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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产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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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产品分析

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第1篇

一、对当前同业理财市场竞争基本态势的认识

2011年在连续两次上调银行存款利率的市场环境下,理财产品收益率也随之上涨船高,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总体风险较低,而收益往往是同档期存款利率的几倍(如我行天天大丰收是活期利率的4倍),在流动性相近的情况下,理财产品的优势不言而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围绕客户趋利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理财服务,是各家商业银行拓展新客户、留住老客户的重要手段。

在当前银行存款利率市场管制阶段,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上限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给各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营销客户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这尤其在周期性理财产品浮动收益表现不佳的时候,理财产品的优势显得尤为突出。与此同时,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这就决定了无论经济周期的好坏,银行客户固定收益类的理财需求是刚性的,只要银行能源源不断提供性价比优异的理财产品,就能在吸引和留住客户的同时,也能为银行提供丰厚的收入回报。反之,如果无视理财产品在拓展和维护客户的积极作用,违背客户刚性的财富管理逐利的需求,在同业纷纷加大理财市场份额竞争过程中,无视理财市场规律的银行,将直接面临老客户的流失和理财市场份额下降所带来的带来的业务冲击。

现在不努力、不花功夫拓展理财市场的银行,在客户趋利这只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下,短期内不可避免面临的是客户和资金的流失。长期来看,理财市场、理财品牌、理财产品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旦市场格局形成,客户对银行形成了固有的理财口碑,就很难在再去改变客户心目中理财金融机构的品牌价值。这方面的典型的市场案例,如:建行率先各商业银行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形成了“要买房到建行”的市场口碑;招商银行的高端理财品牌,即使在高端客户服务领域,各商业银行虽已经进入了私人银行阶段,但也很难撼动招行高端服务品牌价值。

二、目前建行和金融同业的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对比

(一)云南金融理财市场发展回顾

以云南当地各商业银行理财中心建立为标志,云南同业理财业务的萌芽始于2000年以后。理财中心成立后,由于受各商业银行理财从业队伍建设尚未搭建、理财产品不足等因素制约,当时理财中心更多提供的是个人信贷业务,各商业银行的理财中心并没有实际开展理财业务,理财业务“叫好不叫座”。2002年后各商业银行陆续开始代销基金类理财产品,但由于受当时资本市场长达连续五年熊市的影响,客户理财意识仍未形成。2004-2005年期间,由于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银行开始出现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此类产品一经面世,便受到银行客户追捧,理财业务开始受到各商业银行重视。随着而来,2006、2007两年资本市场的大牛市,巨大的财富效应全面唤起了客户的投资理财意识,但2008年随着而来全球次贷危机,又让刚火暴的资本市场再次沉寂下去,但以固定收益为主打的理财产品却迎来了发展契机,成熟稳健的理财意识在各大媒体上的帮助下,各商业银行在银监等部门的规范下,也相应的加大了理财市场的引导,资产配置、风险调查都是这一时期的理财业务的关键词。由于客户有了刚刚过去的周期型市场风险的教育,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2008年开始迎来了高速发展的契机,在此后的2009年、2010年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稳步增长,工行、建行在这几年期间,都迎来了较高的发展势头。回顾各商业的理财业务发展历程,可以说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在长达10年的过程中(从2000年开始算起),先后经历了理念引入、风险教育、理财产品普及三个阶段后,目前已进入到了全方位竞争的自由理财市场竞争阶段。

(二)各商业银行理财实力对比

1.理财品牌对比。在经历了2006、2007、2008三年资本市场牛熊市的洗礼后,银行客户投资理财的理念也日趋成熟,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沉寂了两年后,在2008年各商业纷纷加大了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营销推广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各商业银行也花了较大精力重点打造各自商业银行理财品牌,众多理财品牌也在这一时期被大多数客户所认可。下表,是我们搜集到的部分商业银行理财品牌及释义。

从上述各商业银行理财品牌创建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综合类高端理财品牌与具体理财产品品牌衔接较为紧密,客户一旦投资理财产品,往往会多次与该行理财品牌联系,强化客户理财品牌意识。如,招商银行的理财产品多类理财产品均命名为“金葵花―岁月流金系列”、中国银行中银理财和中银集富重点突出中银系列理财产品、民生、光大、中信等商业银行也多将理财品牌和产品系列相互衔接,达到产品为客户熟知熟记的目的;二是高端理财品牌与理财品牌衔接紧密也从另一方面呈现出,产品研发部门利益服从银行整体品牌推广利益,即无论不同的部门研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均与统一的市场统一推广品牌命名。部分银行也存在有产品与理财品牌衔接不够,容易给客户造成理财品牌过多,印象不深,不利于理财市场的品牌塑造。

2.产品类型对比。云南金融同业理财产品市场自2008年迎来高速发展契机后,各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本行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建行2008年共累计发行各类基础型理财产品近100期,累计募集金额近100亿元,工商银行同年不仅理财产品规模发行量较大,而且产品类型也走在各大商业前列,同年短期投资灵活的灵通快线系列理财产品的推出,奠定了工行目前同业理财产品市场份额第一的优势。但此后金融同业在接下来的两年期间,各商业银行均纷纷加大了理财产品推陈出新力度。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结构、收益结构日益丰富。下表,是我们收集到的同业理财产品常规进入各零售渠道无规模限制的常规理财产品类型。

