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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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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概念

融合教育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幼儿科学教育;科学教育内容;科学教育内容的选择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1-0187-02

一、内容选择与定位的普遍问题

1.一味追求内容的新、奇、怪,偏离幼儿认知经验与科学范畴。一些老师在选择科学活动内容时,忽略幼儿的认知经验与兴趣需要,一味求新、求奇、求怪,使一些活动内容甚至偏离了科学的范畴。

2.名称新颖,但内容中核心科学概念不清。如大班科学《我喜欢的声音》,活动探讨的重点在幼儿对各种声音的不同喜好上,这似乎是一个社会范畴的问题,没有突出声音主题下的核心科学问题。

3.内容下未梳理清核心科学概念及层次。一个主题内容下往往涉及好几个科学问题,一些老师并未梳理清这些问题,造成活动未围绕核心问题进行有效探索。

二、幼儿科学教育四大类内容分析

科学内容包罗万象,但梳理起来,无非是这样四大类,即:物质与材料;动物与植物;自然科学现象;科技与制作。厘清每块内容下涉及的具体科学内容与核心科学概念,科学活动内容的选择、概念的定位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了。

三、集体科学活动内容选择的依据

1.幼儿感兴趣和需要的。科学活动内容选择幼儿感兴趣的问题探究,孩子们对科学学习就会充满好奇与主动性。但也并不是幼儿感兴趣的问题都值得作为集体科学活动内容组织探究学习,有些问题是孩子们目前年龄段难于理解的问题,或不是最基本的科学问题,就可以通过其他学习途径来获得答案。

2.方便幼儿操作探索的。幼儿科学素养的发展是在与环境与材料的互动中获得的。材料是低成本或废旧材料不需要成本的,且操作简便,操作结果明显,幼儿可以清晰地看清楚、弄明白操作的方法与结论。

3.安全性有保障的。在幼儿园安全大于天,若安全方面没有把握的内容,建议以家庭亲子探究的方式进行。

4.内容容量适宜的。一个主题内容中往往涉及多个核心科学问题,而幼儿园一次集体科学活动的学习时间有限,因此,每次集体科学探索活动围绕1~2个核心科学问题进行有效探究学习。

根据以上集体科学活动内容选择的依据,我们在《幼儿科学教育内容及核心科学概念一览表》中以“*”标注出了适宜选择作为集体科学活动探究的内容,以供幼儿园老师参考使用。

参考文献:

[1]美国科学促进协会.科学素养的基准[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01.

融合教育概念范文第2篇

 

在我国高校日益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的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应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深化各项教学改革,以培养契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市场营销学”既是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一门十分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中一门十分重要的必修课程,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学”课程的教学改革应当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学生营销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1 “市场营销学”课程改革对加强应用型本科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具体包括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两个方面。创新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为目标,注重启发和利用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人格,开发人的创造力;创业教育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创业意识、创业思想和创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并最终使受教育者具有一定创业能力的教育。应用型本科院校应该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主,培养以应用为目的,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创新创业型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市场营销学”课程在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中是一门十分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同时它也是创新创业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必修课程,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市场营销学”课程改革对于培养学生的市场意识、营销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于提高应用型本科院校“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的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学”课程设置的要求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大背景下,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我国高校一致的共识。在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创新创业能力是高素质应用型商贸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应用型本科院校应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深化各项教学改革,以培养契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应用型本科课程“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的要求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工学结合为核心,依据各专业所定岗位(群)和对应行业企业对营销能力培养的需要,突出学生营销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3 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目前,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没有实现有机地融合,在“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课程建设没有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为了突出“应用”特色,“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市场意识,普遍注重通过强化课程实践环节来提高学生的营销实践能力。然而,在培养学生市场意识和提高学生营销实践能力的过程中,没有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缺乏对学生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的系统培养和训练,也缺乏对学生未来创业过程中所需要营销技能的针对性训练。

 

