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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的伦理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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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的伦理学要求

心理治疗的伦理学要求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来访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伦理行为;横断面调查

中图分类号:R749.055,R39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10)001-0001-06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10.01.省略

【Abstract】 Objective:To explore the clients' assessment for the ethical behavior of the counselors and psychotherapists.Methods:The main method used in this evaluation was questionnaire,and the selfmade questionnaire of the ethical problems in psychotherapy and counseling(for the clients)were used as evaluation tools.Totally 1100 clients,from 12 cities in China,were investigated with 807 questionnaires returned.Results:84.5% of the clients were confident in the treatments,and 89.2% of them gave positive assessment for the ability of their counselors and psychotherapists.15.9% of clients said the counselors and psychotherapists showed impatience or talked to them about their stress sometimes.Besides,59.1% knew about the characters,names and charge of the psychotherapies and counseling,and 53.4% knew the background of the counselors and psychotherapists.91.3% of clients thought the privacy and treatment could be kept secret.7% of clients had intimate relationship with their counselors or psychotherapists,1.5% had sexual relations,and 18.3% made friends in lives.79% of clients could receive timely psychotherapies and counseling.Conclusion:From the assessment of the clients,the vast majorities of the counselors and psychotherapists do well in work ability,confidentiality and timesetting,but not so well in informedconsent and dual relations,which need to be paid attention to and improved.

【Key words】 client;counselor;psychotherapist;ethical behavior;crosssectional study

伦理是规范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人与社会、甚至人与自然之间关系越来越广泛与复杂,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越加显得突出。而在心理治疗与咨询的实践中,伦理学问题几乎贯穿整个治疗与咨询过程之中[1]。治疗者在助人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能很好地履行这些责任或义务,那么来访者就可能会受到伤害[2]。

国外有关心理咨询和治疗的伦理问题研究持续多年,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和治疗人员的伦理学原则和行为规范,并有专门机构约束和处理伦理纠纷。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都颁布了心理学工作者的伦理学原则和行为规范[3]。美国学者Pope等[2]研究发现,心理咨询和治疗执业过程中违反伦理的行为主要有:与来访者发生双重关系(25%);不胜任的专业行为(28.6%);欺骗性治疗(9.5%);督导的问题(4.9%);违反保密原则(3.9%)等。违反伦理标准和法规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师将要受到美国心理学会伦理学委员会和州注册部门的处罚,严重的将受到渎职的指控,被告上民事或刑事法庭。

近20年来,心理咨询和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行业在中国取得了很大发展,正处于“职业化”加速进程之中。现在各大综合医院、精神病医院已普遍建立心理咨询门诊,全国许多高校和部分中小学已建立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社会上也开办了婚姻、职业、儿童等各种心理咨询机构。2001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独立开业。自2002年以来,全国各大中城市出现了许多心理咨询师的培训机构。但是,由于国内没有统一的心理咨询师的职业伦理规范以及约束机制,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违反保密原则、知情同意、与来访者发生多重关系的案例时有出现。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以及从业者的声誉。国内学者开始关注并研究有关心理咨询和治疗师的伦理问题,如《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组织了系列讨论[4]。但针对心理咨询和治疗者从业伦理状况的研究则很少,尤其缺乏针对来访者的大样本系统调查研究。本研究对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的来访者进行调查,分析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伦理行为的评价,以促进我国心理咨询与治疗行业的职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进程。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按全国的行政区域划分,选择其中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行政区为调查区域(港澳台除外),按照心理咨询和治疗开展的情况,选取12个城市作为调查点。调查时间为:2007年10月至2009年2月。各调查单位由门诊接诊护士负责,请来访者在等待就诊或者做心理测验时填写问卷。每个调查点发放问卷50~250份,共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回收有效问卷807份,有效率为73.36%。其中:上海市209份,广东省170份,浙江省112份,山东省72份,湖北省48份,四川省38份,甘肃省36份,云南省30份,辽宁省29份,黑龙江省27份,安徽省25份,11份。综合医院心理科的来访者472人(占58.49%),精神病专科医院心理咨询门诊的来访者335人(占41.51%)。

1.2工具

自编心理咨询或治疗伦理问题调查问卷(来访者版)。在综述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14],结合中国心理咨询和治疗中的伦理问题,建立条目池,初步编制问卷,然后选择30名在广州市某心理咨询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来访者进行预调查,再请10名同行专家对问卷进行修改,最后确定问卷。该问卷包括两个部分:(1)人口学资料以及就诊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月收入、接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次数、平均每次咨询时间、就诊频率、咨询收费、是否配合药物治疗等;(2)伦理行为调查,共计30个条目,包括评价心理咨询或治疗师的胜任能力、保密、知情同意、双重关系、收费、履行心理咨询和治疗的设置等。题目采用“是”或“否”回答(分别计1、2分)。

1.3统计方法

进行描述性分析和卡方检验。

2 结 果

2.1 被调查者人口学资料

来访者的男女比例均衡,女性456人(56.5%),男性336人(41.6%)。以性别分组,不同性别的来访者在年龄、婚姻、学历、月收入方面各组间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男女来访者均呈现如下特点:19~29岁年龄段的来访者所占的比例最大(46.0%);婚姻状况以未婚者偏多;大专及以下来访者占60.1%;35.2%的来访者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表1)。

2.2 来访者就诊的基本状况

由表2可以看出,来访者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次数少(1~2次)、中(3~5次)、多(≥6次)各占1/3左右,每次咨询时间在30 min和60 min分别为49.2%和42.8%,63.4%的来访者每次咨询费用在100元以下,58.9%的来访者在心理咨询的同时配合药物治疗。

2.3 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伦理行为的评价(表3)

2.3.1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专业能力和情感能力的评价

84.5%的来访者对正在进行的治疗有信心,89.2%的来访者认为自己的心理咨询/治疗师能够胜任工作。15.9%的来访者评价,心理咨询/治疗师有时会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或者向来访者倾诉自己的压力。

2.3.2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履行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的评价

59.1%的来访者了解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等。91.3%的来访者认为自己的隐私和治疗内容能够得到保密。

