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如何购买企业保险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最近三鹿问题奶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公众在质疑奶制品市场混乱、监管不力,和企业缺乏起码道德责任心的同时,更关心的是,当自身因为问题产品而造成伤害,该如何索赔?消费者能获得什么保障呢?目前中国的乳制产品有多少有责任保险?记者走访了多家保险公司。
是否“意外”还待界定
一旦中招问题奶粉,引发肾结石,这样的“意外”,保险公司能否埋单?
对此,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专家指出,仅就“肾结石”评判,应当将其划为疾病一类,不属于“意外”;但从此次“肾结石”的成因来看,确实是一次“意外”事故。“意外险能不能赔付,关键要看国家相关部门对这次事故的界定”,该人士指出。
不仅如此,由于“肾结石”不属于各保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重大疾病”之列,所以,即便家长为孩子投保了重大疾病险,也没有可能得到赔偿。
不过,一旦受害者购买有住院津贴保险,发生住院时保险公司一定会理赔。而在这次事故中,不幸夭折的幼童如果其家长为其购买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寿险,则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埋单。
产品责任险或为企业脱困
对于检查出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多家企业来说,如果他们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也有可能在这次事故中获得保险公司一定赔付。
“厂家生产、出售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是产品责任险承保的主要内容之一”,业内人士指出。不过, 这一险种也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产品责任险能不能帮这些企业脱困,关键还要看对事故的定性”,该人士称。
随着社会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公众获得媒介传播能力的巨大提高,越来越多由于产品对消费者和使用者造成伤害的个案被曝光。这些产品通常是由于产品本身存在缺陷造成伤害,而这些缺陷可能是由产品的设计、制造以及标签说明的不足造成。
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对于产品缺陷导致的产品伤害责任有严格的法律管辖,一旦发生,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往往面临巨额的赔偿和罚款。
特别是如果产品同时导致许多人受到伤害,受害人会提起集体诉讼,一旦胜诉,上十亿美金的赔偿也不罕见。在中国,现有的《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都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内容,但是对造成产品责任事故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惩罚的力度不够,造成类似案件频频发生。如果自己碰上了类似的伤害事件,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的利益呢?
美亚保险的理赔专家指出最关键的两点:保全证据和及时索赔。
(1)保全证据。包括导致伤害的产品,包装和单据,如果厂商要求召回,应该保留产品被回收的收据;还包括伤害的现场和目击者证词、伤害检验证明等所有可以证明你受到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的程度;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能否提供有力的证据,是获得厂商足额赔偿和官司胜诉的关键因素。
(2)及时索赔。我国在《产品质量法》中对因产品责任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对于受害者来说,及时索赔可以保证在厂商不予赔偿时,受害人还有足够的时间。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诉讼将导致丧失胜诉权。
关于产品伤害的赔偿范围,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对受害人赔偿其因缺陷产品所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因受伤害导致的误工损失等。同时,对于事件中的另一方,造成伤害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来说,一旦陷入类似事件,厂家的商誉和经营都会大受影响。所以提高产品责任以及食品污染风险的意识,控制相关的产品责任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一些业内人士也很赞同保险行业的观点,他们认为,其实有许多办法可以控制由于产品造成伤害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对整个生产流程和供应链进行风险鉴别排查,将风险控制的流程书面化,对于发生产品召回的应急预案,在供货合同上要求原料部件供应商承担供货产品责任等。
除了一系列的工艺改造及管理优化之外,还有一个简便易行的风险管理办法,就是购买产品责任保险。向一家有信誉的保险公司购买合适的产品责任险,可以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企业和职工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之外,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所需资金如何列支,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财务处理不一致,不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维护企业所有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二、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三、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四、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益金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企业在IE常生产经营期间,按规定应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方面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支付职工的保险费用。
