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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阴山文化; 互补性; 交叉学科
中图分类号: G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2-0071-01
一、引言
近年来我校实施了发展重点学科兴校的发展战略,先后培育了生物、物理、化学、政法、历史等学科。我馆根据学科发展的实际,制定了为历史文化学院阴山文化服务以兴馆的长期发展规划。但阴山文化文献不完整,时间(朝代)记载上缺乏连续性,给研究带来了诸多困难。阴山文化属于中国文化史的一部分,它依托的学科是中国古代史。长期以来中国古代史是我校重点学科,90年代末又被内蒙古教育厅列为重点培育学科,是我校发展的重中之重,特别是第一个硕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都和这里发生联系。近年来有自治区以上项目6个。为阴山文化服务,其中一个着力点是配合2007年获国家社科项目基金支持的中国古代史学科带头人王炜民教授的“阴山文化研究”(项目编号:07xss001),另一学科带头人郝建平在此基础上,又于2010年又成功申报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内蒙古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项目编号:10yjA770014),保持了阴山文化研究联续性。近几年来随着草原文化黄河文化的启动,深人这一学科的人也越来越多,阴山文化的前景被看好。我们把这一学术现状作为为学科服务的切入点,向学校申报科研项目“建设图书馆特色数据库服务阴山文化研究”,并于2009年立项,今年又成功申请了教育厅项目“阴山文化文献资源建设与研究”。经过几年的服务实践,现在进行总结,主要是阴山文化研究缺乏完整性文献,即在一定意义上讲,历史研究,就是文献史研究。一些零散的记载给继续研究带来了很大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适时开发相关的其它学科,以其互补性取得共同发展,共同支持的效果,亦不失重要的弥补措施。
二、以互补性引进阴山文化相关学科和培育交叉学科
引进蒙古学科和图书馆学科。蒙古学是具有世界性质的学科,内大博士孟和宝音、宋丛越很有建树,如宋丛越在对《蒙疆政权司法体系研究》过程中,填补了蒙古学研究中蒙疆时期司法体系的空白,有望成为新的学科。
1.孟和宝音(1967—)男,蒙古族,内蒙古通辽人。内蒙古大学史学博士、教授,现为历史文化学院蒙古学硕士导师。著有《近代内蒙古行政建制变迁研究》,由辽宁人民出版的《蒙古学文库》出版。他的学科特点是在蒙古学中既是专题研究又是综合研究。所谓“专题研究”,是指该研究包括晚清时期内蒙古行政建制变迁、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内蒙古行政建制变迁、日本占领时期内蒙古行政建制、内蒙古历史地域及其建制的基本恢复、未能进入管辖蒙旗行政建制变迁等内容。所谓“综合性研究”,是指近代内蒙古行政建制变迁研究涉及的内容多至少涉及人口、土地、经济、社会、政治、行政、区划、边界、制度、建制、官制、人物等方面。近代内蒙古行政建制变迁研究,是蒙古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蒙古学研究工作走向纵深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2]他和阴山文化的切入点在于阴山文化是他研究内容的一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他以行政区域变化为切入点展开研究。他对图书馆服务的支持主要有两点,一是可以把他的成果作为前期研究成果;二是借鉴他的研究方法,把阴山文化研究具体化。
2.宋丛越(1967—),男,汉族,辽宁省辽阳市人。内蒙古大学历史学博士、副教授,著有《伪蒙疆政权司法体系研究》,目前他的研究已获内蒙古社科基金支持。“学术界把1937年11月在张家口成立的蒙疆联合委员会及后来的蒙古联合自治和蒙古自治邦政府统称为蒙疆政府。他的思路是,日本用武力占领蒙疆地区之后,为了巩固在蒙疆地区的殖民统治,日本帝国主义操纵下的伪蒙疆政权,制定了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涉及金融、货币、财政、税务、劳动等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在蒙疆地区推行其殖民统治政策是工具。”[3]去年宋博士来馆里和两位馆员商量,说现在他手里有一套伪蒙疆政权的法律文件汇篇,计划先把它标点,然后分为3—5册出版,让他俩帮忙做一部分点校工作。宋博士的出发点相当明确,伪蒙疆政权的法律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他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他计划把这些原始资料出版,意在使更多的人利用这些资料,投身到伪蒙疆政权的法律研究上来。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将成为我校乃至内蒙的强势学科。宋博士研究的内容与阴山文化的切入点是,一部分和阴山文化是重合的。
3.王龙(1958—),男,内蒙古包头人,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图书馆基础理论、阅读文化研究。、译文40余篇,出版著作两部。课题《阅读史写作与研究、边界、视野、史料和方法论》获中国社科基金项目支持。现为我校历史学院中国古代史文化史硕士生导师。他的学科特点中国古代阅读史和阴山文化的互补性在于,除了研究内容有阴山文化元素外,更重要的是他从事的阅读学研究,日益受到国际教科文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自1946年以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所有阅读推广活动中,建议发展图书馆都是必不可少的举措,这缘于图书馆基于其性质职能在阅读推广中不可取代的作用。随着各国家和地区图书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图书馆界阅读推广理念的不断加强,图书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阅读推广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4]根据这一发展趋势,北大著名阅读专家王余光主编了《中国阅读史》,受国家社科基金支持。王龙撰写了古代的《隋唐五代》、《元明清》巻。目前是普及阅读的佼佼者,长期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职。况且他以前一直在图书馆工作,他此次申请的国家社科课题,主要参加者都是图书馆的。和他进一步合作,对宣传图书馆和阴山文化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整合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建设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整合的重点有三:一是改变观念,要克服过去那种知识老化,缺乏创新,等用户找上门才服务的旧思想;二是严格按要求打造结构合理的服务团队,“图书馆要以学科馆员为中心,专家顾问,学生顾问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梯式学科服务团队。学科馆员是由具备学科知识背景又精通图书馆业务的馆员担任,专家顾问由图书馆聘请重点学科带头人担任,学生顾问由重点学科学生干部担任。专家顾问科研为学科资源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教授和图书馆沟通、提供教学科研的重要信息。学生顾问可以促进学生和图书馆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学科服务团队的这种结构相辅相成,有利于重点学科服务的针对性开展。”[1]为了促进服务团队的快速成长,把增加引进的历史文化学院的学科和项目的申报团队,加入到图书馆服务团队中,经过混合编队,给图书馆服务人员提供了学习的好机会,以利于学科馆员队伍建设。
