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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污水处理的建议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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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污水处理的建议和看法

对污水处理的建议和看法范文第1篇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建议常委会2007年“听取国务院关于‘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全国人大环资委继续跟踪检查”。环资委为此组成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跟踪检查组,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于今年7月8日至17日,对两个流域进行了实地检查。

淮河、辽河流域一直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被列入“九五”、“十五”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淮河是我国第一个进行水污染综合治理的流域,国务院于1995年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水污染防治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从1993年至今,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进行了14年,其治理效果不仅关系到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1.71亿人民的身体健康,还影响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整体效能的发挥。辽河流域是我国东北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也是老工业基地和商品粮基地。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11年,其成效不仅关系到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还影响到渤海水域的整体水质。

现将跟踪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淮河、辽河流域十多年来的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付出了艰苦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十五”期间,国家对淮河、辽河水污染防治的力度更大、措施更实,淮河、辽河流域分别完成治理投资计划144.6亿元和64亿元,完成治污项目342个和95个,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6座和1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10万吨/日和242万吨/日。

经过综合治理,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治理前相比,两个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已有所下降,水质缓慢好转。淮河流域2006年主要污染物COD入河排放量比1993年削减了43.3%,省界断面Ⅲ类水质比1995年上升了8.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1995年下降了26.7个百分点;辽河流域2006年COD排放量比1995年削减了20.5%,省界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虽然没有下降,但污染物浓度有所降低,部分支流与河段水质有所好转。总体上说,淮河、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有关部门监测,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入河排放量1993年至2000年逐年下降,2001年至2003年出现反弹,2004年以后呈下降趋势,但2006年仍然超过国家“十五”计划目标的83%,对照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排总量控制目标,超标123%。全流域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比例占53.3%,省界断面水质未达到“十五”计划控制目标的占56.8%。

辽河流域COD排放量1995年至2000年呈现下降趋势,2001年之后出现反弹。2006年COD排放量超过国家“十五”计划目标的76%。

这次我们从支流到干流、从上游到下游、从工业污染到生活污染进行检查。从所见所闻来看,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存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主要情况如下:

(一)淮河流域检查情况

7月8日至12日,检查组沿淮河支流沙颍河和涡河、淮河干流以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对流域内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

1.淮河支流沙颍河、涡河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淮河支流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防治工作亟待加强。

沙颍河是淮河流域面积最大的一级支流,也是对淮河干流污染影响最大的一条河流,其接纳的污染负荷约占淮河流域的三分之一,过去淮河干流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污水团多来自此河。检查涉及的沙颍河支流有贾鲁河、沙河和颍河。

贾鲁河汇入沙颍河中游,沙颍河的污染负荷大约三分之一来自贾鲁河。位于贾鲁河上游的郑州市污水处理率不足60%,大量未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由于缺少天然径流补给,贾鲁河已成为郑州市的排污沟。虽然7月份正值汛期,水量丰沛,但河水仍旧黑臭难闻,污水汇入沙颍河之处可谓“泾渭分明”。

颍河、沙河在周口市交汇成沙颍河。沙河是周口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地,但由于颍河污染严重,颍河汇入沙河,已经危及到了周口市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检查组沿沙颍河进入安徽,在界首省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看到监测结果为Ⅳ类。据了解,每年只有在汛期的7月至9月,该断面水质才有所好转,其他月份都是劣Ⅴ类。

涡河是淮河流域另一条污染严重的支流,其污染程度目前已经超过沙颍河。涡河三分之二左右的污染物来自于惠济河。惠济河发源于开封,承纳开封市的污水后在亳州汇入涡河。检查组在涡阳闸查看了涡河水质,检查时虽然是汛期,但仍然为Ⅴ类。

沿淮城市普遍存在“既是污染者,又是受害者”的情况,在了解淮河流域水质状况的同时,检查组还主要查看了有关企业和污水处理厂。

在郑州市,检查组先后查看了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总的来看,郑州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物化工企业,在扩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试生产,并严重超标排污,已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改造。周口市食品、皮革、制药、化工等行业的违法排污现象也很严重,今年国家有关部门曾对周口市23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有15家企业违法排污,占检查总数的65.2%。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同时也暴露出政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周口项城市的莲花味精厂,是淮河流域重点水污染治理企业,十几年来因为违法排污多次被处罚和曝光。在检查中,我们看到,该企业按现行标准已经做到了达标排放,但每天排放的2.8万吨废水中,含COD4吨,氨氮0.6吨,COD实际排放量占项城市COD排放总量的1/4,废水达标排放却污染物排放量大。这种状况与我国部分行业污水排放标准过低直接相关。如味精、酒精和木桨造纸行业的COD二级排放标准的浓度分别为200mg/L、300mg/L和350mg/L,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Ⅴ类水体COD的最高浓度为40mg/L。这样高浓度的达标废水大量排入河流中,远远超过河流的自净能力,必然造成污染。另外,重点考核指标不能反映水污染的真实状况,如从淮河、辽河流域来看,目前只以COD的削减作为工作重点,但是导致河流富营养化的氨氮,也上升为主要污染物,却没有考核的明确目标。因此,对工业达标排放的污水要求进行二次处理并采取综合性指标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2.淮河干流情况

