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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浙江河姆渡遗址发掘出了7000年前的稻谷、稻秆、稻叶
⑵ 还有2005年在浙江省浦江县上山遗址发现了10000年前的稻米遗存
⑶ 可见我国的种植业在距今10000年前就已经开始了。而我国的农耕文明也可以从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初期开始追朔。传说神农氏梦见一只金丝鸟口中衔着一串金光灿灿的穗子而得到启发,于是叫人们播种,并制作农具教会人们耕作,从此中国的农耕文明得以产生。《白虎通·号》曰:“古之人,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新语·道基》曰:“至于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依上述记载来看,古人认为农业产生的社会需要是因为“人民众多,禽兽不足”而“难以养民”,所以需要寻求新的食物来源,于是就在“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等种种实践的基础之上发明了种植业。纵观我国上古时代人们主要从事的是畜牧养殖,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及战乱的频发,单位面积养活人口的数量上畜牧业远不如种植业,且种植业在农事操作上用工弹性大又简单易行,所以先民们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减弱畜牧而增加种植业。后来秦国在天下纷争之中,出台了鼓励军功、奖励耕战及其它的一些农业政策,从而使秦国的农业生产得到充分发展,国力也随之大增,从而灭掉各诸候国,完成了统一中原的大业。
⑷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发展种植业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早期文明发达的物质基础。而种植业的进行,离不开农作物。本文以古代的文献资料和现代的考古发现及前人的研究资料为依据,对中国古代(从先秦时期到清代的前)的农作物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期让人们对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农作物有所了解。
1、先秦时期的农作物
先秦时期的农作物经历了一个由多到少的过程。开始时,凡是可以吃饱而无毒的植物先民们都进行种植,随着人们对作物认识的提高,逐渐淘汰了一些产量低口感差的植物种类。《尚书?舜典》称当时人们种植的作物为“百谷”,而《周礼?天官?大宰》谓“九谷”,汉献帝时大司农郑玄注“九谷”为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麦。在同一部书的《周礼?天官?疾医》中则谓“五谷”,郑玄注“五谷”为麻、黍、稷、麦、菽。这个时期种植的作物总的来说是比较多的,
但是主要作物还是集中在几种上。夏代主要有谷、稻、麦、菽、糜等,《帮小正》即有关于夏代“祈麦实”、“种黍菽糜时也”的记载;商代见于甲骨文的就有黍、稷、稻、麦、米(小米);周代则主要是粟、黍、稷、稻、粱、豆、麦、桑、麻等。周代由于文字系统已经较为完备,所以关于农作物的记述较多。被誉为中国第一部诗集的《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农作物的记载,如《王风?黍离》云:“彼黍离离,彼稷之苗”;《小雅? 甫田》云:“黍稷稻粱,农夫之庆”;《小雅?采菽》云:“采菽采菽,筐之莒之”;《魏风?硕鼠》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从当时全国大范围来说,北方以种植较耐干旱的粟当家,而南方则由于雨量充沛,以种植水稻为主。
这个时期,人们在不断的种植中已经懂得了简单的作物种类筛选。据先秦时期词典性着作《尔雅》记载,因颜色不同或其它特征相异,当时禾有6种,麻有4种,黍有3种,稻有2种,燕麦有2种。
2、秦汉时期的农作物
秦汉时期的主要农作物仍然沿袭前代,但是各种作物所占的比例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麦和稻的种植更为普遍,其在人们的粮食构成中日渐重要。特别是在北方麦的种植得到大力推广。据《汉书?食货志》记载,董仲舒:“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在西汉时,种植麦子甚至引起了皇帝的重视。如西汉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汉武帝“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汉书?武帝记));东汉永初三年(公元109年),汉安帝“诏长吏案行在所,皆令种宿麦蔬食,务尽地力”(《后汉书?安帝记》)。北方禾类种得最多的是粱和粟。这可能是由于这两种作物谷粒较大,对水分要求不高,适应性强,味道可能也好一些的缘故。在南方则种稻业显得十分突出,而且已推广到北方的部分地区。如西汉哀帝时,水利家贾让曾向朝庭建议“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故种禾麦,更为粳稻”(《汉书?沟洫志》);秦彭在山阳(今山东西南部)任太守“兴起稻田数千顷”(《后汉书?秦彭传》);东汉时张堪任渔阳太守,“于狐奴(今北京密云西南)开稻田八千余顷,劝民耕种,以致殷富”(《后汉书?张堪传》等等。
这个时期,人们在作物的种植中还学会了作物品种的选择培育,生产上出现了许多优良品种。据西汉《汜胜之书》载,麦已有大麦与小麦、“旋麦”(春麦)与“宿麦”(冬麦)的区分。豆也有大豆与小豆的区分。江南的稻作农业也渐趋良种化。比较着名水稻品种有“华乡黑秬”、“滍皋香粳”(张衡《南都赋》)等。1976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西汉墓葬中,曾发现随葬的稻穗四束,经鉴定为品种纯正能耐水肥的粳稻。⑹ 而成书于东汉时期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部字典的《说文解字》(许慎编纂)中列有麦的品种8个,禾有7个,稻有6个,豆有4个,麻有4个,黍有3个,竽有2个。
汉代时人们还种植了较多的蔬菜和经济作物。东汉末期政论家崔寔的《四民月令》中提到的蔬菜有瓜、瓠、葵、冬葵、苜蓿、芥、芜菁、芋、蘘荷、生姜、葱、青葱、大蒜、韭葱、蓼、苏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桑、麻、芝麻、蓼蓝和胡瓜。雄麻主要用其纤维制造亚麻布及其它织物,雌麻则和芝麻和白苏等作为油料作物,蓼蓝作为蓝色染料作物,麻籽已不再作为谷物食用了。
汉代还开通了中国与西亚各国(主要是西域)的物资交流,从西域国家引入了西瓜、黄瓜、蚕豆、青葱、大蒜、胡椒、芝麻、葡萄和苜蓿等作物。
