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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管理学原理是随着管理能力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渐受关注而形成的;《管理学原理》是管理类各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其教学目的是,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管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并增强学习、研究、应用管理学的能力。它涵盖两条主要的逻辑路径:管理理论与管理职能;这一致思路径规定了管理学原理的基本概念及应当采取的教学策略。/
一、引言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人类的管理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管理思想来源于人类社会的管理实践。事实上,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我们都可以找到古代哲人在管理思想方面的精彩论述。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管理是促进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固然需要丰富的资源与先进的技术,但更重要的还是组织经济活动的能力,即管理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资源,作为“第三生产力”在社会中发挥作用。//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1911年出版的《科学管理原理》的引言中,“科学管理之父”泰罗开宗明义地指出,这篇论文的宗旨之一是“论证最佳的管理是一门实在的科学,基础建立在明确规定的纪律、条例和原则上,并进一步表明,科学管理的根本原理适用于人的行为——从人们最简单的个人行为到我们大公司的业务运行”。现代意义上的管理学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为社会科学的一个专业领域。//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二、《管理学原理》的基本问题
任何一门学科的形成和定型都有三个关键性标志:明确的研究对象、独特的致思路径和完整的概念系统。弄清这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无论是对一门学科的理解和把握,还是对于该学科教学策略的选择,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管理学原理》的研究对象
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揭示管理的客观规律性,即如何按照客观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要求,合理组织生产力,不断完善生产关系,适时调整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管理学原理是从管理中总结、归纳、抽象和概括出来的科学原理,它着重研究管理的客观规律和具有共性的基本理论,具体研究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合理组织生产力。这是由管理的自然属性决定的,是由发展生产力的需要与社会化大生产决定的。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需要管理,需要研究如何配置组织中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及信息等各种资源,“物尽其才,人尽其用”,使各要素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率,以实现组织目标和社会目标的相互统一。因此,怎样计划安排、合理组织及协调、控制这些资源的使用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就是管理学原理研究的主要问题。完善生产关系。这是由管理的社会属性决定的。一方面,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文化,会使管理呈现一定的差别,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管理应着重研究如何处理组织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关系问题;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设立、人员安排以及各种管理体制问题;研究如何激发组织内部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组织目标而服务。另一方面,管理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不同的社会制度使得管理体现着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意志和利益,这一“印记”决定了管理学原理应该研究如何使组织内部环境与其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问题;研究如何使组织的规章制度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上层建筑保持一致的问题,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秩序和规章制度,从而维持正常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二)《管理学原理》的致思路径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管理学原理作为一门科学,研究管理活动的规律性,解决与管理活动有关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方面的问题,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构造形如金字塔,其顶端是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体系,底部是关于管理过程、管理对象以及相应职能的科学系统,中间则对应着管理层级和管理领域。/
那么,管理学原理在研究正式组织实现组织目标这一过程中又是怎样致思的呢?管理学原理首先从管理理论入手。通过分析,研究人类过去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和理论,认识管理思想、理论和制度与方法的演变发展规律,继承前人的经验和成就,古为今用。因此,绝大多数的学者在编撰《管理学原理》教材时,都考虑将“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放在着作的第一章或第二章;因为,大家的思考逻辑基本一致:管理理论与方法是一个历史的发展和演化的过程,管理理论和管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反映了管理科学从实践到理论的发展过程,研究其产生和发展是为了继往开来,继承发展和建设现代的管理理论。通过对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的研究和介绍,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管理学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掌握管理的基本原理。//zuowen/
