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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系统工程中不可替代的基础工程,起到影响未成年人一生发展的特殊作用。然而当前有些家长的教育观念偏颇、方式单一、教育能力低下,并且缺乏获取家教知识的主体意识;基层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不足,缺少必要的工作保障;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层次不高,缺乏充分的调查深度思考和规律性研究;家庭教育市场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监管,等等,成为了制约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瓶颈。如何破解这些难题,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笔者认为应从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向“四化”方向发展上下功夫。
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家庭教育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一要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各级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牵头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部门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明确职责和工作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要强化培训投入机制。强化对基层的家庭教育师资骨干和工作者、志愿者进行免费的培训,帮助基层培养和扩充家庭教育师资队伍,为基层开展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要加大“双合格”家庭教育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努力把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的预算。三要强化考核评估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分别建立了工作检查、总结、考核、评估、表彰等工作机制,并通过召开工作会、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不断推动和深化家庭教育工作。
二是要普及现念,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向科学化方向发展。一要利用各种渠道和阵地,扩大现代家教知识的宣传普及。注重现代传媒的利用,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办家庭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广泛宣传和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科学家庭教育知识,普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普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强化家长“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责任意识。二要培养和扩大家庭教育工作师资骨干队伍。定期培训家庭教育工作的师资骨干,提高家庭教育的指导者、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以家庭教育专家和理事为骨干、以工作者为主体、以志愿者为补充的具有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能力的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并加强管理,实行全员培训、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三要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要组织家庭教育学会理事和社会各界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人士,深入基层针对家庭教育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提高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教学指导和普及水平,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和理论指导。
三是要坚持多措并举,探索家庭教育工作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一要推进公益性家教指导服务。家庭教育相关部门和组织要借助各种契机,积极进行各种家庭教育的公益性讲座和咨询指导,组织讲师团的专家、理事们为家长们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并深入社区、农村进行巡讲,使越来越多的家长不但积极争取各种渠道的家教指导,而且自觉加入到家庭教育研究和传播的行动中。二要实施寓教于乐的亲子互动活动。家庭教育,是通过对家长的教育实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而“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成果正是检验“双合格”家庭教育活动成效的。实践中,要将两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家庭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为广大家长学习实践家庭教育知识搭建平台,为未成年人进行道德实践提供条件。三要重视农村地区及弱势群体的家庭教育问题。重点加强对农村未成年人家长及留守、孤困等特殊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要通过家长、结对帮扶等形式,使这些特殊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要整合家教资源,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向社会化方向发展。一要借助社会人力资源,大力开展家庭教育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选派优秀教师或辅导员进社区来抓未成年人教育工作,为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帮助和服务。尤其是要发挥好“五老”的作用,聘请他们担任家教顾问、讲师团成员和社区家长学校教师,通过各种途径传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现代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二要借助社会财力资源,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要千方百计协调和争取热心家庭教育事业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为各类家长学校建设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共同投资和开辟家庭教育市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三要借助社会物力资源,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要在巩固和完善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同时,大力发展其他各类家长学校,特别要加强社区、村家长学校建设。在城镇要依托市民学校、社区母亲课堂等,进一步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和“双合格”家庭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发挥其导向功能和示范的作用;在农村要依托乡村文化中心等活动场所或阵地,建立乡镇和村家长学校;在企业要依托企业女职工周末学校建立企业家长学校,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模式,提高办学质量。要深入开展优秀示范家长学校的评比表彰和经费支持工作,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为构筑学校、社区和家庭“三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创造条件。
