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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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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学生方案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救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有关规定,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和正常完成学业,保证中小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市关于救助弱势群体的有关规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平等性和发展性原则,巩固“双高”普九成果,围绕一个目标(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强化两个管理(贫困生档案、救助资金)、拓宽三个渠道(政府专款、社会救助、个人资助),依托四种形式(现金救助、物品救助、两免一补、结对帮扶),确保我区在校生年巩固率保持在以上,促进基础教育积极、均衡、持续发展。

二、救助对象

⒈兰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

⒉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少数民族儿童。

⒊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学生

⒋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⒌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

⒍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在校子女。

⒎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三、评定原则

⒈学校依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每学期评定一次。

⒉助学金的评定只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不与学习成绩挂钩。

⒊确保对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书本费,补助住校生食宿费)。

四、申请程序

⒈申请。每学期开学时,由学生或家长持户口本、低保证等贫困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填写《兰山区贫困学生申请表》,家庭所在社区或村居填写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贫困证明一并交给学校。

⒉核查。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贫困情况,通过询问学生本人及同学、走访学生家庭和村居(社区)等办法对学生贫困情况进行核实。

⒊初定。学校把核实后符合条件学生情况提供给全校教师,经过全校教师民意测评后,由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⒋公示。对确定救助的学生在学校和村居(社区)张榜公示。学校对公示无异议者的登记表盖章。

⒌上报。学校将贫困学生登记表和相关贫困证明向区教育局逐级上报,村居(社区)向镇、街道、区政府逐级上报,由主管部门审批。

⒍审批。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救助金总额和资助标准,确定资助总人数,认真审查核实,依据资助对象分配原则,确定各单位资助对象。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救助工作的高度透明。

五、救助方式

⒈政府专款。区里设立“救助基金”启动基金不少于万元,并且逐年增加。区民政局每年在救济款中拨出一部分,用于救助贫困学生,各镇街道均要设立“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专项帐户,每年拨付一定经费救助贫困学生,确保助学金专款专用。

⒉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捐助。

⒊学校减免。各中小学可从杂费、借读费等预算外收入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⒋结对帮扶。区里安排一个单位帮扶一所学校,区直机关帮扶一批贫困学生,科级干部、县级干部帮扶个贫困生,确保每一名贫困家庭学生正常完成义务教育。

六、管理使用

助学金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在每学期初根据贫困生分布情况,拨发至区直学校和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资金一律由学校统一管理,不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专项用于受资助学生的书本费、作业本费、学习用具费、寄宿生活费及杂费减免。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助学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和减免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

七、工作措施

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救助”,是巩固“双高”普九,提高国民素质,确保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里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 组长,区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团区委、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救助贫困学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专职接受社会捐款,确认扶助对象,落实国家安排的助学金,整合区内各类助学行为,助学金发放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道、学校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抓好这项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救助物资,充分发挥其效益。同时,各单位要重视精神鼓励,定期跟踪了解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使之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刻苦学习,报效祖国。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

在现代的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提及一个概念,叫贫困生。随着国家近年来对高校收费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为了更好的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求学,国家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完善了相关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因为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目前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助学贷款陷入尴尬境地

国家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很大程度上帮助贫困学生解决了求学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日益凸显的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愈发严重,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使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陷入尴尬境地。首先,我国尚未建立健全完善的诚信系统,因此无法对毕业后的受资助贫困大学生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加上部分学校诚信教育缺失,这就造成了较高的贫困学生贷款违约率。其次,权责不清晰。现行的发放方式是由高校替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这种发放方式由于银行和高校之间的权责不明确,所以存在着贷前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及贷款后追偿贷款困难等问题。然后,因为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不需要贷款人支付任何利息,所以很多家庭状况相对较好的学生也争抢助学贷款的名额,损害了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取资助的权利。

(二)政策资助的公平性有待提升

调查发现,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缺乏一定的公平性,比如由于对学生家庭情况调查的不彻底,导致很多家庭经济富裕的同学也能申请到助学金,还有些贫困生在拿到奖助学金后任意挥霍;有些学校对奖助学金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间的分配不平衡缺乏统一的标准,也没有考虑到地区差异等,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了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不公平性。

