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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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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

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范文第1篇

多部门出组合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行为之猖獗引发公众关注。针对这一形势,从去年开始,政府相关部门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高密度出台严打举措,措施严厉、标本兼治。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同年7月,工信部印发《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工作方案》,部署通信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随后的10月,国务院专门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做好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

2016年9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虽然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针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乱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郭声琨强调,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凡是因防范、整治、打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自公安部方面的消息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同比上升2.4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万名,同比上升2.5倍;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5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

六部门下最后“通牒”

9月23日,六部门联合《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相当于给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下了最后“通牒”。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不自首将从严惩处。《通告》强调,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明确自《通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和危害大,因此从维护治安与公民财产权益看,应是严惩的一类诈骗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阮齐林分析称,电信网络诈骗从法律上讲属于诈骗罪,应按照《刑法》有关法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司法层面也做了相应调整。如,201 1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关于惩治诈骗未遂犯等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去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也明确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

在阮齐林看来,由于犯罪分子通常有组织地进行异地甚至跨国诈骗,且普遍有整套犯罪手段,导致打击难度加大,尤其是侦察、取证环节存在难度,因此未来应该在这一领域投入更多精力,提高破案率。

落实手机实名制

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100%。《通告》要求,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工信部此前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而此次的《通告》则是把实名制的最后期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

在“手机实名登记制度”没有出来之前,互联网上的许多纠纷和非法行为很难取证。而“手机实名登记制度”出台之后,为立法奠定了基础,法律将可以得到执行。而随着实名制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使用互联网的每一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监督,对互联网环境的净化有积极的作用。

其实,不少地区已开始执行不实名就停机政策。如在北京地区,10月15日起将执行非实名就停机政策,分批执行,最晚至10月底,非实名手机用户全部停机。对未实名的手机用户,云南移动将从10月25日起陆续限制其通信业务,11月8日开始做半停机、停机处理,12月30日将对非实名用户做销号处理。

清理400等电话业务

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取缔。《通告》明确,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早在今年4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紧急约谈了三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移动通信转信企业(虚拟运营商),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对本公司实名制开展情况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工信部《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转售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1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此次的《通告》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的打击力度。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除此之外,银行也有一些自己的规定来确保用户信息不被非法分子盗用。比如,对于新开卡客户,如果预留的是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银行就会对其银行卡止付,防止被盗用。在开卡时,会限制个人代开卡数量为1张,且一个人一次只能开立一张银行卡。

云南省银行业多措并举防范电信诈骗

受访的云南省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有效保护客户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纷纷采取多项措施全面防范电信诈骗,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富滇银行加大防诈骗宣传力度

近期,富滇银行全面开展了“2016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和“现场”的方式展开宣传。各网点用LED屏幕、液晶电视和摆放统一印制的宣传折页向客户进行“线下”的宣传;银行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银行通过“线上”向广大群众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在线支付风险的知识和技能;各网点结合自身实际,在街道、社区、学校、商圈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

另外,富滇银行还携手昆明市公安局在西山区金马碧鸡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100余人次咨询,发放1000多份宣传册。与此同时,富滇银行昆明晋宁支行也与晋宁县公安局联手,在人流量相对较大的晋宁县中和路嘉誉广场到郑和文化广场一带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70余人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通过“警银联动”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方式,不仅使宣传力度得到了加大,也使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能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本质和严重危害,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用卡意识。

云南省中行内外结合防堵欺诈案件

今年以来,面对外部网络钓鱼、电信诈骗、木马攻击等网络欺诈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和金融机构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层出不穷的严峻形势,中行云南省分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客户安全教育,全力防堵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

一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B2C支付业务交易查询与案件处置操作规范》等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定发送风险提示,及时对当前电子银行外部欺诈的最新发展趋势及特征对辖内机构进行提示,对风险防控要求进行强调与明确,为各级机构在业务发展中搭建起了“有章可循”的平台。

二是组织内部学习与培训,强化网点员工风险防控能力。各网点认真组织学习《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操作规程》等有关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与欺诈案件处置的规章制度,充分了解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工作处理流程及规定,掌握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确认及涉案账户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堵截、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彻底核查、清理涉案嫌疑账户,进一步提高我行电子银行案件防范、协查及快速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外部宣传,提高客户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运用网点显示屏、报媒、网站、宣传折页等多种宣传媒介,特别是积极应用微信这一新媒体宣传手段,丰富电子银行安全宣传信息与互动渠道,开展“防范电子银行外部欺诈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电子银行客户普及外部欺诈事件特点、防范技巧,提升客户风险防范意识和欺诈防范水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防范诈骗“最后一道防线”。例如:通过本行官方微信了以“关于防范中银E令升级、交易测试等欺诈的风险提示”“记住六个‘不’,骗子再狡猾也骗不了你”为主题的电子银行欺诈风险防范安全提示,同时制作了“电子渠道反欺诈武功秘籍”H5广告在官方微信进行推送;通过各大媒体宣传本行手机银行“九大安全防护线”及安全使用常识。

四是开展专项防堵工作,提高防范外部欺诈的有效性。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发送非法短信附言进行的电子银行电信诈骗,在8月下旬开始开展了专项防堵活动。安排专人对相关可疑信息进行核实排查。对经网点核实确认确属典型的非法短信发送人的信息报送总行进行限制网银登录处理。

五是积极受理客户投诉并快速反馈。一旦出现电子银行外部欺诈事件,要求各机构按我行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相关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案件的报送和处置,并妥善做好客户安抚,积极配合客户报案妥善处理客户诉求。

云南省农信社多方位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云南省农信社针对电信网络犯罪份子利用多数人贪图利益的心理特点,以非法手段获取客户手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的特点,按照云南银监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多方面有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首先,安排涉及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相关的银行卡中心、会计部、科技结算中心、保卫部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下发《省联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信社重点针对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银行卡开卡情况;银行卡安全管理情况;全面落实打击治理情况等四个方面扎实开展自查。

