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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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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第1篇

关键词:蓬莱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

一、加强对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蓬莱市提出自己的理念:“保护也是发展”。蓬莱要在日趋激烈的城市竞争中胜出,唯有抓住特色,特色不是高楼大厦、大广场宽马路,而是不能克隆模仿的城市历史文化。传承悠久的历史文化根脉是魅力蓬莱的优势所在。近年来,蓬莱对历史文化保护坚持科学与文化先行,投资1000多万元,先后邀请国内外知名院校机构制订了《蓬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7个规划,确立了以登州府城、蓬莱水城、蓬莱阁、田横山等周边5.06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并划定了5.2公顷戚继光故里历史文化街区、2.5公顷西关历史文化街区和1.9公顷万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特区。并且严格控制,禁止工业、房地产等新建项目进入。对区内历史遗留的工业项目及住宅区逐步搬迁,腾出空间恢复开发历史文化景点。蓬莱市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和科学论证后,投资5亿元,将世代居住于此的1000多户居民搬迁出去,恢复开发备倭都司府、三官庙、兵营及古城墙等历史文化遗迹。当前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蓬莱水城、蓬莱阁、戚继光牌坊,201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新增3处(蓬莱市南王绪遗址、村里集城址及墓群、戚继光祠堂及戚继光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烟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另有蓬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不可移动文物及保存较好的优秀历史建筑等70处。慕湘藏书楼收藏古籍16603部,国家级珍贵古籍有9部(烟台市仅有12部)、省级142部,是全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蓬莱的文化积淀是非常丰厚的。

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个(八仙传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个(八仙过海、大杆号吹奏乐、戚家拳)、烟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个。

二、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

当前蓬莱成立了历史文化研究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戚继光研究会、登州圣会堂研究会、历史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等等,编辑出版了《蓬莱历史文化丛书》、《戚继光志》、《苏轼与登州》、《蓬莱古船与登州古港》等研究论著20余部。与日本、韩国、东南亚及国内开展登州古港、古船、古阁的历史文化交流活动20多次,在国内外专业杂志发表有影响的论文100多篇。虽然蓬莱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就蓬莱的深厚文化遗产来说,可研究的、需要研究的、迫切研究的内容还有很多。比如,登州在历史上曾经辉煌一时,可蓬莱只有一个登州博物馆。有关登州府的传奇和历史,有哪些文物、怎样发掘、怎样恢复、怎样整理等等,都还没有涉足。 “新罗坊”,“渤海馆”、“勾当新罗所”这些遗址到底在哪里?也有待蓬莱去进一步研究和开发。再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线索征集起来有1400多项,而蓬莱公布的仅有76项,经确认的才14项,还有1300多项需要蓬莱进一步的去整理、去申报,去保护传承,所以蓬莱必须高度重视古人留下的这笔人无蓬莱有、不可替代的无形资产。

三、在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

对文化资源来说,谁占有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谁率先将其开发成文化产品,谁才真正把资源变成了财富。这几年,蓬莱很重视文化与经济、社会的融合,比如在城市营销上、居住环境上、产品推广上、旅游项目上大打文化牌,还通过新兴的葡萄酒文化招商引资了一大批葡萄酒酒庄、酒堡。但是在文化产品上,蓬莱还不够丰富。特别是文化与旅游融合中,旅游者的亲身“体验感”还不能得到充分满足。

前蓬莱的社会已经进入体验经济时代,“秀”已成为产品和服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就可以用故事的形式,将原生态的民间传说、民俗风情演绎出来,并且以艺术秀来增强感染力,从而吸引消费者。截至去年6月30日,《印象丽江》的销售收入近10个亿,缴税9000多万元。在2012年的创收就是2亿元,上交利税1千万元。

但蓬莱在这方面开发的项目还比较少,在08年,由蓬莱八仙过海旅游有限公司投资制作的《仙境蓬莱.和之魂》在三仙山大剧院上演了,但是它的观看量以及经济收入方面和《宋城千古情》、《印象丽江》差距很大,终于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维持了3个月时间就停业了。它给蓬莱的启示就是,要了解游客的心理。游客的心理是什么?外地游客每到一地,除了游览目的地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之外,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亲身体验并领略当地的民俗风情和地方文化,从中获取精神上的收获。从这一点出发,游客来蓬除了要看“人间仙境”,其最大的心愿就是要体验 “人间仙气”,最好也做一回“人间仙人”。然而在亲身体验这篇文章上,很多工作则做得不够。表现在景点导游、景点内容、景点纪念品以及配合旅游所开展的会展等方方面面。所以,如何解决游客蓬莱特色文化的亲身体验就是蓬莱市今后文化与旅游业融合的一个重点,一项至关重要的关键性工作。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第2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保护区 旅游资源 利用

