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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我国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矿山生产事故主要有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透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对家庭、企业、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这些事故提醒我们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作为政府需要对于矿山的安全生产负责。政府具有强大的号召力,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严格约束企业的安全生产。政府具有强大的安全事故救援能力,通过调动消防部门、医院、公安部门等相关机构,为重大安全事故事实救援,尽可能的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政府可以通过监督、宣传教育、资金支持等方式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然而,目前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政府通过相关措施来进行改进。为了提高我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措施,充分行使自身的监管职责。
二、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1.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矿山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生产原材料,处于供应链的最底端。因为产品附加值比较低,矿山企业的利润率就比较低。为了维持企业的生存,保证必要的利润率,矿山企业在生产管理中尽可能的降低生产成本。因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工人在生产时极易处于十分危险境地。如井下作业的工人,由于井内安全支架质量比较差、或者由于老化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换,支撑强度不够大,导致矿井坍塌。矿井坍塌对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2.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从表面上看,我国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都是有的。例如写有“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等口号的调幅一直在生产工地挂着,矿山企业也安排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矿井也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但是由于这些工作没有做到实处,只是简单的走走形式。这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率比较高。只有安全生产口号的条幅,却没有合格的安全保障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是大多是身兼多职,工作没有重点,导致管理水平比较低;有些矿山企业避免生产成本增加,不进行安全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更换,导致很多安全生产设备只是个摆设。
3.安全生产意识不足
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我国的矿山企业安全意识不足。首先,公司领导把公司的盈利看的重于安全管理。很多情况下不是预防为主,而是在安全事故发生以后再进行补救。其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足。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他们认为安全管理可有可无,不认真负责的到现场进行管理,这样就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后,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不足。矿山工人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有时对于提供的一些安全保护措施置之不理。
4.监管力度不严
我国的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对于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很多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以后的事故处理没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另外,由于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使得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维修,无法确保设备的合格性。我国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很多企业投机取巧,以此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疏于安全管理。另外,出了安全事故以后,矿山企业为了避免责任,出现向政府官员行贿的现象。收受贿赂以后,政府对于矿山企业的监管名存实亡,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三、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
1.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我国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我国政府需要尽职尽责,充分履行其监管职责。而监管职责履行的基础就是建立和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法律法规,使得各项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权利职能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例如,当地的铁矿石企业由于安全设备常年失修,导致安全事故频发。那么在法律法规中,应该体现为相应的矿山企业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投资,确保安全生产设备的合格。然后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可以进行相应的设备检验,如果发生不合格的设备,那么政府就可以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矿山企业进行相应的惩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2.加强安全检查及整改
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安全检查和整改。为了全面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政府需要不间断、不定时的进行抽查。例如,每个季度,政府相关部门会不定时抽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设备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就及时督促矿山生产企业进行改进。或者政府协助矿山企业进行相应的改进。另外,政府对于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需要系统化,不仅要检查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合格,同时要明确矿山企业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是否对于安全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要求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只有全面的检查和监督,才能督促矿山企业提高安全意识,进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3.建设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和救援体系
政府应该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执政理念,积极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好各项服务工作。首先,政府可以成立相应的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独立于各个政府部门,避免受到约束。安全委员会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进行定期的检查,帮助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协助矿山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另外安全委员会成员要严禁收受贿赂的问题,秉公执法,充分行使自己职能。另外,政府可以通过自身的调动能力,积极协调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组建救援小组。救援小组需要练习相应的救援技能,接受模拟训练,争取将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于我国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普遍不足,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创造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提高矿山企业各个层次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首先,可以采用惩罚、关闭安全问题严重的矿山企业,表扬、奖励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比较高的企业的方式,为矿山企业树立正确的榜样。然后,政府通过设置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方式,督促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再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进度,对不积极进行整改、不自觉申办矿山安全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停止火工材料供应,限期整改,促使企业加快办证步伐。
四、总结
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在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的状况下,矿山生产企业很难自觉的提高其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能力。作为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自身权利职能、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最终形成完善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理念能够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张明剑.煤矿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J].煤炭科学技术,2013 (10).
[2]邵晓莉.论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构建[J].科学之友 2012(17).