2.3.3来访者与心理咨询/治疗师建立双重关系的状况

来访者与心理咨询/治疗师发生亲密关系的占7%,性关系的占1.5%,在生活中是朋友关系的占18.3%。

2.3.4 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遵守时间设置和收费的评价

79%的来访者所接受的心理咨询或治疗能够按时开始和结束。8.8%的来访者报告,其心理咨询/治疗师允许他们在家中做心理测验。

3 讨 论

3.1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专业能力和情感能力的评价

在本调查中有89.2%的来访者认为自己的心理咨询/治疗师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赵静波等[5]对1000名心理咨询/治疗师的调查结果显示,76.2%的从业者表示有难以胜任工作的感觉。从这两个调查的数据结果看,心理咨询/治疗师对专业能力的自评与来访者的评价明显不同。张宁等[6]的研究发现咨询师有对自己要求过高的倾向,追求完美,责任感太强。每个心理咨询/治疗师都有专业所长但又能力所限,不可能解决来就诊者的所有问题,如果心理咨询师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的能力所限,就会对自己的工作能力产生怀疑。

在本调查中,有30.9%的来访者报告,他们的心理咨询/治疗师有时会讲述自己的经历。张爱莲从[7]对我国的心理咨询与治疗伦理调查与美国相关调查的比较中发现,中美心理学工作者分别有92%和75%的调查对象认为“用自我暴露作为治疗技术”符合伦理,说明国外心理学工作者比国内心理学工作者更加认同这种治疗方式。

心理咨询/治疗师的能力除了胜任工作的能力,还包括情感能力。本调查结果显示,15%左右的来访者评价,他们的心理咨询/治疗师有时会表现出失望、不耐烦的情绪,或者向来访者倾诉自己的压力。美国曾针对心理咨询/治疗师在心理治疗中的强烈情感经历,做过几次全国性的调查,同样发现心理咨询/治疗师有时会向来访者表达负性情感[2],如在来访者面前哭泣,对来访者表达愤怒等情绪。由此可见,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同文化背景下,心理咨询/治疗师作为现实中的人,在心理咨询和治疗过程中出现负性情感是较普遍的现象。

3.2 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履行知情同意、保密原则的评价

知情同意是指在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足够医疗信息的基础上,由患者作出决定(同意或拒绝)。本调查结果显示,55%左右的来访者了解心理咨询/治疗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知道咨询/治疗的标准和费用,知道测验的目的和操作方法。赵静波等[8]以心理咨询/治疗师为调查对象,结果显示80%以上的被调查者在治疗前,会向来访者解释咨询/治疗的性质、作用、局限性,讲明咨询/治疗费用的标准和规定,以及测验目的和操作方法。在相同的知情同意条目上,不同调查对象的研究结果出现这样的差异,揭示了心理咨询/治疗师的伦理意识与他们在具体临床实践中的伦理行为可能并不一致的现象。尽管治疗师进行了知情同意,但由于时间、技巧、方式等情况,并没有使来访者理解知情的内容和含义。说明我国心理咨询/治疗师在知情同意方面的伦理意识不强,这与张爱莲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7]。

3.3 与双重关系有关的伦理行为的评价

Pope的研究[2]中有6.67%的来访者报告与心理咨询/治疗师发生过性关系。本调查中报告的比例较小(1.5%),可能是受我国传统医患模式的影响。西方临床实践中注重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的关系,强调治疗师对来访者的影响,心理治疗是平等和共同参与的过程。我国病人对医师有敬仰的心理,生物医学关系较强,医患之间是指导合作的关系,而不是共同参与,因此发生性关系的情况少见。

本调查结果显示,来访者与心理咨询/治疗师除专业关系之外,还存在朋友关系、商务关系,更有甚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心理咨询/治疗师主动构建非性的双重关系的情况,并且其中有一些行为明显具有剥削性质,如心理咨询/治疗师向来访者借东西(2.7%),向来访者推销东西(3.0%),要求来访者帮小忙(4.5%)等。张爱莲[7]研究中,高年资的医生更多认同要求来访者帮小忙(如开车送自己回家)符合伦理。高隽等[9]研究来访者对心理咨询职业伦理的态度,结果显示,有一半左右的来访者认为双重关系是合乎伦理的。这可能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注重关系哲学有关,咨访之间建立其他关系,会让来访者觉得与咨询师的距离更近,心理更踏实。

3.4与心理咨询设置、收费有关的伦理行为的评价

心理咨询/治疗师与来访者的关系不是一般的人际关系,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的设置起到了强化这种界定的作用[10]。在本调查中21%的来访者报告,他们的心理咨询/治疗不能按时开始和结束。37.5%的来访者遇到过心理咨询/治疗师在治疗进行期间接听电话的情况。这违反了职业设置,是对正在进行治疗的来访者的不尊重,而且,会潜在地影响来访者对咨询设置的遵守。

心理咨询收费有助于双方在亲密感上保持恰当的距离,使心理咨询/治疗师与来访者都更加意识到他/她们不是进行普通朋友间的聊天闲谈,而是要针对咨客的问题一起努力工作,同时也是对心理咨询/治疗师个人价值的肯定[10]。对于本调查中存在的“不收取咨询费用” 、“无力付费就终止咨询”、“在失约时仍收取咨询费用” 等情况,无论是美国心理学工作者伦理学规范,还是我国心理学会颁布的伦理学守则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心理咨询/治疗师在伦理决策时无所适从。在本调查中,有6.4%的来访者报告他们“通过为心理咨询/治疗师服务来替代治疗费用”。在张爱莲[7]的研究中,有5%的心理咨询/治疗师认同“通过为心理咨询/治疗师服务来替代治疗费用”符合伦理。2007年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一版)”[11]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心理师以收受实物、获得劳务服务或其他方式作为其专业服务的回报,因为它们有引起冲突、剥削、破坏专业关系等潜在的危险。”提示,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从业者的伦理意识,统一业内人士的伦理观念。

3.5本研究的局限性

首先,在调查中,很多来访者不配合,只填了一些基本项目,后面反映伦理问题的条目空白,使得有效问卷的回收率低;其次,问卷中的某些条目比较敏感,如关于双重关系的条目,来访者存在顾虑,因此调查的结果与实际的情况可能会有出入,提示单纯的横断面调查难以全面反映问题,建议应用更深入的研究方法,如质性研究的结果来补充;最后,来访者对心理咨询/治疗师伦理行为的评价随着咨询次数的增加会有所变化,心理咨询初期、中期、后期从业者的伦理行为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另外,本文有半数来访者在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同时合并药物治疗,与单纯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来访者有所差异。对这些问题,还将进一步探讨。

致谢:感谢承担本次调查任务的同行和填写问卷的来访者!