淮河干流接纳了沙颍河、涡河等支流后,汇入下游南水北调东线的调蓄湖泊洪泽湖。淮河干流是淮南、蚌埠等多座沿淮城市的主要供水水源,但由于支流污染严重、沿淮城市排污等原因,淮河干流水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蚌埠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淮河干流的蚌埠闸上,据了解,2007年上半年,蚌埠闸断面水质达到饮用水取水要求(Ⅲ类水质)的天数只有99天,饮水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检查组了解到,从蚌埠市交通路入河排污口,每天直接排入淮河的污水量2.1万吨,主要污染物COD的平均浓度达到366mg/L,氨氮平均浓度达到47.5mg/L,超标排污严重。

此外,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还对此次检查路线之外的许昌、漯河、驻马店、平顶山等淮河流域城市的水污染状况进行了现场采访,发现流经这些城市的污水最终也排入淮河。

通过对河南、安徽两省情况的了解,淮河流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安徽省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8个地级城市污水处理率均只有50%左右。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资金不足,规划批复较晚,短期内建设资金难到位,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二是管网不配套导致污水收集能力低,“先建厂后建网”的现象较普遍,如周口市和阜阳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5万吨/日和10万吨/日,但实际处理只有3.5万吨/日和6.5万吨/日。三是政府监管不到位,部分城市存在污水处理费“收费不足”、“只收不建”、“收了缓建”和挪用等现象;部分城市虽然建设了在线监控网络,却不重视科学管理,致使不少在线监测系统常因机械故障,甚至人为因素,数据缺失或失真。

另外,淮河流域不仅地表水治理形势严峻,地下水的状况也令人担忧。据了解,淮河流域50米以内80%的浅层地下水是Ⅴ类水质,已丧失水功能;50至300米的中层地下水也出现局部污染。

3.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情况

南水北调是国家一项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系统工程,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南水北调工程的调水水质正面临着被污染的威胁,这必须引起我们足够警惕。

检查组在江苏省徐州市看到,徐州市三分之一的污水经奎河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发源于本地的奎河,但徐州市铜山县还有3家造纸企业向奎河排污,致使奎河由江苏进入安徽的省界断面水质污染严重。

按照治污规划的要求,徐州市另外三分之二的污水需要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不牢河和房亭河,通过截污工程导入同为淮河支流的新沂河入海。但是,徐州的截污导流工程至今没有完成规划批复,工程还没有实施。据反映,扬州、淮安和宿迁的截污导流工程规划同样因意见不一致至今未批,新的方案也未确定,导致大量污水进入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据有关部门监测,2007年上半年,位于南水北调东线的不牢河徐州解台闸断面,劣Ⅴ类水质为50%,水质仍然很差。

检查组最后在山东省济宁市查看了南四湖水质情况。南四湖也是南水北调东线的重要调蓄湖泊,其水污染治理同样也存在滞后问题。据了解,今年6月,南四湖的14个水质监测点中,6个是Ⅳ类水质,7个是Ⅴ类水质,1个是劣Ⅴ类水质,虽然比治理前有了很大改善,但都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Ⅲ类水质标准。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明年就要开始调水,江苏北部的截污导流方案至今未落实,南四湖污染问题又尚未解决,调水水质很难保证。

从检查中我们还了解到,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和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规划至今仍未批复,即使年内能批复实施,用剩下的时间完成5年的任务,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实施效果将受到影响。

(二)辽河流域检查情况

辽河流域由辽河和大辽河两个水系组成。辽河干流在盘锦双台子县进入渤海;浑河在海城、台安和盘山三县交界处汇合太子河后称为大辽河,在营口入渤海。7月15日至17日,检查组分别对辽河和大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1.辽河支流招苏台河情况

招苏台河是辽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招苏台河发源于吉林省,在辽宁省昌图县汇入辽河干流。从2000年至今,吉林进入辽宁的水质基本为劣Ⅴ类水质,2007年在具有代表性的两家子省界断面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超过地面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的2倍和5.2倍。

从检查情况来看,招苏台河的污染主要来自其支流条子河,条子河发源于吉林省,承纳了上游四平市的工业、生活污水后汇入招苏台河。目前,四平市污水产生量为8万吨/日左右,其污水处理量仅为4至5万吨/日,其余污水直接排入条子河。常委会2005年、2006年都针对条子河污染问题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组看到,条子河依旧是一条排污沟,其污染程度与2005年检查时差别不大,面貌依旧。

2.大辽河支流浑河、太子河情况

浑河发源于长白山,流经抚顺、沈阳,是大辽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沈阳市位于浑河中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重工业城市。在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沈阳市实际污水处理量为117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近75%,虽是整个东北地区污水处理率最高的城市,但还有40万吨/日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浑河。

太子河是大辽河的另一主要支流,流经本溪、辽阳、鞍山等工业城市。辽阳市位于太子河中游,受上游本溪市污染,入境水质为劣Ⅴ类。两年前,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曾在报告中指出了辽阳市庆阳化工有限公司向太子河超标排污的行为,辽宁省政府也责令其于去年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但这次检查组在现场察看其入河排污情况时发现,企业依然将含有大量硝基化合物的废水直接排入太子河。

3.辽河、大辽河干流入海口情况

检查组在盘锦双台子察看了辽河入海口水质情况。从辽河干流入海监测断面看,2000年至2006年水质基本为劣Ⅴ类。虽然“十五”以来,盘锦市投资建设了50多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但仍有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