综上所述,我们以学科集体发展为导向,以服务阴山文化实践为基础,不断找出服务中材料难点,引进服务学科进行补充,同时,还准备引进上述学科的课题的申报团队,参与图书馆服务工作,让他们和图书馆服务团队混合编组,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此外,我们还在资料源上,采取CNKI即中国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为学科知识服务平台是高校图书馆利用商业数据库增值服务功能来进行学科化服务的一个有益尝试。
参考文献:
[1] 孙艳.试析面向重点学科的服务创新[J].高校图书馆情报论坛,2011(3).
[2] 孟和宝音.近代内蒙古行政制度变迁研究[M].辽宁民族出版社,2010.
关键词 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创新主体;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G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5-0012-02
0引言
现代人类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财产的范畴已经由传统的有形物发展到有形物与无形财产并存,甚至无形财产逐步表现出其在社会中更加重要的作用。以前,对于有形财产的保护主要依靠所有权制度。现在,无形的财产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知识产权。对于我国而言,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已经大幅度修改了法律,当然包括知识产权法。那么,在追求国富民强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以促进技术进步以及经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个体性。它的复杂性就体现在个体性上,这往往与一个社会的发展阶段、文化、民族精神等因素有关。例如,在我国,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大,才能保护权利人利益进而刺激人们的创造激情,从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另一方面,有人主张,我国应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门槛,因为我国现在的技术创新水平较低,为了更好学习与借鉴外国的先进技术而不被认为违法,所以,极力呼吁降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不难看出,如何维护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适当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的探讨,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话题。
1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的综述
关于二者的关系,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国与国之间,一个国家内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分歧。但是,不可否认,在科技领域同经济领域一样,发达国家往往在科学技术方面也表现非常优秀,可以称之为科技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一般可以称之为科技追赶型国家;落后国家往往可以称之为科技落后国家。
知识产权纠纷大量发生在科技发达国家与科技发展型国家之间,问题产生的原因即在于科技发展竞争日益激烈,还在于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所持理念的差异。一般来说,科技发达国家经过长时间的科技发展,人们普遍形成了对于科技创新成果予以尊重和保护的观念。但是,在科技发展型国家,人们对于科技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持有不同的看法。这种分歧看法的折中方案就是建设一个与本国发展国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于是,一个普遍的较高保护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一个折中的模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生冲突就在所难免。这如同一个成年人与一个未成年人之间的较量,未成年人在不占优势情况下采取了一些非常规做法,成年人认为这样的竞争不符合游戏规则。国家之间彼此观念的分歧会渗透到一个国家内部人们持有的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理念中,例如,我国对于外国的科技创新成果所持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态度就会影响对国内科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这和有些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国内与国外有别的看法相矛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案例可以说明对于国外与给予国内科研成果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确实是相互影响的,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个相互影响愈加强烈。
基于此,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关系的讨论在两个层面展开:1)科技发达国家与科技追赶型国家中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问题;2)中国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关系问题。
2科技发达国家与科技追赶型国家中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的活生生的案例就是中国与美国之间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纠纷问题。美国属于科技发达国家,它经常指责科技追赶型国家中国没有尽心保护知识产权,中国反过来说中国已经采取积极措施并继续采取更多措施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而且还讲到有些美国的指责没有根据。特别是美国有些政客夸大其词攻击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当然,这种带有政治目的的指责除了具有渲染色彩外,对于问题的解决毫无建设性帮助。对于二者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认识还须回到问题本身。