其次,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基本的原理,管理科学也不例外。管理的基本原理是指带有普遍性的、最基本的管理规律,是对管理工作的实质及其基本运动规律的表述,也是研究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环节、管理工作的程序等问题的解决之道。诸如:决策的制订、计划的编制、组织的设计、过程的控制等,这些活动都有一个基本的原理和原则,是人们进行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表现在管理过程及相应的职能,即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这是管理学原理体系的坚实基础。我们必须学习和掌握它,做到活学活用。/
再者,人是管理活动的主体。管理活动与组织成员的行为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一方面,管理者的素质高低、领导方式、领导行为、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对管理活动的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研究“领导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高效率完成组织目标的基础和前提,即研究“激励员工的主动性”。/
(三)《管理学原理》的基本概念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概念是理论致思凝结而成的逻辑环扣,也是把握研究对象的基本方法和工具;概念之间的关系则构成一定的理论体系。与上述致思路径相应,管理学原理有以下一些主要基本概念。//html/jianli/
1.管理理论。管理理论着重从历史的方面研究管理实践、思想、理论的形成、演变、发展,知古鉴今。//html/jianli/
一般来说,管理学形成之前可分成两个阶段:早期管理实践与管理思想阶段(从有了人类集体劳动开始到18世纪末)和管理理论产生与发展阶段(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开始)。真正意义上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与理论,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组织的日益庞大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分为三个阶段:古典管理理论阶段(20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行为科学学派出现前)、现代管理理论阶段(20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主要指行为科学学派及管理理论丛林阶段)和当代管理理论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
根据不同理论的表述,追本溯源,我们可以找到各自的核心基本概念,也是这些管理理论的思想起源。具体来说,诸如:“效率”与“标准化”之于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管理职能”与“管理原则”之于法约尔的“一般管理原理”,“层级结构”与“权力”之于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人性假设”与“非正式组织”之于梅奥的“行为科学理论”,“决策”与“满意原则”之于西蒙的“理性决策理论”,“系统”与“协作”之于巴纳德的“社会系统理论”,“竞争”与“战略管理”之于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工作流程”与“企业再造”之于迈克尔·哈默与詹姆斯·钱皮公司再造理论。等等。管理职能。所谓管理职能,是对管理过程中各项行为的内容的概括,是人们对管理工作应有的一般过程和基本内容所作的理论概括。管理活动是人们进行的一项实践活动,是一项实际工作,是一种行动。人们发现在不同的管理者的管理工作中,管理者往往采用程序具有某些类似、内容具有某些共性的管理行为,比如计划、组织、控制等,人们对这些管理行为加以系统性归纳,逐渐形成了“管理职能”这一被普遍认同的概念。//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管理职能一般根据管理过程的内在逻辑,划分为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但是划分管理的职能,并不意味着这些管理职能是互不相关、截然不同的。划分管理职能,其意义在于:管理职能把管理过程划分为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在理论研究上能更清楚地描述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有助于实际的管理工作及管理教学工作。划分管理职能,管理者在实践中有助于实现管理活动的专业化,使管理人员更容易从事管理工作。在管理领域中实现专业化,如同在生产中实现专业化一样,能大大提高效率。同时,管理者可以运用职能观点去建立或改革组织机构,根据管理职能规定出组织内部的职责和权力及它们的内部结构,从而确定管理人员的人数、素质、学历、知识结构等。/
计划职能对未来活动进行的一种预先的谋划。主要内容:目标与任务分解,目标实现方式与途径选择,进度控制与调整等。/
组织职能为实现组织目标,对每个组织成员规定在工作中形成的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主要内容:组织设计,人员配备,组织运行及组织变革等。//html/zongjie/
领导职能管理者利用组织所赋予的权力去指挥影响和激励组织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工作,主要内容:指挥引导,激励鼓舞,协调沟通等。//html/jianli/
控制职能是保证组织各部门各环节按预定要求运作而实现组织目标的一项管理工作。主要内容:确立标准,衡量绩效,纠正偏差等。/
三、《管理学原理》的教学策略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关键词] 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控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3. 040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3- 0077- 02
1 人力资源成本的概念和组成部分
企业的构建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源投入即为人力资源成本。在管理学中,又将人力资源成本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的会计主体对企业所有的人力资源所产生的费用支出进行计算、确认和控制的会计行为活动。而广义上的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取得效益,而采取的提高人力资源使用价值,保全和开发人力资源使用价值从而产生的一系列费用支出的总和。