数据来源:截至4月15日同业理财产品数据搜集整理

通过上表信息,不难发现,同业理财产品结构、不同期限、产品类型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产品投资标的趋同,大都以信贷资产类、债券类、利率、票据为基础资产设计理财产品,这也决定了此类产品收益差异并不明显,但这类产品风险均较低,相对于存款而言产品收益仍具有较高吸引力。客户理财交易习惯一旦形成,传统理财方式将很难再留住客户。在同业纷纷加大理财产品的竞争形势下,早行动早受益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竞争的重要结论。

二是五大商业银行产品线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供客户选择的产品期限结构更为丰富、更加细致。而在五大商业银行中,工行、建行期限结构又具备一定优势,期限选择上给了客户更大的空间,建行的理财产品在同业产品期限结构中具备竞争优势,工行理财产品是我行的主要竞争对手,但中行和农行理财产品业务起步虽然相对较晚,但2011年一季度理财产品募集总量已基本和我行持平。

三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集中在30天-180天这个区域,特别是投资期限在30天附近的理财产品是各家商业银行集中发行的受益期间。但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在1天-30天(不含)超短期常规性理财产品上产品布局不足。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结构相对较为丰富。

3.产品收益、风险性价对比

由于构成各商业银行低风险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雷同,导致各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趋同,收益差异不大,但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产品,由于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发生了变化,甚至和信托、专户、私募等投资渠道的引入程度的不同,各行理财产品差异开始出现分化。

下面,我们搜集到了截止2011年4月14日,各商业银行有代表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为了便于比较各行收益差异水平,我们对各期限的理财产品进行了分类,其中同样期限的理财产品,表中仅采用最高收益的产品。

在比较了银行同业投资期限在1天-60天的理财产品收益后,有以下几个特点:

(1)总体看,投资期限在30天以内的各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差异不大,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产品收益具备一定优势,民生银行产品期限结构虽然较少,但在有统计期限的同业同档期产品收益中,多期产品(7天、21天、30天)同业收益排名第一;

(2)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30天以内产品收益中,建行产品收益优势明显,工行产品收益在四行中也颇有优势,中行产品收益也具备明显的同业竞争优势。

(3)投资期限在60天以上的理财收益差异逐渐拉大,如,一天的理财产品,同业最高和最低投资收益差异仅为5‰,而到了60天,同业理财产品收益扩大到2.3%。在这一区间,交行、工行理财产品收益优势有所显现。

(4)从2010年起,建行加大了行外信托类理财引进机制,为高端客户差别化理财产品提供了制度保障。投资期限在一年左右,投资起点在100万元的差别化理财产品按月不间断发行,投资收益明显高于同业,在这一投资期限的产品收益方面,建行产品收益优势、产品研发优势较为靠前。

4.同业理财产品募集及银行效益分析。四大行由于在理财产品销售上存在有规模效应,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难以在总量上与其匹配,本部分的银行理财产品效益分析,重点在四行同比数据中展开。

通过上述数据的比对,我们不难发现,四行在理财产品方面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具有如下特征:

(1)四大行在2010年理财产品线逐步充实完善后,2011年在资本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均不约而同的都给予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发展足够的重视,2011年1季度各行理财产品募集量、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均大幅提升,平均增幅在三位数以上。

(2)工行是四行中人民币理财产品开展较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募集总量在四行第一的同时,仍保持着离理财产品收入四行第一的位置,但收入的差距与排名第二的建行正在缩小。同时,我们通过对比工行2011年1季度周期性理财产品收入的数据,发现非周期型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入(1531万)不仅超过了周期型开放式基金业务收入(659万),而且在工行个人中间业务中,仅次于个人结算收入(1866万),是排名第二的重点收入的创收产品。工行个人中间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可以反映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商业银行个人中间业务收入结构变化的趋势。

(3)中行在2011年的理财产品销售增速在四行排名第一,同比以4位数的增长势头,很容易判断出中国银行在今年在人民币理财产品推进力度非常大。由于2010年以前,中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总量很小,实现的效益也很低,去年募集总量也仅6亿,但今年募集总量已达到84亿,一跃从同业第四上升到同业第二,中间业务收入去年同期仅16万,今年一季度达到了421万,增速是去年同期的25倍。这些数据,是我们在年初很难预料到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中行在今年以来花了较大的精力去大力发展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而且增速之快,来势汹汹,大有“急追猛赶”之势。

(4)农行是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最小的,但今年来业务增速也很快,由于农行渠道优势明显,从中国银行的后来居上的势头看,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将迎来更为激烈的竞争态势。

(5)建行在2011年全面提升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节奏,相应的产品募集量、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同业排名位居工行之后,位居第二,且与工行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但工行理财产品的传统优势和市场先机仍然在将来一段时间内都将存在。同时,排名第三的中行在2011年理财产品市场竞争中,异军突起,对工行、建行理财产品同业排名影响较大,也对当地同业金融理财产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分析结论

