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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之一,目前,保险资金在高通胀预期下,如何保值增值成为各家保险公司都面临的严峻挑战。而国内大规模要上马的保障房建设则为险资擦亮了“一盏灯”。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40亿元公租房项目在上海试水后,另一项高达百亿元的保险资金保障房项目正在北京酝酿。
七巨头集体出动
保险资金规模大、来源稳定、周期长,被认为是弥补保障房资金缺口的最佳选择之一。由太平洋资产牵头,集合了国寿、人保、华泰、泰康、平安、太平6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合作的一个保障房项目已接近审批阶段。
据了解,此项目从去年开始筹备,名字暂定为蓝德计划(LAND)。这项计划是保险公司与北京市政府合作,以北京市的土地储备作为抵押,按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的方式进行运作。
蓝德计划一期项目总额为百亿元左右,“资金量较大,由于担心一家保险公司运作有风险,因此,按照保监会要求,各家均摊。”有关人士表示,均摊后所剩余额由太平洋资产承担。
为此,7家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目前,太平洋资产的项目计划已上交保监会等待审批,其他6家公司也在通过不同程序推进,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太平洋是主导,关键看它的批复,其他公司的计划应该是一样的。”
根据蓝德计划内容,各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把保险资金借贷给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由后者利用这些资金为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提供前期土地供应,包括拆迁、管线铺设和道路建设等准备。
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士坦言,“从项目设立到初步定下方案,很费了一番周折。”
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前期土地整理是带有政府公益性质的项目,因此,利润目标必然不同于商业地产投资。但是蓝德计划提出时,正值《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刚刚下发,作为第一个在不动产方面投资的计划,业界对其收益率寄予了很高期望,“大家认为起码要高于贷款利率。”上述人士坦言。
此次保险资金将进入保障房的一级土地开发,但不涉及二级市场。
“还款来源为土地出让后的收入,目前的计划暂定还本期限为7年。我们只提供土地前期整理费用,而不考虑其后的二级市场开发。”上述人士透露,“这次集合这么多家资产管理公司,确实也考虑到规模效应,一期是百亿元左右,之后做到多大规模就要看总的资金需求了。对保险资金来说钱不是太大的问题。”
保障房的契机
今年政府提出计划全国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需要资金大约在1.3万亿到1.4万亿元,巨额资金缺口能否解决成为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的关键。
今年初,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表示,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但是,由于保障房贷款资金规模比较大,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是银行不能不考虑的因素。
因此,保险资金遂被寄予厚望。去年9月保监会颁布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最高额度为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在年初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预计2010年全国保险总资产将达到5万亿元。按照10%的规模计算,近5000亿元保险资金将成为保障房的潜在资金池。
然而,由于险资投资不动产的细则及保障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并不明确,如何保障保险资金的投资安全,仍是保险资金进行保障房投资,乃至不动产投资的最大问题。
“这是保险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尝试。”业内人士称,“股权投资确实比债权投入收益高,但是风险也比较大。保险资金还是追求比较平稳的收益。”
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超也表示,“更倾向于险资以债权的方式投资,因为对保险公司来说比较简单,而且有担保,资金的安全性也更有保障。”
与险资进入股权投资相似,《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保险资金可以股权、债权、物权等方式投资不动产。但由于资金运用的具体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渠道的放开还只是名义上和形式上的。因此,保险资金对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新兴产业等一些领域和项目的投资尚不能进行实质性运作。
3月9日,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就正式通过保监会备案。该计划将募集4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区建设的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但是,由于该项目具有先行先试的“特批”性质,险资具体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相关细则并没有出台,这让保险资金对于该领域的投资仍面临无据可依的“尴尬”。
险资压力沉重
保险巨头集体表态或行动的背后,是保险资金长期资产的配置压力。一家保险巨头相关人士向记者直言,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不动产投资,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对于保险资金而言,是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而债权投资计划与股票、债券类资产具有不同的属性特征,相关性较小,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资产组合收益的稳定性,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有效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