助学贷款申请困难,效用不及时

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过程非常复杂,并且贷款的名额也有一定的限制,最终得到的贷款到数额也比较小。想要申请助学贷款,学生首先需要出示各类申请和证明,在每份贷款合同上按下自己的手印,生源地的助学信用贷款还需要学生家长以及监护人的签名,但是即使有些人履行了这些程序,也不能申请到助学贷款的,或者要等几个月才能得到批准,甚至耽误贫困学生交学费等。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不断上涨,高校的收费也随之不断提升,学生的花费也越来越大,这样看来,仅仅只有6000元数额的助学贷款,根本不够学生支付高额的学费,更不要说生活费,大大降低了助学贷款实际应发挥的效用。

二、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改进办法

(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需要做好如下工作:第一,确定资助管理工作的范围,如资助对象、各类资助资金等,并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目标;第二,确定资助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严格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进行认证,如采取生源地认证和学校认定相结合的方法,要求经济困难学生出具生源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其父母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并进行确认调查,最终确定贫困资助对象;第三,规划资助措施,指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案,通过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保证资助资源的合理公平分配。

(二)严格助学金的评定标准

为了切实解决高校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不公平的现象,在进行助学金的评定时,辅导员应严格把关评定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如通过其同宿舍的同学或者关系较好的朋友,或者直接电话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并将核实到的信息作为该同学申请助学金的重要参考条件。在评定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辅导员也要秉公办理,坚持原则。在名额的分配上可以适当倾向于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班级,或者对来自经济困难地区的学生予以一定的照顾。总之,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上,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更好的帮助贫困学生,让助学金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

高校应该重视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从而保证贷款能够得到偿还。一方面,要做好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让贷款学生对其有深刻的认识,明白贷款不还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从而对还款加以重视。另一方面,加强诚信教育,做好针对全体在校学生尤其是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学生们树立起诚信意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这样才能从更高的层面,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助困、助学、培养有用人才的最终目标。

(四)拓宽资金渠道

目前,国家拨款是我国高校助学金的主要来源,其来源相对单一。因此,高校还需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思路,努力争取社会各行业的支持扶助,增加助学金的来源。还可以通过与企业间开展合作,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特点,发展校外勤工助学基地,组织各类勤工助学活动,使大学生通过自己的付出得到经济回报。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在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助学贷款的的公平性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繁杂,不利于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国家帮助。因此,只有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上,让每一名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受惠于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第3篇

诚实守信是公民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近年来,党和政府为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高校助学体系。但是少数贫困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为了获取资助弄虚作假,甚至借贷不还,导致部分资助资源分配不公、浪费严重。为解决资助工作中出现的诚信缺失问题,促进资助体系更加合理完善,确保贫困生成长成才,贫困生诚信教育工作亟待加强。

一、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一)认定过程中诚信缺失的表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确保贫困资格认定的真实性、贫困程度的准确性是合理高效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础。然而,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失真。有些民政部门对学生持有的《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核实不深入,把关不严,导致少数家庭经济条件较为优越的学生也具有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使得原始贫困证明材料失去了真实性及权威性,严重冲击了贫困资格认定的公平性。2.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有些学生为了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利用人际关系到处拉票,导致少数被认定的贫困生贫困等级有误差,甚至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也被认定为贫困生。看似民主公正的认定程序,因为部分学生的不诚信而影响了本应公平的认定结果。3.调整过程中恶意隐瞒,编造事实。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对认定的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其出发点是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贫困生家庭经济变化状况,以便集中有限资源高效地开展帮困工作,并对新近致贫的学生展开积极有效的帮扶资助。但是调查发现,学生一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成功建档,几乎没有人愿意自动撤档,多数建档贫困生刻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事实,以便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学校给予的各项资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大批非贫困生看到贫困生每年都有多少不等的好处,便利用贫困生调整这一机会,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贫困证明,编造着各种理由,申请增补为贫困生。直接导致贫困档案的准确性,严重影响了调档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得学生贫困档案的动态管理陷于困境,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受资助后诚信缺失的表现