人力资源成本根据其管理过程划分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人力获得成本,企业获取所需人力资源所花费的费用成本,这些费用中包含人员的组织招聘、选取录用、岗前培训、岗位匹配等相关费用;人力开发成本,人员配置后,为让其适应岗位职能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对人力资源进行的岗前教育,岗位培,脱产培训等提升人员素质和技能的培训支出;人力使用成本,为实现人力资源的价值,企业所进行的一系列投入,如薪酬、绩效奖金、年终福利、奖励方案、办公用品、办公器材耗损、带薪培训等一系列支出费用;企业人员离开所造成的离职成本,由于企业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所花费的费用支出,例如离职薪资、岗位调动补助、试岗时期的低效工作成本、由于员工离职造成的空缺成本支出;企业对员工的保障成本,也就是说在人力资源在实现其价值和付出劳动后或丧失劳动价值后,企业为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所支出的财务费用,例如五险一金等保障。人力资源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资源保障更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
2 人力资源成本控制中亟待解决的几点问题
2.1 企业不能及时完善自身成本规划体系
我国的很多民营企业不配备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以至于企业缺乏人力资源管理的依据和指导。正确的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体系应该是依据企业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基础对企业目前所配备的所有人力资源进行逐步的审核和整合,通过调节的方式使得企业的人员达到供需平衡状态,同时对企业的人员从初期招聘到员工后期培训、从岗位配置到后期开发潜能、从晋升机制到岗位调换、从薪酬计算到绩效评估考核都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这是企业实现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然而有些企业为节省支出,把行政管理部门当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称为行政人事部,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轻视,这就使得企业缺乏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划,人力资源成本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无法构建完整的、规范的人力资源成本规划体系。
2.2 企业不合理的聘用机制
我国的很多企业都普遍存在“任人唯亲”的现象,一些中小企业的管理岗位和核心员工大多是裙带关系,这在无形中就增加了企业的人力资源使用成本。而有些企业却不能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不能实现人员与岗位的合理配置,这不仅降低了员工的工作效率,也会造成优秀员工的流失,这又增加了企业的离职成本费用。企业的薪酬制度不合理,很多绩效管理仅仅是流于形式,而忽略了对员工的激励和员工的多层次需求,降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由此可见,整合企业的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企业的成本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3 忽视员工培训的重要性
企业想要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就必须注重企业人员的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但是现在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只注重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强度,而忽视了员工培训这一模块。因为有些培训可能需要脱产,这就使得一些企业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没有从员工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角度去考虑,企业过多的看重了培训投资和培训成本,长此以往,员工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导致无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能满足企业日益发展的需求,无形中又增加了企业的支出成本。
3 科学合理地控制企业人力资源成本
3.1 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规划体系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企业想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完善人力资源规划,满足企业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不断发掘员工的潜在技能,发现员工的特性,因岗设人,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作用,不近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还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企业要想建立科学的、规范的、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划体系就必须对自身有正确的定位和分析,分析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这其中包括优势和劣势分析,从而制定合理的战略方针面对机遇和挑战。
3.2 优化企业选拔录用机制
企业需要优秀的人才,所以在进行人才选拔和录用时就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现有情况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在招聘时,要择优录用,不能在“任人唯亲”,搞裙带关系,这样只会制约企业的发展。要学会优化资源,一味的招聘,造成职位的供小于求,就会造成企业的冗员,从而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如果一员多职,在一定程度上就会降低工作效率和质量,所以在招聘时要多留意优秀的人才,作为公司日后发展的储备力量。所以,企业人里资源的供需平衡才是企业能够长治久安的根本。
3.3 完善员工培训制度
对于企业员工的定期培训,既是给员工增值也是给企业增值。通过培训来发掘员工的潜在价值,既有利于留住人才也有利于企业的日后发展。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员工培训,适当的加大培训力度和成本,组织专人负责培训,使员工都积极的参加培训。培训不能是盲目的,要有针对性,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能力层次,系统的安排培训内容、时间、方法和强度,这样科学的人力规划可以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企业在进行培训前要做好培训成本预算,制定适宜的培训计划,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费。科学有效的培训方案,既能满足员工的岗位需求,又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从而有效的控制企业人力资源的支出成本。
