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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亮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今年我们参与了2015年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把支持和发展农村特别是贫困、偏远乡村教育事业、推进教育均等化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内容来抓。我们与吉林师范大学和北华大学两所高校的十名参与“硕师计划”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签约,补充农村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师资水平。
同时我们还向省里申请特岗教师25名、“三支一扶”大学生4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制度的实行和招生规模的日渐扩大,没有能力支付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贫困生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面对日益凸显的贫困生问题,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共同设立,用于帮助高等院校中家庭贫困的学生交纳学费、生活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应运而生。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是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实施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对于目前占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比例80%的农村学生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既圆了学生的梦,解了家长的忧,又减轻了高校和社会的负担,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在校大学生的普遍欢迎,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然而,这项政策的实施还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下面谈谈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缓慢的成因及对策。
一、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缓慢的成因
(一)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分析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掌握着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终贷款权,其心理动机对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进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一种“惜贷”心理,对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积极性不高,从而直接影响着整个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1.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大意义缺乏认识,有些农村信用社工作缺少主动性和积极性,出现工作不落实、提高贷款门槛、增加附加条件等问题,致使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
2.利小成本大、风险大。虽然国家在有关政策中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是贷款对象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应当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等条件,而且多数农村信用社采取担保贷款的方式,但由于贷款申请者毕竟是一个特困的个人消费群体,其还贷能力难以预测,加之贷款的额度小、贷款面广、手续复杂、成本高等原因,农村信用社的投入与收益严重失衡,必然极大影响放贷的积极性。
3.农村信用社自身的问题。虽然国家明文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形成的呆帐坏帐可以全额核销,有的省还设立“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但盈利性的农村信用社还是觉得“不划算”,因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风险还是集中于农村信用社。而农村信用社系统内部由于考核办法、操作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权、责、利不明确,银行基层机构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较大,对办理这项贷款心有余悸,甚至无所适从,致使积极性不高。
(二)从贷款学生的角度分析
作为贷款对象的大学生,其个人的贷款意识、消费观念相对落后,贷款心态不正及信用观念较差等也成为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的重要因素。
1.部分学生认识不足,消费观念落后。有部分贫困生由于没有建立起贷款消费的新观念,加之对贷款政策了解不深,对将来的还贷能力没有信心,从而心存种种顾虑而不去申请贷款。
2.部分学生责任心不强,依赖心理严重。有的学生对政府和学校有较强的依赖心理,认为政府既然已经做出“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只要我的学习成绩可以,经济上的困难就应该由政府和学校帮助解决,所以宁愿拖欠学费也不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而在接受资助的形式上,有调查显示,更多的贫困生愿得到不需承担还贷责任条件又不是很高的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愿意选择贷学金。
3.部分学生独立性太强,不愿意父母再为自己负担大学所需费用。有的贫困生因为成长环境的因素,生活能力较强,认为父母供养自己考上大学已经很不容易了,不愿意再让父母为自己分担经济困难,而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大学学业,所以这部分同学不愿选择“以父母为申请人”的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更希望获得在学校办理的工作后由自己来还款的助学贷款。
(三)从高校的角度分析
按规定在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贷款对象所在高校出具的《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证明》”,高校事实上成为连接农村信用社和学生的中介,作用非同小可。但许多高校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宣传不到位,使学生对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认识不够,不能主动申请;另一方面简单的视其为学生(或学生家长)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事,对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不组织、不引导,配合不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分析
由于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新生事物,是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国家虽有政策,但并没有妥善的相配套的具体操作办法及管理措施,而且有关助学贷款问题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健全,加之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不够,措施力度不强,经济困难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了解和认识不足。据调查,有相当多的高三学生和教师不了解大学有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和措施,致使经济困难的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心情喜忧参半,有的甚至打算放弃学业。
二、推动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加快发展的对策
如何才能真正落实好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体现党和国家的温暖,又能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呢?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点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方面
1.农村信用社要提高认识,加强服务,大力推动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在实际的操作中增加服务网点,不限制办理时间,为贷款学生提供简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2.建立和完善助学贷款的保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使放贷风险降到最低点;建立合理的可控制性助学贷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建立与其他金融机构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贷款对象个人档案,登录有关情况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同时做好信用记录信息共享,为有效地防范助学贷款中的金融风险创造一定的条件。
3.改进助学贷款工作中一系列环节,保证助学贷款的良性运作。农村信用社应认真研究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一新生事物的特殊性,合理调整贷款政策,简化贷款手续、增加工作人员,并为助学贷款的信贷员制定更为合理的工作考核标准;同时加强同高校之间的联系,及时将贷款情况反馈给学校。
(二)学生方面
1.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转变学生及家长观念,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明白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意义、政策措施、办理程序等,为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家长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2.加强自我学习和教育,增强自己的贷款消费意识、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改变“将国家教育贷款当作国家对贫困生的补助”的错误观点,自觉增强自身的还贷意识,为自己和他人的助学贷款创造条件,促进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
(三)高校方面
1.要提高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改变此项贷款学校没有介入,与学校无关的错误观点。应该认识到,学校也是此项贷款的受益人之一,学校只有和各地农村信用社配合,做好服务工作,才能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
2.学校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联系与合作,学校财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向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学校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情况。
3.学校应建立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档案,跟踪管理学生在校情况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被转学、休学、退学、开除、失踪、死亡等,随时通知相关信用社,减少贷款损失。
4.通过对学生在校的品行考查,对有违纪或不道德信用行为的学生不予出具相关证明,为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工作把好第一关。
(四)政府方面
1.着力研究出台可操作性强的相应政策、方法和管理机制,完善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农村信用社开展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2.尽快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和信用评估制度,对个人信用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及时跟踪贷款人的信用信息,同时采用媒体报道监督、政府干预等手段,促使个人树立金融意识、信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以减少贷款风险。
3.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的法律环境。用法律的手段明确农村信用社、高校和贷款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协助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社会责任,明确贷款人违约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确保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谭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状况与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4,(2).