首先,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不过,有些学者反对说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他们认为任何权利都有地域性。当人类社会没有进入大同世界之前,国家的存在就使得法律具有属地属性,在这个层面上讲,上面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是与传统物权相比较而言具有地域性。例如,美国一项专利的权利人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那么,这个专利权人在中国很难获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即在美国获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并不一定会在中国获得保护。
其次,科技发展呈现阶梯型。科技创新活动是人类的智力活动,它往往必须符合人类思维活动规律。一般来说,科技创新活动是破浪式向前发展,即后浪推前浪阶梯式循序前进。当然,也有偶发因素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在大体上讲,没有好的教育体系,优秀人才培养,大量的科研投入以及前人的开拓性工作,很难产生整体性科技不断发展状况。中国作为一个科技追赶型国家,有着大量的受教育人才,每年不断加大科研投入,而且在政策上也强调科技创新立国,加之,积极吸取其他国家文明成果,科学技术发展呈现出更强的竞争力。不过,积极吸取他国科技文化成果可以通过购买专利或者版权等,也可以通过逆向工程了解技术特征,然后再自己另行研发,还有就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取技术资料或者产品等,当然,对于处于公共知识范围的科技成果则人人皆可以利用。所以,中国科技水平的提升不外乎靠自己努力与国外合作。
最后,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到科技活动艰难性以及科技成果保护的地域性使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纠纷不断上升也就不难理解。WTO下的TRIPS协议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在所有成员国家之间达成的对于知识产权最低保护条款。但是,该协议仅仅是在立法层面要求成员国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协议要求最低保护标准,并没有过多触及各个国家的司法问题,而是把这个问题留给各个国家自己解决。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须依靠司法人员来执行法律的规定,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理念、文化以及社会环境都会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在科技追赶型国家中,经济发展模式正在从模仿阶段转向自主创新阶段,人们的思想也就在这个转型阶段表现出想保护又难以保护的状态。知识产权违法产业链很长,涉及大量的从业人员问题,另外,思想上还多少保留着为了民族工业的发展不要建设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想法,加之,国内智力创新活动处于萌芽时期。上述观念的产生看似非理性,但是却有着阶段性经济与科技发展的现实支撑。不过,当一个国家的内部科技发展到了因为这样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而受制约时,那么,依然坚持现有的做法就值得深思。
3中国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关系问题
现阶段,中国作为一个科技追赶型国家,它不但面临国际间的科技竞争压力,而且,国内的科研活动也处于非常活跃的状态,如何鼓励人才投身于科技创新活动,以及如何维持公平的科研竞争环境以保证科研活动持久进行都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例如,近些年,音乐制作人持续表现出创作的低迷、原创性作品的日益萎缩、还有汽车工业的创造力缺乏等与音乐市场和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市场有需求但是我们没法满足,因为我们没有一个健全的保障创新主体权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有我们缺乏一个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科技创新活动是由有血有肉的自然人来完成,虽然有些科研活动是由组织体来实现,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依赖一个个自然人参与完成,如何激发人们的创造激情是现有制度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没有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主体的利益得不到维护,他本人不但失去创造动力,而且,更为可怕的是给了那些想投入创新活动的人员一个警示:你的智力创造、时间投入以及物质投资可能打水漂。那么,谁还愿意投身于创新活动?这也就解释了当下我国诸多产业面临的摆脱低级的复制加工模式进入依靠品牌、创意与技术创新的高附加值模式的困难。
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反思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关系对于国家提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意义重大。观念的转变应该先行一步。如果没有制度设计者以及社会大众的观念的转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也是举步维艰。目前,尽管社会中存在大量侵犯知识产权人利益的行为难以在司法层面得到立即的解决,但是,社会大众至少要有个是非观念“认为这些行为是非法的,是不道德的。可是,现实的状况令人担忧,到处可见的盗版制品、任意的下载、肆意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假冒他人的商标的情况愈演愈烈。尤为痛心的是消费者以及销售者已经习以为常。社会中弥漫着不尊重他人创新成果的气氛。所以,在根源上解决保护创新主体合法利益的举措势在必行。
总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人类为了激励创新活动而设计新的产权保护模式,它已经经历时间与现实的考验,并取得显著的效果,我们应该坚决地学会运用此制度为我们创新型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
[2]李明德.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8.
