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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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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1篇

多渠道融资“输血”地方经济

成立之初,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就确定了“不求最大、但求最好,努力打造现代化精品银行”的经营管理理念。恒丰银行青岛分行以后发展迅速,目前辖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东海路支行、福州路支行、南京路支行、城阳支行、山东路支行、燕儿岛路支行等8家分支机构,网点布局基本上覆盖了青岛市各市区主要热点经济圈。同时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为青岛当地企业提供了多种直接融资渠道。

2011年,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累计发债 33.5亿元,完成信托项目 25.8亿元,其中,作为主承销商成功为青岛某建筑集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2.5亿元,实现了山东省内建筑行业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零的突破。为加强对青岛外向型经济的支持,该行还通过整合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各类国际保函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国际业务,对港口贸易融资类企业提供了优质的金融服务。2011年,该行累计对青岛地区客户授信达到100亿元以上,本地信贷规模占全行信贷总额的近70%,有效支持了青岛当地经济建设。

服务小微企业助力蓝色经济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2篇

一大早,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就会议不断。直到中午11点半,仍有来访的企业负责人等在会议室。这两年中小企业遇到持续的困难之时,李子彬显得尤为忙碌。

李子彬是原发改委副主任,之前做过化工部副部长,锦西、深圳两市的市长,在国企待的十多年中,做过技术骨干,也做过厂长,实践经历支撑了他对于政企关系的独特理解。

中小企业协会成立于2006年12月,两年半的时间里,其会员企业发展到了13.6万家。近期,李子彬忙于四处调研: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在哪里?

“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未明显缓解”

《望东方周刊》:今年年初你曾经到山东、江苏,湖南等省份考察和调研,目前中小企业的状态怎么样?融资难问题有没有得到缓解?

李子彬:早在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之前。中小企业的处境就相当严峻了。2007年下半年停产、半停产和外迁的中小企业已经有2万家左右,2007年四季度实行了从紧的货币政策,使得本就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愈加恶化。再加上出口退税大幅下降、能源原材料价格飞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等叠加因素,一大批中小企业难以支撑。据工信部统计,到2008年年底,全国中小企业里面歇业、停产或者倒闭的大概占7.5%。

国家随后出台一些政策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比如去年底银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然后全国各地呼声都很高,要扶持中小企业。但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明显缓解。

一季度国家投放了4.58万亿的信贷,但我在许多地方调查,包括江苏、湖南、山东等地,发现中小企业的信贷余额占全部商业银行信贷额的比重并没有增加,个别地区反而下降了。

《望东方周刊》:其他的部门有没有中小企业贷款的准确数据?

李子彬:一直以来都没有部门统计过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及变化的数据。银监会今年开始按季度进行统计了,但又不对外公布。我们不得不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得这个数据。我认为这个数据没有保密的必要,应予公开。而且这个也是考核银行贯彻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是否到位的一个标准。你到底做了多少事,成效如何?这个数据就可以很好地反映。

《隙望东方周刊》:既然政府方面扶持力度这么大,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状况?

李子彬:出了政策,干没干呢?干了!落实没落实呢?没落实!效果好不好呢?不明显!

我们一年要参加100次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论坛,每个银行来都能介绍出一大堆经验,有条有理,有声有色,但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却没有感觉到这个服务。拿成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来说,这个初衷是非常好的,但目前大银行都是在省一级分行设立,而中小企业贷款大多数发生在基层。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呢?扶持中小企业是国家的政策,但银行本身是有商业属性的,要保护自己的信贷安全,保证盈利。所以大银行偏爱大企业,既安全,收益又高。这种“嫌贫爱富”的表现是由其属性决定的,不管是中国的商业银行,外国的商业银行也是如此。

所以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模式都是围着大企业贷款设计的,不适合给小企业贷款。尤其是现在金融危机一冲击,中小企业受到的打击更大,经营状况更加艰难,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以往更加审慎,对担保机构要求也更高,现在他们跟那种资本金不太多的担保机构的合作条件非常苛刻。

《望东方周刊》:怎样化解这种政策与市场的矛盾?

