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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外循环和内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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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外循环和内循环

经济外循环和内循环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国内外对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入手,通过比较分析得出相关启示,并给出相关建议。

一、国外循环经济研究状况

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众多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开展了循环经济相关理论的研究,并逐步形成了循环经济的概念和方法论体系。

一些发达国家成功地进行了循环经济的实践,包括企业层面的降耗、减污减排,区域层次的废弃物交换和传递,社会层次的产品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和能量的循环。从企业层次来看,最典型的循环经济实例是杜邦化学公司采用的“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3R制造法。从区域层次来看,通过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形成生态工业园区。最为典型的是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

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走在世界前列,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最全面的国家,已经颁布了《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等一系列具体法律;美国没有全国性循环经济法规,但半数州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再生循环法。

针对不同资源循环利用的研究方面,Sujit Das(1995),Hirohiso Kishin(1998),YasuoKondol(2001),JohnE.Tilton(2002),S.Spatari(2002),StuartKoss(2003)分别对电冰箱、汽车、塑料包装材料、废金属、纸张等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策略进行了研究;物质减量化及物质减量化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方面,Cleveland和Ruth指出,特定企业或工业的原材料使用范围、运行机制、使用模式、物质减量化等对经济层面产生的影响以及物质替代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问题应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HondF,2000);在原料与能量流动(工业代谢)的研究方面,Ayres等人(2002)对经济运行中原料与能量流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在生命周期评价(Life Cycle Assessment,LCA)的研究方面,多年来LCA理论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在产品生态设计的研究方面,Allenby B.R.(1991a;199lb)对有关企业产品为环境而设计(DfE)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生态工业园与工业生态系统的研究方面,Frosch和Gallopulos(1989)对工业生态学的理论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并提出了工业生态学的概念;在技术变革和环境的研究方面,S.Erkman在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指出环境系统分析是技术研究方法的基础,并诠释了工业生态技术;在循环经济的经济政策、手段、立法等研究方面,Wulf-Peter Schmit(2001)提出了推行生态型经济。

纵观国外循环经济的相关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侧重于具体领域循环经济的应用和实现手段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对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理论研究比较缺乏,且这些研究大多是基于国外实际情况进行的。(2)对于资源循环利用的研究涉及面非常广泛,从原始资源到家用电器无所不包;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手段的研究比较多,如经济手段、命令控制手段等。对于工业代谢的研究只是停留在概念层次,在理论与实际操作上仍有待深入。

二、国内循环经济研究状况

20世纪九十年代初,循环经济的概念在国际上已经逐步传播,九十年代后期这一概念被引入我国并很快得到国内的重视。近几年,循环经济在国内引起了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

1、关于循环经济的内涵、原则、特征等基础理论的探讨。段宁(2005)、吴季松(2005)、曲格平(2001)、解振华(2003)、钱易(2005)、汤天兹(2005)、冯之浚(2004)、王益恒(2005)、齐建国(2005)、徐崇龄(2004)等对循环经济内涵展开了讨论,归纳为三种:(1)段宁等从循环经济的特殊属性考虑所给的理解;(2)吴季松等从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关系角度对循环经济的理解,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经济、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一种新的技术范式或是科技、经济和社会三者整合的经济;(3)徐崇龄等认为循环经济是以循环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季昆森(2004)、王钦敏(2003)等在“3R”原则的基础上,对循环经济的原则作了一些扩展,提出了“4R”原则。后来,又相继提出了“5R”和“6R”原则。解振华(2003)、吴季松(2003)、曲格平(2001)、陆钟武(2003)等对循环经济的特征进行了研究。

2、关于循环经济在我国可持续发展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研究。诸大建(1998)就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诸大建(2004)、马凯(2004)、冯之浚(2003)、牛文元(2003,2004)、王成新(2003)、李金恺(2005)等研究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提出循环经济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汤慧兰(2003)等对工业生态系统理论框架的构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胡山鹰(2003)等提出了工业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等集成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吴伟等(2002)探讨了工业生态系统的运行和控制机制。王兆华等(2002)运用经济学交易理论分析了工业生态系统,揭示了系统共生的机理。耿勇(2000)、陈定江(2002)、刘力(2001)等学者在实践基础上对生态工业园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此同时,肖松文(2001)、吴云波(2003)、王灵梅(2004)等探索了生态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规划设计的原理和方法,并进行了实证分析。

3、对发展循环经济措施和建议的研究。曲格平(2001)、陈之泉(2001)、冯之浚(2003)、解振华(2003)、马凯(2004,2005)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认为发展循环经济要明确指导思想,建立绿色技术支撑体系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体系。

