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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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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

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制度的建设是中小企业能否存续发展的必要前提。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的企业将与外国的中小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正面竞争,因此,正确对中外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进行必要的比较,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论文关键词]中外企业;融资制度;融资方式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尽管我国理论界和现实经济实践中没有形成真正的融资制度概念,但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基本可以归纳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现状:从政策目标看,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就业目标,目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都在次要地位,并未充分重视;从融资体系看,银行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机构,财政以被动方式对国有中小企业资本金进行补充(当影响到中小企业生存);从融资方式看,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从风险控制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没有一个完善的释放和控制体系。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分析

(一)美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主要构成

1.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扶持的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美国,由于受到法律限制,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将融资额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业,除了商业银行以外,互助基金也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个人和中小企业投资入股形成的这种机构,可以看作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贷款,储蓄是贷款的先决条件。

3.风险投资公司。之所以将风险投资公司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开,是因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性质介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是:勇于对新建企业投资,在首次公开招股的企业中,约有1/3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

(二)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成

1.政策性的融资机构。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环境卫生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以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均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它们具有不同的分工。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充足资金。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日本,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逐渐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发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对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占融资总额的65.8%,比20世纪8O年代增加了25个百分点,以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该比率略有下降。除了商业银行体系,日本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互助银行、信用金库等,这些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地方性强;互助、合作性质强。

(三)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进入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与其它国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比较,美国中小企业发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股票)的比例最高。美国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公司债券,短期资金则依赖于银行信贷。这与美国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无关系。

美国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发展较早,规模较大,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公司债券、股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的比例大大超过银行融资。这是因为:除商业银行、公共事业外,企业发行债券的原则比较自由,在法律上对发行债券形成的负债总额不作限制;可发行债券种类多,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评估低等级或无等级债券;企业与作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发行总额、发行条件进行协商,即可作出发行决定。

中小企业由于受企业形态、组织规模、股东人数、资本金规模等各种条件限制,其股票往往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仍可以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柜台市场相对于组织严密的证券交易市场而言,通常被称为非组织的市场。柜台市场的主要经济功能有:非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将其股份在柜台市场上公开出售以获得资本,增加资本金;为一些在证券交易所下市的企业提供一定期间的流动性。

美国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主要通过柜台市场。中小企业柜台市场包括:通过计算机中心。把各证券公司用通信网络相联系的NASTAQ系统;柜台交易市场主要由全美证券协会(NASD)管理。在该协会开发的NASrAQ系统上登记的企业,分为NMS和SMALLCAP。引入NASTAQ系统以前,主要由PINKSHEET传播股价、成交量等信息,1972年引入NASTAQ系统之后,实现了买卖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处理能力,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成交量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居全美国第二位,并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实现了网上挂牌交易。

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从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融资。但是,风险投资公司融资与一般上市融资存在区别:首先,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仅对创业或者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而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一般已经进入成长期;其次,风险投资公司获取的股权通常比较集中,有改变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会要求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上市后新增的股权一般比较分散,不会影响原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最后,风险投资公司所获取的股权一般暂时不会流通,待进入柜台市场或正式上市后才会流通。2.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商业银行体系仍然是美国中小企业的最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商业银行主要为美国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

(四)日本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是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筹措长短期资金的。日本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比率平均为l3%,只相当于大企业的60%左右,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依存度又比大企业高得多。

2.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也有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不过,占主导地位的是债券融资。在日本,中小企业一般只具有发行私募债券的资格和能力,私募债券由于透明度低,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被认为是不正规的债券。

柜台市场在日本称为店头市场。1991年,日本也开始启动本国柜台市场网上交易系统(JASTAQ),但在市场规模、股票流通性方面都不如美国。美国和日本的柜台市场,对经济的差异影响迥异,美国新经济可以说是NASTAQ独力支撑的。对高科技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柜台市场与美国的区别在于:首先,管理机构管理的侧重点不同。美国注重资金分配的市场效率性,强调企业信息的公开性、规章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强调投资者自己负责的原则,从而以较低的管理成本管理市场。日本侧重于行政指导,规范市场行为,严格控制进入柜台市场的标准,以此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其次,它们登记基准方面的实质性不同。日本店头市场的登记基准形式上虽与美国NASTAQ中以小规模企业为对象的SMALLCAP相近,但其实质基准远远高于形式标准。再次,企业进入柜台交易的目的不同。由于企业公开发行股份的第一目的在于筹措资金,而NASTAQ的各种费用大大低于纽约证券市场,因此,美国有大量的已经具备进入纽约证券交易所资格的大企业仍然留在NASTAQ的NMS柜台市场中。在日本,只有在东京、大阪证券交易所一部或二部上市的企业,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进入一部或二部,通常必须从店头市场开始。最后,投资者观念不同。在美国,证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经济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金融资产中50%以上是投向证券和非法人企业的,其中股票约占69.9%。这种敢于冒险的投资态度,给柜台市场带来了活力。而在日本股市上,个人投资者所占股份只有23.5%,其余均为金融机构、事业法人等掌握,对高风险的柜台市场,个人投资者很少。

日本以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法为蓝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成立了三个由政府、地方公共团体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对于有助于产业结构高度化,或有助于加强产业国际竞争的中小企业,经过认定以后,该公司实行股份投资,给以经营、技术上的指导,并把企业一直扶持到能在证券市场上市筹资。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为:几乎不参与创建企业的投资,对创建l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投资约占2/3,对创建未满5年的企业的投资仅占16%;参与企业投资的几乎都是证券、金融机构下属的子公司型投资公司;融资比投资多;从投资领域看,非高新技术产业占较大比率。由此可见,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尽量避免风险,力求将失败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中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比较

(一)融资体系的比较

从直接融资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债券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间接融资体系;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还未建立,直到1997年担保机构才刚刚发育,所以,商业银行体系承担了全部中小企业融资重任,这是不正常现象;从商业银行体系的运作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不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