近年来,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包括制定了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详细规划,建立了保护区相关法规,完成了南池子保护区危改试点工程等等。总体上说,保护区的工作主要涉及到三个环节,即保护、更新、利用。目前保护区的保护、更新工作已经步入正轨,而利用方面则属于薄弱环节。因此,合理利用保护区旅游资源,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

1保护区定性分类及旅游利用的可能性

    通过对北京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风貌、建筑特色、人文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可把这些保护区划分为传统商业保护区、传统胡同住宅保护区、近代建筑保护区、皇城保护区、寺庙建筑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综合保护区等六种类型。

    传统商业保护区可考虑与旅游民俗购物相结合,突出老字号商店的传统风貌,形成各具特色的北京传统商业街。传统胡同住宅保护区可限时、限量地开展“胡同游”等旅游项目。近代建筑保护区可考虑部分建筑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皇城保护区可作为一个完整的浏览地区,开展综合旅游项目。寺庙建筑保护区可开展再现老北京寺庙区的传统历史风貌及民俗风情旅游活动。风景名胜综合保护区为什刹海地区,开展胡同游、水上游等项目,远期可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民俗游览为主题的综合旅游。

    对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定性分类,研究其利用的可能性,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确定各保护区在城区中的功能、定位,以协调保护区与城市其他地区、保护区与保护区之间的关系,并根据各保护区的特色,进行针对性的分类保护,力争达到保护、利用及城市功能改善的共赢格局。

    其二,通过对保护区的分类,可发掘各保护区的资源潜力,以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其三,从长远看,对确定各保护区旅游的定位、功能、项目策划、浏览主题、市场开发以及各保护区之间旅游特色的协调均具有现实意义。

2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策划的方法与原则

    旅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就世界范围而言,旅游已成为继金融业、汽车制造业之后的第三大支柱产业。旅游被誉为“无烟的黄金工业”,其低成本、高产值、无污染、可持续发展的优势被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重视。

    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旅游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约8000万人次,人民币收入700亿元,占全市社会总产值的1 0}v,占全市GDP的2C} 0Io。其中,以保护区为主体的民俗风情游占有相当的比例。

    针对什刹海护国寺地区、鲜鱼口地区、南池子地区和琉璃厂文化园区等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在进行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可以分析开发历史文化保护旅游资源的可行性,提出具体操作的方式及建议。旅游策划涉及现状调研、资源评估、前景预测、旅游规划、经济估算配套环节等诸多内容,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利用有重要参考价值。保护区的旅游策划不同于一般旅游区的策划,应有其特定的原则及模式:

    1)有形资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2)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政府引导,各方参与”的原则;

    3)旅游区各文物单位、景点要统一管理、规划的原则;

    4)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制定较完善的旅游规划;

    5)“突出特色和品牌,走文商旅并举之路”的经营模式;

6)以旅游带动保护区土地使用性质的调整,使城市功能趋于合理,原住居民生活有所改善。

3完善旅游资源利用的配套环节

    为了合理地利用保护区旅游资源,应当完善相关的配套环节。

    1)调查环节

    在调查环节中,应当收集有关的文字资料,如历史沿革、社会经济状况、城市旅游发展政策、相关的规划与法规等等,并进行现场调查,如街区格局、建筑形态、文物古迹等。重点对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包括历史价值、文物价值、旅游价值、发掘现状可利用性等,最后由专家组根据调研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可采用加权评分法定出可利用资源的等级,制定评估报告。

 2)规划环节

    目前,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没有关于旅游方面的规划。为了合理利用保护区的资源,适度、规范地开展旅游活动,制定保护区旅游规划具有现实意义。旅游规划应包括文本、规划图纸、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内容,并以国家相关法规及现行保护区详细规划为依据。

    3)资金筹措与项目建设环节

    保护区内旅游项目建设的资金可由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筹措。市政设施应由政府实施,单体项目可由社会建设,新建项目应符合保护区相关法规的要求,与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4)管理与立法环节