三、评述

从国外循环经济实践来看,我们可以得到几点启示:第一,思想要转变。我们必须转变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第二,法律要先行。即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用法律来明确和规范政府、社会、企业以及国民的社会责任和相应的义务;第三,政府要主导。政府甚至可以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等行为,来影响、支持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第四,企业为主体。通过企业内部改进工艺和生产流程,企业间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充分发挥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实践主体功能;第五,建立相关社会机构。建立相关的非政府社会机构,发挥其协调作用,打造社会静脉产业链;第六,舆论支持、全民参与。不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提高国民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提高国民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国对循环经济的研究刚刚起步,尤其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缺少有关产品生态设计、生命周期评价和清洁生产等循环经济实现手段的系统研究。

综合国内循环经济研究状况可以看出,在煤炭企业循环经济理论研究方面,国内清洁生产、垃圾处理、环境无害化、生态经济等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研究虽然较多,但应用循环经济基本思想解决煤炭企业问题的研究目前还未形成规模,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基于循环经济的煤炭企业发展模式的系统研究在我国更少见。我们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根据我国循环经济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更系统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冯之浚.循环经济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吴季松.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

经济外循环和内循环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都是以粗放式发展道路为主:出口产品高耗能且附加值低,且某些进口资源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粗放式发展道路与循环经济产生了诸多矛盾,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在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循环经济的国际大背景下,要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一条紧迫而有效的路径。本文在深刻剖析我国传统外贸增长方式与循环经济的种种矛盾以及所面临的外贸环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

一、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的内涵研究

1、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位于流通环节,它要求一国通过制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相协调的外贸战略与政策,促使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实现对外贸易的长期、持久、稳定、健康地增长。

2、循环经济的内涵。循环经济就是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建立在资源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以资源重复利用、循环利用、永续利用为核心,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

二、循环经济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循环经济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本质是一致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自己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深刻的反思后提出的全新的发展思想和发展战略,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的可持续性保持是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标志,它要求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而循环经济是人们在可持续发展思维的引导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是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为代价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空间,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因此可以说,发展循环经济就是实践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循环经济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一致的。

2、循环经济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循环经济追求的是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它强调资源的重复利用、循环利用。循环经济一方面通过减少资源的使用量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减轻了经济系统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压力,使得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通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量,降低环境的污染程度,把人类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等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从而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为目标。可见,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强调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的最小化。

三、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1、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长期以来,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实施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收益”的数量型发展模式,外贸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引导下,一味追求规模和速度,很少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消耗问题。这种增长方式导致了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对环境的肆意破坏,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以及发展后劲的削弱。

2.低层次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在出口结构方面,我国出口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和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工业制成品。近年来,我国出口贸易额最大的五大行业分别为:机械、电子、电子设备制造业,纺织业,化工原料及化工制成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和采掘业,其产品出口额占当年出口总额的2/3以上,这些行业大都是污染严重的行业,并且,各行业在出口迅速增加的情况下,环境污染程度有所上升。在进口结构方面,进口商品中能源和原材料不断增加,如原油、化工材料、铁矿石、钢材等,这些作为投入品的原料型产品都是高能耗的,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危害。更为可怕的是,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国陆续发生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废物的事件,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四、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

面对我国传统的外贸增长方式与循环经济之间的种种矛盾以及在循环经济下我国外贸所面临的环境,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循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而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面临着国外循环经济发展趋势的外在约束。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协调我国对外贸易与循环经济的关系,以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1、正确认识循环经济与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关系。这是正确处理对外贸易与循环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一部分,我们应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把贸易与循环经济协调发展纳入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统筹考虑,追求贸易、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从整体上来看,要逐步改进大进大出的粗放式贸易战略,调整我国外向型经济政策,在重视对外贸易工作的同时,要加快国内贸易和国内市场的建设,加快培育国内循环经济模式的形成与发展。

2、调整我国的产业政策和产品结构,逐步改变资源型出口导向战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对出口产品来说,就是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对进口方面来讲,就是要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石油、铁矿石等的进口。整体来看,就是要提升我国国际分工地位,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减少对外贸易发展中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一是要遏制对部分地区和行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要加快低耗能、低排放产业的发展。三是政府要制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确保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培育环境保护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四是政府要制订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倾斜政策,比如政府直接投资、信贷优惠、税收优惠、出口退税、加大研发投入和鼓励环保科技创新等。

参考文献:

[1]余敏友,左海聪,黄志雄.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论[M].上海出版社,2001

[2]李树.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与我国的策略选择[J].改革,2003(6)

[3]孙敬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物质出版社,2005年

[4]麦文伟.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新趋势及策略选择[J].中国检验检疫,2006,(7)