(二)融资方式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我国股票市场的流通股总市值还不到GDP的20%,债券市场也受到严格的金融管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和担保手段向商业银行融资,并且,难以得到政策性的担保支持,融资手段的单一,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融资风险控制系统的比较

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技银行 科技型中小企业 融资

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强调,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载体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所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根本。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一直被重视,而又一直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在不断探索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过程中,“科技银行”一词逐渐走进大家视野,越来越多的学术研究也开始关注它。那么科技银行到底是什么呢?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定位。

一、科技银行的概念界定

科技银行是指专门为高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中国的科技银行是商业银行的一个分支,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如科技支行。当然这是狭义上的概念。在广义的概念上,中国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小企业科技债权融资平台也可以被称为科技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中小企业科技债权融资平台是虚拟的信息技术。在美国,科技银行则被称为“风险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技术含量高、投入多、成长快、风险大的特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的投资多数都是风险投资。结合国内外科技银行的特点,我们可以进一步将科技银行定义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风险融资服务的金融机制”。

二、科技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区别

(一)提供融资服务的条件不同

传统商业银行在给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注重企业的成长周期、盈利能力等,更喜欢给处于成长后期、信誉好、盈利能力高的大企业授信。另外能够提供有形物质抵押、企业担保的企业也能够得到相应的融资服务。传统的商业银行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因而把安全性作为第一原则。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有形的抵押资产,并不能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而科技银行则不同,它更关注企业未来盈利的潜力,重点关注现金流。可见,消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还是要依靠科技银行的支持。

(二)管理模式不同

传统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面对的主要是一些成熟的大企业,审批流程程式化,主要采用信贷审批的管理方式,银行行长是贷款的最后决策人,即“集权制”;而科技银行面对的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每个中小企业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不同的科技领域涉及的专业知识也不同,判断其是否具有盈利潜力、是否符合融资条件相当复杂。依赖主观判断,因而科技银行授予信贷员更大的权力,即“分权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这个特点决定了科技银行的内部管理模式,有利于科技银行优化信贷流程,提高授信效率。满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小、急、频”的特点。

(三)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联程度不同

传统商业银行把主要精力放在大型成熟企业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多,类型各异,需要分散很多精力,造成传统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联程度低。而科技银行会派专业人员负责考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具体状况,所以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联程度较高。

三、科技银行与风险投资的区别与联系

风险投资一般是以股权的形式,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管理。企业成功上市之后,风险投资再退出。受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较少;而科技银行则是多以债权的形式,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参与管理,受到监管较多。科技银行的服务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是一些已经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有助于科技银行降低违约风险,减少坏账。即使给不具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也要通过第三方风险投资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科技银行凭借其高新技术领域储备人才的优势,也涉足一些风险投资。有的是设立风险投资公司,直接参与风险投资,有的则是以信托方式管理风险投资资金,间接参与风险。另外,由于科技银行与风险投资公司关系密切,科技银行还为一些风险投资公司提供银行服务,起到了连通二者的关系。

在某种意义上,科技银行要优于风险投资,可以避免风险投资的一些不足。例如:科技银行的资金实力要强于风险投资。更多的资金支持能够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稳定发展。它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不仅仅是融资服务,还有许多其他的金融服务。在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同时,科技银行也可以随时掌握企业的信息,起到监督的作用。科技银行最成功案例是美国硅谷银行。硅谷银行是银行与风险投资的完美结合,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都作为服务对象,既可以进行债权投资,又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四、科技银行中国化的基本概况

中国的科技银行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科技支行模式。科技支行,与硅谷银行有本质的区别。科技支行不是独立的法人,是传统商业银行的下属支行,独立性不足。但因其是商业银行的一部分,所以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强于硅谷银行;二是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相对于科技支行,其独立性大大增加。可以较好地复制硅谷银行模式。其主要出资人等都是创投机构,风险评估能力很强;三是中小企业科技债权融资平台。它没有固定的营业网点,只是一种开展科技银行业务的机制。是政府为了鼓励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将财政嵌入金融交易,组建的一个虚拟的、集成式的科技银行。这是中国对科技银行的一种创新。中国的科技银行才刚刚开始,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银行还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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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鸿鸣,赵昌文.科技银行中国化与科技银行范式——兼论如何发展中国的科技银行[J].科学管理研究,2012,06:113-116.

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现代企业制度 融资结构 融资方式 企业治理

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是有效的企业治理。现实中,不同的融资方式安排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形成不同的企业治理形式,并决定企业的绩效水平。众多研究表明,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是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证,因而探讨企业融资方式与企业治理的关系对于转轨经济、构建高效的金融制度与企业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就企业融资结构和企业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谈点浅见。

一、企业治理与融资方式

企业融资方式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收入流量索取权,即债权拥有固定收益的索取权,股权拥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融资方式的不同,企业控制权的安排也是不一样的。债权是与企业破产时的企业控制权相联系的,股权是和企业保持清偿力下的企业控制权相联系的。这里企业控制权不仅包括企业经营者的选择与任命权,也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决策权,这就是说,融资方式与企业治理直接相关。

Williamson在其1988年发表的《企业融资与企业治理》一文中,提出了企业融资与企业治理的内在联系。Williamson从企业的融资手段必然也是企业的治理手段出发,认为企业的融资治理机制作用的环境可以称为“有效契约环境”,有效契约环境隐含的一个契约就是契约的融资,从而也就必然向资本所有者提供治理手段。

发行股票通常被认为是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缺少信心或企业前景不怎么看好,而发债券或贷款则被认为是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有信心,企业的经营前景看好。因为在法律规定的企业设立所需最低限度自有资本金的基础上,企业依据资产负债比率来进行股票与债务筹资的决策选择。税收之所以会影响企业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原因在于对债券和贷款利息的支付可以减少纳税收入,而对股东支付的红利则不能从纳税收入中扣除。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应该全部选择债务融资,而不选择股权融资。

