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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旋挖钻机与冲击钻机组合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
针对**主墩桩基长,表面覆盖层厚,嵌岩深度大的特点,选择旋挖钻机与冲击钻机组合进行钻孔灌注桩的施工,上层覆盖层采用旋挖钻机施工,充分发挥了旋挖钻在覆盖层里进尺快的优势,提高了钻孔桩施工成孔功效,也能弥补冲击钻机难以满足隔孔施工的缺点,并且环保节能。下层岩层采用冲击钻机施工,能够很好的适应各种岩层的钻进,并且很好的保证桩基的垂直度,从而弥补了旋挖钻机深孔岩层成孔不确定因数与竖直度难以保证的难题。二者相结合,各自发挥自己的长处,弥补不足之处,既保证了钻孔桩成孔质量,也提高了钻孔桩施工功效,在其他类似工程中值得推广。
二、不对称地形条件锁口钢管桩围堰基坑支挡技术
x墩主墩临近江面,半边临江,半边靠岸,基坑开挖支护在施工期间随江水位变化,其受力状态动态变化。基坑开挖处于低水位时,临江侧支护承受岸侧三方传递而来的土压力,向江心侧位移;而到高水位时,临江侧支护受极大的向坑内倾覆力矩。此外,基坑开挖支护还要有良好的止水效果。针对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施工过程中多方论证,最终采取钢管桩锁扣围堰,并且在靠将侧增加一排钢管桩,顶面与原钢管桩之间采用型钢连接,保留填心土体,构成双排钢管桩+土芯墙支挡结构,加大支护刚度,既保证了支挡结构的阻水效果,施工方便快捷,材料也能周转使用,节约资源,也解决了整个施工期间水位动态变化的水平动态荷载作用难题,从而有效解决了临江不对称地形基坑开挖难题。
三、低矮下塔柱条件下的下横梁分段施工技术
主桥x索塔下塔柱低矮,其抗弯刚度极大,下塔柱、承台与强大的下横梁共同构成一个倒梯形框架,相互约束作用大,容易出现收缩开裂病害。针对此种情况,打破常规施工工艺工法,采用索塔——下横梁异步、下横梁分段施工,先完成下横梁中间部分,再完成两侧与塔柱连接部分,并且严格控制湿接缝浇筑与横梁浇筑之间的龄期差,从而使横梁大部分混凝土收缩变形在支架上自由完成,有效减小横梁收缩效应产生的塔根拉应力,控制了横梁、塔柱收缩开裂的弊病。
四、大刚度整体钢管支架施工技术
北边跨混凝土箱梁采用跳仓法施工,梁体自重大,对基础承载力要求高,且对地基不均沉降及支架变形敏感,然而北边跨现场覆盖层厚度达60余米,覆盖层以可塑粉质黏土、松散—中密砂层为主,部分夹有流塑松土,承载力极低。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方案比选,多方科学论证,为有效解决地基承载及地基沉降问题,采用灌注桩基础,基本达到了基础零沉降的要求,从而克服了支架不均沉降对跳仓法施工的影响。采用大刚度整体钢管支架进行支撑,在施工工艺上,先进行支架跨中节段施工,然后进行节段两侧对称施工,通过后浇段逐步消除支架弹性变形,并且通过监控设计计算每一节段施工的预抬梁,用以确保施工线形,解决支架刚度变形的影响。从而有效解决了施工支架强度及不均沉降对跳仓法施工的影响。
五、宽幅闭口混凝土箱梁收缩裂缝控制技术
宽幅闭口混凝土箱梁收缩裂缝控制为世界性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从结构设计、使用材料及施工工艺上,均采取了一系列创新。结构设计上,采用纵、横、竖三向预应力体系,混凝土浇筑完成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即张拉50%的横向预应力和所有竖向、纵向预应力,使混凝土早期处于三向预应力状态,防止裂缝的产生;主梁标准节段每4.25m设置一道横向隔板,桥面板单向受力,同时有利于浇筑阶段纵隔板受力,从而避免了横隔板间距过大而导致的纵腹板开裂。混凝土配比上,采取混凝土强度不要来得太快,设计强度按28~54天进行控制,并且严格控制胶凝材料用量,优化混凝土工作性能,减慢混凝土收缩过程,从而解决混凝土收缩过快而产生的收缩裂缝。混凝土浇筑工艺上,先浇筑纵隔板与两侧混凝土,然后浇筑横隔板及中间顶底板混凝土,从而消除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架弹性变形产生的裂缝。混凝土浇筑完成待混凝土初凝之后,立即对顶面进行覆盖温水养护,风嘴及梁段进行包裹防风、保温、保湿控制,箱室内采用雾炮机进行雾化养护。通过多方技术研究创新及有效控制,目前已完成三个节段梁体浇筑,均未发现肉眼可见裂缝产生,宽幅闭口混凝土箱梁收缩裂缝通过技术创新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六、短线法节段梁无应力拼装技术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新工作是人口计生系统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举措,是科学发展观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有效方法。按照《南开区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要求,今年人口计生“创新项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任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适应形势发展、破解工作难题、突破工作难点上,出新招、干实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使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今年6月30日前)
1、各街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周密论证,提出项目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案。项目标题及内容由各街自行确定。