保险是我国城市居民家庭重要的理财和保障措施之一。我国保险市场巨大消费潜力已经吸引众多国内外的保险公司的关注。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外资保险企业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消费环境、消费需求、保险公司资金规模、服务水平、行业监管以致整个市场体系都将发生深刻变化。根据我国加入WTO后在保险市场开放地域限制条款规定,中国入世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提供服务;中国加入WTO后两年内,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天津提供服务;中国入世后3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因此,调查这些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居民家庭及其企业对保险产品的消费现状以及对保险产品的消费预期,就可以有效地把握我国保险市场的可拓展空间。
据对我国46个城市的22182个居民家庭的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指出,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基本上呈现六个特征。
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有限
通过对实际调查的46个城市22182年居民家庭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对保险、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认知度较低。大多数居民对保险知识只有一般性的了解,只有6%的居民家庭认为自己对保险知识了解的较多,而36%的居民家庭表示自己对保险知识的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同样,被访者对保险公司的服务和所推出的保险产品了解程度也很低。
造成城市居民对保险知识关注程度低的主要原因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当前我国社会稳定、自己的收入逐年提高,不需要保险;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尚处在培育阶段,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但相反也有39.2%消费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人们将面临着工作、学习、就业、医疗等方面的种种压力和风险,因此需要通过保险来降低或转移所承受的风险。课题组的专家认为他们是现阶段中外保险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
由于受多种社会及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在收入可投向的比较上,保险尚处于较次要的地位,统计数据显示,银行储蓄仍然是居民处置闲置资金最普遍的选择;其次是随着我国大中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居民的资金转向房产市场,选取购买商业保险的消费者只有9%。
消费者对中资保险公司的满意度较低
在对拥有保险购买经历的城市居民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消费者对保险的购买过程和保险公司赔付的满意度较低。在购买过程中,有31%的消费者认为保险人过于纠缠,有26.2%的消费者认为保险人对合同条款的解释不清楚。专家分析认为,造成保险消费者这种不良印象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对保险人的选择不够慎重,保险人素质不高,过于追求眼前利益,或是保险公司对保险人的业务培训不够充分,造成了对消费者的过度承诺,使一部分消费者感觉受到一定程度的欺骗。此外,保险人的过度流动、保险公司在保单确定方面的繁琐,也影响了消费者对保险公司销售过程的满意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产品销售过程的满意度较为接近,这反映出各家保险公司在销售手段上的雷同,缺乏创新意识。而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总体上看,满意度也同样较低,对保险公司售后服务表示满意或是非常满意的消费者只占消费者总数的37%。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售后服务不满意之处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投保后保险人态度的变化;履行合同时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理解的差异,以及保险公司处理赔付的态度和方式。
消费者普遍对当前保险公司赔付条款的满意度较低。他们认为保险公司所推出的赔付范围以及赔付费用上与自己的心理期望偏差较大,同时对保险公司在赔付过程的态度和及时性也较为失望。专家认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较低的满意率表明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程度较低,这就为保险行业新进入者,特别是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提供了市场机会。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满意度的降低,是导致消费者退保的主要原因之一。调查显示,有8.9%的消费者有过退保行为。从地域上看,哈尔滨、北京、石家庄等城市的退保率较高,造成退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体上看,保费高、保障低是造成退保的主要原因,其次是保险的回报率低。此外,有19.5%的保户退保原因是由于感觉上当受骗。在有过赔付经历的消费者中,有31.3%的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在理赔和勘查工作不太及时。相对而言,在当前几个较大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消费者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满意度较高。