其次,针对农信社点多面广,面对客户群体多样的特点,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一是确保配合有权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做好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加快建设云南农信协助司法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司法机关和银监会系统后台对接,由系统根据司法机关或银监会指令自动完成涉案账户查询、控制、布控、反馈,实现无人工干预的快速查询、快速冻结;二是健全查询机制。专门成立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银行卡开卡程序合规办理业务,实现开卡数量限制,若超过4张再次新开借记卡的,系统将不予受理,对开立多账户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引导客户进行账户归并,在银行卡、电子银行领用协议中明确约定持卡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和安全认证工具;四是加强柜面培训,把好源头关。逐步提高柜面人员发现和堵截电信诈骗犯罪的意识、能力、责任心,强化柜面安全提示,通过转账、汇款业务严格执行“三问二看一核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LED滚动条、网银、微信银行、横幅、宣传折页等形式为持卡人提供了丰富的宣传活动;六是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所有营业网点布放海报机均有防电信诈骗提示语,五华、西山、盘龙等联社还摆放有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提供的银行安全防范视频机,滚动播放公安部门安全提示信息;七是强化内部管理。采取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层层落实的方式,要求干部、员工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做好防范工作,加大奖惩力度。

建行云南省分行全力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银行,建设银行始终紧跟央行政策的脚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保护客户资金安全。记者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获悉,近期,建行盈江支行发现了一起群众集体开卡事件。当地一家称“世界云联银行”的机构向群众宣传到建行开卡并支付128元“网络维修费”,并发展4名“合伙人”也开卡缴纳128元费用,即可获得该公司10期股权、世袭100年福利等高额回报,导致10月5日起大量客户来该行开户、开卡。事件发生后,建行盈江支行高度重视,在积极向客户进行正面宣传和劝阻的同时,及时向上级行,当地公安、人行和银监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后经建行盈江支行及时处置,在当地政府、人行和银监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化解了这一风险事件,目前相关后续工作仍在跟进。

经查,“世界云联银行”在该县有实际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该机构并未取得金融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无证无照非法开展的金融活动;其工作人员和相关“宣传资料”不仅夸大平台实力和回报,且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股权收益+O2O+旅游+连锁+实体+独创全球征信体系”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方式取得利益,通过散发传单、微信传播、开工作室等方式大肆宣传,部分群众在高额回报的引诱下已深信不疑,而且还在亲朋好友间发展“下线”,涉嫌传销活动。

此类案件严重扰乱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该类不法组织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动员了大批的参与者,相对在州市、县市级区域发生较多,涉及地域和人员范围有一定的广泛性。通过自称“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常在用互联网、高科技外衣包装下,用虚假、夸大的宣传资料和要求在商业银行开户的形式为其非法行为提高可信度,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此类案件具备一定的非法传销特点。

此外,7月,建行曲靖沾益支行还成功堵截了一起电信诈骗,为客户挽回资金10万余元。6月27日下午,当班大堂经理在进行自助设备巡视时,发现客户屠女士和其哥哥在ATM前一边打电话一边操作,神情异常,立即上前询问客户是否需要帮助。屠女士不耐烦地说她在网上购物需退款,对方需要验证码和绑定银行卡,这时屠女士电话那头传出一声“你根据我的提示弄就可以了,不要问银行工作人员!”警觉的大堂经理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电信诈骗,劝说屠女士赶快挂断电话,立即通知会计主管,马上安排柜台帮其查明账户信息,发现客户活期账户已被转走10万余元。屠女士顿时慌了神,询问电话那头资金的去向,电话那头却催促屠女士“赶紧把验证码告知,否则资金就无法退回”。经验丰富的主管马上安排当班柜员协助客户办理查询、挂失业务,并将情况上报上级行请求协助查询,告知客户立即报案。此时,另一名当班柜员突然想起之前有朋友遭遇过类似的诈骗,立即联系朋友寻求解决之道,最终通过大家的积极配合,第一时间查明了资金流向,及时拨打第三方平台的服务电话冻结了该笔资金,客户资金暂时安全。之后,支行一方面继续与屠女士保持联系关注事情进展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保持与上级行联系,同时还与第三方支付平系解决资金退回问题。经过不懈的努力,客户资金终于全部退回。网点主管耐心向客户解释了这起诈骗案件的主要手法,屠女士这才意识到骗局的可怕,并对支行工作人员积极为客户资金安全着想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

招行再次支招防盗刷

虽说攒钱速度远赶不上北上深房价的飞涨,但假如我们辛辛苦苦存的钱,还因为诈骗、盗刷瞬间归零,那将会是什么感觉?不用说肯定是崩溃的,但崩溃也没用啊,只能当理想、青春、财富都被猪给拱了……

近期,诈骗盗刷分子又开始为新一年的KPI(绩效考核)发力了,案件有密集暴发之势,且诈骗手段一直在推陈出新。犯罪分子都这么努力,我们不拼一拼防着点怎么行?只需3分钟,招行给您还原拆解诈骗手法,支招防骗技巧。

现象一:手机突然无法接听或拨出电话。查账发现资金丢失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您的银行卡信息,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密码和手机号等。

第二步:伪造一张您的身份证件后,会试图在移动运营商营业厅挂失补办了您的手机SIM卡。目的是为了截获银行向您手机发送的信息,包括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等。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账户上的资金转出。

现象二:客户点击“银行”发送的短信链接,随后资金被盗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技术,模仿银行客服电话号码向您发来短信,“提示”您积分兑换现金、手机银行升级或过期等,然后附上“积分兑换”、“升级”的链接。