[3]冯晓青.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与特点.政法论丛,2007(4).
一、新课程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参与创新的意识
主动是创新的前提,要创造性地活动,首先得主动地参与活动。有了主动参与性,能力作用才容易发挥,学习才能真正“自由”。在新课程教学中,利用做一做、思考与讨论及教学知识点,引导、启发学生创新的思维习惯,我以为“创新是一种思维能力培养”。如,在静电屏蔽教学中,根据现在学生手机作弊的现象,让学生思考:能不能建设一种教室,可以屏蔽外来手机信号?学生思维一下很活跃,积极思考、大胆创新,有建议给每位学生做一个铁笼答题室的,有建议将楼用铁皮包的……总之,学生有站在新课程的知识点上,去创新的一种思维了。
课堂上这样的引导培养,使得学生的各种奇思妙想不断出现,创新行为更积极主动,研究目标更为明确。
二、鼓励学生发展求异的思维方法
创造性思维的核心是发散性思维、异型思维。教学中,一题多解、逆向思维的培养是基础,在指导学生的创新活动中,我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的发散性和求异思维,鼓励学生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去思考问题,并鼓励学生敢于公开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当学生提出荒诞、离奇甚至与常规不同的见解时,也不提出批评,而是进行合理引导、启发,在这过程中学生或许会产生新的见解。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周围事物的存在往往认为很正常、很合理,它的存在是很正常的,好像没有什么不合理、不科学,或可改进的地方,这是一种传统思维方式。创新思维培养,就是要培养学生能用求异的思维来重新审视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大胆指出存在的问题。
三、科技创新大赛中,立足身边的事,从现实生活中求异创新
青少年科学创造发明是一项综合性的科技活动,通过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集体合作精神、克服困难的意识。为此,我们学校的物理老师,在指导学生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时,立足身边的事,从现实生活中求异创新,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创造要求。农村学生和城里的学生有不同的经历,他们纷纷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去提出问题、思考问题,例如,我校的安天伦同学,看到农村种子发霉和不出芽的现象,想到做一个“种子水分测定仪”;张明明同学看到现今农村修路的实际情况,对坡度难以测定,做出了简易的“坡度测定仪”;周琳紫同学对城市家庭浪费水的想象,创新的“集水冲厕——废水的二次利用”,获28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强玲霞同学从洗衣机联想到农村洗洋芋的事,发明了“电动洗马铃薯机”,获27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周健同学的“噪音发电机”、张谦同学的“多功能板擦”等等。他们的辛勤付出获取成功的喜悦,任何一位学生的创新作品都受到了领导、老师、同学的表扬。
总之,每一个设想的实现、每一件作品的成功都能给学生带来无限的欣慰。每一次创新的成功又激励着他们,成为创新的新起点。只要我们在新课程教学和日常生活中,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给予学生创新的思维、意识培养和引导,在他们一点点的成功中积累创新思维的习惯,面对失败和挫折的打击,我尽力帮助他们找出原因,改进方法,寻找解决的途径,使他们认识到虽然失败了,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教训,只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
[关键词]高职院校;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教育;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21-0017-02
一、高职院校学生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创新人才是新世纪发展的迫切需要
人们往往认为,高职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高水平职业技能的一线劳动者,他们只需要按预定的工艺与方案展开生产,没有创新的空间,也不需要创新意识。因此,目前的高职教育更注重对于生产工艺和职业技能的培训。然而,在当今社会,任何的劳动都是具有创造性的,任何的技术进步与提高也都是来源于生产实践。高职院校之所以要与企业合作,目的就在于帮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创造能力,主动思考、实践,发掘实际生产中的内在规律与隐藏问题,把课堂上学习到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转换为生产实践经验。高职教育作为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高技术应用人才的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是新世纪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石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知识产权也从传统上法律意义上的转变为国家或地区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高技能一线劳动者,他们是企业实现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的根本力量,一方面通过职业技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一方面也应该了解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与研发成果。因此,高职教育除了重视对职业技能的培养,也要注重知识产权的教育,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与双向提升。
二、目前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
(一)国内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现状
1.师资力量与学生参与不足
实现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关键是从事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目前,高职院校对于科技创新与产权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在质量上也无法满足需要。
首先,目前高职院校中,专职从事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师还比较少,难以负担起庞大高职学生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重任。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人才培养也缺乏一个长远的规划。为了让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能够真正的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就应该要根据经济、社会的现状,提出相应的教育需求,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到高职人才培养的战略计划,落实相应的培养规划,才能解决师资力量数量不足。
