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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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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济特征

自然经济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风景园林设计;展现;自然环境特征

一、对地域自然景观特征主要内容的研究

在多种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的作用下,地球自诞生之日就不断的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在不同的地域造就了不一样的自然特征,自然特征是气象气候、地质地貌、植被、水文与生命界有机组合的综合反应,是一个自然综合体。

1.气候气象

处于地球外圈层的大气,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是自然环境因素中最活跃的部分,在满足地球生物维持正常生命活动需要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不同地域特色的气候气象特征。

2.地质地貌

不同地域的地质土壤的不同情况,决定了自然景观特征的不同。地貌指地球表面在不同的内外力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地貌形态,地球表面承受着来至于岩浆活动、地壳活动、地震等带来的内力,同时承受着气候中流水、冰川、风化等外力作用,形成地球表面类型丰富的地貌特征。地质地貌往往关系着风景园林中植被的种植、亭台楼阁的建造。

3.植被

植被是人居环境中的参与者,是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环境因素。在风景园林设计中,植被是主要设计的对象,是风景园林生态属性的主要体现因素,是环境建设、风景园林建设中除了人之外的又一活因子,因此,风景园林受到地域植被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4.水文条件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临水而居是最常见的社会行为。在我国优秀的古典园林作品中,以山、水个人自然屏障的设计非常普遍。

二、如何在风景园林设计中展现自然景观的特征

1.合理设计地形

地形是一个环境存在一个实质性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景观中的所有景物在空间中以一种链接的形式存在。园林自然景观的地形在其设计上要使得一定的规模景观韵律和自然景观的一种美学特征有机结合。一个现代化的风景园林的独特设计,首先要有对地形熟悉再对地形进行设计与利用。园林自然景观的地形设计要与现今的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设计以及低碳集约型园林的发展战略相结合,在现代化信息时代的影响下,本着一种创新科学的一种设计理念进行对现代化自然景观进行一定的展现。

1.营造自然水景

水是园林景观构成中不可缺少的物质要素,其表现方式比较多样化,不同的状态可展现不同的效果,如静止状态可营造宁静、轻松、祥和的氛围,运动的水则可创造生动、富有活力的情趣,且其具有灵活、巧于因借等特点,很容易与周围的环境入为一体,有着独特的造景作用,风景园林设计中合理利用水,不仅可组织空间、协调水景变化,增添园林生机和意境,还可使空气更加清新,并具有明确游览路线的作用。风景园林中的水有自然状态的水和人工水景,对于自然状态下的水,在设计过程中,一般不改变水体的原有形状,而应依水造景,适当点缀,并注意保持水体的安全无污染,以为周围植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条件。自然性、多样性完全是自然水体的本性,因此若采用人工水景,一般会采用自然式水体,即是仿自然设计,水景的形态多是不规则的形体,以曲线形式存在(如图1)。在水体设计中,应遵循宜“弯”不易“直”的原则,随弯就弯,避免裁弯取直,用富有生气、灵气的蜿蜒曲折的水流呈现自然,不同的流水种类形态也有所不同,如江河为较宽的大型带状水体、溪涧则为较窄的小型水体。此外,在营造水景时还应注意利用水色光影,如四周景变一为二,虚实相接,上下交映,增加景深。微风轻拂,送来阵阵涟漪,可增添湖光倒影的动感,营造朦胧美的意境。

2.合理设计植物景观

植物是自然景观类型的代表性元素,且其种类繁多、富于变化,不同的植物大小、形态、色彩、质感等的不同,可营造出不同的意境,如蓝色、白色等冷色调的植物可给人宁静的感觉,浅绿、浅黄等浅色调的植物可产生明亮、轻,不同形态、色彩、质感的植物的搭配也可营造出不同的氛围,如排列整齐的盆栽可给人秩序井然的感觉,形态、颜色各异的树木散布在一片湖泊周围,则可营造自然、亲切的意境。植物以其丰富的色彩和形态构成园林的主体景观,是整体环境规划中的重要部分,也是风景园林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之一。营造出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具有自我更新能力、体现当地自然风貌的植物类型是风景园林设计中体现自然文化观念的要点,因此,在选择植物种类时,应首选乡土植物,作为一种在当地经历漫长的演化过程的植物群体,乡土植物的生理、遗传、形态特征与当地的自然条件相适应,最能够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更易生长。