李子彬:首先,银监会应该对银行下达更具体的要求。既然是单独的经营机构,你得单独下达一个信贷指标,1130亿还是200亿?不能贷200亿,贷50亿也行,国务院要求的是给中小企业信贷的增长比例要大于其他贷款,所以银监会要给这些专营机构下指标,要落到实处。

另外,给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高、成本高,那么对这些专营机构,得进行单独的财务核算和考核标准。我打个比方,一个商场里,这个柜台卖数字电视,那个是卖针、线、纽扣的,单价上万和几块钱的东西,你能一个标准考核它们吗?现在这些具体的政策还没落实,所以银行的主观积极性不高。

银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监督各个商业银行落实中央政策的程度,设立到哪一级了?到底效果如何?不能说让他比画一下就行了。

“政府不适宜大搞再担保公司”

《望东方周刊》:现在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地投资成立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李子彬:用搞政治运动的方式来搞经济建设是不合适的,现在政府全资的这些担保、再担保公司,预计5年之后,大部分都会赔垮。

许多地方政府对担保业理解得并不深,也缺乏专业人才,不能按照市场化方式来运作担保公司,好的担保公司不愿意加入你的再担保,差的担保公司加入了政府还得替它赔钱。10年来,政府全资成立的担保公司存活下来的也非常少,在全国担保业里能做到前10名的更是寥寥无几。

我不主张国家全资开办担保公司,因为他们要从体制上实现完全市场化管理非常困难。要做,也必须是股份制的。

“中小企业要拓宽融资渠道”

《望东方周刊》:长远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如何解决?

李子彬:中国资本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结构失衡。发达国家的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占70%,间接融资比例占30%。而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只占2%,间接融资比例占98%,大部分依赖银行贷款。实际上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但这个目标还很远,所以目前最现实的,还是从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做起。

《望望东方周刊》:这样的结构应该如何改变?

李子彬:银行不可能而且也不应该把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的需求都给包下来。

有些初创的企业没有盈利也没来得及积累信用,没有抵押物,银行怎么可能贷款给它呢?这样的企业就适合找创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融资。

目前中国的970万家中小企业,跟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超不过200万家。有个准确的数据是,山东省烟台市有11万户中小企业,和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有2万户,也就是五分之一。

中小企业应该积极寻找其他的出路,比如证券市场,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还有产权交易市场,产权并购、股权并购,出售―部分股权,另外还有债权融资。

现在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在国内很少,尽管2002年6月份颁布的Ⅸ中小企业促进法》批准了中小企业可以发债,但直到2009年6月,7年中才发了4只债,后来国家规定银行不能做担保,中小企业发债就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了。

我们中小企业协会去年帮助大连市的中小企业发了一只集合债,今年4月28日销售的,总金额是5.15个亿,这是非银行担保的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债,成功发行后效果很好,现在一些城市准备跟着发。有人说这个集合债利率太高,企业承受不了,实际上,以大连为例,这次债的利率是6.5%,虽然高于银行5.13%的基准利率,但是企业要从银行贷款是拿不到这个利率的,一般要上浮30%,达到6.5%左右,担保还要抽3%,加起来就是9.5%,比集合债高多了。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应对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1.055

众所周知,我国中小微企业虽然单个规模不大,但数量众多,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必须采取措施,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长期以来,诸如“融资难、融资贵”似的融资困境严重制约着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本文在分析广大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诸多融资困境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化解这些困境的路径选择。