检查组在营口市察看了大辽河入海口水质情况。从大辽河入海监测断面看,2000年至2006年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营口市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但由于大辽河在进入营口市境内前就已经为劣Ⅴ类水质,而且营口市仍有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辽河。

从辽河、大辽河入海口情况看,污染十分严重,问题相当突出,辽河污染治理不仅是流域问题,而且直接危及到渤海水域的水质。

综合淮河、辽河流域检查情况:一方面,各地决心很大,流域各省市对水污染问题都很重视,均表示要下大力气,尽快完成水污染治理任务。如河南省要求所有县级以上的城镇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安徽省政府安排财政专项经费,对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行奖励;其他各省也都提出了加快水污染治理进程的措施。另一方面,任务非常艰巨,存在困难也不小。如规划不落实、经费无着落、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三、几点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四个同步”,2006年的跟踪检查报告中提出“六个落实”。从今年的检查情况看,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地方积极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另一方面,治污进展距离减排目标任务和群众期望相去甚远。淮河、辽河水污染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因此,各级政府应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落实规划,资金投入,完善法律、标准以及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创新管理体制等方面继续狠抓落实。

(一)落实规划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保证

1.尽快完成“十五”计划中的项目。“十五”没有完成的规划项目,按照国家和地方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时间推迟了两年。但从检查的情况看,两个流域在今年要完成既定目标还有很大困难。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应制定“十五”未完成项目建设时间表,倒排日期,夯实责任,保障其尽快得到落实。

2.尽快批复和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在编制和批复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两年经济发展新态势和今后三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对可能增加的排污量有一个科学准确的判断和预测,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制定规划时,还应以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统筹考虑,并将“十五”计划中已经完成,但需要在“十一五”规划中配套的项目和任务纳入其中。考虑到“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还在制定批复中,即使年内能够实施,真正开展工作的时间最多也只有3年,必须加快批复进度。在规划实施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实施科学监管,落实责任考核。

(二)落实资金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

1.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按照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投资安排,淮河、辽河流域应分别投入255.9亿元和188.4亿元,但“十五”末期,两个流域还分别有111.3亿元和124.4亿元没有落实,占应投资金的43.5%和66.1%。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测算,“十一五”期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要投资3600亿元以上,其中需中央财政投资1500亿元,截至今年7月,落实的仅有300多亿元,约占计划的五分之一。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测算并分解投资计划,落实筹措目标,保证资金投入到位。同时要对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及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资金有充分考虑和估算,据测算,仅淮河、辽河流域若要增加脱氮除磷设施就需要追加投资27亿元以上。鉴于近几年中央财政状况比较好,可考虑从每年的超收收入中拿出5%左右,约300至400亿元,3至4年时间达到1200亿元左右,加上计划内已经安排的资金,就有可能大大推进全国水污染问题的解决。

2.建议地方政府认真落实治污项目资金投入计划。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地方资金投入不到位问题尤为突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和城市污水处理地方为主的精神。各地应确保对中央财政投入的配套资金如期到位,国家要重点加强对地方治污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出现完全依赖中央财政投入的情况。

管网建设滞后是当前污水处理厂不能完全发挥处理能力的突出问题,管网建设投入又明显高于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建议国家对地方特别是困难地区的配套管网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落实投资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过去已多次提出,国家也明确要求必须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收费不能完全到位的,地方财政要兜底解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国家国债投资的约束性条件,确保有关投资保障政策得到落实。

(三)修改完善法律、标准和指标、监测、考核体系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1.尽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跟踪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应着手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法”。循环经济法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循环经济法的制定,要为加强水污染的源头控制和水的循环利用,从根本上节约资源、治理污染提供法律保障。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要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问题,强化水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强制作用。建议在水污染防治法审议过程中将“修改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2.尽快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技术标准体系。目前,污水达标排放标准过低,存在即使达标排放也会造成污染的现象,应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标准。及时协调处理好污水排放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关系,结合不同流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或流域污水排放标准,确保实现对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工业废水进行二次处理。

3.加快水污染防治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要根据水污染的实际情况设定完整的水污染控制指标体系,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提高监测能力,整合各部门监测资源,建成全国统一的监测网络,避免重复建设;要重视监测网络的科学管理,确保做到实时监管、全面监控;要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在水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刑事追究,建立水污染损害赔偿制度;要依法加强对省界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为考核各省出境断面水环境目标提供依据。

(四)理顺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是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基本途径

1.改变目前水污染防治行政监管的单一模式,建立行政监管、司法监管和市场监管等多元化监管体制。将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主要领导人。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各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要确保其履行责任,严格环境执法。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2.对于流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流域的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分清流域的主要污染责任,理顺流域内的职能分工。通过建立流域内的协商、协调、协作机制,加强流域内各部门、各地方的衔接沟通、信息共享以及协同防范,并逐步形成流域整体保护和重点治理的机制。

对污水处理的建议和看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污水运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