随着各地保障房项目的相继启动,保险资金将纷至沓来。据了解,中国人寿已和北京、重庆签约,将投资建设两地的保障房项目。“由于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赋。”在马明哲看来,这样将更能提高险资参与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公共租赁房项目属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本身的社会效益高于其经济效益,因此,首单险资投资保障房的债权投资计划设计了具有保底收益、不设封顶收益的浮动利率机制,在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同时,保障了保险资金较为合理的投资回报。
我国的保险行业起步较晚,保险资金不动产领域的投资经历了较大起伏,因此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建设也要落后许多,不动产的投资历程经历了较大的起伏。对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发展历程进行有关梳理后,总结为以下阶段。
1980年~1988年 初级阶段
我国保险业刚刚恢复经营,此时保险业百废待兴,在这几年中,由于可供投资渠道比较小,加之保险公司投资对投资不动产没有热情,导致大量的保险资金流入了银行,基本没有资金流入不动产市场。
1988年~1995年 盲目投?Y阶段
由于我国的投资环境过热,资本市场不成熟,造成了外部经济过热,内部却无章可循的局面,保险公司没有合理的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将资金投放到大量的债券、股票、债券、房地产、贷款等,形成了大批的不良资产。
1995年~2006年整顿阶段
为阻止过热的保险投资行为带来的经济危害,1995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保险法》等相关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保险公司盲目投资的局面,但是同时也禁止了保险资金涉入房地产行业,体现了这一时期政府和法律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实行了严格的监管和限制。
2006年~2009年开放阶段
2006年,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保险业的“国十条”,其中一条就是表示要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但是并没有规定相关办法和具体操作,存在着一定的模糊空间。于是保险公司借此机会,开始采取“曲线”的方式投资不动产,购买了大量的超过自身需要的不动产并将多余面积出租获得收益。
2009年至今规范阶段
2009年颁布的新《保险法》中允许保险公司在安全性的原则下进行不动产的投资,2010年9月,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继法律层面的规定后再一次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进行规范,禁止保险公司把资金投放在商业性住宅市场以及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所以此次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开放主要包括养老地产、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商用物业等。2014年,保监会采取了分类监管的方式,将不动产作为一个大类进行监管,有望继续拓宽不动产的投资范围与比例。
现将我国颁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监管条例总结如下:
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现状
在新《保险法》规定之前保险公司就通过各种渠道曲线进军房地产市场,法律的出台以及《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暂行管理办法》使得保险公司更加明确了投资不动产的方向和比例。
商业地产因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保险公司最青睐的投资渠道,而且位置大多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例如2009年初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进军房地产市场,出资22亿元购买了北京金融街的丰盛大厦;当年5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融街签下价值达100亿元的房地产合作协议;8月,平安集团依靠旗下平安信托的支撑与金地集团签下房地产合作项目,之后又与绿城集团合作,总计投资房地产市场约400亿元。保险公司热衷商业地产的主要原因如下: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投资商业地产可以使保险公司“名正言顺”地涉入房地产领域;另外,一、二线城市对于甲级写字楼的需求旺盛,有可观的租金收入;最后,我国国家政策对住宅市场有着严格的控制,加之人口老龄化的严重,不动产开发商对商业地产的投资热情很高。
其次,保险公司还积极与政府平台合作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如2011年5月,中国平安保险推出“保障性住房债权投资计划”,其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此后,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集合人保、国寿等多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合作开展保障房项目。投资保障性住房诚然会有一部分的利润,但是从实践上看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而且面临着地方政府回购期限长的风险。
面对国内养老地产的巨大缺口,泰康人寿、中国人寿、中国太保等保险公司纷纷抢滩养老地产。泰康人寿推出“泰康之家-燕园”养老社区,中国人寿也打算在耗资千亿元资金投资养老地产。最后,保险公司也参与了一些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比较典型的投资计划有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协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以及大连万达集团共同合作的“平安资产一一大连万达商业不动产保险债权计划”,是目前全国募集金额最大的商业不动产保险债权计划,此外还有平安银行与平安资管展开合作的“海宁高速公路债权投资计划”等。