【关键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
为了有效消除金属非金属(下文简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防御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生产安全,依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实际,在全矿范围之内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以强化对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的关键生产环节、要害位置的监管。从而最大限度地遏止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认真处理存在的尖锐问题,有效防止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不断健全完善非煤露天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开展非煤露天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排查整治生产事故隐患及安全薄弱环节,以整治非煤露天矿山的高台阶未分(层、台阶)开采与爆破安全可靠性达不到为重点,坚决取缔违规开采,广泛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模式,全面实施机械化铲装方式;强化对尾矿库平时的安全管理,建全完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系统,保障尾矿库安全运转,以促进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
二、工作任务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具体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1、主要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包括检查企业法人、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者、企业各部门、岗位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构及落实状况。
2、主要是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构与落实状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立、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者状况;技术设备与岗位安全作业等安全机制的建构与落实状况;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隐患源的监控、生产操作现场安全督查状况;外进施工队(包括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状况等。
3、主要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状况。包括安全生产经费提付与运用、缴纳风险抵押金、给员工缴纳保险费等状况;新、改、扩建工程依法遵循安全“三同时”制度状况。
4、主要是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状况。包括企业建构完善安全培训教育机制、保障经费状况;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状况;企业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者以及特殊工作者持证上岗状况。
5、主要检查应急管理状况。包括建构专(兼)职应急小组及救助队抑或与同相关应急救助队签约协议状况;应急所需物资、设备配置及维护状况;应急救助预案构架及演练状况。
6、主要检查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状况。包括事故报告制度建构状况;已经发生的事故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处理与实施整改状况。
(二)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如下五大方面:
1、排查露天矿是否全面落实采剥并重、剥离先行、从上至下、实施分层、分台阶进行采矿的露天矿山采矿之原则。具体应注重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即:(1)小型露天采矿采取从上至下、依顺序分层采矿,采取浅眼爆破方式分层高度不能超越6米;采取中深孔爆破方式分层高度不能超越20米,分层凿岩平台的幅宽应超越4米以上。(2)大、中型露天采矿要严格实施台阶开采模式,台阶实际的高度与坡度应当同设计要求相适应。(3)严禁利用扩壶爆破方式与中底部掏采方式。(4)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超前位置与设计规定相适应。(5)终了边坡角度与设计要求相适应,可最大不能超越60度。
2、排查整顿爆破作业的安全隐患。依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的状况,排查爆破安全位置是否符合规定、爆破作业方案与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危及人身安全与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手段是否制定、爆炸物品之存放、购进、运输、运用及清理登记制度是否落实;爆破操作者是否具证上岗等。具体应注重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即:(1)爆破操作、爆破安全位置要与《爆破安全规程》相符合。应当采取一定手段控制和减低飞石量,浅眼爆破最小安全段不少于300米;
深孔爆破法应当适应设计要求,可不能少于200米;沿山坡爆破则下坡方向的飞石安全段一定增至50%;不能因为炮眼所朝方向而人为缩小规定数值。(2)爆破安全段内的工棚、居民住宅、高压配电线路以及构筑物等要限时搬迁或迁到安全位置,而搬迁之前不许从事爆破操作;(3)严格遵循定时爆破与安全规定。一定要安设避炮棚,确立危险区界限,在整个通往采场的道路上安设固定显眼的警示牌,标明放炮的时间及注意事项。(4)落实爆炸物品之存放、购进、运输、运用及清理登记制度。
3、排查在露天矿是否推广运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全面实施露天矿机械化铲装作业模式。
4、排查是否存有超层跨界、乱采滥挖等行为。
5、排查是否建立健全露天矿山档案及强化对档案实行科学管理。
(三)排查整治尾矿库的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排查依据设计要求实施整改状况与组织生产运营状况,包括依据规定编汇年度尾矿排放运作计划及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构与落实等状况。
2、排查参与尾矿库相关放矿、筑坝、排洪等业务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修与持证上岗状况。
3、排查适应生产、防汛的需求状况。包括尾矿最小安全超高、足够的干滩距离、排洪设施等,是否适宜设计方案的规定要求。
4、排查防洪渡汛的一些措施、应急方案、配备专用防洪设施(包括排土场截洪、排水)等设施以及预防泥石流措施的落实状况;对尾矿坝采取有效监控的状况;对尾矿坝下游抑或重要设施进行有效监控的状况。
5、排查尾矿库内可否存有采砂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状况。已经投入生产运行可没有正规设计方案抑或资料不完整的尾矿库,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补充方案或者补齐必需资料完成整改的状况。
三、工作要求
具体包括如下五大方面:
(一)提升认识,强化领导
露天矿山企业应当高度注重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搞好本企业自查并做到及时整改,决不应景走过场。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二)关注重点,强化监督指导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全面进行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加大对安全工作投入的力度,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改变比较落后的生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准,增强施工安全防御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三)广泛动员,群治群防
应当充分动员和依赖从业者参与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来,企业安排从业者全面仔细地检查工作中各种事故隐患,并且主觉参与到对隐患治理的队伍中。
(四)立足目前,长远打算
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推进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不仅要切实排除严重危及生产安全之隐患,而且要强化制度建构,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五)大力宣传,认真监督
大力宣传该项实际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全面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不断加大舆论与群众的监督力度,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认真給予核查,确认后督促及时整改。
