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分红保险的收益

分红保险的收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分红保险的收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分红保险的收益

分红保险的收益范文第1篇

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上分红保险热销全国以来,分红保险基本上已成为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最热门的字眼,也成为当前人们经济生活中最抢眼的字眼之一。分红保险是一种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保险公司可分配盈余,与保险公司共同分享经营成果的险种。保户在按期交纳保费以后不仅可以享受到一般的保险功能,还可以定期获得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后所得利润的分红。

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三差中死差、费差的占比非常小,一个经营规范、监管严格、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在承保环节一般都没有利润,因此,分红保单的红利大部分来源于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的多少则取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的强弱。在分红保险飞速发展的今天,投资收益的高低自然也成为决定红利高低的重要因素。

在国外,分红保险已被发达国家运作了200多年,是用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分红类寿险也是东南亚地区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寿险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其功能的不断丰富和深化,即由单纯保障型发展到保障储蓄型再发展到保障投资型,分红保险就是保障投资型的主要品种。

分红保险在中国的历史并不算长,虽然寿险投资类产品早在前几年就在中国产生,但由于平安保险公司的投连风波,导致投资类寿险产品的发展一度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危及到寿险市场的发展;加上资本市场连年不利,投资类产品更是雪上加霜,而央行的利息又一降再降,加上利息税的征收,传统投资方式开始失宠,既有保底收益,又有分红收益的分红类保险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从分红保险的发展来看,基本上是和资本市场的连连不景气紧密相关的,仅2002年,寿险分红产品保费收入就达到1121.7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49.3%,分红保险市场已经成为各大保险公司抢占市场份额的必争之地。

二、分红保险产品分析

(一)分红保险的优势

1.符合保险市场中消费者的心理

分红保险和投资类寿险产品的重要区别在于其除了分红收益外还有保底收益,而中国百姓历来有崇尚储蓄的传统,大多数传统的中国人也都偏好比较安全的投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银行储蓄、国债等投资方式一直以来为中国百姓所看好的重要原因,但随着央行的逐次降息,银行储蓄这种投资方式已失去往日的辉煌,再加上利息税的征收,更加凸显出分红保险的优势,一方面分红保险有保底收益;另一方面在正常的经营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虽然分红收益可能不是很高,但一般分红收益和保底收益之和都要比银行利率高,再加上寿险分红收益不需交纳利息税,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促进了分红保险的发展。

2.具有投资和保障的双重功能

分红保险在拥有投资功能的同时,还拥有保障的功能,既符合传统寿险产品的特点,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客户对保障功能的需求,尤其象传统保障类险种的分红型,不仅拥有投资的功能,而且保障的额度也比较高,满足了投保者对保障和投资的双重需求。

3.投保简单,便于销售

从投保的程序来看,除传统产品的分红型外,很多分红保险的投保都不需要经过体检,购买程序简单,也方便了客户的购买;从分红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来看,由于分红保险产品的自身特点决定其不仅适合人销售,还适合通过中介渠道包括邮政、银行等其它渠道销售,这点无疑拓宽了分红保险的销售渠道,便于消费者购买。近两年,银行中介的发展也异常迅猛,业内最大的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2002年一年中仅邮政和银行的保费收入就达到166.35亿元。

随着市场的发展,银行保险的即刻出单系统也建立起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推出的“银保通”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好评,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分红寿险产品的销售。

(二)分红保险的劣势

1.保障功能相对弱化

分红保险虽然有保障的功能,但是保障范围都很有限,保障的额度也比较低,与传统的保障类寿险产品有一定差别,有些险种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尤其是单纯的储蓄型分红产品,除去保障功能外,与银行储蓄非常类似。

2.分红的不确定性

虽然一般情况下分红保险都会有分红收益,但保险公司并不承诺有分红,只是在投资实现收益的情况下才分配红利,在资本市场不景气的年度,红利分配一般可能会很低,甚至有可能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加大了预期的不确定性,一旦红利过低,和投保者的心理预期产生差距,无疑会破坏保险市场的发展;而险种的特点决定了在销售过程中业务人员很有可能为了短暂的眼前利益而误导客户,对分红险市场发展也会带来不利。

