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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胎特保案”的国际法依据及其本质
2001年我国刚迈入wto时。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wto给出的中国人会协议中有一项条件,使得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始终有所顾忌。它便是“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等法律性文件中均有规定,是wto成员对新加入成员施加的一种过渡性约束措施。根据两项协定中的相关条款,自中国加入wto之日起的12年内,wto成员可以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产品采取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的特别保障措施。
特别保障措施比一般的wto反倾销条款运用起来门槛要低。因为。实施反倾销措施要求进口国举证进口产品对市场造成实质伤害,并且此伤害直接是由于出口国出口产品价格低于同类竞争国造成的,一般来说,反倾销举证难度较高,历时较长,并且出口国有听证申辩的权利。而特别保障措施的实施标准相对较低,以本次“轮胎特保案”为例,美国行业或工会只需向美国政府机构递交申诉,并由美国政府单方面作出这些进口轮胎对美国国内轮胎相关产业造成或者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判决即可实施特别保障措施.一般而言,特别保障条例针对的可能是对外贸易具有攻击性的国家;但它更多的是针对新加入时被定性为非市场经济的国家。
在美国,贸易法案第421款是wto特保措施的本土化,它被称为“针对中国的特别保护条款”,其中规定只要从中国进口产品导致或可能导致生产类似产品或直接与之竞争的产品的国内厂家的市场扰乱。就可以采取加征关税或限制进口。这样一来,美国政府的举证责任很轻,不需要一些“骇人听闻”的数据就可以任意制裁某件来自中国的产品。
分析特别保障措施条款我们可以得知,这项措施具有相当大的历史局限性。首先,它具有明显的单向性和歧视性。一般的保障措施只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所有国家的同类进口产品,必须无歧视地对所有的成员方都同样适用,而特保措施均为wto其他成员方针对中国的产品单向援引实施的限制措施。其次,它实施的条件具有模糊性和低标准。特保措施中的一些涉及实施条件的关键概念,如“市场扰乱”、“重大贸易转移”、“重要原因”、“实质损害”由于缺乏严格的界定,隐藏着大量可以质疑的模糊空间,从而导致实践操作上的任意性。事实上,美国、欧盟等wto其他成员方都更倾向于对这些概念所涉及的一大片灰色地带自由地加以解释。最后,针对不合理的保障措施的补救手段充分,而针对特别保障措施的补救手段受限,根据《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如果中国认为美国所采取的保障措施不合理,可以在经过一定程序后,及时中止实施在该项下中国对美国的实质相当的减让或其他义务;而在特别保障措施约束下。如果中国要采取同样的补救手段,须待到(如果进口产品相对增加)特别保障措施实施2年后,或者待到(如果进口产品绝对增加)特别保障措施实施3年后。
二、“轮胎特保案”对中国的影响及对策
与以往贸易保护争端的涉案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相区别,在本次案例中,轮胎作为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品正在成为新一轮受害者。这说明,继劳动密集型产品之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品将成为未来美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对象产品,如果中国出口的其他中高端产品损害到当地产业的利益,美国同样会挥起贸易保护的大棒。历史上,美国就曾针对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品打压过德国、日本等国家。而且从数据上看,2009年上半年中国产品遭贸易调查数量较2007年上半年几乎翻了一倍。因为贸易调查往往比出口限制措施早12个月至14个月。这预示着2010年将出现一波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此为远虑。
再看近忧。“轮胎特保案”对中国影响最大的自然是整个中国轮胎产业。2008年,中国轮胎有40%出口,其中又有30%是出口到美国。美国对中国轮胎加征高额关税,意味着中国轮胎将失去美国市场,有10万人可能因此失业,损失约20亿美元出口额,直接造成12%的轮胎产能过剩。而从国际市场的角度来看,奥巴马的裁决鼓励了美国国内诸如钢铁、服装纺织品、鞋类等劳工组织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美国在世界上的巨大影响力,其他国家可以直接援引美国的这一制裁方案,对中国轮胎出口征收同等关税,从而使中国的轮胎失去世界市场。
首先,我们要对国际法有个全方位的认识。国际法是在为正义而进行的抗争中不断得以发展、完善的。如果我国手握正义而不去伸张,不符合大国的形象。况且,这项条款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本身就是集歧视与不公正于一身的不正常协议。如今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而金融危机给各国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相关国家更真诚地合作,为了遏制如今全世界所警惕的贸易保护主义,倡导更自由、公平、公正的贸易环境,我国理应采取相关措施。
其次,我们要基于条约法的解释规则对特保措施的有关条款严格加以解释,从而消除特保措施设计上的瑕疵对我国造成的影响。条约法中规定,wto各项协议是一个大的整体,在解释某个协议时,其他相关协议都是可供参照的“上下文”。无论是保障措施还是特别保障措施,都是针对公平贸易所采取的行动,它与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所针对的非公平贸易,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保障措施协定》与特别保障措施之间应为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如果在特别法没有详细规定时,应当适用普通法的规定。于是,如果我们严格解释特保措施的启动和实施程序,便可将其限制条件明确化。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启动特保措施的外国政府提供尽可能详实的相关说明和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对采取特保措施的任意性予以限制。
再次,我们需要争取遭遇特保措施调查产品的进口商
关键词:农村公路;安全问题;安全保障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rural highway transportation tools, capital investment and the traffic environment, analyzes the security problems of rural highway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itable for rural highway security measures, to reduce the number of traffic accidents and ensure traffic safety.