农村污水处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1],在政策的推动下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目前,相当部分的建制村已经建成了村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依据我国人口居住相对分散的特点,大部分村庄污水体量较小,无法照搬城市模式,故采用集成度较高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终端处理后排放[2]。但从运营现状来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闲置、停运和损坏等情况[3]。众所周知,农村污水治理三分靠建设,七分靠运营[4],运营过程中能否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能否持续运行等等,已成为农村污水治理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凤阳县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了实现“大美凤阳”建设目标,于2018年开展各乡镇及镇域内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项目实施范围包含府城镇、临淮镇、大庙镇、总铺镇、刘府镇、官塘镇、西泉镇、武店镇、殷涧镇、红心镇、板桥镇、大溪河镇、小溪河镇、枣巷镇、黄湾乡等15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计、建设、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0~1250t/d,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建设期为2年。2021年5月份我公司对凤阳县域内58个村镇污水处理站点运营现状进行摸排调查,分析了农村污水处理系统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给出相应的治理对策和建议,以期为其他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运营提供借鉴,从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凤阳县村镇污水处理站运营现状及存在问题

1.1凤阳县村镇污水处理站运营现状

根据实地调研,凤阳县县域内各农村污水处理站点多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2O—二沉池—砂滤罐—消毒—排放,部分污水处理站利用人工湿地代替砂滤罐进行深度处理。考察期间,超过50%以上的站点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进水水量小,出水浑浊,部分站点甚至处于停运状态,设施设备锈蚀严重,无法启动。处理后未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坑塘,不仅污水没有达标排放,同时还造成了坑塘的污染。目前,这些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并未安排专业人员,而是由村委会安排的村民偶尔去运转设备,存在隐患。

1.2凤阳县村镇污水处理站运营存在的问题

(1)实际污水量与设计污水量不符调查的站点基本上都存在实际收集到的污水量较设计的小,从而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如果污水运行长期处于低负荷状态,污水中的活性污泥得不到生长,其活性下降,污水处理效率也会随之降低。依据调研可知原因如下:①管网收集系统不完善,大部分农户家无入户管,洗菜、洗澡用水无法流入主管网,除此之外,由于农村居住分散,加之财政资金有限,管网的覆盖度和铺设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②农户环保意识淡薄,他们习惯粗放型的生活方式,用过的生活废水直接外排或者用来浇菜、浇花等;③前期设计不合理,污水处理规模完全参考技术规范取值,没有实地考查当地的卫生器具配备和人员外出务工情况,人均日排水量和人口数选取过大,因此,设计污水规模多数偏大。(2)出水水质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农村大多采用一体化设备处理农村生活污水,该系统不能耐受冲击,农村污水水量波动较大,基本集中在早、中、晚三时段,同时,农村的排水体制大多为雨污合流制,使得进水负荷较低,不利于污水的生化反应。此外,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缺乏运行维护,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损坏,无法正常启动,失去了原有的作用,这些原因均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降低,出水水质难以稳定达标,未达标的外排水污染附近的坑塘,形成连锁效应。(3)运营资金和人员得不到保障相比于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起步较晚,关于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运营机制并不完善,其运营费用的来源、建设投资的回收途径、运营人员的确定等均缺乏成熟的规划[5]。目前这些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营全部依赖于地方政府,但从运营效果来看,此路径并不理想。概括原因主要有: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专业性较强,由于进水水质水量不稳定,其工艺不能一成不变,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变化做出一定的调整,如控制碳氮比、污泥体积指数、污泥回流比和气水比等;②农村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得不到保障,现阶段农村污水处理站的运营主要是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而农村污水处理站在前期建设上投入了过多的费用,忽略了运维的长期投入;并且农村污水处理站分布零散,设备保护成本相对较高。(4)污泥处置不当,易造成二次污染随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不断完善,农村污泥的产生量将会逐年增加。但由于我国农村居住点较为分散和经济等原因,污泥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得不到保障。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剩余污泥通常不能及时进行清掏,导致污泥在池体中沉积固结,不仅降低了污水处理效率,而且一旦池容满载,会使污水外溢,造成二次污染。除此之外,清掏出的污泥含水率高,如果直接泵吸出来后外运,不仅处理量大,且容易产生跑冒滴漏,造成沿途污染。

2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营对策与建议

2.1污水收集系统建议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主要应用管网收集,这一方法对于农村来说资金投入较高,运营维护困难。大部分农村居住点相对分散,管网铺设工程量大。由于资金的限制,选用价格便宜的管材或降低管网覆盖度,容易导致管网出现破损,污水产生渗漏,不具有可持续性和适用性。因此,本次收集系统可依据农村现有的条件进行设计,将门前屋后的沟渠改造为明渠收集污水,既降低了造价,又便于后期运营维护。排水明渠应用较多的是混凝土硬质型和自然生态型。自然生态沟渠在污染物去除方面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其作用原理是通过水生植物根系的拦截、吸附以及微生物的降解作用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研究结果表明,生态沟渠不仅可降低污水中的氮磷含量,同时还能减缓水速,促进颗粒沉淀[6]。生态沟渠与其他工艺联用可大大提高处理效率。有研究者模拟了生活污水的处理过程,结果表明,污水中COD、TN、NH4+-N处理后可达到一级A的标准,TP达到一级B标准[7]。生态沟渠的处理效果影响因素较多,包括沟渠断面形式、水生植物种类和沟渠内的填料品种。研究[8]发现,宽深比大的生态沟渠对污染物去除率高,这是因为宽深比越大,沟渠中越容易富集氧气,从而有利于植物的生长,通过植物的吸收作用提高了污染物的去除率;不同的水生植物对营养物质的利用存在差异,部分研究者研究发现美人蕉对氮的去除效果好,狐尾藻对磷的去除效果好,牛鞭草、狗牙根等具有发达的根状茎和匍匐茎的植物,对不溶性悬浮物质的过滤和沉淀效果最佳[9-10];并且生态沟渠还可以通过铺设填料以提高氮磷等污染物的去除率[11]。农村采用明渠代替管网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较好的应用前景,但考虑到污水散发的气味问题,建议在农户出水侧的支渠采用混凝土明渠,加设盖板;远离农户的主沟渠可采用生态沟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为后面的深度处理提供良好的进水条件,增强组合工艺的处理效果。