2、“创新项目”着重在创新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促进新生育文化活动健康发展、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指导水平、建立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人口早期教育、协会工作等方面形成各街本年度的“创新项目”方案,同时填报“南开区今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认定(今年7月10日前)
1、区人口计生委将组成创新项目认定小组,对各街上报的“创新项目”方案进行认定。
2、召开今年度人口计生“创新项目”工作认定会,对各街申报方案进行审核认定,宣布审定结果,颁发确认书。各街在区创新项目认定小组认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3、对各街上报的“创新项目”工作方案,区创新项目审定小组未予以认定的,该街将不能实施创新项目方案。
(三)项目实施(今年7月-2011年6月15日)
各街按照制订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将创新活动融入到全年工作之中,突出工作亮点,创新工作方法。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和信息报送,并和区人口计生委相关科室加强联系,做好工作沟通,务求取得成效。
(四)项目总结评估(2011年6月下旬)
1、创新项目评估工作,将采取查阅资料、群众座谈、问卷调查、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项目落实、工作范围、活动影响程度以及工作开展的效果。区人口计生委各相关科室要对于项目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记载(包括项目信息报送、参加街组织的各项活动、群众情况等)。
2、在重点考核的基础上,各街写出创新项目总结报告,由区人口计生委邀请区相关部门作为创新项目评审团,针对各街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3、评估考核将量化分值,实行百分考核,考核评估达到80分以上的列为一等奖(含80分),奖励5000元;60-80分列为二等奖(含60分),奖励3000元;60分以下为项目未达要求,不予奖励。
4、评估考核的具体内容及标准,根据各街的创新项目内容,另行设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新项目”工作的领导,确保“创新项目”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区人口计生委成立“创新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街办事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责成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具体要求
(一)各街要高度重视,要根据各街的实际情况,突出优势,创出亮点。
关键词:科技查新 科技创新 项目信息
中图分类号: G25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2)06-0123-04
1 引言
科技查新是一种重要的文献情报咨询工作,已在全国广泛开展20多年,为科技项目的立项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参考依据。同时,科技创新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就必须高效地进行科技创新。实践证明,科技查新可以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的决策风险;可以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的直接成本;可以避免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产生专利纠纷;有助于企业高新技术成果尽快产业化;有助于企业获得有竞争性的重要信息,从而有效地促进科技创新。国内有关科技查新与科技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科技查新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另一个是如何做好科技查新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服务的研究[1-2]。而分析查新项目本身的信息揭示其科技创新特点的论文尚少见报道。本文通过对江苏省科技查新咨询中心近年来已完成的科技查新项目及查新效果的分析,拟从中解读江苏省科技创新的一些特点。
2 数据来源及分析
本文分析的数据为江苏省科技查新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2008年~2011年完成的共计2万多项科技查新项目信息,通过图表显示,总结其特点和规律。
2.1 科技查新项目的行业分布及分析
从本中心完成的各行业查新项目数占年总项目数的比例(以4年的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数据来看,项目数位居前四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子、机械、化工、医药卫生,查新项目平均分别占到年总项目数的30%、26%、14%和11%,项目总数超过80%。
查新项目各年度的行业分布图(见图1)显示,电子、机械、医药卫生、生物领域的项目数均表现出增长的趋势。2011年,电子、机械和医药卫生领域的项目数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而化工领域的项目数则出现回落。