三、结论
保险业发展有“两个轮子”,一个轮子是承保业务,另一个轮子是资金运用业务。现代保险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要求承保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必须并重。
由于保险业的承保业务一般是亏损的,因此,其经营状况如何、整体收入水平是否饱满、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主要依赖于资金运用业务。在中国,通过各方努力,近年来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总体来看,其运用渠道仍严重受限,这对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是很大的制约。
十年磨一剑。已于10月1日实行的新《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运用奠定了新的框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未来保险资金可运用的领域,由原《保险法》规定的“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大幅拓宽至“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投资不动产”等更广泛的领域,在与国际逐渐接轨的同时,也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偿付能力仍有隐忧
中国保险业发展很快。自1979年恢复保险市场以来,全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0%左右,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股份制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并存、上百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新格局。
2009年9月末,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3.7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8.9%;其中,银行存款1.01万亿元,投资规模2.42万亿元。2009年1月-9月,保险业保费收入8580亿元,在全部保费收入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233.9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26.01%,支付赔款1116.8亿元,赔付率50.1%;人身险保费收入6346.4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73.99%,支付赔款和给付1225.6亿元,赔付率为19.3%。
2008年,中国保险业累计赔款、给付2971亿元,2009年前三季度则为2342亿元,考虑到1988年-1999年这12年间,保险公司共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保险金为3100亿元,当前保险业对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支持力度,可谓非常大。
保险市场虽然发展快,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始终是隐忧。
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通过改制重组并从资本市场融资,壮大了资本实力,加之保费收入较快增长,偿付能力还算充足,但这不意味着没有问题。
回顾起来,中国在1997年曾出现过中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问题,当时不足差额74.5亿元,仅占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32.69%,情况相当严峻。
目前,中国中资保险机构赔款与给付占保费收入的比例并不很大,2009年1月-9月,总的赔付率为27.3%,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的保险业现在正处于扩张期,保费收入总是大于理赔支付所致,但这很难长久维系。
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竞争的加剧和市场的成熟,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终将出现普遍亏损状态(见表1)。
目前,中国保险业的主要经营指标尚可,但从收入方面看,保费收入远远高于投资收入,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较小的现状,长远来看,潜在的问题是存在的。这就需要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回报,而拓宽资金运用范围,是首要的前提。
拓宽资金运用范围
应该说,监管部门及参与各方对于如何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多年来一直在努力,并取得很大进展。
截至2009年9月底,中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3.43万亿元,其中债券投资为1.74万亿元,占比50.7%;银行存款1万亿元,占比29%;股票投资3700多亿元,占比10.7%;投资证券投资基金2225.7亿元,占比6%(见图1)。
而新《保险法》除赋予保险公司更为宽广的业务范围,也从法律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扩大进行了明确界定。
在业务范围方面,新《保险法》规定,可在监管部门批准后,经营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根据原《保险法》,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而新《保险法》则将“保险公司不得兼营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这一表述删除。
之所以修改该处规定,是因为近年来保险行业发展已经突破了现行《保险法》的规定,比如当下正在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际上便属资产管理业务。另外,将来经过监督部门批准,保险公司还可从事养老院业务。