3.部分险种承保利润过低、投资压力增大

分红险保费一般比较高,但保险公司在设计分红险种尤其是单纯的储蓄型分红产品时支付给人的佣金却比较低,因此一般不利于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导致某些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而不惜用其它险种的费用来补贴分红险种的情况,因此保险公司寄希望分红险种的费差和死差来实现收益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可能,红利的主要来源只能靠投资收益来实现,这就增加了投资部门的压力,目前在中国资本市场还不规范的情况下,分红的不稳定性也给公司发展分红险种带来了盈利障碍,如果公司大力发展分红类险种,势必不利于其它险种的协调发展,更不利于产品结构的合理配置。

三、发展分红产品的对策性思考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分红保险的超常规模发展是中国消费者心理习惯和中国资本市场现状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很多分红类保险甚至已经基本超出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定义,演化成民众的一种投资工具,消费者通过购买分红保险的保底收益和分红收益来获利。对保险公司来说,一方面要通过提高保费规模来抢占市场,利用分红产品促进销售是一个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一个收益最大化的主体,而分红保险的盈利性非常有限,这样,保险公司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分红保险陷阱”。随着市场的博弈和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基本可以作出判断,分红保险的发展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

分红险的飞速发展并不代表分红险的良性发展,要使分红保险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大力发展分红保险产品的长期业务和期交业务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分红类险种趸交的比重都很高,很多公司都在90%左右,一方面造成对市场资源的过度开采,不利于业务的后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降低分红产品的销售成本,很多保险公司的分红类险种由于销售成本过高基本没有承保利润可言。因此需要通过发展期交业务来形成保费收入的良性循环局面,同时降低销售成本,减轻资金运用的压力。另外,从短期看,分红类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受资本市场的影响比较大,收益率一般也不稳定,但长期来看,资本市场的收益率一般比较稳定,也比较高,发展长期的分红寿险,有利于稳定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促进业务的长期发展。

(二)优化险种结构,发展传统保障类寿险

分红险种保费收入在总保费中所占的比例多少为合适,说到底其实是对保险业收益方式争论的问题,主张大力发展投资类产品的一方认为要靠资金运用来实现投资收益,而认为应大力发展传统寿险的一方,则更偏向通过承保来获得利润。从保险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承保获利和依靠投资收益来获利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在资本市场活跃的时期,通过资本市场来获得收益一般会比较可观,但一旦遇到资本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依靠资本市场来获得收益的不确定因素就大大增加,近几年的无数事实也已经告诫我们单纯依靠投资,尤其是依靠股市来获得收益蕴涵着巨大的风险。目前,国际保险行业回归本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过分依赖投资来实现收益的管理方式必须改变,回归本业,承保获利方式与依靠投资获益相结合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青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分红保险的大发展,更大程度要依赖于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多元化体系的有效建立。

世界各国和地区分红险种保费收入在总保费中的比重不相统一,在北美地区,80%以上的寿险产品有分红功能;在德国,分红保险占该国人寿保险市场85%;在香港,这一数字更高达90%。但是储蓄型分红保险产品在国外所占的比重并不算高,而我国有些保险公司几乎达到了50%左右的比例,在目前国内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再加上资本市场的不景气,保险公司积累如此大笔的资金,而投资的渠道却非常狭窄,资金运用的压力无疑会非常大;而同时,在一段时期内,同一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如果过多的保费收入都集中到分红保险上来,险种结构偏重于分红类保险,传统保障类险种自然会大幅度减少,结果是一方面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盈利压力增大;同时保险针对消费者的传统保障作用也会大幅度减少,不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程度的提高。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方法就是各保险公司通过营销和管理的各种手段,积极主动地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业务质量,大力发展保障功能的险种,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三)强化管理,降低成本

分红保险的销售成本主要集中于销售渠道成本和内部管理成本,因此,要降低分红保险的销售成本,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分红保险的中介销售渠道建设,尤其是银保合作、邮保合作、证保合作。2002年全国寿险保费收入中,仅银行保险的收入就达到了388.4亿元,约占全国人寿保险保费收入的17.1%,为分红保险市场的迅猛发展奠定了基础。从国外来看,欧洲很多国家比如法国等的保费收人中,大约有60%以上都来自银行保险。之所以这么多国家都在大力发展银行保险,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利用银行、邮政等中介渠道销售可以大幅度降低销售成本,控制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类似鸿瑞这种分红类保险,由于投保简单,不需要体检等各种复杂程序,尤其适合通过银行柜台销售,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需要支付及维持相关销售队伍的成本,促进各险种的合理协调发展。在兼业发展成熟的城市,甚至可以逐步减少通过人销售的比重,以便更好地发挥兼业机构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努力降低内部运营过程中的各种成本尤其是管理成本,分红保险目前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承保成本过高,有些公司的承保利润甚至为负数,严重影响到寿险公司的生存,因此应加强对寿险公司的内部管理,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来降低管理费用,降低销售成本。

