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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接近结尾时,我们社会的一般状况是:几乎每个人都比以往更想停下来思考。
这一年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它们可能使你热泪盈眶,可能使你愁绪满怀,抑或希望与焦虑,无论如何,我们不愿继续“琐碎”自己的人生。此时,再读我们推荐的这些书,会有新的感受。编者在今年推荐的60余本书当中选择“精品”所依据的准则,难免被这新的感受所强化,比以往更偏向于思想和修养。
我们从今年推荐的书中,选了下列四本书。它们的页数总和,恰好是1001,当然也会有误差,这取决于你怎样计算“索引”和“译后记”这样的文字。姑且,让我们讲述这“一千零一”的故事吧。
依照我们想象的当代中国读者的心智结构与这四本书之间的契合程度,并依照感觉中它们的重要程度排序,第一本书当是诺齐克的《经过省察的人生》(本刊2月荐书)。在诺齐克的著作里,编者最喜欢的就是这一本和《哲学解释》。这本书给人的阅读感受是,在夏夜庭院里,读者与诺齐克作为两位老友促膝谈心,他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关于爱和性、关于死亡与神圣、关于情感与价值……饮尽啤酒,握手道别后,发现再也无法忘记他坦率地提出的那些问题,于是,阅读者开始再度省察自己的人生。或许本书的中译者也有相似感受,因为“译后记”里分明写着:“本书提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其中包括:为什么幸福不是惟一有意义的事物?永生是怎么样的,其意义何在?……”
第二本是《阿伦特为什么重要》(本刊11月荐书)。阿伦特一开始就备受争议,因为她与海德格尔的暧昧关系,还因为她将“平庸”与“邪恶”联系起来,批判了“因平庸而邪恶”的生活。她始终是备受推崇的女性政治哲学家。不仅如此,她辞世后,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讲座教授的继任者海勒教授,也是一位杰出的女性政治哲学家。本书作者是阿伦特在纽约新社会研究大学指导的博士生,1974年作者获得博士学位,次年,她的导师去世。
遵循着导师的思想,她撰写了《汉娜・阿伦特:爱这个世界》和这本书。为什么阿伦特对我们活着的人仍然重要?因为今天我们面对着比以往任何时代更多的恶和更少的宽恕。从几十亿英里之外拍摄的地球,只是茫茫宇宙里的一颗尘埃,它承载着的人类文明,却至今不能在浩瀚的宇宙里,寻得另一类似的文明。它如此渺小和脆弱,又如此不寻常,它将自己的命运维系于一个自称为“人类”的物种,尤其依赖于这一物种是否有能力克服它内在的恶的倾向。
第三本是《预知社会:群体行为的内在法则》(本刊1月荐书)。大致而言,这是一部科普类型的行为经济学著作,它的语言是物理学的,而非心理学的。全部行为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或者基本“问题意识”,就是要回答“合作为什么可能”,并由此将行为经济学的解释,融入全部社会科学都努力要回答的那一基本问题的传统,那一基本问题就是,齐美尔100多年前的询问:社会为什么可能?在齐美尔看来,这个问题就是康德在200年前关于“自然为什么可能”这一知识论基本问题的拓展。然而,正如作者在2003年出版的英文版“前言”里承认的,读者不要以为在这里可以找到什么“统一的社会科学”。从研究混沌与秩序的物理学理论,从心理学与行为学理论,再到其他领域,人们正努力趋向同一目标,然而,那个目标仍很遥远。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摘要:阐述了安东尼·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的针对性,认为他的结构化理论是他的“双重解释学”的具体运用,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是其结构化理论所要给出的最终答案之一。吉登斯的理论缺乏某种系统性,给人的印象是众多概念的堆积,这些概念所形成的命题没有内在的必然性。他赋予了“结构”及“结构化”概念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含义,但没有说明这两个概念在内容与形式方面何以能够统一。
英国当代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可以说是一位划时代的社会学理论家。他提出的结构化理论,启发人们从新的视角来审视个人与社会、能动与结构之关系,在社会学研究中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两种相互对立的取向,即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吉登斯不满于传统社会学流派对上述关系的割裂,认为在生活世界中社会系统与个体行动是非常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互动,在社会学理论中不应将它们割裂开来。
一、结构化理论的针对性
要认识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必须首先了解他的“双重解释学”。“双重解释学”是吉登斯关于社会学元理论问题的一种表述,其基本涵义是:社会科学观察者必须从解释学角度掌握生活的各种描述,然后将这些描述转化成社会科学的话语范畴,这些话语范畴同时也为普通的行动者解释与掌握,并重新纳人到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
吉登斯深刻地探讨了作为结构化理论前提的社会学元理论的核心问题,即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批判了社会学中从孔德到涂尔干等人形成的“自然主义”和“功能主义”倾向,在解决生活世界与社会科学专业性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科学的基本性质与任务等问题上,提出了“双重解释学”。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广泛的批判、借鉴其他社会学流派以及心理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双重解释学”划清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差异,指明了社会科学的实践内涵及与日常生活世界的紧密的互动关系。