四、结语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作为露天矿山企业,不管是现在或是将来,我们都要一如既往地绷紧这根安全弦,不断稳固现有的安全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露天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在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坚持经常性的自检自查,确保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露天矿山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安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彭秀国: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及对策分析.《科技与企业》 2012年04期.
[2]陆爽:非煤矿山职业安全培训机制的思考.《煤炭技术》2011年05期.
[3]邹延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政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
[4]刘向东:加强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探讨.《技术与市场》2010年04期.
作者简介:
关键词: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加强,矿山企业生产呈现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然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重特大事故在矿山企业仍然不能完全杜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1]。壶关县共有30余处矿山企业,其中50%以上属于井工开采。矿山企业事故频发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与难点。安全管理人员作为一线作业人员,处于领导阶层与一线工人之间,对矿山管理作用负直接责任,是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关键所在。因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清形势,勇于承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2]。
1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安全意识薄弱
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的大局,因此,必须将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然而,一些矿山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矿山条件差,事故不可避免”的侥幸心理。加之一些矿山企业以生产作为工资及奖励的依据,这样就助长了“重生产、轻安全”“先生产、后安全”的思想。一些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尤其是安全基础较好、安全周期相对较长的一些矿山企业更容易麻痹大意,往往由于盲目乐观、骄傲自满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1.2管理工作滞后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协调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也未能从全局出发来统筹整个企业的工作,矿山企业管理人员未能根据行业特点,分析安全管理的重点,使得安全管理工作长期处于低水平发展的恶性循环模式。在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上力度不够,同一类型的事故在同一企业时常发生,造成了错误重复出现的不良局面[3]。
1.3执行力不强
矿山企业的管理人员,大多是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综合素质偏低,对相关的安全政策、安全措施等不能很好地理解,更不能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也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工作作风飘浮、遥控指挥的现象,“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违章的相关人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安全隐患也不能及时排查,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1.4业务技能低下
矿山企业是山区的传统产业,一线工人文化程度和业务素质普遍偏低,自律意识较差。由于采矿工作是一种短期行为,过了协议年限还是会离开矿山。总之,矿山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低下。相当一部分职工存在“矿山不违章、活就没法干”等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习惯性地进行“三违”生产,矿上管理也是一罚了之,很难让这部分人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就不能很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2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的途径
1)勤于学习。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要勤于学习,多关注相关书报,特别是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安全生产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事情,是一以贯之的、坚定不移的事情。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自身的工作职责,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安全管理人员要将这项政治任务与单位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难点场所和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要勤于观察,能够敏锐地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防微杜渐。2)善于思考。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需要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消化吸收,通过现象抓住本质,总结出适合自己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规律,再将这些规律放到生产实践中去检验,反复实践、反复总结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律。然后用这些规律才能有效地指导具体工作,促进企业走上稳步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3)勇于说话。勇于说话即能说、敢说、会说。首先要能说,要经常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内化为职工的日常行为。其次要敢说,发现“三违”行为时要勇于指出并提出批评,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涉及的具体人员,不管是谁,都要一视同仁;发现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或薄弱环节时,要敢于向上级反映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最后要会说。安全管理人员要多说内行话、有用的话,照抄照搬照传上级领导的话,只能使听者反感,无法真正执行。4)甘于献身。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常常深入矿山工作现场,了解实际情况,避免或杜绝闭门造车。安全管理人员只有多去现场,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才能在现场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也只有多走,才能随时发现生产工作现场出现的一些新变化,掌握新情况,做到心中有本“安全账”,脑子里有张“活地图”,对一线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了如指掌,而不是一知半解。5)乐于宣传。安全管理人员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同时要将单位安全生产好的做法、经验总结升华,由实践上升为理论,将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好的做法、想法,向上级和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等宣传媒体投稿。这既可以使安全管理人员自身得到总结提高,又可以宣传单位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从而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4]。
3结束语
对于矿山企业来说,上面的政策不可为不严,标准不可为不高,制度不可为不完善,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安全管理制度再完善,最终要体现在安全工作一线中才能实现。而处在矿山企业生产一线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正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岗位,他们工作是否尽责直接关系企业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在提高自身基本素质的同时,应该在工作中抓住以上5个环节。只有人人都是安全员,企业安全生产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作者:张娟 单位:壶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参考文献:
[1]宋德阳.浅谈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能力提升[J].工业,2016(9):237.