参考文献

[1]季建林,赵静波.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伦理学问题[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5-144.

[2]Pope KS,VasquezMJ.Ethics in psychotherapy and counseling:A practical guide,Second Edition[M].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98:89-145.

[3]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Ethical principles of psychologists and code of conduct[J].Am Psychol,2002,57:1060-1073.

[4]谭中岳,李子勋,钟杰.心理咨询与治疗中道德与伦理问题[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17(7):508-511.

[5]赵静波,季建林,程文红,等.心理咨询和治疗师专业能力和情感能力的多中心调查分析[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23(4):229-234.

[6]张宁,李箕君,袁勇贵.对心理咨询及咨询师的期望与要求的研究[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1,15(4):250-252.

[7]张爱莲,钱铭怡,姚萍.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教师与医生的专业伦理意识比较[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8,22(5):362-367.

[8]赵静波,季建林.当代中国心理咨询和治疗师的知情同意和保密状况研究[J].医学与哲学(人文与社会医学版),2009,30(6):45-47.

[9]高隽,钱铭怡,蔡文虹,等.心理咨询师/治疗师与来访者对职业伦理的态度比较[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8,22(1):68-72.

[10]徐青,徐沙贝,陈祉妍.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的费用问题讨论[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17(11):796~799.

心理治疗的伦理学要求范文第2篇

    1.1器官监测支持新方法和新技术发明及临床应用

    危重症医学始终处于维护生命的最前沿,坚守着抢救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这种前沿地位促进该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设备呈日新月异的发展和更新,同时促进了专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在容量和血流动力学方面,一些新的监测评价方法应用于临床:组织血氧饱和度(StO2)、血管阻断试验(VOT)、床旁超声技术和Pcv-ACO2等;治疗方面,包括ECMO、高渗液体、新型强心药物使用和临床数据整合与干预等。在呼吸危重症诊断方面,提出了ARDS新的诊断标准,ARDS和COPD的分子标志物应用。治疗技术包括体外心肺辅助系统,机械通气新的模式和超声导向治疗等一系列手段。在脓毒血症的研究方面,提出了多项新的理论和方法,比如微透析评价组织灌注、免疫系统的监测手段更新等,为进一步减少严重脓毒症死亡率提供更多手段。在肝脏和肾脏的人工支持技术方面,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及急性肾损伤预防共识也在临床工作中广泛开始应用。同时在营养、镇静镇痛、心肺脑复苏、出凝血异常和重症护理等各个领域都显示出蓬勃发展势头。新理论、新技术的出现和发展是处于医学前沿的重症医学进步的基石,重症医学工作者只有把握科技进步的时代脉搏,才能更好的将医学科技成果落实到为重症患者的服务中去。

    1.2循证医学方法对重症医学理论、技术及医疗行为的评价与改进

    重症医学从20世纪60年代兴起,就体现出与传统学科完全不同的学科特性。循证医学的出现和发展,给重症医学指引了一个方向。在客观理解和分析其可靠性及适用性的基础上,与医疗决策和临床实践相结合,使重症医学诊疗模式不断更新和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循证医学研究促进重症患者病因治疗与支持治疗的结合和统一;循证医学研究推动重症患者治疗的综合性和整体性进展;循证医学实现重症患者早期诊断治疗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循证医学推动重症患者治疗理念和治疗方式进一步科学化。在ARDS、感染性休克、持续肾脏替代治疗和心肺脑复苏等多个领域,循证医学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深入其中,直接影响和指导重症医学医师的医疗行为。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加强循证医学在重症医学领域更加广泛的应用,为更多的病患提供更优方法学指导下的临床医疗服务。

    1.3专科人才培养体系的成熟与多维度合理发展

    重症医学是既与其它学科关系密切又有自己独特理论体系的一门新兴学科,代表现代医学的发展方向。加强重症医学教育,培养合格的重症医学专科人才是现代医学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现代医院管理模式本身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医学院校应该注重对医学生进行重症医学兴趣的培养,加强重症医学科临床基地建设,注重临床技能的训练以及知识的更新,培养学生整体看待疾病和患者的观念,培养正确的临床思维.要注重传授循证思维,达到寻找最佳的循证原则,同时注重培养医学生从实习阶段具备科研意识、创新精神的科学素质。重症医学专科医师必须有扎实而广博的临床训练基础,受过规范的内科或外科或麻醉科轮转训练。与其它各专业一样,重症医学医师应该从已基本完成住院医师轮转训练的高年住院医师或低年主治医师中招募,并接受系统的重症医学基础训练,熟练掌握包括气道管理、血流动力学监测、心肺复苏、机械通气、休克诊断与鉴别诊断及治疗、神经系统急症、内分泌急症、肾脏替代治疗、抗感染治疗、临床营养支持等知识和技术,取得专科学会认证后,独立担负ICU临床工作。中、初级医师还应安排有某些相关科室的再度轮转。重症医学工作者的教育是终身的,其专科医师的资格应每6~8年予以重新认证,以保证其知识技术的更新。目前大型医院已成为疑难重症病人诊疗中心,重症医学的作用将日益加大。不少学者提出我国重症医学发展建设的思路与理念:①建立区域重症医学中心。重症医学的突出特点是集中,其临床单元应将空间、病人、医护专业人员和先进监测治疗设备集中在一起而凸显其优势。但是ICU建设耗资巨大,而且需不断更新;同时,重症医学科的发展需要与其他专科互为依赖,紧密合作,只有在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ICU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应该建立不同层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不同档次装备的重症医学科或单一ICU,同时配套完善各级医院的双向转(会)诊制度,依靠远程医疗以达到重症医学资源的合理配置。②ICU集中化发展。建立医院层面的重症医学科,搭建大型重症医学平台,才能真正突出和保持重症医学“集中”的优势,也是大型公立医院在医改大潮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一步。除了在硬件建设上集中配置外,还应该建立多专业背景且经过严格重症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症医学团队。这支多专业背景团队,既有重症医学专科医生护士,也有呼吸治疗师、体疗康复师等专业技师,还应包括营养师、临床药师甚至社会工作者、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③增设次级ICU和社区照护中心。近年ICU逐渐面临慢性器官功能障碍病人长期留滞于病房的窘困。因此,ICU建设中一定要考虑次级ICU、脱机病房等配套建设,要求此类病房的床位数占ICU的比例从20年前的1/4达到当前要求的1/2左右。此外大力发展社区照护中心(NursingHome),帮助一些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慢性病人。未来的医院和社区中将需要更多的康复体疗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也必将成为重症医学团队中不可缺的一部分。