(2)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不能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的营销实践能力,“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注重不断优化课程本身的教学内容,注重结合营销具体的教学内容来设计实验项目。虽然通过教学内容的优化和这些实验项目的训练,能增进学生对理论知识进一步的理解,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学生的营销实践能力,但是这些实验项目的训练内容未能与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因而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不能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3)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不能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的营销实践能力,“市场营销学”课程团队的建设注重通过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等方式来提升教师的营销实践能力。然而,由于我国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起步相对较晚,很多“市场营销学”课程团队的老师都没有自身创业的经历,对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也缺乏足够的经验,因而“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不能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4)课程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无法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也比较注重通过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课程具体教学内容采用了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和辅助多媒体教学、现代网络技术手段来提升学生课程的学习兴趣和营销实践能力;在考核方式的改革方面,增加了平时实践教学环节所占的比重。然而,在“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过程中还缺乏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对学生自主性学习的激励和探究性精神培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了支持和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市场营销学”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现行的“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还无法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5)课程教材建设无法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的营销实践能力,“市场营销学”课程教材的编写也强化了课程实践的内容。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些强化了课程实践内容的“市场营销学”课程教材相对于以前那些理论性较强的教材来说有了很大的改进,对学生营销实践能力的提升也有比较大的帮助,但是这些教材上编写的课程实践内容没有和创新创业的内容相融合,“市场营销学”课程教材建设无法满足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6)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制约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的建设也加大了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力度,在完善课程基本教学资源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课程案例库、课程习题库、推荐图书库、推荐期刊库和网络资源库来加强课程拓展资源的建设。然而,由于“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没有和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现有机地结合,所以课程基本教学资源和拓展资源的建设也没有体现应用型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因此,“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制约了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4 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学”课程改革的具体对策

 

在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中,“市场营销学”是一门十分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同时也是一门创新创业教育的必修课程,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学”课程的教学改革应当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依据各专业所定岗位(群)和对应行业企业对营销能力培养的需要,在强化学生营销实践能力培养的基础上突出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具体来说,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学”课程改革可以采取的具体对策主要有:

 

(1)课程建设要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不仅要强化学生的市场意识和营销实践能力,还要积极地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是要培养契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不仅要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的系统培养和训练,同时还要结合课程具体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未来创业过程中所需要的营销技能进行有针对性训练。

 

(2)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要与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不仅要进一步优化课程本身的教学内容,注重结合营销具体的教学内容来设计实验项目,而且这些实验项目的训练内容还要与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在“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上,要通过积极引入学科前沿知识和社会热点问题进一步激发学生对课程学习的兴趣,课程所设计的案例导入、知识再现、情境延伸、知识拓展、资料研读对学生的思维要具有较大的启发性,以进一步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意识;实验项目的设计结合营销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可以设置创业项目的选择、市场调研、目标市场的选择与定位、营销计划的拟定和项目的实施,从而对学生未来创业进行有针对性训练。

 

(3)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要加强创新创业双师型团队的培养。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团队的建设不仅要提高教师的营销实践能力,同时还要提高教师的创新创业指导能力。在加强创新创业双师型团队培养的过程中,一方面,可以继续通过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等方式来提升教师的营销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团队教师进行或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不断积累指导创新创业活动的经验,从而适应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4)课程教学方法与考试方式的改革要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要通过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除了结合课程具体教学内容采用了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外,还应积极开展启发式教学、情境式教学、视频体验式教学、分组研究性教学和模拟实践对抗式教学,通过引入真实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施项目带动式教学,从而进一步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在考核方式的改革方面,除了把课堂提问、案例分析、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和读书笔记等日常教学活动纳入课程考核,增加平时实践教学环节所占比重之外,还可以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折算成相应比例的课程学分,针对那些有意创业的学生还应提供线上学习内容,对完成在线课程考核也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5)课程教材建设要强化创新创业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教材编写的课程实践内容可以进一步与创新创业的内容相融合,从而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思维和实践的训练。在教材的编写上,可以充分利用校企合作的资源,选择学生能够亲身体验的情境案例或创业案例,选择的企业案例也要突出其创新性,每一章结合课程实践内容可以安排创新思维训练和创业环节训练,在强化学生营销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

 