[2]康旭花.试论矿山机电安全管理常见问题及措施[J].机电工程技术,2015(9):171-172.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区称任组长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关闭对象和各相关部门责任,确定了分4阶段进行的整体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责,制订了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宣传动员和排查摸底工作。为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期间,市政府督查组多次对我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排查隐患,动态监管
我区非煤矿山企业都是地处乡村边缘的个私砖瓦粘土开采和砂石开采企业,企业规模小,原始投入低,管理素质差。我局鉴于非煤矿山企业特点,严格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在安全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动态监管。二是坚持隐患排查,将取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列入正常监管范围,六月下旬,区安监局专门对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以重点检查企业防坍塌、防讯排涝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6处。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砂石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对非煤矿山企业排查隐患40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6份,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1份。三是组织督查活动。7月中旬,我区会同市政府督查组对各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深化整治,稳步推进整顿关闭工作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区经过深入排查和认真研究,确定拟关闭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并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严格按程序实施关闭工作。截止目前,拟关闭的5户企业,已经公安部门确认均无火工品使用证,现场无火工品;工商营业执照已全部吊销;供电部门已依法拆除了电力设施;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到期,国土部门已收回3户,其余2户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由于5户企业采矿许可证已到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收回3户,其余2户由于无法联系,目前尚未收回。
现我区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被依法关闭,符合自治区、乌海市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要求。近期,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户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这次全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座谈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全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查找石膏矿山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工作措施,推动全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刚才,区建材局王希磁局长通报了当前全区石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座谈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下步整改措施提出了具体意见,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总结,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2月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了平稳的良好势头。
总结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与镇(街道)、部门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区政府《关于**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持续不断。从元月份起就及早着手,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整治。三是体制、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区政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区安委会成员。各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同时,镇(街)安全制度、档案管理、安全台帐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的镇(街)已经走上规范化轨道。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可掉以轻心。截至目前,全区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65起,死亡3人;采石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石膏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年初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故,同志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二、关于石膏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特点,石膏矿山企业一直是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区现有石膏矿山生产企业13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40万吨,是全省的石膏主产区。早在**3年,省政府和省安监局就把我区的石膏矿山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范围。对此,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逐步探索实践了管理程序规范化、工作要求标准化、隐患治理科学化、技术服务系列化的“四化”工作思路,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意见规定,并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各镇(街道)、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石膏矿山企业坚持依法办矿,认真履行职责。从总体上看,我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已初步建立和形成,安全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稳定并日趋好转。但是,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安全发展目标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干部,尤其是个别主要负责人,没有完全摒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发展理念,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到具体工作时就不能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不能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个别膏矿没有形成完善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不能主动查找和消除隐患,被动应付上级检查,得过且过,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不研究、不落实,满足于粗放式经营,习惯于低层次管理。部分石膏矿以工区为单位进行生产包干,安全生产上以包代管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在放炮员、绞车司机、安全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方面,权力下放工区,对其管理过于松散,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我区膏矿均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大部分为镇办企业,建矿之初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设计、图纸不完善,矿山生产存在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随意性,如井筒安全设施设计不完善,大面积采空区治理措施不到位,保安矿柱设计不规范等问题,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一些膏矿安全投入不足,生产方式、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装备差,采掘机械化程度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三是大面积采空区等重特大隐患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经过二十多年的开采,我区石膏矿山产生了大面积采空区,经过自然冒落和人工放顶,目前仍有近50万平方米的采空区尚未处理,这些采空区虽然目前大部分尚未出现压力显现,但其来压时间、来压周期有待观察,必须进行全天候监测,采空区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重特大隐患。