不利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资源调控作用的发挥。如何协调两者关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上升为理论,这就要求把年度计划作为一个缓冲或者过度,在年度计划管理中逐步统一认识,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
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严格落实总体规划中关于矿产勘查、总量调控、布局结构调整、矿业权设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目标任务,按年度分地区进行分解落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勘查开采方向,优化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加强部门配合,严格监督检查矿山企业执行开采总量控制情况,促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的确定要依据总体规划,同时要做好地方宏观经济发展的分析预测,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使年度计划有效地起到调控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制定年度计划,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要考虑环境的承载力,严格落实总体规划中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重大工程,促进矿业活动与环境协调发展。贴近矿政管理实际将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和重要环节分解在年度计划中,使矿政管理有规可依,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提供有力抓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合理分解落实重要矿产开采总量指标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提出本地区重要矿产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根据矿山企业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因素分解落实。重要矿产包括: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和紧缺矿种等。在此基础上也可以结合各省实际再选择3~5种重要矿产。涉及共伴生矿种的,不得因开采主采矿种而导致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超开采总量指标。对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年度安排主要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开采规模结构等规划目标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并进行合理分解落实。通过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提高矿业集中度,促进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地质找矿新发现、新突破经严格论证后及时纳入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来,实现规划的动态调整。主要指标包括:矿山数量调控,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新发现矿产地,矿业权灭失数量等。对矿业权设置总量提出年度调控指标在明确开采总量基础上,综合考虑资源分布特点、最低开采规模、预期开采能力等因素,以及整顿和规范资源开发秩序、整合资源,提出矿业权设置的年度控制计划。主要指标包括:重要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总量控制指标;其他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探矿权、采矿权投放的矿种、数量、规模、地区等。对重大工程推出年度支持重点统筹考虑总体规划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总体规划中本级财政出资安排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年度分解落实,要明确年度内的实施主体、资金配套和预期成果效益。主要指标包括:投资规模、工程数量和矿区土地复垦面积等。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作出年度安排在加快推进已确定整合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矿区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业权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整合范围,编制整合方案,提出年度整合目标和指标,并做好与矿产开采总量指标的对接整合后及时调整矿山企业的矿产开采总量指标。
1974年,湖南省地质局向湖南地质研究所下达了湖南省1∶50万地质图编制任务,包括:1∶50万湖南省地形底图、1∶50万湖南省地质图、1∶50万湖南省主要矿产分布图、1∶50万湖南省主要构造体系图、1∶50万湖南省岩溶分布图、1∶50万湖南省主要沉积矿床成矿时期岩相古地理图和1∶50万湖南省主要矿产成矿规律及预测图。1976年,湖南省地质研究所完成图件编制和出版。
作为湖南省第一次编制的系列综合性基础地质图件,1∶50万地质图阐明了全省境内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的基本特征和分布规律,并探寻某些主要矿产成矿规律,进行成矿预测,较客观地反映了湖南当时基础地质和主要矿产的研究程度,为进一步开展普查找矿、科学研究和其他经济建设部门规划部署提供了依据。直至今天,湖南省1:50万地质图仍对认识和研究湖南省基础地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钦杭成矿带
西段资源潜力地球化学评价
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成矿带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计划项目、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承担的《区域化探方法技术研究与成果集成》工作项目的内容,起止时间为2010年-2012年。
项目分别针对中南地区和成矿带西段,编制了39元素的地球化学图,并统计了全区的及不同地层、岩石、构造层、矿化等区的地球化学背景值,为区域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多学科研究提供了地球化学基础资料;按照地质背景衬度法编制了39个元素的单元素地球化学异常图;以全部中南区误差调平数据采用累频法圈定单元素异常,再按元素地球化学性质组合,编制了4张多元素地球化学组合异常图;以可较好剔除表生因素影响的矿化(富集)系数,按因子分析的元素组合累加编制了10张地球化学综合异常图。提出了基于MAPGIS的异常梯度、平均衬度和矿化系数等地球化学找矿参数的构建方法,并以此及常规的异常特征参数对Au等8个主要成矿元素的18000多个异常进行了登记建库。
在成矿系列理论指导下,成果报告针对成矿带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矿产,系统研究了主要成矿元素区域分布特征与分带规律;结合不同层次不同比例尺,即1∶20万中小比例尺和1∶5万~1∶1万大比例尺的相关资料,研究建立了钦杭成矿带西段主要成矿类型即金、铅锌、钨锡矿典型矿化类型区的地球化学找矿评价模型。按照地球化学因素转化非线性思想和相应的矿化参数预测法,以BP神经网络方法为主要技术手段,研究圈定了各类成矿远景区41处,找矿靶区40处。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资源量数据与“矿化系数”值异常规模 (即综合异常规模)进行曲线拟合,构建铜铅锌、钨锡、金银三类资源潜力地球化学评价模型,估算认为钦杭成矿带西段大约具有铜铅锌矿6千多万吨、钨锡矿9百多万吨、金银矿4万多吨的找矿潜力。
项目成果在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组织的成果验收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的项目评审中均获得优秀,认为研究方法正确,资料翔实,内容丰富,对于钦杭成矿带找矿突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
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建立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方式根本转变,国务院部署开展了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湖南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有关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公示如下,广泛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行政执法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
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
1、负责国土资源规则、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土地、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矿产利用年度计划和测绘计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的社会化服务。4、监督检查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建设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其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的审查、报批;检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和全市基准土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等工作。