    对较大的旅游开发区(如什刹海等),应依照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具有对保护区内旅游开发及再建项目的初审权,并承担保护、监督、行政、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使保护区内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此外应制定相应的法规以保证保护区旅游活动的健康发展。

    5)相关配套环节

    ①根据对什刹海多年的调研,建立保护区内的旅游行会可以协调行业协作,避免不正当竞争,创造互惠互利的局面。旅游行业协会属群众性社团组织,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服务于政府和会员单位。②对旅游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对景区景点的包装,包括游览项目、住宿设施、交通方式、饮食内容、表演特色、购物商品、环境氛围等;对附带产品的开发,包括服饰、旅游纪念品、票证等;确立标识、申请专利,打造旅游项目的品牌特色。③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是旅游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从景区的环境质量、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方面来建立良好的旅游形象。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第3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城市更新

中图分类号: F59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7-0102-02

引言

自1982年起国务院先后将一批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历史城市列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截至2011年7月,我国共批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13座。这些城市大多完整保留了某一时代或几个时期的历史风貌或民族特色,映射出各个历史阶段的时代特征、文化传承和人文理念[1],成为中华民族漫长发展历程中的历史缩影。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与旅游经济的迅速发展,依托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越来越多的历史文化名城成为闻名遐迩的旅游热点城市,成为海内外游客文化旅游体验的重要目的地。然而,随着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加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旅游发展也面临着种种挑战,如何协调好名城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实现保护前提下的旅游业持续发展,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城市化推进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初始思想源自梁思成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的论述。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认识不断深化,研究范围逐步拓宽的基础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已成为城市科学研究的热点,而且吸引了历史学、地理学、建筑学、艺术学、人类学、文化生态等众多相关学科参与,其研究内容也从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扩展到保护的内容、保护的方式等诸多方面[2]。研究的拓展和城市化过程中保护思维的转变是密切相关的,固步自封的因循守旧和错误的“开发性保护”,都是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片面理解。

城市永远处于发展之中,从其起源、发展到衰败,历经不同时期的演变过程,历史文化名城同样遵循这一客观发展规律[3]。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曾经被片面地理解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限制,致使很多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片区成为城市发展难以逾越的“门槛”。将名城保护纳入到城市发展体系中去审视和考虑,从静态保护向保护性利用转变,不断创新保护与发展的结合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而言具有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从另个层面来看,城市更新与城市发展相伴相随,往往作为城市自我调节机制存在于城市发展之中,但这种城市更新必须是有机的、循序渐进的而且是立足于历史风貌保护和文化传承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的古老城市,同时又是极为脆弱和易变的历史文化载体。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旧城的更新改造的教训警示我们,由于历史文化资源的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过度的破坏性开发,往往使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发生冲突,甚至以经济利益取代生态利益[4],使得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逐步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保护和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决不是静态的保护,而是发展过程中的保护;发展不是无节制的发展,而是保护前提下的发展,只有实现了名城保护要求与城市发展诉求和谐统一,才能使历史文化资源在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应用的价值,成为城市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绊脚石”。从这个意义来讲,旅游业可以说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提升能够实现相互衔接、共赢发展的“完美结合点”。

二、基于旅游链条的历史文化资源利用途径分析

历史文化资源范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民居、遗址遗迹等实体性的文化载体,也包括能体现区域文化特色的戏剧绘画、工艺美术、民俗风情、节庆庆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业内涵丰富、外延宽泛,包含了“吃、住、行、游、购、娱”等,带有产业要素“混合体”或“产业集群”的特征。历史文化资源不等同于旅游资源,历史文化价值也不等于是旅游价值。根据历史文化资源的不同特征和形式,合理的引导文化旅游功能发展才是实现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有机结合的关键。就旅游功能开发而言,可大致分为三类,即:文化延续类、文化更新类和功能重置类。

(一)文化延续,强化游乐展示功能

传承文化是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发展的重要内容。某些历史文化资源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其文化功能的传承性较强。对这类历史文化资源,一般通过文化博物馆、主题文化展列馆、文化体验馆或者旅游景点开放的方式,使得游客在旅游观光的同时,能够得到某类文化的认知或熏陶,形成较强烈的文化体验感受。这类历史文化资源往往成旅游观光的热点区域,甚至成为区域旅游发展的名片。