经济外循环和内循环范文第3篇

一、行政机关在循环经济中的定位

关于政府是否应该干预经济,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内干预经济曾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但不争的事实是政府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循环经济的提出进一步要求政府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循环经济(circulareconomy)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closingmaterialscycle)经济的简称,是相对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线性经济而言的。它是以资源的反复利用为核心,以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流动方式为特征,充分利用科技成果,使上一环节形成的废弃物成为下一环节的原料,从而形成循环的长链条,达到污染的零排放,实现人与自然、经济、资源协调统一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核心是工业物质循环。在工业经济系统中,有以下三种循环或称三个层面上的循环:一是企业内部的循环(小循环),如下游工序的废物,返回上游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二是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中循环),如某下游工业的废物,返回上游工业,作为其原料,重新利用;三是工业产品经过报废后,其中部分物质返回原工业部门,作为原料,重新利用,这是大循环。从循环经济的内涵和运行过程来看,循环经济的实现是需要一系列的技术支撑的,如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等等,如果单靠企业自身是无法完成这些技术攻关的,它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经济和社会的运转,不能仅靠私人部门的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政府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诸如法律制度、教育、经济基础等”。循环经济在我国刚刚起步,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尚不健全,这都需要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当然,政府并不是万能的,政府在环境保护中也有失灵的问题。从各国对环境的管制效果来看,可以发现政府的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是总有效率的,对环境的影响在某些时候反而是有害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因为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市场失灵是市场自身存在的缺陷,没有外部干预是无法自动纠正的,而政府失灵则可以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外部监督等手段得到改善。因此,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我们应提高政府效率,使政府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

1、制度障碍

制度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环境保护不力,而环境保护不力的重要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环境保护机构,通过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立法,为推进循环经济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还尚未建立起循环经济体系,还存在严重的制度障碍。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的旧制度和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某一种制度形成以后,必然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力求巩固现有制度,而阻碍选择新的制度。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认可和支持。此外,我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持续了几十年,具有了一定的惯性,要彻底转变这种经济增长方式还需要一个较长的阶段。第二、我国现存的环境保护制度漏洞较多,以致很难发挥实际作用。比如在排污收费制度方面,企业支付的排污费不仅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也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以致大多数企业宁愿交纳排污费而不愿意自己治理,这就使排污收费制度中原有的惩罚作用失去了意义。此外,在污染防治过程中,我国的各个环境保护部门不能相互协调,存在部门分割的现象。第三、我国的循环经济制度还未建立起来,目前现有的制度只是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及对环境污染进行惩治的法律。这些制度只是从法律上或从道义上规范人们的行为,无法激发人们保护环境和实行循环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阻碍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2、法律障碍

建立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最为重要,具有长期效用的基本环节。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环境资源法体系,在现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已经包含或体现某些有关循环经济的内容。至2002年,我国已颁布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1部资源法律,11部防止生态破坏和自然灾害、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法律,20多项与环境资源有关的其他法律。这些环境资源法律虽然能够对废物再生利用起到一定的强制作用,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离循环经济要求实现的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同时,我国的环境资源立法仅仅将循环经济看作是防治污染的一种经济技术手段,没有形成循环经济法体系的思想。除了环境资源法之外,我国也已制定了一些采用“循环经济”术语或明显可以归类于循环经济法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如我国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9月26日颁布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等等。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发展循环经济的母法:《循环经济法》或《循环经济促进法》,也不存在由母法产生的一系列子法,没有全面、综合调整循环经济的专门法律。可以说,严格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法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我国目前这种循环经济的立法状态使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无法可依,因此,迅速建立起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3、技术障碍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动力,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经济和环境的目标将难以从根本上实现。循环经济包括资源开发、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三个环节,任何一个环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都需要一系列的技术支撑,如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等。要在充分利用资源、优化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条件下发展循环经济型社会,实现效率和利润的最大化,仅靠我国目前现有的一些常规的和传统的技术是无法支撑的。因此,研究和开发符合循环经济基本原则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为实现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成为当前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所在。在此类技术的研究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与科研机构、企业的共同努力,通过科技创新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尽快淘汰高能耗、高物耗的工艺技术,开发废物再生利用技术,真正使科学技术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为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三、行政机关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努力途径

面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各级行政机关应发挥主导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加强引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在全社会营造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环境氛围。

1、加快制定循环经济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我国行政机关已总结出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制度,如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等等,但仅有这些制度是不能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因为循环经济并不只与环境部门有关,除了环境保护制度以外还需要其他一系列制度的保障。因此,行政机关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制定一系列的循环经济政策,如制定产业准入政策来遏止部分行业和地区的盲目投资,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制定生态补偿政策使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进行补偿;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环保产业中去,增大对环保产业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通过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杠杆对已经构建了循环经济生产体系的企业或行业给予适当的优惠,以此来鼓励和带动其他企业或行业等等。