股票与债务不仅是两种不同的资本回收方式,实际上,股票与债务还决定着企业的治理。股票带有投票权(无投票权的优先股除外),而债券和贷款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才带有投票权。所以,股票筹资的意义在于把企业对财产的控制权分配给股东,只要企业能按期偿还所欠的债务,一切均可正常进行;否则,企业的控制权便要由股东转到债权人手里。同时,债务融资还是一种“无退路”的融资,企业举债可以迫使管理层努力经营以避免破产的可能。

近几年,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中的国家都非常重视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并且开始重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键纽带”,不仅是为了企业融资而且是为了提高效益和维持生存的最终目的。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在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方面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反过来,债权人依靠债务人偿还的债务利息维持自身的生存。如果没有可靠的债务回收,任何监督和竞争都没有办法保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效益。在市场经济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监督一般需要三个基本的条件:充分的信息、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债权人的手段和债务回收的适当的法律体系。

二、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与治理结构分析

1.我国企业融资结构的特征

我国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外源融资,内部资金比例较低,这说明我国企业内源融资能力较弱。在外源融资中,间接融资占绝对主导地位,直接融资比例虽然在持续上升,但占外源融资的比例仍不足10%。间接融资以国有银行贷款为主。

2.融资结构对企业治理的影响

在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体制转型所形成的企业治理结构不能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从股权控制的角度看,国有企业经过公司化改造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但国家仍在公司中处于控股股东的地位,代表国家在董事会中行使投票权的人员仍然是政府官员而非资本所有者,他们没有动力去选择和监督公司的经理,也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他们手中的投票权是消极的、失效的。即使是上市的国有企业,由于国家股处于控股地位,社会公众股的投票权也难以对企业经理形成任何有效的威胁。从债务控制的角度看,国有企业的主要债权人是国有银行。长期以来,由于政府与国有企业“隐含契约关系”的存在,使政府事实上对亏损的国有企业承担着一种无限责任,通过补贴等形式维持其生存。改革并未使政府与国企间的“隐含契约”真正解除,在财政补贴减少的同时,由政府控制和支配的国有银行体系便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对国企补贴的角色,通过信贷配给和计划控制利率维持亏损企业的低效率生存,形成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在预算硬约束的情况下,过高的负债不但会抑制企业的过度投资,还会带来投资不足的问题。而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高负债不但没有带来投资不足的问题,反而造成大量的无效投资。更为严重的是,无效投资所形成的大量不良贷款已发展到十分惊人的地步。根据美林投资银行的研究报告,国有银行净资产已远远小于不良资产,因此“技术上已破产”。国有银行之所以未破产,是因为迅速增长的居民存款和储户对国有银行的信心使得国有银行并未出现流动性问题。显然,国有银行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是极其脆弱的。

3.我国企业融资结构的选择

为了改善我国企业融资结构的局限性,一些人主张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认为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系统的风险,减少政府承担的责任。本人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发展股票市场的确能分散风险,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更为显著。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市场上的风险和银行体系的风险,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从股份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股票市场的发展改变了企业的治理结构,使得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融资机会,分散了企业的风险;同时,也使得企业的治理结构变得格外重要了。我国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的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但是在股票市场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银行的作用仍是重要的。除非股票市场的价格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价值;否则,通过股票市场来监督企业可能带来更多的信息干扰。有研究表明,我国的股票市场价格在反映企业信息方面比较脆弱,股票价格中更多包含投机性因素。

由此可见,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有其积极作用,但也有不利的方面。由于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不确定性,使得处于不同经济信息环境下的企业应该适用于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于企业化程度较高、效益较好的企业而言,通过银行和股票市场来筹集资金这两种方式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而对于低效率的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改善其治理结构。

三、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的融资方式不仅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市场价值,而且影响着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外源融资方式的选择上,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美国的市场导向型模式而否定日本的银行导向型模式。这不仅在于中国与这些国家微观主体的性质、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不同,而且在于融资制度的变迁有一个继承、逐步发展和向目标模式过渡的过程。对中国融资模式的选择,既要有历史的观点和现实的态度,也要有未来的眼光。我们认为,可以分为近期的过渡模式和目标模式。作为近期的过渡模式,可以采取以银行导向型为主的融资方式,但是这种银行导向型模式不同于日本的主银行制度。这是因为主银行制度以企业间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为基础,并且银行本身既是企业的股东又是企业的债权人。而在我国,企业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并不普遍,《商业银行法》也禁止银行持有企业的股权。银行导向型融资模式在我国处于转轨期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首先,资本市场在我国虽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其规模仍然十分有限,在近期还难以成为大多数企业的融资渠道。第三,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股票融资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我国未来的目标模式应该是市场导向型融资模式,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多元化融资模式。在向目标模式的过渡中,一方面在经济市场化、银行商业化、企业公司化和利率市场化的基础上,我国将形成发达的生产要素市场和完善的信用制度,直接融资的比重则大大提高。另一方面,随着中央银行监管能力的提高和商业银行自我风险意识的增强,商业银行最终将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走综合经营之路,其竞争能力不断增强。这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融资模式很可能不是以某一种融资方式为主导,而是多元发展、相互渗透、相互竞争的模式。他们各自在融资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视不同企业、不同项目由市场来确定。与市场导向型融资模式相对应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市场约束型,即通过商品市场、股票市场、经理市场等多种形式的市场来治理企业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钱颖一:中国公司经济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2]张维迎:从中国国企资本结构的问题看企业重组[J].国际经济评论,1995,(26)

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信贷配给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

近年来广大中小出口企业面临着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复杂导致的外需不振、国内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早已存在的融资困难等多重困境。本文将以对江苏省盐城市部分中小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情况的调研为例,探讨在此背景下,如何积极利用贸易金融来稳定外需、继续发挥出口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一、缓解中小出口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出口信用保险融资