1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1.1困境之一:卖方垄断信贷困境

对于我国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而言,目前的信贷市场还是一个卖方主导市场,至少在短期内资金需求大于供给、资金短缺的情形不可能有大的改变。卖方主导市场即是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主要由卖方决定的市场,市场中交易的买方处于弱势地位。广大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缺陷、财务缺陷等,在银行信贷市场中必然处于弱势,而资金的提供方即银行由于社会大规模的信贷需求往往处于交易的主导地位。由于资金供不应求,资金需求方之间展开竞争,银行,尤其是大中型银行,处于有利的市场地位,即使抬高价格,也能把资金贷出去,获取较为丰厚的利息差额。丰厚的利息差额促使各家银行不断扩大规模,进行区域性或者全国范围的扩张,这种规模扩张方式必然将全国大部分的金融资源吸揽在银行系统内,从而使得广大急需发展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往往严重依赖银行融资,使得银行信贷市场成为实质上的卖方垄断市场。这种垄断是造成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困境。

1.2困境之二:融资渠道狭窄,偏重于间接融资

银行贷款是我国广大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造成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银行业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尽管民间资本涉足银行业的政策有所松动,但是仍处于边缘化境地,体制内银行机构仍占据着银行业的主导地位,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进一步开放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就难以改变目前银行信贷市场的垄断性质,信贷市场也将继续缺少创新和活力,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上也将继续受困。二是资本市场发展仍为滞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经过近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存在投机气氛过浓、板块结构失衡等问题,服务实体经济需要的功能还没有较为满意地发挥,还不能发挥融资过程中替代银行贷款的作用,导致许多有意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中小微企业往往只能选择通过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三是互联网金融融资综合成本实际较高。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确实拓宽了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渠道,但可能只是增加了可供他们选择的渠道而已,而并没有降低其融资总成本。以P2P为例,不同标准的平台费推高了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小贷公司贷款利率为10%―25%。

1.3困境之三:大企业排挤困境

一般地,银行考虑到贷款的安全和回报的稳定性,更愿意将更多的资金放贷给大型企业,而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由于生产规模不大、高新技术评估难、经营方式过于单一、会计核算规范性差、实物担保抵押品少、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银行往往不愿意放贷给它们。即使放贷,也要求贷款利率上浮,而且还要附加其他一些苛刻的条件,如要求在贷款利息之外支付财务顾问费、抵押担保费、业务咨询费等额外费用。这在事实上造成了大企业占用了大部分的金融资源,对广大中小微企业造成了事实上的“排挤效应”。另外,由于我国目前债券市场还不够发达,许多大企业本可以考虑债券市场融资的,但实际上却选择了银行信贷,从这点来讲,大企业即占用了本可以属于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甚至,一些大企业凭借其优势,以较低的成本获得银行贷款后,然后通过理财产品、信托等方式,再把资金贷给广大中小微企业,获取套利。这样既人为地延长了融资链条,加剧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应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选择

2.1应进一步拓宽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要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形式,需要适当放宽民营银行的设立条件,进一步发展股权市场、债券市场、互联网金融等多种市场,以提高融资市场的竞争程度,避免广大中小微企业对国有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首先,在银行业改革方面,要继续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逐步放开民间资本常态化准入银行业,让民营银行适当发展,进一步消除国有银行垄断问题。当然,在逐步放开的同时,也要对民间资金加强管控和引导,打击违法集资和遏制哄抬资金价格的行为。其次,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完善其结构,让股权市场真正发挥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既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作为蓝筹股市场定位的主板市场外,还需深入发展中小板,改革创业板,推进战略新兴板,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内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尽快完善2016年5月正式实施的新三板分层机制,扩大新三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增强新三板的交易活跃度和流动性,吸引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上资本市场融资。要尽快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要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尽快建成功能完善的有机联系的股权市场体系。要根据股权市场情况,适时稳妥地推动IPO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第三,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建议适当修改发行企业债券的规模、财务前提条件,促进部分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要在进一步发展各类企业信用类债券、利率债,发展可交换债、可转换债等混合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增加债券市场新的交易品种,如基础设施债券化、房地产信托债券等;应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分工合作和互联互通,形成交易活跃的有机联系的债券市场体系。第四,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业相加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和客户无中介,零距离,交易便捷、成本较低、有助于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优点,尤其适合于广大中小微企业所需的融资频繁、期限短而金额又小、用款又急的融资需求,应该采取措施扶持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比传统金融行业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既包括金融相关风险,也包括技术层面和社会影响等风险。正由于此,当前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急需集中整治,加强监管,但是,瑕不掩瑜,在整治监管的同时,还应继续完善发展,充分发挥其优点。