第二步:您信以为真,点击链接,结果进入了不法分子伪装的钓鱼网站,该网站页面可能会与银行官网极为相似,页面也会引导您一步步输入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卡号、密码、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或者在短信链接嵌入木马病毒,您一点击手机就中了病毒,该病毒可拦截银行向您发送的各种短信(包括转账时的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出。

以上手法可能会让您出了身冷汗,在这个互联网极其便捷的时代,网络欺诈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一不小心您的信息就有可能被窃取,一不小心您的手机就会中木马,那如何才能躲避这些骗子,安心舒畅使用互联网呢,下面为您支支招:

1、收到95555相关短信存在疑问,无法辨别真假,不要做任何操作,请及时拨打95555客服电话进行确认(请注意:显示为95555发出的短信也有可能是伪基站所发)。

2、任何以“积分兑换、手机银行过期升级等”理由要求您录入“银行卡信息”的短信都是诈骗行为,千万不要随意点击短信链接录入银行卡信息,请妥善保管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银行卡信息。

3、给您的手机和电脑安装正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勿轻信并点开手机收到的链接或图片。

4、通过正规渠道下载招商银行手机客户端,不要通过二维码、其它链接等方式下载。

5、资金转出时,银行都会校验银行卡的取款密码,因此特别提醒您,取款密码不能和登录密码一样,也不能和其它银行卡、互联网用户、网上商城的密码一样。

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范文第2篇

伍佳佳,2012年2月考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荆楚网,分配到总编室工作,2015 年调入新成立的频道编辑部,任部门副主任至今,兼任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第三支部组织委员。截至目前,“拆二代办养老院”等新闻作品在全国获得较大影响。先后获得湖北新闻奖一等奖(集体),湖北网络宣传好作品奖,湖北日报传媒年度好新闻二等奖、月度好新闻奖,荆楚网好稿奖二等奖等多项;2014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最佳新锐奖、2015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明星人物奖、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先进个人”称号。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在多平台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累积过程。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关联危机发生,而电信诈骗就是最为严重的一类。打击电信诈骗,一直被认为是公安机关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况下,有必要跳出传统的逻辑分析框架,重新厘清电信诈骗与信息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转变单一主体破解难题的狭隘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从而形成“安全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会生态。

[关键词]电信诈骗 社会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参与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电信网诈骗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如何根除电信诈骗这一社会“顽疾”,成为当前一道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进、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予以疏导、缝合。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治理政府主导是主流。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单靠线性管理模式很难快速给出有效应对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电信诈骗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其借助的是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在实名制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其手段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它有别于普通的诈骗,普通诈骗的受害方与施害方是可视或者可识别的。电信诈骗既关涉电信企业,又与银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报案,又牵涉到公安机关。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学生,又牵涉了教育部门。因此,电信诈骗是一种关乎全民的社会化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2.多主体合作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最佳选择。

多主体合作共治是当代公共治理理论中较为核心的机制建构与制度设计。具体就电信诈骗而言,其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行动或者决策失效。电信诈骗与当前互联网技术紧密相连,需要专门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侦查办法、防骗宣传、舆论监督等共同作用。而关联主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快速补位,使得失序的社会关系逐渐回归本位。

多主体合作需要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需要构建利益趋同的参与机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电信诈骗作为全社会识别度较高的问题,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多主体互动,以实现社会秩序良好。

二、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体系构建

合作协商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转化。电信诈骗作为社会治理中的特定问题,除国家和政府外,还应吸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群体等力量共同参与。这种新型的社会联动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其统一。构建这样的内容体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参与: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根据这份民意调查,不难看出,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关注度空前,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而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除了民众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多部门参与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惊人威慑力。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电信诈骗作为一项长期的报道工程来建设。遇到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要做好议程设置,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再者,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企业,因业务原因,天然掌握用户信息,更应积极参与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行列中来。

2.成果共享:治理电信诈骗的终极目标。

任何治理体系的构建,落脚点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为制造壁垒。否则,会损害到因共同的目标形成的利益联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层级是服务增效。具体就治理电信诈骗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电信企业,银行等,在协助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技术安全级别。以民生为向度的服务供给,是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径。

譬如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实践推进

电信诈骗是社会“顽疾”,治理起来必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社会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还是要通过实践去推进。除了理论上行之有效的体系构建之外,还需要从技术、管理、立法和舆论监督等多个具体层面着手。

1.技术引领:大数据、实名认证等实时反馈。

电信诈骗寄生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那么,回归到技术本身,能否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阻断已经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监管难题都是依托技术进步才找到了解决之道。治理电信诈骗,离不开以信息化治理为基础的技术支撑。

譬如,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研发了“诈骗电话预警系统”,当用户接听或拨打疑似涉骗号码时,用户的手机屏幕就会同步显示该号码已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提醒用户谨慎接听。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从侧面打击电信诈骗,见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电信、银行等,要加快推进实名认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深化实名认证,让多重验证聚力,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实名制只是准入,之后还需要企业引入并匿名技术、数据泄露保护模型技术,此外,还需要不断升级业务系统,防止黑客攻击。

2.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无缝衔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体系。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尽早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类别,保护措施等。设置专门行政机关来保护个人信息,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时,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纳入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赔偿制度等。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才能确保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舆论监督:媒体作为与公众参与合力推动。

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还需要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之一,理应时刻以民生为本。电信诈骗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媒体作为社会的“眼睛”,要敢于对于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电信企业、银行等不作为,予以曝光,督促其积极作为,共同给力,解决民生顽疾。

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就电信诈骗中的热点,做好议程设置。此外,可以设计专门的防骗APP,开辟专门的通道,收集线索。还可以开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鼓励公众参与。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类传播,定向传播,譬如,可以与高校合作,社区合作,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防骗报道、防骗常识等。还可以及时引导舆论,避免因个别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电信诈骗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社会问题通过社会化治理模式,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在这个寻求解决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达成共识。

注释:

[1]谢宗晓、林润辉、王兴起:《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学》2013年3期

[2]林元庆:《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识和网络舆论监督――兼论网络舆论监督影响力》,《新闻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宁:《关于网络通讯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年13期

[5]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12年2期

[6]谢连觯骸兜缧耪┢的防控体系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网友热议】

高霞:徐玉玉事件侧面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漏洞。该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在于其准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贫困家庭,其生命的陨落,引起广泛的同情。希望悲剧不再重演,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能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切实的社会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给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李欢:电信诈骗、骚扰、推销是信息时代的切肤之痛,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强,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为疏忽,上当受骗。徐玉玉事件,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信息安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社交平台痛陈遭遇,要求彻查电信诈骗,肃清通讯环境,这对于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杨虹磊:电话诈骗案发生后,一些专家总是提醒人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诚然,个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从源头上就堵住电信诈骗,问题就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因此,单纯的呼吁人们提高警惕来应付日益多变的各类诈骗,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也会进一步稀释社会信任度。所以,面对屡禁不绝,越来越猖獗的电话诈骗案,需要制定法律,来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和规约。

李克伟:如果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高人们警惕心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可让电话骚扰、电信诈骗无机可乘,那杜绝提供平台载体,斩断依附于电信平台的各种灰色“利益链条”,避免电话骚扰诈骗恣意横行,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确立电信企业兜底责任,对电话骚扰诈骗造成的消费者损害,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甚至依法进行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促动效应,倒逼电信企业提升自律、服务和质量意识,堵住电信运营管理“漏洞”,进而有效防范电信骚扰诈骗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们的正常通讯权利,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费环境。

景纯:徐玉玉事件虽然是发生在山东省,但是湖北的媒体也应该紧跟热点,结合本地实际,采访本地受骗者案例,再找专家给予指导,或者通过深度报道做调查和对策,或者通过微信、微博、专版等形式介绍防骗知识。纸媒可以宣传一些网络安全典型,做防骗知识小贴士等;网媒可以通过访谈、漫画、动画、H5等形式提醒大众提高安全意识。如果可行的话,也可以开发防骗APP。

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范文第3篇

大学毕业生防诈骗的方法

1、正确选择求职渠道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络求职招聘渐渐成为主流模式。求职者在选择网络求职渠道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知名招聘网站注册、投递简历,切忌去那些不正规的和山寨的招聘网站找工作。同时,对微信、微博、论坛上出现的招聘信息,要慎重对待,一定要多方了解招聘公司的情况,对于无法查到招聘单位详细信息的,不要去面试。

2、慎重选择异地求职

对于异地招聘,要慎重对待,对明显高于现阶段的岗位薪资待遇的招聘信息,不轻信,不盲从。去异地就业,首先要了解当地的薪资水平以及生活成本,所在的行业企业发展情况。慎重对待熟人介绍的工作,特别是对于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性传销较活跃的地区,要更加小心。

3、求职需要注意的几个领域

(1)金融领域。曾经有不法金融机构借着资本运作的旗号,拉金融专业人士入股传销,特别是金融专业的应届生更要小心。

(2)医药保健领域。该领域有传销公司以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为借口,高薪招聘销售人员。求职者一旦被骗进入,很难脱身。

(3)加工制造领域。一些骗子打着高薪招聘蓝领工人的旗号,对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的求职者行骗。先是收取中介费、培训费,后逃之夭夭。

(4)酒店娱乐业。一些骗子公司高薪招聘所谓的酒店销售、公关人员,实则从事非法活动。求职者,特别是应届生,一定要慎重去面试,以免受骗,误入虎口。

(5)网络兼职领域。凡是打着高收入兼职旗号,招聘兼职人员的,基本都是骗子。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对于对方要求收取费用的,都要小心。正规公司不会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

毕业生求职骗局

1、联手诈骗。

劳务诈骗机构与皮包公司、骗子公司联手,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各种费用。两家或多家公司源源不断互相推荐求职者,他们或狼狈勾结或实为同一老板。

2、引诱诈骗。

把诈骗作为一门生意来经营。招聘时开出空头支票,口头承诺何时上班月薪多少,引诱求职者上当,但根本没有想着去兑现特别是那些招聘文员、财务、司机等工种的,只要交钱,来者都能应聘上。招人进来以后却要求高价买下所谓的会员卡或者劣质的化妆品、补品、保健用品、小电器等产品,再由应聘者自行销售。应聘者根本完成不了定额,此时,他们再借故炒人,让求职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游击诈骗。

此类诈骗活动集中在车站、码头或外来劳务工流动量大的地段。他们租用酒店、招待所或写字楼,诱人上当后捞一把就走。其特点是花言巧语骗进来,恶言恶语打出去。

4、假证诈骗。

用无效或假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来骗取求职者的信任,已成为一大新的诈骗方式。据了解,市工商局每年依法吊销了上万家企业的营业执照,但有不少被吊销的执照仍在市场上“借尸还魂”。

5、培训诈骗。

一些非法培训机构、美容美发店、桑拿按摩中心以培训并安排工作为名,收取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培训费用,或卷款潜逃,或不安排工作。

6、存钱诈骗。

以月薪2万元至3万元为诱饵,招收俊男靓女、酒店公关或服务生从事,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之后通过银行卡把钱取走。

常见的求职诈骗案例

1、只“试用”不聘用

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做项目助理,说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表现好才能转正。试用期间工作量繁重,天天都要加班,坚持三个月后人事经理称“人职不匹配”,让我走人……

2、“储备经理”变“保险推销员”

求职者:在网上投给某金融公司简历,应聘“储备经理”职位,没多久就接到面试电话,兴冲冲去面试两次后告知被录取了,试用期2500元,转正3500元。签订合同后,经过两周的培训,才被告知,招我主要是做保险业务员。如果业务做得不好是无法转正的。“储备经理”竟然成了卖保险的!

