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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网络银行
[中图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9-0055-03
基金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以其旺盛的生命力、灵活的经营方式、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及提供众多就业岗位等优势,逐步成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经济群体。但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不理想,在融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障碍。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1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
银行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由于外部企业和自然人的股份具有分散股权的风险,中小企业不希望外部股东介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从而会更多地选择银行贷款。所以银行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被大多数中小企业所采用。但是,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抵押或担保,而且需要支付比大型企业贷款更高的浮动利息,银行业的传统观念是在保证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尽量将贷款发放给实力雄厚、贷款额度较大的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不仅贷款额度小,且风险较大,自身利益很难保证,最终导致银行形成重大型企业轻中小企业的思维模式,所以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银行贷款的几率非常小。
2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分析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而且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然而,中国的证券市场, 一直以来都是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 中小企业几乎被拒之门外,虽然已经推出了创业板,但是,主要是针对成长性好、科技水平高、资金密集度高的中小企业,对那些以解决就业为主,赢利水平不高,成长性一般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想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融资可能性很小。
(二)中小企业存在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1外部原因
长期以来,国有大型企业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显著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因此,政府在制定金融政策时一般会比较关照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政策需求,而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小。商业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也偏向于将资金借贷给国有企业,其市场定位始终偏重于大型企业集团,所以中小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上获得有效融资。
2从内部原因分析
首先,中小企业的普遍情况是经营规模较小,自有资金较少,经营业绩不稳定,抵御风险能力差,亏损企业较多,银行和投资方对其投资风险较大。其次,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许多中小企业对外披露信息非常谨慎,甚至频频出现财务信息掺假失真的现象。由于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给银行甄别风险所需的完整数据,这些都将导致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因此信息不对称问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对于债权人和投资者而言在对中小企业做出借贷选择时,担心资金难以回收,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对称,造成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受阻严重。
二、新型融资模式——网络银行
(一)网络银行融资的定义
网络银行融资是指建立在网络中介服务基础上的企业与银行或第三方机构之间的一种借贷,其通过贷款人在网上填写贷款需求申请与企业信息等资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而获得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此种融资方式具有无需担保物﹑利息低﹑贷款额度宽松﹑贷款速度快等特点,网络银行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在线上建立的企业网络信用具有较高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例如,阿里巴巴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建立的“网络联保机制”,在这种机制中,中小企业联合获取网络诚信认证的企业成为网络融资的联保体,以联保体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联保体中的成员对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中小企业通过网络联保体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既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的难题,又降低了银行贷款违约风险。
(二)网络银行融资服务模式
1银行+企业
这一模式是指银行借助自身的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提供服务的主体是银行,实质上是将在银行柜台的人工业务移到网络上办理。例如,工商银行推广的网络融资业务——“网贷通”,从制度上突破了传统银行业务制度模式,从流程上实现了网络化、集中化操作。中小企业提供合格抵(质)押担保即可申请“网贷通”,从客户申请到发放贷款只需5个工作日,尤其适用于资金使用频率高、周期短、贷款时间和空间不受限制的中小企业。而且网络银行贷款业务的准入门槛较低。
2银行+第三方平台+企业
另一种网络银行融资服务模式是指银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银行利用第三方服务商的线上信用数据为中小企业提供低门槛的融资服务,同时依托电子商务的交易、支付、信用、物流、安全等各类平台上的交易数据和信息,建立公正、透明、权威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网上企业的市场前景、信用行为等进行评估,为线上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提供重要依据,大大降低了银行的贷款成本和违约风险。例如,全球网是全国第一家以互联网为技术手段,联合政府、银行、专业市场、商会等机构,搭建的具有开放性、全面性、综合性的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服务平台。将电子商务、银行和中小企业连接起来,实现三方的利益共赢。
一、央行加强房地产企业信贷业务管理,房企的银行融资渠道受限
2003年6月13日央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控制房地产信贷,对高档房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进行了严格限制,使房地产最脆弱的神经——资金链受到打击。《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同时,针对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当地贷款、异地使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部分地区的房地产炒作,带动了土地价格和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121号文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消费者按揭贷款等方面,控制了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融资,使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陷入到了资金链条断裂的边缘。