2、加强行政立法,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决条件,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综合调整循环经济的法律,或者说严格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法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有关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方法、立法内容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这就要求我国政府要深入研究外国有关循环经济立法的先进经验,大力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根据德、日、法等国的立法经验,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循环经济基本法、循环经济的单项法和循环经济专项法。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个模式。目前,我国还没有循环经济基本法,因此,在条件成熟时,要将制定《循环经济法》或《循环经济促进法》列入人大的立法计划。然后各级行政机关再按照基本法的原则和精神制定一系列循环经济单项法和循环经济专项法,如《废弃物处理法》、《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等单项法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专项法。

3、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竞争机制,做到执法必严。执法不严现象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十分突出。执法不严,主要表现为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怠于处理、处理过轻或简单的以罚了事,以及执法者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护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原因还是行政机关的某些执法人员的素质比较低下,他们为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把自己掌握的国家权力作为寻租的手段。此外,行政机关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也是执法不严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十多年来,国家对人事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吃“大锅饭”的现象仍比较严重,缺乏经常性的和规范性的易操作的考核制度,没有把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工作成绩与他们的晋升和奖励挂钩,这种没有激励性的竞争机制必然影响执法的效率和公正,而最终导致执法不严。因此,行政机关要逐步完善自身的竞争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必严。

4、加大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力度,建立绿色技术支撑体系。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只有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才能不断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在我国目前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政府应在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将循环经济作为科技攻关事项。具体来说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积极探索节约能耗和物耗、污染轻或无污染的工艺,其中最主要的是清洁生产技术。第二、研究污染防治技术,通过建设废弃物净化装置来实现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净化处理。这些技术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等。第三、积极探索研究资源再生技术,对产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例如废电脑、废电池等特殊物质的再生技术,废纸加工再生产技术、废玻璃加工再生产技术、废塑料转化为汽油和柴油技术、有机垃圾制复合肥料技术等等。

经济外循环和内循环范文第4篇

Abstract: Circular economy is an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e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problems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Thus, tourism'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needs the circular economy.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tourism cycle economy is a complex network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eory of hypercycl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ourism cycle economy structure and form of circulation, points out that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and market mechanism are the important premises.

关键词:旅游循环经济;超循环网络结构;复杂网络;自组织系统

1循环经济与旅游产业

1.1 循环经济概述工业革命产生以来,社会生产力获得了迅猛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飞跃提升,对自然与环境干预的规模、边界、范围也急剧膨胀,由此导致资源耗费速率加快,废弃物排放以几何级速度增加,资源和环境安全问题频频向人类告警。在上个世纪60年代,环境问题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卡逊发表了《寂静的春天》,用触目惊心的案例向人类敲响了工业社会环境危机的警钟。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增长的极限》研究报告,第一次系统考察了经济增长与人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科学技术进步间的关系,所提出的自然资源供给与环境容量无法满足人类外延式经济增长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同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上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标志着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觉醒。因此,环境保护是循环经济理论产生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思想古今中外皆有,但作为一种理念最初是由美国学者肯尼斯・博尔丁(Kenneth Boulding)1965年在其发表的《宇宙飞船经济学》一文中提出;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大卫・皮尔斯和图奈(Pearce,D.W.& Turner,R.K,1990)首先使用了循环经济这一术语。伴随着可持续发展的浪潮,人类开始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从生产、消费等多个维度来推进循环经济,在解决资源的有限供给与社会经济的无限增长矛盾方面,在解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社会方面正发挥着广泛而深远的作用。目前,德、日等发达国家正在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我国也将循环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循环经济是相对于工业化以来高消耗、高排放的线性经济而言,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和“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循环利用模式,所有的原料和能源都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其目标是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科学与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其运行遵循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原则,在减量化、资源化的系统运行过程中,实施源头预防、全过程治理和末端治理三者联动,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利用和价值增殖。

1.2 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循环经济作为“朝阳产业”的旅游业在世界各地获得普遍发展认可的同时,其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也带来了意义深远的影响,并随着旅游大众化的进程出现了不可逆转的变化。旅游业在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出现了许多消极因素,因此有人提出旅游业并不是严格意义的“无烟工业”。因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了当今旅游业界所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循环经济被誉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最重要和最现实的选择。我国著名旅游循环经济研究学者明庆忠也指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发展范式,从形式上看是封闭的物质循环流经济,实质上是以自然生态系统的先在性为前提、遵循生态规律的生态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经济形态,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挑战。旅游业是与环境密不可分的产业,如不能与环境和谐共生,其将成为短命产业。因而,在旅游产业发展中,只有遵循循环经济理论,履行循环经济实践,以生态效率为目标,在维护自然与文化的完整性、多样性、美学性基础上,满足代内和代际之间的需要,才能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旅游循环经济系统与超循环理论