[2]宋家荣.助学贷款运行不畅的原因及对策建议[J].中国金融,2003,(1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51号),2004.
[4]金贞淑.促进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开展[N].中国教育报,2003.
[关键词]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帮扶
[作者简介]杨银平(1960- ),男,河北行唐人,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江苏淮安223003)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2012年度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一般课题“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批准号:LX2012Y091)
[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7-0054-02
近年来,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在校大学生人数增加,再加之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在高校中出现了贫困生人数增加的现象。如何有效地解决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问题,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的政策法规,可以说,我国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正在不断得到改革与完善,但同时也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因此,针对高职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贫困生资助帮扶工作的改进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认定标准难以统一。高校资助帮扶的对象是高校的贫困生。要使国家制定的各项高校资助帮扶政策和措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使高校真正的贫困生得到资助帮扶,就要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但是,目前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和办法,对认定标准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详细的解释与指导。高校对贫困生通常是根据学生所持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进行认定,由于在开具证明的过程中,各地的贫困标准不统一,工作人员对贫困标准的理解不一致,即使高校拿到了学生递交的贫困证明,在进行辨识时也存在困难。
2.申请条件比较笼统。高校贫困生接受贫困资助,通常要递交申请,然而现行的资助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条例,对申请条件的描述比较笼统,缺乏清晰的概念和明确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给高校确定评选条件和标准带来了困难。一线的学生管理工作者在现实的评定过程中,有的只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有的只看重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有的甚至采用班级学生投票的方法来产生受助对象。申请条件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极易产生不公平现象。
3.专业评定机构和专业评定人员缺乏。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以及高职院校内部,都建立起了有关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部门,但这些部门大都是一块牌子、多种职责,兼管贫困生的资助帮扶工作,职责较为笼统,并且缺少专业的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在高校内,具体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主要靠辅导员或班主任来完成,而各高校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很多是由教师兼任的。面对如此繁杂的工作,专职人员尚要投入大量精力,苛求兼职人员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保证质量,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4.社会力量参与贫困资助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现在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帮扶,主要依靠国家和学校,助学金的数额有限,还满足不了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的需要。社会对捐资助学的认识不够,企业除了在一些名牌高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外,对一般高校来说,并没有得到企业的什么奖助学金的捐献,在全社会还没有形成社会助学的良好风气,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助学帮扶制度机制。因此,有必要建立由社会力量参与的资助帮困的机制。
5.思想教育工作有待加强。高校长期存在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与思想教育相脱节的情况,对贫困生资助帮扶产生消极影响。有的贫困大学生感恩意识缺乏,他们在得到资助后,并没有感恩国家、感恩社会,反而认为得到资助是理所当然的,当然也觉得心安理得;有的诚信意识不足,一些班级通过学生投票来确定受助贫困生,个别学生甚至拉选票,受助后请客会餐;有的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得到资助后不是勤俭生活,而是挥霍、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当前的贫困生资助帮扶工作多关注物质层面、经济层面的资助,而忽视思想层面、精神层面的帮扶,并且缺乏对受助贫困大学生的跟踪关注,不重视对受助贫困大学生进行后期的感恩、诚信、励志教育等,不重视贫困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些院校虽然也进行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仅限于辅导员或者班主任通过一般谈话等方式进行,很难深入受助大学生的内心世界,当然产生的教育效果也比较有限。
6.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完善。贫困大学生往往不仅有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还有沉重的精神负担。贫困大学生有的对家庭经济困难感到自卑,不愿提及家庭状况,甚至放弃申请贫困资助;有的虽然能正视家庭经济状况并且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所改变,但由于这种愿望过于迫切,接受贫困资助反而加大了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可见,对于贫困大学生而言,心理压力远远大于经济压力。但是,就目前而言,高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投入还明显不足。
二、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帮扶工作的建议