3、不交培训费,工资别想领

求职者: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去了之后发现还算正规,没有向我索要任何费用,让我留下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月,结果他们却说我专业知识不足必须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费300元。我不愿意,对方就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免谈。

4、工资税前税后差距大

求职者:面试一家公司,谈好“基本工资”3000元,当时以为是到手3000元,也没看合同就签字了。由于工作繁重,每天都工作10个小时,到了发工资那天,竟然发现自己仅仅拿到2000元。直接咨询人事部门,被告知“扣了税、服装费、培训费……”

5、必须上街发广告的“业务经理”

求职者:我突然收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通知我去面试“业务经理”,待遇非常优厚,是同类岗位市场价位的三倍。上网查了一下,却发现招聘简章上学历要求竟然中专就可以,网上还查到各种求职者的吐槽,说入职后根本不签劳动合同,“业务经理”都要上街发广告……

6、声称进名企,骗取中介费

求职者:因为求职心切,在网上偶然看到一家职介机构可推荐求职者进入500强企业就心动了。咨询下来对方要求我先交1500元的费用,才能安排推荐。为了能进500强,我就网上付款了。谁知道付款后,长达一个多月,对方迟迟不推荐工作。多次催促后被告知:等联系好了会通知你……

7、月薪缩水8000变3000

求职者: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招聘广告,月薪8000元招“IT经理”。面试两次后才得知试用期月薪3000元,还是税前工资,到手就2500元;转正后通过各种考核再加上绩效奖金才有可能达到8000元。抱着“以学习为主”的想法就先签了试用期合同。但才2个月,对方就以我“没有发展潜力”为由把我给开除了。

8、“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求职者:毕业一个月前,我与一家私企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那家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因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了解,就没当回事。在辛苦工作了4个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员了,最后我什么赔偿都没得到。

9、忽略合同条款,“被交”违约金

求职者:我与一家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我先进入实习期。在2个月的实习期中,我只拿到1500元“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我以为工作已经敲定就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我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我违约,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达2000元的违约金。

10、“招而不聘”陷阱

求职者:我参加了很多招聘会,但问询下来发现很多公司其实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只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11、千余元买了四个推荐条

求职者朱某在八卦岭一带看到广告说,A公司急聘保安、仓管、营业员等,就打电话问招不招电焊工,得到回答:“你过来吧,我们什么工作都有。”朱某去了,交了300元后,A公司老板给他手写个条子:“王经理,兹有朱某到您的B公司,请帮忙安排电焊工事宜。”朱某辛辛苦苦赶到B公司时,该公司的老板说:“你交500元押金,就安排你上班。”他于是交了钱,并强烈要求尽快上班。B老板收到钱后,开了个条子:“隆重推荐你到C公司。”几条街之外的C公司收了他数百元后又把他介绍到D公司,最后D公司也要收钱。

朱某亲身体验了这种“雁过拔毛”式的“互相推荐”,反正每次都要“吐点儿血”。最后在推来推去之中,求职者毫无疑问是白跑了。付出了总共1350元之后,朱先生口袋里面没有钱了才幡然醒悟,于是便去要求退款。结果是,7条大汉对他一顿狠揍。

12、路边“急聘”全是骗钱

在深圳人员集中的地方,隐藏了不少的“公司”、“集团公司”。这些公司都有一个“商业秘密”,就是一年到头都在搞“急聘”“急招”“招聘”。初来乍到的求职者要警惕:这些所谓公司的营业执照全是假的,他们成立公司的目的就是骗钱。

这些用不干胶小纸片印刷的小广告,绝对不会出现在正规的媒体上。劳务诈骗分子专门雇佣打工仔每天到外面张贴,地点就是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地方,以及路边电话亭、电线杆等等。江苏人秦某对记者说,他刚到深圳,一见到广告就去应聘。公司让交存档费,秦某说没有钱。劳务诈骗分子就安排他到大街上张贴广告,说是月薪500元。山东人杨某也是兴高采烈来应聘,先交了100元的存档费和入厂费,让再交300元才安排工作。他已经没有钱了便被要求帮助张贴广告:“每天都去,一天不知道能贴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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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范文第4篇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行至中盘。人民银行相继印发了多个办法和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国支付清算管理。

可以说,支付产业已进入规范发展和优化调整阶段。在这一背景下,支付产业如何坚决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定行业发展信心,是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 产业前景广阔

首先,我国支付产业整体向好的发展形势没有改变,行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大有可为。

近年来,我国支付清算产业规模保持快速增长,通过运用新科技、拓展新业态、开展业务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品质,降低支付成本,提高了实体经济资金运转效率和便利性,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成效显著提升,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认可。

在我国支付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寓监管于服务,加强管理和引导,在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制度建设、监管手段和工具运用以及外部协作机制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支付清算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支付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变革和发展之中,给支付产业带来了新的广阔发展空间。支付产业依然处于发展的机遇期和红利期。

一是我国支付服务市场需求旺盛,为支付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我国经济平稳发展以及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增强了居民的消费支付基础和信心。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和经济转型步伐加快,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消费不断升级,拉动了支付服务需求。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安排不断完善,跨境支付服务需求不断增强,我国支付产业逐步向国际化发展。另外,随着我国消费主力转向80后、90后人群,对支付服务方式和支付产品创新的需求不断增多。

二是市场和技术创新蓬勃发展,为支付产业发展持续注入活力。

支付产业是一个市场与科技优势集合的产业,在运用新技术、满足新需求以及引领新业态等方面具有优势。随着产业环境和技术不断发展创新,如智能终端的爆发式增长、4G移动通讯的普及和5G的开发应用、网络资费下降以及支付受理环境的完善,推动了移动支付迅猛发展,成为支付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另一方面,随着支付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支付成本显著下降,支付服务场景日益丰富,服务体验不断提升,消费者和商户享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支付服务已成为经济运行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创新活力因子。