(一)指导服务机构日益壮大,指导形式多样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建立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学校35343所,街道、社区家长学校3255所,乡(镇)、村家长学校16317所,开办手机、网络家长学校6036所;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亲情港湾”等服务机构9870个,阳光操场156个,农村留守儿童爱心书屋2463个、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学校125所、资助农村留守流动儿童458282人,募集资金1431万元。全省家长学校和指导服务中心快速发展,工作触角不断延伸,运用学校、机构、民间团体的力量,合作推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占43.8%;定期举办讲座、培训的占45%;主动开展专访协助有困难的家庭解决问题、定期为弱势群体家庭开展探讨会、定期举办家长学习营的平均占20%。指导服务形式较为广泛,40.1%的指导者采用个别指导,33.2%采用集体指导,运用文字、音像资料的介绍、推荐和运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之和为20.9%。
(二)重视家庭教育的观念深入人心
调研显示,通过向亲友、邻居讨教,交流育儿经验的家庭占96.9%;通过读书刊、观看收听电视广播、上网等途径获得育儿知识的家庭分别占到96%、94.1%、93%;希望在双休日接受家庭教育专业机构指导服务的家庭占70.4%。多数家庭也认识到1—3岁婴幼儿带养方式的重要性,62.2%选择了由母亲在家里带养,34.8%选择了送进托儿所、幼儿园或活动中心等集体性教养机构;在承担孩子主要教养人的职责方面,59.4%选择母亲,35.2%选择父亲,可见多数家庭认识到父母陪伴婴幼儿成长的重要意义。同时,对孩子的身体、言语、行为、情绪等发展全面关注。3岁以上家长的教育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例如有59.8%的家长不喜欢孩子循规蹈矩而是有独创行为。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管理机构不健全,政策缺失
省级家庭教育管理机构设在省妇联儿童部,不是独立机构。全省没有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基地,缺乏专业培训机构;46.3%的家教指导机构存在无章可依的现象,部分机构主要参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未成年人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等。总体上讲,全省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缺乏统一科学的政策依据,相关制度不完善,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指导服务机构人才匮乏,能力和素养亟待提高
调查发现,50%以上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都没有专业指导服务人员,仅20%-30%的机构拥有1-3个专业指导服务人员。专职人员中以专科、本科学历居多,具有博士学历的占3.9%,硕士学历的占14.1%,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专业背景,入职后缺乏有效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以自学为主,73.1%都没有严格的专业考核。机构中专职、兼职和聘任人员中持有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的人数仅占20.5%、19.2%和11.5%。在“怎样教导家长”方面,77.1%的指导者所掌握的服务知识来源于自我积累。在指导者身份上,参与者成分较为单一,72.6%属于本单位教职员,而来自社区的志愿者仅占6.8%,专家只占1%,表明社会团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意识还是比较缺乏,整个社会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
(三)组织指导服务缺乏深入合作
仅有12.5%的单位能够结合现有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机构、团体,争取潜在社会资源,组成人力、物力的社会资源网络;只有21.3%能够依据地区现状、民众需求及社会资源,制定近、中、远期目标;能够成立资料部门或由专人负责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的,占8.8%。这说明组织指导服务微观层面做的多,目标设计深度不足;机构之间的资源重组、潜力开发、网络建设广度不够,合作不力。
(四)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在指导内容上,家长接受最多的是智力发展和思想品德方面,占56.2%,但更需要解决孩子的情绪和情感发展中的问题,占31.3%,说明家长的教育观念有所提升,而现有指导管理机构没有适时调整。在指导形式上,目前校长、教师在校接待和电话书信的交流沟通占54.4%,而家长期待的是专家教师的个别咨询、上门服务和家访占55.4%;在现代化信息技术中,运用最多的是家长上网查询家庭教育有关知识占48.4%。但家长更加需要得到直接的、面对面的和专业的个别指导。在指导时间上,家长平时接受的集体性指导活动时间多是在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白天,而家长希望安排到双休日和节假日的白天占37.7%,希望在双休日接受专业机构指导服务的家庭占70.4%。这就要求指导机构和家长能够沟通协调。家长希望每年安排的家庭教育活动的次数是4次左右,时间是2个小时左右,但多数学校(社区和指导中心)都不能满足需要。
三、对策研究
(一)大力加强家庭教育的领导
1、完善机构设置。
创设独立的省级家庭教育管理机构,设立省级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培训基地和资格认证机构,增设省级家庭教育研究机构,社科研究单位和大中专院校增设家庭教育专业。同时,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管理机构,明确家庭教育的主管部门及其功能定位。进一步建立完善由各级党政领导牵头负责,妇联、教育、文明办、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领导体制,形成党政领导、妇联和教育部门主抓、多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2、健全管理机制。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完善联席会议、专题研讨、联合调研、定期通报、监测评估等制度,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和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制定民间指导服务机构的准入制度,严格制定家长学校的指导原则和指导内容;出台合格家长资格证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明确适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家庭教育工作目标。