(6)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要有利于拓展学生创新创业的视野。在湖北省应用型本科商贸类专业“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要有利于拓展学生创新创业的视野。在完善课程基本教学资源建设的基础上,课程案例库、课程习题库、推荐图书库、推荐期刊库和网络资源库等拓展资源的建设也要融入更多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尽可能选择能够激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的真实案例、期刊和视频,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搭建学生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平台,在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的同时,不断拓展学生创新创业的视野。

融合教育概念范文第3篇

文章编号:1003-0751(2015)11-0087-04

一、残疾儿童与融合教育

随着社会流动加速、家庭小型化和婚姻脆弱化,各种儿童问题不断发生,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13年6月,民政部出台了《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206号),第一次在全国性政府文件中提出“困境儿童”的概念,并将其细分为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三类。残疾儿童作为“困境儿童”中规模最大的亚群体,是指14周岁以下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儿童。残疾类别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由于健康和年龄的双重弱势,残疾儿童在社会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目前,残疾儿童具有群体规模大、群体需要复杂且不易满足、教育问题突出并容易引发集体行动等特征。第一,从群体规模来看,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共有残疾儿童约387万人(指0至14岁儿童),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4.66%。其中学龄期残疾儿童(6―14岁)246万人。从残疾类别来看,我国现有视力残疾儿童13万人,听力残疾儿童11万人,言语残疾儿童1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48万人,智力残疾儿童76万人,精神残疾儿童6万人,多重残疾儿童75万人。如此规模的残疾儿童对其背后的家庭、社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第二,从群体需要来看,目前儿童残疾状况较为复杂,既有生理方面的,也有精神心理和智力方面的,还有多重残疾的情况。生理方面的残疾表现为肢体方面和五官方面的缺陷,比较容易识别,如传统的盲、聋、哑和四肢的残疾;精神心理和智力方面的残疾则难以识别,社会公众对此了解较少。如此多类别的残疾儿童,其需求也是多方面的,教育、康复和就业成为其最迫切的三大需要。但实际上,由于问题的多元化和复杂性,残疾儿童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第三,从教育来看,教育是残疾儿童的三大需要之一,对于他们成年后的自立具有重要作用。但现实中,残疾儿童尤其是精神残疾儿童受排斥的问题非常突出,部分儿童被拒绝入学或被劝退事件屡屡发生。如2012年9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一自闭症儿童被19名家长联名‘赶出’学校”事件、2014年12月发生的“珠海家长联名阻止自闭症少年入学”事件等。在这种情况下,残疾儿童的教育成为政府和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传统上在残疾儿童教育方面实行隔离教育,即正常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残疾儿童在特殊学校接受教育。特殊学校主要针对盲聋哑学生,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职业培训和技能教育。这种教育方式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普通儿童对残疾儿童缺乏了解、不利于残疾儿童的社会融入等缺陷。同时,这种教育模式对新出现的残疾儿童群体,如自闭症儿童、智力障碍儿童等无能为力。鉴于此,一种新的教育形式――“融合教育”被引入我国残疾儿童教育领域。

根据新墨西哥特殊教育中心的定义,融合教育是指所有的残疾儿童必须在有足够资源、并以同龄儿童为主的自然环境、班级、学级以及社区的教育环境中受到教育。这即是说,所有儿童均应成为任何教育环境中真正的一员,并与其他儿童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机会与权利。从这一定义来看,融合教育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并不是让残疾儿童仅到学校受教育而无资助;二是根据残疾儿童的能力去提供其所需要的帮助,以保证他们的成功;三是将残疾学生作为全班学生中真正的一员而不是一个访问者,残疾学生与非残疾学生的比例必须按照正常学生与残疾学生的比例安排;四是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只是残疾学生的学习进度及难度安排要因人而异。融合教育在满足残疾儿童需要、促进其社会融入、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实施困境

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在残疾儿童教育方面进行融合教育的探索。1988年7月11日,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等七部委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年―1992年)》中第一次明确提出“随班就读”这一概念。1990年和1994年,国家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中以法律和法规形式对随班就读予以规定。此后,随班就读成为我国推行融合教育的主要方式。国家教委也了随班就读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其中,《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对随班就读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二是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三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四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把任务落实到乡镇和学校,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五是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可以看出,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教育实际与西方融合教育相结合的一种形式,是在我国经济文化不发达、各方面因素受制约的情况下发展特殊教育的一种明智选择。但是,我国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几乎没有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的硬件和软件支持,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时几乎没有享受到特殊的服务,常常出现“随班就座”“随班混读”现象。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以随班就读为主的融合教育面临着理念、政策设计、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诸多困境,影响着融合教育的健康发展。

