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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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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体系

农产品市场体系范文第1篇

发展现状

忻州市位于山西省中北部,属黄土高原区,是农业大市、畜牧强市,是典型的杂粮生产区、生态畜牧经济区。全市辖有14个县市区,188个乡镇,4888个行政村。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农产品生产总量持续增长,农产品市场迅速发展。“十一五”期间的2009年,粮食播种面积625.72万亩,产量114.17万吨;瓜类面积4.8万亩,产量9.56万吨;蔬菜类面积9万亩,产量16.38万吨。初步形成了以集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重点,以农产品流通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为主线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流通格局,为推动忻州市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忻州市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呈现出以下特点:

1. 区域特色产业呈发展态势

近年来,忻州市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呈现出区域发展态势。种植业上,在全市形成了优质玉米、优质小杂粮、优质马铃薯、特色瓜菜、优质食用葵、优质干鲜果、特色药材、优质饲料饲草、粮菜制种、苗木花卉等十大优质特色产业。形成具有特色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栽培、方片化示范、组织化服务、产业化开发、品牌化发展的新格局。2009年以来忻州市重点实施了“设施农业示范园”和“玉米、杂粮丰产方”两大工程,新建新型下凹式日光节能温室3536座,面积3787亩;新建移动大棚2759座,面积3153亩。畜牧业上,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忻府区、定襄、原平、五台、代县、繁峙为重点的奶牛生产基地;以忻府区、定襄、原平为重点的猪、鸡生产基地;以岢岚、五寨、河曲、偏关、静乐为重点的绒山羊生产基地;以五台、五寨为重点的肉牛生产基地;以神池、五寨、宁武、河曲、代县、繁峙为重点的肉羊生产基地。

2.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逐步完善

据调查统计,忻州市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0个以上,其中占地面积30亩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5个,年交易量47.42 万吨,年交易额11.72亿元。这些农产品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忻州市农业经济的发展。忻州龙兴蔬菜瓜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原忻州市忻府区超市菜果批发市场)是2005年被农业部、省农业厅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定点市场,市场位于忻州市城区云中南路三角道樊野村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始建于1990年初,经过几年的发展壮大,占地面积发展到51亩,建设交易棚和库房5800平方米,交易区2.4万平方米,容纳固定经营户320户,流动经营户3000余户。2009年市场交易量达到19860万公斤,其中蔬菜11850万公斤,瓜果4950万公斤,其他农产品3060万公斤,交易总额达到3.876亿元。产品远销太原、大同、内蒙古、辽宁、石家庄等9省27个县市。现成为全市蔬菜、瓜果规模较大、交易额较大、辐射面最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近年来,在市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市场交易行情信息采集信息平台,利用电脑每天上午及时上报农业部、商务部和省级部门农产品价格及供求信息。积极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农药速测仪器等所需设备,开展了每天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建立了台账市场准出入制度,实行可追溯质量管理。实现了批发市场100%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五台县东冶蔬菜批发市场,1998年8月市场开工建设以来,投资1120万元建起了占地面积105亩,建筑面积8951平方米,建设交易大棚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了办公楼、大门、水、电、路等公用设施。并建立了市场交易行情信息采集系统。2009年市场交易量19322万公斤,年交易额2.5866亿元。原平市昌泰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建于2002年5月,总投资780万元,占地面积43.8亩,2009年蔬菜瓜果交易量4.9亿公斤,畜产品交易量1200万公斤,交易额1.56亿元。

3. 流通组织逐步发展壮大

随着农村经济向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的不断发展,忻州市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也在逐步壮大。据忻州市工商局年统计报表显示,2009年期末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720个,上年末1135个,新发展1585个。入社社员达52922户,占总农户71.1万户的7.4%。据不完全统计,经销各类农产品近10万吨,年交易额达5亿元。

存在问题

1. 农产品市场没有形成规模

忻州市的农产品市场尚处于初始发育阶段,存在着大群体、小规模的问题,基本上还是零散式的集贸市场,经营条件简陋,经营方式落后,对当地农业产业带动作用很有限。

2. 农产品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

市场经营交易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真正形成专业化、规范化的交易市场。对农产品市场实行准出入制度、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不公平交易的监督打击以及市场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还没有真正成为其管理服务的核心内容。

3. 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信息网络滞后

忻州市除了忻州龙兴蔬菜瓜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和五台县东冶蔬菜批发市场有较完备的价格采集信息系统外,其他农产品市场的价格采集信息系统没有,对外面的市场信息我们不能及时了解,忻州市的农产品资源优势不能马上让外边掌握,使我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市场信息双向传播还很不畅。

农产品市场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农产品流通;交易费用;创新;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 F30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8-0294-02