(一)通过上述分析,2011年云南金融同业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已基本明朗

在加息背景下,以四行为首的各商业银行已纷纷通过超常规手段,加快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发展步伐,以产品拓展客户,吸引行外客户资金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商业银行重点工作。由于各商业银行步伐一致,无形中将促进云南当地人民币理财市场培育,这对引导客户理财产品交易习惯的形成和客户金融消费偏好的改变(特别是存款和理财产品消费偏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在满足了客户支付需求后,人民币理财产品与存款的资产配置与单一存款配置相比,更有利于客户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业务模式形成过程中,由于客户消费偏好一旦形成,将很难再去改变客户销售模式,谁能在这个理财市场变化趋势中,加大工作力度,就能早行动,早受益。反之,如果一味的无视市场趋势,无视客户需求,客户资金一旦流入行外理财产品,将来将付出更多的成本和代价。

(二)树立正确的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识,顺势而为,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力度,提升本行人民币理财市场份额

通过几年理财产品业务发展的情况来看,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认识。

一是产品和存款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一定程度上,一段时期内,对于行内客户而言,确实会存在有存款和产品相互转化的问题,但是在金融同业在纷纷加大理财市场竞争力度的背景下,如果当一家商业银行不积极主动向客户营销理财产品,一旦他行加大力度,很容易造成客户流失,而且固定收益类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往往不高,而且同档期的收益较传统理财产品有较大优势,一旦理财客户理财意识和习惯固化后,主动营销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也会因此受益。

二是加强理财产品特点认识,准确把握理财产品收入实现途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入实现与按照募集量提取中间收入的证券类产品不同,人民币理财产品在募集完成,并不会立即形成收入,需要在各商业银行行内保留理财产品资金,即按理财产品保有量计算实现中间业务收入。如果仅仅只是注重产品销售,忽视客户资金维护,其中间业务收入就很难实现。即人民币理财产品工作需要各商业银行既理财产品的首发组织,还要重视视理财产品日均保有量的稳定,才能确保商业银行在加大理财产品工作力度的同时,实现行内理财收入。

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第2篇

摘要: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直接影响到金融行业乃至区域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充分运用会计核算工具可以有效应对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问题,进而为金融理财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 :会计核算;金融理财;风险管控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安全性直接关乎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金融理财产品是金融业的核心组成部分,金融理财产品一旦发生风险问题,其会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经作者研究认为,会计核算具有强大的账务核算体系,其在金融理财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深化利用会计核算工具加强金融理财产品风险防范与监控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职能具有风险防范与监控的功能

(一)会计核算功能具有风险识别功能

会计核算功能是会计职能的重要体现,它通过一整套严密的核算体系可以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当前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大量的财会数据进行系统分析,以达到企业环境分析、企业战略分析、企业所面临的市场分析功能。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的核算功能已经不单纯的进行数据记录,它可以成为企业风险识别的利器。

(二)会计具有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是以国家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是保证国家财政经济法律、法规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首先,会计监督需要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会计监督涉及到多方利益,要维护好国家、社会公众以及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就有必要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从而对经济活动作出正确、合法、合规的判断。其次,会计监督存在多样化形式。为保证各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各单位除了可以对其经济行为进行内部会计核算监督外,还可以接受国家审计、外部社会的审计监督。

(三)会计具有参与管理的职能

财务部门是企业运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门之一,通过财会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可以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一个系统的分析,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最基本的支持与建议。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而言,集团总部可以利用财会手段对其下属公司进行管控。

二、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控重视环节有待拓展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可以从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市场环境、操作等几个环节来把控。但目前多数企业在其推出金融理财产品后并没有从这几个维度来考虑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因此,研究认为只有加强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市场环境、操作等对这些风险控制环节的重视才可能实现整个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二)缺乏全生命周期式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理体系

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应该时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评估。但从我们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目前多数金融理财企业在金融理财产品推出过程中并不注重产品风险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多为“秋后算账”式管理。首先,在金融理财产品开发前,缺乏对相关产品的市场环境进行全方面探索,没有初步判断出该金融理财产品的市场空间,可能面临的风险情况。其次,在金融理财产品推出后没有重点考虑该产品的具体操作情况。整个金融理财产品操作过程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最后,缺乏必要风险评估机制。没有对风险问题进行很好的归纳总结,对后续工作不具有参考性。

(三)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理信息化手段应用水平低

现代信息技术可以为企业管理提供多元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但目前金融企业中较好应用信息化手段的企业还较少,而那些已经在企业内部实施信息化管理的企业同样也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企业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不具有风险管控标准。金融企业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已经不能满足只在财务管理环节上投入现代信息技术了,它需要拓展到企业运维的各个方面去。其次,金融企业产品普遍都是品类较多元、业务板块较多,因此其在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时并不总是同步的,这就容易形成信息化技术、管理标准不统一,制约了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发挥。

三、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控对策

(一)以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视角来监测金融理财产品的每个环节风险

要完善金融企业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的管理可以以金融理财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对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监控,有所侧重地提出重点改善对象。首先,在金融理财产品设计期,要充分考虑产品的内外部环境、产品的市场空间、政策支持力度等,依据环境分析开始走会计审批流程。其次,在产品开发阶段,每一笔费用都要达到凭证齐全。以会计核算准则为标准从不同的维度来把控理财产品的风险管控。最后,在产品推向市场后,可以从会计核算视角出发,分析每一项经营账目,从而可以实现风险的精细化管控,为极具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提出提供依据。

(二)利用全面预算管理方法实现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管控

在每个会计核算期要对企业的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进行科学的计算和审核。而在预算计算的过程可以引用零基预算方法,即不以往年的预算为基点,机械地加上几个百分点形成后一年的预算。而是通过全面分析前一年的企业经营状况、金融理财产品运营情况,预测分析未来一年企业发展面临的环境以及相关金融理财产品的运营情况,从而做出零基准的成本预算。这种零基预算具有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等特性,比较适合我国金融企业的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