121号文件出台一年了,房地产商普遍感到原有的占开发资金70%的银行融资力度大大降低,新的信贷资金审批越来越严格;即使原有已经审批过的信贷资金规模,也存在实际到手的信贷资金比审批的结果少,时间晚,甚至暂停发放原有审批过的资金等问题。
但是,从宏观面看,由于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房地产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为了保持国家金融的持续稳定,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防范银行的信贷风险的调控政策近期内难以改变。房地产商应该清醒国家的大环境要求,尽快作出积极的应对,主要是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多元化融资。
二、特殊的产业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首发上市(IPO)的可能性很小
房地产是个特殊的产业,在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房地产企业也很难通过IPO申请达致上市目标。
首先,在法律上,由于房地产公司地域性较强,而各大城市在诸如土地出让、税费缴纳、资质认定等重要环节上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因此在法律和政策的把握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其次,房地产企业的财务较为特殊,一般来说,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发到竣工验收大约需要两年的时间,按照会计准则,一个产品在完成了制造和销售过程后才能计算收入与利润,房地产项目的预售部分在工程没有完成前是不能计入企业利润的;而首发上市的公司需要有连续三年稳定均衡的盈利记录,虽然发行审查委员会(简称“发审委”)对盈利标准没有明确的硬性指标,但发审委内部掌控的标准大致是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左右,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因而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很难达标。
2001年恢复房地产企业IPO上市至今,中国证券市场中通过IPO上市的公司接近250家,而房地产行业IPO公司却仅仅只有天鸿宝业、金地集团、天房发展、栖霞建设、珠海华发五家公司通过了证监会的发行申请进行IPO上市。这种情况也说明了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进行IPO申请上市的路途将会是比较坎坷、艰辛的,计划通过发行股票解决资金问题的房地产商应对此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三、面对融资困境的房地产业的主要应对策略
尽管受目前整个宏观调控和资本市场政策的影响,房地产业的融资困难很大,但是对于一位房地产商来说,坚实的资金链才是房地产商最终需要的。因此,从这一目标出发,今后房地产商应积极应对,制定融资策略,抓住国内房地产业大发展的有利时机,争取在本轮房地产业重新洗牌的过程中调整和壮大自己。
1、调整心态和思路,面对现实,制定多元化融资融资发展战略
过去房地产开发商对银行信贷融资的依赖程度非常之大,常规来说,项目开发资金的至少70%来自银行信贷资金。121号文件的出台一夜之间击碎了房地产商的梦想----要取得银行信贷资金不是那么容易了!阵痛之后应该尽快调整心态和思路,理解和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可以说,在新一轮的洗牌过程中,谁能尽快走出阴影,积极应对,谁就将在洗牌中领先一步,抢占先机受益。
2、买壳上市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实现公司上市的良好途径
同样是进入证券市场,房地产企业与IPO上市的困难对比,选择买壳上市的方式的优势在于:不因出身是“房企”而受法规歧视;避开IPO对产业政策的苛刻要求;不用考虑IPO上市对经营历史、股本结构、资产负债结构、赢利能力、重大资产(债务)重组、控股权和管理层的稳定性、公司治理结构等诸多方面的特殊要求;只要企业从事的是合法业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符合《公司法》关于对外投资的比例限制,就可以买别人的壳去上市。
买壳上市具有上市时间快,节约时间成本的优点,因为无须排队等待审批,买完壳通过重组整合业务即可完成上市计划,对比之下,完整的一个IPO上市计划预计最快也要耗3-5年。
买壳上市后,通过对资产与业务的重组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保持良好的融资渠道,可以向社会公众筹集发展资金,通过向持控股地位的购买优质资产,既可以使上市公司获得良好的经营项目,进一步提高经营业绩,维持再融资的可能,又可以使房地产企业获得宝贵的发展资金,积极开拓市场,迅速发展壮大自身实力。
经过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以来,在国内买壳上市的房地产企业达到了40多家,并且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我国房地产企业通过买壳上市的方式大举进军国内资本市场,在证券市场上已经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买壳上市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1)谨慎选好“壳资源”公司;(2)探明“壳资源”公司里的隐藏“地雷”,以免“触雷”,主要是指公司的诉讼、贷款、担保等隐性风险;(3)合理的转让壳价;(4)制定好良好的资产重组方案,保证经营业绩;(5)从买壳到实现融资,有一个过程,不可急于求成,要在经营中规范自己的企业行为,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3、房地产信托----以资金成本降低时间成本的新型融资方式
所谓房地产信托,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较权威的信托责任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资金成本约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但相比之下,信托计划可以大大节省“时间成本”,许多资本金不够的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在办理各项审批的“时间差”里,通过信托计划可以很快筹集到资金,进行拆迁等前期投入。
从现有的操作模式来看,使用信托方式为房地产融资主要采取债权式和股权式两种方式:
(1)债权式房地产信托计划,即信托公司通过信托产品融集资金借贷给房地产企业。其优点是操作简便,管理简单,收益比较稳定;其主要问题,一是由于信托公司对信用贷款本身有较大的风险,而总体上看信托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评估能力还不如银行,因此,使信托公司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将严格对项目的基本素质的要求;二是这种模式受到总额不超过二百份、每份不低于五万元的限制,资金的募集范围与数量均受到了制约,规模比较小。
(2)股权式房地产信托计划。这种方式是信托公司在集合资金后,以增资的方式,向房地产企业注资,持有房地产企业部分股权,房地产企业承诺两年后以溢价方式将股权回购,这种方式实质是阶段性股权融资的方式。这种方式发挥了信托的特色,是银行所不能做的(因为银行不能进行实业投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促使房地产企业达到银行融资的条件。12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必须达到30%,银行才能给予贷款。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都非常小4,很难达到30%的要求。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进行股权融资类似于优先股的概念,只要求在阶段时间内取得一个合理回报,并不要求与开发商分享最终利润的成果,这样既满足了充实开发商股本金的要求,开发商也没有丧失对项目的实际控制权。
总体而言,从未来的发展看,中国的房地产信托融资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由于房地产信托融资是一种新的方式,需要改进和创新的地方也比较多,在设计信托产品时要充分衡量几个风险因素后谨慎确定:(1)债权式融资还是股权式融资方式的选取;(2)融资对象、规模与金额的确定;(3)信托公司平台的选择;(4)风险控制,融资对象如果是信托投资机构和分散的投资者,开发商不可能得到象银行信贷一样,可以申请追加融资,一旦陷入困境,很容易产生恶性循环。
4、其他的融资方式