(一)信贷配给与中小出口企业融资困境

理论界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有很多,其中以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为基础的信贷配给理论能够较好地解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信贷发生之前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借款人对自身财务状况和贷款项目的了解要远远多于银行。当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时,最愿意借款的是那些项目高风险高收益的借款人,而低风险低收益的借款人会退出信贷市场,即出现逆向选择。信贷发生之后的信息不对称则会导致道德风险,即借款人借款之后有可能改变投资方向去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就促使银行在低于竞争性均衡利率水平但能使预期收益最大化的利率水平上对贷款申请实行配给,即在所有的贷款申请人中,只有一部分人得到贷款,而另一部分人被拒绝,或一个申请人的贷款只能部分地被满足。斯蒂格里茨和韦斯证明,由于信贷市场上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现象存在①。对中小企业惜贷这一信贷配给的主要表征也是我国信贷市场上长期存在的现象。在安全性的驱动下,银行宁愿以较低的利率向信用好的大企业提供贷款,而将剩余贷给中小企业。截至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47.92万亿元②,而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仅为17.7万亿元③。换言之,创造了60 %GDP的中小企业只获得了不到37%的信贷支持。

我国中小出口企业融资难同样是源于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借贷双方在对出口企业(借款人)自身的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能力、国际市场行情、买方资信状况、进口国政治经济状况等四个方面信息占有的不平衡上。其中第一个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在所有融资业务中都是近似的,而后三个因素的不对称则较之国内融资相关因素更为明显和复杂。仅以买方资信状况为例,银行在接到贷款申请时若要查询买家资信,涉及到的时间长、代价高,会极大增加贷款成本。因此银行通常会默认这种不对称的存在,而通过信贷配给来防范风险。

出口贸易融资中的信贷配给具有其他融资活动的共同点,即银行对中小出口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中小出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意识不强,难以提供合适的质押物或担保,显然这些都影响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出口贸易融资中的信贷配给亦有区别于其他融资活动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银行对不同融资产品的偏好上。银行最倾向提供的出口融资产品是信用证项下的押汇与远期汇票贴现,而且手续简便、利率优惠,这是由于融资行在出口业务的付款人(开证行)这个方面拥有比借款人(出口商)更多的信息,加之这两种方式均为借款人交单之后的融资,避免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则为信用证打包放款,但是由于借款人不履约等道德风险的存在,银行会设置抵押等较严格的融资条件。而对于托收押汇和出口商票融资,银行由于不能很好掌握买家信息而不太愿意提供这些融资业务。

银行对中小出口企业的信贷配给一方面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采用非信用证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在国内外同业竞争日趋加剧的背景下,也不利于银行自身拓展业务,提升竞争力。

(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的优势

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为了支持本国的出口贸易,保证企业出口收汇安全而实施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保险业务。当承保范围内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造成出口商的损失时,信用保险机构便按照80―90%的比例赔偿出口商的损失。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可分为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前者主要适用于大型的工程承包、机电成套设备出口及海外投资,而后者则是指银行根据出口商的申请,在货物发运后凭其转让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赔款权益提供融资的业务。

短期出口信保融资可以有效缓解出口贸易融资中的信贷配给,从而为众多从事短期一般出口贸易的中小企业带来巨大益处。如前所述,出口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与其他信贷市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借贷双方对国际市场行情、买方资信与进口国政治经济状况等三个方面信息占有的不平衡上。而在信保融资项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买方资信和进口国政治经济状况进行了充分研判后才会审批买方限额、签发保单,因此银企双方在买方及其所在国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得到了化解。信保公司、出口企业和银行各司其责,分担风险。信保公司承担进口商的商业风险和进口国的政治风险,出口企业负责履行买卖合同义务,银行则重点审核出口商的资信状况。通过这种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收汇风险和贷款损失得以大幅降低,可见信保融资业务能够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出口融资的积极性。

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正是由于信保融资的上述优势,我国信保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累计帮助企业获得融资近9000亿元人民币,其中2010年支持企业获得融资超过2500亿元④。

但不容忽视的是,出口信用保险及其项下融资均面临着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从江苏省来看,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支持该省一般贸易出口241.3亿美元,对一般贸易出口的支持率达到25%,承保规模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保单融资便利195.8亿元人民币⑤。具体到盐城市,在地方商务部门和江苏信保的努力下,全市出口信保业务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当年累计完成保额1.1亿美元,信保项下融资达5000万美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出口融资难的困境⑥。但是应该看到,出口信保对一般贸易的渗透率仅为6.05%,与全国平均水平22%、江苏全省水平25%相比,差距仍然较大,而信保融资则仅占江苏省信保融资的1.63%。可见,出口信保及其项下融资对盐城市出口的支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自2009年5月以来,我们对盐城市39家企业连续两年的出口业务和融资状况进行了调研,发现盐城市信保覆盖面低、信保融资规模小的原因主要是:

(一)出口信用保险业方面的不足

1、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迄今为止我国尚无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专门立法。《保险法》主要规范的是商业保险,而2004年《对外贸易法》中对信用保险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即“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法律规范的缺失造成了风险基金不足、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不稳定等问题。例如有研究指出我国出口信保平均赔付率仅为62%⑦。较低的赔付率势必会制约信保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也影响了银行办理信保项下融资的积极性⑧。

2、承保范围窄,保险费率高

盐城市多数企业的出口业务收款期限大都在一年以内,主要适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但目前短期出口信保险种不能完全满足出口企业的需要。首先,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产品的承保范围包括货物出运后发生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不能帮助企业消除货物发运前的风险敞口。虽然中国信保新近推出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出运前风险保险,但此险别是综合保险的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其次,出口企业对综合保险和统保保险不能完全认同,而其他险种的适保额较高。综合保险和统保保险承保的是适保范围内全部出口业务的收汇风险。但从中小企业的角度看,一些与前T/T相结合的业务的收汇安全程度较高,如果全部投保,势必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而其他一些险种则设置了较高的投保门槛。如买方违约保险承保的金额为100万美元以上,其中预付定金不低于15%。较高的门槛不能适应本地中小企业的要求。再次,由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投保规模较小,整体费率水平比发达国家要高。尽管在2009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列为稳定外需的第一项措施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保险费率平均下调30%,由原来的0.65%下调到0.45%,但是与发达国家平均0.1%的费率相比还是偏高⑨。