(三)创新风险防范手段,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完善我国企业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需要创新

风险防范手段,提高相关单位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首先,利用会计核算工具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依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能够抑制金融企业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的管理政策。每个政策都必须从金融企业的特性出发,符合该组织的业务规范、经营特性、产品单元操作流程等。

并且在政策过程中要明显每种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的等级、标准以及应急策略。其次,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技术。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会计核算视角出发重点推进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以现代信息技术辅助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从而为企业金融理财产品风险管控提供可行性路径。

总之,会计核算制度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有效防范和监控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研究认为在运用会计核算工具时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理论、零基预算等理论来强化金融企业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与管控,从而推进金融理财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第3篇

本次调查选择了南京市四个区进行,分别是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鼓楼区,以银行营业厅和居民小区为主。我们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每个区发放50份问卷,并分批次分时间调查,共发放200份,收到有效问卷160份。在进行调查的时候,我们尽量扩大了调查样本的群体,按照使各年龄段人群皆有被调查者的标准进行。

在我们所调查的人群中,男女比例相当,基本维持在1∶1,分别为82人和78人,各占总人数的51.25%和48.75%。从年龄分布来看,30岁以下所占比例最多,占66.25%,其次是30-40岁的居民,占17.50%,接着是40-50岁的居民,占11.88%,50岁以上较少,仅有0.04%。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大学本专科学历的样本数最多,接近四成比例,为36.88%,而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下的样本数最少,为15.00%,大专及硕士以上的样本数各占28.75%、19.375%。我们所调查的从事金融行业样本数与非金融行业样本数比例约为1:4,各占20.63%和79.38%。在我们所调查居民中,月收入在2000-4000的样本所占比例最大,为46.88%,其次是2000元以下的居民,约占到32.50%,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样本数为20.63%。

二、对银行理财产品认知的情况和选择的情况

(一)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途径

对购买人群的调查显示,有53.75%是通过媒体广告来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也是人们选择最多的途径。其次是朋友推荐,银行销售人员介绍的介绍,占比分别为35.63%和31.75%。而且从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宣传力度的大小对于人们对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有重要影响。

(二)选择银行理财的数量

在我们调查的160份问卷中,63.20%的家庭从未购买过理财产品。在购买人群中有43.46%持有1种理财产品,人数最多;持有2种理财产品的,约占18.38%;3.74%的人群持有3种理财产品。之所以购买两种以上理财产品的人数较少,主要原因是理财产品起始金额过高。

(三)选择理财产品的原因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因选择上,有61.02%的人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管;有35.59%的人是由于个人理财收益较高,风险较小,因而选择了理财产品;有18.64%的人认同银行的个人理财品牌。调查表明,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是因为认同专家理财才购买理财产品的。

(四)未选择理财产品的原因

和选择人群相对应,未选择理财产品的家庭有绝大多数认为理财产品的门槛太高,占到了61.39%。而很多的人则不了解人民币理财业务,调查中就有52.48%的人选择了次项。由于不信任个人理财服务、收益不高和服务不满意的人群显然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分别占未购买人群的15.84%、10.89%和9.90%。这些都说明我国的理财产品市场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三、影响居民选择银行理财产品行为的因素分析

(一)单因素分析

1.性别

根据调查发现,被调查对象中,男性比女性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比例更高。在被调查的160人中,男女性别基本维持在1∶1,男性84人,女性76人。而选择银行理财产品中男女性别比大致是1.35∶1。在被调查的男性中,购买者占男性总人数的38.27%,而女性购买人数则占女性总数的31.08%。

2.年龄

选择银行理财产品人群中,30~40岁人群所占比例最高,达46.42%,其次是30岁以下,达36.79%。结合访谈,我们分析30岁以下的人处于一个人成家立业也是精力旺盛的阶段,这阶段的投资者由于事业繁忙而把理财的事都愿意交给了银行打理,但由于理财业务的起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对选择个人理财产品。人到了30~40岁,大部分人事业有成,积蓄增多,即使较高的起始金额也不会影响其理财热情,这也就是这个年龄段选择银行理财产品人数最多的原因。而50岁选择的人数最少,只占到了调查者的14.28%,相对其他年龄段人群而言,原因不言而喻了。

3.学历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比例最高的是具有大学本专科和硕士以上学历的居民家庭,分别占47.45%和51.61%;初中及以下和高中文化程度选择人数较少,占9.09%、19.56%。理财产品的投资本身需要一些知识和观念上的基础,从我们的调查中也可了解到,基金的购买与人的学历都有比较密切的关系。

4.职业

在本次调查中关于职业是否影响人们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因素来看,从事金融行业的人有49.20%选择过银行理财产品,而其它行业中购买人数比例为28.72%。这说明职业对人们的影响是很大的。不难理解,从事此行业,自然对各种理财工具及其产品都比较了解,而且会随时关注,选择人数也会相对多一些。

5.收入水平

月平均收入在4000-8000这个阶段的人群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比例最高,向两头依次递减,可看出,中产阶级投资观念比较强。月收入较低的人群,他们只能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没有多余的钱去进行投资。而当月收入很高的时候,已经完全能够满足他们的经济需求而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去投资。只有那些中产阶级人群,他们在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为了能让多余的钱增值又不影响自己的工作而选择了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