[论文摘要]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制度的建设是中小企业能否存续发展的必要前提。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的企业将与外国的中小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正面竞争,因此,正确对中外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进行必要的比较,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论文关键词]中外企业;融资制度;融资方式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尽管我国理论界和现实经济实践中没有形成真正的融资制度概念,但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基本可以归纳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现状:从政策目标看,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就业目标,目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都在次要地位,并未充分重视;从融资体系看,银行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机构,财政以被动方式对国有中小企业资本金进行补充(当影响到中小企业生存);从融资方式看,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从风险控制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没有一个完善的释放和控制体系。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分析
(一)美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主要构成
1.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扶持的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美国,由于受到法律限制,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将融资额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业,除了商业银行以外,互助基金也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个人和中小企业投资入股形成的这种机构,可以看作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贷款,储蓄是贷款的先决条件。
3.风险投资公司。之所以将风险投资公司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开,是因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性质介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是:勇于对新建企业投资,在首次公开招股的企业中,约有1/3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
(二)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成
1.政策性的融资机构。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环境卫生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以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均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它们具有不同的分工。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充足资金。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日本,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逐渐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发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对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占融资总额的65.8%,比20世纪8O年代增加了25个百分点,以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该比率略有下降。除了商业银行体系,日本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互助银行、信用金库等,这些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地方性强;互助、合作性质强。
(三)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进入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与其它国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比较,美国中小企业发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股票)的比例最高。美国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公司债券,短期资金则依赖于银行信贷。这与美国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无关系。
美国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发展较早,规模较大,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公司债券、股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的比例大大超过银行融资。这是因为:除商业银行、公共事业外,企业发行债券的原则比较自由,在法律上对发行债券形成的负债总额不作限制;可发行债券种类多,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评估低等级或无等级债券;企业与作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发行总额、发行条件进行协商,即可作出发行决定。
中小企业由于受企业形态、组织规模、股东人数、资本金规模等各种条件限制,其股票往往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仍可以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柜台市场相对于组织严密的证券交易市场而言,通常被称为非组织的市场。柜台市场的主要经济功能有:非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将其股份在柜台市场上公开出售以获得资本,增加资本金;为一些在证券交易所下市的企业提供一定期间的流动性。
美国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主要通过柜台市场。中小企业柜台市场包括:通过计算机中心。把各证券公司用通信网络相联系的NASTAQ系统;柜台交易市场主要由全美证券协会(NASD)管理。在该协会开发的NASrAQ系统上登记的企业,分为NMS和SMALLCAP。引入NASTAQ系统以前,主要由PINKSHEET传播股价、成交量等信息,1972年引入NASTAQ系统之后,实现了买卖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处理能力,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成交量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居全美国第二位,并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实现了网上挂牌交易。
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从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融资。但是,风险投资公司融资与一般上市融资存在区别:首先,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仅对创业或者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而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一般已经进入成长期;其次,风险投资公司获取的股权通常比较集中,有改变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会要求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上市后新增的股权一般比较分散,不会影响原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最后,风险投资公司所获取的股权一般暂时不会流通,待进入柜台市场或正式上市后才会流通。