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原《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仅可以进行“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买卖金融债券”。新《保险法》将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拓宽至“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投资不动产”。
另外,新《保险法》同时删除了原《保险法》中的禁止性条款,即保险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这为未来的保险资金在更广泛领域中的运用,扫除了法律障碍。
债券投资演进
保险资金对债券的投资起步早,但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大体说来可分为三个阶段,而这三个阶段的进展,目前已均被整合进新的《保险法》。
第一阶段的标志是2003年5月《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办法》,使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由“零敲碎打”地一个个添加可投资品种,转为确定一般性标准的“系统管理”阶段,并提高了保险资金可投资债券的比例。
保险资金最初的债券投资范围很窄,除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仅可以购买三峡债和铁道债。2001年3月,增加了电信通信类企业债券。2003年1月,重新修订《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将可以购买的中央企业债券目录扩大为铁道债、三峡债、电力建设债券和移动通信类债券。
2003年5月,颁布《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将投资范围放开至不仅包括中央企业债券,也包括地方企业债券,只要其可投资评级在AA级别以上即可,同时将投资比例由不超过上月末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实现了第一个突破。
第二阶段则以2005年8月《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为标志。其实质内容,是对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种类和比例作了进一步扩宽,可投资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括央票、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政策性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其他债券。投资企业债的比例,从保险公司当月末总资产的20%上限提高到30%。
而在此办法公布之前,通过“零敲碎打”地一个个通知的方式,逐渐将市场上出现的新的品种,纳入可投资范围。
比如,2003年7月,可投资央票;2004年3月,可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2004年6月,可投资银行次级债券、银行次级定期债务;2004年7月,可投资可转换债券,并将其计入企业债券余额;2004年12月,可投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
第三阶段的主要标志,是2009年3月下发《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将无担保债券正式列入保险资金可投资品种,包括中期票据、大型国企在香港发行的债券等。此前虽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短期融资券这一无担保品种,但这是短期工具,与无担保的中长期债务工具,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2009年9月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债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公司)债券的比例,由不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40%。
股权投资渐突破
2004年10月,中国保监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作了较为宽泛的规定。
2005年2月,保监会又下达《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的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总资产扣除投资连接保险产品资产和万能保险产品资产后的5%。
2007年7月,保监会以传真方式向各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发送《关于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比例上限由5%上调到10%;投资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额,由不得超过本公司可投资股票资产的5%,改为在一定条件下可调整到10%;另外,投资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数量,由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比例10%,调整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在保险机构对银行股权的投资方面,2006年9月,保监会下达《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规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3%;2008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参股的监管难题获得解决。在备忘录中,在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换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保险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也有进展。2008年4月,中国平安保险与慈铭健康体检集团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安正式参股慈铭体检,这也是国内保险资金投资参股医疗机构的第一单。此外,新《保险法》还为保险机构直接参与发起设立金融机构,开了口子。