(四)规范销售行为

分红保险由于收益的不确定性,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为开拓业务极有可能发生违规行为,夸高收益率,误导消费者。目前关于分红保险的各种投诉或退保行为中,大多数都是因为人的误导导致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方法就是大力加强对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加大对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金融知识培训和思想道德培训,提高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规避风险。另外在分红保险的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也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民众对分红保险的认识程度,尤其是对分红保险的分红知识要有清楚的认识,塑造分红保险的理性消费环境,避免消费者产生比较大的心理落差,破坏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分红保险的关系行销

分红保险的收益范文第2篇

日前,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完成的“2000中国市场与媒体研究”的调查报告显示,商业保险的渗透率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报告在分析商业保险渗透率下降的原因时指出,一方面,政府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然使一部分商业保险得到分流;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运作模式的变化及入世后保险业将要面临的巨大竞争改变了人们的预期,这也多少影响了商业保险的渗透率。所以,2000年商业保险出现负增长在所难免。

实际上,除了居民的保险渗透率下降,各保险公司的保险营业额2000年也有很大下降。以往,机关团体或企业为职工集体购买保险是各大保险公司寿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国家出台了新的税收政策,如果企业继续以团体险的方式购买保险,那么将大幅度增加投入的保费额。所以,今年以来,很多保险公司都在大量流失团体保险客户,这是2000年保险公司出现负增长的主要原因。以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布的数据为例,1999年团体寿险保费的收入是5.53亿元,而今年1至6月的团体寿险保费只有1.6亿元。

2000年9月以来,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新的险种,以改变保险市场的颓势。自中宏保险公司在上海售出国内首张分红保险的保单之后,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分红保险,泰康保险公司于2000年8月推出了自己的分红保险险种“世纪长乐终身分红险”之后,又于2001年1月正式面向团体投保客户推出了《泰康人寿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新华人寿、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都已推出了自己的分红险种。根据各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10月份,在新险种推出后,个人业务增加,各保险公司的寿险额都在回升。尽管与去年相比,仍然是负增长,但是负增长率已经有了很大下降。

按照一般规律,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始终应高于当时的平均银行利率。传统的储蓄性险种,常常以固定相对较高的预定利率确保客户的保障与收益,而分红保险则以相对较低的预定利率(平安鸿利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为2%)和较高水平的分红来确定客户的保障与收益。尽管分红不确定,但只要保险公司在盈利,那么对公众来说,他购买分红险的获利水平始终将高于当时的利率水平。对那些中等或以上收入的客户,这应该是分红险最大的魅力。

分红保单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费差益,即公司实际的费用率低于预计的费用率,产生的费用赢余;二是死差益,即因公司实际承保的风险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程度而产生的赢余;三是利差益,即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保单的预定利率,产生的投资利润。国际经验表明,虽然分红保单的红利来源于“三差”,但实际上死差益和费差益占的比重非常小,因为在一个历史悠久、经营完善的保险公司,精算水平较高,不会在核保、费用方面产生较大的误差,因此一般分红保单的红利大部分来源于投资收益。

分红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一般都对身故、全残、高残等保险事故具有保险保障的责任。如果出现这些的情况,购买了分红保险的客户除了得到投保保额的保障外,还要加上未领取的红利。

分红保险的收益范文第3篇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等方式,分配给投保人的一种人寿保险。与传统保险相比,分红险的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传统保单规定的保险责任外,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可以有效地避免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给客户带来的风险,并且使投保人轻松地享受到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优势和专家理财服务。

分红保险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既能满足人们规避风险、获得保障、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的需求,也符合人们的购买心理和消费习惯,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尽管分红险推出之后,曾经受到万能险和投连险的冲击,但并没有阻挡其迅猛发展的势头。目前,分红险引领着我国寿险业产品的不断创新,更成为2010年寿险市场的主力。优势明显受青睐