2.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商业银行体系仍然是美国中小企业的最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商业银行主要为美国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
(四)日本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是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筹措长短期资金的。日本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比率平均为l3%,只相当于大企业的60%左右,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依存度又比大企业高得多。
2.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也有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不过,占主导地位的是债券融资。在日本,中小企业一般只具有发行私募债券的资格和能力,私募债券由于透明度低,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被认为是不正规的债券。
柜台市场在日本称为店头市场。1991年,日本也开始启动本国柜台市场网上交易系统(JASTAQ),但在市场规模、股票流通性方面都不如美国。美国和日本的柜台市场,对经济的差异影响迥异,美国新经济可以说是NASTAQ独力支撑的。对高科技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柜台市场与美国的区别在于:首先,管理机构管理的侧重点不同。美国注重资金分配的市场效率性,强调企业信息的公开性、规章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强调投资者自己负责的原则,从而以较低的管理成本管理市场。日本侧重于行政指导,规范市场行为,严格控制进入柜台市场的标准,以此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其次,它们登记基准方面的实质性不同。日本店头市场的登记基准形式上虽与美国NASTAQ中以小规模企业为对象的SMALLCAP相近,但其实质基准远远高于形式标准。再次,企业进入柜台交易的目的不同。由于企业公开发行股份的第一目的在于筹措资金,而NASTAQ的各种费用大大低于纽约证券市场,因此,美国有大量的已经具备进入纽约证券交易所资格的大企业仍然留在NASTAQ的NMS柜台市场中。在日本,只有在东京、大阪证券交易所一部或二部上市的企业,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进入一部或二部,通常必须从店头市场开始。最后,投资者观念不同。在美国,证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经济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金融资产中50%以上是投向证券和非法人企业的,其中股票约占69.9%。这种敢于冒险的投资态度,给柜台市场带来了活力。而在日本股市上,个人投资者所占股份只有23.5%,其余均为金融机构、事业法人等掌握,对高风险的柜台市场,个人投资者很少。
日本以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法为蓝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成立了三个由政府、地方公共团体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对于有助于产业结构高度化,或有助于加强产业国际竞争的中小企业,经过认定以后,该公司实行股份投资,给以经营、技术上的指导,并把企业一直扶持到能在证券市场上市筹资。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为:几乎不参与创建企业的投资,对创建l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投资约占2/3,对创建未满5年的企业的投资仅占16%;参与企业投资的几乎都是证券、金融机构下属的子公司型投资公司;融资比投资多;从投资领域看,非高新技术产业占较大比率。由此可见,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尽量避免风险,力求将失败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中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比较
(一)融资体系的比较
从直接融资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债券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间接融资体系;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还未建立,直到1997年担保机构才刚刚发育,所以,商业银行体系承担了全部中小企业融资重任,这是不正常现象;从商业银行体系的运作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不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
(二)融资方式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我国股票市场的流通股总市值还不到GDP的20%,债券市场也受到严格的金融管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和担保手段向商业银行融资,并且,难以得到政策性的担保支持,融资手段的单一,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融资风险控制系统的比较
[论文关键词]中外企业;融资制度;融资方式
[论文摘要]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制度的建设是中小企业能否存续发展的必要前提。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的企业将与外国的中小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正面竞争,因此,正确对中外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进行必要的比较,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尽管我国理论界和现实经济实践中没有形成真正的融资制度概念,但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基本可以归纳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现状:从政策目标看,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就业目标,目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都在次要地位,并未充分重视;从融资体系看,银行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机构,财政以被动方式对国有中小企业资本金进行补充(当影响到中小企业生存);从融资方式看,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从风险控制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没有一个完善的释放和控制体系。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分析
(一)美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主要构成
1.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扶持的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美国,由于受到法律限制,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将融资额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业,除了商业银行以外,互助基金也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个人和中小企业投资入股形成的这种机构,可以看作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贷款,储蓄是贷款的先决条件。
3.风险投资公司。之所以将风险投资公司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开,是因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性质介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是:勇于对新建企业投资,在首次公开招股的企业中,约有1/3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