6.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认知情况

从表中可以看出,认为银行理财产品没有风险的人选择比例最大,为41.67%。其次对风险不了解的人中,选择比例为40.43%,但二者的差异不大。可见大家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大部分是误以为银行理财产品没有风险(误以为是银行储蓄的另一种形式)或不了解而购买的。真正对风险很了解的人中购买比例只有29.63%。

7.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同感

即居民对目前国内银行提供的理财服务的认同感。取得该数据的提问方式为“根据您的了解及周围人的反馈,您如何评价个人理财服务个性化的表现”。从表中可以看出,认为银行理财产品个性化程度较高的人选择比例最大,为46.43%,其次是认为个性化程度不高的人,分别为34.92%、26.83%。这说明现阶段由于投资渠道有限,认同度对人们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较小。

8.其他因素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以及当时的市场利率水平也是影响人们是否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基金收益率越高,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人数及数量也会越多,反之会降低。市场利率水平越高,选择储蓄的人越多,自然会减少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但是由于我们只是做了短期的调查,而在短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及市场利率都不会有太大的波动,所以我们并未对其做定量的研究,只是做了定性的访谈性调查。

(二)影响居民对银行理财产品需求的计量模型分析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南京市居民选择理财产品的行为,根据数据的可用性选择了七个因素。Logistic模型建立如下:

从整体方程的显著性来看,-2对数似然值分别为200.719、192.382、186.221、181.262,得出最终总体方程显著,拟合优度也较好(见表13)。从回归的结果的系数来看,性别对因变量的影响是正的,这说明由于男性风险承受能力强,因而选择银行理财产品这一新事物的可能性大,和我们前面就性别对人们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分析的结果一致。学历对因变量的影响是正的,这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购买基金的可能性越大,和我们前面就学历对人们购买基金意愿分析的结果一致。从事金融行业这一因素的系数为负,即从事金融行业的人选择的可能性更大,而未从事金融行业的人选择的可能性最小。这和我们前面分析的结果一致,说明从事金融行业的人由于更了解理财产品、有更完整的信息。对理财产品认同程度这一因素的系数为负,这说明对理财产品越认同,选择的可能性越大。银行理财产品本身就是一个能够使财产增值而且有不须客户操心的理财工具,只是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还比较短,理财服务也不够普及和完善。对于那些对其认同但没有太多时间进行投资理财的人来说,理财产品毫无疑问是他们的首选理财工具,因此选择理财产品的可能性自然会很大。另外从经济学机会成本这一理论来看,进行股票的投资会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风险又很大,如果由于投资股市而耽误了自己正常的工作或由于股价的下跌而造成大量损失,那么机会成本就太高了,远不如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和我们前面的分析结果相比较,结论基本一致,即对理财产品比较认同的人群选择比例会相对较高,而对于不认同理财产品的人群之所以会出现我们所调查得出的结果(不认同的人也有相当的比例选择理财产品),其原因也可能完全是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出现了随波逐流的现象。

四、简单的结论和建议

(一)基本结论

1.人们大都通过报纸刊物、电脑网络和亲朋好友的介绍了解理财产品。

2.南京市居民理财热情高涨,有43.46%的居民选择过理财产品,还有很多居民想投资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投资。

3.人们之所以选择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是因为金融市场风险大,个人投资知识少,以及没有时间和精力,希望银行代为理财。而人们不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则是因为相比其他投资工具,理财产品还未被大家广泛接受,以及产品缺乏多样性未能满足不同的需求等等。

4.影响居民购买理财产品的因素主要有四个,分别为:性别、学历、职业及对产品认同程度。

(二)建议

首先,应该加大对理财产品的宣传力度,使宣传途径多样化,让居民培养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同感,因为这些都是影响居民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首要因素。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信息批漏,培养理财业务人,这些都是人们不选择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三是要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产品的多元化,这样可以防范金融风险,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总之,现在越来越多的居民关注理财问题,而人们购买理财产品的热情高涨,正是我国发展理财产品的黄金时间,我们应该加快步伐,让我国理财产品的发展更迅速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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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第4篇

关键词:理财产品;利率市场化;影响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0-0034-04

近年来,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发展迅速,逐渐成为居民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投资方式。在我国存款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银行理财产品冲破存款利率限制,成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推动力。本文对理财产品在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的优势和有效性进行分析,探讨其在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理财产品收益率的特点

理财产品对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主要通过理财产品收益率发挥作用,因此本文首先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特点进行分析。理财产品收益率是指理财产品的投资回报率,包含预期收益率和实际兑付率两种含义。预期收益率是银行根据设定的投资方向、配置策略等计算出的投资收益,其反映市场报价水平,最终不一定实现。实际兑付率是理财产品到期实际兑付的收益率水平,反映市场实际交易价格。按照预期收益率发行是理财产品的重要特点,数据显示2012年公布已实现实际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中,符合预期或超预期的产品占比达到90%以上。可见,预期收益率体现了银行及投资者对市场收益水平的合理预期,是对市场资金价格较为真实的反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较好地反映了市场预期。从理财产品发行方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可配置的资产类型日益丰富。从2010年开始,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和其他类资产市场。商业银行在确定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时会综合考虑市场收益、基准利率、同业等价,以及经济走势、通胀预期、市场资金充裕程度等因素。从理财产品投资方看,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会综合考虑其安全性、收益性。由于理财产品的投资性质,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收益率变动的敏感程度较高。因此,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不仅综合反映各类市场利率,也是经过发行方与投资方博弈后最终确定的收益水平,市场普遍能较好地反映预期。