3.保护节约自然资源

土壤体系、动植物等构成风景园林自然景观的要素是有生命的,彼此间相互依赖,且较为脆弱,因此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应当与生态学紧密联系,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获得合理的设计方案。在风景园林设计中,对于场地中的不可再生资源,需尽可能地予以保护,在此前提下,通过对场地中水、土地、生物等可再生资源的合理设计利用,以自然元素构建园林景观空间,体现风景园林的自然景观特征。设计中尽量减少对原有自然资源的人为干扰,遵循“人与天调,然后天下之美生”的设计理念,以场地中的原有自然资源和格局为基础,进行景观的改造,充分将景观设计与场地原有自然景观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生态造景,再现场地中原有的自然景观特征。

结束语

综上所述,风景园林设计要想充分的展现自然景观的特征,就要从根本上使得自然景观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提炼,进而使得风景园林景观的艺术再现。在风景园林中,自然是风景园林设计的源泉,也是风景园林设计的本质和风景园林文化永恒的主题,应秉持自然、生态的设计理念,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破坏自然环境和生物,通过对自然要素的合理设计和利用,再现自然风貌。

参考文献

[1]朱建宁.展现地域自然景观特征的风景园林文化[J].中国园林,2011(11).

自然经济特征范文第2篇

从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体制到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经济主体随之改变,工厂企业取代封建土地主成为了经济制度的新主体。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中,土地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成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那时农业产出代表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土地作为农业经济的载体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自然成为回报率最高的要素资源。步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科技进步、工业生产力提高、城镇化使得社会经济不再单纯依靠土地一种生产要素的产出来支撑。制度的变迁将以地主和农民互动关系为主的封建体制,转变成为承载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博弈关系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越发密切,一方面企业要在生产要素市场雇佣消费者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企业在产品市场上为消费者提品,这种双向的关联,使得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相互依存,增加了竞争,为整个市场效率的提高和产出的增加提供了动力。

以工业化为代表的市场经济,与以农业为代表的自然经济相比,最大的特征就是产品的丰富化。这要求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市场经济为分工的专业化提供了平台,两者相互促进,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分工还带动了高等教育、服务业等社会部门的发展,促进了生产经济以外的社会部门不断进步,并与生产经济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带动整个经济社会体系的优化发展。市场经济体系推动的社会分工在自然经济时代是不可能完成的。原因有三个,首先自然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是农业,产品单一,耕作技术进步空间较小,劳动贡献率差异不大,没有给专业化提供空间。其次在自然经济时代,规模经济效用很难发挥作用,小农户为主的运作模式失去了分工的动力和基础。再次资本主义改革进程中,将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为社会分工提供了对象。

2市场经济的特点

2.1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商品经济的典型特征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到市场上交换其他效用不同的商品,而不是为了消费,这个目的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生产的专业化。市场同时为各种资源提供了配置制度,通过价格信号,调节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将资源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或者说让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市场中的需求者和供给者以同样的态度去看待各种资源,即自身利益最大化,供给者希望利润最大化,需求者希望物美价廉,因此双方对价格都十分敏感,谁能够了解市场信息,谁就可能获利。在这个逻辑的推动下,市场参与者都最大程度的为对方着想,以求实现共赢。

2.2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等一般特征市场经济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在开放的系统中,优胜劣汰,充分体现实力的竞争,而这个过程始终在法制的框架之内。市场经济中的参与者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相互竞争,谁赢谁输就要看实力了,就类似于自然界中的优胜劣汰,优秀的公司、有竞争力的人才为社会的贡献大,得到的报酬也多,生存能力就越强;竞争力差的公司和个人,如果不及时提高自身的实力,就会被其他优秀者替代,进而被市场淘汰。而这一切都是在市场中自动运行,通过需求和供给者的博弈,实现优秀基因的得到传续。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关系比自然经济要复杂很多,商品的丰富程度、交换方式的多样化、各种市场的形成都将经济体系规模不断膨胀,如果靠人管理,效率低,效果差,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法制。

2.3市场经济一般特征的各种表现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很多方面都是相互关联的,分工促进了产业的分离,产业分离使得社会产品丰富化和专业化,专业化又可以提高社会效率,专业化又必须以交换为前提,交换行为将会使得经济关系不断复杂,复杂的经济关系必须依靠法制来管理,法制又将促进信息的公开和平等竞争,进而促进优胜劣汰机制,优胜劣汰就要求每个市场参与者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最好方法就是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这样一来就又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因此市场经济体制的各个环节相互作用,相互关联,共同促进市场经济制度自身的完善和演进。