3、纳入公共服务。
将家庭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尽快纳入城乡社区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为城乡各类家庭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功能,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形成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对留守、流动人口家庭科学调研,保证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家庭和困难家庭倾斜。
4、重视宣传普及。
积极依托家庭教育讲师团的专家学者和家庭教育志愿者,通过家庭教育大讲堂、专题讨论、报告会、网上家长学校、媒体参与、影视传播等多种形式,举办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使家庭教育的宣传普及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
(二)加大家庭教育投入,提升全社会家教水平
加大家庭教育经费的政府投入,保证家庭教育研究工作、实务工作有序进行。各相关单位和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按照辖区内未成年人人口基数,按人均标准制定家庭教育预算。相关部门要统筹各方面力量,完善共建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发展。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
(三)重视专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
有效整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资源,提升社会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视度,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和研讨会等多种渠道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制定激励制度,促进富有经验的教师深入社区,开展公益性指导服务活动;鼓励教子有方的父母现身说法,让科学的教育理念普及推广。
(四)重视家长教育和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首先要依靠家长,让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做好舆论宣传,组织讲座,在社区开展家教辅导,提高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经常组织家教讲座,指导家长掌握教育规律、技巧,分享成功家教经验。建立有效的家长培训机制,搭建家庭教育交流平台,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创办名副其实的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的实质是提升家长的素质。近7成的管理者认为家庭教育的首要对象是家长,不是孩子。但是,调查中发现很多社区没有家长学校,即便有的社区挂了牌子,也没有发挥作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家长学校真正做到经费到位、场地充足、人才够用、内容创新、定期培训、重视科研,不断提升家长学校的承载功能,才能保证家长教育不是走过场。实践表明,全面的家庭教育观首先是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然后才是科学教育子女。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主体,夫妇双方学习爱的智慧,构建和谐家庭,培养孩子良好的情商,让孩子在温馨和谐的家庭气氛中学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习惯,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五)培育社区教育和志愿者服务
利用社区资源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讲,社区党支部牵头成立家庭教育研究机构,妇联牵头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老干部宣讲团、巾帼志愿者队伍、青年志愿者队伍,关工委组建老干部家教辅导团,不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网络。积极引导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各界爱心人士加入社区家庭教育行列,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的社会化。创建灵活的社区家庭教育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逐步建立“亲子俱乐部”、“家长沙龙”、“留守流动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室”等,为社区里的亲子互动、家长交流、儿童健身提供场所。
四、结语
(一)运营模式
一是早教连锁机构或家庭教育品牌机构的相对成熟运营模式。这两类机构的共性特点是有统一的管理模式、相对成熟的品牌推广、一定的专家资源、多样可选的经营项目、后续的师资培训服务等,租用较好路段、较大面积的场所,统一研发的各类可选的课程、项目和服务基本满足大部分前来学习家庭的需求。在资金保障方面,主营家庭教育业务的,前来寻求服务的家长是接受家庭教育业务收费的;兼营家庭教育业务的,自筹资金或就部分业务收费以开展公益家庭教育服务,对主营业务起到了宣传作用。二是本土萌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多头并进运营模式。这类机构执着于家庭教育理念、知识的宣传推广,他们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讲师讲座、开办热线、组织亲子活动和家长沙龙、创办网站、开发微信公共平台等多种方式服务广大家庭。优质机构可以做到网站、微信两三天内即更新,讲座、报纸、沙龙等常年坚持运行,也坚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在资金保障方面,除了自筹资金、以其他业务供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业务外,鹤岗耀世金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还通过爱心企业联盟赞助的方式解决资金难题。
(二)共性特点