4 结 语
现如今,我国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要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就必须实现自我突破。而帮助企业实现自我突破的就是 人才,在新市场、新理念、新竞争方式的影响下,企业只有在人力资源的优势下来适应这种新环境,科学有效的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企业才能具有市场竞争力。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成本控制体系,才能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使企业在任何竞争环境下,都立于不败之地。
主要参考文献
“6+2”基本原则 酒店企业管理 课程整体设计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高职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高职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戴士弘先生根据我国高职院校的实际,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教学设计的基本原则(6+2),其中的“6”是指:(1)工学结合、职业活动导向;(2)突出能力目标;(3)项目任务载体;(4)能力实训;(5)学生主体;(6)知识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教学。原则中的“2”是指:(1)某些课程教学内容(如德育内容、外语内容)必须要注意采取“渗透”到全院所有课程中去的方式,而不仅仅依赖集中上课的方式;(2)对于职业能力中的“核心能力”(如自学能力、与人交流能力、与人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也必须要注意“渗透”到所有课程中去。“6+2”基本原则可以代表先进职业教育观念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教学改革的核心中可操作、可展示、可核查的内容,解决了高职课程教学改革的难点。本文以“酒店企业管理”课程为例展示“6+2”基本原则在课程整体设计中的具体运用。
一、课程简介
1.课程性质和地位
“酒店企业管理”是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本课程以酒店日常管理的工作过程与实践为基础构建课程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酒店管理综合能力,符合酒店管理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任职岗位群的要求。
2.课程对应的岗位
酒店前厅部、客房部、餐饮部、康体中心、人事部、营销部等部门的服务与中低层管理人员
3.工作任务
制订酒店管理的目标与计划,酒店员工招聘与考核,酒店服务质量管理,酒店运行成本的控制。
4.先修与后续课课程
先修课程是:酒店服务礼仪、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会议服务与管理;后续课程是:顶岗实习、毕业论文。
二、课程目标设计
1.能力目标
本课程的能力目标是培养学生能能开展酒店基层管理工作:(1)能根据酒店服务内容设计酒店服务与管理业务服务流程;(2)能编写酒店管理执行计划,能组织落实计划;(3)会从事酒店员工招聘工作;(4)能制订酒店培训方案并能培训酒店服务员;(5)能制订和设计酒店岗位薪酬;(6)能制订酒店服务质量标准;(7)能制订和实施酒店餐饮采购制度和设计仓储管理流程;(8)能策划酒店节能环保和降低物耗的管理方案。
2.知识目标
与能力目标相对应的知识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酒店管理的相关理论和知识:(1)掌握酒店管理服务业务的主要内容;(2)掌握酒店基层管理活动的职能;(3)掌握酒店管理目标与计划的构成;(4)掌握酒店组织的部门的构成与职能;(5)掌握酒店人力资源与管理的基本原理;(6)掌握保证酒店服务质量的管理方法;(7)掌握控制酒店成本的管理技术。
3.素质目标
本课程的素质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学习能力:(1)形成酒店基层管理者的现代管理服务理念;(2)养成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3)与他人合作的团队精神;(4)自学能力;(5)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6)前沿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
三、课程内容设计
本课程以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交流中心的日常管理为综合贯穿项目,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学院交流中心半工半读,将学生分配到交流中心的各个部门,下课后即到各部门上班。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将围绕交流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来开展,采取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以课程涉及的职业岗位工作过程为依据,以5个具体的子项目为载体,以项目所包含的12个训练任务为驱动,在具体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在教中学、学中做,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
四、课程考核方案设计
本课程以真实工作任务为依据,对学生的能力训练过程进行精心的设计,课程考核设计同样强调形成性考核,体现综合应用能力。
1.形成性考核(占70%)
(1)平时成绩(占形成性考核的20%) 包括考勤(5%)、学习态度(5%)、课堂提问(10%)。
(2)项目成绩(占形成性考核的80%)
具体分值见表2。
2.终结性考核(占30%)
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运用所掌握的酒店管理的知识,写一份改进本部门工作的设想。
五、结语
基于“6+2”基本原则的高职“酒店企业管理”课程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以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平台,以仿真及全真的酒店企业管理工作(项目)为载体,以项目所包含的任务为驱动,在具体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在教中学、学中做,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充分体现了高职课程职业性、实践性、开放交互性的要求,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教学效果,培养了学生酒店管理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科学教育出版社,2007.