    1.4人文伦理思想与先进的生命支持

    技术交融体现出对生命最大的尊重重症医学的研究对象与生命息息相关,因而不可避免地会面临诸多生命伦理学方面的挑战,包括资源的伦理挑战、疗效的伦理挑战、费用的伦理挑战、技术的伦理挑战、死亡的伦理挑战、终止和不进行治疗的伦理挑战等等。重症医学医生比任何其他专科医生所要面对的危重患者都多,如自杀、中毒、外伤以及脑死亡、植物状态、濒死患者、放弃复苏、呼吸机依赖等医疗上无能为力的患者,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的慢性心脑肺疾病患者在重症医学科消耗着牛命的最后旅程,伴随着难以避免的医源性损害,消耗着巨大的经济和医疗资源。这就必然要求重症医学医生对自己的医疗活动要进行伦理的和人文的深刻反思和顿悟,从而更好的“治疗”或“照料”患者,认识到真正的医学是一切以人为本、不唯技术论[7,8]。一系列伦理问题中,其核心的挑战应该是生命终末期患者限制或撤离生命支持治疗的伦理学和法律问题。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即使医学科学再发展,也仍会有一些疾病是我们无法解决的,此时的医疗行为应以尊重生活质量、避免延长无意义的生命、缓解患者痛苦为主。因此帮助临终患者可以有尊严地、无痛苦地死亡,是ICU当前治疗和护理工作的新任务。对生命终末期患者实施限制或撤离生命支持治疗的流程需综合医学伦理学、临床经验和研究数据进行。撤离生命支持流程应是ICU中类似其他指南的必备流程。在ICU实施限制或撤离生命支持治疗,也应和其他常用临床常规一样,要有明确的计划。对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健全相关法律,多学科医学专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生命终末期实施限制医疗的标准,加强死亡教育,才能保证生命终末期患者能够选择有尊严、无痛苦地死亡,有助于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心理治疗的伦理学要求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人文精神 医德医风 对策

医德医风是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公众话题,肩负救死扶伤神圣职责的医疗部门成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灾区,这方面的问题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同时也得到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种种方法予以纠正,但收效甚微。以往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少研究,但多数是就医德谈医德,强调市场经济大潮对医德的影响,以及如何加强管理解决问题等等。而对深层次的原因,即医务人员人文精神缺失的情况却很少提及。面对医德医风逐步下滑的情况,我们有必要转换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尤其是从人的全面发展观出发,研究如何加强对医务工作者人文精神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使他们得到更多的有关从医所必需的人文知识、人文关怀方面的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搞好医德建设的治本之策。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普及,全社会对人文精神认识的不断提高,相信这个问题会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认同。

一、医德医风问题与医务人员人文精神缺失的关系

1、当前医德医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医德操守下滑,医生收红包、拿回扣现象屡禁不止;(2)过度医疗,给病人做不必要的大检查、开大处方,以牟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3)因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屡见不鲜;(4)居高临下,对病人态度冷淡、说话生硬、缺乏同情心的情况难以改善;(5)不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等问题比较严重。(6)不讲诚信原则,虚假账单屡有出现;(7)医院“见死不救”的现象不但没能得到遏制,反而在各地频频上演;(8)对出现的医疗事故推卸责任,搪塞病人与病人家属。

2、医德医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这类现象的产生,不仅同管理滞后、法制疏漏相关,而且与医务人员人文精神的缺失有很大关系。

人文精神,是一种以人道、人生、人性、人格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它是人类在认识、发展和完善自身的过程中形成的,并规范、指导和约束着人类自身的各种活动,表现为人生观和价值观。人文精神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追求善和美。体现为以人为中心,以人为尺度,努力去挖掘人自身的本质和人性的力量。二是重视人的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作用。

人文精神的主旨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各项基本权利的尊重,是影响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即人们在追求财富之时,要受到体现着人文精神的伦理道德观的支配和约束。诸如讲求诚信和职业道德、遵守契约、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知荣明耻等等。这是一种使经济和社会能够健康向上,充满生机的精神力量,是先进的科技、严格的法制都不能替代的社会精神财富。一个社会的文明状况是与这个社会的人文精神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文精神越普及,人的思想情操越高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越融洽。滥用公权,损人利己,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等社会丑恶现象就会得到有效制止,社会和谐就能更深入更持久。相反,人文精神的缺失会导致道德失范,人际关系紧张,社会缺乏爱心,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必须看到,在当前我们的社会中,对这种精神财富的重视程度是很不够的。我们的教育,过多地强调成绩、能力、效率和竞争,而忽略了养成教育,以至于不少社会成员在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方面的知识十分贫乏。许多人“经世致用”的本事不错,专业知识也很好,但却缺乏对国家、社会、单位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缺乏对社会和他人的爱心,为人处世以利益为重,以出人头地为荣,缺乏道德的约束,缺乏奉献与牺牲的高尚情怀。人文精神的缺失反映在经济生活中,就会助长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不良思想和行为方式,只崇拜权势,蔑视法律和规则,甚至利用职务便利,破坏职业规则,去实现一己之利,使得许多行业面临职业道德的危机。为人诟病的医德就是其中突出的例子。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道德品质。它受整个社会道德思想体系的制约和规定,同时也具有很强的职业特点。医德调节着医疗实践和医学科学活动中人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医学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它主要依靠社会的舆论、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的力量来实现。1988年12月15日卫生部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规定,医德规范的具体内容如下:(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上述道德规范,非常高尚,也非常全面,可惜在现实生活中,从业者的行为与这些规范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面对存在的医德医风问题,不少研究者总是把它与市场经济联系起来,在论述原因时总是强调市场经济的影响,把医院看作纯粹的经营实体,似乎搞市场经济就一定会导致道德沦陷,而没有看到有很多问题,如因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对病人的痛苦缺乏同情心,态度冷漠,不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等,与市场经济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在论述对策时则多是在加强管理控制上着手,而对更基础的工作,即在医务界加强人文精神教育却少有论及。我认为把医德问题完全归咎于金钱诱惑的观点是片面的,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我国医疗行业的顽症,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却不存在呢?其实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法制经济,诚信经济,人们的行为除了受到健全的法律制度的约束外,还受到来自内心的伦理道德的约束,是被植根于心中的仁爱、良心、责任、信义等美好情操所驱使的。我认为,医德医风的深层次问题,就是医务人员人文精神缺失的问题。目前我们的医学教育缺乏责任、态度、价值、方法、情感等人文内涵,导致医务工作者对医学以外的社会伦理、文化素养、职业精神等做人要务缺乏应有的知识和重视。而医学是与生命打交道的职业,恰恰对人文精神的要求比其他行业更为突出,医务工作者的人文精神越丰富,境界越高,医德建设就越有成效。卫生部的医德规范,提到了爱心,尊重,文明,守法,协作,进取等等,就包含了丰富的人文精神,体现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如果缺乏上述美好情操,医德医风肯定会出问题。可见,医德建设,人文精神是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医德建设就会失去源头活水,内涵不深,内容空泛,也难以落到实处。要搞好医德建设,加强人文精神的培养是治“本”之策。