3、魏晋南北朝的农作物
魏晋南北朝时期作物格局依然是南稻北粟,但麦类的种植逐渐普遍,在北方大有追赶粟类之势,在南方则随着北方移民的入迁也开始有少量种植。据北魏时农学家贾思勰着的《齐民要术》记载,这时北方已有旱稻种植。农人们除了种植大田粮食作物外还比较重视其它作物的种植。蔬菜瓜果作物沿袭前代;染料作物出现了红蓝花、栀子、蓝、紫草等;油料作物有胡麻(芝麻)、荏等,其中胡麻在黄河流域已经普遍种植;饲料或绿肥作物有苜蓿、芜菁、苕草等;糖料作物有甘蔗;纤维作物有麻。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期人们已重视作物的选种和良种培育工作,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在《齐民要术?收种第二》中说的选种方法是“粟、黍、穄、粱、秫,常岁岁别收,选好穗纯色者,劁刈,高悬之。至春,治取别种,以拟明年种子”;“其别种种子,常须加锄。先治而别埋,还以所治蘘草蔽窖”。这种办法,把选种、留种、建立“种子田”进行良种繁育和精细管理、单种、防杂保纯结合在一起,具有相当的科学性,至今在品种的提纯复壮中仍有沿用。因而这个时期涌现出了大量的农作物新品种。如粟类以成熟时间的先后分为早谷和晚谷品种,以谷粒的颜色分又有黄谷、青谷、白谷、黑谷等品种。据晋时书籍《广志》记载粟的品种有11个,水稻品种有13个;《齐民要术》所记粟的品种有86个,水稻品种有24个(其中糯稻品种11个),并各有名称。至于品种的命名,据《齐民要术?种谷第三》记载“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氏为名目,亦有观形立名,亦有会义为称”,即以培育者姓名命名和品种性状及性能命名的方法。魏文帝曹丕在《与朝臣书》中也有关于“新城粳稻”这个水稻品种的记载。
4、隋唐时期的农作物
隋唐时期作物种类有了较大的变化。唐末韩鄂《四时纂要》记载的作物品种比北朝时的《齐民要术》有所增加,其中粮食作物除传统的粟、麦、稻、黍、菽外,又有薯蓣、荞麦和薏苡等。这三种作物可能在唐以前已有所种植,如荞麦在陕西咸阳的汉墓中曾有出土,但是到了唐朝才见于文献记载。笔者推断这三种作物在唐朝时可能已有较大面积种植。即便是传统作物粟、麦、稻、黍、菽的种植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在《齐民要术》的记载中,粟居首位,麦、稻则稍后于粟。而在《四时纂要》中,已成为粟、麦、稻并称,说明这个时期稻麦的种植比前代更加普遍。据考古发现,唐代洛阳含嘉仓里收藏的粮食主要是粟米和稻米。杜甫《忆昔》诗曰:“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值得一提的是,中唐以后,全国的经济重心向南推移,出现了“今天下以江淮为国命”(杜牧《樊川文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杭州启》)、“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韩昌黎集)卷十九)的局面。此时南方稻米岁运已为300万石(《旧唐书?食货志下》记载),可见南方水稻在当时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
随着水稻种植业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水稻的优良品种。据唐诗和《四时纂要》的零星记载,这个时期的水稻品种主要有蝉鸣稻、玉粒、江米、白稻、香稻(香粳)、红莲、红稻、黄稻、獐牙稻、长枪、珠稻、霜稻、罢亚、黄稑、乌节等15种。除白稻、香稻和黄稑外,其余品种均未见于前代文献,应为隋唐时出现的新品种。其中香粳还是苏州和常熟的贡品,黄稑和乌节则为扬州的贡品。⑼
这个时期麦类则在北方大规模种植,在南方有小面积地种植于丘陵旱地,如樊绰《蛮书》记载“小麦即于岗陵种之。”此时麦类已成为仅次于稻,而与粟处于同等地位的粮食作物,并在全国形成了南稻北麦的生产格局。
在《四时纂要》中还有关于茶叶、棉花、食用菌的种植记载。至于茶叶的种植虽然在西汉时就有茶市的记载,但在唐代以前所饮茶叶,主要以是采集野生茶为主,栽培尚不普遍。就连这个时期出版的《茶经》中也很少关于茶树栽培的记载,而仅仅提到“凡艺而不实,植而罕茂,法如种瓜,三岁可采。”但是在《茶经》之后,茶叶生产得到迅速的发展,唐朝全国产茶地已有五十多个州郡。除南方老茶区之外,河南、陕西、甘肃等省区也都有茶叶生产。《四时纂要》一书中以“种茶”和“收茶子”两节写了茶叶的种植和管理。可见茶树的大规模种植应该是从唐代开始。
5、五代宋元时期的农作物
五代宋元时期,随着北方人的大量南迁,给南方带来了种麦技术,再加上政府鼓励,南方麦类种植日益扩大。庄绰《鸡肋编》载曰:“建炎以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绍兴初,麦一斛至万二千钱,农获其利倍于种稻,而佃户输租,只有秋课,而种麦之利独归客户。于是竞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可见当时市场上麦的价格高,而政府有南方种麦不用交课粮的政策,从而刺激了南方麦类的扩大种植。
但是在南方的农作物仍以水稻为主,麦类种植的南移并未影响到水稻的种植面积,倒是成就了南方麦、稻一年两熟制的形成。在宋代,南方的水稻种类已是早、中、晚皆备,籼、粳、糯俱全。宝庆《四明志》载曰:“宋之谷,有早禾,有中禾,有晚禾。早禾以立秋成,中禾以处署成。中最富,早次之。晚禾以八月成,视早益罕矣。”具体的水稻品种,仅嘉泰《会稽志》所记就有56个,其中籼、粳品种40个,糯稻品种16个。宝佑《琴川志》则记有水稻品种35个,其中籼、粳稻品种27个,糯稻品种8个,并说“以上名色甚多,姑举其概耳”,说明当时未被史籍记载的水稻品种还有很多。另外在淳佑《玉峰志》记有水稻品种34个。还有绍熙《吴郡志》、嘉泰《吴兴志》、绍定《澉水志》和咸淳《临安志》等地方志中都有关于水稻品种的记载,可见当时江南水稻品种之多,几乎在各个水稻种植区都培育有地方品种。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曾经大规模种植的“占城稻”。“占城稻”原产于占城(今越南中部),又称早禾或占禾。据《宋史?食货志》和《宋会要辑稿》等史籍记载,它至迟在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前已在福建种植,是由福建商人从占城引入,它的主要特性是早熟耐旱且耐瘠薄。宋真宗年间,江淮两浙一带发生旱灾,水稻失收,宋真宗“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江淮、两浙)为种,择民田高仰者莳之”,并命转运使张贴榜文推广此稻,榜文云:“……稻比中国者,穗长而无芒,粒差小,不择地而生”,因而占城稻在江南稻作区得到了普遍的推广。在南宋的许多地方志中都有关于占城稻的种植记载,这也说明了该品种具有广泛的环境适应能力。占城稻是我国水稻种植史上首个外来品种,其出众的优良品性使其成为长江流域占统治地位的粮食作物品种。而随着各地栽培环境的差异,又在各地演化出众多适合各地生长的新品种。如在嘉泰《会稽志》中就记有“早占城”、“红占城”、“寒占城”等品种。占城稻的引入种植,对于我国稻作生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⑽⑾