间接投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领域,一直是保险资金青睐的投资方向,因为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具有收益稳定、安全性好的特点,符合保险资金的需求。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2006年3月,中国保监会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允许以受托人设立投资计划的方式,投资包括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权、股权、物权等方式。这里的受托人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管理机构。
2008年7月,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确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具体比例,上限规定为其总资产的8%,其中5%为债权投资计划,3%为股权投资计划。办法还规定单笔投资计划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20亿元。
从2006年7月平安信托操作山西省交通项目算起,几大保险公司均通过债权或股权方式,介入了基础设施的投资(见表3)。中国人寿2009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09年9月末,其债权计划投资余额为92.5亿元。
不动产投资开禁
保险对地产股已经有所参与,比如前不久内地房地产公司卓越地产的公开发行,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就是其中重要的基石投资者。但保险公司直接投资不动产,则是这次新《保险法》修订之后,首次打开大门。
据仲量联行的报告,国内投资者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份额的比重,已经由2008年的36%上升到2009年上半年的70%,诸多大型央企已成为房地产投资的重要力量。2007年至今,央企在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规模,已经占到内资机构投资者投资比例的一半以上。
在此背景下,《保险法》对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大门的放开,或也可称之为顺势而为。截至2009年9月末,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为3.43万亿元人民币,按保险业在房地产的投资比例5%估计,可达1715亿元,这不是一个小数字。
当然,除上述几个方面,保险资金在证券投资基金和银行存款方面,也有相当的投入。
总体来看,通过在拓宽资金运用范围上的不懈努力,以及专业保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及能力的提高,近年来,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稳中有升。虽因市场原因,2008年投资收益率降至1.91%的低点,但2009年上半年又显著回升,表明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弹性在增强。
关键词:保险资金;不动产;保险业;投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1-0204-01
1 我国保险资金适度介入不动产领域是必要而又可取的选择
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有利于实现资产配置多元化。根据海外的监管与实践,不动产投资是保险资金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海外保险公司资产构成而言,各国或地区保险公司资产组合中大都包括了不动产投资,直接投资不动产比例在1%-5%,间接投资比例在1%-20%不等,以此来平衡风险,提高组合收益率。与国外相比,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还比较单一。以2008年为例,保险资金配置情况为银行存款26.8%、债券57.1%、基金5.4%、股票8.4%,其余只有2%左右是直接投资品种,包括债权投资计划和直接股权投资等。这造成了保险资金投资的收益率过多地依赖资本市场的涨跌,波动幅度较大。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有利于提高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度。对应保险市场,尤其是寿险市场上的长期负债,保险公司需要有利润稳定的长期资产来对应,最终实现总量匹配、期限匹配和资产性质匹配。
2 当前我国保险姿金投资不动产存在的问题
保险负债的特性要求资金运用在期限、成本、规模上与其较好地匹配,以满足偿付要求。目前,保险资金中约有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48%是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25%为5-20年的中期资金,27%为5年以下的短期资金。保险资金的期限分布特性,为其使用提供了宽裕度,也为投资的长期稳定复利增长提供了前提。因此,不动产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比较符合保险资金追求长期价值、稳健投资的特点。尽管不动产投资符合保险公司的长期投资战略,但是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不动产投资专业人才匮乏
作为与“承保业务”同样重要的投资行为。要求保险公司能够对经济运行趋势、产业发展方向等经济情况的变化有明确认知。不动产投资是一个专业化非常强的领域,需要专门的组织体系和人员配备,如果仅作为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个部门运作,不利于它的长远发展。但是受“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固有思想影响,我国的保险公司往往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储备,特别缺乏熟悉不动产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员。
2.2 不动产投资可投资产较少
按照保险资产配置的要求,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所要求的年化收益率通常在6%-10%的区间。从风险与回报匹配的角度看,往往能取得高租金和低空置率的一线城市核心地区的商用物业能够在中长期获得较高的回报水平,符合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追求长期回报的要求。而且,随着一、二线城市住宅与商用物业间价格差距的逐步拉大,商业地产的投资价值已经开始逐渐显现出来。因此,一、二线城市将成为保险资金主要关注的区域,一线城市核心区域的高端商业物业将成为保险资金重点考虑的投资目标。
2.3 不动产投资监管有待完善