三是支付服务快速发展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持续的产业聚集力。

支付服务特别是新兴支付服务快速发展,在各类商业模式和业态中作用日益凸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涌入这一领域,形成了新的市场竞争优势。如手机厂商开始积极参与移动支付市场。同时,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机具制造、介质生产、信息技术、数据服务等行业不断融合,促进支付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如一些安全技术企业在反欺诈方面积累了技术和经验,把支付领域作为重要的业务拓展方向。

四是国家鼓励创新与服务、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不变,构筑起支付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撑。支付产业是涉及经济金融和社会民生的基础产业,也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国家积极鼓励和引导支付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突出安全、便民、高效的发展导向。当前对行业的规范和整治工作,最终也是为了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防止行业出现大的起伏和波动,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支付产业快速发展,暴露出的风险和问题依然不容回避,亟待稳妥解决。

如账户管理方面的问题,个人账户开立便捷,一些社会公众对账户不够重视,管理不够完善,出借、出租乃至非法买卖账户信息时有发生,账户实名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再如无证经营支付结算业务问题,已经出现多起风险案例,客户资金被挪用、信息被窃取,商户受损失,甚至引发。还有机构内控薄弱的问题,部分机构为抢占市场和应对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管理标准,形成行业安全管理的“洼地”,部分机构的业务系统建设投入不足、应急措施缺失,系统中断、数据丢失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从发展生命周期、产业价值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来看,支付清算还是一个方兴未艾、内生动力十足的新兴产业。支付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其机遇要大于挑战,动力要大于阻力,前景广阔,前程远大,这是发展的基本格局和主流方向。因此,我们要对风险和问题有清醒认识,同时更要坚定产业发展信心,化挑战为机遇,再接再厉,持续推动支付产业更高水平的发展。 安全与效率

其次,要辩证、具体和动态地认识支付产业安全和效率的关系。

安全和效率是始终贯穿支付行业发展的两条主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辩证、具体和动态地认识支付产业发展中安全和效率的关系,是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银行制定和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出发点。

一是要辩证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是效率的前提,效率是安全的目标。安全是支付信心的保证,保护支付安全通常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规则,以指导市场主体有效地识别、监测和管理各种风险,确保支付服务体系稳健高效运行。效率是支付行业发展的动力,支付效率的提高可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速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和高效支持。

安全和效率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必须统筹考虑,不可偏废。一方面,只讲效率不顾安全,将使消费者资金财产、支付服务市场主体甚至整个行业暴露在巨大的风险中,也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没有绝对的安全,过度地附加安全措施而不考虑效率,可能给正常的支付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或者扼杀一些可能推动行业发展的创新。从支付服务的本质特征看,安全具有一定优先性,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如果确需牺牲一定程度的安全,就必须有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具备足够的风险补偿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二是要具体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与效率的关系体现和落实在业务及决策之中,也是政策制定和发展导向的一个重要考量。比如,人民银行实施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分类管理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在分类管理实施前,支付机构由于作业方式的限制,在支付账户开立上难以达到与银行一样的审核要求。

另一方面,网络银行、直销银行等新业态在开户上也难以达到传统银行的审核要求。如果简单地从安全角度出发加以限制,那么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业务创新乃至生存发展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但如果只注重便捷和效率,账户实名制的根基就可能发生动摇,也会影响到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和市场秩序。因此,人民银行对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实施了分类管理。账户开立要求越严格、实名认证强度越高,账户的功能越全;账户开立越便捷、实名核验不充分,账户的功能就要受到一定限制。

再比如,按照“大额支付侧重安全、小额支付侧重便捷”的管理思路,在要求大额支付必须采用多重认证方式确保安全的同时,允许在“云闪付”等小额便捷支付中采用免密方式。这些都是政策层面对平衡安全与效率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是要动态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和效率的平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支付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发生时,不同的参与主体、社会群体对安全和效率的需求都是不断变化的。

在一段时期内,安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那就需要我们集中提升安全水平。以近期着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例,针对电信诈骗中ATM转账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重要资金渠道,我们要求调整个人ATM非同名转账的出(到)账时间。尽管这一临时性措施确实会对部分正常需求产生影响,牺牲了一些便捷,但为有效保护弱势群体资金安全、切实阻断犯罪分子诈骗的资金流,有必要在特定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特殊措施。

当然,未来随着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效率可能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那时就需要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优化提高支付效率和便捷性。我们要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在安全和效率之间有更大的回旋空间,实现更高水平上安全和效率的统一。 行业共治

第三是举全行业之力,精诚合作,促进行业规范持续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汇聚行业力量,行业性问题需要汇聚各方智慧共同解决。因此,行业各方都要加强责任意识,和衷共济,齐心协力,既要做“团结派”,也要做“行动派”,共同把行业的事情做好。

一是市场机构要坚持责任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构建安全高效的产业生态体系。

行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主体是市场机构。各机构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做行业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和有关各方一道把行业的事情做好。各机构要转变观念,强化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发展观,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支付安全和服务规范。要强化案件防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内控治理,建立健全包括运维、风控和审计在内的“三道防线”,提升风险合规部门的权限和独立性,形成发展与风控、创新与合规的内部制衡。要推动在身份识别、交易验证、支付标记化技术、安全算法、芯片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提高支付安全的现代化水平。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要求,坚决把住资金转移这一关键节点,使支付清算环节成为犯罪分子难以逾越的屏障。

二是支付清算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单位良性竞争、协同发展,组织和协调好相关利益群体的行动,共同应对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挑战。行业自律组织在推动行业规范、协调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