二是体现市场化的“准存款”收益水平。理财产品按照发行对象可分为面对个人客户、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三种不同的客户类,是目前金融市场中交易主体最为丰富的一类产品。根据华宝证券2012年年度理财产品报告,针对个人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市场占比高达66%,可以说个人客户是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力量。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大量采用结构化设计,将高风险的投资标的通过资产池打包与产品分级设计的方式合理分散到多个产品中,针对普通消费者所出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主要为债券和利率等市场,因此属于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类存款理财产品。现阶段,理财产品已成为银行存款的最大替代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也逐渐被理解为“准存款”收益水平。

三是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从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看,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23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理财业务,共发行理财产品32152支、同比上涨67.67%;理财资金余额为7.6万亿元,占据同期人民币存款余额的8%,且继续保持加速态势。从理财产品的投资者看,大多为企业和个人,我国已进入“全民理财”时代。市场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积极参与有效提高了理财产品的市场影响力,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水平也极大影响了投资者对存款利率的心理预期。

二、理财产品对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作用分析

(一)理财市场发展迅速,对利率市场化形成倒逼机制

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利率依然实行上限管制,利率管制长期压低资金价格,对真实市场利率形成压抑,甚至产生“负利率”。如2010年和2011年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2.25%和3.5%,而同期的CPI却达到3.3%和5.4%。利率管制使得普通银行存款在投资者投资组合中的优势逐渐丧失,资金“脱媒”现象开始出现。

居民存款是银行负债的重要来源。为防止存款流失,各商业银行竞相研发高收益理财产品,从而绕过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加强对存款的争夺。2012年理财产品平均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66%,远高于同期3%的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这暗示着理财产品市场自发的利率市场化开始推进。从美国利率市场化的经验看,20世纪7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为突破Q条例的存款利率上限管制,通过金融创新产生了大额可转让存单、可转让提款通知单账户等存款利率市场化工具,大大扩展了美国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种类,突破了货币当局对于存款最高利率的限制,Q条例也从名存实亡走向正式废除。对我国而言,理财产品的发展对存款利率市场化形成倒逼机制,加速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二)理财产品收益率可作为市场利率和存款利率的中介发挥利率传导作用

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市场化定价产品,其对市场利率敏感性较高。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标的超过50%的理财资金投资于债券市场、利率市场等对市场利率敏感性较高的产品,理财产品收益率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非常直接。从理财产品期限看,1年期以下短期理财产品占据理财产品市场的99%以上、3个月期以下的占60%以上。可见,短期理财产品占据现阶段我国市场的主流。本文将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简单替代短期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进行分析。就目前而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是认可度较高的市场指标性利率。通过将3个月期SHIBOR与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进行相关性分析,可以分析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市场化利率之间的关系。经过计算,3个月期SHIBOR与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9715,高度正相关。这显示,理财产品收益率充分反映了市场利率水平,而市场利率对理财产品收益率也有重要影响。银行理财产品从资金来源看,替代了大量银行存款,从资金运用方面看则替代了部分银行贷款。作为金融市场利率和存贷款利率之间的中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对存款利率预期会产生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当前利率传导机制中金融市场利率不能有效引导存贷款利率的问题。

(三)理财产品差别定价现象明显,预期收益率充分体现市场风险补偿机制

我国理财产品市场上,各类发行主体差别定价现象明显。其差异性部分可理解为信用溢价,信用溢价是对产品可能发生违约情况的风险补偿。就理财产品而言,发行银行自身的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为理财产品提供了信用背书,信用溢价是理财产品收益率市场化的重要表现。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理财产品溢价情况与银行自身规模成正比。国有银行理财产品信用溢价最低,这与国有银行自身良好的资产规模和综合实力相对应。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依次提高。与国有银行相比,这两类银行在理财产品设计研发及市场认可度上相对较低,相对较高收益率是对其风险相对应的补偿。同时,各发行主体收益率波动性高低与产品平均收益率恰好相反,城商行的收益率更为稳定。城商行资产规模及市场认可度相对较低,采用稳定收益率对于提高其市场认可度和挽留客户具有重要作用,这也是市场机制下的必然选择。信用溢价的存在,说明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不仅与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发行主体自身实力的影响,充分体现了市场化条件下的风险补偿机制。

表1:各类发行主体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

和收益率波动性

[银行类别\&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其他类银行\&产品平均收益率\&4.02%\&4.55%\&4.75%\&4.58%\&收益率波动性\&1.04\&0.72\&0.45\&0.42\&]

资料来源:华宝证券研究所。

(四)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推动理财市场日趋规范,理财产品收益率对市场利率的反映程度将不断提高

理财产品最初是银行为应对存贷比压力而创新的一种变相吸收存款的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理财产品普遍存在资金投向不明、期限错配等问题,由此引发的风险日益引起监管层重视。针对理财产品在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监管层陆续出台监管措施,以规范理财市场的发展。如2010年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对银行通过银信合作方式调整资产负债表、规避贷款额度管理进行了规范。2011年9月30日,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风险进行警示。近期,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向“非标准化债券资产”进行严格规范,对非标准化债券产品的“资金―资产池”模糊运作模式进行了厘清,规范了资产池模式中理财资金严重的期限错配问题,提高了资金投向的透明度。监管政策的日益完善,有助于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对理财资金投向进行规范,有助于理财产品真正实现代客理财,其收益也将更加体现真实市场收益。

