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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社会各界朋友们:
在XX人民深入贯彻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喜迎市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日子里,我们在这
里隆重举行XX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开业庆典。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的建成使用,不仅
是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构建人文XX、和谐XX中的一大喜事。在这里
,我代表XX县委、县政府和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向县残联,向全县残疾人工作者和全
县所有残疾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给予残疾人工作重视、关心和支持的各相关部门,
向热爱并积极投身于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为残疾人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领导和同
志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特别要向在百忙工作中前来参加今天开业仪式的省、市残联、各县
市区残联的领导以及各位来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残疾人事业是最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残疾人
的命运同社会发展的进程紧密相连。近年来,我县残疾人事业在省、市各级领导以及全县上
下的共同关爱指导下,不断取得令人满意的成就。全县残疾人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生活状
况明显改善,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渐形成。同时县残联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成
效显著,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维护残疾人切身利益等方面日益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去年以来,县残联在以XXX理事长为首的新一届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协
会职能,自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立足实际,超前服务,创新理念,跨越发
展,顺利引进并建设了省残疾人用品用具XX分中心、哈药集团“世一堂”视力保护中心和
县精神病防治与康复中心项目。该服务中心的建成,不仅能够为全县及周边残疾人及时有效
的供应实用辅助器具,而且可以为广大贫困残疾人全方位的实施精神病防治与康复救助等,
进而使我县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服务层次进一步提高。康复中心的
正式运作,标志着我县残联人工作正在向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人文关怀领域推进的重大转变
,彰显出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蓬勃活力和美好生机。
残疾人作为社会上一个特殊而又特困的弱势群体,在我县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所占的比重
还相当大。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切实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
的对待和优先发展的机会,特别是为他们提供康复、就业、培训等综合服务场所和创造一些
条件,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质要求。希望县残联继续积极发挥服务职能,进一步加
强县、乡、村三级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创
造条件,激励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各乡镇、各部门要从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更加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康
复、教育、就业、福利、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做出新的贡献。社会
各界都要进一步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努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
实事、办大事。
同志们,朋友们,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关注和努力,让我
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残疾人事业增砖添瓦,共同为残疾人与全体人民一道享有幸福、美好的
明天而努力!
关键词:残疾人;社区康复;政府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079-02
残疾是指因外伤,疾病,发育缺陷或精神因素造成的明显的功能障碍为主不同程度的丧失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一种状态。残疾人指心理生活精神和解剖结构功能异常或丧失部分或全部失去的正常方式从事个人或机会生活功能的人。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残疾人8 296万人,约占总人口的6.34%。根据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我国残疾人中肢体残疾人士约为2 41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7.7%,约占总人口数的1.83%。根据这项调查,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7 000多万户,涉及约2.6亿人。
一、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概念
残疾人康复是指采用医学的、工程的、心理的、教育的和社会的各种手段,使残疾人的功能恢复到尽可能好的状态,以便在身体、感官、智能、精神、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回归社会的目的。中国残联在第三次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上,提出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残疾人康复是残疾人就学、就业、脱贫、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
残疾人社区康复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使残疾人在家庭和基层康复机构得到康复训练和服务的一种康复形式。其目的是使所有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实现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的目标。社区康复具有就近就地、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等特点,成为残疾人康复最为有效的形式,也是对医疗康复服务的有效补充。
城市社区康复工作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掌握社区人群残疾发生情况及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并建档立卡;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普及康复知识和健康教育;康复医疗服务;训练指导服务和心理疏导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农村社区在此基础上还要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残疾人康复训练与康复服务、残疾儿童筛查等工作。
二、残疾人社区康复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起步较晚,在很多地区也就不到十年,因此残疾人社区康复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方面不够完善,尤其是在农村的地区。现就主要的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社区康复经费投入不足
由于社区康复起步较晚,残疾人群体在社区居民中比重较低,因此没有引起政府足够的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费没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的预算,国家财政拨款有限且难以及时到位。康复工作经费主要是向上级残联申请,残联的资金也不宽裕,能申请下来的资金就少得可怜。社区康复工作由于缺乏经费经常陷入窘境。社区康复大多基础设施落后,提供不了全面的服务内容。有些农村社区根本就没有社区康复的服务,许多残疾人想康复而无处康复。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社区康复指导站硬件设施不完善,康复器材较少,康复指导形同虚设。