到了元代,人们对于水稻的各个类型已有充分的认识。认为籼稻较为早熟,而粳稻多为中、晚熟。如《王桢农书?农桑通诀集?收获篇》记载,南方“稻有早、晚、大、小之别”,“六七月则收早禾,其余则至八九月”,其称“晚禾”为“大禾”。而当时江南俗称粳稻为“大稻”,称“籼稻”为“小稻”。元末出版的书籍《吴门事类》则给早、中、晚稻下了确切的定义:“春分节后种,大暑节后刈,为早稻;芒种节后及夏至节种,白露节后刈,为中稻;夏至节后十日内种,寒露节后刈,为晚稻。”⑿以上说法,也正好与现在认为的籼型水稻感温性强故适于早稻种植,粳型水稻感光性强,故适于晚稻种植的现代科学理论相吻合。
6、明朝至清代前期(公元1840年前)的农作物
明朝时期,粮食作物基本上还是沿袭前代。但是这个时期,随着中国与海外交往的增多,举世闻名的郑和七下西洋就发生在这个时代。目前在中国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几种农作物如“玉米”、“蕃薯”以及“马铃薯”就是在这个时期从海外引入种植的。据曹玲考证,玉米约于16世纪中叶分三路传入中国。分别是西北陆路自波斯、中亚至我国甘肃,然后流传到黄河流域;西南陆路自印度、缅甸至云南,然后流传到川黔;以及东南海路由东南亚至沿海闽广等省,然后向内地扩展。蕃薯大约是万历年间(约公元1582年)由吕宋、安南等地传入我国,最早种植在福建、广东、云南等地。 由于蕃薯产量高,亩可收获数千斤,而且对土壤要求不高,“瘠卤沙冈皆可植”(谈迁《枣林杂俎》中集),所以得以推广开来。马铃薯何时引入中国,由于史料缺乏,目前尚无定论,但至迟在1628年前在中国已有种植。据成书于1628年的徐光启(1562年-1633年)《农政全书》记载“土芋, 一名土豆, 一名黄独,蔓生叶如豆,根圆如鸡卵, 内白皮黄,……煮食、亦可蒸食,又煮芋汁, 洗腻衣, 洁白如玉。”(《农政全书》卷二十八)可见,这个时期马铃薯这个作物品种已经广为人知、普遍栽种。如此,人们的主要粮食作物品种得到丰富,也使人们的食物结构得到改善。
这个时期,在南方的水稻种植中,不断的有新品种培育出来。我国首部记载水稻品种的书籍《理生玉镜稻品》也在这个时代(约在1500—1550年之间)问世。书中记载有江南水稻品种38个,其中粳稻品种21个,籼稻品种4个,糯稻品种13个。⒁
清代前期(1840年前),在传统粮食作物种植上获得了较大的突破,主要表现在选育出了大量的优良农作物新品种。据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官修《授时统考》载有16省水稻良种3429个,谷子良种251个,小麦良种30余个,大麦良种10余个。水稻新品种的问世,使得南方大面积流行种植“双季稻”。如苏州织造李煦在属地推广李英贵种稻之法,“从前只一次秋收,今将变为两次成熟”,从单季岁稔时亩产谷三四石,到两季合计亩产6石6斗,极大地提高了粮食产量(见《李煦奏折)第182、183页)。北方则推广了南方的一些农作物品种。如康熙时天津总兵蓝理在京津反复试种水稻,终获成功,使这一地区以驰名的“小站稻”而成为北方的鱼米之乡(《清圣祖实录》卷二四四)。又如乾隆时两江总督郝不麟将福建耐旱“无须浸灌”的早稻品种“畲粟”引进安徽,在“稻谷杂粮均不宜种”的“高阜斜坡”种植,大获成功,进而推广到北方各省(《清史列传》卷十八《陈大受传》)。⒂ 此外,这个时期还在全国推广海外引进的一些高产农作物品种,如玉米、蕃薯、马铃薯、花生等,使之成为当时农民的主要农作物。
本刊讯4月19日―20日,农业部在重庆市召开全国农业市场信息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市场信息工作。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到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2008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急剧变化、自然灾害重、突发事件多等不利因素,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政策协调、产销衔接和信息服务,沉着应对,奋力拼搏,为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在信息化、市场化大趋势和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下,农业市场信息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考验和新挑战,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主攻四大任务。一是着力推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为切入点,以冷链物流建设为关键点,以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为着眼点,以启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培育流通市场主体,加快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二是着力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重点搞好农产品价格支持、市场流通、贸易调控和农资市场调控等相关政策研究与储备。三是着力完善农业市场信息采集制度,在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上下功夫,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合理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四是着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发挥独特优势,以重点项目为依托,切实发挥农业部门的引领作用。在推进农业市场信息工作的过程中,切实处理好“统与分”、“虚与实”、“内与外”、“上与下”的关系,积极构建左右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当前形势下,农业市场信息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突出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这个目标,服从服务于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大局,扎实有序推进。