2.2污水处理工艺建议

目前,农村采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由于不耐冲击和运营困难等特点造成了该工艺处理效果并不理想[12],处理后未达标的污水直排入坑塘,又造成了二次污染。大部分农村的坑塘已经严重富营养化,有的甚至变成黑臭水体,失去了原有的养殖和灌溉的价值。考虑到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不稳定,经济水平较低,运营人员匮乏等现实问题,对于农村污水的处理建议采用低成本的生态处理工艺,可利用原有的废弃坑塘改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坑塘整治和污水处理的有效结合,从而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基于坑塘改造的污水处理系统包括以下几个单元:①过滤净化单元,该单元由两道与坑塘两岸固定连接的生态拦截吸附网膜组成,用于拦截入塘的漂浮物及生活污水中粒径较大的颗粒物,并且污水流经生态拦截吸附网膜后在其表面还能形成一层“生物膜”,包括好氧微生物、厌氧微生物、原生动物等群落,在群落的共同作用下可降解水体中的部分污染物;②生物接触氧化单元,该单元由若干个均匀设置在坑塘水体中的弹性填料以及设置在弹性填料正下方的曝气装置组成,在有氧条件下,有机物被微生物氧化分解,使污水得到净化;③沉淀单元,该单元由两道连接坑塘两岸的土坝组成,第一道坝的高度为1.0~1.2m,第二道坝的高度比第一道低10cm,形成高度差,防止污水回流,依靠重力沉降将污泥和污水进行泥水沉淀分离,上清液溢流到生物净化塘单元;④生物净化塘单元,该单元通过人工构建生态系统,利用适宜坑塘内生长的水生植物、水生动物和微生物共同作用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进一步提高水质,并且能够打造良好的景观效果。坑塘改造既实现了坑塘水体治理和污水治理的有机结合,节约了环境治理成本,而且施工简单,无其他占地问题,并通过恢复坑塘水体的自净能力,实现了水质的长效达标。此外,该系统运营维护简单,耐受冲击负荷,景观效果良好。

2.3污泥处理处置建议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剩余污泥具有下列特点:①含水率高;②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微量元素;③重金属含量少,但致病菌含量高。所以,对于农村污泥处理首要的是减量化、稳定化,考虑到农村污水处理规模小,站点较分散,故建议每个镇区至少配备一套污泥干化系统,对镇区范围内的各小型污水处理站点产生的污泥进行及时干化,便于后续污泥处置。除此之外,农村污泥的土地资源化前景广阔,将污泥最终回归到土地当中,既解决了污泥的处置去向,又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污泥的土地应用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农田施用和改良土壤等。研究表明,污泥中丰富的有机质和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可以促进植物的生长,并且污泥中的有机物还可以改良土壤孔隙率、团粒稳定性等土壤结构,从而提高土壤的水分稳定性、吸附性和缓冲性等土壤化学性质,增加土壤的肥力[13]。日本学者早在2012年就研究了污泥的处理处置现状,发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剩余污泥有52%用于绿化和农田回用[14]。我国关于农村的污泥处理方式大部分也是用于农用,占比约为48.28%,但多是未经脱水的污泥直接施用,易带来二次污染问题[15]。

3结论

对污水处理的建议和看法范文第3篇

水,生命之源。钱塘江,杭州人民的母亲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钱塘江流经杭州市西湖区南部27千米的沿江地带(钱塘江之江段),工业企业和农业养殖业产生的大量生产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钱塘江中。钱塘江饮用水源环境状况堪忧,甚至一度威胁到杭城的饮用水安全。

如今,当你再次来到钱塘江之江段,沿江企业排污口已全部被拆除,饲养着数百头奶牛的养殖场终于被搬迁,沿江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也已初步建设到位……当你呼吸到清新江风、领略着优美江景的时候,也可以为杭城饮用水源安全放下一颗心了。

而这一切,都与杭州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是分不开的。

杭州人民的母亲河蒙上污垢

杭州地处杭嘉湖平原,钱塘江入海口,集江、河、湖、海、溪于一城,是一座“五水共导”的水城。在这个江南水乡、人间天堂,人们不会想到她会缺水。然而,江南水乡没水喝,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作为杭州人民母亲河的钱塘江,是杭州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段处在杭州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范围之内,饮用水源保护任务非常艰巨。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依靠钱塘江便捷的航运条件和丰富的沙石资源,之江段沿岸建起了沙场、船舶厂和机械制造厂等各类企业50多家。由于沿江地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和政府管理不到位,有的企业沿江而建,废水直排,多数企业没有按要求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后,流入江中,严重污染钱塘江水质。西湖区沿江地区又是杭州市传统农业生产区块,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农民开始大量饲养生猪、奶牛等经济型牲畜,从事虾、蟹、鳖等中高档水产品养殖,其中相当数量的畜禽和水产养殖场没有排污设施,畜禽排泄物和水产养殖废弃物通过小河排入江中,造成了钱塘江水体一定程度的污染。