(二)社区康复严重缺乏专业人员
残疾人康复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系统学科,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主要包括康复指导人员,假肢与矫形器师,物理作业及言语治疗师以及提供康复服务的医师。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大多数都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社区残疾人康复人员大都由卫生服务机构内的医生兼职,我国很多社区医务室只有全科医生一名,护士两名。社区医生对于残疾人的康复知识了解的并不全面,同时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和社区卫生工作叠加在一起,人员少,而工作繁杂,每一位工作人员担任多重身份,农村地区尤为缺少专门的康复人才,不能够提供更多有效的服务内容,所能提供的康复服务与残疾人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
(三)社区康复工作缺少广泛的、有深度的宣传
现阶段残疾人及其家庭对于社区康复的了解还不全面。残疾人对康复这个概念的认知程度非常有限,很多从小就残疾的人还未听说过,更不知道康复与到一般医院看病有什么不同。他们并不了解康复工作需要他们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通过自己的持之以恒的毅力让自己的身体状况得到改善。不乏残疾人认为“送康复服务上门”是社区医生上门为残疾人看病、送药,把康复服务理解为医疗服务。在农村地区,有的残疾人甚至把它当作一项待遇来享受,他们对于自己的残疾已经大多听之任之,并不了解很多残疾通过自己的不断康复能够得到改善。一些社区的康复器材和设施的利用率不高,残疾人主动要求康复服务的比较少。
在对很多社区调查中发现,残疾人及其家庭对社区康复工作有很大的误区,绝大多数人认为,残疾人自身及家庭亲属能够通过主观努力进行康复,不必要进行专业的社区康复。对于已经参与社区康复的残疾人及家庭认为,社区康复是政府,康复机构和社区的职责,将残疾人交给社区,社区就应该负责到底,残疾人及家庭没有相对的责任。有的家庭对于残疾放弃不管,怨天尤人,甚至是认为是一种上天的惩罚,也有的家庭进入康复误区,盲目求医,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耽误的残疾人的最佳康复时机,将残疾转化为残障。
三、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几点建议
应对以上的问题,笔者对残疾人的社区康复工作主要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融资渠道,建立社会化的筹资机构
各级政府要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加大社区服务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设立社区康复专项经费,保证在有残疾人的社区有能满足本社区残疾人的康复器材。同时拨出专项经费,保障社区康复人员的劳动报酬,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社区康复人员很多都是社区医疗服务人员兼任,在做好社区居民的医疗服务的同时还要兼任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多了很多,报酬却增长缓慢甚至没有增长。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是对他们的工作有极大的肯定,能激发他们主动学习康复知识的热情,认识到康复工作与医疗工作同样重要,也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之一。
同时,政府应加大宣传,鼓励社会资金加入到社区康复中。社区康复覆盖面广,单靠政府的投入会放慢建设的脚步。社区康复工作不能等、靠、要。社区可与辖区的企业合作,采取灵活的方式让社会资金进入到我们的康复工作中来。同时也可由政府牵头,与社会慈善基金合作,让社会慈善基金能多了解社区康复,由政府或者残联多多宣传邀请,与社会上慈善基金合作社区康复的项目。如云南云县实施了中残联和嘉道理基金会社区康复合作项目。
(二)加强社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社区康复人员需要康复医学知识理论全面,专业程度较高。政府及相关部门能积极参与和推进社区康复人员的教育及培养,将社区康复人员的建设列入工作范围。由于目前社区残疾人康复人员都由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内的医生兼职,我国很多社区医务室只有全科医生一名,护士两名。政府应该鼓励和提倡具有康复医学知识及技术的人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康复工作中来。对这些专业人才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同时政府牵头加大对社区医生的康复工作培训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的培训方式,提高社区康复医生的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加强社区康复人员队伍建设,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扩大社区康复工作人员;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做到康复员持证上岗,促进社区康复工作人员专业化。通过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水平。
同时依靠社区本身的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由社区志愿人员、残疾人家属等参与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队伍。医疗卫生部门、残联康复机构应针对不同的康复内容,加紧培训社区康复的技术人员。
(三)加强康复工作的宣传,形成人人都有康复意识的环境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知道康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任何病,伤者的康复成效,都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自我康复意识,所有的康复医师及康复工作者,对于残疾人起指导,治疗,辅助及监督的作用,因此,只有残疾人自身的自我康复意识强烈,才能经过康复医师,家庭的帮助,自身努力自立于社会,回归社会。加强残疾人自身的意识,主要就靠对社区康复工作的了解程度了。
通过对社区康复工作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的康复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指导站、志愿者组织、民政、慈善、托养机构以及残疾人家庭等社会力量开展康复知识、康复服务的宣传,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进行康复技术指导,形成人人都有康复意识的环境。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助残志愿者,可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助康复活动,提高大家对康复工作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刘琳,郭悠悠.残疾人社区康复的认知与实践[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1,(7).
[2]中国残联.如何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化社区康复体系?[EB/OL].[2009-05-07]中国政府网残疾人服务专栏.
[3]姚配英.对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几点思考[Z]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2007-12-0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争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全面提高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早日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规划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以社区康复工作站为依托全面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全面康复、普遍康复,到底,建立起残疾人康复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和技术服务网络,构建残疾人社区康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培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市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7月1日——9月30日)。落实组织机构和康复机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培育活动经费。配备社区康复工作协调员、指导员,有计划地按照标准要求分步实施。
(二)试点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召开试点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试点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和全市推广工作。