保险公司在今后的销售过程中,应不断创新,提高销售过程的满意度,提高保险产品销售的成功率。同时,如何提高保险销售过程和赔付过程的透明度,是保险公司进行市场竞争的焦点。
当前城市居民保险消费状况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保险消费主要构成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部分。其中,商业保险市场的规模主要取决于居民的收入,对保险知识的了解,保险公司对推出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等多种因素。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城市市场,有46.5%的城市居民已拥有社会保险,仅有4.5%的居民购买了商业保险;有21.1%的居民既拥有了社会保险又购买了商业保险。此外尚有27.9%的居民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产品。这说明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家庭渗透率较低,从个人商业人寿保险渗透角度看,我国城市个人商业人寿保险的渗透率更低,这表明我国城市商业保险市场具有相当大的可拓展空间。
通过我国分城市对比家庭社会保险拥有率和商业保险购买率比照,就可以发现两者所形成的图形基本吻合,这说明两者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城市社会保险普及率较高,相对应的商业保险拥有率上升,反映出当前我国城市居民通过对社会保险认识的加深,会增加购买商业保险的信心。但是,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性较大,因此在一些社会保险渗透率较底的东北、西北地区城市的居民家庭为了提高对各种风险的防范和出于投资需要而对商业保险产生较大的需求。
通过对比保险消费者家庭收入与购买商业保险的关系,可以清晰地看出,月收入在2000元-20000元之间的家庭,购买商业保险的比重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呈上升趋势;而家庭月收入超过20000元时,购买商业保险的比例明显下降,专家们认为,这是因为高收人家庭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的缘故。
城市居民对保险的预期需求
我国保险市场的开发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城市居民对保险尤其是商业保险的需求在短期内不可能得到相当大的提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保险继续持观望和等待的态度。在未来三年里,中国城市居民仍然将社会保险作为自己主要的保障手段。统计数据显示,有11.5%的被访问者表示在未来三年里肯定购买保险产品;表明可能购买保险产品的比例为38.4%,也就是说,在未来三年里有49.9%的城市居民在考虑购买保险产品。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已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在消费者心目中已具有较强的信誉和可信任度,自然成为保险消费者购买的首选。因此有51.9%的预期消费者选择购买社会保险;有27.6%的预期消费者选择购买商业保险;而选择两者均买的预期消费者为20.5%。
如果将预期消费者细分,可以看出在未来三年里肯定购买保险的消费者较多倾向购买社会保险;而表示可能购买者则对商业保险兴趣较大。
在未来三年里有购买商业保险预期的被访者中,有49%的消费者已经有过购买商业保险的经历,今后准备继续购买或增加购买其他的保险品种。
在预期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选择上可以看出,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成熟的保险业务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医疗、养老保险是未来三年里我国城市居民最希望购买的商业人寿保险产品,其预期购买率分别达到预期消费者总数的76%和50%。有37%的预期消费者选择了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机动车辆险、少儿类险也都具有较大的需求。但是一些个别险种消费者还较为生疏,如女性保险等。
消费者获取保险信息途径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渐趋活跃和信息传播媒体的发达,广大保险消费者可以较方便的获取有关保险方面的各种知识。
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报刊杂志是城市居民获取保险信息最主要的媒体;其次是通过亲戚朋友处得到的保险方面的知识,此外,电视、广播也是重要的保险信息传播途径。近年来各保险公司加大了保险宣传资料工作,这对消费者较为详尽的了解保险知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的保险人上门讲解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各种形式的课堂讲授、网上咨询等传播形式尚待进一步发展。
那么当前保险消费者最迫切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信息呢?统计数据显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信誉介绍,其次是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产品介绍,再次是保险公司服务内容的介绍以及各种有关保险公司规模实力方面的相关信息。对此,保险公司应密切结合自己的经营理念,产品种类,通过各种相关媒体的信息传递给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体,可以预见到,今后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保险信息传播媒体的争夺也将成必然趋势。
专家们认为尽管保险公司的保险人本身存在着许多未尽人意之处,但是他们仍然是未来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主要选择方式。他们最突出的优势是对所介绍的保险公司方面的知识较其他传播媒体详尽;另外他们具有上门服务的特点,这是其他媒体无法替代的。在已购买商业保险的被访者中,有41.5%的人接触过保险人,而且其中大部分是保险人主动上门拜访。对于保险人上门拜访这一新生事物大多数消费者认为能够接受,只有12.6%的消费者对此表示反感。