[2]戴士弘.高职教改课程教学设计案例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以生为本;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9-0019-02
一、构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化体系的必要性
1.高职学生特点所需。高职学生文化基础课相对薄弱,自我学习能力不强,自我管理不严,迟到、旷课严重,传统学生过程管理无法监督。教育学有个观点:“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这就需要我们突破传统的教育管理方式、方法、手段。
2.高职学生工作适应新时期所需。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多校区,学生规模上万;管理职能增加,由单一的管理教育向服务转变,如学生资助管理、绿色通道、心理健康建档筛查等。这些都需要打破传统纸质办公、手工作业的固有模式。
3.信息化发展必然。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应用软件技术的推广,教育信息化已成为当今教育工作的“热门”,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实施、应用和升级已是大家研讨的重点对象。高职院校学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数字化校园建设,构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化体系是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手段和载体。
二、现有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系统体系不完善,功能单一,覆盖面窄。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推行“数字化”校园工程,但主要集中在网络建设、网络使用,保证学生、教学上网需要,对学生工作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考虑较少,大多数学校仅限于教务管理系统、财务收费系统等,部分学校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也仅停留于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增、删、改、查”等简单功能上。
2.各系统数据库不统一,数据不一。由于高职学生中途退学、休学,甚至不管学籍,一走了之的现象较为普遍,因而导致学校很难对在校学生说出一个准确数字。主要是因为各系统建立的时间不一、开发公司不一,导致数据库接口不开放,基础数据不能及时共享等。
3.应用推广度不够。目前部分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公司开发成品,直接拿到各学校使用,但不同单位管理模式、方法和流程不一,未进行有针对的二次开发,导致“水土不服”,并未提升工作效率,反而增重负责,导致学生工作管理者、辅导员和学生等不愿使用。
三、构建新型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特点
1.以生为本,服务学生成长。构建本系统的主要思想就是“以生为本,服务学生成长”。如一:学生日常管理子系统中对学生考勤管理,可以采用指纹打卡或教师课堂考勤网上录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如果一个学生课堂缺勤达到不同数量,可采用不同的颜色对其个人进行警示,同时辅导员、任课教师也可看到其出勤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管理。
2.数据接口统一,数据共享。构建此系统时打破原有的数据接口不统一,无法实现数据共享的问题。系统统一规划,共享数据接口,数据库采用SQL2005或Oracle,不同子系统可以数据互访互调。
3.体系完善,结构清晰。根据高职院校学生工作管理工作职责与特点,为更加合理有效第构建管理信息化体系,把体系分为“1个核心数据库,4个管理模块系统,10个子系统”。“1个核心数据库”即为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中心;“4个管理模块系统”即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职责与需要,分为“学生管理”、“学生成长与服务”、“学生个人评价”和“管理绩效”四个管理模块系统。
四、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体系各子系统功能简介
针对高职学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权责,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体系包含了我们前面所提及的全部核心系统和子系统(功能系统),现在就各主要模块的基本功能作一个简要分析。
1.核心系统。核心系统同时作为一个数据中心,主要提供全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处理、存储、交换,以及用户管理等功能,其数据中心所拥有的数据不仅包含学生自身的各种信息,而且包括各种与学生有关的文件资料。它没有直接的用户,但又同时为所有使用本系统的用户提供服务。信息系统应有专门的维护人员进行维护,以保障其持续正常运行。
2.信息系统。主要有关学生相关信息的平台,并且按院、部门、单个学生来、查询、审核。
3.学生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主要负责对学生基础信息管理,采用系统编号的管理模式。主要提供对学号、学生身份证、学生家庭信息、学生简历、学生在校异动、学生联系方式的查询服务。
4.公寓管理系统。其功能包括学生入住、学生寝室调换、学生退寝等,主要管理者为公寓管理部门,主要权限为调用数据中心学生学号、考生号等信息进行学生入住、对学生在公寓住宿情况的统计、修改、审核、统计等。
5.学生档案管理系统。主要是对学生档案入校后的管理、主要管理者为学校学生及二级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含档案入库、退学、休学、毕业离校档案的管理,并可以进行录入、修改、审核、统计等。
6.学生就业管理系统,主要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创业、就业数据的管理、主要管理者为学校就业与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含学生投放简历、学生就业情况、学生创业情况的管理,并可以进行录入、修改、审核、统计等。
7.学生奖惩管理系统。包括学生处分管理、学生奖学金评定系统和学生三优评定系统、学生违纪记录系统。
8.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主要是帮助学生在生源地、绿色通道等有关学生资助方面的事务,将相关信息传送给财务系统,并可以进行录入、修改、审核、统计等。
本文从学生工作管理体系出发,分析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和特点。同时结合信息技术,实现学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设计完了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体系结构,并对系统模块进行解释和分析。
参考文献:
[1]胡红霞,孟治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J].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3).