二、将人文精神培养与医德建设结合起来的措施

第一,要帮助医务人员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医学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医护人员更懂得尊重、爱护生命,要有“救死扶伤”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道德。在这方面,我们有宝贵的历史遗产值得继承。中国古代医德,十分强调施药扶危,留下了“苍生大医”、“大医精诚”、“医乃仁术”、“一心赴救”等脍炙人口,千古流芳的名言,要求医生成为仁爱之士,“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凡医之道,必先正己,然后正物”,“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传统医德,十分注重医生的责任与态度,提出应处处从病人出发,一丝不苟,对病人认真负责,“凡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把病人的痛苦看作自己的痛苦,观察病情,努力做到“丝毫无失”。古代医德还很好地把握了义利关系,要求医生要“心存仁义”,把救治病人看作“医家分内事也”。并指出“欲救人而学医则可,欲谋利而学医则不可”,凸显了医生“仁爱救人”,“博施济众”,不重钱财的道德情操。

古代西方医学也强调治病救人,《希波克拉底誓言》指出:“严禁对病人的一切毒害和妄为”,“胸怀纯洁和圣洁以度日和操业”,“维护病人的利益,戒绝随心所欲的行为和贿赂”,唯一目的就是为病家谋幸福。

上述观念,散发着人性的光辉,直至今天,仍然是医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德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医务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施以系统的医德影响,培养医务人员高尚的医德品质,树立社会主义医德新风,全心全意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

在医患关系上,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视病人如亲人,竭尽全力救治病人,为病人解除病痛,不能将病人拒之门外,对突发疾病的患者要先行救治再考虑经济利益;要树立“病人至上”的观念,推己及人,处处为患者着想,比如,慎开大处方,不搞过度医疗,廉价药能达到效果就不开高价药,能回家治疗就不让患者住院,一个疗程即可康复绝不拖到两个疗程;要尽力为患者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尽量使用敬语,不得呵斥嘲讽病人;要平等待人,对待病员一视同仁,尊重病人人格,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自觉限制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改变医生在医疗工作中“居高临下”、“唯我独尊”的一言堂作风,建立平等的医患关系;要坚持廉洁行医的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在医务人员与社会的关系上,要加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医疗技术;要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为公众提供卫生保健知识服务。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人命关天,正因为生命无价,所以医德是最能体现人性品德的,这也使它成为各种社会道德中最崇高最核心的部分。由于医德处于人类精神的最深处,即使是法律法规也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所以,要坚守医德,没有救死扶伤的天使情怀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帮助医护人员更新观念,将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转换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并相应掌握与此有关的人文社科知识。

很多人包括医务界人士,都认为医学是自然科学,因为医学里面有许多物理的化学的细胞组织的知识。其实,医学本质上是社会科学,现代医学由于各种社会文化因素的介入,已经成为人类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的高层次科学文化现象。人是劳动的产物,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有思想有语言,是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的活生生的人。劳动在创造人的同时,也创造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因为人是社会的人,所以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就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影响我们的精神和情绪,并成为疾病的诱因之一。我国古代这方面的成语和故事就有很多,如“杯弓蛇影”,“杜丽娘伤春亡身”等。所以中医理论认为疾病的发生与“六外感”和“七情内伤”有关,指出了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心理活动异常在疾病发生中的综合作用,是有道理的。

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把人只看成个体生物,在病因学上,只看到一种病原生物引起一种传染病,一种细胞病变引起一种疾病,一种基因决定一种状态,只要求医务人员以物理学、化学分析的手段,来研究人体的运动和疾病的本质;在治疗上,则注重用药品或手术来解除肉体病痛,修复创伤器官。而对人的精神、心理对身体的影响则很少关注。生物医学模式发展至今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如已能把人体解剖到分子水平,利用基因进行诊断与治疗,器官移植与克隆技术日臻成熟。但是,近年来疾病谱发生的变化,使人们看到,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激烈、情绪紧张和饮食结构的改变等社会环境心理因素,成为诱发疾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许多成功人士,也陷于检查不出毛病但又感到身体很不舒服的“亚健康”状态。而对这些问题,生物医学模式难掩捉襟见肘的窘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应运而生。它将医务人员对病人的生理治疗扩大到心理治疗。强调病人是身心合一的整体,疾病和精神有互动的关系,不能只单纯重视病人的疾病,还应考虑病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等因素;不能只重视药物或手术的作用,还应注意病人心理疾病的诊治;不能单纯依赖医疗技术提高医疗质量,还要在照顾病人的过程中利用良好的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意愿,以专业知识帮助病人做出最好的抉择,为病人争取最大的权益,符合公正及善行的原则等。为此,必须整合生物医学、医学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来制定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的全面方案。

在这样的医学模式面前,我们的医务人员必须补充大量的人文社科知识以满足职业需要。例如,医学与哲学的关系十分密切,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哲学的方法论指导,中国古代医学与古代哲学,联系非常紧密,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像“阴阳五行”、“天人合一”、“辨证施治”等,既是哲学概念,也是医学术语。时至今日,由于致病因素的多样性,致病因子、药物与人体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复杂性,临床表现的非典型性,在疾病的诊断认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性,增加了正确判断疾病的难度,此时运用哲学原理进行辩证思维就显得十分重要。针对同一疾病的不同症状,可以运用对立统一规律,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入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产生不同症状的原因。有的疾病会以多种形式表现出来,这就需要运用现象与本质的原理去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排除假象的干扰,加深对疾病本质的认识。