(二)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成
1.政策性的融资机构。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环境卫生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以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均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它们具有不同的分工。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充足资金。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日本,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逐渐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发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对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占融资总额的65.8%,比20世纪8O年代增加了25个百分点,以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该比率略有下降。除了商业银行体系,日本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互助银行、信用金库等,这些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地方性强;互助、合作性质强。
(三)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进入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与其它国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比较,美国中小企业发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股票)的比例最高。美国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公司债券,短期资金则依赖于银行信贷。这与美国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无关系。
美国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发展较早,规模较大,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公司债券、股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的比例大大超过银行融资。这是因为:除商业银行、公共事业外,企业发行债券的原则比较自由,在法律上对发行债券形成的负债总额不作限制;可发行债券种类多,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评估低等级或无等级债券;企业与作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发行总额、发行条件进行协商,即可作出发行决定。
中小企业由于受企业形态、组织规模、股东人数、资本金规模等各种条件限制,其股票往往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仍可以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柜台市场相对于组织严密的证券交易市场而言,通常被称为非组织的市场。柜台市场的主要经济功能有:非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将其股份在柜台市场上公开出售以获得资本,增加资本金;为一些在证券交易所下市的企业提供一定期间的流动性。
美国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主要通过柜台市场。中小企业柜台市场包括:通过计算机中心。把各证券公司用通信网络相联系的NASTAQ系统;柜台交易市场主要由全美证券协会(NASD)管理。在该协会开发的NASrAQ系统上登记的企业,分为NMS和SMALLCAP。引入NASTAQ系统以前,主要由PINKSHEET传播股价、成交量等信息,1972年引入NASTAQ系统之后,实现了买卖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处理能力,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成交量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居全美国第二位,并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实现了网上挂牌交易。
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从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融资。但是,风险投资公司融资与一般上市融资存在区别:首先,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仅对创业或者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而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一般已经进入成长期;其次,风险投资公司获取的股权通常比较集中,有改变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会要求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上市后新增的股权一般比较分散,不会影响原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最后,风险投资公司所获取的股权一般暂时不会流通,待进入柜台市场或正式上市后才会流通。
2.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商业银行体系仍然是美国中小企业的最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商业银行主要为美国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
(四)日本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是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筹措长短期资金的。日本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比率平均为l3%,只相当于大企业的60%左右,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依存度又比大企业高得多。
2.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也有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不过,占主导地位的是债券融资。在日本,中小企业一般只具有发行私募债券的资格和能力,私募债券由于透明度低,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被认为是不正规的债券。
柜台市场在日本称为店头市场。1991年,日本也开始启动本国柜台市场网上交易系统(JASTAQ),但在市场规模、股票流通性方面都不如美国。美国和日本的柜台市场,对经济的差异影响迥异,美国新经济可以说是NASTAQ独力支撑的。对高科技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柜台市场与美国的区别在于:首先,管理机构管理的侧重点不同。美国注重资金分配的市场效率性,强调企业信息的公开性、规章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强调投资者自己负责的原则,从而以较低的管理成本管理市场。日本侧重于行政指导,规范市场行为,严格控制进入柜台市场的标准,以此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其次,它们登记基准方面的实质性不同。日本店头市场的登记基准形式上虽与美国NASTAQ中以小规模企业为对象的SMALLCAP相近,但其实质基准远远高于形式标准。再次,企业进入柜台交易的目的不同。由于企业公开发行股份的第一目的在于筹措资金,而NASTAQ的各种费用大大低于纽约证券市场,因此,美国有大量的已经具备进入纽约证券交易所资格的大企业仍然留在NASTAQ的NMS柜台市场中。在日本,只有在东京、大阪证券交易所一部或二部上市的企业,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进入一部或二部,通常必须从店头市场开始。最后,投资者观念不同。在美国,证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经济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金融资产中50%以上是投向证券和非法人企业的,其中股票约占69.9%。这种敢于冒险的投资态度,给柜台市场带来了活力。而在日本股市上,个人投资者所占股份只有23.5%,其余均为金融机构、事业法人等掌握,对高风险的柜台市场,个人投资者很少。
