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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延伸到全市各个领域,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培育优良家风,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家国情怀,在全市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共识,促进家风带民风、促政风、树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价值观落地生根,在第107个“三八”妇女节期间,拟组织开展家庭文化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展示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二、活动时间:2017年3月4日、5日
三、活动地点:xx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四、主办单位:xx市妇联
五、活动内容:
1、各县区、开发区妇联、各妇委会、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选送一个优秀节目,于3月4日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进行评选。
2、3月5日上午,市妇联对优秀节目进行表彰,部分优秀节目展演。
3、表演形式:以舞蹈、歌唱、小品、家庭情景剧、诵读、故事会、书法、绘画、摄影等家庭才艺为表现形式。
4、组队形式:比赛以家庭为单位组队,父母、子女和其他亲属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内共同参加。
5、比赛办法:
(1)参赛选手以家庭为单位,祖孙三代多人参与的家庭,可适当加分;
(2)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扣分;
(3)节目要紧扣主题,表演到位、情绪饱满,语言表达清晰,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演员服装得体,精神饱满,健康向上,展现家庭的整体风貌;
(5)比赛所需乐器、服装、道具、背景、音乐、化妆等由参赛家庭自备。
6、奖项设立:
所有节目直接进行决赛,按总分高低排列名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加强家庭文化建设、促进传承和树立良好家风,作为在家庭领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立足城乡社区,充分发动群众,运用多种形式,荟萃和展现家庭文化建设成果和蕴藏在广大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训,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2、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以城乡社区“妇女之家”为平台,表演的节目同时融入民族团结、节约环保等元素,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开展内容新颖、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活动,通过“我说我家、我唱我家、我演我家、我画我家”,展家庭文化成果、秀美好家庭生活,在参与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各单位要以议家风、晒家训、征格言、传美德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发动群众畅谈体会感悟,分享好家风、传颂好家训,呈现家庭文明风貌。要面向群众征集好家风好家训,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设置“好家风好家训”展示台,组织群众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讨论评议;大力选树、宣传和展示传承良好家风的典型家庭,积极培树一批举措创新、经验鲜活、成效良好的基层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各单位要注重运用媒体力量特别是用好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宣传家庭文化建设、好家风好家训的内涵魅力,全方位吸引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形成群众参与、群众欢乐、群众受益的生动局面。
5、市妇联将与xx新闻网合作,在寻找“最美家庭”专题网页上,宣传展示xx市第八届家庭文化艺术节“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动态反映各县区开发区开展活动的情况,充分展示特色家庭才艺,展示各地家庭自荐、他荐的“好家风好家训”以及践行“好家风好家训”的家庭故事。
6、请于2017年2月22日前填写第八届家庭文化艺术节参赛报名表(附后),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施xx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旅游强县,以文化旅游为龙头带动县城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路,参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中华笑城·欢乐*”旅游品牌,积极发挥工商监管市场、服务市场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县旅游市场全面繁荣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对照县委、县政府《旅游强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顺利进行,成立*县工商局促进创建旅游强县工作领导组。
*
四、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9月15日——10月31日)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创建工作尽人皆知,实现人人参与。
2、全面创建阶段(2009年11月1日——2011年6月30日)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3、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7月1日——12月31日)
工作领导组全体成员严格对照标准和工作分工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达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标准及责任分明;
制定优化政务环境的具体措施;
组织召开全县个体经营户“文明经营、诚信兴商”动员大会
制定八项长效监管制度和措施:
一是严把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大对旅店、饭店、商店、旅行社等行业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游客饮食消费安全。
三是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分类监管,查处强买强卖、围追兜售、缺斤少两、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是积极推行文明诚信经营活动。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投诉举报监督牌制、索证索票制、消费者索赔制等制度,加强对经营者的证照悬挂、商品服务标价、计量器具标准的管理,推行优质服务。
五是引导建立地方特色市场和街区。组建风味小吃一条街、特色旅游产品一条街。
六是规范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行为。要求经营户明码标价,亮照经营,合法经营。
七是建立旅游企业信誉档案。建立信誉档案,并在每年的企业年检中,按照信誉状况,对旅游企业的信誉进行重新认定。
八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制度。按照认定标准,将企业分为绿牌(守信)企业、蓝牌(警示)企业、黄牌(失信)企业、黑牌(严重失信)企业,对这种四种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料定期公示披露,强化企业的信用管理。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是推动县城经济发展和农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实施“果业富民、工业强县、旅游立县”发展战略、提高*对外知名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团员服务区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青发[2005]10号《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为依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活动,积极的调动广大农村团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农村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团的组织建设,进而发挥广大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积极的引、帮、带活动,来践行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宗旨,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使团员服务区活动在我市农村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二、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一)、确定试点及制定方案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依据《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采取召开乡(镇)、村领导座谈会、团员青年座谈会、“进百户家庭、访千名青年”等活动,广泛争取意见后,结合本地实际和成功经验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每年的活动规划。