此外,还有许多与医学相关问题的解决也要依靠社会科学的帮助,如环境污染滋生疾病、竞争激烈导致心理疾病、人口膨胀与计划生育、贫困饥饿与营养不良、吸毒与性病传播,特别是艾滋病的全球蔓延等,这些都超出了医学自身的负载,必须求助于政府部门行政干预,专家学者的辅导帮助,法律和经济的制裁,道德伦理与新闻舆论的谴责,才能加以遏制和解决。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医学自身难以解决的,就是医学伦理问题。医学科学的发展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如不加选择和控制的话也将会给这个世界带来负面影响。如基因诊断技术可预测早期胎儿性别,但由此可能导致性比例失调。克隆技术如果运用于人类,将会给这个社会造成严重的道德、伦理混乱。因此,医学科学的发展既受人文社会科学的支持又受其制约。唯有这样,医学才能沿着健康方向发展。上面提到的各方面知识,都是当今医务人员应该具备和需要补充的,否则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就难以推行。

第三,医德建设要靠长期的自我陶冶、自我锻炼,特别是现在许多医疗和科研问题都与社会伦理道德相联系,医护人员一定要掌握医学伦理道德的知识,以此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医学和其他科学技术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本身就含有伦理因素,医学的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中都体现了伦理价值和道德追求。医学伦理学是医学及其相关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是医学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联系的纽带。如果说“人文精神”是医学伦理的基础;那么医学伦理学就是人文精神的极致发挥。医务人员的每一项医学活动,都处在医学伦理学的关注之下,其目的在于理性地分析和探讨医疗行为是否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医疗行为和医患关系。例如:堕胎、安乐死、干细胞研究、克隆人等,都必须接受医学伦理学的检验,否则就无法付诸实施。所以,凡从医者,必须学好医学伦理学知识,才能在医学科研与医疗实践中采取符合医学伦理学原则的正确举动。

例如在医学研究中,有一个“知情同意”原则,是指有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在充分知晓与医学科学研究有关的信息并充分理解这些信息后,在没有任何外力胁迫或诱导下,自由自愿地做出参与或不参与研究的权利。在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病人的知情权和决定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临床医生对医学伦理学知识的贫乏,过于看重研究本身,急于得到研究成果,从而造成了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忽略。本来,在使用受试者之前,医生必须将有关研究的信息告诉受试者,这些信息包括:研究的内容;受试者的义务、责任和权益;研究的安全性以及风险;补偿和赔偿;医疗监护或救护的设施和措施以及保密等。让受试者能够对信息有一个充分了解,并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出决定。但在临床研究中,有的研究者为了研究的顺利开展,不履行告知义务,有的在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时,夸大试验药物的疗效,有的为了节省经费,不顾受试者的健康和生命的权益,减少对受试者健康监护的项目,有的在出了问题时推诿搪塞。这些都是有悖于医学伦理的。

还有,器官移植是现代临床医学科学发展最快的学科之一。器官移植本身因为有重大的科学利益,因此对从事该手术的医生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同时,能否开展器官移植手术也是医院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志,因此也成为医院领导者优先发展的一个项目。对病人来说,器官移植手术是一面双刃剑,花费巨资进行的手术,成功了可以治好他的严重疾病或延长生命,但失败了则会落得人财两空。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器官移植的规章制度,缺乏这方面的制约措施,使器官移植呈现出无序发展的态势,一些医疗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盲目进行器官移植手术,造成了争抢供体器官和病人的混乱状况,有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得到移植用的器官,甚至采用了违法的手段。有些医生缺乏伦理观念,让病人在一知半解的情形下,盲目接受手术,术后却因为缺乏维持费用,而陷入骑虎难下的境地。

上述情况的出现固然与从业者的功利心有关,一定程度上也与他们不懂“规矩”是分不开的。目前我们的医务人员没有或者很少接受过医学伦理的学习和训练,不懂或不能够从医学伦理的角度思考和处理有关医疗和科研中的伦理问题。因此加强医学伦理知识的培训,使从业者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让他们能够自觉执行符合伦理原则的规范要求,是很有必要的。

第四,医德建设既要自我教育也要借助外界约束,采取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办法,培养医生真善美的情怀。

心理治疗的伦理学要求范文第4篇

1.1全院微机联网提高工作效率患者就诊,医师开出处方,收费处统一划价收费后,配药信息传至药房打印出来,药剂人员凭打印票配药,放入配药器中,此时患者未到,形成药等人的格局。核对发药时,同时核对打印小票,一并与药品发出,使患者几乎达到零等候。药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也可以让患者一票在手了解于心。

1.2窗口视线无障碍透明服务我院门诊药房前台设计选择了玻璃幕墙并设窗口,使患者直视药剂人员的举止、仪态,从而监督了药房的工作。取药高峰时患者看到药剂人员繁忙情况,可增进理解并耐心等候。患者直视药品储存状况配药环境,对所取药品放心使用。

1.3实行标准化热情服务我院不仅要求员工普通话服务,说话“请”字当头,对仪容、仪表、坐姿、站姿、语气措词具体语言都有标准,对药学人员进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患者感到亲切,解除紧张情绪,增加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在嘱咐用法时,我院采用不干胶贴签,签上印有每日/次,每次/粒(片)等字样,只需填写数字即可贴到相应药品包装上,清楚表达用法用量,规范了服务,更提高了患者用药的依从性。

1.4开设药物咨询窗口随着药品种类的日益增多,药品不良反应也有增多的趋势,如何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药品是药学专家、药师工作的重点。药师可以详细了解患者用药史,以防新过敏反应的发生和药物相互作用;可以向患者提示药品可能的不良反应;还可以根据患者的经济情况,运用药物经济学知识向患者推荐疗效好,费用低的药品等。

2加强药品管理

2.1药品管理科学、安全、有效利用网络技术,实现药房从金额管理向数量管理的转变。量化管理可查询患者的就医全过程,包括时间、接诊医师和药师、处方内容、具体药品生产厂家。当患者在用药前、用药时、用药后进行咨询时,可以做到有据可依,及时答复,使用药安全有效。同时也能防范不规范行为。