3教学实施

市场经济的概念对于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必须要掌握的,然而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解还需要时间的积累。特别是对于没有经历过我国市场经济演进阶段的90后大学生来说,没有实践对比,很难理解其中的深层次内涵。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学法和对比教学法帮助他们理解,同时一些历史事件的讲解同样十分必要。在教学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可以注意和借鉴。首先,自然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对比,可以从我国的区域经济差异中找到合适的范例。在我国西部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一部分人还过着近似于自然经济的生活,他们的生产活动主要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不以交换为目的,他们只能从事传统农业产业。而东南部沿海地区,产业分工与专业细化已经到了一个相当细致的程度,每个人只从事社会分工中的一个环节,通过交换其他人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自身需求。这两种模式的总体效率和生产效果却有着天壤之别。其次,我国的历史因素使得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和发达国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还有诸多差异。这种差异是和我国国情相联系的,是适合现阶段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有必要给学生做概况和说明。

4小结

自然经济特征范文第3篇

首先从自然经济说起。

什么是自然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人们对它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表述。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所反映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出发,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出发,来考察自然经济的。凡生产是直接用于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换的经济,不论它在人类历史上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可以认为它是自然经济。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就是这种经济的本质特征。我国学术界通行的这种理解和表述,体现着自然经济一般。

自然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曾经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在这几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质变。探讨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讨这个经济范畴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封建地主、个体农民以至个体手工业者,都经营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如在中国,封建国家经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业,封建地主经营有“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以赡衣食”的自给性生产等等。然而个体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农民家庭是社会基本生产单位,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都集中通过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来。

当时的社会经济中,自然经济已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而存在。从农民来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足以把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结合于家庭内部。农民为了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就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他们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并形成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结构。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多样化。由家庭经营和个体劳动所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的这种特点,就迫使他们卷入市场交换,从事商品性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持续自己的生产,维持一家的温饱。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给性生产,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商品性生产,就相辅相成地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也就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

当时,自然经济又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通过缴纳封建赋税或封建地租,养活封建主阶级。缴纳封建租赋,是农民获得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必须把封建租赋同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一样,摆在自给性生产范围之内,当作使用价值生产出来。自然经济成为农民既为自己消费需要,又为封建地主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就体现着自然经济与封建经济的本质联系。

尽管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整个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封建国家、封建地主和手工业者所经营的自给性生产所不可比拟的巨大规模,自然经济就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存在于封建社会之中。

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存在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仍然会同其他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具有体现自己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我曾经在《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农民启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会各不相同的。在整个小农经济中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这个结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自给性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即农民自然经济保持程度的多层次结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里所说的总产品,是指农民所生产的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品和其他副业产品在内的全部产品。自用有余的产品,可能是属于其中的这种或那种产品。

这种农民的生产,不但自给性生产占有显然的优势,而且其出售的产品,本来是为了自用而生产的,即不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换,才具有商品的性质。这是一种具有自然经济痕迹的、在流通领域里形成的商品,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这种农民少量产品的出售,只能补偿少量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不可能更新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还是自己生产的,即经济条件的“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2]。尽管已经有了商品交换,但生产循环仍然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农民直接消费其产品的绝大部分,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的生产,叫做“真正的自然经济”[3]。

第二,半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前期,这部分商品还会包括一些是自然生产物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尽管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实现的,但一经由“任土作贡”的方物,转化为商人贩运贸易的商品,农民的狩猎,采集、捕捞等活动,也就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广种农民的区别所在。

这种农民已经有了部分商品性生产,他们的生产也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生产分工的体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给性生产比重大,商品性生产比重小,其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部分,并没有超过自己生产的部分。因此,从整体来看,这种农民的生产,还基本上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恩格斯说,这是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换型生产。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除了缴纳封建租赋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费,大部分用于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种在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还没有脱离自给的内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由于商品性生产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成为或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交换型生产的另一类是,农民商品性生产的比重更大,自给性生产比重更小,甚至已无足轻重。他们从事商品生产,已不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润,即交换价值增值,以发财致富。其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这种农民已属于从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过渡形态。

上述这四种类型的生产,以具有部分质的差异相区别,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阶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着多种运动形态和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就是由其主要的质所规定的。当其次要的质的量变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仍然会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质,而不会转化为另一事物。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因此,它们就应当属于或基本属于自然经济范畴,成为封建社会中体现自然经济关系,即自给自足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是自然经济单位在封建社会