在各类金融工具中,分红保险的安全性属于较高等级,投资者可以和保险公司共享分红收益。从变现能力看,很多长期储蓄型保险一般都提供保单贷款,以满足客户的不时之需。从收益水平看,分红保险处于各类金融工具的中位,在确保资产回报稳定的同时追求较高收益。

因此在家庭投资组合中,分红保险属于基础型投资。这个基础牢固了,能帮助家庭释放更多的储蓄,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项目。尤其是经历了资本市场的大起大落之后,保险回归保障本质的呼声越来越高,兼具保障与投资功能的分红险更被大众所接受。2006年,太平洋寿险在中国市场上率先推出第一款具有生存金及红利累积生息功能的分红保险以来,其“鸿”系列速返分红保险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青睐。客户在购买分红险后,既获得了一份固定的保单收益,还可以享受到每年保险公司专家理财带来的年度红利,从而确保了投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

产品创新抢先机

如今,很多保险公司推出创新型分红险产品,多以“返还快、收益多、变现活、保障期长”为特点,可以覆盖教育金、婚嫁金、养老金等,有着固定的领取时间和领取金额,符合客户对长期财务规划的需求。

今年太平洋寿险创新推出的新一代分红理财计划――“鸿鑫人生理财计划”,由“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组成。“鸿鑫人生理财计划”具有投保范围广、保险期间长、返还速度快、领取日期指定和一次性还本等特色,功能设计人性化,能灵活满足各类人群的理财需求。

客户利益最大化

分红险的分红多少,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等经营成果相关。按照分红险的原理,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产生的可分配盈余,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客户,就产生了分红险的红利。而死差益和费差益各保险公司差别不大,影响分红水平的主要是利差益,即当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明显高于预计投资收益时,客户可能获得较高分红收益。

因而,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是客户选择分红险的考量之一。从太平洋保险公布的2009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到,其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持续优化资产配置,努力实现投资收益持续、稳定地超越负债成本。固定收益类投资加大对长期资产的配置力度,定息收入同比增长12.4%;权益类投资抓住市场机遇适度扩大配置,提高收益贡献;继续大力拓展另类投资,基础设施类投资计划的总投资金额较上年末增长181.3%,在投资资产中的占比较上年末提高2.7个百分点,并完成对杭州银行的13亿元股权投资。公司全年实现总投资收益195.36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6.3%,较上年提高了3.4%。

分红保险的收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分红险;保单红利;个人所得税

一、概述

所谓分红险,一般指的是保险公司以产品相应时间周期内的指定经营效益高于产品约定价格部分的收益,按照产品合同规定的原则分配给保单持有者的一种保险产品。通常情况下,分红险属于人寿保险范畴,是一种突破传统寿险的创新型产品,并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由于近年来分红保险的红利金额不断升高,因此针对分红险保单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也随之受到关注,但是我国目前现有的相关税制法规中并没有对此作出明晰的规定,而在实际业务中,征收机关与纳税方也都持有不同的意见与理解。税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征纳双方、征税人之间对此也存在不同理解。不过,笔者本人认为,就目前的政策法规及社会市场环境条件下,还不具备对分红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不应简单的以保单收入为税基面向保单持有者或保险公司征税,而是应从分红保险的产品本质出发,参考国外的解决办法,充分结合我国市场实际,综合考量与分析,这才能更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分红保险的特点及问题现状

(一)分红保险的特点

首先,分红保险在定价过程中,制定的相应费率及条件假设都是相对比较稳健、保守的,因此其最终的定价也就相对较高。综合考量货币的时间价值、市场环境趋势、产品公允性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将其基于较高定价基础上所产生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给保单的持有者。其次,分红保险的收入通常来源于以下三个部分:与投资收益率相关的利差收益;与死亡率假设有关的利差收益;与保险费率计算有关的利差收益。由此可以看出,分红保险的所谓红利与现有的税制规定中的各类征收标准都存在差异。最后,关于分红保险的定价,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公式来体现:分红险价格构成=未来的赔款×概率+费用(佣金)-投资收益。由此可见,影响分红险定价额主要因素有两个,即赔款概率及投资收益。而通常情况下投资收益越高,产品定价就会越低。保监会及有关监管部门为避免虚增投资收益而带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保险产品的收益率做了统一的规定,这样可以有效的控制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基准利率层面的波动势必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于保单收益率的认可程度,因此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返利的形式,才能保证产品价格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内。由此可见,分红保险的分红事实上是对消费者多付保费的一种返还。