Key words:Rural highway; Safety issues; security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农村公路作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在我国,农村公路包括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目前我国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农村公路的建设,力争到“十五”末使全国乡镇通公路率达到99.8%,高级、次高级路面铺装率达到80%以上;行政村通公路率达到96%,高级、次高级路面铺装率达到50%以上。然而村通畅工程的建设以通为主,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的同时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因此农村公路的安全保障工程的建设同样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1农村公路的特殊性
农村公路的发展受地形、地势等因素的影响,许多方面比较特殊,这些特殊性给我们交通安全带来了挑战。
(1)交通出行工具的特殊性
农村公路的交通出行工具不仅仅是小客车和货车,还有农用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类型较多且不同车型间的安全性能差异较大。部分农民司机的安全意识较差,经常出现超载现象。很多农用车使用年限较多,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
(2)资金投入的特殊性
农村公路的建设一般以县乡两级政府为主导,依靠群众和部门的支持,筹集资金的渠道非常有限.在经济薄弱地区矛盾尤为突出。资金的严重缺乏势必导致筹建公路的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安全保障措施也跟不上公路建设的步伐。
(3)交通环境的特殊性
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一般较低,很多都是等外级公路,路线的设计不符合规范,路况较为复杂,行车的条件相对较差。道路交通量一般较小,但交通混杂,干扰较多,难以形成稳定的交通流。
2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安全问题
基于农村公路上述特殊性,公路建设存在的安全问题与其他高等级公路有很大的差异。
(1)路面宽度较窄。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开展,农村公路的里程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受资金限制,部分早期建设的公路路面的宽度仅仅只有三米,只能供一辆小汽车通过,双向行驶的车辆相遇很难错车,容易发生刮擦和碰撞事故。据调查,在农村公路上由于碰撞引起的交通事故达80%,绝大多数发生在会车、错车的时候。
(2)转弯路段视距不良。农村公路的视距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像重庆这些地方的山区公路,路的一边都是高高的山体,转弯路段的司机无法判断对面是否来车,极易发生碰撞事故。
(3)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交通标志位置不当,随意设置,经常被树木、广告牌等遮挡,有些标志牌老化严重,标志的版面不清晰,不易识别,起不到醒目、准确的引导驾驶员的作用。一些桥面变窄、视距不良等危险路段缺乏相应的交通标志。
(4)交通标线严重缺乏。大部分农村公路4级及以下公路几乎没有设置标线,其他等级农村公路上设置标线也很少,即使有也模糊不清,这就导致各种车辆在道路上随意行驶,为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5)缺少路侧防护设施。农村公路路侧常为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泊等,加上路面宽度不够,没有路侧防护设施,容易发生翻车坠崖、溺水事故。
(6)急弯、陡坡、长大下坡路段多。农村公路受地形条件的限制,容易出现长大下坡、陡坡路段,有些陡坡路段还有急弯,小汽车上坡的时候需要二次倒车才能爬上大纵坡,重型货车在连续下坡时容易导致水箱过热,刹车失灵。不熟悉路况的司机极容易在陡坡处冲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
3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
农村公路的建设规模较小,其经济、技术的特殊性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安全保障措施不能适应农村公路的发展,针对其自身的特点,提出适合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安全保障措施。
(1)保证足够的路面宽度。双车道农村公路的路面宽度要在5.5米以上,保证车辆安全通行,在受地形条件限制达不到标准路面宽度的路段,需要每公里增设4-5个错车道,以满足会车的需要。(2)确保驾驶员视距良好。当被树木遮挡视距时,需要修剪、处置弯道内侧树木:当被山体等障碍物遮挡视距无法移除时,可在弯道外侧设置交通凸面反光镜,让驾驶员了解对向来车情况。(3)合理布设交通标志。交通标志要保持清晰、醒目,让驾驶员一目了然。靠近树木的标志牌要经常修剪树枝,防止标志牌被遮挡。标志的尺寸要与农村公路车辆的速度想适应,交通标志不要离道路太近,以免车辆碰撞标志杆发生交通事故。在桥面变窄、视距不良、急弯陡坡路段一定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置交通标志,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让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安全操作即可。鉴于低成本考虑,部分标志牌可利用废弃的广告牌布设,山区公路可以利用山体,直接将标志牌钉在山体上,这样不但节省了标志杆和立柱,还利于环保。
(4)合理施划交通标线。在道路上施划中心线和边缘线,可以让车辆清晰前方道路的走向,指引车辆行驶方向。农村公路的车速一般较低,在上坡路段,可以将限速、急弯等警示标志直接施划于路面上,节约成本同时可以很好的将信息传递给驾驶员。
(5)增设路侧防护设施。由于农村公路的资金投入有限,我们要选择适用于农村公路的价格相对低廉的防护设施。当路侧有一定的宽度净区,视距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在路侧设置示警桩,给驾驶员以警示作用,示警桩可采用当地的石材,价格低廉;在路侧宽度较小的临水、临崖路段可以用废弃的汽油桶、沥青桶制成油桶护栏,防止车辆冲出路基,这种防护设施的优点是变废为宝,桶内填料可就地取材,价格便宜,具有很好的防撞效果。(6)减少急弯、陡坡,尽量避免长大下坡。新建公路尽量避免急弯和陡坡,受地形限制不可避免出现长大下坡时,要增设减速设施,可以用突起的石子埋入地面制成减速带来降低车速。为防止车辆刹车失灵,可在长大下坡路段的下半部设置避险车道。避险车道一般选用上坡制动床型,当空间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设置沙堆型避险车道,但应保持沙子松散、干燥。避险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5米,纵坡度一般为5%-10%。