一是业务形式较为多样。专场讲座为各机构必备的指导服务方式,四分之三的机构能提供个案咨询服务,网校、网站、Q群、微信等现代网络指导方式因其便捷而被越来越多的机构使用,与报刊与热线之和持平,机构采用率均超过五分之二。二是覆盖一定目标人群。各机构主要因其业务范围内的儿童群体而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到其家长,早教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0~6岁儿童家长,幼儿园多是3~6岁儿童家长,其他机构则以中小学生为主。有的民间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家庭教育讲座、家长学堂,每月2~4期,许多家长成为机构的常客。有的机构负责人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年均在各地讲座至少十余场,突破地域限制,服务了更大范围的家长。三是较好满足家长个性需求。因该类机构服务的儿童多处于一个年龄区间段,重点问题相对较为集中,讲座一般具有较强针对性,也较多的使用当面咨询、热线答疑的方式帮助个体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微信群采用了根据家长提出问题相关内容文章的做法,家长的需求一般都能够较好地满足,问卷显示,95%的家长对机构的服务评价为好或非常好,近50%的家长认为机构具备课程内容丰富可选、尊重家长和孩子的个性的优势,66%的家长认为需求能得到满足,31%的家长认为有所收获,55%以上的家长表示会继续在机构学习并向其他人推荐该机构。四是公益指导服务占主流。这些机构的创办人对家庭教育事业有深厚的感情,除了家庭教育品牌和部分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早教课程,95%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是纯公益的,为了达到宣传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的最佳效果,即使场地、师资产生费用时,也另寻办法而避免由家长来承担。收取费用的机构也只是视情况部分业务收取较低费用,在公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上仍会投放大量时间和精力。
二、民间家庭教育机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发展环境问题
社会关注有待提高。从家庭教育发展大的环境看,家庭教育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专项政策较少,机构配置不尽完善,政府部门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视和扶持力度不够,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理想格局未能很好的实现,多家负责家庭教育业务导致部分功能重复,也导致一些领域无人涉足、功能不足,比如家庭教育作为一种专业学科发展相对落后,从业人员的全国统一资格认证方面仍是空白。政府对民间机构的管理制约存在一定困难,指导扶持力度也是有限的,对民间家庭教育机构的扶持力量更是单薄。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些家长更是只重视学校教育,没有真正从家庭教育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上认识其价值。牵头部门有心无力。作为牵头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部门,妇联组织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的经费很有限,能给予的扶持帮助多以宣传、合作为主,机构提出的高层次免费培训、提供办学场所、出台相关政策等建议都难以在短期内很好地解决,久而久之就可能会失去影响力和感召力。教育部门的家庭教育工作具备贯穿于学生成长全过程的便利条件,本应是家庭教育工作推进的重要领域,但现实情况并不乐观,教育部门的家庭教育工作功能相对弱化,基本没有可能被列为硬性考核指标,基层工作推进随意性较强,家长学校多有名无实,家庭教育指导往往被列为家长会的附属品,一小部分有意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还都处于各自为战阶段。
(二)自身发展问题
公信力低。调研表明,公信力程度最高的民政部门注册的组织只有3家,有7家采取了工商注册方式,8家采取了民办教育(研究)注册方式,还有6家因注册条件受限等原因而没有注册,机构的特殊身份令受众疑惑,会影响其公信力。民间家庭教育机构特别是兼营业务的机构针对家长的教育培训普遍没有专业教材,除几家连锁机构有部分总部统一的课程内容,各机构多借鉴知名专家课程或自行开发研究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活动有一定的随意性,且缺少相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管理,质量无法保证。有的机构与妇联组织、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合作,进入学校或者社区讲座,让家长了解民间家庭教育机构的服务项目,但提升公信力效果并不明显。在同等条件下,受众还是更愿意接受占有较多专家资源的妇联、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公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资金困难。调查表明,三分之二的机构家庭教育工作资金来源方式为自筹,也有几家机构用其他业务供养,他们开展的讲座、印发报刊、个案咨询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都是公益性的,存在一定资金困难。连锁早期教育机构和家庭教育品牌机构因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员工支出、品牌推广等成本无法快速收回也易造成资金困难,家长在服务效果达不到期望或经济压力大也会对收费标准表示异议。机构举办人一方面能考虑到家庭教育业务对其他收费业务的宣传引带或提升功能,一方面也是因为热爱家庭教育工作,甘愿为之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以家庭教育为主营业务的耀世金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因其资金依靠当地企业家赞助,业务的发展与企业家的赞助额度和连续性密切相关。师资匮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要面向家庭成员,对工作人员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儿童身心发展和保育教育知识都有较高的要求。而民间家庭教育机构并不具备留住很多专业优秀人才的优势。根据调查,只有四个机构人员全部为专职人员,其他机构往往有较大比例的兼职人员和志愿者。即便是主营家庭教育的机构还有3位负责人为兼职,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系统的学习的人员达不到100%。虽然90%以上的机构表示有相当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持证人员,但是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存疑。家长问卷也显示,认为机构存在“师资数量和水平有限”问题的占到三分之一。场地有限。各民间机构在家庭教育业务方面几乎不能提供较好的教学场所。他们经营用的场所往住都是临时租用,拿出较大面积来开展家庭教育业务不太现实。有的民间机构本身租用的地方就很有限,所有业务都是在重复使用可用空间。有的不在一楼门市,或以个人居家为阵地,办学规模不够,没有条件容纳更多的家长。早教机构的场所多适合亲子或孩子使用,成人座椅很少,开辟适合成人讲座的空间存在困难。由于基本没有相当的教学场所,在本阵地只能开展几十人的讲座,开展大型讲座往往由受众组织方提供场地,虽然缓解了临时性的场地难题,但是长久来看,没有固定的阵地会限制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一)创设民间机构发展规范的外部政策环境