(二)征税问题现状

首先,主张征税的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应将分红险的红利应视同为红利所得,并按照税法制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主张免征的观点认为:分红保险的红利就其本质而言不同于税法规定的股权和债券的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所得,其本质是保险公司对于保险消费者所支付保费的一种返还,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条件。同时,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行为并不构成其拥有该保险公司的股权或债权,而仅仅是一种商品购买行为,所以分红保险的所谓红利不应税征收个人所得税。经上述两种观点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基于现有的税法规定,还是分红保险的商品本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都不具备针对分红保险收入计佂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与条件。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持以严谨的态度,综合考量社会的实际情况,分析制定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及做法

一些发达国家在税收体系上比较成熟,对于保险有关的税收规定也相对比较完善。例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等国家在对于分红保险的红利税收规定上,一般都没有直接将保单产生的红利作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因为这些国家的税法中都认为保险产品所产生的红利是对消费者所支付保费的返还,不应直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一)美国及加拿大正常情况下保单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只有当该收益超过保单总净保费的收入,才会根据具体的规定计算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而当消费者选择用红利部分抵减保费或用于购买增值保险的,该部分红利免税。(二)日本日本的有关税法规定,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保费应从其应税收入中扣除,因此在红利返还过程中,一般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当该保险期满或退保时,才会对超出保单成本的部分按偶然收入确认征税。(三)英国英国及部分亚洲地区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都是不对分红保险的收入征税的。

四、征税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一)保险消费者的角度

站在消费者角度来看,分红保险更像是一种理财产品,最终由经营公司根据约定支付给消费者回报。由消费者的这种认知出发,分红保险与开放基金式的投资理财产品性质相同,但分红保险却比投资理财多了一种保障功能。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由开放式基金中所获得的收益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如果对分红保险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消费者将会难以接受。因为在消费者看来,这两者种相似产品在税收的政策与待遇上是不同的。而在税法的角度上,这种做法也违背了税法的公平性原则,同时也不利于这两种产品在市场上的公平竞争与发展。(二)保险行业发展的角度保险行业在国家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中具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还在社会保障领域具有职能补充及经济补偿的社会管理作用。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可以有效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的稳定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功能的完善。而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高速老龄化的社会发展时期,这对(二)数据测量方法实验数据的测量会有一定的不准确性,这都是正常的,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发生,可以使用多次测量的方法来规避。此实验就以5此测量为准,最后取这5此测量的平均值为结果数据。

(三)数据绘图及实验结果分析

经过实验得出实验结果,为图一、图二、图三所示。从图一看出,实地密度值随着粘度的增加而逐渐增加,这是整体的趋势,但油墨粘度增加到75Pa•s到82Pa•s区间,实地密度基本没有变化,因此可以说明油墨的粘度增加并不能保证实地密度无限增加,当到达一定值就不会增加,保持平衡状态。如图二所示,油墨粘度降低当减小到某一值的时候再有所增大。颜料比例的减小会影响到油墨对光的选择性吸收,但墨膜表面粗糙的变化引起漫反射加重对反射光量的影响远远大于颜料比例的减少对光线选择吸收的影响,因此,明度随着粘度的降低而减小。当继续添加调墨油,油墨粘度继续降低,油墨的遮盖力变的较弱,油墨趋于透明,在这种情况下,印迹对光线的反射,除了墨膜表面对光线的反射以外,透射的光线穿过墨层在纸张上也进行反射,经过两次反射,反射光量增大,明度增大L*亦有增大趋势。最后表现出来的效果就是,油墨颜色虽然会很浅,但是现实的亮度会较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油墨改变到油墨色相的变化.如图三所示,油墨粘度的降低,印刷产品的光泽首先旱现较少的趋势,然后再旱现增加的趋势。印品的光泽主要是因为墨迹的光泽之上,是油墨在纸上印刷之后结膜而产生的表而最后产生的反射效果。当粘度高的时候,调墨油加入的量少,连接料含量较高,十燥后墨膜平滑,对光线的镜而反射较强,因此光泽度也高。随养调墨油加入的量的增多,油墨中的连结料含量相对减少,同时颜料颗粒在连接料中的分散度下降,出现颗粒凝结现象,十燥后墨膜表而连结料不能将颜料的颗粒完全的包裹,表而粗糙,漫反射相对严重,因此墨迹的也下降了。当粘度下降到41Pa}s的时候,光泽度达到最低点。油墨粘度到31Pa}s的时候,墨膜覆盖的效果会因为铜版纸的能力较弱,不仅会因为光线的反射而变化,铜版纸的表而会因为反射线有所变化,所以光泽度会变化很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因为印刷产品使用的目的有所不同,所以印刷质量中很多参数的设置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主要针对印刷产业的印刷技术以及印刷油墨阐述,且还根据油墨的自身特性以及光泽进行分析。也总结了油墨自身的特点以及印刷厂的特点。油墨的浓度是影响印刷产品效果的最关键问题,可以将产品的大部分功能更好的体现,从而达到产品质量的印刷程度,也能够在保证产品生产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产品的成本。