在预期购买商业保险的消费者中对养老保险的预期购买率最高,达到了50%。表示不购买养老保险的消费者主要是有更好的资金投向,其次是有的人对自己生活具有较强自信,不用买保险,而对保险公司报不信任态度的消费者占到了26.2%。
消费者对外资保险公司期望值较高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城市保险市场的竞争度还较低,特别是经营商业人寿保险的企业很少,大部分城市的商业人寿保险企业不到3家,经营范围也较窄,这必然会导致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认知降低。在所调研的46个城市中,当回答问卷中"你所知道的保险公司"时,有54.6%的被访者首先想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其次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这两家保险公司成为我国保险市场品牌知名度最高和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保险企业,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但是这两家保险公司在商业寿险的重度消费者(年保费支出超过5000元)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所降低。专家们认为这一市场将是外资保险公司重点争夺的市场。因此,如何有效地提高对重度消费者的吸引力,是摆在当前中国商业人寿保险市场的领先者的重要课题。
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企业的品牌具有非凡价值。从企业品牌的开发到建立、品牌的推广,逐渐形成品牌的经济价值,这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众多的保险公司及产品中,消费者很难全面了解保险公司的产品信息,往往是通过保险公司的品牌产生购买欲望,并最终成为保险客户。
因此,保险业具有如下品牌特征:一是保险产品具有不可感知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是保险赋予投保人关于未来的承诺。二是保险产品具有不可分离性。当保单形成后,表明该产品已经生成,同时被消费者购买,其生产与消费处于同一时间、地点。三是保险产品具有不可保存性。保险产品不像其他产品一样可以被储存,保险公司根据其公司特点、经验开发出适合市场的险种,只有当投保人购买时,保险产品才真正出现。四是保险产品具有不可对比性。保险产品是无形的产品,因此无法从产品实体上比较。即使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性质相似,也无法进行简单比较,其质量不单取决于价格,还与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偿付能力及财务状况相关。
二、保险业品牌建设的误区
当前,保险公司品牌建设存在如下误区:
一是行业品牌整体形象水平较差。普通消费者对专业保险知识仍处于一知半解或完全不了解的状态,而保险合同专业度高,充分理解和掌握需花费大量成本,加之早期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对免责条款部分告知或未告知,使得保险业在经过多年的风霜洗礼后,在消费者心里仍然存在“保险理赔难”、“保险公司骗人”等刻板认知,保险行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等指标仍处于较低位置。
二是品牌建设管理环节较薄弱。就整个保险公司内部布局来看,虽有品牌相关部门,但在省级分公司以下机构,大部分公司未设置专岗负责品牌宣传建设工作,或缺乏相关费用及考核制度,而在部分保险企业的管理层,对品牌建设的认识度、关注度不够,认为品牌建设就是做广告、花费用,对促进业务的提升无直接作用。因此,队伍不健全、支持力度不够等造成品牌建设管理薄弱,企业品牌建设成果有限。
三是企业品牌影响力不够。就国内保险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如石油、IT等领域,保险行业的品牌影响力着实难以启齿。同样与金融领域的银行、证券业相比,保险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仍旧低下。
三、保险公司品牌传播的有效途径
品牌形象主要由两方面要素构成:一是有形的内容,一是无形的?热荨S行文谌菔亲罨?本的、是生成形象的物质基础,主要指品牌的功能性,与产品或服务相联系。站在消费者角度来看,品牌的功能性即品牌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能够满足其功能性需求的能力,使消费者在接触品牌之初便立即将其功能性特征与品牌形象有机结合,形成初步感性认识。无形内容指品牌的独特魅力,是企业赋予品牌,并被消费者感知、接受的个性特征。
品牌形象的塑造主要是在传播过程中,将品牌信息经由全方位传播到达消费者,并结合消费者经验逐步累积形成整体形象。包括广告、公关、整合营销、企业其他传播行为甚至企业管理者的行为等多方面传播。因此在品牌形象塑造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将保险企业的品牌传播出去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
(一)多层次传播策略结合,提升品牌知名度
保险公司在品牌宣传上应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特点,开展多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的传播宣传方案,如企业形象宣传、公司实力宣传、客户服务宣传、新产品推介宣传、公司取得成绩宣传、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根据宣传目标和受众进行区分,通过宣传媒介的不同,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提高传播效率,强化品牌特性,提升品牌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
(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品牌美誉度
对于保险公司主要以人身、生命、财产等为保险标的的企业来说,品牌形象的建立主要依靠整体形象和情感因素,应在传播过程中更多的表现出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人间疾苦、社会现状,通过打“感情牌”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