要大力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编制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批发市场的信贷支持力度,指导批发市场完善冷藏保鲜等基础设施,稳步推进“菜篮子工程”,逐步优化流通环境,切实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大力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抓好信息采集监测、形势分析研判、政策研究协调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决策支撑能力;大力加强营销促销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展会促销、应急促销、网络促销和品牌培育四类重大活动,切实提升农产品产销对接能力;大力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金农工程”,健全完善“三电合一”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抓好农业信息,推动出台指导扶持政策,引导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化为农服务能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市场信息处处长和部分省农业厅主管厅局长以及农业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上,有关方面的专家还分别就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农村信息化及全球粮食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
1 总体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启动后,大理市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在中央、省、州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0—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共计投入2552.97万元,其中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及多媒体设备中央、省级资金1966.4万元,州级配套资金182.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04.17万元。为全市71所小学配置了72套科学仪器、71套数学仪器、71套音乐设备、59套体育器材、69套美术设备、70套图书;23所初级中学配置了22套理化生实验仪器、22套数学仪器、22套地理仪器,22套音乐器材、17套体育器材、20套美术器材、51套图书;为71所中小学配备了265套多媒体设备、16套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标准成套设备、51套小学科学实验室标准成套设备。各种设施设备预计在年底全部安装到位。
2 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工作规范实施
为加强薄改装备项目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大理市成立了由相关部门负责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在市教育局电教室设立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大理市项目实施工作,按时完成大理市项目匹配经费的筹集拨付,确保工程的落实,制订出详实具体的工作计划,按时按步骤推进;建立和完善项目工作的各种管理制度,以保证教学应用;注重痕迹资料建设,抓实应用过程的管理,以促进教学效益的发挥。
3 科学部署,各负其责,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
大理市紧密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坚持“建设一校、达标一校、标准化一校”的原则,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以对项目负责、对学校负责的高度责任感,认真做好项目学校的申报实施评估,最终确定项目学校,真正将好事做好、做实。
3.1 全面摸底科学配置
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本着高标准配备、充分满足应用需求,结合学校规模、轨制等实际情况,对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对现有各学科教学仪器、器材、设备的种类、数量进行认真统计、汇总,摸清装备仪器短缺数量及资金。从功能教室的布局和数量、内部设施完善、仪器配备标准、规范管理、使用及教学教研几方面推进项目工作。
3.2 器材存放安全合理
领导组成员多次深入学校调研,综合考虑交通、场地、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及时沟通协调,确定教育局后院仓库为设备收发点,新世纪中学为体育仪器器材接收点。对仓库的管理和安防工作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确保接收的所有仪器设备按时规范存放,做到万无一失。
3.3 分发工作层层负责
制定各学校仪器设备的分配明细,合理均衡为各中小学进行分配。分发工作中制作了详实的各类分发表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照各学校的分配明细,采取分发组点数、接收学校核对、清点、包装等工作流程实施分发工作。建立了三级验收手续,市教育局与省教育厅签章,各学校接货人员与市教育局签章,各学校仪器管理人员与学校接货人员签字,做到仪器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破损仪器及时登记、上报,及时与中标单位沟通更换。
3.4 入账上架规范实施
对图书、仪器、器材及设备的接收和分发要求学校分别造册登记、签字盖章,做好各种接收单、验收手续及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各中小学将配备的图书、仪器、器材及时入账,按标准上架、入柜,现已实施的项目学校已基本做到了设备仪器规范存放。
4 科学安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项目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