其次,目前高职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师资力量的质量上也难以满足需要。高职的人才培养是一个横跨多个学科的复杂过程,对于负责人才培养教师来说,要求也比较高。一般而言,教师不仅需要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知识,也要了解外语、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教师水平普遍比较低,难以达到这一要求。
2.课程安排上存在分歧
高职院校对于如何开展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的课程安排上也存在着认识上的风气。首先,对于是否应该开设专门的课程存在着分歧,虽然人们普遍认为应该设立相应的课程,但是有部分人认为,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的教育,横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开设对应课程难度比较大,应该根据学校的性质、特点以及实际水平来决定是否开展专门的课程。
其次,对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课程的性质还存在分析,一部分人认为应该将课程设为与公共课程同等重要的必修课,对每一位高职学生进行教育,培养他们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意识。还有人认为,高职院校应该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把此类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等到条件成熟之后再转变为必修课。这种认识上的不一致也会阻碍整个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体系的发展。
(二)国外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现状
目前,国外对于科技创新的培养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国外对于人才综合化的培养比较重视。例如,有日本教育家认为没有综合,就没有伟大的文化突破;前苏联在上世纪70年代进行了教育改革,目的在于培养多元化、多方面的专业技能人才。其次,国外对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较为重视。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许多大学都开设了创新中心,以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性的学习活动;前苏联也在全国建立了100多所发明学院,组织学生从事创新性的实验。最后,国外往往重视“全人”的培养。“全人”,意思就是视野开阔,有着有良好、全面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灵活性的人。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提出教育要在追求“全人”的基础上追求创新。
对于知识产权教育方面,日本实施的时间不长,但是其范围广、动作快,是知识产权教育实行最为成功的国家,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支持,知识产权战略也成为了日本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其次,在推行知识产权教育的手段上涉及法律、行政与经济,多手段并用,力求效果最大化。最后,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也很完善,从小学到大学,甚至企业员工的培训,都有知识产权相关的课程,并且开设了各种形式的课程,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教育的成功模式,值得我国高职院校的借鉴。
三、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创新平台的构建方法
(一)以科技创新教育为基础
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当今社会,国家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水平高技术的一线劳动者,有义务引导和培养学生对于科技创新的热情,让他们主动加入到科技创新的队伍中来,帮助他们养成科技创新的良好习惯。
作为教师,要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意识与勇气,担负起对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的时代重任。一方面,教师要改变传统围绕教材的陈旧观念,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注重他们个性化发展的诉求,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另一方面,改变现有的教师奖评制度,把学生的科学创新能力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给予学生更多自由选择的发展空间,让他们积极自主的参与到创新活动中,推进高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作为高职院校,也可以从经费中划分出一部分来,与企业合作,在学生去企业实践的过程中,往往有很多值得创新之处。通过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引导更多的学生加入到创新活动中去,可以有效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为科技创新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学生知识产权教育
首先,高职院校具有服务地方经济的社会功能,应该以相应地区的产业需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满足地方的需要。高职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也应当结合地区特色开展。其次,知识产权课程涉及的专业知识较为广泛,课程综合性比较强,也具有比较强的职业特色。所谓职业特色就是指课程与学生的职业活动紧密相连,这就要求在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时,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理论的传授,更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同的就业岗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实现形式可能不能,对于学生的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针对学生的专业岗位,有针对性的介绍相关知识。此外,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对于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并非专业性的,而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的一种扩展,是提高学生科技创造能力和法律意识的有机一环。对于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理应成为培养学生文化水平与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的定位也应该通俗易懂,涉及面与受众也要比较广泛。最后,高职教育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因此,知识产权教育的开展也要开放。在课程的内容、方向与实施上,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在授课过程中,也要积极与企业、政府以及行业协会合作,让相应的从业人员协助教学任务的开展。
