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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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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计工作总结

投资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xx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汇报

近年来,市审计局不断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一是组织本市内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规和《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时召开座谈会,加深理解文件精神,增强内审人员对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各种类型的审计知识培训班,提升内审人员的审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动员内审人员总结内审工作经验,撰写内审专题论文,开展经验交流,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四是帮助内审部门建立有关内审制度,规范内审工作程序,使内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一、建立制度,有章可循

市供电局领导重视内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建立了《市供电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供电局财务收支审核办法》等六项内审制度,使内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内审计划,紧扣目标

为了强化内审监督和服务,使内审活动与经济活动环环相扣,每年初由内审机构提出初步内审计划,经过部门集体讨论,找准内审工作切入点,制订内审工作年度计划,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计划、财务收支审计计划、绩效审计计划等,促使内审工作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突出重点,力求成效

市供电局根据行业管理要求和本部门实际情况,连续几年开展新农村电网电气化建设与改造工程审计,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对这些工程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造价报告书》,审计成效明显.审核了424个工程项目,送审项目金额6145万元,审定项目金额5953.6万元,核减项目金额191.4万元,核减率为3.11%;xx月—xx月审核了311个工程项目,送审项目金额5983.69万元,审定项目金额5797.22万元,核减项目金额186.47万元,核减率3.12%。此外,该局还开展了试点性其他类型的绩效审计。

四、全程介入,注重跟踪

市供电局的内审工作不只是局限于事后审计,对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尤为重视。内审人员事前参加部门组织的各种材料采购、小型土建、议价竞争性谈判会议和废旧物资拍卖会议,行使内审监督权。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对问题的深入分析,提出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并定期检查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和跟踪整改情况,以巩固审计成果。

投资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总结

一、2019年度完成主要工作内容

1、公司初建配合完成相关登记工作

配合公司综合管理部完成公司注册相关资料,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已完成工商注册。完成公司基本帐户、一般银行帐户开立工作。按区税务局要求完成税务报道等相关工作。

2、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方面工作

(1)按集团等相关规定,财务审计部履行部门职责及工作内容,从公司会计核算、资金、资产、财务管理、融资、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着手,草拟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等14个财务会计、融资等相关制度。公司财务融资部相关制度已汇总综合管理部,通过公司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2)按集团及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对新入职财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按国家及集团要求组织完成相关财务以及融资报表的对内对外及时准确报送。并按集团财务管理部要求,配合成都华强事务所完成 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2019年年终审计报告。依审计报告数据保质按时地开展2019年财务决算工作。

(3)财务审计部在公司领导统一安排下,联合公司各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短期和长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对2020年的业务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讨论,以业务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和费用预算为基础,以利润预算为目标,编制了2020年财务预算预案,并提交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集团。

3、公司融资方面工作

(1)XXXXXXX公司启动项目专项债券XX亿元融资工作。按计划完成专项债券融资二书一案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提交资料,目前已通过评审并入库。集团统一的项目方案调整,依据集团财务融资要求,与银行保持沟通,及时收集财政局融资信息,为公司工程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证。

(2)目前与四家银行进行2020年项目贷等融资业务接触,收集相关融资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为下一步工程项目及投资做好融资准备。

4、法务、审计方面工作

(1)依据集团统一规定,接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制定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内控内审相关制度。

(2)按功能区相关采购办法选聘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常年法律工作台帐,加强公司各部门与法律工作联系,保证公司法务事务合规合法地开展工作。

(3)依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履约台帐,定期与公司各部门就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2020年计划开展主要工作内容

XXXXXXX公司新成立,财务审计部部门新成员团结合作,快速熟悉和适应集团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报表报送工作。财务审计部成员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将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业务,发挥财务审计部的职能,为公司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202年计划从以下方面更好地开展工作:

1、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方面工作

(1)继续完善财务核算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成财务核算税收报表对内对外市财政、国资的报送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数据,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纳税工作,按照税务相关制度,依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科学纳税。

(3)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接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科学进行会计档案 归案管理,保证财务相关资料合规合法、依据充分。

2、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1)严格履行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及时跟踪预算开支业务情况,并充分与各部门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建议意见并落实公司领导制定的相关决议。

(2)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报表更新预算执行报表,做好分析总结工作,保证资金按预算计划指标运行,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

3、保证公司融资与项目进度科学匹配

(1)与公司工程技术、合约部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相关报送融资方面报表工作。

(2)多维度的开展公司融资工作,完成银行的预期授信工作。着手与多方银行以及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做好流动贷款、项目贷款的准备。

(3)据公司实际情况,与投资运营部配合,及时与各方股东沟通,合理安排股东注册资本的实缴金额及期限;保证项目工程资金合理使用。

4、做好公司内审风控工作

(1)落实公司内审风控管理,依据相关制度,落实内审的自查自纠工作,防范公司风险。

(2)配合集团等各部门单位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后建议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相关改进方案,保证公司运营工作高效健康。

(3)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内审内控工作,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就预算、内控管理、经济责任考核等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重点问题重点突破。依照“审后要分析、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投资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 认识明确,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安排布置

我所全体成员对erp实验中心老师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关经营规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对做好事务所工作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认为审计是我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并结合我所的实际,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布置。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设置,进行相应的分工,制订具体的审计计划,编写审计程序,编写详细的审计规则,学习审计方法,为审计工作做充分的准备。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会计工作扎实深入

在营业期间,我所成员依法规范执业、诚信周到服务、注重执业质量,根据老师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工作。在接受单位委托的时候,我们秉着客观、公正的精神,对其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上,对照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检查。

投资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现公布《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企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子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按企业内部分工组织或参与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十)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十一)对本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子企业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特殊子企业;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子企业;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本企业及其子企业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有关权力机构授权可暂予以封存;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权或者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且无法协调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应当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对于报请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的审计报告,应当根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决定)。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本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意见,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国资委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重要子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国资委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其子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向国资委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国资委、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国资委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中央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投资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1.修改了混合合资项目组工作计划、混合所有制改革小组工作计划、物流项目组工作计划。

2.现货销售系统平台项目,按照XX集团的要求,进行价税分离的修改,修改微信公众号功能和设置,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现货销售系统与航信开票系统,对接工作继续进行,航信修改系统,重新写程序,需要6月初完成。

3.每周一参加XX项目建设例会,协调突发问题;设备总包签署合同,关注到货情况;电力系统的设备合同已签署,关注到货情况、电力系统设计合同已签署,电力系统施工合同签署,施工对已经进入现场。

4.完成了XXXXXX有限公司第五次董事会、三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准备和传签。

5.上报公司注资计划,并完成一期注资。

6.安排对物流合资公司进行审计的工作,下发审计通知,对接审计单位,准备6月3日进场审计。

7.协助XX公司进行商标申请的工作。

8.编制对外投资决策制度流程图。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完成对XX物流的审计工作。

2.完成航信系统与销售系统的对接。

3.继续协助XX生产线建设,尽快达到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