目前,薄改装备项目实施范围有限,还不能全面满足所有学校的需求,加上大理市乡镇教育基础设施比较滞后,功能室用房普遍紧张,只能分期、分批、分阶段实施。为此,大理市在实施薄改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安排,合理布点,把项目设置作为贯彻落实教育纲要的重要内容和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大理市上关镇探索出一条以东南西北中、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的方式安排项目学校方法。项目学校根据学校的规模,本着够用、实用、达到即可的原则,把富余的各种仪器、设备按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分发到相应的学校,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了项目所带来的规模效益,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5 精细管理,强化培训,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薄改装备项目设施设备到位后,管理和使用成为关键。全市将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作为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和提升品质的有效途径。
5.1 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为使全市学校全面了解薄改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及工作进程,宣传学校先进工作经验,促进学校高效管理和使用,大理市召开了实施薄改项目经验交流会,全方位介绍和宣传学校薄改工作进程和亮点,为学校提供周到服务,真正将薄改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5.2 分级培训,提高效益
做好省级、州级、市级和校级培训工作。首先选派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省级薄改项目相关培训。在此基础上,组织学校校长、分管领导,仪器、图书、实验室管理员,信息技术等教师开展州市级培训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共组织实验教学、图书管理、多媒体电子白板使用等大型专项培训6次,参训教师达到600余人次。在市级培训的基础上,全市学校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校级培训,确保了实验仪器、设备的高效使用。
5.3 精细管理,高效使用
为保证薄改配置设备的高效优质使用,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大理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设备器材使用有记载、有账册,做到“账、卡、柜、物”相符,日清月结。健全各种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建、配、管、用、研”,努力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和应用水平,并将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管理应用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切实服务师生,服务教育教学。
5.4 创新载体,强化教研
关键词:农作物,新品种,科技创新。
农作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我国的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开始为保障农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一、我国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我国农作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的农作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已经形成。截止到目前,我国农作物新品种共受理品种权申请量逐年上升,表明育种者和育种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增强。
从申请植物种类来看,大田作物的申请数量占到了90%以上,这表明我国农作物品种权的品种构成不尽合理,分布不均匀从申请单位的性质来看,基本以科研单位和国内企业为主,从品种权的实施效果来看,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种子产业化、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方面成效显著,潜力巨大。
二、我国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为一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新生事物,还存在许多问题;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与农业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制约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关键问题亟待解决。同时,现有的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更需进一步加强,以应对在国际贸易新格局中面临着挑战。
1、农作物新品种产权意识薄弱
我国是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较晚的国家,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也才刚刚实施四年多的时间,这使得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的认识,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对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品种权申请数量少。全国有400多个育种研究所,7500多个农作物种子企业,而四年多来向国内申请的品种权仅有千件左右,平均8个单位一件,向外国申请的更是寥寥无几。据初步统计,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四年多来,经省级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约5000个,而提出农作物新品种权申请的新品种数量不足1000件。