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奖助学金是各级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学费、生活费压力而划拨的专项资助。部分贫困生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奖助学金的情况下,有些行为不免让人非议。1.不当使用所得资助。有些学生获得贷款、助学款后,并未把这些款项用在正常的学习上、必要的生活上,而是用于购买电子产品、高档服装、请客吃饭等,甚至有学生拿这些款项进行投资,攀比消费、随意挥霍。2.蓄意拖欠助学贷款。部分学生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助学贷款本息、还款违约,甚至还有恶意逃避还贷的行为,导致金融机构、社会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产生了质疑。3.消极对待勤工助学。为鼓励困难学生自主、自强、自立,大多高校都会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有偿的工作机会,帮助贫困学生减轻生活压力。但是,有些贫困生根本不珍惜这种机会,对安排的岗位挑三拣四,嫌苦怕累,经常以种种理由为托词减少工作时间。甚至个别同学表现出对工作无所谓的态度,不履行助学岗位合同单方离岗辞职,连书面申请都不交,导致社会、高校等用工单位对勤工助学学生存在负面看法。[1]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审核程序不严谨、界定标准不明晰

首先,生源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由于部分工作人员调查不深入、审查不严格、把关不严谨,导致少数不诚信学生有机可乘。而高校受到人力、物力限制无法完全核实,进而为不诚信学生提供了一条开具假证明、伪造假材料的途径。其次,在贫困等级评定过程中,界定标准可操作性不强。评定依据的申报材料失真,没有严格、明确的等级划分标准,又不能在学生中间横向比较,导致贫困等级界定存在太多的主观因素,往往需要资助管理人员根据经验和班级学生的普遍反应结合申报材料确定,导致少数学生钻空子,不能保证贫困等级绝对公平与公正。因此,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急需加强和完善。

(二)缺少监督和惩罚机制、监管制度落后

诚信行为的培养不能仅仅依靠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合理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也是促进贫困大学生诚实守信必要手段。少数学生之所以敢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骗取贫困生资助金,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享受资助的在校贫困大学生,老师、同学的监督尚能起到一定作用,对于毕业离校的学生,社会监督几乎不存在。目前,受到电子商务等影响,部分学生的消费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辅导员老师和同学监督也越来越困难。况且高校即使发现少数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往往多做“批评教育”工作,充其量也就是纪律处分,几乎没有更为严格的处罚。严重缺失惩戒机制,使得少数学生在弄虚作假方面有恃无恐。

(三)部分贫困生自立精神不足,感恩教育缺失

国家和学校仅凭贫困证明就为贫困生提供无偿性资助,使学生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思想,被动的等待各种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导致责任感不强,进取心不足,不利于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也正是这一因素,导致部分学生难以抵抗无偿资助的诱惑,进而伪造各种贫困证明,“冒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的无偿资助。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感恩教育没有及时跟进,学生没有从心灵深处认识到资助帮扶政策的实质,把国家的资助当成理所当然的福利,心安理得地享受资助政策带来的“免费午餐”,缺乏对社会、国家和高校感恩意识,严重助长了不诚信行为的风气,使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大打折扣。

三、解决贫困生诚信缺失的对策

(一)完善贫困生认定方法,健全贫困生管理制度

贫困生认定不能仅依据贫困证明做出简单判断,而应在定性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建立合理可行的资格认定标准。如在众多提供贫困证明的申请者中,有无孤儿、单亲,是否同时提供低保证明、残疾证、下岗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再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习惯:是否使用高档手机、是否有高消费等进行量化评估,以此为依据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分档。同时,要对家庭经济情况材料加大力度予以调查核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学校周边的区县实地了解当地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的家庭情况。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生活,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宿舍,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班级建立民主测评方案,让同学们行使监管的权利,对受助学生经济困难不真实的情况进行举报,建立起“宿舍―班级―院系―学校”的层级认定体系。最后,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各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统计和更新。

(二)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及奖惩机制

建立在校大学生诚信档案,重点考核评估学生在考试、申请助学贷款、学杂费缴纳方面的诚信行为,把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资助建档重要依据。同时,建立高校“贫困生诚信评价平台”,延至大学生毕业以后的工作单位,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架起学校与社会诚信教育的桥梁。学校严谨、慎重地对学生的诚信进行科学的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资助的一个重要指标。对诚信评价结果高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奖励,如提高补贴、发放证书、进行表彰、记录档案等;对于诚信评价结果低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按照不诚信等级进行不同的惩罚,如按量减少补助,甚至停止一切补助,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取消资格,取消入党资格,并且记录档案等。以此来提高受资助贫困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得更多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更多的资助,也使得高校的资助工作能更加有效的进行。