随着近年保险业的急剧发展,偿付能力不足一直保险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国险投资的政策环境不够完善,配套的《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试点管理办法》尚出台,对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的有效监机制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法律法规系不完善,监管信息化程度低,无法适动态监管的要求;监管队伍力量薄弱,制约了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和能力的高。同时,保险资金在不同市场的运用保险金融集团跨行业运营,都会对现行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冲击,这些都对保险监管提出了挑战。
3 对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几点建议
3.1 坚持长期持有、稳定回报的投资策略
保险资金采取“长期持有、稳定回报”的投资策略,可以有效地抵御不动产自身周期性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保险企业不应该为谋取短期利益而参与不动产投机炒作,因为这不仅会使企业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而且不利于不动产市场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说,这既是企业投资策略的问题,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
然而,对于“高富帅”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了业外的指责,业内的反思已经开始了。
“市场上的某些保险系资产管理公司以行业老大自居,观念闭塞,防范重重,一潭死水。”一位大型保险集团旗下资产管理公司高管宋玉告诉《新财经》记者,“这种夜郎自大的心态很危险,自认自己是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却过度担心信息泄密,不抱开放心态,相比较其他系资产管理公司、券商和基金相互间交流要密切、务实得多。”
不过这种局面即将发生变化。近日,一家大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保监会在5月上旬召开了一次会议,决定对保险资金运用作方向性改革,由原来开放产品渠道到开放市场。
也就是改变目前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独揽保险资金管理的局面,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公募基金、私募或者信托公司管理,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向公众募集资金,设计公募基金,进行资产管理。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一般由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起成立。主要业务是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管理保险基金,目标是使保险基金实现保值和增值。2003年,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设立之后,至今保险资管公司已达12家。
5月14日,保监会网站《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表明二级市场的无担保债正式放开,保险资金的运用又进了一步。4月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温州调研时公开表示,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逐步增加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类债券的品种。
保险资管临变
保险投资模式将会发生深刻而巨大的变化。
中国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位高层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最近,保监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决定对保险资金运用作方向性改革,由原来开放产品渠道到开放市场,可以向基金等委托资产管理。”这名高层举例说,比如,保险资金可以委托目前华夏或者博时这样的公募基金公司作投资管理。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行公募产品,如像目前基金公司那样发行基金产品,向公众募集资金,而不是目前仅仅管理保险资产。
根据这名高管的说法,今后保险公司会专门成立资产管理部门,并选择若干资产管理人,以管理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或者信托公司等去作资产管理,而不是目前只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个机构去做,他们会针对各种不同机构、不同投资风格和投资优劣势让不同的资产管理人管理不同的投资组合。比如有些公司管理固定收益,有些公司管理权益投资等等,这样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人的意识就能体现出来。
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一是遵照国际上成熟市场的成熟做法;二是目前保险管理公司和保险集团之间存在隔离状态,比如保险集团懂保险不懂投资,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懂投资不懂保险,以致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如当保险公司发生大额赔付,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过多地持有企业债等流动性差的资产,流动性出现问题,不得已只有斩仓,导致市场出现巨幅波动,并影响保险资金的合理收益。
这名高管表示,即将实行的转型,将使保险集团不会把全部资金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可以随时在各个组合和投资管理人之间进行转移,如果保险集团的投资管理部门判断股市好,就可以发指令,让管理债券的管理人把债券资金拿去投资股市,这样就遵守了保险集团的意志,也在资产管理市场上形成竞争,有利于保险资金收益的最大化。并避免了保险集团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隔离状况。