中存在的具体形式。

自给自足是对自然经济本质的一种通俗概括。现象总是以丰富多变的形式表现本质,特别是在事物具有多种质的条件下,现象与本质之间更会出现差别和矛盾。所以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对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事物质变和量变错综复杂的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区分主要的质和次要的质,如果不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的数量界限,而是机械地把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作为衡量小农家庭是否是自然经济的绝对尺度,必将导致对自然经济过多过早的否定,这无疑是不适当的。

封建社会的农民,已是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并具有自有经济和一定独立性的生产者,他们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生产者,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更优越的生产条件,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封建社会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相比较,生产者产品自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的小生产方式为生产条件,这就是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它体现着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

在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具有强大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会逐渐削弱,并随着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会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都经营有使用徭役劳动、奴婢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还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农业和手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因此,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可以说主要是小商品经济。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5]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这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封建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作为一切生产首要条件的粮食生产,还不能在农民满足自己消费之后,有更多的剩余,从而为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手工业的人,为从事食物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提供实行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给型农户这时就必然占有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

这时在市场上,特别是在农村市场上交换的产品,既有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和手工业者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又有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这时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已不是偶然的、间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断反复出现的剩余品。广大自给型农户把这种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使它在整个市场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经说过,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不是基于社会分工而生产的。生产的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时的商品经济还不具有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欧洲的封建社会就有过这样的阶段,马克思说过,“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6],(马克思所说的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9-14世纪)在中国,《孟子》所说的,农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的阶段,是否属于这样的时期,有待于经济史学者的考证。

尽管剩余品的生产还不是交换价值的生产,但是,农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种以流通、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趋势”[7],经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它们朝着交换价值生产的方向发展,推动自给型农户逐渐转化为半自给型农户和交换型农户,从而使整个市场逐步从以使用价值生产为基础,转向以交换价值生产为基础。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趋势。

半自给型农户由于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它们的生产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在封建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中,如果半自给型农户在整个农户中占有多数,它们投入交换的商品,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时商品经济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也就是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完备。

在封建社会中,各种生产力因素经过长期积累,会出现一系列发展变化。劳动人口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系列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水利设施、陆路和水路交通的发展,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劳动条件;自然资源的开发,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耕作技术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到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会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为商品生产的发展,提供比较充分的农业基础。

在上述条件之下,商品生产就会得到较快的发展。通过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逐渐向交换型农户转化,会出现大量主要生产粮食和其他食物的农民,主要生产原料作物的农民,和“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8]的农民。通过农民家庭手工业以一定规模与农业分离,会使许多农民转化为手工业者,并逐渐形成从事各种原料加工的独立手工业部门。

这种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不同,他们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产品,必须在市场上补偿他们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要素,甚至包括种子和口粮。他们的生产已经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成为“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转化为货币和再由货币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9]他们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就具有质的差异。

封建社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赋之外,还能“生产出一个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余额”[10],也就是在封建租赋以外的剩余产品。这是一个变量,在封建租赋既定的条件下,就决定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成果的大小。交换型农户和独立手工业者是最有能力生产这种剩余产品的个体生产者。这种剩余产品都是要投入交换的,因此,这种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个体生产者。

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如果不从事自给性生产,“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11],他们就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列宁在讨论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时候,就是以这种小商品生产者为准绳的。他说,“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12]。这种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确实是存在的,如城市独立手工业者。列宁在此加以强调,是理论彻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13],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刚在发展的时候,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而是不完全脱离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即具有一定程度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

出现这种情况,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在封建社会中,最大量的是生产粮食的农民。他们的商品性生产不论如何发展,也不会脱离粮食的自给性生产,这是毫无疑义的。

农民的商品性生产从一开始出现,就“已经包含着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萌芽”[14]。在交换型农户中,商品性生产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其生产和生活就会出现危机。保留一定的自给性生产,特别是粮食的自给性生产,就可以缓解危机,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论是生产原料的交换型农户,还是生产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粮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给性生产。

特别值得提出的农村手工业者。

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增多,会引起农村手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方学者把西欧各国出现的这种发展叫做前工业化阶段。这种农村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不是封建剥削者,而主要是广大劳动群众,就必然要求成本低,价格廉,生产就必须接近原料产地。这种大众化的产品,质量不必精细,生产技术容易掌握,因之这种手工业必然首先从农村中发展起来。农民从农业转向手工业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农民保持着一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的生产。就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基于上述应付市场变动的原因,农村手工业者也会自然地保有一定粮食或者原料的自给性生产。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没有充足的稳定的粮食供应,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也无法切断自己的自然经济脐带。

这种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与属于自然经济范畴的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是不相同的。所以马克思把“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农民,叫做“新的小农阶级”[15]。根据这一原则,那些生产粮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也同样可以视为新的小农阶级。