农产品流通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网络的重要节点,规范合理的农产品流通市场有助于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农村消费市场完善、鲜活农产品供给、公平交易、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1 研究意义

1.1 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

科学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便于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农产品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农产品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领域,因此农产品流通市场不是一般性的流通市场,需要科学的宏观调控加以指导。重庆市农村播种面积354.04万hm2,占全市地域面积的42.96%,农产品生产的资源、空间与环境压力大,主要分布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的某些区域,主产农产品的国土空间分布不均匀,本土农产品供应能力差。而农产品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重庆市农产品需求旺盛,因此重庆市的农产品除了本土农产品供应外,还需要外地农产品补给。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为抓手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保证农产品流通的供需匹配,规避农产品资源配置不均的风险,达到保供稳价的目的。

1.2 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充分实现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流通效率。目前,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维持传统的流通模式,流通时间长、流通费用高,市场经营主体区域性垄断倾向明显,加之农民获取农产品流通信息成本高、不易得,致使本土农产品供给渠道阻滞与外地农产品竞争渠道阻滞并存,出现农产品结构性过剩,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市场通过发挥价格机制在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决定作用,能更加有效地调节农产品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促使农产品流通及其流通体系高效运行。

1.3 建设统一市场

完善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形成统一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目前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培育主体、管理主体、经营主体尚未规范,流通渠道和方式尚未科学化。本课题力主完善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同时创新流通渠道和方式,实现农产品流通的智慧化,降低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增强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信息化,从而将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更加有效地纳入国内、国际农产品流通体系。

2 农产品流通组织效率的理论框架

农产品区别于其他普通产品的特性在于民生性、季节性、区域性、分散性、易损性,必须依靠市场这种组织形式增强农产品的鲜活性和供应效率,降低流通的交易费用与管理成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与减少消费价格。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在选择组织形式与组织制度时,总是更倾向于节省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以求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的边际均衡。虽然科斯本人并没有提出“交易费用”这一语汇,但是他是交易费用理论的研究先驱和集大成者。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为了进行一场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和谁交易,告诉人们自己愿意交易及交易的条件,要进行谈判、讨价还价、拟定契约、实施监督来保障契约的条款得以按要求履行。同时,科斯指出不仅市场存在交易费用,企业本身也会产生交易费用,比如行政管理费用、监督缔约者费用、传输行政命令等组织费用也是交易费用,可称为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农产品流通本身也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农产品流通市场及其组织所组成的流通市场体系的效率可以借用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其效率高低取决于农产品经营主体参与流通过程时在搜寻、谈判、讨价还价、拟定契约、监督合同履行方面所耗费的成本高低。

3 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现状

重庆市按照其对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布局,依据辐射能力目前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以直接面向农产品经营主体(供给角度)和农产品消费终端(需求角度)为核心的三级市场。依据辐射能力重庆市一、二、三级市场之间可以互相流通农产品,也可以与其他国内农产品市场发生流通关系,除此之外重庆市一级市场还特别承担国际农产品市场流通功能。

4 存在的问题

4.1 农产品供给的交易费用高

一是农产品经营主体跨层次交易造成交易费用高。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为三级市场,农产品流通在三级市场之间进行而自然形成交易费用高。二是农产品流通主体发育不足造成的交易费用高。笔者认为农产品流通主体应该落在农户自身、农业生产合作社身上以及农产品加工商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减少交易环节,但现实是农户的交易频次低、交易不确定性高,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小、数量少、直接参与供给的经验少,农产品加工商、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资产专用性强,因此实际介入供给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农产品运销商,并且各农业经营主体产出的农产品主要经农产品运销商到达一、二级市场。农产品运销商在各经营主体和三级市场之间经历搜寻成本、讨价还价、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交易费用高昂。

4.2 农产品消费的交易费用高

一是农产品消费主体跨层次消费天然造成的交易费用高。二是农产品流通市场为形成统一的价格机制造成的交易费用高。农产品消费终端的各主体(包括市民、超市、社区菜市场、农产品消费企业)反复对比价格选择市场,搜寻、谈判、讨价还价、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的过程产生的交易费用高。

5 创新的总体思路与目标模式

5.1 总体思路

建立“供给主导型”的流通市场,保障农产品总量“供需平衡”。笔者主张“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不仅因为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体制“需求诱致性”变迁面临着供给约束以及变迁绩效的弱减,而且也在于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具有比较优势。