上述科技查新项目统计结果给我们传达了这样一些信息:江苏省的科技创新活动在电子、机械、化工和医药卫生等四大领域优势明显,对这些领域的科技创新可能更加重视,科技投入相对较多,成果也十分显著。在生物领域的查新项目有上升趋势,创新正在活化,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的创新投入有大幅提高的迹象。而近年来,农林牧渔方面的创新项目有减少趋势,这与江苏是工业大省,工业创新活动更加活跃有关。纺织业是江苏的传统强项之一,保持着一定的创新投入。从年度变化来看,在电子、机械、医药卫生、生物等领域,近几年呈持续上升之势,而化工、农林牧渔方面呈现下降趋势,说明江苏的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电子、机械行业的优势正在加强,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也在加速发展,化工产业正在萎缩,政府的产业调控政策正在发生作用。
2.2 科技查新项目委托单位分布及分析
从这些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是江苏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科技创新最为活跃,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江苏创新体系正在优化。企业的创新意识在不断提高,国家积极建立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引导政策正在落实。实践也证明,企业要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较高的产学研合作水平,才能有更多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科技查新助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助企业更好、更快地成长。
2.3 科技查新项目委托单位的地域分布及分析
江苏有13个省辖市,查新项目主要集中在苏州、南京等发达的苏南地区,而广大的苏北地区却占很少的比例。苏北地区也只有南通和泰州相对量多,这与近年来,苏北地区发展速度相对较快也相吻合。江苏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全面进入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苏南要发展,苏北更要加快发展。没有苏北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全省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苏北的现代化离不开创新,苏北要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不仅要积极争取相关的扶持政策,更要提高创新和发展意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努力学习和引进新技术、新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还可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有发展前景的技术创新成果,助力当地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成果再更多地投入到引进技术和再创新中,形成良性循环。
2.4 科技查新项目的结论分布
2.5 科技查新项目的查新范围分布
3 结语
科技查新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科技查新有助于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而对查新项目本身相关数据的深入分析和解读,还能够进一步洞察其地方科技创新的一些特点。笔者对本中心完成的查新项目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近年来,江苏在电子、机械、化工及医药卫生领域中的科技创新比较活跃,其中,电子、机械行业的科技创新正在加强,化工、生物等产业正在调整,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的创新活动正在加强。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江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日趋活跃。科技创新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查新量与该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和发展速度显著正相关。虽然,江苏省科技创新活动的效率和质量都在逐步提高,但是,其科技创新的目标和层次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江苏在科技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专利申请量连年位居全国第一、并要在国内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江苏省更需要注重科技创新的层次和效率。相信,对科技查新项目的分析,可以为科技管理工作提供更全面、更客观、更深层次的重要信息,为宏观科技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充分利用科技查新项目信息所蕴含的情报,对于科技创新及科技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借此文,也希望全社会都能够更充分地了解和利用科技查新:科技创新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科技查新的意识,树立要创新先查新、先查新助高新的理念,不断有效、高效地进行科技创新;科技管理工作者要进一步重视和掌握科技查新的相关信息,不断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科技查新工作者更要加倍努力,致力于优质查新,不断助力科技创新。
参考文献:
[1]王小卿等.科技查新促进企业科技进步[J].江苏科技信息,2003,(4):45-46.
包头国税局何以获得如此殊荣?