自然经济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地域范畴。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自然经济不会在全国各个地区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经济也不会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发展。它们的发展变化,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样,总是在不平衡的运动中实现的。各个地区由于气候、交通、土壤和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经过人们长期开发,又会出现社会分工发展程度的差异,即出现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从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经济强大、比较强大和比较薄弱的各类地区,也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比较发达和发达的各类地区。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中,还会形成具有不同专业分工的地区,有的是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自给性生产,成为粮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专业性生产地区;或者是手工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成为手工业品专业生产地区。因此,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由于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的大量出现,由于各种专业分工地区的形成,商品经济就会具有更为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总之,任何封建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都会通过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通过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着不同的自然经济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经济水平。在任何一个封建国家中,我们都不可能获得各种类型农户比例配置的数据,也不可能获得自给性生产产值和商品性生产产值的精确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在封建社会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具有强大的地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的产值则可能大于自给性生产的产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以至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无论多么发展,也不会导致自然经济的消失。这种历史连续性甚至可以延至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的时代。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许多雇佣工人或者是自己拥有土地和菜园,或者是通过租佃拥有土地和菜园,以从事自给性生产。他们的这种“园艺业和耕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曾经是保证工人阶级物质状况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的基础”[16]。

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终封建社会之世,自然经济还会始终存在,商品经济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发展。这都有待于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7]。因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18]这是马克思总结西欧历史发展所得到的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相对纯粹的自然经济,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对立统一中消长,然后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纯粹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体现。

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一样,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以至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其性质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也会出现阶断性的部分质变。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由各种类型农户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经济,既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又会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经济痕迹,因而呈现出部分质的差异。试以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作点粗略比较。

首先,从农村市场看。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农民生产的自给性水平还很高,农民和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种生产者自用有余产品余缺调剂的交换,那种生产者必要产品同特殊需要发生关系时品种调剂的交换,会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这两种交换都具有使用价值生产的自然经济痕迹。因之,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假手于商人的情况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场交易量要分散在广大农村,市场因之是狭小的,一般不能摆脱小范围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墟集贸易为主体,以市镇贸易为补充的“地方小市场的网”。[19]这种农村市场一般只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能满足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的需要。

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但是个体农民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定地区,如一县一州,必需有自己的产品,能与其他地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就会形成一定的地区间的贩运贸易。因此,某些农村市镇,特别是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镇,除了具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之外,又会具有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使它成为农村外销商品贩运贸易的起点,农村输入商品贩运贸易的终点。在这种农村市场上,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互通有无的直接交换就会缩小,而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会扩大。

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体还会保持封建社会前期农村市场的那种状况。但在其他地区,由于粮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业品的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市场就会发生变化。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商业资本主要是以自己的运动,使农民的产品发展为商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却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农民和手工业者已无法自己在当地销售全部产品,也无法互相提供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能要求商业资本为他们的产品实现价值,并为他们的再生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因之,这里的农村市场已由主要是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主要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并且会突破地方小市场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业市镇和手工业市镇,建立起长途运转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区以至跨越国界的市场网络。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还会在生活资料市场之外,形成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在生产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雇工市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借贷增多的基础上,从传统的高利贷资本中出现金融市

场,从而构成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体系[20]。这种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证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的、以市镇贸易为主体、以墟集贸易为补充的农村市场,就为农民扩大再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但是,生产者之间余缺调剂、品种调剂的交换仍然会存在,甚至会有一个较大的绝对值。只是在商品成交总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缩小了。

其次,从贩运贸易看。在封建社会中,通常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剥削阶级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费的,以农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要内容的贩运贸易。同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需求的多样性,他们也必需与外地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互通有无,也会形成一定规模的贩运贸易。因此,贩运贸易就成为当时的重要商业活动。

在封建社会前期,贩运贸易的商品,除了手工业者的产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所提供的。它们每家每户投入交换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万户的投入,也会成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可以形成繁荣的贩运贸易。它们出售一些农产品或者家庭手工业品,虽然标志着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开始分解,但它们还主要从事农业,它们的手工业和其他副业还从属于农业,基本上没有专业分工。没有生产的专业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区分工。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由它所带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这种地区的贩运贸易,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具有自然分工性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比如粮食这种重要的贩运贸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丰歉,或籴之使来,或粜之使去”的地区间丰歉调剂市场。这种地区间籴来粜出的市场,就不是由地区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经济正是这样的贩运贸易中保留着自己的痕迹。