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进程中,要将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纳入工作日程,借鉴成型经验,加快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步伐,为民间机构创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民间机构登记放开不必要的限制,创造一定的方便条件,避免其因不注册或寻求工商注册等方式而产生身份及其他问题。对已经进行工商注册的民间机构建议实行税收惠免政策。二是为民间机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如开展组织管理、政策引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培训、服务,提供与国内外基金组织、企业进行交流合作的机遇和平台,建立起民间机构开拓社会管理服务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承接成熟项目的机制,促其在社会管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妇联组织也要会同教育部门合力履行好家庭教育工作牵头职责,提高社会和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整合好各类资源,在发放指导材料、培训和项目实施等工作中为民间机构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三是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必要监管制度,使民间家庭教育服务进入社会有标准、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者有资格,以民间机构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其生命力和成长空间。
(二)民间机构要提高自身发展竞争力
*市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采取了多方面措施,主要有:一是中考招生优惠政策大幅度向一般初中学校倾斜。*年*市面向一般公办初中学校(除示范高中初中部和示范初中学校外)招生的优质高中(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比上年增加了150%,从*年的400名增加到*年的1000名,占到了当年全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18.5%。最大优惠分数从*年的30分增加到*年的50分。二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初中毕业、高中招生挂钩。规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毕业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全部达到A等才有定向生的保送资格。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得到了初中学校的真正重视并落到了实处。为保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公正,各初中学校都成立了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根据《*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市政府、教育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并组织成立各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织、指导、监督各班级评价小组按照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小组无记名投票的规定程序完成每名学生的评定工作。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部达到A等并报考优质高中定向生的毕业生,规定必须在校内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全校师生无异议才有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报市招考中心时学校的校长必须签字。三是促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均衡。*年全市初中学业考试,600分以上的高分考生分布在全市城乡的162所学校,占到了全市参考学校总数的74%,600分以上高分学生分布的学校数比*年增加了47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更加均衡。四是规范义务教育管理。*年*市对全市20所“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年11所学校停止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余9所2009年全部清理规范到位;另有2所增加(恢复)公办学校招生计划。五是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成立了学校安全处,配备了车辆,安排了专项经费,实现了安全工作专人管理零的突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保持良好态势,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为普通高中学校领导布置课改实验培训作业
为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工作的实效,*市在利用教育城域网对全市所有高一任课教师进行了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的有关要求,为参加培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各级领导布置了培训作业。要求作业要依据新课改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思考,独立完成,并将作业成绩作为市教育局干部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作业题目为:在新课程理念下,关于学校内涵发展的思考(校长完成);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角色和作用(书记完成);校本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开设构想(教学副校长完成);后勤保障工作在新课程实验中的重要作用(后勤副校长完成);模块教学、学分认定的具体操作构想(教务主任完成);高中新课程实验中有效校本教研实施方案(教研室主任完成);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操作办法(政教主任完成)。
三、发挥示范高中示范引领,促进高中学校内涵发展
12月22日至26日,*市教育局在*市实验中学、成成中学、*四十八中举行了以“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发展”为主题的“*市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示范点’展示周”活动。本次“示范点”展示活动内容分为三个版块:动态展示、静态展示和电视展播及集印画册展示。其中动态展示和静态展示分别在三所学校同时进行,共组织了35节必修公开课(高一课程占到90%)、14节校本公开课,并有专家随堂点评,同时,三所学校还各自展示了本校学科集体教研、研究性学习汇报、教师专业成长档案、教学技能比赛、学生社团、教师论坛、社会名家讲坛等活动。特色版面展示则通过不同的形式,从各个角度较为全面的展示了*市示范高中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展现了这些学校的亮点和特色。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的2000余名领导、专家和教师进行了观摩学习。与集中展示活动同步,*教育电视台开设“素质教育的殿堂,成人成才的摇篮——*市示范高中掠影”专栏,进行专题展播。
目前,*市已有26所学校基本达到市级示范高中评估验收标准,其中有20所学校基本达到省级示范高中评估验收标准(含省属学校3所)。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学校达到29所,占到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30.2%。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数量占到全省省级示范高中总数的18.5%。
一、采取措施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调查研究