四是管理技术人才缺乏。管理技术人才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部分膏矿管理人员安全理念陈旧,管理水平落后,一线职工多是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缺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技能,甚至缺少必要的自我防范能力,难以完全适应膏矿安全发展的需要。五是“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膏矿安全管理不能做到精细化,特别是对井下提升系统设备维护保养、供电设施管理等方面不到位,对一些日常安全管理问题,不认真排查、整改,往往习惯成自然。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分析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思想认识上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措施上做到统筹兼顾,对症下药。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7年是我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和创新发展年,也是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一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石膏矿山的各项工作中,用安全发展理念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规律、指导实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抓基层,打基础,标本兼治,重点治本,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推动我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石膏矿山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建立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认真填写下井记录;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推广特种作业人员由矿部集中统一管理的做法,逐步实行安全技术管理总工程师负责制;要制订并落实以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奖惩措施。通过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管理责任和投入责任的落实,确保劳动者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环境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从业人员的行为依法规范有序,从而全面提升石膏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要全面推进石膏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今年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在去年3家膏矿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上,**7年底,其他10家膏矿要全部达到三级标准,**8年,全区石膏矿山企业要全部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
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安,全面开展石膏矿山安全生产的综合检查和执法监察。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方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今年要突出重特大隐患治理和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在石膏矿山企业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经评估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虽经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应予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决不姑息。
四是要继续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整治。要适时开展顶板专项整治、井下安全设施专项整顿、爆破物品专项整治和工作面用电专项整治。顶板管理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巷道成形、顶板留设、二合顶处理和安全员到位履职情况;井下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小绞车运行和“一坡三档”情况;爆破物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库房建设、放炮器使用、火工品存放数量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工作头面用电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干式变压器、临时用电线悬挂和相关原器件合格率。
五是要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要加快采空区预警预报和膏矿积水问题项目的科研攻关,实现用科研成果指导石膏矿山安全生产。总结采空区岩音预报工作,改进岩音自动报警装置,尽快达到实用化、可控化。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动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石膏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在去年石膏矿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安装终端设备,实施全矿区统一联网,全面实现石膏矿山远程监测监控。要大力开展采矿机械化推广工作,积极探索采用机车运输、机械化装岩,努力提高矿山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六是要着力推进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继续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措施。大面积采空区和上层积水问题仍然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大面积采空区,要在原来调查摸底、分类分级的基础上,重新核查,分片进行会诊论证,做到“一矿一策,一片一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并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对甘沟膏矿来压采空区,要尽快组织实施人工放顶。对于上层积水问题,特别是吴林矿、底阁五矿西井和利华矿、峨山二矿、底阁五矿东井等水患,由区建材局牵头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分别实施放水和联合抽排水方案,力争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七是要认真搞好职工培训教育工作。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已成为引发石膏矿山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今年要按照实用化、实效化的要求,在职工教育培训上取得新突破,不断解决安全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缺乏的问题,全面提高石膏矿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去年组建石膏矿山安全培训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走出一条岗位技术技能与全员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之路。逐步把矿区安培中心建成有一定教学质量的技术培训机构和深受职工欢迎的职工培训学校。要按照“安全抓全员,全员抓安全”的要求,尽快推行石膏矿山全员持证下井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下井作业。建立培训信息档案,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信息入库管理,实现人、证、岗的完全统一。从今年4月开始,市安监局把石膏矿山企业的工区长、班组长列入培训重点,各石膏矿山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八是要履行好石膏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办矿、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把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镇(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安监、建材部门要针对石膏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协调、指导企业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跟踪搞好督查落实。公安、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供电等与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在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职责的基础上,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切实解决石膏矿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各石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确保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管理理念贯彻到各个生产环节、贯彻到每位职工。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对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