迈克尔?波特指出:“企业从事公共事业的目标,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博得更多的认同和社会影响,而实质上,则应该集中于公司竞争力的增强”。这句话实际上指出了企业开展公益活动与企业竞争力之间有着极度相关的统一性。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或开展与公益有关的其他活动。其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社会援助、紧急援助、慈善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等。
为了获得消费者认同,保险公司的品牌传播应在如何把企业品牌宣传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联系起来,将企业利益提升到公众利益,体现出企业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贡献。若结合开展公益活动的方式,将企业的商业目的与慈善目标相结合,不仅能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融洽企业与社会关系,更重要的是,通过公益化传播,让消费者,包括潜在消费者,从公益活动中关注企业品牌,对企业品牌及产品产生良好印象,提升品牌美誉度。
(三)提升优化客户服务水平,强化品牌忠诚度
与其他看得见摸得着、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商品相比,保险公司销售的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无形的风险保障责任,其实物是保险单,保险单所呈现的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一种契约关系。消费者通过从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的目的是期望在日后预期以外的事故发生时,能通过保险公司转移风险,而消费者认同公司的品牌实际上是认同它能够按照契约责任履约,影响其是否认同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司的服务水平。
提到“养老”,一般人想到的是“养老金”或“退休金”。但你应该还记得,老一代人的工资水准很低,那时的人会想到自己交纳的那份养老保险太少了吗?
什么是养老?
从理财的角度上说,应该叫“退休规划”,就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怎样在有工作、有收入的时期,合理筹集和锁定资金,以实现退休后的长期生活收支平衡。在社保退休金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退休生活需求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采取保险和理财等多种手段保障自己老有所养。
退休后的困惑与困扰
然而很多人在退休后,遭遇到很多倍感无奈的现实问题:一是退休后收入骤减,收入和支出开始出现逆差;二是身体逐渐老化,带来了巨大医疗费用。现实情况是,工作时所交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或许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障水平,与期待中的高品质退休生活和医疗条件仍有不小的差距。
一般而言,社会养老金有三个支柱:国家强制基础养老金体系,即社会养老保险;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养老金计划,即企业年金;个人养老储蓄,即企业团体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既然短时间内很大一部分人难以从企业年金中受惠,再加上目前社保相对较低的保障水平,退休后能否过上较为宽裕舒适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和理财规划的配置是否合理。
养老规划,越早越好
规划老年生活,当然越早越好。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人一般都是从中年开始就规划养老生活,如今,这种养老规划的理念也正在逐渐进入中国。那么,养老该如何规划?
购买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有益补充。养老商业保险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投资产品。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养老商业保险主要有年金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一般都具有分红功能,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抵御通货膨胀的作用。还可以购买附加险,如:医疗、意外、健康等保险,使投保人得到更全面的保障。专家建议,购买商业保险越早越好,越早购买所付保费越少。对50岁以上投保人,保险公司一般要对其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进行核保,核保没通过,将不会接受投保请求。另外购买多少金额的商业保险,可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资金不多的人,可先购买一部分,到一定年龄后再追加。
另外,在有保证无风险的养老保险满足基本生活支出的基础上,可以考虑以股票、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投资来改善生活品质。如基金定投、黄金定投、股票和房产购买等,不失为一种兼顾养老的资产配置。
TIPS:养老规划要注意的四个问题
1、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
现在的1元钱5年、10年、20年后值多少钱?就是说一笔资金,拿去投资或运作,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率,经过一定的时间后这笔资金的最终价值。
2、通货膨胀率的影响
投资收益率是决定货币最终价值的重要因素,而通货膨胀率会对实际的投资收益率有负面影响。如果你的投资收益率不能够高于通货膨胀率,那么你的资金实际上是在贬值。
3、资产不等于资金
资产是一个家庭所拥有的包括房产、汽车、股票等在内的有价值品。而在理财规划中,能够用来筹集和投资的是资金,而不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