2、农作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品种构成不合理
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及授权数量少,品种构成也不合理。从申请数量上看,尽管每年申请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构成上来看,品种分布很不均匀,申请农作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占到了申请总量的90%以上,其他农产品申请数量较少,甚至是空白。而其中申请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还不足15%,已申请品种保护的也主要以玉米、水稻为主,大豆、蔬菜、果树品种很少。
3、维权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农作物种植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季节性很强,对侵权案件的取证本身就十分困难,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利益,直接或间接插手种子行业,违规设置障碍排斥外来企业和优良品种,甚至袒护本地违规侵权单位,阻挠执法部门查处。
同时,维权诉讼程序复杂,品种侵权案件要有指定的的省级以上法院审理,路途远,成本高,育种专家没有时间和精力。而且农作物新品种的保护规定中没有规定有关品种保护的法定赔偿金额,使司法部门在执法时遇到较大的困难,尤其是碰到既难确定侵权人的非法获利又难确认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基本相同的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侵权纠纷时,判决的赔偿额可能有着惊人的差异。
4、审查速度较慢,不适应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的需要
目前,新品种保护组织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品种权初审、实审、复审、无效等程序尚未有效建立和顺利运转,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品种权审查测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人员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便利审查速度难以加快,不利于品种权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过来影响育种者和育种单位对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的积极性。
5、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应当进一步扩大
通过自主创新取得与掌握品种权是保护国家种质资源的重要的方式。我国是作物起源中心之一,生物遗传资源非常丰富,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对外开放及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外国企业到我国申请品种权将后迅速增加,特别是一些种业跨国公司,依靠其先进技术优势,不但将其某个具有现实及潜在经济价值的农作物新品种在该国申请品种权,还将某些发展中国家的优良品种在这些国家申请并取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品种权。因此,必须扩大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覆盖面,使我国的植种质资源通过品种保护"留住",而不是"流失"。
6、对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作用及其发展动向研究不足
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还影响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格局,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出于保障国家经济战略安全以及保护农产品竞争优势的考虑,纷纷采用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保障自身的优质品种垄断,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保护,以此来控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使得品种权成为新的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可以说,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贸易战的背后是"种子战"和"品种战"。在新的贸易关系下,面对中国巨大的市场,国外在中国的植物品种权申请必将日益增多,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品种权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三、促进我国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农作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在我国还刚刚起步,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对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为了提高全社会的农作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充分认识到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育种创新、公平竞争和实现农业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必须加强对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各种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作用和相关知识,使全社会都了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认识到农作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二是针对不同的对象,以普及教育、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扎实的开展宣传工作。