1.科学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科学地确定资助对象,就是要从新生报到开始,多方收集信息,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家庭贫困情况。除了通过“家庭贫困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个人申请表”等材料了解学生的贫困情况外,班主任或辅导员还要注意观察学生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要广泛听取各科任课教师的看法,以便进一步了解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必要时请求系部派人前往学生家乡调查。同时,可以通过召开由学生代表、班干部代表及任课教师代表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了解情况。贫困生认定过程要做到科学、规范,要将最终确定受助的贫困生名单在班级、系部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此外,还要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对贫困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谈访问、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生的家庭经济变化状况,根据实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和变更贫困生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真实有效。
2.完善各种资助帮扶方式。高校需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帮扶方式。要注意区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使用要求,奖学金主要以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作为评定标准,其作用主要是激励;助学金主要以家庭贫困为评定条件,属于资质,但助学金对于学生形成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不利,容易使学生出现惰性,故应该适当减少。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自立精神,学校应尽可能多地为贫困生联系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在高校的后勤系统能由学生完成的工作,尽可能不使用临时工,而是把岗位提供给学生,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机会。学校可以利用国家的各项政策,为贫困生办理低息或无息贷款,减轻他们的经济困难;也可以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完善学分管理制度,为学生的顶岗实习提供有力的保障,贫困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得劳动报酬,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
3.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社会力量助学帮困机制。目前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以政府投入为主,受众少,资助数额也有限,因此应从国家层面建立贫困大学生社会资助帮扶的有效机制。对给予贫困大学生资助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税收减免和社会荣誉,可以表彰社会力量助学的先进典型。高校则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包括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助学活动,最终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力量等参与的多元化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并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助学帮困制度机制。
4.加强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面对当今社会的贫富差距,由于自身家庭经济困难,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贫困大学生很容易形成不正确的价值观和消极的人生观。如果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进行精神上的帮扶,他们很容易产生不阳光的心理状态,出现懒惰思想和功利思想,导致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的缺失。因此,必须加强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帮扶,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自己所处的贫困状态;要激励他们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要培养他们阳光、健康的心态,帮助他们实现自我调适,敢于直面贫困,奋发向上,勇于攀登。
5.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国际上的标准,一个人的健康应是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健康。高校培养的人才,也必须既要身体好又要心理好。一般来说,贫困既可对人产生激励作用,也可对人产生消极作用,在我国既有“人穷志坚”的说法也有“人穷志短”的说法,在现实社会中,谁都不愿意贫困,但现实是贫富差距依然存在。凡事都有两面,贫困大学生如果能够直面贫困,就可以激发自己的斗志,通过不断的努力改变经济困难的局面;如果不能直面贫困,就会加大自身的心理负担,甚至出现一些心理问题,比如焦虑、抑郁、自卑等。因此,高校要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通过建立专业的心理咨询部门,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于有心理问题的贫困生,要实施心理健康援助,加强心理疏导与干预,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要建立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心理健康跟踪。
6.加强贫困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作为高校,要对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要教育贫困大学生树立“诚实守信”和“知恩图报”的思想意识,引导他们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比如,在办理助学贷款时,要对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进行深入宣传,教育贫困大学生诚实申请、合理使用、合理支配、按期还款。在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中,要按照现代企业的通行做法,进行岗前培训,实行岗位考核,按劳取酬,培养贫困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劳动意识,教育他们自立、自强。此外,要加强感恩教育,让学生有一颗感恩之心,对国家和社会心存感激,知恩图报。
[参考文献]
[1]姜旭萍,肖迪明,程勋.勤工助学在大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作用[J].当代经济,2009(5).
[2]黄荣晓,文辉.试论高校辅导员开展助学帮困工作的艺术[J].文教资料,2007(19).
[3]刘宗南.农村学生参与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归析[J].咸宁学院学报,2006(2).