5.2 目标模式

建立“三级市场,网状流通”。一级市场把握全市供需情况,把握全国供需情况(主要是供给),与其他国内市场(主要是市外)搜寻、签订农产品供给合同,储存、管理农产品并在物流辐射区内配送,从而保证全市农产品总量的动态平衡,达到保供稳价的目标。二级市场把握辐射区内供需情况,在市内搜寻、签订农产品供给合同,储存、管理农产品并在物流辐射区内配送,及时向一级市场报告供需情况,从而保证辐射区内农产品供给动态平衡。当农产品消费终端向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发出需求信息后,接到需求信息的市场根据储存实物情况,在一级、二级市场之间进行资源调配,按照辐射能力选择由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配送到消费终端。

6 创新策略

6.1 建立全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价格机制本身也会付出代价。全市的农产品价格信息网使得农产品价格透明,降低价格机制降低了交易费用,促使农产品交易公平。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网有利于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以及农产品信息的知悉,保证三级市场的农产品经营户、消费终端及时了解价格变化,针对价格变化采取农业增产策略,减少农产品运营商的不必要介入机会,从而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业发展。

6.2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讯手段对经济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结算的经济活动,具有快捷性、无形性、成本低、全球性的特点。在各级市场之间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主要用于农产品交易信息的交换。这种标准化、无形性的经济交易方式既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组织内部的交易费用,同时也降低了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6.3 以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市场职能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承担着约70%的农产品流通与集散,是农产品流通的中心组织,因此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流通市场的职能。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市场职能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其运行目标是保障农产品流通产销畅通和城市农产品供给,且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仅是一种流通中介组织,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交易场所与服务,具有公益。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化运作。企业化运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为提高经营效率,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但是企业化运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依然具有公益性,其公益性实际上是政府期望其运作实现的公益性目标。

6.4 明确政府的流通监管职责

农产品是维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需品,其质量和安全性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和健康。由于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流通市场组织是一种中介组织,并不直接参与交易,农产品流通环节对城市又不可或缺,因此农产品流通必须由政府监管。政府的流通监管职责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宏观把握、供需平衡,避免农产品流通的地方性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证城市农产品流通供需平衡、价格稳定,减少“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事件。二是精细检验、安全可靠。保证农产品储存、流通期间的安全问题,谨防变质和劣质农产品流通。为此政府需针对农产品流通立法。

6.5 培养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导的农场品经营主体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质量、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农户、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属农业标准化生产主体,本文认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应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导力量,成为农产品经营的主导主体。农户个体力量薄弱,认知能力有限,行为能力局限,无法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农业企业营利性目标明确、数量较少、资产专用性强、生产目标具体,不适宜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相较于农户和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可大可小,其性质类似于社会团体,尊重农民自愿的同时合作共事追求增产增收,能保证农产品供应的公益性目标且自然维系农民自身利益,有能力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而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农产品经营主体,将农民组织起来,以组织形式承担起了从生产到销售的中间角色,降低了交易费用。

6.6 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

提升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定位为公共企业,以达到保供稳价的公益目标与提升流通效率的双重目标[3-4]。定位为公共企业,政府要在尊重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方式的同时发挥必要作用,分清直接介入领域与避免介入领域,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

7 参考文献

[1] 张浩,孙庆莉,安玉发.中国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效率评价[J].中国农村经济,2009(10):51-57.

农产品市场体系范文第3篇

1.抓生产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为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长春市农委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常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大户进行技术指导,以点带面引导农民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同时,印制了《长春市蔬菜生产记录手册》,免费发放到蔬菜生产基地和菜农手中,督导菜农认真填写,规范菜农的生产行为。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利用流动检测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蔬菜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进行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出地销售,确保生产过程的全控制。

2.抓基础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长春市农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不断完善市质检中心和各县(市)、区质检站建设。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在国家、省和长春市财政的支持下,先后投入600多万元购置了各类检测仪器设备,使之具备了蔬菜水果、粮油作物、农业环境、农作物种子、化肥等五大类183项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检测功能,承担起了长春市农产品的检测任务。指导县(市)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6个县(市)区先后建立了质检站。2011年,市财政又投入153万元,用于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的建设和购置流动检测车。同时,市编委同意长春市农委划转20名编制人员,充实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进驻蔬菜、果品两大批发市场专门负责两个批发市场的检测工作,实行三班倒,开展昼夜检测。去年,市财政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列入预算150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于年底予以追加,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市场监管,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上市蔬菜、水果质量的市场监管,长春市农委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加大对上市蔬菜、果品等农产品抽检力度,把日常监管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测工作。根据2011年国家对长春市开展的4次例行监测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5%,水果和食用菌平均合格率均为100%。

3.1加大日常监测力度 将两大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和市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每天对进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开展抽检,每天抽检样品达到200个,2011年全年共抽检样品17078个,实行每车必检,每个品种必检,基本上做到全覆盖。长春市政府还了《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批发市场、经营者和检测者的职责,规范对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监管行为。