3、营业机构较少,宣传力度不够

多年来江苏信保会同各地商务部门对中小企业做了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且分布全省各地,许多企业对投保的作用、程序、费率、投保地点等细节不太清楚。以盐城市为例,2010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为750家,而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仅有34家。在我们调研的39家企业中,只有3家目前投保了信用险。

另外,江苏信保目前下辖南京业务处、南通业务处、苏州办事处、无锡办事处和常州办事处,相对于本省较大的对外贸易额和出口企业较为分散的地理布局,这样的规模显然是可以商榷的。苏北地区缺乏营业机构应该是导致当地参保业务量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中小出口企业方面的不足

1、风险管理意识陈旧

中小进出口企业自身普遍缺乏信用管理体系,多数出口企业对出口风险的认识还停留在控制非信用证业务的层次上。在我们所调查的39家企业中,有15家企业的一半以上出口业务是通过信用证方式收汇的。信用证的高比例使用削弱了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并且也并不能完全消除收汇风险。开证行的资信、信用证软条款等因素都可能会导致受益人不能及时足额收汇。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本地区较早投保信用险业务的一家县级外贸公司,正是由于南亚某国远期信用证的开证行屡次在承兑后拖延付款,才开始投保信用险的。

另外在本市出口总量中所占比例不高的非证业务中,企业并未采取足够的风险防范措施。在我们的调查中,有16家企业的出口业务以付款交单或赊销方式为主,但其中仅有2家企业投保了信用险,其余14家企业认为老客户没有风险,并未投保。其实出口坏账往往是发生在老客户身上,而且即使客户自身没有欺诈意图,但在宏观形势发生突变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拖欠或拒付的发生。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本地多数企业都遭遇到了买家拖欠或进口国颁布延期支付令的困扰。

2、产品附加值低,利润微薄

本地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研发力量薄弱,加之当地劳动力相对充裕,所以出口商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产品附加值不高。另外由于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小幅升值,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频繁,出口企业间的竞争日趋加剧,这些因素都使得企业利润变得更加微薄。很多企业担心投保信用险会增加成本,从而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对贸易融资方式不够了解

虽然本市企业在出口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总体而言,经营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尚待提高,相关专业知识不足。很多企业对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等新型贸易融资工具不了解,当向银行借贷遇到困难时,更多地会通过普通流动资金贷款甚至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困难。而当地的民间借贷利率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倍多⑩,这无疑加重了出口企业的债务负担。具体到信用保险业务,大多数出口企业认为,信保公司应该与寿险或财险公司一样提供上门服务,缺乏主动投保信用险的意识。原因就在于企业没有认识到出口信用保险与贴息、退税等政策一样也是国家支持出口贸易的一种手段,并且具有帮助企业采用灵活的结算方式捕捉市场机会、便于企业获得贸易融资的重要功能。

(三)来自银行的疑虑

银行对提供信保融资的顾虑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出口信用险保单中一些免责条款的影响。以综合保险为例,可能影响到银行放贷安全的保单条款主要包括:

1、除外责任中被保险人违约引起的损失

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包括汇率变更、被保险人违约、被保险人明知买方违约仍然继续出口、银行擅自放单等引起的损失。而国外买家在市场行情下跌或资金周转困难时通常用作拒绝付款的借口正是出口商(被保险人)的违约。

2、被保险人未履行保单义务时,保险人有权降低赔偿比例或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条款》(3.0版)第九章“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1条至第25条列明了被保险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如第22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将可能影响保险人风险预测、费率厘定、限额审批和理赔追偿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及时地书面告知保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买方或开证行不利的消息以及本保单条款第二条项下任一风险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书面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实际业务运作中要完全履行这些义务可能存在一些困难。而如果他们未能履行保单义务,保险人便有权降低赔偿比例、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解除保单。

三、积极推广出口信用保险融资的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口信用保险法》

一个完善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需要坚实的制度保障。针对目前我国缺乏出口信用保险专门法的现状,政府应当尽快出台与国际惯例接轨并适应我国实际《出口信用保险法》,在出口信保的经营宗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使所有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能纳入到法律调节的范围内,从而为信用险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也有利于提高银行办理信保融资的积极性。

(二)对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建议

1、适当降低费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信保公司应不断降低业务费用,并根据不同企业的信用管理状况制定差别费率政策,从而从总体上降低信保费率水平。同时信保公司可以通过加强对商务部门、出口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调研,不断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并加大宣传力度。如2010年推出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E计划”较好地适应了中小出口企业的实际需求,但在对企业的宣传推广上尚有较大空间。

2、增强工作效率,增加出口信保网点建设

投保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前须经信保公司审批客户限额,而目前限额审批时间为20天左右。出口企业可能因为过长的审批时间而失掉贸易机会。因此中国信保应通过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缩短审批时间。此外应进一步改革其理赔机制,加快理赔效率。

从江苏省来看,目前主要是在苏南和苏中地区设有信保营业机构,但地处欠发达的苏北地区的中小出口企业更加需要信用险的支持。因此有必要尽快在徐、淮、盐、连等苏北地级市增设信保营业机构。特别是随着盐城经济开发区和大丰市沿海经济区正在努力设立出口加工区,我们认为江苏信保应尽早在盐城设立办事处,以发掘和满足本地中小企业的潜在需求,从而实现以保险带融资、以融资促出口、充分发挥本地区在实施江苏沿海大开发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三)对中小出口企业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意识

出口企业应该认识到所有出口业务中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是一个较好的综合性的防范收汇风险的途径,并且可以获得融资便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企业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规章制度,便于企业对拟投保业务尽早申请客户限额,也便于企业在投保业务可能出现损失时及时申报。

2、健全风险管理机构建设

中小企业可以以财务部门为核心,建立覆盖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信用管理政策、管理客户信用档案、对应收账款进行跟踪管理等。这样做一是可以从根本上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二是可以使信保机构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风险状况,从而制定出合适的保险条款和优惠的保险费率,三是可以提高企业在银行的信用等级,便于企业获得融资。

(四)对银行的建议

1、审查贸易背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出口合同

信保公司对由于被保人(出口企业)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付,这就需要银行在融资前深入外贸企业和供货厂家,核查备货、发运与单据情况,确保贸易背景真实。

2、基于不同结算方式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信保公司免责情况的发生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由于单证不符属于信保公司的除外责任,因此融资银行应仔细审查开证行的资信状况,避免无理拒付。如开证行资信不佳,融资银行应建议出口商要求信用证加保兑。在D/P方式下,融资银行应谨慎选择代收行,以避免代收行擅自放单情况的发生。

3、加强贷后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履行保单义务

银行在办理信保项下融资后,应跟踪了解出口企业及其客户的动态信息,加强贷后管理,督促企业及时缴纳保费,时刻关注该企业的收汇情况,在可能出险时督促企业向信保公司及时申报。■

参考文献:

①Stiglitz, Joseph E., and Andrew Weiss.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1(3): 393-410.