随着高考的结束,高考成绩的时间就成为了广大考生和家长所关注的问题,那你知道2021宁夏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宁夏2021年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公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宁夏2021年成绩查询时间日前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据了解,宁夏高考成绩预计将于7月23日前公布。
2021宁夏高考录取批次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五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军事、公安、招飞、公费师范类本科专业,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部分港澳地区高校及其他须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 A、B、C 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 段包括除 A 段和 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第一批本科(含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3)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
(4)提前高职专科批(含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高职 专科公安类专业)。
(5)高职专科批次。
新高考报志愿方法在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很多家长和考生都很迷茫,不知道是选择专业重要还是选择学校重要。从学校的方面来说,好大学对于不同水平的成绩有不同的理解,可以是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高校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可以是普通一本高校,每个人对好大学的理解都是不同的;从专业方面来说,填报的时候是不是考生和家长喜欢的专业录取,或者是被一个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录取。
高考志愿填报步骤第一步,根据位次确定大学,由于每年考生人数、试题难度、高校招生计划都可能有变化,每一年的院校录取分数线会有波动,但是排名是相对稳定的,因此考生采用排名法对自身报考进行定位。
第二步,根据兴趣能力明确专业方向,志愿填报之前,考生要对自己的兴趣、能力和性格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一个专业的就业率再高,如果自己不感兴趣,就很难凭借理性和毅力学好,有时连毕业都成问题,因此考生一定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专业。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 教育公平 现状 原因
1 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现状
留守儿童是指那些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外出打工、经商或者学习,把孩子留在家乡,托付亲属或他人代为管理、抚养和照管的儿童。近几年来,国家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越来越多,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成立寄宿学校,并且制定相应的管护措施等。但是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现状依旧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家庭教育缺位
据统计,在外务工的父母对于其子女的整体期望值不高,对子女的教育不重视,认为自己孩子学业有成的概率很低,因此不愿意在子女的教育上投资更多,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部分留守儿童就被父母要求外出务工。其次,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监护人基本上都是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他们年龄过大、文化水平低,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不关注,也不能对其进行学习上的辅导和帮助,同时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其监护人之间年龄差距较大,在沟通的时候普遍存在很大的障碍。此外,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的同时还要兼顾家务和农活,学习时间不足,且学习环境差,因此学习成绩都会由于父母的外出务工出现下降的趋势。
1.2学校教育不完善
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教学理念等方面的制约,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关注较少,以至于部分留守儿童行为过激,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而当前多数农村学校还不能实行留守儿童的寄宿制管理,这使留守儿童的课余教育成为空白。此外,农村学校教学质量不高,农村学子在国家统一考试中的录取比率较低,导致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现象愈发平常。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农村学子靠读书出人头地的思想被现实打破。许多农村家长甚至认为“读书无用”,而老师本着功利的思想,认为费尽心思教育较差的学生还不如带好一个优秀的学生,因而不愿意主动地关注那些成绩较差的留守儿童,忽视了对留守儿童的引导和教育。教师的冷漠和忽视,使孩子感受不到集体的温暖,从而对学校的纪律会产生抵触心理,进而产生厌学情绪,影响孩子的行为发展。
2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不公平因素分析
2.1经济条件不满足持续教育
虽然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总体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条件普遍较差,常年的低收入直接导致了其家庭贫困,留守儿童在筹措教育费用的过程中困难重重,日常生活费用短缺,以至于受教育层次低下,在我国教育系统里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国家对于贫困学生的经济补助不足,虽然现在很多学校现在出现了奖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但是相对于数量众多的留守儿童家庭而言,这些资金有限而且申请手续繁杂。有些家庭因为信息闭塞,对政府的关爱措施了解不多,直接导致了部分孩子的失学。因此,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公平的问题在经济上需要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突破资金的瓶颈,让每一位孩子都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离开校园。
2.2监管体系不完善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不全面,其监护人大多数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亲属,他们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程度仅仅保持在吃饱穿暖的地步,满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对儿童的受教育情况并不关注,而且没有能力和精力去更多地指导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其次就是农村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全面,学校是影响学生受教育的最重要场所。就目前来看,农村学校缺乏科学全面的育人理念,对农村留守儿童也没有全面地统计,也没有特殊的措施去弥补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并且学校的思想还处于应试教育阶段,只是在一味追求学校的升学率,单单以学习成绩的好坏来评价一个学生,无暇顾及到学习成绩差的农村留守儿童,这就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导致学生厌学,促进了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现象的发生。尽管社会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公平问题越来越关注,但是大家的关注仅仅停留在倡导讨论阶段,并没有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也没有明确的部门分工去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去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状况。
2.3 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受教育权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发挥其最大的保障功效,尤其在农村教育、儿童教育等方面缺失相应的法律保障,因此修订、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显得尤为重要。
3 结束语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持续增加,其教育问题更是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要使农村留守儿童更好地受到教育,应从各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实现我国的教育公平,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蓝威,彭本利.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公平的现状及原因分析[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11,32(1):1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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