2.2应进一步加强产权制度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比重

一般地,间接融资在权责界定上比直接融资更明确,对企业或企业主财权和信息的保护更有利,这造成了我国很多中小微企业偏好于间接融资,尤其是那些业绩优良,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直接融资在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联系是直接的,避免了许多中间环节交易费用,相比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我国今年将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此,我们必须加快构建市场化、广覆盖、多渠道、低成本、高效率、严监管的直接融资体系,以实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目标。一方面,应当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产权的归属,建立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企业或企业主的财权和信息,厘清企业财权和业主财权的关系,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摆脱企业对于银行的单方向依赖;另一方面,应当不断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广大中小微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同时,还要对所谓的“影子银行”进行严格控管。

2.3应进一步完善融资环境,增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针对大企业产生的较高挤占成本问题,除了要采取措施约束大企业的不当行为外,解决它的关键方法是完善融资环境以增强各类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首先,人民银行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企业征信系统。现有的企业征信系统主要收集的是企业的财务和贷款信息,几乎没有收集企业的非财务信息。企业的某些非财务信息对于研判企业的信用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以及经营是否正常是非常有用的,甚至比财务信息得出的判断更为准确,如企业消耗的水费、电费以及纳税情况等信息。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规模小、担保抵押物少、财务指标不健全,在现行的征信体系下不能反映其真实信用能力和发展能力,必然影响其信用融资。所以,建议人民银行逐步完善这些非财务信息的收集,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使收集工作具有可行性。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例如推进信用评估及担保机构的业务发展,适当支持与中小微企业相关的各类行业协会的发展,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撑。最后,要总结推广“网格服务”、“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双基联动”等新服务模式,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当然,各个企业自身还需不断发展、创新,规范信息披露,合理利用杠杆经营增强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邱兆祥,安世友.我国银行业垄断的根源以及解决途径[J].中国经济时报,2012,(05):28.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小微企业 融资模式

一、引言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资金需求具有“短、小、急、频”的特点,导致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应运而生,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本文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征、流程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一)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小微企业的传统融资渠道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其中直接融资包括发行股票或债券在资本市场公开募集资金、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间接融资包括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民间借贷、企业相互赊欠等融资方式。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只有少数高科技型企业能够在创业板上市直接融资,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而由于小微企业抵押物和资产规模不足、信用等级较低,融资具有“短、小、急、频”的特点,银行很少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因而大部分小微企业仍需要通过民间借贷和相互赊欠的方式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口问题。

(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

从我国当前利率水平看,无风险利率处于历史高位,全社会融资成本都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小微企业只能置身其中。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都呈现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共同特征,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经营与管理制度,缺少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向商业银行提交的财务信息和资料可信度较低。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审查成本,而这部分成本则会体现在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在利率市场化的推动下,银行将以非价格形式存在的收费项目直接显化为资金价格,融资利率从隐形转化为显性,导致民间借贷成了小微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虽然能够快速筹集资金,但利率较高,同时存在利益集团从中牟取利差,进一步加重企业所承担的融资成本。

(三)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高

小微企业自身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很难找到能够为其担保抵押贷款的机构,使得银行在向它们发放贷款时,更多只能选择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同时,我国小微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比较低,总体资产规模较小且抗风险能力比较薄弱,在经济下行阶段,投资收益率下滑,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着一旦经营不善就有可能破产或重组的风险,所以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就很高。另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健全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法律法规,融资性担保机构之间存在各单位权责不明、多部门多头监管,导致现存的融资担保体系无法充分地发挥小微企业风险分散功能。①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和扩大了金融服务范围,为小微企业取得资金支持提供了新渠道。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包括P2P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模式、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与互联网金融门户融资模式。