②牛娟娟.央行2010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7.95万亿元[EB/OL]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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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陈天翔. 出口信用保险去年支持江苏出口241.3亿美元[EB/OL]. (2011-01-13)[2011-02-22] . 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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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费晓燕.发展出口信用保险 助推盐城外向型经济发展[EB/OL].(2011-08-03)/[201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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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王晖.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现状及问题研究[J]. 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4):61―62.

⑧庄乐梅.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风险与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05(8):19―22.

⑨李赛男. 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及发展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0:29

⑩庄庆鸿,陈兴忠,谭伟.江苏射阳:不足百米就有六家“山寨银行”[EB/OL] .(2010-06-23)/[2010-07-

05] 省略/zqb/content

/2010-06/23/content_3290256.htm

企业融资与未融资的区别范文第5篇

尽管海淀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方案自推出以来媒体曾有过“做秀”质疑,但不管外部如何舆论,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始终在通力合作,试点推进一直有条不紊。截至目前,该产品已为海淀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融资2300万元。过去在中小企业看来根本不可能企及的信用贷款,已经开始“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仅如此,政策力度还在持续加大。在今年5月9日海淀区举办的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活动上,海淀区副区长孟景伟告诉记者,海淀区在已有的200万元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风险补助资金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对包括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在内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在即将的新一版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政策体系中,专门增加了给予企业的信用贷款贴息以及给予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助等促进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政策。

事实上,在媒体人刻薄挑剔的眼光背后,是数万家中小企业对真正符合其融资需求产品的热切期盼,而在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并未真正缓解的大背景下,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产品在海淀的成功推行,已经成为真正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金“问题”的少有亮点。

“螃蟹”无毒且可口

由于是银行推出的一项针对中小企业的全新产品,市场上不乏诸多观望者。

首家获得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海淀区某生物医药企业,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该企业负责人曾在不同场合直言,拿到这笔信用贷款,多少有点儿出乎自己的意料。在他看来,多年形成的印象中,不需要实物抵质押担保的信用融资产品,对自己这样中小规模的企业来说,总感觉可望而不可及。即使政府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了,仍有点将信将疑,直到资金到账,才相信自己真的是从银行获得了信用贷款。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北京第一个“吃螃蟹”的银行,该行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项目负责人、北京分行中小企业业务经营中心总经理赵可也坦言,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风险评估体系,要改变各个银行对风险的传统认知,敢于第一个“吃螃蟹”就必须要用事实来说话,“履约保证保险贷款都是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在海淀区推行了八个多月,成功率非常高,基本上十家申请会有七家通过,最初的客户有的已经做了还款,现在看一点问题都没有,而回头看浦发银行在上海推出的类似产品,也没出现任何问题。”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在海淀区试点的成功说明,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这个“螃蟹”不但“无毒”,而且很“可口”。

这样的结果固然可喜,但赵可其实更在意的是这些中小企业的成长性。他告诉记者,上述第一个“吃螃蟹”的客户,当时发放贷款时,企业的销售收入只有三四百万,现在只过了几个月时间,销售收入已经超过了一千多万,成长性非常好,而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大多如此,只要资金瓶颈一突破,发展增速一定是倍增的。

事实上,银行要开发中小企业市场,就必须直面中小企业的轻资产问题,轻资产也就意味着风险大,银行常规的操作理念是高风险高收益,通过大幅提高利率,用高利率来覆盖风险,但这转嫁到中小企业身上便是发展成本的高负担,如果中小企业产生的盈利不能覆盖银行的高利率,一些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可能会因此放弃贷款而错失发展的良机。

履约保证保险贷款恰恰换了一种角度,通过风险分担的方式降低银行面临的风险,将利率控制在中小企业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不仅能够让中小企业因此受益,银行还能为此获取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客户。

尽管试点成效可圈可点,但赵可始终认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示范效应贡献远远大于业务量的贡献,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如果一直靠浦发银行和华泰保险,这个业务也解决不了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定是有更多的银行、保险、政府、客户参与进来,该项业务的爆发期才会水到渠成。同样的道理,参与的企业亦是如此,只有第一个“吃螃蟹”的客户用事实验证了获取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才会有更多的企业主动上门。

保险参与是亮点

保险绑定贷款无疑是履约保证保险贷款最大的亮点。试点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保险机构的态度。

中金保险经纪公司副总经理吴超美是多年研究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业内专家,也是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起草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方案的参与者之一。她告诉记者:“说服保险公司参与确实很难,正因为海淀区的试点有了华泰保险公司的参与,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这个产品只要和保险公司签约,就等于成功了70%。”

吴超美经常用成功说服保险公司参与的过程向外界描绘该产品的未来图景。“以往国内的保险公司对这个产品是拒绝做的,要说服保险公司必须用损失率的数据说话。”她告诉记者,银行的不良贷款和损失率可以查看上市公司公开的数据,但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业务的数据比较少,更没有有关信用贷款的统计数据,公司只能拿国际数据来对比,国际上针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最高的是不良率达4%,但不良并不意味着损失,真正到损失还会有一定的距离。