1.融合教育的相关理念缺乏

融合教育不仅意味着教育方式的改变,而且意味着教育理念的转变。西方融合教育的背后是平等、个性自由、尊重差异、多元化等西方价值观念,他们从人权和平等的角度强调接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要尊重个体差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课程设计,实现教育方式的转变。长期以来,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理念,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融合教育的开展:第一,把残疾人视为需要同情和救助的弱者,并基于此制订一系列政策措施。这容易强化残疾人的弱势和“无力感”,不利于他们的自立。第二,缺乏权利意识,没有认识到残疾人具有与正常人同等的受教育权、就业权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尤其是受教育权,它作为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是其走向独立的重要途径,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第三,教育过程中过于强调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校教育是以学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的,对学生的个性和差异重视不足。而残疾儿童在学校学生整体学业成绩和课堂教学中的负面影响,容易导致残疾儿童受学校和普通儿童家长的排斥,使随班就读效果不佳。这也跟我国融合教育开展时间短、公众对融合教育了解有限、学校和普通儿童及家长对融合教育存有疑虑与担心有很大关系。

2.社会福利政策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残疾人福利政策呈现“碎片化”和应急性特征,难以保障残疾人正当权益的实现。第一,法律法规政策存在缺陷。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0年颁布、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颁布实施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这些法律法规把“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作为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的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教育的连贯性,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从而在教育过程中容易错过残疾儿童矫正的最佳时机。第二,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毋庸置疑,上述法律法规对我国残疾儿童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相关的细化措施没有跟上,使得法律法规在执行上大打折扣。目前,残疾儿童入读正常的幼儿园、小学仍然遇到许多困难,家长不得不动用各种关系来达到目的。第三,相关的资源支持不足。国际融合教育发展的历史与实践证明,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开展离不开物质、专业人员和服务等相关资源的支持,这是融合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给普通学校用于推广融合教育的拨款逐年增长,同时以全校参与模式来实施融合教育;在全校参与模式架构中,普通学校真正关注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并配备相应的教育资源和服务资源;教育主管部门也为学校提供额外支援、教师培训以及专业支援。而在我国大陆地区,融合教育主体不明、主管部门不清、资源支持力度不足,这些均导致了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面临重重困难,动力不足。

3.社会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低

融合教育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相应的社会服务支持,但我国与融合教育有关的社会服务严重缺乏,仅有的社会服务专业化程度也较低,难以为融合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第一,专业人员匮乏。目前普通学校大多没有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现有的教师也基本没有经过特殊教育训练,不具备专业知识,对融合教育了解甚少,他们急需得到巡回教师、各类专业人员的支持、指导与帮助。但是,现阶段我国巡回教师制度并不健全,社会工作者、言语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和康复训练人员更是严重短缺,导致随班就读的教师和学生在遇到实际困难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如一些学校接纳了残疾儿童,但由于没有专业人员,又缺乏外在资源支持,“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混读”。第二,社会服务评估缺乏。融合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相应的评估,这里的服务评估既包括对特殊儿童需要的评估,也包括对教师和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的评估。但目前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缺乏,社会服务评估大多由高校教师兼职进行,评估手段和评估技术滞后,这些均制约了现有的评估质量和评估效果,导致学校教师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难以得到合理承认,影响了相关教师和社会服务人员从事融合教育的积极性,不利于融合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发展策略

融合教育的意义不仅在于将残疾儿童接纳到主流学校或主流社会中来,而且更着眼于最大限度地扫清所有儿童全面参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实现其全面发展。这是实现残疾儿童权利的需要,更是教育公平的体现。要突破融合教育的实施困境,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融合教育的经验,结合本土实际,探索有效的融合教育发展策略。