参考文献

[1]曾远森,麦艺瀚.彩色胶印油墨溶剂油的研制[J].广东化工,2010,37(06):53-54+58.[2017-08-18].

[2]李小东,龚修端,陈路,陈喻.胶印油墨粘度对印刷质量的影响研究[J].包装工程,2009,30(05):60-62.[2017-08-18].

[3]孙程博,赵蕾,黄蓓青,魏先福.UV胶印油墨的制备及其触变性的研究[J].包装工程,2006,(05):43-44.[2017-08-18].

分红保险的收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分红保险 成本 风险转嫁 投资弱化

分红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保单持有人除了获得保单上的保障和收益外,在每个会计年度或者保单年度末,按照保险公司的分红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分享分配的盈余,被保险人可以多种形式享受复利生息的红利。这种最先起源于相互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现已红透我国大江南北。本文尝试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我国发行分红保险的保险公司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在我国,目前作为发行主体的保险公司只存在国有独资和股份制有限公司,这两种组织形式在发行时是否应该考虑一些更深层次的因素?在中国上市公司圈钱风潮的背后,尤其是在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和保险公司上市呼之欲出的时候,我们有必要从此角度来分析这个“舶来品”与发行公司之间的关系。

首先提出成本的问题。在企业中一般存在两种委托关系: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之间;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现在还有学者提出了含基金经理的双层的说法。本文在这里只对股东与被保险人(风险债仅人)之间的矛盾进行分析。由于股东是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所有者,其目标股东权益最大化;而就被保险人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由于股东控制了公司的投资决策(《公司法》第103、112条),因此在双方之间,就经营、融资和投资上就产生了矛盾,包括风险转嫁,投资弱化,只进不出和拖延战术等。除了设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外,股份公司发行分红保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股份制公司在这个治理结构上的缺陷。接下来本文着重在股东的投资决议中出现的投资风险转移和投资弱化两个矛盾来分析。

risk-shifting,风险转嫁问题。由于成本的存在,被保险人和股东两大利益集团的冲突直接表现在经营和投资融资的决策上。在尚未发行分红保险的时候,董事会(股东)在作投资决策的时候更倾向于对有风险的投资上,或者说用风险更高的投资项目代替低风险的项目,从而出现风险转嫁的现象。寿险公司的负债比例相当的高,在出现市场价值低于负债账而价值的时候(连续的巨额给付等),实际上寿险公司已经全部归被保险人所有(但仍有别于相互保险公司)。为了摆脱困境,经营层会想办法寻求高风险的投资机会,因为现在的投资成本将由债权人承担,如果成功了就能让公司起死回生,反之,则陷入更深的危机。举个例子:

如果现在要求偿付,保险公司只有宣布破产,如果长期给付合同简化到在一年内到期,管理层就会考虑博一把,因为被保险人一般不会提前终止要到期合同。

目前有一个投资项目,投资额I=$100,一年后的收益状况见下表:

一年后的权益期望值:C=$120,贴现率r=50%,该项目的NPV=-100+120/(1+50%)=-$20

(暂认为股东权益不变)