(三)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有偿资助模式

近些年的高校资助工作经验证明,无偿资助模式确实解决了部分贫困生经济上的困难,为贫困学子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这种资助模式仅仅具有“输血”功能,停留在暂时的“济困”阶段,难以起到“造血”功能,不能使贫困学生长久的远离经济困境。通过建立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有偿资助模式,可以有效避免无偿资助模式的缺陷,实现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政府、高校等资助单位应该适当调整奖助比例,把大部分无偿资助款项逐步转移到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上,引导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报酬,以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其次,高校应该积极推动大学生“助研计划”,鼓励学业优秀、动手能力强的贫困学子积极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资助单位单独设置与科研教师相配套的助研经费。学生在助研的过程中既能得到相应的资助,又能锻炼科研素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就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每项公益活动设定相应的积分,把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积分值作为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通过上述三种措施,可以避免贫困学生对“无偿资助”的过度依赖,大幅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四)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谋求新发展,打造新”建设为要求,以推进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帮助全区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等贫困家庭子女继续学习深造和就业。

二、活动内容

1、继续开展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为应往届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保姆式的就业关怀和服务。

2、开展爱心圆梦援助行动,实施“3+X”工程,举行启动仪式,为贫困学生家庭提供九送服务。

3、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为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家庭人均收入为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考入高中、大学的应届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高中(含中专、职高)新生每人4000元,大学(含大专)新生每人5000元。除市慈善总会救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区慈善总会全额支付。

4、各街道根据慈善资金的可用额度,为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中的在校生实施救助,具体金额为:低保、低保边缘中的初中(含初中)以下在校生每人300元,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中高中(含中专、职高)在校生每人500元,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中大学(含大专)在校生每人700元,救助名额由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5、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在慈善助学中通过报纸、媒体向社会介绍区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等,为他们争取更多的助学机会,由爱心人士与困难学生结对助学,达成助学意向,签订助学协议,发放爱心助学款。

6、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组织与贫困家庭学生面对面交流、提供社会实践机会、联欢活动、结对助学、暑期班、夏令营和招募文明志愿者等活动,了解困难学生的情况,鼓励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精神,坚定人生的信念。

7、各街道结合本街道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慈善助学活动,帮助受助学生增强社会优良美德。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扶贫帮困慈善助学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对开展此项活动的方法、措施、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二要严密组织。慈善助学活动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工作量大,涉及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各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严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着“认真、细致、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要求,部署好本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助学活动有条不紊。

资助贫困学生方案范文第5篇

我们实验小学本着以人为本,体现欢乐童年的主题,以真正把“六一”节还给儿童,让儿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为出发点,组织全体少先队员开展了一系列庆祝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健康,既丰富了孩子们的节日生活,又起到了教育作用,受到了广大家长的一致称赞。现将我校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庆“六、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多次开会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整个活动计划。并将筹备工作落实到人头,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在活动期间,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扩大宣传声势和影响,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活动的支持和参与,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加大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使这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全体少先队员的热烈欢迎。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今年,我们在总结历年庆“六、一”系列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保留了效果较好、深受小朋友欢迎的传统项目,并注意充实新内容,拓展新形式。从内容到形式都突破往年,既有全校举办的“小红花艺术节”暨庆“六、一”大型文艺演出、“我的爸爸妈妈”演讲比赛、书画大赛、写字比赛、争创文明城市征文活动;也有各中队自行开展的经典诗文诵读、知识竞赛、才艺展示等;还有同学们自己设计制作的手抄报、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极大丰富了孩子们的节日生活。

三、宣教结合,重视维权。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我校一方面利用校园广播、手抄报、黑板报等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倡导“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意识,为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社会保障;一方面面向家庭,利用家长学校宣传科学的教育方法和家庭教育观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从而达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孩子、爱护孩子的目的,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广泛发动,爱心献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