在封建社会后期,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品流向城市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地区间特别是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与手工业品产区之间的贩运贸易,会有明显的发展。如果说,前者是地区间的一种纵向联系,后者则是地区间的一种横向联系。前者主要是体现农民、手工业者和封建剥削阶级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资料,后者则主要体现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说明它已大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和手工业品产区之间出现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重要发展。

再次,从城市市场看,在封建社会中,城市市场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从、军队等以自己的收入,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他们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赋的转化形态,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换,就会出现繁荣的城市市场。封建赋税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实物形式。它们是由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使用价值生产出来的,只是因为投入交换才成为商品。这种商品可以说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没有商品的生产方式。这就使城市市场既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之上,又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之上。因之城市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也就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经济。尽管实物租赋会逐渐向货币租赋转化,使城市市场的商品生产的基础有所发展,但这种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商品生产基础的不够完全,是封建社会城市市场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城乡商品生产不够发展,城乡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就不够发达。尽管城市中有比较发达的手工业,但其产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费,并不流向农村,与农民的产品相交换。因此,城市市场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投入市场的封建租赋价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场保有较多的自然经济痕迹。

到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地区间贩运贸易的发展,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具有贩运贸易的中转市场,或者形成新的中转贸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业在发展中逐渐向城市转移,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手工业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业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展,在这些城市市场的商品成交总量中,封建剥削者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会缩小。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商品交换所形成交易量(包括体现在贩运贸易中中转的部分),其比重必然会扩大,后者甚至可以超过前者。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无疑已大大下降。当然,封建租赋投入这种城市市场还会有一定的数量,加以还会有许多消费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总之,在城市市场,以至在整个国内市场上,封建租赋所形成的市场交易量,在封建社会前期和后期,是会各不相同的。它在整个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市场促进生产和分解自然经济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许多经济现象总是交错地存在,难以划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种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相比较,已具有不同的生产基础,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流通规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结构),不同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形成,不但会为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而且会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扩大和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其他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生发展提供历史前提。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正是通过这种不同层次的发展,即部分质的变化,逐步排除自然经济的制约和痕迹,逐步趋向完善。

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以怎样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会反映出自然经济历史地位变化的阶段性,会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反映出封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生产对于任何社会经济都具有基础的作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其生产基础的具体变动而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历史地位,考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发展水平,首先应当对它们生产基础的发展变化,作出正确的估量。不论在什么生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商品,一经在市场上出现,都不会改变它作为商品的性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它们不同的生产基础作具体的分析。否则,就容易夸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把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同等起来,把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与不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等同起来,从而模糊对自然经济历史地位的认识。这就不能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研究中,更好地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

商品经济所以能适应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分工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在封建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既是封建经济(包括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封建经济又可以容纳小商品经济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甚至可以容纳以工场手工业为代表的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之,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领主制下,在统一的封建国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国家中,还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广大农民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把市场机制引入千家万户的生产领域,扩大价值规律发生作

用的范围,推动他们改善工具,提高技术,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发挥各个地区自然条件的优势,扩大农业基础,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社会积累,都会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但农民商品经济的个体比自然经济的个体,具有较高的发展生产的活力和能量,也会使整个社会经济含有市场机制,可以较灵活地较有效率地进行,从而有利于满足消费,促进生产,加强地区间、民族间的经济联系,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封建大国说来,也会为封建国家处理集中的政治与分散的经济的矛盾,为征收赋税、加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封建社会中,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社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总之,封建生产方式如果能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就说明它还具有生命力,还没有达到它的历史终点。这是判断封建生产方式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中,对立统一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无庸赘述。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它们又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对立物相互补充的这种深刻的辩证关系,充分地体现在社会经济过程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既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又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他们总是通过二者的相互补充,使自己的生产得以完全。在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中,是商品交换对于自给性生产起补充作用;在交换型农户中,是自给性生产对于商品性生产起补充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就使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地运行,使小农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得以顺利地实现。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既都是互相分离、互相独立的,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持续自己的生产。但是,他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为他们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产单位,而更多的是消费单位。作为生产单位,它必须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作为消费单位,也必须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消费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就必须以商品交换为纽带,把农民、手工业者和地主家庭联系起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使整个封建经济成为一种一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

要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实现,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封建社会,社会生产的技术构成低,不论是进行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靠投入劳动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产资料。而且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不经过交换无偿地养活封建剥削者,因此,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必然要大于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而扩大再生产更需要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优先增长。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这种比例关系,主要是由农民的自然经济来保证的。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如前所述,是农民既要为自己的消费需要,又要为封建地主的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因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摆在优先的地位,以安排好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的关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各种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时,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谓“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在粮食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发生矛盾时,农民就会去开垦荒地,开发山区,以至围湖围海造田,以解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会中,粮食尽管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商品,却又总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农作物。