因此公司资产的市值马上改变为:流动资产减少$100,这$100的投资得到了$80的固定资产,公司资产的价值由$300降低为$280,这差额就是公司(实际上是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

在保险公司逐步走向成熟的投融资机构,尤其是在寿险公司上市之后,股权会得到很大的稀释,被保险人的利益将直接由董事会的决议操纵,信息的披露只能解决部分问题。这种隐形的成本在某种程度上说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由于保险合同的长期性,把保险金视为长期的(风险)负债后,被保险人的交费在投保之初就已经固定,给付额也相对固定。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契约,保户不能像其他类型企业的长期负债一样实行长期借款合同保护性条款,比如限制贷款的投资用途等。所以保险公司的投资决策将很大程度上决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也就是保险公司所称的利差损。

分红保险产品的发行不可能完全根除利差损问题,因为没有投资不存在风险或者机会成本,但是能够在制定决策的时候尽可能的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股份制保险公司在发行分红产品以后,由于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享有请求权,这部分的请求权可以看成是风险负债加上看涨期权,时间与保单有效期一致。如果未来保险公司分红保险的经营业绩好,被保险人有权从这部分经营收益中获得红利;如果不好,没有红利可分。在上例中,被保险人不仅没有获得红利的分配,还因为这个项目而丧失$20的长期负债(之前已经大幅缩水)。客户购买分红保单h就是针对寿险公司以后的经营收益,而保费就可以看成是期权费。如果客户分析了上述决策,就不会贸然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或者采取退保,这必然会危及到保险公司的生存,这与购买保险公司股票的股东出发点是完全不同的。正是由于看涨期权的存在,公司从外部市场引进了决策监管方――保户,通过市场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和反映判断投资决策的好坏,如果经营层无限投资投资的后果会通过市场反映出来,限制公司管理层对投资需求的无限膨胀,从而防止其忽视投资风险并把风险投资的成本分摊给被保险人的。对此,Garven和Pottier还通过寿险和健康险公司的杠杆运作和发行的分红保单的经验数据建立了一个模型,论证了分红保险在减少风险转嫁矛盾的作用。

Underinvestment,投资弱化问题。董事会的高风险投资的需求遭到限制又会引发股价制保险公司的投资弱化的问题。对股东来说,股东的红利请求必须是在公司投资收益弥补公司负债之后,因此他们对投资项目的选择就更注意净现值与权益增长的比较,如果投资收益低于权益的增长数,就会就放弃这样投资机会,而不管这样的机会是否能够给公司带来市场市值的增加。这就是所谓的投资弱化。

发行分红保单可以缓解因投资弱化和财务杠杆对稳定经营带来的的冲击。在作投资决策的时候,如果被保险人或者保单持有人不参与红利的派送,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只承担保单规定的相对固定的责任,即前面所说的风险负债部分。但是分红保单的结构是普通保单附加看涨期权,因此在保险公司承担的给付义务中变动成分比不分红保单多,如果按照保监会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投资收益的70%的部分,那么被保险人的责任准备金不仅有了增加($70),而且保险公司的市值升水,被保险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红利。另外,如果产生市值缩水,分红保单的杠杆效应也没有不分红保单那么强烈。因此在市场完全有效的条件下,对分红保单的发行有助于被保险人及时的分析投资公司的经营和投资状况,并通过市场为保险公司的所有者和决策者传递信息。

分红保单发行的启示。前面已经分析了分红保单在减少股东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的作用。接下来分析分红保单跟其他方面的关系。

经营风险。在国外经营风险的大小已经纳入到了对保险公司的评级体系当中,比如采用A.M.BEST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一般来说,级别越高,经营的风险就越小,公司受分红保险的约束就更小。股东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冲突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按照三性原则风险大的项目对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来说并非最佳选择。发行分红保单对那些经营风险较大的公司来说,是约束成本的有效手段。另外,发行分红保单之后,保险公司要受到保监会更加严格的监管,每年须向其报送分红保险业务专项财务报告,包括:分红保险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产状况表、收益分配表和投资费用分摊报告。这些报告都必须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精算师和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并经保监会核准,再计算每张保单的红利并寄发《红利通知书》。通过保监会的业务监管加强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尽可能的减少双方的矛盾有利于保险公司在上市后健康发展。

相关期刊更多

南开大学学报

北大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CSSCI南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深交所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