与自然科学的“技术性”应用比较起来,社会科学的发现似乎只具有较少的原创性。但吉登斯认为,这并不能说明社会科学较之于自然科学不重要,相反,正是因为社会科学具有本质上的实践性品格,所以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某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因为它参与到了社会生活的反复不断的建构过程中。比如没有社会科学“主权”、“民主”等现代概念,现代国家是无法想象的。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针对社会学传统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努力实现二者的统一。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或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是传统社会学理论中两个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研究取向。秉承孔德“社会物理学”研究理路,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当而且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他称这样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为“社会事实”(socialfact)。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具有客观性、强制性以及社会性。而在吉登斯看来,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及其理论传统,对社会学来说本身就是错误的,它们仅仅是哲学二元论思维方式在社会学领域里的一种深层反映。因此,这样的社会学方法论必然无法解释、说明和把握社会的真实结构,必须用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去超越上述方法论的对立。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是针对帕森斯、墨顿等人的功能主义社会学方法论的。他试图努力打破功能主义神话,在关注社会宏观结构中实现宏观与微观的有机整合。其实,针对社会学方法论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二元论研究倾向,很多社会学家表示出越来越多的不满,试图用一种新的理论统一社会学二元论。同时,社会变迁的现实也需要对传统社会学方法论进行变革。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针对“二战”以后欧美各国社会变迁的实际。他试图超越“左”和“右”,寻求社会变迁的“第三条道路”,以真正实现现代性的自我认同。与哲学方法论所追求的形而上学不同,社会学始终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注重“经世致用”。因此,社会发展道路、社会发展模式以及社会发展动力等社会发展问题也就成了社会学关注的对象。
二、概念建构和理论批判的结果
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将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等领域的成果融合起来,构建了一些具有一定解释力的概念,并在对社会学理论内部的各派理论进行大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这一过程与他的“双重解释学”思想是有内在呼应的。
吉登斯提出了结构的二重性,进一步阐明了结构和人的能动之间的互相生成的关系。结构,一方面是人类行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人类行动的中介。在这种社会实践之中,结构实现了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这就是所谓的结构化。因此,结构并不是对人的行动的一种制约,它更多的表现为某种使动性。可以看出,吉登斯是试图重新界定结构的概念,以“二元化”来代替“二元对立”,以实现社会学方法论中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统一。
吉登斯认为,个人所生活的社会本身是丰富多彩的,其中既有社会从宏观结构层面上对个体的制约,也有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两者相互统一于社会有机体中。她主张抛弃个体与社会的二元论,因此行动就必定是一个核心概念。更重要的是,行动不仅仅是个体的特性,也是社会组织或集体生活的要素。吉登斯认为:“在社会研究里,结构指的是使社会系统中的时空‘束集’在一起的那些结构化特性,正是这些特性,使得千差万别的时空跨度中存在着相当类似的社会实践,并赋予创门以‘系统性’的形式。”这样一来,吉登斯就将这样两对关系化约为一对关系—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关系,并试图在这二者之间实现架通。他主张用结构二重性代替二元论。认为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由此,吉登斯逐渐开始撩起他结构化理论的神秘面纱。他承认结构在整体上对作为个人存在的社会行动者及其行动具有某种“强制性”和某种意义上的不可选择性,但却不像涂尔干那样,强调前者对后者具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他承认无论思考多么宏观复杂的社会问题,都要对主体以及主体的能动性有精微确切的理解,但却不像许多解释社会学家一样,一味强调个人是社会的惟一构成要素,埋头于人的具体行为、动机而不顾整个社会系统的反应。他坚持认为在社会理论中“结构”是一个必须的概念,但他关于这个概念的观点与英美功能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概念不同。英美功能主义中的“结构”概念是作为一个“描述性”术语出现的,法国结构主义是以还原的方式来使用这个概念的。他认为“结构”概念的这两种使用方法将导致从概念上模糊能动的主体。