(二)文化更新,提升文娱体验功能

城市文化不断蜕变和演进的过程。有些历史文化资源形式上保存相对完整,但其原先承载的文化已经不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其存在形成和浓厚文化底蕴成为吸引新文化元素的动力,诸如:文化演艺、创意文化展示等旅游产业文化娱乐与创意体验的功能具备进入的可行性,如此一来,通过存表易里,文化资源将成为现代城市文化功能的重要载体。

(三)功能重置,完善旅游服务功能

对某些历史文化资源,其文化功能逐渐弱化,文化价值逐渐流失,但其格局和基本构架仍然体现了其历史的悠长,具有游客感知怀旧的独特韵味。这类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性改造的基础上,可适度的导入特色餐饮、旅游住宿等现代功能,发展旅游配套服务业,成为旅游产业链条的特色支撑环节,有机的融入城市现代旅游产业体系。

三、基于空间的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发展模式分析

历史文化名城是个城市的范围和界定。历史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的差异决定了历史文化名城针对不同区域的文化资源,在旅游方面的不同发展模式。本文根据历史文化资源空间特征,对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发展模式进行了分析,归纳出三类基本模式,即:独立式、镶嵌式和开放式。

(一)独立式旅游发展

许多城市的往往分布着规模较大、空间范围较广的文化资源或者存在文化资源分布较集中区域,这些区域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或者标志的文化建筑,可通过与周边区域形成游离于城市中心的独立旅游空间,如八达岭长城文化旅游景区。这些区域主要以旅游功能为主,与城市主要生活区互不干扰,互不阻碍,形成相对封闭但运行有序的系统。

整体而言,这类旅游资源开发,容易形成保护与发展的互动,特别是通过旅游发展对历史风貌和建筑的保护资金提供了有利保障,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也比较高,对周边地区旅游配套服务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但是,这类开发需高度警惕过度的旅游开发、以旅游之名进行圈地等,在项目的开发论证、管理运营等方面,要加强规范监管和相关制度的完善。

(二)镶嵌式旅游发展

某些散落在城市中心区域的历史建筑群落,具有较高文化价值,规模体量较大,文化特色比较突出,如故宫等。这些历史文化资源相融于现代城市空间,以博物馆、都市旅游景点、教育性旅游基地等形式对外开放,与周边的现代生产生活联系比较紧密,以其为代表的文化旅游功能已经成为城市文化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镶嵌式的旅游发展模式在管理运营上主要以政府主导为主,文化资源转化成旅游资源中的文物保护得到充分的重视,旅游开发发展的重点和主题更倾向于某种特色文化的展示体验和城市独特文化内涵的挖掘。从发展经验来看,镶嵌式旅游发展由于客流的集中,给城市中心城区发展带来很大压力,因此,科学合理的旅游组织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三)开放式旅游发展

对于某些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城市的整体历史风貌犹存,而且保留了若干体现传统特色的历史地段和街区,规模比较小的历史文化遗存散点的分布于不同的空间区域。在空间上,旅游空间与城市生活空间叠错交叉,汇集了特色旅游商业街、旅游观光点、旅游服务点等元素,成为历史文化遗产区、城市人文社区、旅游体验区融合发展的开放式旅游空间,如北京中轴线区域。

该类区域涉及单体历史建筑、特色历史街区、整体风貌格局等点线面的保护,而且由于旅游活动、现代生活以及城市更新的多重冲击,保护的难度比较大。因此,旅游发展更要强调整体的规划,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注重城市生活居民的诉求,协调好政府、企业、居民等相关者的利益[5],适度的进行旅游开发。

四、总结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持续发展处于不断探索阶段,特别是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发展如何协调,历史文化资源如何转化为旅游资源,旅游发展过程中优秀的传统文化如何传承创新等问题[6],还需进一步研究。只有正确认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将名城保护和旅游发展纳入到城市整体发展体系中考虑,才能真正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城市旅游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功能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魏峰群.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的探索和思考[J].旅游科学,2006,(2).

[2] 李燕,司徒尚纪.近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的进展[J].人文地理,2001,(5).

[3] 阳建强.基于城市发展机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J].城市发展研究,2009,(11).