7、加强土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蓄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管理。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都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年检;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土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协调并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2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发证、年检和申报乙、丙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基础和专业测绘;负责需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审查发用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测绘市场,保护测量标志;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直接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1、态度热情。对来本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不怕难,不嫌烦,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2、工作认真。单位和个人报批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等申请登记发证行为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一次讲清需补办的手续,待材料补齐后即行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解释,说明原因,让申办者理解和满意。
3、方便群众。廉洁、高效地办理各种申办事项。明示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岗位职责须上墙公布,办公台上置放《服务卡》,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并贴上照片和岗位职责。
4、执法规范。坚持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四、行政执法内容期限
1、凡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规定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凡需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在受理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受理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材料、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的一般在受理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审核、批复。
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案件。本局直接办理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期办结的,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办理进度;对转办的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
4、依法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在30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在执行处罚或处理决定后15日内结案。
五、行政执法监督内容
1、单位或个人至本局办理报批手续、其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办理条件而不予受理、办理的;
2、未按本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错办审批事项和错发证件的;
4、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查处而未查处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内需各项政策,强化服务协调职能,积极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保障企业用地需求,促进全市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凡新建、扩建重点工业企业,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工业企业用地,及时办理规划审查意见书,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按规定可以上报申请修改规划的,要及时提出规划修改意见,上报有权批准机关进行规划调整。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又不能进行规划调整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另行选址意见和建议。二是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对新增重点工业企业用地,要预留必需的建设用地指标。当年指标不足时,及时申请上级追加,保证重点工业企业的用地需求。三是做好建设用地预审。按照哪一级立项哪一级进行用地预审的规定,凡是市级立项或备案的建设项目,指导用地单位及时提交用地预审资料,尽快完成用地预审,出具预审报告。需上报省级以上预审的,协助用地单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出具初预审意见的,及时提出初预审意见,按规定要求上报预审。四是做好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对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已完成立项、选址和勘测定界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及时组织征地报件,尽快上报审批。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后,及时开展土地征收和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五是依法做好土地供给。对符合划拨供地政策的工业企业用地,及时办理供地手续,下发划拨用地决定书。对按规定需实行有偿使用的,及时组织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涉及项目选址、规划许可等事项,由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办理,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办理手续和报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责任分解
重点工业企业建设中,凡涉及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土地预审、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事项,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和办理。其中土地利用规划审查由规划测绘科办理,其余由土地利用科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凡涉及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以及招投标等事项,由建设局负责。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施工图审查以及招投标由建设局工程和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由市规划局办理。
(四)工作措施
为了切实支持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在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中,要采取以下措施,为企业用地提供服务。
1.简化工作程序。对重点工业企业用地,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最大幅度地简化审查申报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对于需上报省以上预审和审批的重点企业用地,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上报审批。申报材料以省级规定必须上报的材料为准,市、县不再增加。已完成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批准(核准)与初步设计的,逐级申请先期开工,后完善法定程序,以保证项目建设的工期。
2.缩短工作时间。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一律缩短用地审查报批时间。需市级审查的,坚持随到随办。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办理土地登记的,自受理之日起,登记办证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3.改变工作方式。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及建设规划部门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用地,要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的方法开展工作。从项目论证立项、选址开始,全程参与,跟踪服务,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指导。能够以现场办公方式决定的事项,不再召开专门会议。项目用地经批准后,及时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对使用企业存量土地的项目,在不违背土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界定权属,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凡是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地,均要明确负责领导、经办科室,指定具体经办人员,限时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推托或延长办理时间。