2.1 对旅游循环经济系统的基本认识旅游本身是一个非线性、远离平衡态的复杂开放系统,国内外已有部分学者将一般系统科学与自组织理论运用到旅游研究中。Jafari(1992)认为:“为理解旅游业,有必要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或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刘人怀(1986)是国内较早运用系统论的原理对旅游进行研究的学者;钟韵、彭华(2001)提出旅游是一个开放性的复杂巨系统,旅游研究要运用系统思维和系统方法;许多学者站在系统科学的角度,从系统的功能、属性、结构、自组织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了各种旅游系统模型:旅游控制系统(王家骏,1999;李文兵,2003);旅游功能系统(Gunn,1972;Leiper,1979;Vann,1981;Mill和Morrison,1985;吴必虎,1998;杨新军,1998);旅游活动系统(刘锋,1999;吴人韦,1999;吴晋峰等,2001);旅游经济系统(宋东涛,2001;王云才,2002);旅游耗散结构系统(冯新灵,2003;王迪云,2006);旅游混沌系统(Faulkner和Russell,1997;Mc Kercher,1999)。而本文认为旅游循环经济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旅游循环经济是一个由旅游产业系统与旅游资源系统、自然环境系统、社会文化系统复合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是在把握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循环系统和社会系统的自组织规律后发展起来的。旅游循环经济作为一个复杂的网络系统,其各组成部分相互作用和嵌套构成了复杂的超循环结构和多重超循环结构。由于旅游循环经济具有自组织超循环性质和特征,通过正确地把握自组织超循环规律,可以加快旅游循环经济的形成和提高旅游循环经济系统运行效率,并为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奠定基础。

2.2 超循环理论超循环理论由艾根(M.Eigen)和舒斯特(P.Schuster)首先提出。它是关于自组织系统内部结构及其联系运行方式的理论。循环是指事物周而复始的运动,它既是系统联系的形式,也是系统发展的形式。自组织的系统循环反应包含三个基本层次:反应循环、催化循环和超循环。①反应循环是循环反应中较低级的组织形式,指一组相互关联的化学反应序列,其中某一步的一种产物恰好是先前一步的反应物;反应循环自身不产生催化剂,其来自系统外部(“外催化剂”)。②催化循环是反应循环的循环,是比反应循环高一级的组织形式,在整体上已是一个自催化和自复制系统;催化循环是靠系统内部自催化(“内催化剂”)和彼此相互催化(交叉催化)来驱动的循环。③超循环是比催化循环更高级的组织形式。在超循环中,复制单元既能指导自身的复制,又能对下一个复制单元的产生提供催化(包括自催化和交叉催化)支持。超循环通过自催化可以加速同一循环圈的运行效率,而交叉催化可以增强不同循环圈之间的耦合力,并且能够使系统获得整合功能。

超循环网络结构还具有以下功能:①自复制、自适应和自演化的功能。超循环是至少含有一个“催化循环”的循环,因而超循环网络系统在“催化循环”的自催化和交叉催化的作用下,必将具有自复制、自适应和自演化的功能。②整合功能。一个催化的超循环经过循环联系能够将自催化或自复制单元(子系统)更加紧密的连接起来,形成功能性整合的共生结合体。③非线。因为超循环内部关系是非线性关系,所以能够有效展开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非线性作用将使超循环网络系统各组分和结构有更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使得物流、信息流、能流会聚起来,被系统充分利用。④高效功能。因为超循环具有特殊结构,所以超循环能够提高物质、能量和信息流等的利用效率。

3旅游循环经济超循环模式及其形成条件

3.1 旅游循环经济系统的超循环网络结构目前,国内外在倡导可持续旅游发展,实现循环经济与旅游产业对接方面主要是从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次来展开,彼此之间通过“交叉催化”的催化耦合作用,形成超循环网络结构:

3.1.1 企业层面的小循环旅游企业是构建循环经济的基础,企业层面的小循环不仅有利于在企业经营层面实现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服务生态化,也有利于达到减少污染物,节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从而实现旅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自催化”(成本节约和利润增长)的推动下,旅游企业内部物质、能量、资源等自发循环(可视为反应循环阶段),从而实现企业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效益。比如旅游酒店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在产品销售阶段,向客人提供绿色销售,宣传绿色消费,拓展网络经营及绿色物流配送渠道,减少销售过程中的有形和无形资源损耗;在产品服务阶段,应积极引导客人保养维护酒店设施设备,倡导循环消费,如将客房卧具由“一天一洗”改为“一客一洗”等,将极大减少酒店经营成本。