1.转变理念,营造融合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全纳教育:未来之路”为主题召开了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这标志着国际社会已经达成推动融合教育的共识。发展融合教育需要改变原有的对残疾和残疾人的理念,营造一个宽容、接纳的社会环境,促进少数群体的社会参与和社会发展。第一,优势视角。从优势视角来看,残障只是个体部分机能的丧失,并不影响个体其他部分机能的正常发挥,甚至某些残疾人还具有一些超于常人的特殊才能。为此,应从残疾人的优势出发,采取多种措施使其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第二,增权理念。教育权是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儿童和青少年的基本权利,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和义务来创造条件,实现其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2014年1月出台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的“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也强调了这一点。第三,及早干预理念。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和融合教育要及早进行,根据其年龄阶段和残障程度的差异采取不同措施。这需要通过公众教育、家长支持、政策研究与倡导等方式,使政府工作人员、普通学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充分认识到融合教育的重要性,进而支持融合教育,为融合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以政府为主导,持续推动政策创新

在现阶段,发展融合教育,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借鉴外来经验,结合本土实际,进行政策创新。这是由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的:一是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决定了大部分资源掌握在政府手里,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做好残疾儿童的融合教育;二是融合教育的非营利性以及教育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市场化的公司难以介入并提供有效的服务;三是现阶段社会服务机构的规模和专业化程度有限,提供服务的能力也有限。因此,政府主导融合教育的相关福利政策,并对相关的社会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成为必然。从目前情况来看,由政府主导进行的政策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整合完善。要对现有的政策法规中相互矛盾和容易引起歧义之处予以修正,增强其内部的一致性。同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普通学校、服务机构、家庭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对违反相应法规的人员和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强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第三,引导和培育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融合教育。将从事融合教育时间较长、声誉较好的社会服务机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与服务,促使其扩大规模、提升专业水平。鼓励其与普通学校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促进社会服务与普通学校教育相互合作与有效衔接。第四,加大对普通学校、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在经费、培训和服务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非政府组织、学校、家庭之间的伙伴关系,提升融合教育的质量。

3.以需求为本,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融合教育概念范文第4篇

英国学前融合教育强调多机构间的互相合作。学前融合教育需要教育、卫生、社会服务、志愿者机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及儿童家长的参与。这些融合教育参与者分别具有不同的职责,他们的相互合作促进了学前融合教育情境下特殊儿童的发展。

在教育部门中,参与学前融合教育的专业人员包括教育心理学者、早期特殊教育支持教师、视/听/语言障碍行为支持教师、融合教育协调员以及学习辅导教师。这些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参与学前儿童的法定评估,鉴别学前儿童的发展困难状况,为融合教育教师及家长提供教育建议,并为融合教育教师提供专业培训。其中融合教育协调员和学习辅导教师承担着重要的任务。融合教育协调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前特殊儿童的特点,为儿童提供可获得的资源;对融合教学提供建议,进行融合教学示范,监测融合教育政策的实施质量及效果;为教师提供专业建议,帮助教师正确处理与特殊儿童及同事的关系,为教师提供专业培训;与特殊儿童家长保持合作关系等。〔6〕学习辅导教师必须了解学前特殊儿童的不同需求,与教师讨论对儿童有利的课程安排,增加儿童学习主流课程的机会。同时,学习辅导教师还应经常使用开放式问题向儿童提问,鼓励儿童讨论所学知识及他们理解的内容,为儿童提供分享展示的机会。学习辅导教师必须记录儿童的学习成果以及所提供的支持策略对儿童的影响效果。此外,学习辅导教师要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儿童的发展。〔7〕

卫生部门的参与人员包括一般干预者、健康状况巡访员、儿科医生及儿科顾问、

学校健康服务人员、言语语言治疗师、生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听力/视力学家及临床心理学家,还包括其他参与人员,如儿童精神疾病护士、精神疾病顾问、心理治疗师、咨询师和其他领域工作者。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主要在幼儿入学评估中提供医学方面的评估诊断以及干预意见,具体责任包括:鉴别儿童生理问题,对儿童的特殊需要进行鉴别和诊断,定期监测儿童发展状况,及时与儿童家长联系,为家庭提供合理的干预训练策略,监控干预训练过程及特殊教育服务质量等。