2、加强农作物新品种保护队伍的培训
重点强化对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种子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农作物新品种保护中介机构的人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利于农作物新品种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应当通过培训提高全社会尤其是科研、教学单位、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对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一个正确的认识。
3、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农作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
农作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数量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在我国,如果农作物新品种申请保护的数量还没有提高的话,那么我国的育种开发和种子产业必将受到国外竞争力量的严重冲击。为此,应当进一步简化品种申请和授权的程序,加快审批、授权的速度,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如修订申请格式的版本,删除重复的内容;简化对农作物品种的数量性状的描述内容,要突出主要的性能和特点;根据不同生态类型和区域,选择适当的测试点以尽可能的降低测试的费用和工作量等。
4、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把对品种权的保护范围从过去单纯保护品种权的销售权扩大到许诺销售权、出口权和进口权等,打击侵权者在境外生产、繁殖授权品繁殖材料然后通过进口在中国境内销售侵权品种的不法行为。同时,新品种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侵害适用财产手段来解决,对侵权行为要有补偿、制裁和警诫方面的作用,所以,对新品种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应当建立有效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以加大对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
5、适应国际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合作
积极参加国际多边及双边活动,派出人员参加UPOV理事会、6个技术工作组会议和有关亚洲地区农作物新品种保护技术协调会以及国际审查技术培训和引进外国专家讲学。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反映我国在农作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意志和主张,促进我国种业国际贸易发展;适应国际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趋势,加强审查测试的国际合作,通过审查、测试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既将维持保护体系的运作费用降到最低,又可使育种者以相对低的成本同时在几个国家获得保护。
6、积极创造条件,在更高的水平上加大我国新品种保护的力度,利于解决目前在引进国外优良新品种方面形成的技术壁垒,合理规避风险、增强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农作物秸秆利用现状分析
1、农作物秸秆资源状况。
太原市农作物主要以玉米、谷子、薯类、蔬菜等作物为主。据统计,太原市小麦、玉米、谷子、高粱、豆类、薯类及油菜、蔬菜等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75.6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127.51万亩。在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中,玉米占44.64%,谷子占6.89%,小麦占2.50%,高粱占1.19%,水稻占0.16%,豆类占6.67%,薯类占6.92%,其他占3.77%,油料占3.00%,蔬菜占24.26%。从作物秸秆生产量看,全市农作物秸秆生产总量约为429600t,其中:玉米占66.64%,蔬菜占21.95%,小麦占2.59%,谷子占2.49%,高粱占1.68%,水稻占0.18%,豆类占1.85%,薯类占1.50%,其他杂粮占0.73%,油料占0.39%。
2、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秸秆作为农作物的重要农副产品,同时也是工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可用作肥料、饲料、生活燃料及造纸、建材、食用菌等工副业生产的资料。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和扶持下,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不断完善和推广,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和工业原料的产业化利用等领域得到了较快发展,极大地推进了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化进程,秸秆综合利用的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太原市对各类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量为36.17万t,综合利用率为84.19%,主要利用方式为秸秆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这两种利用途径的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94%以上,秸秆用作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原料的产业化利用领域也有涉足,但比例很小。从全市的总体情况看,秸秆饲料化利用量约17.52万t,占秸秆利用总量的48.44%;秸秆肥料化利用量约16.55万t,占秸秆利用总量的45.76%;秸秆能源化利用量约1.98万t,占秸秆利用总量的5.47%;秸秆原料利用量约0.12万t,占秸秆利用总量的0.33%。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秸秆的资源性认识不足,效益性差。