(三)实施阶段(1月1日——5月31日)。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工作标准,召开各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做好各乡镇、办事处总结评估和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四)自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自评,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
(五)考核评审阶段(7月1日以后)。接受省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和评估,迎接国家的评审,并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四、实施办法
(一)成立市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李如水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二)市残联牵头,以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对全市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详细掌握情况,弄清残疾人康复需求,安装康复器材,并提前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全面铺开创建工作。
(三)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层层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参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逐一对照示范标准的各个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差距与不足,加以改进。在5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7月以后迎接国家和省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是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原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基本职责。要自觉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原平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残工委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亦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落实部门职责。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乡(镇)、街道,卫生、民政、财政、发改、教育、人事、城建、人口计生、宣传、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把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重要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要求,主动参与,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构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将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残疾人整体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基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给全市示范创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全市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六、各部门职责
(一)市政府秘书处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制度。
2、负责制定扶助全市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
3、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市残联
负责协调督导整个“创建”活动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制订康复计划。指导社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组织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建档率达80%,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协调辖区内卫生部门(市卫生局、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二院、安康医院等)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度,贯彻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好省、市各项康复项目。
3、抓好社区康复协调员的配备工作,落实好康复工作经费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经费。
4、制订培训计划,对社区康复协调员和部分残疾人家长进行相关康复技能培训。
5、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全市残疾人康复指导服务中心,完善市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的工作。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指导社区对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指导社区组织辖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6、会同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康复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帮助社区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和康复普及读物。
(三)市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
2、积极争取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政策的国家、省项目资金、设备器材支持。
3、合理规划,协调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四)市卫生局
1、协助、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康复室,指定专业康复指导人员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积极设置、指导、管理残疾人康复家庭病房。
2、负责残疾筛查、诊断,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各类残疾人的状况。
3、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干预筛查、诊断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心理辅导。
4、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人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督导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疑难残疾患者转介给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五)市民政局
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标准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指导协助社区居委会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米。
2、协调卫生部门,抓住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完善社区服务机构功能,设置康复室,设置率达到80%。
(六)市财政局
1、负责对市残联申请的康复设备、器材、康复中心(站、室、点)改造,康复员补贴、康复人员培训等“创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批。
2、按辖区人口每人0.5元标准预算并拨付康复经费,确保培育活动康复经费的足额落实。
(七)市教育局
1、成立相关方面的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2、做好在校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服务工作。
3、配合相关方面,做好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八)市人事局
负责人力资源临时的合理流动、配置,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方面,保障全市创建活动开展的需要。
(九)市建设局