社会服务部门中参与融合教育的专业者为社会工作者,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通常与专家小组一起工作,为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一些专业技能和资源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服务。如果儿童家庭在为特殊儿童提供适当服务时出现困难,社会工作者会评估儿童家庭的困难情况,为儿童家庭提供指导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可以就某些问题指导儿童家长向相关机构或专家求助。在某些家庭得到有关机构或专家的帮助后,社会工作者会经常对这些家庭作巡访,并提供适当的支持。总之,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在家庭情境中对儿童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干预支持,推荐儿童到相关机构接受服务,监控儿童及其家庭情况,向家长提供建议等。

志愿者支持机构通常是一些慈善机构。志愿者机构主要负责向公众宣传融合教育观念,为特殊儿童提供午餐,对融合教育者进行培训,为融合教育研究者提供研究数据等。转三、英国学前融合教育实践及其存在的不足

自“融合教育”概念被提出以来,英国的学前特殊儿童教育日益受到关注,学前特殊儿童逐步走向主流学校,参与普通同伴的学习活动。

在英国,教师注意充分发挥学前特殊儿童的学习积极性,全方位调动儿童的能力,进行有效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注重儿童多种智能的参与,通过儿童喜欢的教学方式吸引儿童参与学习活动,并引导儿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针对具有不同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教师采用的教学策略各不相同。比如,对需要培养听觉技能的儿童,教师主要采用讨论、口头反馈等方法;对需要提高视觉能力的儿童,教师主要采用看录像、绘画等方法;对需要加强运动知觉能力的儿童,教师在教学中经常让儿童触摸教具,进行实际操作,促进儿童对活动内容的理解和掌握。〔8〕

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与实践,英国学前融合教育取得了很大进步,学前特殊儿童的教育日益受到重视,促进了全纳教育思想的推广和传播,但是离真正的全纳教育还有一定距离。英国学前融合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同样值得我国学前教育研究者思考。

Scruggs和Mastropier(1996)对教师的融合教育观念进行调查,发现仅有40%的教师认为融合教育对大多数儿童而言是现实可行的目标,认为自己已具备相关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不足1/3。〔9〕如果教师没有接受足够的培训,缺乏专业知识技能,缺少相关资源支持,英国政府正努力开展的融合教育实践将很难进一步发展。政府部门需要调拨更多资金用于融合教育实践,培训更多专业教师,为融合教育实践提供更多支持。

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虽然在英国日益受到重视,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实证研究,无法证明融合教育的绩效,教师对融合教育的利弊众说纷纭。例如,有的教师认为融合教育对特殊儿童大有裨益,却影响了正常儿童的受教育情况。〔10〕因此,开展大量的融合教育实践研究,提供更多令人信服的研究资料,有利于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促进融合教育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二、英国学前融合教育政策

英国的教育政策重视特殊儿童教育权利的获得,重视对特殊儿童的全方位教育和保育,也考虑到家长参与以及家长与专业人员合作的重要性,这对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0世纪70年代,英国政府提出要关注学前儿童的早期健康和发展,对儿童早期发展存在的困难进行鉴别,还要关注儿童家长及专家参与的重要性,强调训练者应从儿童的利益出发,与儿童家长合作,同时从其他专家处寻求帮助及引导。〔2〕1978年沃诺克报告的提出使融合教育成为英国特殊教育的核心政策。在这个报告中,融合教育按层次由低到高被分为:场所融合,即在普通学校中为特殊儿童提供专门服务,但特殊儿童不属于普通班级成员;社会融合,即特殊儿童在普通班学习美术、音乐、体育等课程;功能融合,即特殊儿童成为普通班级中的一员,教师全力帮助特殊儿童,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3〕1997年,英国政府颁发了特殊教育绿皮书,要求所有学前儿童均要在普通学校注册,同时建议优先考虑对存在感官障碍、肢体障碍或中度学习困难儿童的融合教育。〔4〕

2001年,英国政府提出了特殊教育实施章程,提出要在学前教育环境中对学前特殊儿童进行诊断、评估,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该章程规定,一旦儿童被鉴别出存在特殊教育需要,教育者应及时采取早期干预措施。该章程同时赋予儿童家长更多知情权,也强调要成立有效的多学科工作小组,为特殊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服务。〔5〕

参考文献:

〔1〕〔4〕陈明聪。英国融合式教育政策的发展与争议〔EB/OL〕.〔2006-01-10〕.140.130.42.78.