三、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助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透明,理财产品收益率真实性存疑

从各银行公布的理财产品信息看,大多数银行理财资金投向标的表述模糊,仅公布资金投向的金融市场类型和大致比例,对具体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风险情况、存续期盈亏情况以及最终实际收益率等信息披露不足。如2012年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共20901款,仅10215款产品公布到期实际收益率,占比不足50%。在公布到期实际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中,也仅限于公布最终收益率数据,对于理财资金的具体投向及在各个市场的盈亏状况并无披露。信息的不透明为银行内部操作创造了空间,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率是否真正为其实际投资收益率便值得怀疑。作为利率市场化的有效突破口,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率若不能保证为真实市场收益率,则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市场化利率的联结纽带将被切断,该收益率水平便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利率水平。

(二)理财产品以短期为主,收益率期限结构较为单一

由于短期理财产品对银行可形成存款沉淀,各银行通过发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争抢资金,减轻存贷比考核压力。监管层为有效控制银行通过发行超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自2011年底,禁止银行发行1个月及以下期限的理财产品。由此带来2012年1个月以下超短期理财产品的骤减和1―3个月理财产品暴增。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的格局并没有改变。期限结构的单一性反映出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其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为了配合传统存贷业务、规避政策监管而产生。由此带来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单一性使其在推动多种期限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的作用有限,难以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突破口发挥过渡作用。如图2所示,自2010年以来,期限6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一直占据理财产品总数的80%以上,其中1个月以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发展迅速。

图2:银行理财产品期限(2005―2012年)

资料来源:华宝证券研究所。

(三)目前的理财产品发行机制难以形成有效的收益率曲线

从理财产品的发行日期看,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日期是不连续的。从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看,各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合同均规定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同时理财产品目前还没有形成可供交易的二级市场,因此理财产品收益率的日波动性难以体现出来。当理财产品形成完整的收益率曲线时,该收益率曲线可以作为市场化存款利率的重要参考,但由于理财产品发行的不连续性及其不可流动性,较难绘制出精确的、具有较强代表性的收益率曲线。

四、结论与建议

理财产品兴起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现阶段实行存款利率管制政策,银行为应对资金脱媒、突破利率上限而采取的一种金融创新。理财产品实质上反映了由市场力量自下而上推动的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对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益探索。理财产品可以作为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是因为其有独特的优势。从理财产品收益率的特点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是在综合反映各类市场利率基础上,经过发行方与投资方博弈后最终确定的收益水平,较好地反映了市场预期收益率。与其他市场利率相比(如Shibor),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来源于实体经济,其收益率较好地体现了金融机构从实体经济融入资金的真实利率水平。由于理财产品在人们投资组合中的比例不断提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水平极大影响了个人投资者对存款收益水平的心理预期,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从理财产品对推进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性看,理财产品收益率普遍突破了存款利率上限,加速存款“脱媒”,对存款利率市场化形成倒逼机制。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与市场指标性利率Shibor呈现高度正相关关系,说明其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较高。作为金融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的中介,理财产品收益率有助于推动形成存款利率市场定价机制。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准存款”收益水平,其走势在一定程度上对存款利率未来市场化后的走势有较强的指示作用,尤其是现阶段丰富的短期理财产品对3个月以下的短期存款利率市场化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另外,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也推动理财市场日趋规范,理财产品收益率对市场利率的反映程度将不断提高,为其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提供了保证。

由于现阶段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发展尚不成熟,理财产品收益率作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突破口还存在诸多难点。如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透明,为银行内部操作创造了空间,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率是否真正为其实际投资收益率值得怀疑。现阶段理财产品多为短期性产品,期限结构单一,使其作为多种期限存款利率参照作用有限。由于目前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差,难以根据其收益率的波动性绘制出连续的具有较强代表性的收益率曲线,因此根据理财产品收益率精确分析存款利率走势还有较大难度。

针对现阶段理财产品在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方面存在的不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确保理财产品收益率真实反映实际投资收益率。商业银行应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多层次的信息披露机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理财产品客户的金融信息知情权。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对理财产品的后续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控,并及时公布理财计划执行情况,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资金动向及资产变动情况。投资期结束时应详细公布实际收益率,包括各个投资标的的实际盈亏情况。公正透明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及监管者对理财产品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真正为代客理财的市场收益率,从而保证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可参考性。

二是促进理财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理财产品收益率曲线的有效性。银行应加强理财产品创新意识,重视理财产品研发,理财产品设计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产品细分和客户分级管理,丰富理财产品类型。针对风险偏好不同的客户设计不同期限、不同投资标的的理财方案,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丰富理财产品收益率期限结构。针对目前理财产品不能提前兑付的缺点,商业银行可进一步探索理财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提高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推动形成有效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曲线。