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日益改善,煤、天然气、煤气、电磁炉等先进取暖烧饭设备,正逐渐取代秸秆柴草而进入百姓人家,大量秸秆失去了原有的用途而被废弃,一些地区没有把秸秆真正作为资源来看待,加之受传统耕作习惯的影响,一些群众对秸秆还田蓄水保墒、培肥地力、节本增效等的好处认识不够,对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及工业原料等产业化发展的价值和综合利用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缺乏应有的重视,更由于一些群众对焚烧秸秆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这就直接导致了不但没有充分发挥出秸秆作为资源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反而造成了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双重损失。
(2)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单一,附加值低。
目前,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所采取的方式和途径还较为原始和传统,秸秆能源化利用主要是薪柴,气化利用比例较低;秸秆生物转化的利用量少,仅为0.12万t;工业化利用主要是少量草制品编制,秸秆利用量也仅为0.02万t,其他工业化利用方式基本上是空白。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含量少、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未能充分发挥出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小,产业化水平低。
目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布局零散,利用方式单一,综合利用的规模小,未能形成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格局,更没有形成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循环模式,产业链条短、循环性差。现有的多种形式的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栽培食用菌等利用方式,都急需扩大规模、提高效益。
(4)秸秆综合利用市场空间小,有待进一步开发。
秸秆的市场化经营、工厂化处理,能够为秸秆大规模综合利用提供新的途径,也可为广大农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由于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意识没有得到深入普及,人们对秸秆的资源性、效益性认识缺失,从而使得秸秆综合利用还没有引起广大农户和企业的高度重视,直接导致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有限,市场开发力度不够,利用途径单一等落后局面。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措施
1、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
要把积极发展规模养殖,推广秸秆养畜,作为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举措,各地尤其是重点乡(镇)要围绕奶牛、肉牛养殖,加快农作物秸秆青贮技术推广应用,做到足额青贮,努力扩大青贮数量。还要通过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实现秸秆过腹还田,进一步拉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合作组织与养殖场和农户签订合同,搞好农作物秸秆购销和运输等服务。
2、大力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
要把实行农作物秸秆还田作为节本增效、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的重要方法,作为农作物秸秆禁烧、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手段,各县(市、区)要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在巩固现有农作物秸秆还田面积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还田比例,同时还要鼓励、引导和发展农机民营专业组织,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
3、努力开发农作物秸秆工业化利用途径。
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要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空间。要积极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利用农作物秸秆栽培食用菌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也非常高,是发展农作物秸秆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好项目,非常适合在农户中推广,要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和各类专业组织发展以农作物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推动农作物秸秆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效益优势,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