〔2〕〔5〕〔9〕KATEWALL.Specialneedsandearlyyears:A

practitioner’sguide〔J〕//雷江华。全纳教育之争。教育研究与实验,2004,(4).

〔3〕黄志成。全纳教育:关注所有学生的学习和参与〔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69-206.

〔6〕〔7〕〔8〕RITACHEMINAIS.Howtocreatetheinclusiveclassroom:Removingbarrierstolearning〔M〕.London:DavidFultonPublishers,2004:36,38,61,63-64.

〔10〕ANTHONYFEILER,HOWARDGIBSON.Threatstotheinclusivemovement〔J〕.BritishJournalofSpecialEducation,1999,26(3):147-151.

【摘要】在融合教育思想的影响下,英国的学前融合教育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本文从教育政策、教育参与人员及教育实践等方面对英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作了概述,旨在为我国的学前融合教育提供借鉴。

融合教育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等数学;科目融合;综合课程

我国高等数学(这里指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抽象代数及泛函分析等数学系本科阶段课程的统称)的教育已将近一百年的历史,已形成独特的教学体系和成熟的教学科目,但还是有不尽如人意尚需改进的地方.当今,各大高校数学专业本科阶段开设课程主要包含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抽象代数、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拓扑学、泛函分析及微分几何等,教学安排上这些科目自成系统,相对独立,但每个数学工作者都清楚这些内容是密切联系的.科目独立教学既无法让学生深刻理解这些最基本的数学内容,更不利于数学的传承!

一、科目独立教学的弊端

1.各科目内容都是从基本工具、基本概念循序渐进讲起,导致各科目重复内容太多,浪费课时,如集合论常识和点集拓扑基本概念在实变函数、泛函分析等科目中屡次出现,向量内容也是多次讲授.

2.各科目内容都遵从循序渐进的原则,基本内容讲得过细、过长,以至于理论上和应用上重要的内容无暇讲授,学生接触不到学科的核心内容及学科前沿.

3.各科目概念、定理间的联系没有讲授,致使学生对概念、定理理解得不透彻.

4.由于各科目内容封闭,自成系统,导致应用内容少,学生无法见识所学内容的威力,知识应用能力弱.

由于科目独立教学的这些缺点,就非常有必要将相近科目融合,这就是科目融合教学. 下面是科目融合教学的一些措施和想法.

二、科目融合的建议和措施

1.联系紧密的科目合并为一科,编写相应的书籍和参考书,这样做既符合数学的发展规律也利于学生理解运用数学.例如,传统的微积分和复变函数理论可以合并在一起讲授,实变函数、测度论、概率论可以并在一起讲授,泛函分析、点集拓扑可以并在一起讲授,线性代数和抽象代数可以并在一起讲授,欧美有很多书籍都是这样做的.齐民友教授的《重温微积分》一书就包含了数学专业本科阶段几乎所有的分析学课程,可以看作是科目融合的一个尝试.

2.教师要尝试讲授各种科目,这样教师才能发现学科间的联系,进而传授给学生.另外,同一批学生学习的相近科目最好由一位教师自始至终地承担,这样做教师可以将各科目联系起来融合讲授.若教师只讲授某几门固定的课程,则教师在科目的理解上就会有局限性,既不利于教师个人的发展,也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导致教和学都不成功.此外,高校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广泛涉猎,提高学术水平,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

3.弱化循序渐进的原则,授课内容可以有跳跃性,删去过于细致、过于简单和无关大局的理论推导,拿出课时讲授核心内容及工具性内容,删去的内容可以作为课外学习和讨论.这样做学生不仅可以学习更多的知识,而且由于科目的交汇点越来越多,数学的魅力层出不穷,学生就更容易沉醉于数学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