作为支付行业全国性的自律组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要深化和推动行业自律,加强和改善行业服务,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要根据监管政策新进展及市场发展新动向,与时俱进建立和完善行业规则及服务标准。要强化约束机制,对于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要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树立自律规则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特别是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方面,支付清算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会员单位细化各项举措,形成行业的协同行动。要牵头组织全行业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行业黑白名单机制,筹建反欺诈实验室,建立和优化可疑交易模型,为行业提供风险信息和欺诈行为的模型及案例,实现行业风险联防联控。

三是大力推进科学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监管者和支付设施重要的建设者、运营者,人民银行将坚决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加快监管转型,实施科学监管。

一是注重适应性监管。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合理把握监管力度和节奏,及时评估监管政策的适应性并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注重服务型监管。人民银行要不断改进服务,坚持与行业同呼吸、共命运,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寻找监督管理与市场关系的“舒适区”、政策意图和市场意愿的“共鸣区”,使监管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为行业发展添砖加瓦,为行业主体排忧解难。

三是注重均衡性监管。既要用西医的手术刀切除病灶,也要拿中医方子强身固本,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不搞下不为例,也不搞不教而诛;不搞隔靴搔痒,也不搞矫枉过正。注重引导市场预期,不断提升监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个人财务风险;财务风险管理;个人财务风险管理

在个人财务活动中,对收益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是由于财务风险存在的客观性、财务环境和财务活动本身的复杂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滞后性等原因,个人财务活动中的风险损失和风险收益很难平衡,这就需要进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

一、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概述

1.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相关定义。个人财务风险是指个人在整个财务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使个人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不确定性。需要指出的是,与传统意义上人们对财务风险的认知不同,个人财务风险不仅仅指的是个人财务损失,也可能会带来个人财务收益。个人财务风险包括个人投资风险、个人筹资风险和个人信用风险。另外,个人财务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发生与否具有不确定性、个人财务损益的双面性和个人财务风险的动态可变性。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是指个人在财务活动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对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处理和防范,从而将财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实现风险收益,减少风险损失,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甚至改善财务状况的一项全面综合的管理活动。

2.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职能。(1)个人财务风险分析。个人财务风险分析是指通过发现和判断个人所面临的各种财务风险,推断个人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从而得出相应的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以防范风险的发生和降低损失的可能。个人财务风险分析包括个人财务风险识别、个人财务风险推断、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三个部分。(2)个人财务风险处理。个人财务风险处理是指在进行个人财务分析的前提下,确定了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以后,对于正在发生的风险进行应急处理,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补救,以尽量控制风险发生对个人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尤其是在减轻对个人的财务损失的方面。(3)个人财务风险防范。个人财务风险防范是指在个人财务风险发生之前,根据个人财务风险分析的结果,提前采取财务风险预防、财务风险转移、财务风险回避等方法分散或降低个人财务风险的措施。

3.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作用。(1)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优化个人资源配置。在整个经济系统中,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努力追求资源、拥有资源、享受和使用资源,同时个人也是风险的承担者,个人财务状况和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系统资源配置,良好的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对提高社会的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有着重要影响。如果个人无视风险的存在,盲目投资,在风险发生时便有可能溃不成军,从而造成资产质量的下降,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生活;如果对风险采取过度消极的回避态度,则可能会错失很多投资甚至盈利的机会,从而使个人的投资回报降低,也不利于个人资源配置。(2)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降低个人的财务危机成本。在财务风险发生之前,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可以利用保险或非保险的手段将风险转移出去、采用风险较小的投资或筹资方案将部分风险回避掉、通过调整财务结构增强个人抵御风险损失的能力等等办法。在财务风险来临时,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个人的财务危机成本。(3)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增加个人财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的个人财务风险分析、个人财务风险处理和个人财务风险防范,可以帮助个人做出正确合理的的财务决策,降低投资和筹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降低个人财务危机成本,提高个人财富管理的信心,增加个人财富。

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1.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风险意识不足,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就更少。在进行财务决策时,更多依靠的是以往经验和个人判断,对决策对象缺乏细致的认知、分析和推断,更不用提风险防范与控制了。在风险发生时,其危害往往是连锁式,不仅会影响到个人生活品质,还会影响个人的财务决策自信,严重的会对个人心理造成阴影,危害家庭,极端的例子是会危害到个人的生命。据《新安晚报》报道,2015年1月4日晚9点30分,节俭一生的周承英奶奶,在将自己和老伴的毕生积蓄70万元投给安徽鑫圣德投资管理公司被卷走之后,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过程中,倒地去世,永远地离开了。在投资之初,为了降低风险,老两口还特意选择了3个月期限的最短期限,然而,钱还是被投资管理公司卷走了,从发现被骗到去世仅仅22天,结局令人唏嘘。

2.财务经营目标设定过高,决策缺乏科学性。有些人在进行财务活动时,在对财务收益的追求上急功近利,在进行投资活动的时候,将投资回报率作为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把投资回报率设在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这里的相对较高,是相对于同类项目而言),而且喜欢短期内获利较大的投资,选择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而且,在进行投资时,不进行相应的项目考察分析,往往脑门一热按照以往的经验或者主观判断就匆忙进行投资了,甚至于卖房投资、借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非常缺乏。几个月前,上海的周先生将自己226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以1000多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了。卖房之后,因为股市大好,周先生集中精力炒股,希望炒股受益能够让他换套豪宅,或者一套变两套。然而在6月底7月初,一周的时间,他的购房款被套进去了,损失超过300万。300万从楼市转移到股市,周先生可称得上是光荣的“接盘侠”了。