吉登斯认为,不应该将行动看作是分散的实体。理性、动机和意图等,不是互不联系的单个行为的总和,而是一种不间断的行动流,一个我们不断地加以监控和理性化的过程。反思性指“持续发生的社会流受到监控的特征”,反思性展示了实践将能动者与结构、主体与客体联结起来的过程。人的行动是有意图的,但结果却并非是完全可以预期的,意外后果也是行动的结果。而正是存在着意外后果,才使得社会的再生产与系统的再生产有了存在的意义,保证了社会与系统生产的非复制性,同时也可以解释人类历史不断演进与社会的变迁。因此“能动行为”和“行动”的问题就在吉登斯的整个分析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所谓社会再生产,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系统再生产则是群体和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吉登斯希望用这两者来化解微观和宏观的对立。系统整合的机制是以社会整合的机制为前提的,时空的伸延与扩展将二者联结起来。
在吉登斯看来,社会整合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也就是面对面的互动,而系统整合则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行动者具有反思能力,社会整合就是建立在行动者的反思性监控与互动的例行化、区域化的基础上的,行动的例行化与区域化保证了跨越时空条件下社会互动的有序完成。吉登斯认为.在前现代社会中,由于时空的有机统一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统一,使得系统整合从属于社会整合;而在现代性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社会交往活动的扩大化,产生了时空分离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民族国家的兴起。在吉登斯看来,宏观社会结构的力量使得系统整合成为可能。
总之,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是吉登斯结构化理论所要给出的最终答案之一,他的结构化理论的形成是他的“双重解释学”的具体运用,即用“敏感的”概念框架来解释社会世界,而不是寻找永不褪色的规则和定律。
关键词: 国际政治理论 当代价值
一、国际政治理论的内涵
第一,推动历史前进的是“合力”,决定国际政治发展变化的也是“合力”。 经济滞后、种族纽带、宗教狂热和青春膨胀将会合起来制造一场国内冲突的完美风暴。最容易受到暴力威胁的政权多落于全球化曲线之后,随着产业转型、高新技术发展与放松管制政策,出现了文化产业的国际化与集中化;于是,在文化传统的社会特征、社会关联性、政治性和属性之上,又加上了经济、产业、商业、技术等因素。进而言之,世界文化既成为一种重新占有、交错生成与交融混合的现象;又构成一台能产生利润、带动革新与提供就业的强劲经济发动机。就在这样的世界文化背景下,带出了一个有两种争议观点的问题:或是,将文化视为国家的一种软实力;或是要通过国际合作,以制定规则并建立起某种平衡。
第二,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且对经济可以起反作用。全球化和地区化在贸易自由化中构成了互补和趋同的手段;一切相关谈判都要求在更广层次上的知识能力、更加复杂的技术性,并学会运用各国对上述手段的掌握程度。新的国际秩序仍要混合道德与权力,在权力方面,国际秩序需要依赖一个强国的出现;道德方面,此一强国是需要得到普遍国家的认同的,而且对国际和解最有帮助的是经济重建的方式。
二、当代国际政治的基本问题
在国际社会相互依存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国际政治越来越朝着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国际政治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政治所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具有全球性。国际政治全球化发展下的主要问题:
第一,全球公共问题与全球政治权威。全球政治学的研究范围不是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问题,而是特指全球层面面临的公共问题,以及在应对和解决这些全球公共问题过程中全球政治权威的形成及其发展规律。适应性强的国家将攫取技术革命的战利品,包括信息、生物、材料和纳米等技术能产生倍数增长的力量结合,它们再加上灵活的制造装置和方法,以及能源、水利和交通工程技术。应对公共问题历来是政治社会的重要职责,在政治学上尽量将公共权威限制在公共层面而不涉足私人领域,社会科学也把解决“公共困扰”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在全球政治领域中也不例外,全球政治学除了研究全球公共问题的处理之外,重点研究处理全球公共问题的公共权威的活动及其发展规律问题,为全球社会提供公共物品。
第二,全球政治矛盾。在全球政治整体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内部矛盾和挑战,这些矛盾和挑战构成了全球政治发展的动力。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从根本上决定全球政治发展的矛盾动力来自全球生产力与全球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一切全球政治现象都是全球资本与劳动互动、国家与世界经济基础特别是世界市场之问矛盾的反映。另外,我们还不能忽视在全球政治整体中还依然存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权力政治和安全困境,特别是霸权国家的独霸企图与其它国家对霸权国家的反对,它将以一种复杂的方式继续在全球政治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三、国际政治理论的当代价值