3.1.2 区域层面的中循环单个旅游企业在生产和劳务提供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副产品不一定能完全为自身所回收利用,这需要到企业外组织物料循环。按照产业生态学的观点,旅游经济系统的综合性决定了它和许多产业之间存在“产业代谢”关系,即一个企业部门的废弃物可被另一个企业部门作为生产原料加以利用,企业“制造”的废弃物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获得分解,企业之间通过“交叉催化”(共赢)耦合形成代谢和共生关系(可视为催化反应)。如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就可能耦合为观光农业、观光休闲果园、渔家乐、观光牧场等,与加工业、制造业耦合为加工(制造)场所参观、游览等,形成产业共生体。譬如北京蟹岛度假区以旅游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思想,按照生态链循环模式组织园区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不烧煤、不烧油、不烧锅炉,综合利用地热、太阳能和沼气等绿色措施,基本实现物质能量大循环,污染物零排放,将农业生产与旅游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辟了一条高效农业旅游途径,获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3.1.3 社会层面的大循环。社会层面的大循环是旅游循环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多个企业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基础上形成的多重超循环,具有复杂特性。社会层次上的旅游循环经济以生态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以产业共生和物质能源循环利用为特征的,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服务业在内的旅游产业循环体系。譬如我国许多地方开展的生态旅游城市(县、区)等建设就是社会层面的大循环。这种社会大系统超循环关联组织多样化,相互联系复杂化,在非线性关联作用下形成一个结构稳定,抗风险能力强,运行高效的体系。

从上述可以看出旅游循环经济中的3个循环从形式上表现为复杂性依次上升,从功能上超循环结构具有较强的自适应能力。

3.2 旅游循环经济超循环网络结构形成的前提旅游循环经济系统的内在本性是可持续发展,被动单调的反应循环结构不能满足这个本性要求,那么通过发挥政府引导与宏观调控和借助市场力量来调整系统结构,是超循环网络形成的重要前提。

3.2.1 发挥政府引导与宏观调控作用一方面,发展旅游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思维和理念,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并不是每个旅游企业和游客都能够主动理解和主实施它;另一方面,旅游循环经济系统是非均衡的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必须与其它子系统耦合成社会大系统超循环结构,才能有效运行。因而,政府必须发挥引导与宏观调控作用,为旅游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比如为实施循环经济的旅游企业颁发绿色企业称号;对包括旅游企业在内的全社会督促落实《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规;推行绿色旅游业产值核算,改革现行的旅游经济核算体系,实施绿色会计、绿色审计、绿色旅游经济核算,将与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资源的存量消耗、折旧、保护与损失费用纳入旅游企业成本核算中等。政府通过以上措施(起到“外催化剂”的作用)迫使旅游企业进行业务流程变革、技术管理创新和绿色环保生产,从而实现和提高企业赢利水平。

3.2.2 借助市场机制推进旅游循环经济发展旅游循环经济超循环结构是一种连续运行不可隔断的整体性良性循环结构,需要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保障其运行。一方面,逐步完善旅游资源交易市场制度,健全价格机制,实现利益驱动;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使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旅游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改造,向低能耗、低污染的方向转变。另一方面,市场对绿色产品的旺盛消费需求将驱动旅游企业积极实施循环经济。在ISO14001环境标准体系的监测下,推广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技术;打造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所涉及的绿色产业链条,在企业之间合作建立基于生态循环规律的旅游产业集群;可促使旅游企业加入社会化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网络体系,转移或部分转移旅游企业处理废旧产品的职能和成本,减轻旅游企业负担。

4结语

旅游循环经济有别于传统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是一种新型经济发展观。它不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效用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产量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为目标,而是需要实现发展的“最优化”,即可持续旅游发展。超循环的发展观告诉我们要注意循环和交叉使用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环境的物流、能流和信息流,它通过要素之间的紧密结合和交叉催化能节约能量,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因而也是对可持续发展观的深化。因而,我们深化认识旅游循环经济系统超循环网络结构,遵循自组织超循环运行规律,将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统筹考虑,才能加速旅游循环经济的形成,才能最终实现旅游产业的科学、协调、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连国. 广义循环经济学的科学范式[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明庆忠,李庆雷.旅游循环经济发展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JafariJ, Ritchie.J Towards a Frame work for Tourism education Problems and Prospects[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1981,8(l):13-34.