日本以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法为蓝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成立了三个由政府、地方公共团体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对于有助于产业结构高度化,或有助于加强产业国际竞争的中小企业,经过认定以后,该公司实行股份投资,给以经营、技术上的指导,并把企业一直扶持到能在证券市场上市筹资。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为:几乎不参与创建企业的投资,对创建l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投资约占2/3,对创建未满5年的企业的投资仅占16%;参与企业投资的几乎都是证券、金融机构下属的子公司型投资公司;融资比投资多;从投资领域看,非高新技术产业占较大比率。由此可见,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尽量避免风险,力求将失败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中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比较
(一)融资体系的比较
从直接融资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债券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间接融资体系;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还未建立,直到1997年担保机构才刚刚发育,所以,商业银行体系承担了全部中小企业融资重任,这是不正常现象;从商业银行体系的运作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不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
(二)融资方式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我国股票市场的流通股总市值还不到GDP的20%,债券市场也受到严格的金融管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和担保手段向商业银行融资,并且,难以得到政策性的担保支持,融资手段的单一,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融资风险控制系统的比较
关键词:中小企业;银行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2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增加就业、扩大内需、创新科技的重要渠道,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超过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占出口总额的68%,提供了75%的就业岗位。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稳定国民经济、维护社会安定、提升国际竞争力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中小企业处于资本积累、规模扩张阶段,对资金需求较大。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环境下,以商业银行为主,其它金融机构为辅的中小企业信贷资金供给格局不会有太大的改变,银行融资将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但由于市场运行规律、中小企业的先天弱质及金融业的经营特点,导致中小企业银行融资困难。
一、中小企业银行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弱
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5年。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弱,普遍缺乏先进技术、自有品牌和稳定的主营业务。加之,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竞争性领域,所面临的经营风险高,倒闭率远高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抗外部冲击能力差,就容易给提供融资的银行带来风险。这促使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时,调查审慎、条件严格,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
(二)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
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1.财务管理不规范。多数中小企业存在财务数据不真,资料不全、信息失真、以单代账、账外账等问题。据调查,中小企业80%的会计报表存在真实问题或没有会计报表。有的企业甚至有应对银行、工商、税务的多本账,财务信息失真。
2.产权不清晰。在中小企业中,少数人或家族控制现象比较普遍,多数存在法人资产与个人资产没有严格的区分,当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时,抽逃企业资产问题时常发生而且很难有效控制。
此外,一些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情况。银行出于保证资金的安全考虑,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三)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
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尚在建立中,全社会有信用危机感。在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为避免融资风险,增加第二还款来源,保障资金回流和增值,普遍采取了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多数中小企业存在固定规模小、资产少,土地、房屋等可抵押的物品不足等特点,加上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抵押折扣率较高,使得许多中小企业无法满足融资需求。因而向银行融资时需要第三方提供保证,这就有赖于信用担保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体、以政府出资为主,民间资本介入为辅。目前,信用担保机构在数量上的匾乏、运作方式上的不规范不仅无法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而阻碍其自身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政策性担保机构无需自负盈亏,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不符合担保的高风险性,有可能使担保规模过大。当银行考虑到一旦出现代偿额过大或集中代偿的情况,担保机构无力代偿时,也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四)银行融资信息不对称
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在银行融资过程中,中小企业作为企业经营者和资金使用者,对企业财务信息掌握较为全面,银行作为贷款人主要通过财务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的部分相关状况。企业为了获得融资,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夸大自己的优点,缩小甚至掩盖自己的缺点,而且多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缺乏真实性、准确性,其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相对较差。银行还必须采用其他方法尽可能去获取较全面的真实信息,而且通常很难收集到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或者收集、鉴定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银行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价。由于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在经营透明度的差别,银行通常更倾向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而不愿意为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五)银行融资管理成本高