全球大多数人由于缺乏消费、流通和交换能力,而实际上被排除于当前文化全球化的进程之外。犹有甚者对许多弱势国家而言,消费标准划下的世界文化产品固然意味着开放和丰富多样性,却也激发了文化贫困化和西方化的困扰。国际政治是属于政治领域,充满权力和斗争,而武力是首选、常用、终极的手段。而国际结构是水平的,但国际不存在一权威的调整者,国家间只有通过相互适应才能实现调整与和解。在无政府状态中,能力决定了单元的相似性及单元间的关系,这是存粹政治与权力的领域,单元间一切互动不受权威的指导和制约。而在无政府状态下,安全是国家最高目标;权力只是手段不是目标。国家首要关注不是权力的最大化,而是维持自身在系统中的地位;国家追寻的是权力的制衡。只要满足两条件:无政府秩序及系统是由求生存的个别行为体组成的系统,而构成这二条件,均势政治便可盛行。新现实主义的文化核心是安全,本质上是借用个体经济学里自利的个人主义推为国家主义,并再进一步地分析国际政治,谈个别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目的是要追求安全,而非权力;但是在国际政治的总体体系上,追求的目标是均势,即国家追求安全的结果。国际间在权力均势原则下形成支配体系和从属体系的主从关系,地方性权力性质的从属体系与支配体系关系越紧密,则会减少自主和独立空间,国家间紧密的高度互赖表示受普遍的脆弱性影响,这会使国家不愿置身于加深的相互依赖中。然后在自助系统中,对安全的考虑就迫使经济遵从于政治收益。国际结构是水平的,但国际不存在一权威的调整者,国家间只有通过相互适应才能实现调整与和解。
参考文献:
[1]门洪华.从中国特色到中国学派――关于中国国际政治理论建构的思考[J].国际观察,2016,(02).
[2]张德华.国际政治理论下的当代中国与世界――评《中国与代》[J].出版广角,2015,(16).
[3]李斌雄,赵亚男.廉洁政治理论的基本特征及要义[J].学习与实践,2016,(03).
就新闻学研究领域而言,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但迄今却一直没有成熟的解决办法,致使其成为愈演愈烈的棘手难题;在新闻从业圈内, “新闻腐败”等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出现也同样需要规范化的治理。
【摘要】就新闻学研究领域而言,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但迄今却一直没有成熟的解决办法,致使其成为愈演愈烈的棘手难题。
【原文出处】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金资助“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08JJD860223
为社会所强烈关注的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最后以药学院原副教授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其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现任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任期届满,不再续聘而告一段落。[1]针对此事,教育部部长周济痛心疾首地说:“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2]为此,教育部还首次专门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发出通知。
“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虽然发生在医药学研究领域,但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却显露出普遍存在于各个学科研究领域的学术规范问题的严重性。换句话说,对任何学科研究领域来说,学术规范问题都是一个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问题。
就新闻学研究领域而言,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但迄今却一直没有成熟的解决办法,致使其成为愈演愈烈的棘手难题。
目前,新闻界对涉及新闻学学术规范的一些基本的问题,如新闻学研究是否需要学术规范、新闻传播学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学术规范体系等尚存在争论,本文拟对这些问题阐述看法,希望能够对我国的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新闻学学术规范存在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对于新闻学研究是否需要学术规范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其实,这一争论的焦点根源于对学术研究是否有规范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学术规范“是通过专业认可的‘入场券’”,即“一套‘做活’的规矩,而且必须与学术界当下的认可结合”。另一种观点认为,“‘规范’虽则对建立学术秩序、发展常规研究有意义;但毕竟是一种束缚(尽管是必要的束缚),故成熟的学者往往部分逾越‘规范’。”[3]
面临整个学界的质疑和争论,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也不可避免地落入了对于规范是否有存在必要的争论。古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对“规范”的最朴素的表达。尽管在学术规范研究中存在许多问题,但是这不足以成为使学术研究抛弃规范的理由,新闻学学术规范的存在是有其理论和现实依据的。
首先,新闻学学术规范存在的理论依据是规范论。
关于规范与自由的关系,历史上有过很多论述。托克维尔在探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时,曾说过“既要自由也要法律”。他认为得到前者的最好方法是借助于后者,“自由和顺从并不互相抵触;正相反,自由包括对自己所立法律的服从。”[4]这里托克维尔所指的“法律”更多地是具有与“自由”相对的“规范”的含义。涂尔干也说过,“正因为规范可以教会我们约束和控制我们自己,所以规范也是解放和自由的工具。”[5]这些论述都认为“规范”是“自由”的基础,二者不是绝然对立的。
正在此基础之上,规范论得以发展起来,学者们从各种角度对规范、规则以及制度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有人提出规范“是调控人们行为的、由某种精神力量或物质力量来支持的、具有不同程度之普适性的指示或指示系统。”[6]也有人提出:“规范是集体共有的行为准则。”[8]这些定义其实都设定了一个前提,即规范是社会正常运行所必需的。
对于新闻学研究来说,学术规范同样是必需的,不管采取何种形式出现,它都是通过合理的框架设定和制度体系来保证新闻学研究在“轨道”内进行的规范,看似是具有限制性的规范,但却是学术对话得以实现的基础,也是新闻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其次,新闻学学术规范存在的现实依据是学术失范现象的客观存在。