农民的这种遵循自给自足目标运行的经济活动,就会使全社会劳动力与土地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的分配,首先保证了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保证了封建经济顺利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如果说,封建经济因为有了商品经济,可以更灵活地运转,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为有了自然经济,才能保证它顺利进行,保证它可以稳定地发展。

自然经济这种基于人类生存本能需要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繁衍,保证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从而促进了封建国家、法律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尽管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租赋之外,还可以生产出另外的剩余产品,扩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艺术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强大的封建国家和繁荣的文化艺术,始终主要是建立在作为使用价值生产的封建租赋基础之上的。

但是,自然经济的这种基本历史作用,又必须依靠商品经济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获取大量实物封建租赋之后,除了直接消费一部分之外,他们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赖于出售这种剩余产品。同时,他们又必须把大量的封建租赋,通过商业渠道转化为商品,转化为各级官吏,文人学士、仆役和军队的收入,并且进一步转化为多种多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通过市场以实现社会总产品的最终分配,从而保证封建政治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总之,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自然经济,就是一种片面性;如果只强调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商品经济,就会是另一种片面性。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

[3]《资本论》第3卷,第8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第7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页。

[8]《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9]《资本论》第2卷,第226页。

[10]《资本论》第3卷,第893页。

[11]《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2]《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64页。

[17]《资本论》第2卷,第43-44页。

[18]《资本论》第1卷,第644页。

自然经济特征范文第4篇

生态经济系统是由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通过技术中介以及人类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价值增殖和信息传递的结构单元。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不能自动耦合,必须在人的劳动过程中通过技术中介才能相互耦合为整体。劳动过程,这里排除了其他一切特殊形态,即脑力和体力劳动以及各种具体劳动,从而形成价值及其增殖过程。但这一过程必须借助各种形态的技术作为中介环节才能实现。如果排除了三者的各种具体的关系,在生态、经济、技术要素之间只存在物质、能量、价值及其外化形态———信息的输入和输出关系。所以,生态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把物质、能量、价值和信息(包括精神产品)相互协调为一个投入产出的有机整体。

1生态经济系统的特性

1.1概念系统与实体系统的融合性

概念系统是指无形要素(软要素)所构成的系统,如概念、原理、法则、方法、体系、程序等,经济系统就属于这一系统。实体系统(有形系统)是指由物质、能量等有形要素构成的系统,如矿物、能源、生物群落等,生态系统就属于这一类。生态系统是通过能流、物流的转化、循环、增殖和积累过程与经济系统的价值、价格、利率、交换等软要素融合在一起的概念———实体复合系统。当然,从生态系统与生产力相互作用上看,经济系统本身也是概念一一实体复合系统。同时,生态经济系统的实体特征又使它具有客观实体特征。这一客观实体又是开放系统,它与周围的更大自然与社会环境有着物质、能量、价值与信息输入输出关系,这是控制其稳定、协调发展的依据。

1.2生态经济系统的协调有序性

生态经济系统的有序性,实质上是生态系统有序性与经济系统有序性的融合。首先,生态系统有序性是生态经济系统有序性的基础。经济系统也遵循经济有序运动规律性,不断地同生态系统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等交换活动,以维持一定水平的社会经济系统的有序稳定性。其次,这两个基本层次有序性必须相互协调。并共同融合为统一的生态经济系统有序性。由于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为使系统趋于稳态,相互之间不断交换其物质、能量和信息,各要素相互交换过程中的协同作用,不仅使得两大系统协调耦合起来,而且使耦合起来的复合系统有了生态经济新的有序特征。生态经济系统协调有序性,还表现为生态系统的自然生长与经济目标的人工导向协调。这里的问题在于人工导向的作用力一定要和生态系统相协调,而不能超越生态经济阈的限度,不然,人工导向不仅不能引起生态经济系统协调有序性的发展,而且很容易导致系统的逆向演替。