解放思想,观念创新是关键。为深入开展创新工作,包头市国税局及时成立了创新项目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估推荐创新项目,调查复核创新项目成效,宣传推广创新项目的经验做法,协调解决评估事项等,定期对创新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实地调研和跟踪问效,全力抓好创新工作。包头市国税局从具体工作入手,针对亟需更新的思想观念、亟需改革的体制机制、亟需加强的薄弱环节,大胆探索,寻求突破,注重创新的系统化,全面树立系统的创新观。围绕开拓工作思路,增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行观念创新;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行机制创新;围绕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行管理创新;围绕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进行方式方法创新,营造了创新文化,激发了创新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创新工作的开展。
建章立制,健全制度是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国税系统创新项目的引导服务、评估推荐和应用推广,确保创新工作有新突破,包头市国税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局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创新工作大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已申报登记的创新项目实施责任包干制,从市局领导起,将抓创新管理责任到人,要求各基层征管局、各部门均要结合实际和工作需求积极开展创新项目调研和论证,认真检验创新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和成果,市局包干领导定期带领专项小组深入一线,进行创新工作督导检查,同时包头市国税局建立健全了创新工作考核机制,年终对创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全面促进创新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重点突出,信息技术是支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实现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包头市国税局近年来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创新技术人才培养思路,探索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动技术服务核心团队建设工作,建立了人才吸引和培训机制,极大地激发了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目前全局技术服务核心团队已有各类信息技术专业人才30多名,同时注重强化技术交流协作,积极开展应用服务,在实战中切实提高了技术服务水平,为实现信息管税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包头市国税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针对行政管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传统征管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先后研发了“综合绩效考评管理应用系统”、“移动短信服务平台”、“普通发票查询举报系统”、“二手车发票开票系统”、“通用平推机打发票开票系统”,以及“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所得税电子台账”、“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资源综合利用”、“车辆购置税电子档案”、“税务稽查计算机辅助选案”、“煤炭行业预警评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的应用系统,并在全市国税系统进行了推广运用,提高了征管数据的增值利用率,堵塞了征管漏洞,提升了管理水平,对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还在全自治区得到了推广应用,为推进全区国税事业全面创新发展贡献了力量。
注重运用,创新显效是目的。在大力开展创新项目研发的同时,包头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创新项目的推广运用和经验总结,保证了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各项创新措施实施和推广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市国税收入“十一五”时期累计完成429.57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了278.43亿元,增长184.23%,年均增长16.46%,2011年一季度,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28.56亿元,同比增收4.25亿元,增幅17.47%。税收收入呈现连年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各项创新项目的实施功不可没。
二是提高了征管质量。通过创新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明晰了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加强了征管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申报率为98.57%,较上年提高0.82个百分点。税款入库率为99.90%,较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加收滞纳金入库率为99.63%,较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处罚率保持100%。2010年,包头市国税局依托各应用系统,不断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累计查补税款2.3亿元。通过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管理系统,及时对77户有疑点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共查补税款23万元,有效防止了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发生。依托所得税电子台账强化所得税管理,2009年度企业亏损面为13.5%,同比下降5.1个百分点。
三是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激发了广大税干的学习热情,全系统学业务、比技能的氛围日趋浓厚,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越来越成为广大国税干部的自觉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85%,400余人取得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证。
第一条为了使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以下简称技术创新计划)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创新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的主体计划之一,是在财政、金融支持下,引导和吸收企业和社会力量(包括人才和资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国家计划。
第三条技术创新计划包括技术开发、工业性试验、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高技术产业化、技术中心建设和新产品试产等内容。
第二章计划细则
第四条编制技术创新计划的依据是:
市场需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国家产业政策;
全国技术创新纲要;
全国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条编制技术创新计划的原则是:
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联合、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协作,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提高技术创新的起点和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封闭式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形成商品化、产业化生产;
以产品为龙头、以工艺为基础,配套安排原材料、基础件、元器件以及相关的设备,形成系统配套性;
技术创新计划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计划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
第六条技术创新计划的选项范围是:
经济发展急需的重大关键技术、主导产品;
在国内外市场有竞争力,能较大幅度高附加值、促进结构调整的产品、装备与相关工艺技术;
改造传统产业的新兴技术及产品;
适用于多个行业的共性技术;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消耗、提高产品质量的工艺、技术与装备;
保护环境的关键技术、产品与装备。