经济外循环和内循环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循环经济;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183-03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在活跃城乡经济、吸收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循环经济战略中最重要的微观发展主体之一,现阶段中国中小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过程中,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如企业发展资金不足、企业竞争力差、技术创新能力弱等,中小企业大部分的生产仍停留在生产经营粗放、能源消耗高和污染排放量大的阶段,因此,中小企业如何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中国由传统工业经济向循环经济转型的重大课题。

一、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1.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到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如果继续沿用传统发展模式来带动经济高增长,这就难以保障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经济增长对资源的需求是无限的,国内资源的供需矛盾突显,使得中国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进口必然存在市场和价格的风险,运输能力的制约也使中国的发展不可能完全依靠进口,同时全球资源的有限性也决定了资源进口不可能得到无限的满足。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不足也制约了其进口的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循环与高效利用,可以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需求的压力,有效缓解资源供需矛盾。

2.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在国民经济中,中小企业在数量上高达95%,所创造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出口总额和上缴税收,分别占全国的58.5%、68.3%和50.2%,吸纳了75%以上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必然会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二、中小企业循环经济制度供给与需求现状分析

(一)政府的制度供给不充分

1.循环经济的正式制度供给不充分。正式制度是指用法律条文司法判例和政策法规确立的各种规则和合约以及由这些规则形成的等级结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都是正式的制度,中国的这些制度是在传统工业条件下形成的,不适应循环经济的发展,现以税收政策为例加以说明。企业增值税是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体税种,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污水处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按增值的比例缴纳税收,而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中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所以,按产值计算,企业循环利用资源反而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这不仅不能激励企业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反而起了打击抑制的作用。此外,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仅局限于对煤、石油、天然气等矿藏品的征收,对一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都没有征税,这样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中国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按销售量或自用量计税,这使企业对开采而没有销售或自用的资源不付任何税收代价,间接鼓励了企业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企业所得税虽然对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气、废水生产产品等给予了税收优惠,但这些税收优惠措施仅限于减免税,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这些都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2.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因素,非正式制度相对于正式制度有更大的影响范围。中国经济发展中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供给非常薄弱,生产者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不断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大量的广告宣传,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以及废弃物的大量排放,消费者则采取过度消费、盲目消费甚至奢侈消费的方式,形成“拼命生产,拼命消费,拼命废弃”的模式,对循环利用模式认同不够导致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

3.实施环境供给不力。实施环境由规则的实施环境、实施措施、监督违规的力度和违规的代价等因素构成。

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对环境保护的高效监督体系,对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从而难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保护环境。由于经济主体具有追求尽可能大利益的内在特性,在无外力干预下,它总是会不顾社会利益而追求单个利益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说,越来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是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结果。

(二)制度供给影响制度需求

1.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中小企业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价格障碍和成本障碍使中小企业不接受循环经济。循环型生产环节有两个效益来源:一是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二是节约的排污成本。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和无害处理的发展潜力很大,但短期内中小企业经营者却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以资源的再生为例,在很多情况下,把废旧产品和废弃物变为有用资源的再生成本远远比购买新资源的价格高,由此构成了推进循环经济的价格障碍;另外,由于目前中国的环境容量尚未作为严格监管的有限资源,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支付废弃物和排污费不仅远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还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这就使得循环生产环节的效益来源不能显现,循环生产环节的成本难以回收,以致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循环经济生产方式难以自发产生,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经济规模小,对于改善环境的资金投入更加有限,有限的预期收益小于其投入成本,市场经济的法则是追求最少的成本投入和最多的投资效益,而发展社会化循环经济中的资源循环使用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往往投入巨大、收效期长,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种投入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中小企业循环经济主体意识薄弱。中小企业经营者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甚了解,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较差,对“什么是循环经济”、“怎样发展循环经济”等问题认识比较模糊,导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缺乏积极参与意识。有的对循环经济的理解存在偏差,将循环经济简单化为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或将发展循环经济认为与本企业无关,认为环境污染、资源短缺是政府的责任。

3.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外部压力小。由于循环经济存在着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困难,政府对企业滥用环境资源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这样使违约者的成本仍小于其违约收益。

三、制度供给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GDP考核体系影响制度供给主体的决策,导致循环经济制度供给较弱

循环经济要求使经济主体的负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间范围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指标,从而会影响GDP统计数据,最终影响政府的政绩。在GDP的考核体系下,政府在制定各项政策、发展规划、投资规划等方面势必会忽视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导致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供给不足;同时由于现实、客观的经济发展趋势传达出的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信号,从而使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的供给缺乏现实基础,非正式制度供给也较弱。此外,为保证GDP指标的完成,对于企业外部性的监督也势必力度不够。由以上分析可见,现有的GDP政绩考核体系是导致循环经济制度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