(三)构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创新平台
1.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相结合。在教学活动中,必须将这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他们的互相促进与良性发展。这就要求教师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的对话与协作。
2.要注重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认知的来源于动力。无论是科技创新还是知识产权教育,都离不开实践的支持。例如,对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则需要在知识产权教育中介绍相应的对策。
创新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不可动摇的动力,但是不能强求一味的新鲜,要根据小学儿童发展时期的不同心理状态来制定创新的目标和过程。
小学儿童是个体发展的重要时期。小学阶段是儿童在各方面是打基础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教育、学习对于儿童今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小学儿童身心发展具有特殊性。在这个阶段儿童生理、心理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教育过程中只有遵循这些特点采取有效教育、教学措施才能促进儿童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小学儿童身心发展与教育存在辩证关系。小学儿童的身心如何发展,向哪里发展,不是由外因机械决定的,也不是由内因孤立决定的,而是由适合于内因的一定外因和内因共同决定的。
科技创新活动坚持点与面普及的形式。两者都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方式。我注重以学生为本,提倡知识、能力、素质并重和增强创新能力的理念。应该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创新教育为重点,以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推进各类学科竞赛为抓手,拓展和深化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将一切有目的有计划地促进学生知识增进、能力提高、素质养成的活动,都看作是课程;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参与积极性。
儿童成长的过程中老师和家长,社会都是孩子学习的对象。创新活动是增长孩子见识,对孩子未来有巨大影响的活动,所以一定要非常的注意。
举个例子来讲,儿童心理学中讲到注意是指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注意可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有意注意是指有预定的目的、需要一定意志努力的注意。无意注意是指事先没有预定目的、也不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
小学低年级儿童由于其高级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备,其有意注意的选择性和稳定性都较差,他们还不太会控制自己的注意,容易被新颖、奇特、突发的无关刺激所吸引,因而容易分心。所以新生入学之初,首要的一个教学任务就是注意力的培养,促进儿童有意注意的发展。对小学低年级儿童来讲,一堂课45分钟都要求他们保持高度的集中,这是不科学的,特别是当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单调乏味的时候。教师在教学中不可以强制小学生集中注意力,而应当通过新颖、生动、活泼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将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规律巧妙地结合,延长学生的注意保持时间,保证学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到小学高年级,由于儿童高级神经系统的发展和成熟,也由于经常性的学习行为习惯训练提高了学生的自控能力,使有意注意的稳定性不断增强。同时注意分配和注意转移能力也有很大发展。这样的注意是可以利用的。无意注意也就是不随意注意,这主要是由事物本身的特点所引起的、没有既定意图的、不需特别努力的一种注意状态。对于小学生说来,在学习过程中,由于教学的直观性,由于对课业本身的兴趣(例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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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朗读),由于在课堂上听到或看到的东西所引起的情绪激动,都能引起儿童的注意,所有这些,都是无意注意。在小学教学上,应该怎样利用儿童的无意注意呢?
首先,应该充分利用儿童的学习兴趣。教师善于了解儿童学习兴趣发展的特点,就能有助于掌握和利用儿童的无意注意。低年级儿童往往对学习过程本身更有兴趣,以后才逐步对学习内容感到兴趣;低年级儿童对具体事物更有兴趣,以后才逐步对抽象的事物感到兴趣;低年级儿童一般还没有分化性兴趣,以后才逐步产生分化性兴趣;等等。
其次,应该充分利用教材的直观性。小学儿童的无意注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材的具体性和直观性,因此,适当运用直观教具,教师特别注意言语的直观性等等,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在运用直观性时,也必须竭力避免把儿童的注意引到不必要的方面去。为此,在利用儿童的无意注意时,必须积极组织儿童的注意,使无意注意沿着必要的方向前进。
另一方面,就像是从众心理一样,还有着消极的作用。从众心理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在科技研究领域,也时常出现,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尤为明显,给创新带来重重阻碍。其从众心理主要表现在对权威人士或者其他相关科研人员的服从和顺应,也就像是儿童对老师的盲从。从众心理对科技创新有着消极影响,从众心理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服从和顺应。这主要是由从众的心理基础决定的,通常情况下,个体都期望被他人喜欢和接受或者期望自己正确。从众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时个体并没有自己的意见,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时个体有自己的意见,但与大多数人或其他人的看法都不同,在群体压力下,放弃原先的意见,改变态度,转变立场。它是一种直接的、感情的心理反应,不能与丧失立场、没有原则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