目前我国的新闻学研究同其他一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一样,也还存在不少失范现象,如重复发表、抄袭剽窃、忽视学术积累、缺乏学术批评、引文及注释失范、学术评价标准不一,以及低水平重复和“泡沫化”倾向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严重制约了新闻学研究的深化,同时也大大损害了新闻学的学术声誉,影响了新闻学的学科地位。
例如,“新闻无学论”的产生和影响的扩大与新闻学研究中的学术失范现象屡有发生就有很大关系。由于新闻学研究的规范性不强,导致新闻学论文的独创性较低、书籍内容重复较多,所以尽管近些年新闻传播学科已被列为一级学科,曾经甚嚣尘上的“新闻无学论”的影响也已大幅减弱,但是“新闻无学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不但许多新闻从业者不大认可新闻有学,就连一些新闻领域的研究者也对新闻学的学术性产生怀疑,更不用说其他研究领域的学者对新闻传播学科的科学性表示质疑了。
正因为如此,阐释新闻学研究应当遵循的学术规范,以及探求新闻学实现学术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的路径与策略,应当是当前的一个急需破题的工作。
二、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实事求是地说,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其中包括一些认识上的障碍。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以新闻学学术失范研究取代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统观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成果,有相当部分是对学术失范现象的评价,并以此为依据提出要继续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但是,究竟何为学术规范?新闻学学术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学术规范的保障机制何在?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反而没有得到回答。或者说,新闻学学术失范首先要有“范”可“失”,然而,目前的研究却避开这个较难回答的问题,直接进入对学术失范的研究,这在研究逻辑上是有问题的。
第二,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缺乏宏观视野,陷入细节研究。新闻学学术规范并非只是那些简单的“规定”、“规则”、“条例”,而是一个结构严密的体系。但是对这一点,现有的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并未体现出来。其实,新闻学学术失范中的一些问题的确可以通过操作层面的规范进行约束,例如“抄袭剽窃”、“注释规范”、“一稿多投”等,然而,有更多的问题不仅仅是通过某个环节的细节研究就可以解决的,因为新闻学学术规范不仅有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有理念、道德、结构、保障等各层面的问题,以及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这些都需要进行系统研究,而不仅仅是对技术操作细节的研究。同时,也需要看到,由于长期以来对新闻学学术规范的研究缺乏宏观视野,使得研究者的思维产生了某种惯性,即将学术规范研究局囿于表面的技术研究,甚至仅仅将学术规范看作是对学术论文的格式规定。
第三,缺乏将英美学术规范研究经验与我国现实状况的有机结合。英美的学术活动被加以规范的历史比较长,其所积累的经验可以给我国的学术规范研究提供借鉴,但是有的研究一味地以英美学术规范为标准,却不考虑我国政治、经济现实以及学术活动的现状,因此,基于此探讨我国学术规范的研究成果往往缺乏实用性,难以实际应用。所以,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需要以西方为参照,同时也要以我国学术界的现实为基础。
第四,缺少对新闻学学术规范特有问题的针对性。美国哲学科学家库恩说过,如果你得出的东西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这门科学就不能发展了,因此就不能叫做科学了。[9]同理,新闻学研究有其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色之处,这也决定了新闻学学术规范的研究不能仅仅取得与人文社会其他学科的共通点,而且需要着眼于新闻学研究的实际需要,这样得出的研究成果才能对改善学术规范现状有所作用。
上述四个问题是当前我国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中不得不正视的,需要我们调整研究思路,能够从固有的惯性思维中解脱出来。
三、建立结构严密的新闻学学术规范体系是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路径
开展学术规范研究,是人文社会科学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闻学取得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在这其中,建立结构严密的新闻学学术规范体系是破题之道,也是促进新闻学学科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方面,新闻学学术规范体系的建立要以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为基础,建立新闻学学术规范结构严密的体系。新闻学科只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分支,在学术规范上具有与其他学科相同的问题,许多学术失范的现象也并非新闻学所独有的,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借鉴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的研究成果可以对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提供捷径。