此外,由于区域内无城市污水管道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源保护区域内近10万人口,年产生50万吨生活污水和5900万吨水产及畜禽养殖废水,以及每年50万吨的工业废水,基本上是直接或间接排入沿线各条河沟,最后汇入钱塘江……

在上世纪90年代,钱塘江流域曾多次爆发一定范围的蓝藻、水葫芦污染水体事件,加上受咸潮冲击,钱塘江饮用水源多次出现危机。

钱塘江之江段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源安全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媒体多次予以曝光,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饮用水源地水环境恶化,也成为杭城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甚至有市民群众投诉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不力。在每年的杭州市和西湖区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就此不断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西湖区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共收到这类议案、建议20多件。在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郑洪法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要求禁养奶牛、生猪,改善沿江地区环境卫生状况的议案。

这一切,引起了杭州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把监督钱塘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持续的监督。

要从源头上扼住“黑龙”

2004年,借着《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颁布施行的契机,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

2004年9月29日,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刘秋敏副区长关于西湖区生态区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杭州市西湖区生态区建设规划(报批稿)》进行审议。

“钱塘江饮用水源的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确立生态立区观念,加强生态区规划建设,是抓好饮用水源保护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要把推进生态区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作为饮用水源保护的牛鼻子来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富首先发言。

“规划提出实施生态区建设‘六大工程’,任务很重,建议要抓住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等重点、难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真正抓好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杨培生会前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审议发言一语中的。

“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科学严谨的生态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陈博君委员根据部分领导干部生态保护意识欠缺的状况,着重强调要落实领导责任制。

会议最后形成审议意见:要进一步抓好各项子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围绕任务目标逐年分解落实到位,尤其要切实抓好保障措施和计划落实;规划一经通过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根据《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西湖区政府于2005年6月成立了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西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3年整治计划,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完善了《西湖区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5年5月,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富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钱塘江取水口周边及沿江环境监管、工业企业污染及排污口拆除等情况进行检查。

当检查组来到四五排灌站团结浦时,看到河面到处是垃圾,漂浮物堆积在闸门口。他们来到位于袁浦镇的菁青搪瓷厂,更是为眼前一幕惊呆:整个生产车间弥漫着刺鼻难闻的臭味,不断产生的大量废水滚滚流出,溢满整个蓄污池,再通过管道流入附近河道,最终流入钱塘江。

“在西湖区这个风景秀美的城区还有如此严重的污染状况存在,真是触目惊心!区、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一定要严肃查处,切实整改,认真反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富当即向陪同检查的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严肃地指出问题。

在实地了解污染现状和存在问题后,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整改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杭州自来水厂取水口周边及钱塘江堤塘内外环境、各河道的垃圾打捞等日常管理要明确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限期予以整改,超标及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特别要加大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力度,着力加快沿江地区市政管网建设的速度,有效解决水源保护区域内企业及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

区政府认真对待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意见,迅速实施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沿江江堤上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标语和告示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各条河道的日常养护责任;开展集中整治排污企业大行动,在2005年完成全区生猪禁养任务,2006年3月完成搬迁转塘地区奶牛养殖场,否决了杭州鑫鑫制冰厂等一批新建工业项目的审批要求,并对杭州西湖模具厂等企业实施了搬迁;督促企业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经有效处理后循环使用;结合集镇改造、道路建设、河道整治等,同步落实雨污分流管道铺设;加大沿江地区住宅改厕力度,在2006年完成所有农户住宅的改厕工作;在2007年前实现每个乡镇都有垃圾中转站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覆盖面达100%的目标。

品质之城水更美

2007年初,杭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奋斗目标。

保护好杭城饮用水源,不断提高饮用水质量,是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7年2月,西湖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产生后,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要以构建和谐杭州示范区为契机,围绕杭州市委提出的做好“五水共导”文章,打造“亲水型”宜居城市的目标,继续将水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督促区政府做好以“治理污染、改善水质”为重点的小流域环境污染整治,以“清淤疏浚、维持水文”为重点的河网综合整治和以“涵养水源、水土保持”为重点的山涧溪流小流域整治,为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作出积极的贡献。

2007年是西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3年整治工作的最后一年。是年6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良带领执法检查人员,对生态环保“一法一决议一条例”(环境保护法、生态市决议、饮用水源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逐个对列入年初计划的7家企业排污口拆除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接着又检查了西溪湿地和内河的水环境保护情况,还召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查看。

在实地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后,在执法检查结果反馈会上,吴国良主任指出:“近几年来,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视察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钱塘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力度,对所在区域的大市政配套和截污纳管情况要做充分调查,统筹规划,对需建多少、如何建、什么时候建成等要制定具体计划,分步加以实施,并及时督查,不断推进。”

对污水处理的建议和看法范文第4篇

环保一直是重要的话题,人类与环境息息相关。“人与环境”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让我们也来调查一下我们周围的环境,写一份建议书,为环保出一份力。