而考虑到国内外金融环境的差异,仅靠并不具可比性的银行损失率数据,显然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吴超美又搬出了国内担保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担保损失的数据,“北京中关村担保公司每年的损失率大约为1%,担保的客户几乎都是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深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十年担保了8000多家企业,总共放贷五六百亿,其中60%是中小企业,60%以上是信用担保,整个损失率是万分之四,这两个案例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银行和担保提供的损失率仍不能说明问题,我们在方案设计时,特意把损失率的基础数据放大到了6%-8%,而实际上由于所有银行的领导考核中规定某项业务的损失率不得超过5%,达到6%-8%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是能达到,方案也规定损失风险要由保险、银行、政府三家来分担。”其实,在此之前,吴超美已经对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等十几家银行做了调研,这些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率最多的不超过1%,正因为大量数据的有力支撑,再加上风险分担的模式,保险公司才决定拍板参与。

事实上,保险公司的进入,不单单只觊觎规模庞大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更是对自身发展模式的极大突破。

吴超美相信,如果试点收益能够覆盖风险,不仅华泰保险公司会加大投入规模,其他的保险公司也会积极参与进来。

试点推行需磨合

相比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其他贷款产品动辄数亿元的年度发放规模,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当前的规模显然很小,而对于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这种进度,赵可一再强调,基本符合银行预期,实现当初政府、银行、保险共同论证后确定的年度贷款5000万目标没有问题。“我非常理解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媒体等各个方面都希望一下子把这个业务做上去,解决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创新业务的成长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本身就不现实,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各方持续不断的努力创新和进步才能解决。

赵可告诉记者,一个新产品面世,客户会想银行的产品是不是真的有创新,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银行设计这个业务,则更关心会有多大风险,这些都需要经过市场的鉴定。银行出于审慎经营的考虑,对于创新型高风险业务,首先要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一般要经过试点、评估、调整、推广四个阶段,否则一旦发生风险,银行将无法承受。而且海淀科技型企业的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也不同于该行在上海针对商贸企业开展的试点,商贸企业客户需求单一、经营模式单一,决定了其产品设计和联系渠道的单一性,产生的结果便是针对商贸企业的业务易于批量化,但科技型企业的需求是多元化的,同为科技企业,有软件的,有生物医药,也有其他产业类型的,不同产业类型企业的经营模式和交易过程也是完全不同的,风险点也不一样,由于贷款个体差异很大,这使得银行在做这项业务时,很难做成标准化的、可快速复制推广的业务,也不可能简单地实现批量化,必须积累更多的市场经验。

而对于该产品的广大受众——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反应,并没有出现人们想象的“业务一开展,所有的企业都举手要来”的景象,也在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的预料之中,该行其实早已做好了兼当辅导员的准备。“海淀金融办搭建的银企对接平台,对深化我们和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沟通、推广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产品,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作用。但银行说能给企业信用贷款,真正让企业来办,企业是有疑虑的,由于此前各个银行推出的一些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多多少少都需要一些抵质押,导致很多中小微企业银行融资都碰过壁,很多企业在听到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产品时,还会带着固有的传统认识,以为银行只不过搞了一个新名词,并非真正降低放贷门槛,企业折腾半天可能还是拿不到贷款,与其说去试试,还不如看看再说。”赵可说。

赵可认为,产生这一结果的症结在于,大多数中小企业都不愿意做小白鼠,这也是为什么银行要请成功的企业现身说法,就是希望借助榜样让大家真正了解这个产品,光了解也没用,还要认可这个产品,而了解到认可再到使用还有一个过程,很多企业也是这段时间才开始真正感兴趣,主动找到银行咨询这个产品。

任何事物的发展其实都有本质规律,而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产品当下的进展,恰恰说明了这是一个符合市场规律的产品。

从一个新产品的发展曲线看,成长曲线必定是指数性的,要经历前慢后快的过程,具体到履约保证保险产品,由于试点时所有的条件不具备,银行很谨慎、企业不信任、市场很多人又不知道,决定了过程的缓慢。

“但通过不断的磨合,银行对产品的风险经过了市场的检验,开始进行大面积推广,很多银行看到了试点银行的成功,也会积极地参与进来,而宣传的作用也将发酵,企业会看到确实对自己有帮助,特别是成功的案例从最初的一家企业发展到十家,再发展到上百家,影响的群体将会增加,很多企业看到条件和自己差不多甚至不如自己的都拿到了贷款,肯定会和银行主动联系,到那时,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必定会有一个爆炸性增长。”采访中,所有的受访者对此都充满信心。

观念转变是关键

和任何一项创新产品的初期推广一样,开始往往都是最艰难的,吴超美对此感慨颇深:“明明是一款非常好的产品,借助政府的对接平台,我们也接触了很多企业,但初期积极响应的企业并不算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方案是参照部分地区成熟经验,又结合海淀科技企业特点制定出来的,在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较传统产品均有很大放宽。究竟是什么原因影响企业的积极性,我们一直也在分析。”

经过持续不断的与企业、园区沟通,吴超美逐渐找到了答案,也无意中揭开了人们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活力”、“能创新”普遍印象之外的另一面。

“在海淀,中小企业大部分靠技术起家,很多企业家虽已贵为公司董事长,却仍然带着一批科研人员做研发,经营却放手别人去管,重创新、讲诚信是企业的长处,不懂市场、小富即安则是普遍的短板。”她意识到,此前她在海淀多个场合听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需要贷款”的传言似乎并非虚言。

据传,在一次政府组织的银企对接会上,上地一位知名企业家讲了一则他与一家中小科技企业负责人讨论融资问题的对话:

“你的企业发展不错,是否需要融资?

“我们现在发展的很好,公司有核心技术,不用出去营销,就有固定的客户找上门做生意。我们不缺钱,用不着贷款。

“你的企业既然做的这么好,为什么不向全国发展呢?