(二)循环经济的交易基石――产权界定不清

产权不仅对经济效率有重要影响,而且构成了市场制度以及其他许多制度安排的基础。由于产权意味着对资源的排他性占有和使用,产权界定与否、以及如何界定直接影响到人们成本和收益;将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强加给他人,使其利益受到损失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是违背等价交换原则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环境损失在公共产权的情况下无从追究责任或者存在较高的追究成本,使得废弃物排放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安排,资源与环境的产权公共性引发了经济的产权障碍。

目前中国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没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就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来看,虽然中国自然资源法规定,国家和集体是自然资源的所有者,但没有界定由谁代表国家和集体统一行使资源所有权,也没有明确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及个人的经济关系,使所有权主体形同虚设;同时,自然资源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受控于行政权,缺乏可转让性,这使得自然资源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最终导致自然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低效率开发。由于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资源产权不明晰即具有多重产权,其无效率或低效率使用便在所难免。如果政府能够以适当的制度安排以建立或支持自然资源或环境容量资源的产权,那么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将不再免费。经济主体将会根据“成本―收益”的原则来贯彻实施循环经济的“3R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方针,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四、推进中小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思路

(一)进一步明晰环境产权

按照“环境有价”的理念,应尽快建立现代环境产权制度,进一步明晰环境产权,以平衡环境外部经济的贡献者、受益者以及相关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好环境产权的贡献界定和损害界定工作,凡是为创造良好的环境作出贡献的地区、企业或个人,应该获得环境产权的收益,把权利和利益明确界定下来;凡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地区、企业或个人也应把其责任明确界定下来,要科学界定,不能因其是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量而予以放松。

促进环境产权的公平交易,凡是享受了环境外部经济的地区、企业或个人,应该向环境产权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费用。这里的关键是要确立相应的环境产权利益补偿机制,包括环境外部经济的贡献者和受益者之间直接的“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以及以国家为主体的间接的“纵向利益补偿机制”,实施环境产权严格保护,凡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地区、企业或个人,特别是那些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除促进其进行整改外,应该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

(二)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

对于循环经济,应该采用哪些指标来衡量,采用怎样的统计方法和调查体系来搜集数据,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还很薄弱,在中国尤其如此。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关键是要抓紧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实用的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有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公布结果,为宏观管理及决策提供翔实的数据依据,以便比较全面准确地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情况作出描述,有效地进行监测、检查和督促。

此外,要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还要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放弃GDP至上的政策目标,扭转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用生态审计的标准来衡量地方领导的政绩,促使地方政府放弃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选择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上升为法律、法规,使其达到合法、有序、广泛的执行,这样才能确保循环经济的有序进行 。

明确地将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决策者政绩的考核体系,把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应该层层制定循环经济建设目标责任制,督促其行使循环经济职能,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三)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

政府应采取有效手段,使企业对社会的污染成本内化于其生产成本中,促使企业选择对社会来说最佳的生产方法和产量。循环经济法律的调整方法应体现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即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提倡性规范相结合,既规定经济法责任,又注重采用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形式。具体来说,应当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经济和法律手段,包括完善税收调节制度,对企业参与循环经济予以鼓励、在财政信贷制度上实行优惠、扩大生产者责任、实行政府绿色采购等,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法》,扩大生产者责任,在生产阶段就建立循环经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健全循环经济实施和监管制度,以维护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大对企业滥用环境资源行为的惩罚力度,除高额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处罚以外,对政府决策者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使违约者的成本大于违约收益,从而迫使其放弃违约。要较大幅度地提高排污费收取标准和违规排污处罚标准,促使企业在高昂的污染代价和清洁生产、循环再生利用增值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自觉走循环经济之路。

五、小结

市场机制不能直接引领中小企业自发地发展循环经济,直接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缺乏成本―收益驱动机制。循环经济的有效实施需要各环节主体的通力合作,作为经济性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都需要在成本收益比较后的经济利益作为激励,才有可能将循环经济推行下去。在效率的基础上,一种制度安排能够使提供具有正效益的公共物品或产生正的外部性的供给者得到适当的补偿(因为这些正的效益或正外部性无法在市场交易中自动反映),但是,这并不表示政府可以取代市场,在某种意义上说,市场仍然是最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作为纽带,将循环经济各环节的利益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既没有损害自己(生产者/消费者)和他人的利益,并且公众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同时也使各种资源使用更加趋于有效合理。政府的作用则更多地表现为辅助和调节,因为政府供给的产品主要是制度,通过政府调节与市场协同作用,理顺产权关系,降低交易成本,最终达到循环经济自身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张小兰.论实施循环经济的制度障碍[J].经济问题,2005,(2).

[3]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N].光明日报,2003-11-03.

[4]张玉春,李宗植.关于循环经济制度创新的思考[J].学习与探索,2005,(2).

[5]周宏春,刘燕化,等.循环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6]阎敏.循环经济的新制度经济学探析[J].淮海论丛,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