[2]纪楠.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J].科技向导,2012,(08).
[3]倪玉林.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研究[J].中国外资,2011,(05).
[4]杨晶晶.爱心教育在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实践[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01).
[5]吕爱玲.浅谈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学生工作创新[J].职业技术教育,2010,(12).
现将《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立和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不健全等问题的需要,又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客观要求,意义重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加快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也势在必行。
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级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劳动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体改、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精神,结合我省近两年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湘政发〔1995〕18号)和《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的实践,现就全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基数为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小于统计年报的企业工资总额的,应以统计年报数为企业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要由目前全省平均24.5%的比例尽快并逐步降至20%,即1998年1月起降至22.5%,并在2000年底以前降至20%。在降低企业费率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为止。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可适当加快。
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从1998年1月1日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1997年底以前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记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含本实施意见实施前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划转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可以继承。
三、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且履行了缴费(指单位和个人同时足额缴费,下同)义务,应予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计发: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2、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后仍难以平稳过渡的地、州、市,可另加过渡性调节金予以解决。过渡性调节金的具体数额由各地、州、市按每月不超过130元的标准统一确定,并应从统一制度实施后的第6年起在其后的10年内逐年减少,直至取消。
在统一制度初期,为了保证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可以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做法。凡按照本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实施前的老办法(按老办法计发待遇的工资基数,仍应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封定在1994年底以前)待遇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统一制度实施当年退休的增加幅度不得超过10%,从第2年至第5年退休的增加幅度每年可递增5个百分点,至第6年不再予限制,同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做法。
对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或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对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按其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1997年底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养老金。
四、继续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原则上每年7月1日按照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调整一次。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劳动厅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金的调整办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199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严格退休审批手续。劳动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退休政策,各地不得自行放宽条件,任何企业都不得自行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企业职工凡没有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一律无效。
六、巩固和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在巩固现有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省级统筹办法,继续坚持全省集中决策,省级调控,分级管理,以地州市为主的原则,强化省级调剂金的收缴,加大省级调控力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现统一费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七、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凡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应参加养老保险而至今尚未参加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在1998年底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加快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
八、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加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的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和完善服务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九、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收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十、本实施意见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过去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本实施意见由省劳动厅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湖南省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业主、雇员和帮工(以下称“从业人员”)。已享受其他法定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分担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个人缴费挂钩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工商、税务、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及个体劳动协会和私营经济协会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工作。
社会保障委员会对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和基金管理情况实行监督。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第六条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标准缴纳。
(一)用人单位现按其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和的1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5年内逐步过渡到统一的城镇企业缴费水平。
(二)从业人员暂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调整至5%,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达到8%为止。
(三)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以上年度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实际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以所在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免签协议),或者委托工商、税务等部门代为收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第八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帐户”。
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第十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实行减免。因特殊原因,用人单位暂无力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必须在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或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商、税务、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年检、年审和登记手续时,应督促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建立、解除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兼(合)并、停业、破产的,应在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停保、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工资总额、退休人数核查一次。核查时,有权调阅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名册、帐目和报表,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发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
第十六条 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从业人员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
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从用人单位划入的部分相应降低,直到降至3%为止。
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计入从业人员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余作为社会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储存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结算一次个人帐户储存额,并及时向从业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对帐单和个人帐户卡,作为从业人员核查和今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工作异动,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随同转移;因故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帐户中的前后储存额予以合并计算,不间断计息。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方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养老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助金,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从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即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二)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其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私营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本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三)从业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而去境外(包括港澳台)定居的,可按本条(二)项的规定一次性领取相应待遇。
第二十二条 从业人员退休后死亡,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先从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支付,不足部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的缴费年限从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始时计算。
从业人员被招收、聘用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可前后合并计算。
从业人员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建立了个人帐户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后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第二十四条 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从业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按照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比例同步调整。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