推进时间:5月中旬至6月10日。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团市委。
2、选择试点乡镇。要求各县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并结合团市委机关干部团建联系点工作选择2个试点乡镇,各地也可以根据以往成功经验选择试点乡镇。各试点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二)、试点启动及示范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建立组织机构。要求各县市成立实施团员服务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试点乡镇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团委、试点团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可由党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团委其他人员全部参加,各负其责。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2、启动及示范。要求各县市切实的抓好试点的启动和示范,各地要抽调专门人员深入试点,与乡镇、村领导座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贴近青年、了解青年,倾听领导、团员、青年对团员服务区活动的看法、意见以及团员服务区抓什么、怎么抓;然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适时启动。团市委机关同志要将团建联系点工作和团员服务区工作相结合的,并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和督促团员服务区试点工作。
推进时间:6月20至8月30日。各地要在9月5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三)、全面铺开、推进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落实服务“十个一”。要求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落实团员在农村服务区工作内容“十个一”,各地乡镇的经济、文化、思想、人文、环境各有差异,每个团员的文化素质、所学专业、思想道德也不一样,团员服务区在开展活动中一定要把握好实际情况。
2、全面铺开。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组织各乡镇主管党群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团委书记、村团支部书记到试点乡镇进行参观学习,与服务区团员、青年交流,使之进一步了解团员服务区的作用。各地并按照实施方案及目标的要求,量化分解,全面铺开团员服务区活动,形成当地的团员服务区网络。
3、完善图版、表、簿、册。各县市要在试点活动开展中,根据本地实际经济条件逐步完善团员服务区的图版、表、簿、册,各种表、簿、册的填写一定要如实,有条件的县市可将本地各乡镇的表、簿、册进入微机,实行全县市联网,以便工作的沟通,信息的传递。团市委将定期对各地的团员服务区表、簿、册进行检查。发现弄虚做假、虚夸瞒报、突击填写、应付了事的县市将在全市通报。
推进时间:8月30至11月30日。各地要在12月5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四)、阶段总结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阶段总结。要求各县市要及时总结每个推进阶段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联谊会、在电视、广播、宣传版等有效方式宣传典型的成功经验。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阶段总结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结合团建联系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采取深入基层看典型、听汇报、访实情和电话沟通等方式检查、督促、指导。 推进时间:2003年5月至2004年年底。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2、奖惩机制。团市委将建立团员服务区奖惩机制,团市委将按每个阶段将各地的情况反馈、典型情况、活动总结整理成档,评定档次,并定期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按好、中、差分类在《团的情况》上予与刊登,并通报当地党委主管书记。各地也要针对乡镇制订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便团员服务区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推进时间:2003年5月至2004年年底。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农村“团员服务区活动”推进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团员服务区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齐青发[2003]10号《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为依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活动,积极的调动广大农村团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农村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团的组织建设,进而发挥广大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积极的引、帮、带活动,来践行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宗旨,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使团员服务区活动在我市农村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二、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一)、确定试点及制定方案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依据《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采取召开乡(镇)、村领导座谈会、团员青年座谈会、“进百户家庭、访千名青年”等活动,广泛争取意见后,结合本地实际和成功经验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每年的活动规划。
推进时间:5月中旬至6月10日。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团市委。
2、选择试点乡镇。要求各县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并结合团市委机关干部团建联系点工作选择2个试点乡镇,各地也可以根据以往成功经验选择试点乡镇。各试点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二)、试点启动及示范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建立组织机构。要求各县市成立实施团员服务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试点乡镇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团委、试点团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可由党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团委其他人员全部参加,各负其责。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2、启动及示范。要求各县市切实的抓好试点的启动和示范,各地要抽调专门人员深入试点,与乡镇、村领导座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贴近青年、了解青年,倾听领导、团员、青年对团员服务区活动的看法、意见以及团员服务区抓什么、怎么抓;然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适时启动。团市委机关同志要将团建联系点工作和团员服务区工作相结合的,并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和督促团员服务区试点工作。
推进时间:6月20至8月30日。各地要在9月5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三)、全面铺开、推进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落实服务“十个一”。要求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落实团员在农村服务区工作内容“十个一”,各地乡镇的经济、文化、思想、人文、环境各有差异,每个团员的文化素质、所学专业、思想道德也不一样,团员服务区在开展活动中一定要把握好实际情况。
2、全面铺开。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组织各乡镇主管党群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团委书记、村团支部书记到试点乡镇进行参观学习,与服务区团员、青年交流,使之进一步了解团员服务区的作用。各地并按照实施方案及目标的要求,量化分解,全面铺开团员服务区活动,形成当地的团员服务区网络。