3.盲目投资,个人投资管理带有短视性和被动性。个人投资风险是指个人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效果,从而影响个人资产盈利水平和个人偿债能力的风险。有的人在投资前不进行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往往投资时重视短期利益,而选择何种投资、投资多少很大程度上带有被动性,较为迷信机构推荐和所谓的投资高手。由于财务活动本身的复杂性,资本市场的瞬息万变、变幻莫测,以及人们对风险的敏感度不同,大部分人往往事后才会有对风险所带来结果有所认知,这个时候,风险已经来临,损失不可避免,从而降低了资产盈利能力和个人偿债能力,财务状况变得不理想。很多投资者,在看到投资增长时,心里很开心,认为自己今天又赚了多少,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分红以外,投资本身的增长只有在变现之后,才是真正赚到的钱,那些起伏的数字的变化,可以带来收益,同时也能变成损失。这就使很多人在炒股的时候,大盘好的时候,收益上涨,大盘下跌的时候,一夜回到“解放前”,很多股民被套牢,有些股民甚至不得不“割肉”。

4.风险加大,个人负债经营的比例在逐步增大。个人债务筹资风险是指个人的债务筹资行为给个人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个人举债经营导致流动性不足而丧失偿债能力、或者由于个人举债后资金使用不当而导致个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有调查显示,在国内贷款买房的人群中,有超过三成的房贷族月供占到收入的50%以上,由于一段时期内,个人收入相对固定,而家庭分裂速度的增快,使得个人对于住房的需求的刚性进一步提高,随着按揭购房的日益普遍,这一数字还会进一步上升。50%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一般来说,个人负债率最好低于50%,低于30%是安全的;高于30%低于50%,个人生活会受到一定影响;而高于50%则可能使个人陷入财务危机;若是高于1,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人已经破产了。

三、产生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现状的原因

1.缺乏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意识。资本市场瞬息万变、风起云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任何财务活动,都不是稳赚不赔的,个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一定要有财务风险管理的意识。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比如在进行股票投资时,投资的原因多半是最近股市行情好,大家都看好后续的股市发展,一股脑地将自己的资产放到股市当中,觉得自己一定不是在最高峰买入的,一定有钱赚,完全不考虑股市震荡可能带来的风险损失,更不用说进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了。

2.财务经营目标与财务能力不协调。当今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就是,“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很多人在不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时,将财务经营目标定得很高,把自己的血汗钱放到了收益率很高的理财产品上,认为这些理财产品是有保障的,比炒股收益稳定又保险。但是,在理财的选择上,选择的是非保本型的产品,结果赔得一塌糊涂。

3.逐利心理、侥幸心理严重。在个人财务活动中,逐利心理和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今天的投资收益在账面上翻了一番,明天会再翻一番吧,后天会继续上涨吧,行情这么好,倒霉的一定不是我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结果遇到风险,投资收益大幅缩水,一夜回到“解放前”,成为华丽的“接盘侠”的人大有人在。

4.缺乏对风险和收益的适度权衡。在个人的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夸大收益的可能,忽视风险的可能,盲目进行决策,缺乏对风险和收益的适度权衡,往往输在一个“贪”字上。

四、加强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1.多多学习,增强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在对减少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舆论宣传方面,政府和媒体做了大量的工作,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样的警示,也都知道传销的危害,也了解不少理财陷阱,对一般的电信网络诈骗也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但是,随着股市震荡向好、传销组织不断地改头换面、理财陷阱防不胜防、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在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面前,人们的风险识别能力没有相应跟上,不少人还是栽了跟头。因此,增强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迫在眉睫。通过学习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进行有效的财务风险的分析、识别、推断,可以显著降低个人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从而减少个人财务风险损失。

2.调整心态,转变观念,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在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案例中,人们财务风险管理的心态和财务风险管理的观念,在对财务风险管理策略的选择上,有很明显的影响作用。侥幸心理加上急于求成冒进的财务管理观念,再加上个人本身对风险刺激的追求,便会很容易采取投机性强的风险管理策略,这样财务管理风险自然加大;而回避心理加上消极的财务管理观念,再加上个人本身对风险刺激的厌恶,一般会选择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会错失很多投资获利的机会,资产的保值增值效果也不明显,个人财务状况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因此,调整心态,转变观念,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财务风险管理的心态上一定要平和,财务风险管理的观念上一定要稳,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有助于有效平衡风险与收益,在降低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同时,增加个人财务风险收益。

3.实施正确的投资策略,合理进行资本配置。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投资策略,而不同的投资策略,决定了不同的资本配置组合:风险追求者往往会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策略,在资本配置上喜好风险资产,无风险资产比重较小;风险回避者则喜欢选择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策略,在资本配置上偏好无风险资产,风险资产比重较小;而风险中立者则介于两者之间。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投资策略和资本配置组合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能区分好与不好的,只有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也就是说某一个风险追求者即使在某一次投资中失利,损失很大,由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喜欢风险变化带来的刺激,在本次投资中,虽然损失很大,但是在心理上并没有过多地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这个风险追求者在本次投资中的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便不为负。需要警惕的是,本身是风险厌恶者,在某一段时期,却选择了风险资产占大多数的投资组合,这是十分危险的,巨大的投资收益带来的狂喜和巨大的投资损失带来的心理失衡,都不是好的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

4.平衡风险与收益,降低负债经营风险。众所周知,个人负债经营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个人负债经营能保持对资产的控制权、保持良好的现金流、减少通货膨胀风险;另一方面,个人负债经营也可能会产生过度负债,进而产生无力偿付和再筹资风险。在收入限制与刚性需求的矛盾之间,个人负债经营已经越来越普遍,从日常消费的信用卡到各家银行都在做的按揭贷款,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另一方面潜在风险也在加大,这就需要我们在负债经营过程中,平衡收益和风险,降低个人负债经营的风险。在负债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收入的稳定性、个人的偿还能力、负债的期限和利率结构、每月还贷占收入的比例、再筹资的可能、违约的可能等等,在充分权衡了负债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后,选择适度的负债,积极进行偿还。

参考文献:

[1]蒋巍.浅议医院财务的风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2011(12)

[2]刘家平.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交通企业管理,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