【名师指津】

如何写好建议书呢?请同学们重点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问题要实在

建议书中反映的问题一定要实在,不能凭空想象,胡编乱造。只有突出实际需要并且可能被解决的问题,才能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

二、内容要清楚

建议书的正文部分一般要写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要写清楚存在的问题,然后要说明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格式要准确

建议书的格式与一般的书信基本相同。首先,根据建议书的内容写上标题,再写接受建议方的名称,然后写建议的具体内容(正文部分),最后写上建议者的姓名和写建议书的日期。此外,在正文结束以后,还可以表达建议者的愿望,写上表示敬意的话。

四、说话要得体

写建议书,态度要谦逊、平和,语言要精练、准确。要抓住主要问题提建议,言简意赅地把具体的办法准确地写出来。这样,你的意见才容易被接受。

【学生习作1】

爱护校园环境,从我做起

——关于保护环境的建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注意到了吗?一刮大风,校园上空就出现不明飞行物。定睛一看,是塑料袋。白的、红的、黑的……花花绿绿,真是“壮观”。大家可知道,这不仅影响校容校貌,而且会造成生命危险。如果刮到人的脸上,影响呼吸,人会窒息死亡。大部分塑料在自然环境中不能被微生物分解,埋在土里经久不烂,长此下去会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土壤肥效,污染地下水。焚烧废弃塑料会产生有毒气体,对大气造成污染。(白色塑料,害人不浅)

我们经过这几天观察发现,学校的两个大垃圾箱,都堆满了垃圾,臭气熏天,其中塑料包装袋、一次性饭盒特别显眼。虽然大部分同学知道将垃圾扔进垃圾箱,却总是扔到垃圾箱外。

为了净化我们的校园,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我给大家提出下面建议:

1.塑料可回收利用,请同学们将废弃的垃圾分类摆放,会有人来回收。

2.提高塑料的利用率,自己少用,并尽自己所能,让别人也少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3.不要乱扔垃圾,应该把垃圾扔到指定的垃圾箱中。

4.发现身边有破坏环境行为的人,要积极提醒,并进行教育。

同学们,我们要明白,保护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人人破坏,地球将变成垃圾场。如果人人保护,地球就更美丽。

让我们树立以爱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思想,以实际行动来消除校园里的白色污染,把我们的校园建设成为绿色校园、文明校园。(后两段,通过正反对比,激发了同学们对环境的热爱之情)

河南省内乡县城关镇一小分校 王飞

2012年9月29日

【精彩点评】

本文小作者从校园环境写起,写了白色垃圾的危害,并提出一些建议,确实能激发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

【学生习作2】

还母亲河一汪清水

——关于治理茫溪河水质污染问题的建议书

尊敬的县长:

您好!我是一名来自茫溪河畔的学生。

您知道,茫溪河是井研人民的母亲河。据说,十多年前的茫溪河,河面碧波轻漾,河水清澈明净,河里鱼虾成群;小伙伴们三五成群,常来这里洗澡、嬉戏……而如今,它却无声无息地静卧在那里,失去了昔日的光彩,水体浑浊发黑,河水恶臭无比。

曾经妩媚动人的茫溪河为什么会变成这般模样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小组开展了“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家园”环境调查活动。我们调查后发现,原因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沿河两岸盐厂、化工厂等企业的工业废水污染。二是沿河城镇居民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污染。三是沿河两岸的庄稼中,部分含有氮磷钾的化肥和农药随水土流失进入河中。茫溪河简直就成了藏污纳垢之所。

综合治理茫溪河,还原一片蓝天碧水,已成为当前不容回避的问题。为此,我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严禁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道或直接进入河流。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城镇,应建立污水处理厂;对排放量较小的中小乡镇,可建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开展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在茫溪河流域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增加森林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在广大农村推广科学施肥,降低化肥、农药用量。

尊敬的县长,还母亲河一汪清水,为井研人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是我的最大心愿,也是井研人民的热切期盼。我的建议,希望您能采纳。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四川省井研县马踏小学 徐翔宇

2012年10月20日

对污水处理的建议和看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PPP模式 污泥 处理处置 运用

在视察海南时明确提出了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岛屿地理单元,海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污染的控制尤为重要。在坚持绿色崛起过程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海南必将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而城镇污水、污泥处理作为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海南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和能否顺利通过“十二五”减排总考核的大事。

一、污泥处理处置概况

据悉,海南省目前建成运营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333.6吨,预计“十二五”末日产污泥将高达562.3吨左右。可以预见,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带来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海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污泥产生量不断增加,污水处理厂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对海南省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将与日俱增。以海口及周边地区(文昌、澄迈、定安、临高)为例,目前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200吨/日,这些污泥若不妥善及时进行处理处置,随意倾倒、抛洒会对水体、土壤、大气及人们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和负担。其造成的二次污染必然会消解海南耗费巨资处理污水的效果,甚至可能带来伤民毁地的重大环境破坏,成为海南生态环境治理的严重隐患。根据《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精神,海南“十二五”期间将开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预计实现污泥处理处置能力619吨/日,匡算投资不低于8亿元,污泥的处理处置需要大量资金作支撑。但是,海南发展起步比较晚。海南目前省本级债务率依然过高,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十二五”期间包括交通、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在内的国际旅游岛基础设施融资建设任务非常艰巨。筹集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资金,是海南亟待面对的现实。结合财政部大力推广运用PPP融资模式,笔者试图提出PPP融资模式来推进海南污泥处理处置建设,以期创新海南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二、PPP投融资模式及应用背景