1.3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双向耦合

生态经济系统中的生态循环与经济循环,都离不开生产过程这个耦合环节,然而,一旦经济产品产出,生态循环与经济循环便分道扬镳,直至下次生产中的再次耦合。二者耦合过程,也即相互作用相互交换以改变自身原有的形态和结构共同耦合为一体的过程。经济系统把物质、能量、信息输入生态系统后,改变了生态系统各要素量的比例关系,使生态系统发生新的变化;同时,经济系统利用生态系统的新变化从其中吸取对自己非平衡结构有用的东西,来维持系统正常的循环运动,一方面生态自然物质、能量效益提高,另一方面经济过热的增长速度趋于稳定,从两个方向使二者达到协调目标。

2生态经济系统的动态演替性

生态经济系统演替是社会经济系统演替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的统一,它突出表现为社会经济主导下的急速多变的演替过程。生态经济系统演替不仅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而且还与同一历史阶段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以及同一时期的不同经济活动相联系。从生态经济结构进展演替次序看,大致经历了原始型的生态经济结构、掠夺型的生态经济结构和协调型的生态经济结构3大阶段。

2.1原始型生态经济系统演替

原始型的生态经济系统演替,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低条件下的产物。它主要存在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和以生物产品为原料的家庭手工业中。在此种社会经济条件下,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只能形成比较简单的生态经济结构。

2.2掠夺型的生态经济系统演替

掠夺型的生态经济系统演替,主要表现在以化石能源利用为主的发展阶段。它是指经济系统通过技术手段,以掠夺的方式同生态系统进行结合的一种演替方式。掠夺型的生态经济系统的演替特点是:a.具有经济主导的特征,生态基础要素的定向演替要靠经济、技术要素的变动来实现;b.使生态资源产生耗竭的趋势;c.由于严重的环境污染,使环境质量快速消耗。掠夺型的生态经济系统演替,具有脱离生态规律约束倾向的经济增长性的演替。这种演替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能使经济迅速增长,但由于这种增长是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所以,当环境和资源损伤到一定程度出现严重衰退时,便会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严重障碍。

2.3协调型的生态经济演替

自然经济特征范文第5篇

政治思维是关于政治法律制度、指导思想、活动方式、任务和内容等问题的思维活动。如果说科学思维偏重于“真”,道德思维偏重于“善”,艺术思维偏重于“美”,那么政治思维便偏重于“权”。

政治思维在人类思维发展史中是较晚出现的。政治思维是政治活动的产物。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中,政治思维尤其丰富发达。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研究政治的学者。《论语》基本上是一部政治著作,其中“政事”部分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系统阐述政治思维的专著。由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的政治伦理思维,主要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学说。由韩非集大成的法家政治法律思维,对于我国历史上各朝代实际政治活动的影响更大。西方社会的政治思维主要是承袭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化传统。在古代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政治思维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例如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和《法律篇》、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政治学》和《雅典政制》都是世界著名的政治思想论著,对政治现象作了不同程度的论述,直接影响着后来欧美政治思维的演变和发展。孟子的“仁政”学说和“王道”主张中,有许多独到创新的思想,对我国后世政治思维的发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例如孟子的“重民”思想,在现实社会中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是在西方提出“国家三要素”之前2 000多年就指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并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比如,在孟子的“王道”主张中,也有许多至今仍不失其价值的精彩思想。他认为:“国君好仁天下无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还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他也主张王霸兼施、德法相辅,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此外,《礼记・大同》提出的大同思想,也比英国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一书早将近两千年。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更是一部“历史国家管理学”。

人的政治思维的内容总是与人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政治集中地表现经济,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政治观点和政治制度。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又积极地反作用于经济。任何政治思维和政治活动都具有历史性,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有人把历史叫做过去的政治,而把今天的政治作为未来的历史,不是没有道理的。因此,任何政治思维,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世界不可能有一般抽象的永恒不变的政治思维。人们的政治思维,总是随着社会生活、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而相应变化发展的。

六、 经济思维

经济思维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及其规律的思维活动。由于经济活动是与人类和人类社会同时产生,因此经济思想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一种思维活动。人类组织思维一开始就是群体思维。经济思维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原始天然经济思维。二是自然经济思维。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比起单纯依赖大自然赐物的天然经济形式来讲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对自然的依赖仍然十分严重,地理环境的影响极大,人们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自然经济的普遍特点是经济状态的孤立性、单一性和封闭性。三是商品经济思维。市场经济是高度发展、高度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现代商品经济。它要求经济活动以市场为中心并受市场机制的调节,所有的资源配置,都由统一市场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在今天,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经济,都必须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互相接轨,积极参与世界市场体系和竞争,加强国际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

现代商品经济思维也就是社会化的经济思维,其特征:一是要求有商品观念;二是要求有市场竞争观念;三是要求有走向世界的观念;四是要求有系统控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