3、完善图版、表、簿、册。各县市要在试点活动开展中,根据本地实际经济条件逐步完善团员服务区的图版、表、簿、册,各种表、簿、册的填写一定要如实,有条件的县市可将本地各乡镇的表、簿、册进入微机,实行全县市联网,以便工作的沟通,信息的传递。团市委将定期对各地的团员服务区表、簿、册进行检查。发现弄虚做假、虚夸瞒报、突击填写、应付了事的县市将在全市通报。
推进时间:8月30至11月30日。各地要在12月5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四)、阶段总结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阶段总结。要求各县市要及时总结每个推进阶段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联谊会、在电视、广播、宣传版等有效方式宣传典型的成功经验。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阶段总结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结合团建联系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采取深入基层看典型、听汇报、访实情和电话沟通等方式检查、督促、指导。 推进时间:2003年5月至2004年年底。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2、奖惩机制。团市委将建立团员服务区奖惩机制,团市委将按每个阶段将各地的情况反馈、典型情况、活动总结整理成档,评定档次,并定期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按好、中、差分类在《团的情况》上予与刊登,并通报当地党委主管书记。各地也要针对乡镇制订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便团员服务区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生态X县、美丽X县建设,根据《X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X.《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X.《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X.《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X.《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X号);
X.《X省落实实施方案》(X政发〔X〕X
号);
X.《X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X政办字〔X〕X
号);
X.《X省环境保护厅、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X环发〔X〕X
号);
X.X省环境保护厅、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X牧畜科发〔X〕X号);
X.X省环境保护厅、X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X牧畜科发〔X〕X)号;
X.《X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畜牧业发展的通知》(X牧生字[X]X号);
X.《X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分的通知》(X政发〔X〕X号);
X.其他涉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总体思路
以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适当补偿、应关尽关”的总要求,完成X年依法关闭或搬迁目标任务,从而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和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加快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从养殖场户实际出发,通过思想动员,争取自愿限期关闭或搬迁;经反复做工作,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关闭或搬迁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属地乡镇办事处结合农业、环保等执法部门,依法强制关闭或搬迁。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部门配合
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或搬迁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主动配合乡镇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禁养区养殖场 (户)关闭或搬迁工作。
(二)依法依规、强制关闭或搬迁
乡镇办事处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既要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关闭或搬迁任务,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关闭或搬迁具体办法。
(三)突出禁养、尊重实际
对禁养区的养殖场 (户)的建筑物,只要养殖场
(户)不再饲养畜禽,不破坏环境,不作强制拆除。
(四)深入发动、平稳关停
深入细致地做好养殖场 (户)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关停政策,引导养殖场
(户)主动积极配合做好关停工作,确保关停工作平稳顺利的进行。
四、工作目标
至X年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五、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实施范围
禁养区内应当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 (户)规模标准为:
依据《环保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X〕X号)精神,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部分来水河道)、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省控重点河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为重点区域,按照X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
(二)实施对象
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
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年出栏量X头以上;奶牛存栏量X头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量XX只以上;蛋鸡/蛋鸭存栏量XX只以上;肉牛年出栏量X头以上;羊年出栏量X只以上;兔存栏量X只以上。
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标准:X头
六、具体措施
(一)调查摸底(X年X月-X月)
依据“三区”划定方案,县畜牧部门会同乡镇办事处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定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专业户清单,清单内容要包括养殖场和专业户名称、地址、畜种、存出栏信息等。
(二)动员部署(X年X月-X月)
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关停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三)宣传发动(X年X月-X月)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广泛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同时,要按照养殖类别抓好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集中整治(X年X月-X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扩建畜禽畜禽养殖场(户)。
(五)长效管理(X年X月)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集中整治的后续工作,巩固治理效果,防止出现反弹;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禁养区养殖场 (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牵涉面广,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关闭或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X县农村面源污染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农业、环保、畜牧、水利、国土、发改、财政、城管、公安、工商、宣传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属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禁养区划定与关停相结合、属地责任与主体责任相结合的基本要求,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同时压实各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确保关闭或搬迁工作扎实顺利推进。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妥善处理好关闭或搬迁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关闭或搬迁面积弄虚作假,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全县通报,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