(一)PPP投融资模式概念

PPP(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简称“PPP”),最早源于英国政府,指政府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根据财政部历次培训及其对PPP融资模式解释,国内PPP融资模式一般是指政府部门就具体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标形式,与中标的社会资本联合组成特殊目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泛指非政府机构的社会资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甚至公民个人),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并由项目公司具体融资建设。其实质既是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又是一种项目管理模式。

(二)PPP投融资模式的应用背景

十以来,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强化预算管理和债务约束为手段,国家先后通过了《预算法》(2014修正),颁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等制度,通过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以期收窄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范围。

此背景下,结合《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相关政策密集颁布的态势,不难看出,由国家主导、推广PPP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过去主要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进而成为当前及今后的政府投融资模式的新常态。海南省污泥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尝试引入PPP投融资模式,既可以解决污泥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又可以为海南省今后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探索新的融资渠道,有着一定的现实价值与可操作性。

三、采取PPP投融资模式的可行性

(一)PPP投融资模式的政策基础夯实

1.中央为PPP投融资模式的普及提供了理论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社会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PPP投融资模式的普及提供了理论基础。PPP投融资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

2.国家为PPP投融资模式的推广提供了政策导向。首先,国务院2014年10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并颁布了相关文件;其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自2014年9月以来先后颁布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系列文件,以期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际操作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

(二)采用PPP投融资模式的行业适应性

1.具有适合PPP模式的商业属性。一是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属于公共产品特性,符合当前国家推广的PPP投融资模式的实质内涵、机制原理和必备特征。二是污泥处理处置具有市政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实施条件与垄断壁垒,项目未来现金流具有可预测性,利于相关融资工具的定价,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扩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三是污泥项目抗周期性强,市场需求刚性(消费弹性极低),与经济景气无明显关联度,市政服务的需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呈稳定上升趋势,可预期的投资收益性较强。

2.具有产业实施的政策保障性。随着环境问题成为中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状况改善程度已是衡量政府官员绩效的重要考量内容,势必引发各级政府对环保的投入大幅增加。国家系列政策导向及产业发展趋势将为社会资本进入节能环保企业带来良好的政策支持及黄金发展期。国务院《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3]30号)首次将节能环保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在国家层面上首次提出要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左右。

四、PPP投融资模式的运用构想

(一)总体设计

探索实施PPP投融资模式,可以看作是海南基于污泥处理处置这一特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形式,确定项目全省污泥处理处置合作人,并与确定的社会资本联合组成特殊目的项目公司,赋予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内享有投资建设运营特定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二)运作架构

海南污泥处理处置PPP融资模式架构设计如下图所示。

首先,明确海南省水务厅代表省政府作为海南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业主,统筹污泥处置项目前置审批与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代表省政府签订污泥处理处置专营协议。其次,根据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立项批复情况,省政府可先行确定海口片区污泥处理处置采取PPP投融资模式。再次,海南省水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完成项目PPP投融资模式的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代表省政府履行中央及省财政出资人职责的水务平台公司、批准项目实施前置文件、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案的准备工作等。最后,由海南省水务厅作为项目业主,具体完成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相关工作,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组建项目公司,实现项目业主职能移交。

(三)融资结构

1.项目融资。根据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结果,省政府授权由中标的社会资本与代表省政府出资的省属企业联合组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必须具有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及相关技术路线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出资不得低于本项目中央及省财政股权出资额。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统筹负责污泥处理处置投融资,统筹海南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开发、建设与运营。

2.投资对价。海南省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权。实施严格的污泥转移联单及处理处置专营制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消纳一律实施专业处理处置,坚决杜绝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随意流向及非专业的处理处置。海南省水务厅代表省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投资与建设、污泥的供应消纳与处置技术、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与服务费、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规定一般在25至30年)等。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费可按照中标或者协议约定的价格进行经济结算,具体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并在协议中约定。

五、PPP投融资模式的顶层设计及保障建议

(一)明晰PPP投融资模式的责任主体

污泥处理处置涉及部门多,牵扯责任部门多。建议海南省水务厅代表省政府统筹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协调各市县、相关部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纳入到省政府对各市县政府的污染减排、环保责任制及行政问责制的目标考核体系;涉及污泥处理处置PPP投融资模式项目报批与实施实行一事一议;明确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界定边界,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简化优化PPP投融资模式审批环节,设立招投标专用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发挥PPP投融资模式应有效应,为海南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与稳定运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污泥处理处置的专业性强,环境危险因素大,牵扯环节多,需要一个明确的监管机制

海南省政府有必要在实施PPP融资模式时,明确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监管责任主体、并明确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准入机制。笔者建议海南省水务厅作为海南污泥处理处置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统筹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同时,海南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由省水务厅牵头实施PPP融资模式并市场化确定项目合作商。海南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列支。X

参考文献:

1.上官健.PPP 融资模式在海南高速公路项目应用刍议[J].交通财会,2014,(7).

2.王灏.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3.孙传志,史载锋,沈仲韬.海南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和处置技术分析[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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