1、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设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的场所,要严格执行建设部、民政部、中残联《关于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126号)等有关强制性标准中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设置和完善无障碍标志,把好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及工程验收关。
2、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统筹规划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残联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标[2003]38号),在审查规划时,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提出的无障碍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市委宣传部
1.做好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内容。
(十一)市人口计生局
依托自身资源,发挥基层网络优势,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做好病残儿童鉴定,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十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创建活动工作的主体,要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长与辖区内村、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按照示范县(市)标准,逐条逐项做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创建活动的落实工作。
2、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创建活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考核,统筹安排,发挥整体优势,确立专人分管牵头,明确工作职责。
3、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康复站(室)的建设计划,确定残疾人家庭康复的重点对象。指导社区制定康复工作计划、各项有关制度等。
4、做好康复需求的调查,对重点康复站(室)进行改造,提出康复需求计划,支持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和落实,完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给的“创建”活动中的其它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争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经费落实
(一)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活动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适当安排社区康复经费。
八、达标体系
残疾人各类康复率达到以下标准:
(一)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90%。
(二)聋儿语训率90%。
(三)肢体残疾人功能训练率90%。
(四)缺下肢者假肢装配率70%。
(五)精神病患者监护率90%。
(一)发挥了政府在残疾人康复中的主导地位,形成了有效的社会化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残疾人康复纳入了“十项民心工程”之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制定残疾儿童义务康复的条例”和“在2005年前使全省270万残疾人康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批准了省卫生厅、教育厅、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和残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在2012年实现全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和措施。
2002年,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 落实康复经费意见的通知》,使全省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到各级财政预算,据统计,全省一年康复经费达到6000万元。2003年,省残联参加由政府办、卫生、民政、财政、农业等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我省目前已建立了一个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
(二)加强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建设,逐步建立了全省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十五”伊始,省残联就提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要建立一所综合性的康复服务设施,直接对残疾人开展康复服务,同时辐射本地区所辖县(市、区),指导基层工作,成为本地区康复服务的技术资源中心;已建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级残联,根据本地康复资源和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开办一项以上的康复训练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办,有力地推动了残联机构康复的发展,同时也使残联在社区康复中有“用武之地”,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使我省形成了以省康复中心、省用品用具站、省低视力指导中心和省康复协会为龙头,市、县康复中心为骨干,众多社区、家庭康复点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三)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省残联制定了全省开展社区康复的进度表,提出了工作开展的明确要求,即:200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90%的社区、其他地区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广州市成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部,制定工作规范,培训基层康复员,指导社区康复工作,并聘请专职康复指导员,巡回在各社区康复点,开展康复训练工作;惠州市以“社会化工作,两个轮子转,康复进家庭”的模式和“购买服务”与“购买岗位”的方法在农村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依托乡镇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机构,建立一批社区康复站,组建一支农村康复员队伍,使机构康复与社区康复两种康复方式有机结合;佛山市禅城区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在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残疾人庇护中心(工疗站),开展肢体残疾人、成年智力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的社区康复工作。
(四)注重康复技术的提高和工作的规范管理,为残疾人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我省充分发挥康复技术专家和康复技术资源的优势作用,特别是发挥中山大学世界卫生国际康复合作中心的作用,为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献计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培训、指导康复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组织康复专家编辑出版“残疾人康复技术与管理规程”丛书,用于指导全省各级康复机构和康复技术人员开展专业的康复训练服务。
我省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残疾人康复协会,通过协会来规范残疾人康复行业管理,进行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准入制度。目前已经出台了《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定所有康复专业人员都必须持有《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并且每年必须修满60个继续教育学分才能从业。
(五)加大康复经费投入力度,大力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