保监会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培养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但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弊端,因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自己集团的资产,其实也是集团的一个部门,缺少必要的独立性;又由于保险资金要求长期的绝对收益,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缺乏必要的竞争和压力,其投资能力远远弱于目前的公募基金等机构。
毫无疑问,这个制度的实施,将会加快金融行业混业经营的步伐,并进一步加剧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但也不会一帆风顺。
投资队伍不足
尽管保监会已经决定要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株“温室里的花朵”推向市场,但其孱弱的生存能力,还是让业内捏一把汗。
2012年4月11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开业,这是第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此同时,合众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批复,正在顺利筹建中。
此前,9+1格局持续长达6年之久,2011年是破冰之年。这一年,生命和安邦保险两家成功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生命、安邦和合众等中小险企的加入正在改变市场格局,过去不得不将资管委托给9+1的资管公司管理的时代已被打破。
近年来,随着保险资产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小险企不再情愿把资金交给别的保险系资管公司管理,因为资金交出去,要付出相当比例的管理费给资产管理公司,这部分费用完全可以内部赚走。
另外,考虑到公司未来集团化发展的长远战略,很多中小公司也必须拿下资产管理公司的牌照,这一牌照可为企业设立保险集团奠定基础。据了解,阳光和安邦都已成立保险集团。
保险业资深人士宋玉透露说:“全市场来看,平安系更有竞争力,它是全牌照,有银行、保险、信托和基金等,内部能形成合力,一起开拓市场,满足客户各种层面的财富需求。我举个行业内的例子,据说国寿仅PE一个牌照,内部三派力量就争夺了3年,开拓市场的精力必然受限。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保险公司开始成立集团和参股银行,进行多元化发展的原因。”
目前,整个市场只有区区12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规模,确实与日渐壮大的保险业不相符。而各家公司的资质差别也非常大,以中国人寿为代表的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在资金来源和使用上都具有明显优势,实力和人才储备也更强。
一位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主管告诉记者:“整个市场的资金管理规模超过5万亿元,人寿资产略超1.8万亿元,加上平安和太保,三家的投资资产规模接近3万亿元,占据了大半江山。”
据宋玉介绍,虽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管理第三方资金,但其资产管理能力频遭怀疑,2011年还拖累系统内的股份(上市)公司频遭市场“用脚投票”。对资产管理公司而言,投资能力才是最主要的。
“据我所知,在某国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自集团的委托资产占比在99.8%以上,其他的资金来源有社保基金和1~2个小的保险公司,规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家公司一直想把自己打造为第三方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但受制于体制,较为死板,没能将人才作为资源管理运用起来。”
宋玉补充道:“投资是要看专业性,人才用不起来,投资能力就不行,导致不断有客户流失,走向投资能力更高的股份制保险资管公司,比如泰康、新华。严格说,如果不是有系统内资产的强制委托投资,按投资和管理能力,其是否具备市场生存能力还待定。在这个问题上,不是规模说了算,规模只是虚假繁荣。”
事实上,强制委托投资在业内争论也很大,是不是一定要系统内委托,还是采用市场招标投资管理人的方式会更好?
尴尬的投资收益率
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达6.01万亿元,全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为3.6%,仅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高出0.1个百分点。2007年到现在,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起伏较大,尤其是2007年,这一数字为12.17%,2008年则为3.38%。
记者致电数家保险系资产管理公司,提起投资这个话题都无一例外表示谨慎,前述投资主管说道:“去年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表现普遍不好。公司管得严,不允许对外讲内部的事情。”
据了解,2011年,资本市场不景气,也拖累保险公司的业绩,尤其是寿险。由于一大部分收入来自于投资,如果业绩不好,寿险公司就可能出现大幅度亏损。去年合众人寿净利为-8.99亿元,主要就是由投资收益损失惨重造成的,其2011年投资收益为-1.56亿元,2010年的投资收益为8.52亿元。
“我们公司投资经理有来自基金公司和证券业的,但主要是通过校园招聘和系统自己培养起来的。在国企体制下,投资经理的日子可以过得很舒服。”一家国企背景保险系资管公司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为其薪金与投资业绩不完全挂钩,年终考核时,投资业绩占比很小,还采用了多种比较基准,考核不明确。这就导致两个问题:一是非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导致优秀投资经理离开选择更好的平台;二是安于现状的投资经理没有积极性提高投资收益率。”
据这位研究员透露,现在很多国企系的研究员受制于体制羁绊,实力发挥不出来,都想跳去更市场化、机制更灵活的资管公司去做投资。“去基金公司也行,毕竟天天和资本市场打交道,私募的操作方式就更灵活。”
这位研究员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由于证监会规定投资股票有一个比例上限,一旦超过限度,就要准备信息披露。公司内一名投资经理非常看好某只股,打算大量买进,但报上去的时候,风险管理合规部就问:“这只股票一定要投吗?你投了这只股我们仓位就过限了,还要准备信息披露,太麻烦了。”
最后的结果是,因为“麻烦”,投资经理放弃了投资这只股票的打算。
上述研究员不禁问道:“让风险管理合规部这样远离市场的岗位来指挥投资,本末倒置,这样的投资能做得好吗?”