3.2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 在重大节日、“中考、高考”期间以及地产蔬菜销售旺季,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监督抽检。去年,对上市的蔬菜、水果进行了4次例行监测和2次专项监测,共抽取了375批次蔬菜和水果样品,利用实验室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2%,水果为98.9%。

3.3加强上市秋菜的抽检 制定了秋菜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对长春市秋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每2公顷抽取一个样本,本次共检测样品2131个,合格率为100%。针对外埠进入长春市销售的秋菜,在上市期间,安排4台流动检测车,分别在市内秋菜集中销售点,对于无证的外埠秋菜进行现场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共抽取秋菜样品2008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保证了优质放心秋菜的上市供应。

3.4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为加强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们制定了《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长春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专家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一旦接到举报或得到线索,我们及时做出反应。针对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的“毒韭菜”、“毒杨梅”事件,我们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去年3月份和6月份对进入长春市销售的韭菜、杨梅开展了抽检,通过抽检没有发现“毒韭菜”、“毒杨梅”流入长春市,并将结果上报食安办。针对去年11月末,长春市连续发生的两起因饮用标识为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奶优(清新草莓口味)的饮料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我们立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加大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三品”标识的市场监管力度,消除了市民的恐慌。

4.抓执法检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市场秩序,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对“三品”标识和农资市场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2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59台次。

4.1加大“三品”标识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三品”的市场秩序。长春市农委组织市绿办对市内197家次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7162批次获证产品标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出现问题的超市及农贸市场,我们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它们将问题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6份,检查出有问题产品86个,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4.2加强农资市场检查 为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我们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假劣农资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还重点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专项检查。去年,全市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3026家次,查处案件68起,罚没款52.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5.抓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和方法,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我们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入手,建立健全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在全面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了《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以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识使用为依托,积极探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实施,将构建起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提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农产品市场体系范文第4篇

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农业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十一五”时期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300多个,在区域布局上实现了产区和销区全覆盖,在市场类型上实现了综合性和专业性互补充,在经营范围上实现了种植、畜牧、水产等农产品全包容。同时,农贸市场数量稳定在25000家左右,超市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稳步增加,农产品期货上市品种达到13个。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渠道,以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为基础,以连锁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为先导,以期货市场为补充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

农产品流通设施明显改善。农业部在全国组织实施了旨在提升流通设施和市场管理水平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拓展5520工程”,积极引导多元投入,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市场服务功能,提升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制定了《农业部定点市场管理办法》,促进大中型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到“十一五”期末,农业部定点市场总数达到776家。与商务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发挥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作用,加强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经验交流,引导批发市场开展现代化建设。

农业会展经济蓬勃发展。农业部主办一批大型展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农业部每年参与联办的省级展会已达30多场。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每年全国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累计举办农业展会及各种展示推介活动700多场次,开辟网络促销专栏或举办网上对接会6000多个。与此同时,农业系统每年还组织参加海外各种展会10多场。依托中国农业信息网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十一五”期间累计供求信息近150万条。针对鲜活农产品季节性、区域性和结构性卖难,农业部组织销区与产区对接,建立了日常购销对接机制。

农产品市场体系范文第5篇

本刊讯4月19日―20日,农业部在重庆市召开全国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市场信息工作。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到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2008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急剧变化、自然灾害重、突发事件多等不利因素,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政策协调、产销衔接和信息服务,沉着应对,奋力拼搏,为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在信息化、市场化大趋势和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下,农业市场信息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考验和新挑战,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主攻四大任务。一是着力推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为切入点,以冷链物流建设为关键点,以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为着眼点,以启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培育流通市场主体,加快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二是着力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重点搞好农产品价格支持、市场流通、贸易调控和农资市场调控等相关政策研究与储备。三是着力完善农业市场信息采集制度,在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上下功夫,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合理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四是着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发挥独特优势,以重点项目为依托,切实发挥农业部门的引领作用。在推进农业市场信息工作的过程中,切实处理好“统与分”、“虚与实”、“内与外”、“上与下”的关系,积极构建左右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当前形势下,农业市场信息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突出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这个目标,服从服务于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大局,扎实有序推进。要大力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编制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批发市场的信贷支持力度,指导批发市场完善冷藏保鲜等基础设施,稳步推进“菜篮子工程”,逐步优化流通环境,切实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大力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抓好信息采集监测、形势分析研判、政策研究协调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决策支撑能力;大力加强营销促销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展会促销、应急促销、网络促销和品牌培育四类重大活动,切实提升农产品产销对接能力;大力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金农工程”,健全完善“三电合一”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抓好农业信息,推动出台指导扶持政策,引导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化为农服务能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市场信息处处长和部分省农业厅主管厅局长以及农业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上,有关方面的专家还分别就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农村信息化及全球粮食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