第七条
申请技术创新项目,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项目申请,填写《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立项建议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或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与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项目初审后,将建议项目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
第九条国家经贸委聘请有资格的咨询机构或有关专家对建议项目提出评议、咨询意见。
第十条国家经贸委审定建议项目,并将审定的项目送贷款银行进行初评估。
第十一条
通过银行初评估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有关领域的经济、技术与管理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报送国家经贸委。
第十二条国家经贸委审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编制技术创新计划,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申报新产品试产项目,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申报表》,并附部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技术总结报告、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用户意见和检测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对申报的新产品试产项目初审后,报国家经贸委。
第十五条国家经贸委聘请有资格的咨询机构或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新产品试产项目提出评议、咨询意见。
第十六条国家经贸委对新产品试产项目终审后,编制下达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
第十七条国家经贸委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新产品试产项目颁发“国家级新产品”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为鼓励平等竞争,国家经贸委对一些特别重大的技术创新项目,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九条技术创新计划的项目实行合同管理。
第二十条国家经贸委是技术创新计划的编制单位。
第二十一条计划编制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编制技术创新计划;
下达年度计划和项目经费;
组织、检查、协调项目实施,并会同项目主持单位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根据计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复议,对有问题的项目决定调整或撤销。
第二十二条
项目主持单位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国家计划单列的大型企业(集团)。
项目主持单位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与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成。
第二十三条项目主持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技术创新计划的立项原则和程序,向国家经贸委申报项目,并附项目建议收;
(二)对申报项目组织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向国家经贸委提交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负责与贷款银行的有关分行衔接项目评估;
(四)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项目合同书》,并将合同书报国家经贸委备案。按计划与合同的要求,监督、检查合同的执行;
(五)定期检查项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促其达到目标。每年一月将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包括项目的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报国家经贸委;
(六)经国家经贸委同意后,组织已完成项目的鉴定验收;
(七)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项目连续追踪3年,在申报每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项目的同时,将上一年新产品开发工作总结及执行情况报送国家经贸委。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开发机构、手段、人才、资金投入强度和其他相应的技术实力。
第二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技术创新计划的申报与立项程序、按隶属关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
(二)与项目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三)与项目主持单位、项目协作单位签订合同书,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
(四)落实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合理分配项目协作单位所需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结算报项目主持单位;
(五)及时向项目主持单位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并抄报国家经贸委。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的资金应多渠道筹集,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利用外资和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资金构成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国家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主持单位补助资金与国家拨款补助等。
第二十七条国家下达给国家技术创新项目的拨款,其管理和使用按照财政部《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国家金融机构的贷款按其规定使用。
第二十九条利用外资和向社会筹集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项目主持单位须将当年项目经费的下达、落实和使用情况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第五章成果管理
第三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任务后应及时作出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及有关资料逐级上报,申请项目鉴定验收。
第三十二条
项目鉴定验收由项目主持单位报国家经贸委批准,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项目鉴定验收。鉴定验收报告报国家经贸委备案。项目鉴定验收参照国家经贸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所有实验记录、数据、报告等,按照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不得散失,不得由个人占有。
第三十四条技术创新计划取得的技术成果的归属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规定执行。合同书未作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技术成果可以申请国家、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表彰奖励。
第六章项目撤销与调整
第三十六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应予以撤销;
市场需求发生急剧变化的;
技术经济指标低于国内已有同类技术成果的;
同时列入两种以上国家级科技计划的;
银行贷款、项目主持单位补助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不能落实的;
项目资金挪作它用的;
与其衔接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基本建设计划难以落实的;
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
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管理不力的;
因其它原因应予撤销的。
第三十七条
项目撤销,由项目主持单位提出意见,报国家经贸委批准后执行。对撤销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提出书面报告。项目主持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进行清理,处理其资产和追回的国家拨款,并将处理意见报国家经贸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