“我没钱啊,公司现在的钱只够干眼前的事。”

事实上,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许都同处于上述企业的生存状态,而中小企业家自己对企业发展的规划,决定了企业的融资需求,一些很好的中小企业由于比较保守,可以大发展但不发展,也有一些可能很小的企业想大发展快发展,却远远超出了自己的能力限制,所以对于贷款的需求才会出现两极分化。

虽然企业家的观念是决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道紧箍咒,但并不决定明天的故事怎么演绎。

对金融机构而言,海淀区14万家经济主体,且90%以上属于中小微型科技企业的庞大规模,到底是充满诱惑却大部分是“不要钱”的“陷阱”,还是一片有待开垦的未来广阔市场,这就如同两个商人到非洲推销鞋子的故事一样。

当年,英国殖民者占领非洲沙漠地区后,随即把市场拓展到了那里,于是,两个卖鞋子的商人就来到了非洲沙漠,他们详细了解了非洲沙漠地区的民族习俗、服饰打扮等情况后发现,生活在沙漠中的非洲人们根本不穿鞋子。看到这种情况,一个商人带着失望离开了沙漠,他认为这里的人不穿鞋子,我又能把鞋子卖给谁呢!而另一个商人却想,这里的人们没有鞋子穿,要是每人买我一双鞋子我就发财了,于是,他把大量的鞋子运到非洲,到处去推销,给人们讲解穿鞋子的好处,几年之后,这个商人发了大财,腰缠万贯,过上了优裕的生活,而那个带着失望离开的商人却还在到处为推销鞋子愁眉不展。

推广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就有点类似于向从未穿过鞋的人推销鞋子,在赵可看来,浦发银行验证“螃蟹”是否有毒的积极探索,带给业界最大的启示,便是银行贷款理念的深刻变革。“用传统抵质押贷款的标准来衡量,履约保证保险的贷款门槛是极低的,但从另外一种角度讲,门槛其实是极高的,因为如果这个企业没有成长性,银行是根本不贷的。”赵可坦言,一些好企业如果按照银行以往的放贷标准是无法识别的,现在换了一种识别体系就可以把好企业显现出来。

在这样的理念下,好企业的标准并没有改变,只不过通过运用新的识别体系,银行衡量一个企业的好坏,不是只看过去、只看资产,而是要综合企业的管理、产品、市场推广能力、市场空间等等因素,据此对企业的成长性做出判断,而这对银行来说,虽然可能意味着市场调查的工作量会相应增加,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一批客户和一批熟悉各个产业客户的专业人才,为一项创新业务的健康增长打下伏笔。

创新仍在继续

创新从开花到成果还有待时间验证,但各界对于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产品已经形成普遍的共识,这是海淀区政府推动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一大创新:保险参与是对新业务的一次创新尝试,银行的创新则在于这是一款真正的信用贷款产品,而政府用搭建服务平台的方式去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更是一种政府工作方式的创新。

事实上,这是一个介于信用贷款与更高等级抵质押贷款之间的产品,与担保贷款有相同之处,但由于提供担保的单位换作了资金实力和公司信誉都远强于担保机构的保险公司,也决定了该产品从本质上与担保完全是两种概念。

赵可直言,媒体对金融机构的创新要有一种爱护的态度,任何一种创新都不容易,谁也不敢说创新就一定能成功,但无论业务做成做不成,大家能迈出这一步起码说明态度上是积极的,“迈出去了就有可能,不迈肯定没有任何可能。”

其实,对银行来讲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属于高风险的业务,这个产品确实是无抵押无担保,保险公司尽管有风险分担,却不是全额承保,区别于以往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如房屋抵押,机械设备抵押等抵押担保物都可以足值覆盖贷款金额,银行对这个产品的风险是有硬敞口的,一旦企业出现了违约风险,银行会出现真正的损失风险,但这个风险经过相关部门的综合评估后,银行还是愿意承受这种风险。

在赵可看来,银行与保险合作多年才得以面世的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可以称之为顶尖的金融创新产品,“创新分为两种,改良性创新和源发性创新,改良性创新如房贷,原来抵押后可以贷款70%,现在调整成80%,改良是源于此前的客户基础,以及对风险的认识和控制,而属于源发性创新的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之前没有任何的基础可以依托,对未来的发展和风险的认识防控等都是评估出来的。

源发性创新需要良好的氛围和土壤,而作为全国自主创新最为活跃的海淀区,之所有能够诞生培育出数万家在各个产业链核心关键点上拥有源发性创新的科技企业,也恰恰是因为海淀区有着“鼓励尝试,容忍失败”的创新环境。

其实,源发性创新并不在于有多少人参与,而是有人参与,一个区域是否真正具有适宜源发性创新的环境,也不单单取决于完备的硬件和企业及人才的规模,事实才是证明一切的最好证词,榜样的力量才最具说服力。“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第一批试点意义就在于,要验证这个源发性的创新产品客户有需要,金融机构的风险可控,做到这两点,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全社会对于创新的包容爱护。”赵可说。

出于鼓励支持科技金融创新的考虑,海淀区出台的关于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风险补助政策,其初衷就是想通过政策支持、业务支持、资源支持,尽可能降低金融机构初期的运行成本,让金融机构在尝试的过程中真正尝到甜头,把开拓中小企业市场变成银行自有的内在动力。

而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的背后,事实上是海淀区为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切入点,据海淀区副区长孟景伟透露,在总结多年服务中小企业经验的基础上,海淀区正在探索建立区域企业信用体系。与此同时,结合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试点经验,海淀区将搭建“海淀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服务示范平台”,梳理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机构链和产品链,引导金融创新,降低融资门槛,促进创新型产品对接海淀区优质企业。孟景伟表示,海淀区将通过示范平台,借助市场化的手段,加大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力度,使企业、金融机构借助这一平台,加强沟通、深化了解、互通有无、促成合作、创造共赢。

对于示范平台,海淀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做了一个形象比喻,横向看是一个包含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债券、VC、PE等所有金融机构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产品集合,纵向看是各个政府部门根据不同的产品和企业需求,制定的支持政策集合,最终形成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园区、街道、协会组织等纵横结合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海淀区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让更多的小企业发展成中企业,让中企业壮大成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