4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公路的路网越来越发达,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针对农村公路的特殊性,考虑环保和低成本的因素,提出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减少交通事故,保证人们的安全出行。
参考文献
[l] 颜春,刘唐志.山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应用技术研究[J].交通工程,2012,4(7).
关键词:青年;住房问题;借鉴
一、我国青年住房问题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城市高校不断扩招再加上城市自身青年人口的增加,引致城市青年群体聚集。但是,青年群体工龄低、积蓄不足且有结婚住房需求,造成了巨大社会压力。严峻的社会现实要求政府尽快出台针对青年的住房保障政策。
二、俄罗斯的青年住房政策
在俄罗斯,“青年家庭”指: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个人年龄小于35岁以及家长不超过35岁的单亲家庭。根据俄罗斯“青年家庭住房保障”标准,要求青年购房的资金由三个部分组成:青年自身、银行和政府补助(即三三制)。对于没有孩子的家庭,政府补助不低于住房均价的35%,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近45%,家庭出资20%。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政府补助不低于住房均价的40%。
三、德国的青年住房政策
(一)租房阶段
德国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二战后到上世纪末,大规模兴建社会福利住房,解决二战以及两德统一后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二是自上世纪末开始,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解决,福利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政府仍然通过控制房价、房租等手段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
(二)租房法律
多年来,德国房价一直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但低房价并未刺激德国人买房置业的需求。与买房相比,大多数德国人更愿意租房住。目前,德国有60%左右的居民租房,其中青年人77%左右为租房族。德国租房比例高,原因就是德国法律给予承租人近乎完美的保障。
(三)租房政策
德国政府向投资者提供无息贷款。对建设社会福利住房的投资人,无论是个人、社会团体还是企业,政府都对其进行资助,通常是向住房建设投资者提供无息住房建设贷款,该贷款偿还期可长达30年至35年。还贷期结束后,约束解除,房屋所有人可以按市场价格出租出售房屋。。
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德国《民法典》等多项法律对房租价格进行了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规定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即使要涨到同类住房的通常水平,当事人还必须连续15个月内没涨过价,而且涨幅一般不得超过10%。根据法律,德国每个州、市及乡镇都设有独立机构,主要是根据所租房屋地理位置、交通状况、房屋建筑年份、质量及节能情况,来确定基本价格范围。而且法律明文规定,如果房东的房租超过“合理房租”20%,就构成违法行为,超过50%就构成犯罪,这就使得租房市场极为稳定。
四、借鉴
(一)俄罗斯提供的借鉴
1.加强对青年群体住房问题的关注。青年人,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大学生,他们在社会上缺少资金,缺少关系,没有能力购买住房。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青年群体的关注;2.加快建立针对青年的住房保障机制。我们应该学习俄罗斯在青年住房保障方面的经验。在保障对象方面主张根据学历和工作性质提供保障。按照收入水平、家庭成员人数等对青年群体进行分组,针对不同层次的保障对象提供不同的住房保障措施;在保障措施上,建立多重保障措施,包括提供房屋租赁、购房补贴,实行优惠的住房贷款利率,降低青年购房首付款等;3.建立多方融资机制。在资金保障方面,实行政府、银行和青年自身三方的融资机制。政府投入资金用以补偿青年的房屋租赁和购房的部分款项,银行提供优惠利率的抵押贷款,而青年自身通过储蓄承担部分住房款项;建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二)德国提供的借鉴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尤其加强对承租人的保护;2.加强租金管理,定期公布房租指导价,明确租金最高涨幅,对不合理的租金上涨进行必要干预;3.改变观念提倡租赁住房。我国当前总体上住房需求大而供给有限。即使政府建立了对青年群体的保障机制也不足以保障每个青年都能如愿以偿。为此,社会应该加强住房观念的改变,完善和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秩序,引导广大青年群体改变住房观念,提倡租房。
总之,我国青年住房保障问题是由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制度缺陷造成的。要防患于未然,不但要重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更要加强对青年住房问题的关注,这是我国房改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杨瑛.借鉴德国经验加快建设以公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J].城市发展研究,2014,21(2).
[2] 余劲,李凯.俄罗斯青年的住房保障[J].城市问题,2010(3).
[3 ]刘艳君等.土地供给在宏观调控中的传导[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1-32.