对银行而言,融资额度的大小与管理费用的高低是不成比例的,无论贷款金额的大小,银行都要按几乎相同的程序进行操作,从贷前调查到贷款收回整个过程的管理费用基本相同。一般而言,中小企业融资额度相对较小,大型企业融资额度相对较大,中小企业的平均融资管理成本必然高于大型企业,从而影响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因此银行在提供融资时不会将中小企业作为首选对象。
二、解决中小企业银行融资难的对策
(一)完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改造。一是完善公司章程。明确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义务,规范控股股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的权利行使,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清晰产权结构,严格区分法人资产与个人资产。二是完善内控制度。通过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制度,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职能,建立企业内部制衡机制。三是完善管理层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层绩效考核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管理层利益与工作绩效紧密联系,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四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形成定期信息披露机制,主动向股东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披露信息,使之能够及时、准确理解企业经营状况并据此做出决策。五是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数据清晰、准确、完整,财务管理实行“一本账”。
通过走公司现代化治理的道路,进行公司决策层的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透明度,降低经营风险,这样才能提高信用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1.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形成多元化信用担保结构,包括:一是政府信用担保。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二是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法人、自然人出资成立担保机构,实行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主要目地;三是互担保机构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联合出资,联保互保,不以盈利为目的。
2.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向银行等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业,树立信用典型,大力宣传和推广信用管理先进模式和经验。通过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抵御信用风险,增强自身的融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从当前我国情况看银行融资仍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银行融资支持对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由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存在自身的特点,银行要通过调整经营方式,不断探索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产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专营机构,负责开发金融产品、建立销售渠道、开拓客户市场、进行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促进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业务良性发展。实施单独管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2.实行中小企业融资专项管理,包括专项的信贷计划、信贷规模、人员管理、经营费用、绩效考核等。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初期,银行应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必要的资源倾斜。
3.建立科学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财务数据缺失问题,银行应创新信用评价模型,建立一套针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中小企业的非财务情况和以往信用记录,如企业的行业发展,成长预期,管理团队和科技优势等作为主要评价因素。
4.优化中小企业贷款流程。根据行业、客户、产品、风险等不同组合条件,设计出一些常规的标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标准和限时要求,实行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处理通,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建立低风险短流程、高风险长流程的差异化流程制度。
5.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一是发展中小企业网上融资业务,根据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小、需求急、频率高”的特点,将融资产品与网上银行相结合,实现通过网络办理融资,有利于提高业务效率。二是发展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以企业在特定交易中形成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与传统贷款业务相比,风险评价的重点在于该特定交易的真实性和可靠,而不是整个企业的经营情况,这大大降低了融资调查难度,提高了企业融资效率。特别指出的是,在贸易融资的基础上,部分银行已经在探索发展供应链融资,依托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一般为大型企业),向其上下游提供融资,既有助于降低银行融资风险,同时,又有利于核心企业培育、发展上下游企业。
6.拓宽融资担保领域。一方面,扩大抵质押财产范围,改变普遍需要房地产抵押的情况,建立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在内的动产动态抵押制度;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应收账款、股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担保制度。
(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尤其是设备租赁作为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具有特殊的作用,是银行融资的有益补充。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但在我国,中小企业租赁尤其是设备租赁还才刚刚起步,积极推动和鼓励租赁业的发展,将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其优点主要在于:
1.满足固定资产融资需要。银行一般只向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融资租赁可以在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条件下,满足其固定资产融资的需要。
2.优化财务管理。减少固定资产资金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同时,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能够产生节税效应。
3.降低融资门槛。与银行融资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责比例、担保条件等条件限制较少。
4.减少融资风险。由于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归还或购买,设备落后淘汰的风险由出租人承担。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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