二、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方案
为了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做大做强矿产资源优势产业,推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延伸矿产资源产业链,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特制定市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开发转化为主线,综合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科学开发利用,推进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按照省、市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政策,根据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业发展布局。
――科学配置矿权,实行集中开发。坚持一个矿区、一个主要开发主体、形成一条产业链的原则,推动优势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市场运作,政府调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鼓励支持优势资源加工企业参与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科学开发,综合利用。加强“三率“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降低贫化率,促进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至“”末,全市煤炭产能达到5000万吨,石油产能达到550万吨,水泥产量达到500万吨,铅锌、铜、铁等精矿粉就地加工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快煤炭资源勘探步伐。根据全市煤炭资源的赋存特征、空间分布,按照勘查先行、资源导向、产业促进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在多方筹措政府勘查资金开展矿产勘查的同时,积极鼓励大型煤电、煤化工企业参与煤炭资源勘查,紧紧围绕陇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需要,全面开展灵台南200平方公里煤田、赤城煤田南部104平方公里潜在勘探区、泾川县煤炭资源预测区的勘探工作,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以实现产业化开发、规模化经营、集团化发展、资源就地转化为方向,统筹资源开发管理,坚持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实现煤炭资源供求平衡。
2.加快油气资源开发。积极支持配合中国石油公司在我市的石油勘探工作,维护合法的探矿权益,为我市石油开采和石油化工业的发展奠定资源基础。
3.发展建材工业,加快石灰石、陶土、粘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开发和利用我市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大力发展水泥工业。积极协调办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日产2×4500吨新型干法熟料水泥、崆峒区新型节能石灰生产线等重点项目石灰石资源采矿权。充分发挥陶土、耐火粘土、普通粘土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普通粘土空心砖,停止普通粘土实心砖新项目的审批,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陶土资源优势和地板砖行业由南向北迁移的契机,积极支持地板砖行业和陶瓷业的发展。
4.加强铁、铜、锌铅、硫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深加工。充分开发和利用庄浪、静宁的锌铅矿资源、褐铁矿、铜矿资源,以锌粉、铅粉、硫酸、海绵铜、铁粉做为终端产品,利用庄浪铁矿资源建成两个年处理10万吨能力的球团厂,利用硫铁矿资源建设一个年产10万吨硫酸的制酸厂。
(四)工作措施
1.科学制订规划,加强资源整合。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双向划转、委托加工、赎买退出、资产划转、作价入股、收购等方式,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矿产资源向市内优势企业集中。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且能与大矿整合的小矿,通过整体收购、联合经营等方式,由大矿进行重组;对零星分散、目前不具备选矿和精、深加工条件的矿山,采取“分散采选,集中冶炼”的方式,与深加工企业开展供需合作。
2.严格市场准入,实现资源开发加工一体化。探矿权、采矿权的配置以市场化运用为主,严格矿产资源加工项目的审批核准,提高资金、技术、安全和管理准入门槛。新建煤炭企业建设煤炭深加工项目,金属矿山必须实行采选一体,矿山回采率、贫化率、回收率指标、建设规模必须符合矿山实际,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规模必须与资源储量和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并实行最低开采规模制度。
3.实施总量调控,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开采总量调控制度。加强矿产资源特别是开采过程的监管,引导和规范矿产品经营活动,坚决查处和打击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对造成资源严重破坏和浪费的要吊销采矿许可证,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秩序。
4.坚持企业和科研相结合,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矿产资源产业技术集成研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开发适合我市矿产资源特点的采、选、冶工艺技术,优化资源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工艺,切实搞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或伴生矿产,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采利用。
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赛罕区耕地保护总面积67.045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086155万亩,年初区政府和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各乡镇又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各行政村,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保护网络。同时,加强了对各村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和处分管理办法,并将耕地保护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了全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继续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立责任体系,分解下达保护目标,确保保有量。严格执行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预审的准确性、有效性,规划修编工作确保满足今后两年的用地指标。在加强耕地保护的同时,认真组织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严把政策关口和报批程序,合理组织批次,强化拟征土地现状调查和听证工作,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公益、民生项目用地;监督补偿费兑现情况,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严格执行《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杜绝了低价征地;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预审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组件报批。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登记发证工作是2012年地籍科工作重点。赛罕区按时制订了工作方案并及时发放给各相关单位,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最新成果,对被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性质,认真予以确认,并做到及时、准确,从而加快了报件工作的速度。
今年以来,赛罕分局继续加大粘土、砂石等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年初,矿管股在原有矿山企业档案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充实完善了档案资料。对辖区内违法采挖砂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通过动态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下达《停工通知书》45份。自5月中旬卫片任务下达后,共有21宗矿产资源涉及违法,截至目前案件已全部查处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