划定四项约束性指标,安全生产不能碰“红线”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重点明确了六大任务: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民众安居乐业;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规划确定了4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到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2010年的0.23下降到0.1;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2010年的5.05下降到1.5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1以内,2010年为4.1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2010年为4.45。
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实施量化考评,实行分级监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挂牌督办。到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30%以上企业达到A级,50%以上达到B级,不存在D级企业。
在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方面,构建安全保障投融资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行安全经费超前投入、安全防范超前保障机制,推进实施全市安全投入“百亿工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市级安全专项资金逐年递增500万元,区县(自治县)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10%以上;加强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企业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进社会资本参与,构建企业、政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体系。到2015年,培育一支由安全技术专家、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6000人的安全技术职业队伍;安全工程(技术)及相关专业各类在校生达到2万人规模;安全(应急)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锁定六大重点工程,打造西部安全产业基地
为实现上述任务,规划还明确了六大重点工程与项目,包括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和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中,引进国内外安全行业的知名企业与品牌,以生产安全标志产品、应急救援产品等为主体,以政策为导向、以投入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以基地为平台、以市场为推手、以执法为保障,大力推广安全(应急)产品,打造集生产制造、交易物流、技术研发、培训演练、信息集成“五位一体”的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
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中,实施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水质监测网。建设电网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提升城市照明安全监控与应急能力,主城区所有路灯变压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器械与药品储备。实施城市公众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应急逃生装置配备。
四大保障措施护航,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干部考核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省西北部高山峡谷区,地势西南高,东南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沟深谷夹,岩体破碎,降雨集中,属地质灾害易频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4乡1镇181个行政村,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是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个试点示范县之一。康定“11.22”地震发生后,经专业地勘单位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3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达43600多人,占全县人口60%以上。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注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各搬迁户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自行解决建设用地。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省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执行。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今年省、州下达至我县的避险搬迁安置任务为240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搬迁紧迫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或购置)、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旧房是否全部拆除)。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面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专项资金解决,当前补助经费已下达至县财政。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每户30000元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及时将补助经费一次性打入搬迁农户农行卡上。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