[4] 仇保兴.城市化过程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J].现代城市研究,2006,(11).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第4篇

【摘 要】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的珍贵文化遗产,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它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也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本文主要分析了历史文化名城曲阜的主要旅游资源及其特征,名城保护与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产品结构单一、小门票经济、综合经济效益不高、名城污染等问题。借鉴国内外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的成功的范例,在历史文化名城宏观规划的指导下,围绕曲阜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系统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11-0023-01

一、历史文化名城曲阜的概况

(一)曲阜概况

曲阜素有“孔孟之乡中国文化的发源地”,是世界级的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文化旅游的典型代表和尚东旅游的主题形象。曲阜是神农故都、皇帝生地、少昊之墟、商殷故都、周汉鲁都,又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故乡,儒家文化地发源的,被誉为“东方圣城”。

(二)曲阜市旅游资源及特性

曲阜市的旅游资源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文物众多,历史文化积淀深厚。

概括起来,曲阜的旅游资源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数量众多,在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均有重要的地位。二、主导型资源级别高,知名度大,影响广泛,优势突出。三、资源特色突出,文脉突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形成完整的圣人文化体系。

二、名城的保护现状

一个城市的历史和文化,既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明成就,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的特色和灵魂。一个现代化的城市绝对不能没有自己的特色和灵魂。解放前,曲阜的孔庙孔林由衍圣公主持祭祀,进行管理。为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民政府设立专职机构,多次命令,制定法规,批专款对古建筑加以修葺,对珍贵文物建有设备完善的文物档案馆,并先后开展了文物普查,鉴定分级,文物陈列于研究工作。曲阜市通过了古城保护与新区建设相结合,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策略。按古城保护的原则,对古城保护的空间高度、街巷、民居文物古迹进行区划和分等级,做出控制性的详细规划。保护等级按文物价值和古城风貌分为绝对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分别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使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有效的保护。

三、保护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机构单一

曲阜是的旅游资源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主,这些资源在旅游业兴起之初曾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并带动了国内市场的发育成熟。但是随着旅游市场的广泛开拓及产品多元化趋势的加强,尤其是传统的观光旅游方式逐渐被休闲度假和综合性旅游所取代,曲阜所拥有的资源优势已明显的不适应这种发展需求。近年来,接待客人数和旅游收入一直处于缓慢增长的阶段。

(二)曲阜旅游的门票经济影响旅游经济效益的提高

由于曲阜市的主体旅游资源空间狭小,三孔旅游资源的分布空间仅有2.21平方千米,尤其是孔庙孔府的面积和起来只有0.21平方千米,游览的空间容量和 时间容量都不大,。并且在旅游高峰期,数万游人涌入主景区,人潮涌动,拥挤不堪,严重破坏了文化圣地特有的旅游氛围,加上游览线路安排的不合理,游览时间短,旅游综合经济效益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区位劣势

由于曲阜是县级城市,其经济发展制约了旅游业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旅游业的综合体系食、住、行、游、购、娱,相应的娱乐和购物设施还没有完善起来。

(四)曲阜市旅游资源的破坏较为严重环境污染明显

(1)资源本身的破坏。如曲阜的“三孔”旅游景区,尤其是孔庙孔府内,由于大量游人进入,使景区内土壤板结,通气,透水性能较差,影响古树木的呼吸和生长。(2)旅游环境氛围的破坏。城市的建设与施工,严重影响了城市文化底蕴和城市特色的保持。如.明故城内过度的商业化和大量公用设施的增加,大大削弱了文化古城的氛围。(3)环境污染。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所造成的污染如曲阜市内的主要的河流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护城河和泗河。另外,就大多数旅游者而言,自觉的保护旅游环境的观念还未形成,加之中国流动人口数量巨大,经济收入和文化较低的旅游者急速增长,高密度的旅游人流和大量不文明的旅游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比较普遍。

四、名称曲阜的保护与开发策略

(一)名城保护与开发策略

要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各文物古迹的重点保护,这些都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发展过程中最翔实,最古老、最直观、最具说服力的历史见证,更是城市人文历史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用以确认历史名城资格的重要依据和物质见证,应以最大的努力与投入加以保护。

(1)改善城市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1.首先要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保护名城的生存基底。2.其次要求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市政建设融入旅游和园林意识、努力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3.要努力培育城市文化,提高城市文化含量。4.在社会环境方面,应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旅游形象建设相结合,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的效率与水平

(2)功能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曲阜作为一个县级旅游城市,仅靠珍贵的历史文物古迹发展旅游,导致资源破坏严重;而且旅游又具有季节性强的特点,在旅游旺季,由于原来的旅游景区的客容量,容时量小,不能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所以要提升城市的旅游功能,完善产业体系,发展大旅游。如大力发展与旅游也密切相关的园林、文化、娱乐、交通运输业。因为旅游活动不可能仅局限在景区,他们要去娱乐、购物、休闲,需要其他产业来支持。