三是监管层应注重培育理财产品市场,发挥其市场利率发现功能。监管层应重视理财产品在突破利率管制、促进利率市场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应在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投资管理、产品运作、风险防控等方面加强监管,同时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和规章,在制度层面保证银行理财业务有法可依,推动理财产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可考虑将理财产品收益率纳入利率决策调整的参考体系,让其在发现真实存款收益率水平上发挥重要作用,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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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产品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保险;理财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个人存款也逐渐增加,这种情况下,做好个人理财就显得非常重要。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业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各种理财服务也逐渐完善。而保险理财作为一种基于社会保障形式的理财形式同金融理财具有较为相似的服务价值和意义,这种情况下,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以及二者的理财特点进行时,就应该综合全面的进行对比。

一、对理财机构的监管比较

其一,商业银行理财的监管主体是专门的银行监管组织,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二,证券公司理财的监管主体是专门的上一级管理单位,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组织对证券公司的发展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并对其各项业务情况实行监管。其三,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管主体同商业银行的理财监管单位是一致的,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四,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体同证券公司的理财监管主体是一致的,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的管理方案的实行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其五,保险公司理财的监管主体不同于以上的管理主体,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保障保险理财的顺利发展,保监会颁布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法案,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

二、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比较

(1)金融理财产品投资特点比较。从理财的产品上来看,商业银行的主要理财产品有外币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两种类型。从风险上看,外币理财产品要大于人民币理财产品,因为其受到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比较大,但是相对应的,外币理财产品的收益也比较大。最初的银行理财产品形势是储蓄理财产品,这种方式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收益固定、风险较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型也逐渐的增加,收益也相对增加。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类型主要有限定型和非限定型两种,而限定性的理财产品又可以根据经营形式的不同,分为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型两种非限定型的理财产品可以分为FOF型、股票型和混合型几种。这些产品的类型虽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从基本的经营特点上看,都具有投资范围广、收益低、风险小的特点,但是随着我国的证券业的发展,理财产品的收益有所上涨。信托公司的主要理财产品主要集中于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方面,信托公司的产品特点是信用度高且收益相对固定。基金公司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股票型、债券型、货币型以及混合型基金,这些基金的共同的特点就是收益随着不同层级的基金形式会发生变化。保险理财的产品主要有投资连接保险、分红险、万能险等形式,不同的险种的收益和风险都是不同的,但是风险和收益都是成正相关的。但是从总体的收益和风险的比值来看,保险相对于以上的金融投资的收益效果要差。(2)金融理财产品期限、费用比较。从理财产品的期限和费用上看,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为三至十二个月,费用的收取主要是提前解除的违约手续费用。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的基本期限是三至二十四个月,费用同银行相比要低。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的基本期限是一至三年,费用的收取仅为管理费用。基金公司的产品期限根据类型的不同有所差异,但是费用的收取形式基本一致,主要有托管费、管理费、认购费以及申购费等形式。保险公司产品的期限较长,一般可以分为十年以上或者终身,最短的也在五年以上,其费用同上述金融理财产品相比也较高。(3)金融理财产品流动性比较。从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上看,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比较差,一般来说没有到指定的理财期限时,是不能随意的终止计划的。但是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工商银行目前也致力于推出一种更加灵活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同银行理财产品具有相似性,即流动性相对较低,但是转让平台的搭建使得其有所提高。证券公司的产品流动性要高于银行产品和信托产品,但是其具有一定的封闭期,封闭期内的资金的流动是相对不灵活的。基金产品的流动性比较好,基本可以实现随时的交易。保险投资理财产品由于其比较复杂,而且投资时间较长,所以灵活性就比较差,一般来说终止合同的受损方都是投保人。

三、保险理财产品的独特优势

(1)政策优势。我国的有关机构和部门为了保障和推动保险理财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保险法》就是我国有关机构开展保险理财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也是对保险以及其职能的一种限定。(2)产品优势。一是保险理财产品有保险保障功能。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商品,对于投保人具有一定意义的经济保障功能,也就是说购买保险产品的本身就是一种安全感的购买。通过对保险合同的签订,使得投保人能够对自己的经济理财活动具有一定的信息,同时也是一种预防意外发生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压力的有效措施。二是保险理财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对投资者有利。单单从保险理财的产品的计算形式上看,投保人所获取的利益要远远的超出其支付的保险费用,当然这是建立在保单发挥作用的前提上的。也就是说其他的理财产品无法根据合同的要求来达到和满足对客户那么高的收益承诺,但是保险理财恰恰的弥补了这一不足。这也是其区别于其他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即计算的方式倾斜于投保人。三是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规避司法特权。用户的理财产品在特殊的司法权利执行的过程中,有可能被限制,但是保险却可以规避该问题,所以在用户的其他财产和理财产品被依法冻结的时候,保险的保单就可以免于该项规定。这也是其具有保障功能的又一个重要的体现。四是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融资功能。人寿保险的保单可以作为贷款的一种依据,从而实现更加灵活的资金信用使用。目前,我国对人寿保险的贷款的现金额度的规定为保单的70%~80%左右。五是保险及其理财产品具有避税功能。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为员工投保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的4%为员工投保商业保险是完全免税的,如若补缴金额较大的还可获得“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费用的权限;同时由于员工将来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金按税法规定也同样是免税的,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获得资产保全。保险在未来还是规避遗产税的有效工具。

综上所述,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金融理财与保险理财进行了对比,通过分析我们看到保险理财产品除了流动性差之外,有着独有的优势,不论在税收、债权债务方面,还是在抵御风险、收益稳健等方面,都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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