这两年投资业绩表现不错的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曾晓洁就来自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他从研究部研究员做到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主管人寿资产第三方委托资金的股票投资业务,负责中小保险公司的委托资金及十几家年金的股票投资,成绩突出。而他出走私募的一个很大原因,便是脱离国企体制羁绊,谋求更大的“职业发展”。
该研究员说道:“在国企,往上升一级要3~5年,升到部门主管可能有10多个大小级别,如果‘一步一个脚印’,做到部门主管的位置,研究生毕业也需要熬到60~65岁,也该退休了。而事实上,不是每个人都能每3年升1级,一个萝卜一个坑,还要拼关系,职业生涯发展让人绝望。”
投资空间待开拓
2011年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达5万亿元,保险成为债券市场第二大投资者、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对市场深具影响力。
5月14日,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将适当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这主要针对权益类投资上限的,这一限制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保监会此次准备调整投资比例,就是为保险资金更加灵活操作,开辟合法通道。
《通知》规定,保险资金权益类占比上限为25%(25%为包括股票和各类基金,而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占比则为20%)。权益类投资是指投资于股票市场和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
但保险公司风格一直以谨慎稳健为主,去年股市不好,大多数资管公司采取严格控制仓位的策略。《通知》还明确了险资可以投资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已上市交易的无担保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等债券。
事实上,以前保险资管也可以投资无担保债券,但是,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各种无担保债券,占比达整个无担保债券市场的90%,而以前是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现在政策放松,意味着保险资金在无担保债券领域的投资放大了9倍。
此外,《通知》还拓宽了险资投资的空间。如界定了“重大股权投资”的定义,给了险资投资的自由裁量权,免得股权投资无论大小都要经过严格审批。
“2011年公司投资组合息类收入大幅度增长,但考虑股权型投资减值等因素后,本公司总投资收益率为3.51%。”中国人寿年报显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同比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受中国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影响。而保户质押贷款利息同比增长69.7%,债权计划投资利息同比增长65.5%。”
事实上,除了投资收益,投资者还另须关注投资浮亏的情况,实现收益还可以,但是浮亏就很难看了。
宋玉说:“基金公司的资金来源期限较短,基民主要关注短期波动,所以备受批评,但其实看透了保险资管的投资水平低于基金,只是保险资金期限较长,隐藏得比较好。从行业占比最大的公司入手分析比较明白,比如国寿2011年年报披露的总投资收益率为3.51%(实现收益,未包括大量浮亏),大幅低于普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大跑输当年CPI5.4%,仅和当年7月公布的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持平。某些保险资管超低的回报率,抵扣通胀以及做其他投资的机会成本,回报是负的,只是期限比较长,而且买了保险退保成本大,属于‘温水煮青蛙’,现在聪明的钱都在退保。”
根据华宝证券研究中心提供的2011年投连险的年终报告,投连险12月平均收益下跌3.43%。“国寿平衡增长”全年下跌30.04%,在所有产品中排名倒数第一。
到底是什么投资组合影响保险资管公司的投资业绩?
宋玉介绍:“保险系资管公司业务部门主要有股票部、基金部、固定收益部、直投部、国际部,其中固定收益部占比大约60%;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新华保险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其协议存款比例占33%、固定收益率占51%、权益类投资占7.8%。权益类占比从去年初10%降到年中9%,再到年末7.8%,逐步降低,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全年经济形势不明朗,一贯谨慎的保险资金对于股票市场持观望态度。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保监会扩大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主要是受累于这几年保险资金偏低的投资收益率。监管层目前的思路正在转向探索新的投资渠道,提高收益并减轻保险公司的压力。
此前,项俊波在温州表示:“保险资金可以在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并重点研究保险资金投资温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温州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温州保障性住房、养老产业、医疗产业等领域的支持政策。”
据了解,保险投资渠道正在不断被拓宽,继不动产、PE后,股指期货也将有望放开,中国人寿投资股指期货的合资公司正在谈。宋玉说:“我们投了不少商业地产和养老社区,还有其他基础设施,比如高铁,效果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