2.2药品维护建立药品定期盘点随时抽查制度,有利于及时发现或堵住收费差错。药品库存不足时申领二级库领药单,经库管药师修改和确认后发至一级库,一级库即组织药品配送。做到药品领取、验收双人核对避免差错。跟踪效期药品、脱签、破损、变质药品,保证患者的用药质量。

3加强人员管理

3.1提高药剂人员专业水平通过自学远程网络教学和各种形式的考核、测评,强化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求药师不仅要熟悉药品的一般功能,还要掌握其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药动学过程,了解各类药品特点、合理用药要求、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知识。

3.2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开展诚信服务大讨论活动,评选优质服务明显,开展药学道德、药理伦理学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求药学人员在工作中善于换位思考,多从“弱势”的患者角度出发,诚信服务。

3.3药师与患者沟通技巧的改善沟通作为一种社会活动,仅有专业知识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药师应掌握一定的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交流学等知识。做到相互尊重,平等交流。掌握聆听的技术,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善于利用语言的心理治疗作用,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与患者的交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卫生保健需求不断增加,今后还需逐步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提供个体的给药方案,开展不良反应监测等。总之,作为医院医疗重要组成部分的药学工作,应该顺应发展,实现功能转变,通过药品和药学技术手段向患者提供更加周到的药学保健服务。

参考文献:

[1]蒋建国,唐璐,王建新.现代药房“零距离”调剂模式讨论[J].世界临床药物杂志,2003,24(7):446.

[2]陈宜鸿,周筱青.培养高素质医院药学人才的几点思考[J].中国药学杂志,2002,37(5):338.

心理治疗的伦理学要求范文第5篇

[关键词]道德经;尊道贵德;返朴归真;生命教育

《道德经》被誉为“生命的大智慧”,它强调尊道贵德、贵生重生、无为自化、利而不害,这不仅与现代生命伦理学“尊重生命”的宗旨和“自主”、“有利”、“不伤害”等基本原则多有相通,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作者为探索生命的奥秘,提高生命的质量作出了富有启示的论述,深刻地阐发了道德与生命的内在联系,并具体落实为“见素抱朴”、“柔弱不争”、“俭啬寡欲”等养生之“德”,以图教育人类通过修德悟道的实践活动,超越如同“白马过隙”般短暂和有限的自然生命,在无限的时空中建构人的道德生命,实现“死而不亡”、与道合真的人生理想,从种种对于生命的糟蹋、浪费和无知的“失道”状态中觉醒,珍爱生命,善待生命,道德地安排生命,让我们的自然生命和道德生命更为精彩!

一、道生德蓄,尊道贵德

道德与人的生命有何种内在联系,人何以应当道德地对待生命,又如何让自己的生命活动更加合乎道德,从而让短暂、有限的自然生命获得道德之滋润而在时空中绵延并激发出更灿烂的光芒?这是古往今来的哲人孜孜以求的重大课题。对此,蕴含着生命大智慧的《道德经》作出了凝炼、深刻且极富启示意义的回答:道生德蓄,尊道贵德。第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上文说的“道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外在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而是具有本体论意义的范畴。“道”乃是人类以及宇宙万物造化之本源和根本规律,是一种本源性、生长性的力量,它生长万物,而又分化于、内在于万物之中。“道”分化于万物之中的本性即是“德”。“德”是“道”贯通于事事物物而展现出来的内在本性,是“道”落实到人类社会生活领域的行为原则和彰显于各种具体道德情境中的正当之行,体现为人类遵“道”、从“道”而行的品行。正所谓“孔德之容,惟道是从。”[注:第二十一章。]可见,“道”和“德”是二而一的关系,故老子将“道”所具有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注:第十章。]的特性又称之为“玄德”。

人既然由“道”所生,受“道”所支配,故人若希望健康地生存和发展,必须合“道”而行,遵循自然、社会以及各类事物的客观法则——“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但这种对“道德”的“尊”和“贵”不是由于外在的强制,而是一种内在生命的要求:“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是一种自然而然、理所当然的自律原则,顺之则生,逆之则亡;亦是行为主体对于自身内在生命根源和自我本性的崇尚。因此,所谓尊道,即是尊奉“道“这一世界本源和根本规律;所谓贵德,即是因任“道”贯通于个体生命而展现出来的本然之性,遵循“道”落实于个体道德实践层面及社会生活层面的道德要求。“尊道贵德”的主张是针对封建仁义礼法所产生的人性扭曲以及道德的外在化、功利化和虚伪化等弊病进行反思而提出来的,它反映出老子试图纠偏补弊、回归道德之源头的期盼,更是老子对于生命本质和生命的理想存在状态的精辟诠释。

“道生之”对于人的存在体现为一种生长性功能,而“德蓄之”则体现为一种蓄养、护卫的功能,“德”是维护、保养人的生命所不可缺少的要素。在《道德经》中,“德”具体表现为柔弱不争、俭啬寡欲、抱朴守真以及“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等道德要求。而尊道贵德即是要人们自觉地遵循这些道德要求。但与通常外在的、具有某种强制性的道德规范有所区别的是,它们是“道”这一生命本源的本质特性,是保持身心健康所必需,是发自内在生命的需求。因此具有“莫之命而常自然”的特点。以下我们对其分而论之。

二、返朴归真,防微杜渐

让生命合乎“道德”的要求,避免非“道”的状态,这是《道德经》生命伦理的核心。而抱朴守真则是合道的首要原则,因为“朴”是道的基本属性。《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说:“道常无名,朴。虽小,万物莫能臣也”。第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上文所说的“朴”、“自然”皆是指未经雕凿装饰的本来如此、自然而然的状态,这实际上也就是生命诞生之初身体内信息系统和谐有序、阴阳平衡的状态。

但是,人在出生以后,由于外在物质环境的不良影响或感官欲望的牵引,人的行为常常违背道、德,与道日益相隔,离道越来越远,故体内的和谐有序状态日益遭到破坏,日积月累,演化成各种疾病,遂至不可收拾。故老子告诫人们,养护身体必须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道德经》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注:第六十四章。]。当事物还处于安定时容易把持,未有征兆时容易谋划,脆弱时容易破解,微小时容易消散。故要在平日注意保养身体,将疾病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同时,还要通过一系列自我调整和修养,恢复到出生之时的和谐有序状态,“复归于婴儿”[注:第二十八章。],“见素抱朴”[注:第十九章。],“复归于朴”[注:二十八章。],才能够达到与“道”相合的生命理想境界,成为“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的“大丈夫”[注:第三十八章。]