同时,目前,我国关于新闻学学术规范的研究还比较零散和肤浅,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尤其是对新闻学学术规范体系内部的运行机制和外部保障机制的研究非常欠缺,而这些恰是新闻学学术规范体系化研究的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新闻学学术规范体系的建立需要体现学科特点。新闻学学科具有不同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相应地,在学术规范研究上也具有与其他学科不同的特点,因此在研究中的针对性应该更强一些。例如,“一稿多投”的问题在新闻学研究领域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虽然“一稿多投”毫无疑问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但是,由于新闻学是与实践联系紧密的研究领域,而不少论文都是用新闻理论来分析即时发生的新闻报道事件的,这些论文从某种角度看也是具有时效性的,而现在期刊普遍的审稿期都在两个月以上,所以,一些作者不得已采取一稿多投的方式来保证论文可以更快地刊出。这种做法虽然是有违学术道德的,但是就新闻学领域而言,这种现象的发生却是充满无奈的,因此,在“一稿多投”问题的讨论上,新闻学学术规范应当体现出自身学科的特点,寻找更能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法。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新闻学学术规范体系的建立需要体现学科特点,建立适合新闻学研究现实的学术规范体系。
总之,我国新闻学学术规范的现状迫切要求在理论研究上能够有所突破,不断深入,能够透彻地研究学术规范体系的内容与机制,建立一套严格的学术规范体系,并且通过完善的学术规范管理和保障制度,提高新闻学研究的规范性,提升新闻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以促进新闻学学科的整体建设与发展。
为了对新闻学学术规范问题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门将“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作为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的一个重大课题立项,本文就是该课题项目研究最初的成果之一。今后,课题组将就新闻学学术规范的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系统和规范的研究,也期望新闻界的朋友们能够予以关注和积极投入,共同为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出力献策。
注释:
[1]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16日。
[2]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3月16日。
[3]两种代表性的观点提炼自学术界对学术规范的讨论。参见邓正来主编:《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文选》,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第269-279页。
[4][美]托克维尔著:《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82页。
[5][法]爱弥尔・涂尔干著,陈光金等译:《道德教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6]王刚:《科学认知规范的理论及其基本问题》,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11月,第2页。
[8]高尚涛:《权力与规范》,外交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5月,第48页。
[9]转引自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劳凯声,“中国教育研究的问题转向”,http://www.zjedusri.com.cn/show.php?IID=%20899。
(郑保卫,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导;郭平,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07级博士研究生)
链接:
部分学术腐败事件回放
2008年10月,浙江大学药学院原副教授贺海波因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被院方解聘。3月15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在教育部举行的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通报了处理“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的最新情况:药学院原副教授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现任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任期届满,不再续聘。
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原院长杨杰将他人论文和课题列入申报材料。2006年3月21日,同济大学免去杨杰院长一职。6月21日,同济大学以“学术造假”解除其教授资格。
2006年1月17日,一举报人在网上指责中国首款自主知识产权高端DSP芯片――“汉芯一号”发明人,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原院长陈进弄虚作假,将从美国进口来的芯片加上了汉芯字样的标志,骗取国家上亿元无偿拨款。2006年5月12日上海交大宣布撤销陈进院长和教授职务,解除聘用。
2005年底,著名打假人方舟子发文表示,清华大学医学院原院长助理、清华大学教授刘辉将论文署名中的“LiuH”、实为“刘宏”所著的论文也列入自己论文的索引。经过调查,清华大学决定撤销刘辉清华大学教授职务,解除与刘辉的聘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