(一)P2P融资模式

P2P(Peer-to-Peer)融资模式,即借贷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点对点的借贷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的资金额度和贷款利率基本上没有限制,投资者可以将一笔资金分散投资给多个小微企业以降低投资风险,小微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较低的贷款利率以降低融资成本。

P2P融资模式的一般流程:第一步,资金需求方在P2P信贷平台上注册账号后提交信用信息、融资额度、还款周期、资金用途等信息。第二步,P2P信贷平台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对企业的营业执照、还款能力等贷款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将其借款信息至平台上。第三步,投资者根据平台的借款信息选择借出的项目和金额,同时企业也可选择合适的投资者,双方达成合作意愿后,P2P信贷平台将投资者资金发放给企业。第四步,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将金额返还给平台,如若未按时偿还,则依据合同约定征收还款逾期的滞纳费用。

(二)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Crowd funding)即大众筹资,是指融资人借助于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以实物、股权、期权、可转债等回报方式为其项目向广泛的投资者融资的模式。②众筹融资的特点在于小额和大量,回报方式丰富多样,投资者不再以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适合于创新产品研发项目或初步创立的团队项目。

众筹融资模式的操作流程:第一步,融资人将项目策划、融资信息、回报方案等提交到选定的众筹融资平台,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将其到平台上展示给投资人。第二步,投资者选择感兴趣的融资项目和决定投标金额,若在募资期限内达到或超过融资金额,即项目众筹成功,融资人将获得所筹集的资金。如果筹资失败,则将已筹资金全部退还给投资者。第三步,项目执行成功后,融资方按照约定以股权凭证、红利、现金以及产品等形式回馈投资者的支持。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支持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1169.87万户是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6.57%。这类企业虽然规模很小,但却对创造社会就业岗位、解决民生问题以及推动经济增长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小微企业提供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其税收贡献占全国企业总税收的50%。同时,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专利发明以及80%以上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为我国数亿人口提供了工作岗位,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但是,由于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及研究起步较晚、重视力度不足、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支持相对乏力,小微企业的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如融资门槛较高、生产成本攀升过快、生产技术含量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其中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基于此,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因此,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讨金融支持的创新方向,构建出多层次、全方位的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已迫在眉睫。

一,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现状

(一)金融支持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我国早在2002年就已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来促使中小企业稳步运营,之后又相继出台多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尤其在2011明确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后,国家和地方颁布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其中金融支持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不断提高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度,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环境得到不断改善。表1是近年来小微企业相关金融支持法律、法规与政策。

(二)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支持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已比较成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截至到2014年年底,我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091家。其中,大型商业银行5家、政策性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3家、农村合作银行89家、农村商业银行665家、农村信用社1596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41家、信托公司68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1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96家、金融租赁公司30家、货币经纪公司5家、消费金融公司6家、汽车金融公司18家、村镇银行1153家、贷款公司14家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共计从业人员376万人。我国多元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已经形成。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显示,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连年上升,且增幅明显。2012年年末,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4.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0%,2013年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7.8万亿元。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比年初增加3.1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的显著上升,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愈发重视,金融支持力度逐渐增大。就全国金融机构来说,到2015年6月,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94.43万亿,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2.05万亿,占比23.35%。

(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小微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供了可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也得到迅速发展。我国已经先后设立了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区域股权市场和建立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制度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融资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中小板、创业版、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设立,无疑能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方面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截止到2014年年底,我国除河南、黑龙江、云南及宁夏四省外,其余各省市均已形成了规范化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全国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近25000家。此外,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1100家。虽然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依然面临较多的问题,但是,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至少给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参与直接融资的突破口。

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仍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