返朴归真、“治于未乱”等思想后来被中医学和养生学发展为“不治已病治未病”、“养元保精”、“调和阴阳“等调治原则,充分体现出《道德经》生命智慧之高妙和实践价值。返朴归真、防微杜渐等思想具有重要的养生作用。临床经验证明,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合理的生活方式,洁身自好、真诚质朴、无欺无诈,才能无疚无愧、心志平和、阴阳平衡,形成健全的免疫机制,远离疾患的侵扰。同时,在与他人交往时,以诚相待,与人为善,才能形成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置身于这种环境,必然心情愉悦轻快,有益于身心健康。相反,虚伪狡诈,好用心机,或者矫情曲性,故作姿态,必将导致焦虑、烦恼、后悔等不良情绪甚至产生精神衰弱症,侵害人的免疫系统。现代心理学实验也证明,人在说谎之时,心跳加快,情绪紧张不安;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或猜忌等不良心态亦将直接损害人的身心健康。可见,虚伪欺骗,猜忌无信,无异于给自己套上精神枷锁,是养生之大害。

三、柔弱不争,慈让利人

《道德经》认为,柔弱是“道”发挥其功用的方式,体现出“道”所具有的柔性力量,此即所谓“弱者道之用”;而“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不争之德亦是“道”所体现出来的最高的“玄德”。

柔弱是老子基于对生命的生长兴灭过程的观察而总结出来的辩证智慧。《道德经》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注:第七十六章。]柔弱的一类事物往往更有生命力,而坚硬刚强的一类事物往往容易被毁坏;柔弱的反而能胜过刚强的:“强梁者不得其死”[注:第四十二章。],“柔弱胜刚强”[注:第三十六章。]。从心理调节的角度来看,守柔更优于执刚。唯其“柔”,才能保持恬静安适、心平气和;而执刚则往往使人逞强好斗,激化矛盾,增添很多无谓的烦恼,引起各种心理障碍。不争又是老子从天地自然中体悟出来的哲理。老子认为,大自然默默地哺育万物,不争己功。正因为如此,才能更好地保存和成就自己:“天地所以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注:第七章。]天地的重要特性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注:第十章。]。大自然默默地哺育万物,不争己功,正因为如此,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天之道,不争而善胜"。《道德经》通过天地“不自生”却能“长且久”、“不争而善胜"这一事例,引导人们体悟无私、利人的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对于个体的养生延寿、拓展生命的价值,这就是:“外其身而身存”[注:第七章],“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注:第八十一章。]这就启发人们,付出和奉献才能更好地充实生命,实现生命的价值,获得和谐发展的人际环境。

从生物学层面的意义来看,慈让不争之德亦有利于保持泰然自若的心理状态,这种心态能把血液的流量和神经细胞的兴奋度调到最佳状态,从而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实现身心之间、体内各个系统之间的和谐有序,促进躯体健康。相反,唯利是图,唯我独尊,必然损害他人利益,造成人际关系恶化,引起诸多烦恼和心理问题。

可见,《道德经》柔弱不争的生命智慧,能够帮助我们更明智地对待个人利益,保持心态的平和与人际关系的和谐。这不仅对于身心健康和生命的健全、发展十分重要,更有助于个体认识有限的个体与人类乃至天地万物在本源层次上的相通一致,从而对于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人类与天地宇宙的本质联系有更为深刻的把握,提升个体生命的意义。

四、身重于物,俭啬寡欲

老子将俭啬奉为立身处世的“三宝”之一,将“少私寡欲”作为日常饮食起居的重要养生保健原则。应该指出,老子所要节制的“欲”是指感官享乐、名利财富等欲望。他们认为,沉溺于声色滋味等感官享受,受制于名缰利锁,不仅会大大地损害身体,更会妨碍体悟大道。因此,老子倡导“少私寡欲”,恬淡俭啬,节制物质欲望或个人私欲。

老子更以“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注:第十二章。]这种激烈而极端的话语指出了感官享乐对身心健康的危害,并且提出了“治人事天莫若啬”这一“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为了防止人们孜孜于名利财富而伤害身心健康,老子语重心长地提醒人们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注:第四十四章。]众所周知,私欲膨胀乃是促使人们绞尽脑汁争夺名利财富的内驱力,而动机是与需要密切相联系的。《道德经》的上述话语启示人们,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一旦失去则不可复得。懂得了这一道理,便不会为声色财富这些个人私欲所牵累,自然能够在实践中做到去奢去贪,崇俭节欲,从内心深处认同俭朴廉洁等道德要求,将其化为自身的品德。这是从人们贵生、养生的基本需求出发,通过确立珍爱生命这一价值取向,来调节人们的需要结构,从而淡化人们对于一己之私欲的过分贪求,淡化小我,不为物累,以求得心灵的安和与精神的自由,正如《道德经》所言:“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注:第十三章。]如此,才可望实现体悟大道的人生理想。

可见,俭啬寡欲等道德要求不只是简单地服从规范,而是直接与人的生命、生存和理想追求紧密相联的。它们与人的内在生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是一种内生性的道德需求,而不是外在的强制性规范,对于这些道德要求的践履正是一个趋道、近道、悟道的过程,是实现得道、合道之人生理想的必由之路,亦是蓄养和呵护由“道”所生之性命的必由之路。

《道德经》道生德蓄、尊道贵德的生命智慧将道德要求与保持身心健康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正确地揭示了人的道德状况与身心健康之间的密切关系,与现代心身医学和心理治疗理论多有相通,更为当今改革道德教育的方法、开展生命教育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它能够更为有效地激发起人们的道德需要,促使抱朴守真、俭啬寡欲、柔弱不争等道德要求不仅依赖于人们的道德自觉得以恪守,而且依托于人们对于生命的珍惜和热爱而得以愉纳。这不仅能为当代生命伦理学研究注入中华民族的智慧,为建构具有中国气质的生命伦理学提供丰厚的文化资源,而且有助于世人更为自觉地、合乎道德地安顿自己的生命,确立有中国特色的整体健康观念,促进从个体心灵的和谐到人际的和谐与社会的和谐!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