在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儿童现象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其数量也会逐渐增加。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和意愿,推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学习和研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资源,为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从实际出发,在已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注重研究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全国妇联正在开展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及对策分析,将联合有关部委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调研,召开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纳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各地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留守儿童的发展需求和实际问题,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作为开展农村儿童工作,发展农村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结合工作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目标、具体落实措施和监测评估办法,使这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措施得力、富有成效。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加大力量,推动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有效实施,推进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发展一批示范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是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的主阵地,也是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规范对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编写适合农村家长和儿童特点的家庭教育辅导材料,培训一批家庭教育骨干。要通过家长学校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或第二监护人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使他们能真正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四)加强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宣传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功能,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积极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留守儿童及家长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是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实事。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协调、维权职能,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出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一)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大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力度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使留守儿童享有和其他儿童一样的受教育权、健康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社会协调机构、法制服务机构应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律环境。
(二)加强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学校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开办家长学校、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学习培训班或其他形式的专题讲座,加强对教育者或监护人的培训,努力提高教育者或监护人的水平。要建立齐抓共管、师生参与的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探索实行班主任责任制,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心理上进行有效的指导。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留守儿童监护人情况、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去向及联系方式等要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三)强化家庭教育功能,营造温馨生活环境
家庭教育对人一生所产生的影响,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无法替代的。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走向社会前的大多数时间是在家庭里度过的,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社会行为规范、个人生活理想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正确处理生产、创收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为代价来换取眼前暂时的利益。要学会了解孩子,不仅要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情况,掌握每一时期孩子不同的心理、智力和情感的变化,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以及正确的亲子观和育人观,学习掌握科学的教子理念和方法。学会运用科学的鼓励方式,把精神鼓励和亲情关怀相结合,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更多的父母关爱,体会到更多的浓浓亲情。家长要营造良好温馨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孩子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健康、快乐地成长和生活。
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义深远,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关注。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