2002年,省财政厅与省残联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级财政按人均0.2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康复经费,省财政对14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给予人均0.2元的经费补贴。2003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康复经费合计为6000多万元,达到了人均0.8元的水平,其中省财政安排了1730万元,用于补贴基层的经费达到1300多万元。各地特别注重对农村、边远地区贫困残疾人采取康复救助的措施,逐步解决普遍存在的“有钱有康复、无钱无康复”的问题。省残联制定了《广东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要求全省各级残联每年要安排30%以上的康复专项经费用于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同时,还发挥社会各种资源如狮子会等慈善团体的作用,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最迫切的问题。据初步统计,全省每年用于康复救助的经费约为1800万元,为1万多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及时、适宜的康复服务。
“十一五”,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思路如下:
(一)树立新的康复思维模式和方法
“十一五”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满足残疾人的各种康复需求,以康复需求来量身定做康复任务目标,而不是简单根据任务目标来布置工作;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购买岗位”的方式,盘活现有的康复机构工作,激励其他部门开办的康复机构主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康复机构的管理,制定康复机构的准入制度,规范全省康复机构的建设和行为;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制定有效机制,成立社会工作者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要进一步确定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的定位,是运用“全面康复”的思维,采用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方法,为残疾人提供“按需康复”,而不是主要采取医院治疗的方式;在办好四项康复的基础上,再选择残疾人急需、社会上缺乏的项目作为重点,如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项目,等等。
(二)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到法制建设轨道
通过省人大制定《广东省残疾儿童义务康复条例》,明确政府、社会和家长的责任,规范康复机构行为,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的权利。
(三)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网络的建设
强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化康复机构的建设和改革,在各市、县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完善全省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四)全面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中;按照我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社区康复工作;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在社区里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依托城市社区组织,建立一批工疗站、庇护中心等康复服务机构;在农村推行“购买公益服务”和“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组建康复员队伍,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
(五)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管理
建立康复机构准入制度,规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设标准和行为;推行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持证上岗工作,不断提高康复水平,建设一支过硬的专业人员队伍。
(六)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的力度
按照《广东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落实专项资金,资助贫困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设立残疾人康复救助基金,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工作。
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帮助下,构造辖区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今年在主抓社区残联的带领下,今年构造社区残疾人和家属参加了、社区歌咏比赛、第十八个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全国助残日、市残疾人运动会、在10月为联合法律人士残疾人送法上门活动,通过举办这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开展购买社会医疗保险调查,依法帮助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
二、协助解决残疾人职业康复
我们社区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读物等。本年度我社区已经有4位残疾人在我协助下胜利就业上岗了。这一年里我们社区干部尽职尽能带动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回到康复的道路上,让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三、领导重视、构造建造得到进一步增强
2009年的一年来,也是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翠竹街道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辟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09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保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辟进取、扎实工作,今年工作上做了以下内容:
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3年了,我们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具体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疾人41人,(其中:肢体残疾有27人,智力残疾6人,视力残疾2人,听力残疾2人。)精神残疾4人。我们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四、积极做好残疾人宣传工作
做好社区残疾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讲座、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康复训练的保健知识等一系列义务咨询活动。并且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宣传了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我们及时向政府网站传送有关工作文章。
五、深入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2009年我市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残疾人康复得到市、区残联重视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结合社区社康中心,建立社区社康中心的医生上门为残疾人巡诊康复服务,残疾人是社区内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生活在社区需要社区的关心和爱护。今年旗苑社区的康复工作更全面开展,社区首先对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服务登记。为社区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一至二次免费接受社康医生的指导康复训练,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残疾人巡诊康复工作进入社区,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摆脱困境的重要。10月26日上午,我们和中医院医生和医护人员一起来到残疾人解树山家中免费提供上门体检,体贴和爱护倍感安慰让他们享受到政府优惠政策。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时刻心里想着残疾人,急残疾人所急,帮残疾人所帮,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要以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服务于每个残疾人,让他们都得到关心和支持。因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是艰难的,也是充满希望的。
六、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