(3)科技推动旅游产业发展。重视科学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切实将“科教兴国”战略贯彻到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合格层面上。要有重点的推广一批成熟的先进技术,包括提高旅游行业管理水平的电子信息技术、旅游环境整治技术、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技术的等,提高旅游产品的科技含量,利用科学技术延伸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

(4)营销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感知形象一般较为固定,要求旅游开发者根据旅游感知形象与旅游产品线路相结合,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进行营销。将历史文化名城较为固定的感知形象贯穿于旅游营销的每一个环节,注重树立名牌效应,以龙头产品的营销带动整个旅游产品的营销,从而增强在国内外的传播和影响力。曲阜以三孔为龙头带动其他旅游产品的营销。

小结:曲阜作为老牌的历史文化名城,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及孔子的故乡,很早就受到国内外各界的关注,历史在发展,城市要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也要发展。但是近年来,曲阜游客人数和旅游业收入一直处于缓慢增长的阶段与其知名度很不相符。通过这篇文章,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对这一现状的重视,使未来曲阜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成为国内乃至国际优秀的旅游城市。

参考文献:

[1]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山东省志孔子故里志[M].中华书局,1994年7月。

[2]张玉成.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J].古城,2002年5月第4期。

[3]贾鸿雁.关于历史文化名城老城去旅游发展的思考-以扬州为例[J].桂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4]张荣.对提升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功能的思考[J].2004年第25卷第5期。

[5]陶伟.中国遗产地的旅游进程[J].中国旅游报,2002年第3期。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文第5篇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和开发应实行综合规划城市是由各个子系统构成的一个巨大的复合生态系统。判断一个城市是否良性运行,关键是要看这个城市的各个子系统之间是否持续协调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历史文化名城的改造开发一定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历史、环境、资源、交通市政、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等各种因素,协调好长期与短期、整体与局部、社会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改造开发需要各方面专家的参与。需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需要进行合规划和周密策划,需要将宏观发展战略和微观的经营策略结合起来。但是,目前国内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开发一般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主导。很少注重和遵守规划。或大多侧重市政规划和建筑规划。往往忽略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详细的商业规划。其结果往往导致城市发展与产业发展、城市空间体形态与商业经营内容、经济与文化之间不相协调.甚至是相互冲突:城市缺乏精神和个性。这显然不利于总体目标的实现。所以我们强调,在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和开发时,一定要站在城市经营的高度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然后以此为基础讲行所中文化名城的综合规划。

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应该实行统一规期。统一开发,分步实囊在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开发过程中,对于成片的、有内在联系的历史文化街区应当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该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又能发挥文化资源的规模效应,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以前门大栅栏和琉璃厂地区为例。尽管《北京旧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将该地区划分为两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但因为这两个地区在城市肌理和历史文化上密不可分。所以对该地区的规划和开发必需要将大栅栏和琉璃厂同一考虑。

对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改造和开发最好交由一家投资开发公司承担。这样容易保证开发公司能够始终从该地区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的角度出发。对整个地区进行统筹安排。营造历史文化环境、提升区域文化形象、经营区域品牌。既有利于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又有利于获得长远的经济利益。相反。如果将成片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交由不同的公司开发,由于每个公司的实力、思路、水平各不相同。在加上经济利益的竞争关系,很可能将一个历史文化街区搞得面目全非,支离破碎。当然,选择一家公司开发时,对于面积较大的历史文化街区,在开发中可以实行分批分片开发。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角色关系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和开发往往是一项综合工程。它既可能是历史风貌保护工程,又是危旧房改造工程、商业区改造工程或旅游资源开发工程:既要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又要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社会目标和文化目标;既要对历史文化进行有效保护,又要进行持续经营。如此高标准的要求,需要采用一种最有效的开发模式。从实践来看,在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和经营上,有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两种倾向。但是无论是采取完全政府主导的开发模式还是完全企业主导的开发模式,都不利于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

在政府和企业的角色定位上,政府主要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负责制定城市及街区的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搭建发展平台。在城市及街区的改造开发过程中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企业则应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之下,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改造。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品牌经营。只有政府和企业各尽所长,分工合作,才会使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