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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融资;财务风险;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不同融资方式下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解析
(一)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主要指直接通过企业自有资金进行的融资行为,也就是说企业的留存收益及折旧,而费依赖外部资金。这是目前我国大中型企业发展的基本方式。外部融资主要是指通过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使其转化为投资的行为。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外部融资正在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
(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根据是否通过金融中介,企业融资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形式。直接融资主要指企业之间直接进行的借贷、合资、有价证券等行为;间接融资主要指以金融中介为媒介进行的项目融资贷款、银行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等行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各有优缺点,应该是相互补充和促进的关系。
(三)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
根据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企业直接融资分为债务性融资与股权融资。前者主要指通过增加企业的负债来获得资金,主要方式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民间借贷、信用担保和金融租赁等。后者主要指通过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来获得资金,主要方式有发行股票、增资扩股等。
二、我国企业融资风险的主要成因分析
(一)过度融资是企业融资风险产生的主要内因
过度融资是指公司在投资项目净现值小于零情况下进行融资,而且其融资规模大于企业价值最大化时的最优融资规模。因为过度融资而临时编造的投资项目本身就不具备可行性,所以在融资完成后这些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无法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计划进行投入。这样企业难免违背原有招股承诺,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或者将募集资金闲置的问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融资风险。
(二)资金管理缺乏效率是企业融资风险产生的重要风险
目前,很多企业融资中外部融资占有绝对优势,股权融资比重加大,直接的后果就是融资成本不断攀升,导致资金融入效率不得不呈现下降趋势;资金使用效率下降:企业财务管理不到位,出现“小金库”,导致资金滥用和分散;资金过多地停留在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固定资产项目上,导致资金周转缓慢;对资金的使用无法达到收益最大化,即企业尚且没有让资金使用发挥整体最大效能。可见,因为对融入资金缺乏科学的管理,导致资金融入效率下降和使用缺乏效率,这在客观上就导致了企业需要加大负债融资的规模,加大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三)专项法律和法规不健全是企业融资风险滋生的外部因素
通过很多项目融资谈判的案例来看,尤其是涉及海外并购和融资,步履维艰,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我国目前在能源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存在很多漏洞,亟待改善。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到投产运营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签订大量囊括金融、保险、司法程序等方面的合同文本。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现有的法律法规多为国务院下属部委制定,缺乏联系性和体系化。
三、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措施
(一)树立正确理性的融资理念
树立正确理性的融资理念是企业融资的基础,必须需要企业坚持现金为王的财务风险管理理念,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只有基于正确的融资理念,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融资过度的问题,让企业量力而行,这样才能真正地防范融资风险和控制融资风险。具体的做法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企业进行融资决策的首要前提是确定通过融资行为所预期的总收益要大于融资的总成本。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基础、资金需要量和成本、融资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企业合理的融资规模。同时还要通过对融资机会、融资成本、融资期限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来实现最佳的资本结构;建立企业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具体通过对企业负债的能力、现金流量指标和盈利能力分析,分析建立承贷能力指标体系,以求降低贷款的风险。
(二)多方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多方面提高融入资金的使用效率,需要强化资金集中管理,防止分散。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严格加强对财务漏洞和死角的科学管理,杜绝财务工作人员的权责不明和互相推脱的现象发生,尤其需要重视信息反馈,进行资金的事后控制;科学确定资金投向,防止浪费。要求企业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根本的衡量标准,通过综合权衡分析确定最佳的资金投向;提高企业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企业要对停滞资金、存量资金和一些应收款项等进行合理处理,通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来减少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从而从整体上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
透析英美法系国家对于企业融资的做法,发现他们非常重视融资活动的规范化和条例化建设。本文建议主要从两个方面提高我国企业的融资规范化程度:建立和完善项目融资的法律法规。即通过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企业项目融资的报批、招投标、和合同规范文本草拟等,从而建立一个相对完善和透明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整体上和外部环境上逐步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加强法律和中介的监管。需要对企业股票进行严格的信息核对;需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和监控机制;需要对股票交易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管等。尤其需要从从法制上加大对中介的监管。比如,可以建立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定期的相互轮审制度来进行风险防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融资风险的预防和化解需要企业自身、政府部门和投资银行多方合力,共同营造融资的健康环境。本文对我国企业的融资风险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防范和控制融资风险措施,这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针对性有待提高,以及最新的融资风险控制理论及方法也有待更加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施郁梅.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内部控制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关键词:产业转移;政策支持;金融资源配置;承接模式;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5-0041-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5.10
一、样本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状况
(一)承接规模大致相当,承接质量存在较大差异
从规模水平来看,湖南郴州、永州两市工业园区建设面积197.2平方公里,比江西上饶、赣州两市的118.7平方公里要有显著优势,转移企业总量相差不多。但是,湖南两市吸纳劳动力18.6万人,仅为江西两市40.3万人的46.2%(见表1)。2009年湖南两市引进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53亿元,仅为江西两市488.3亿元的51.8%;实现利润29.9亿元,仅为江西两市89.6亿元的33.4%;转移企业的进出口额6.3亿美元,仅为江西两市18.5亿美元的34.05%(见表2)。
(二)特色产业集群贡献率均较高,但结构差异较为明显
四个地区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均达到了65%以上,其中最高的赣州市达82%。但样本地区也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如永州市产业集群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其工业增加值明显偏低,仅89.6亿元;而以有色金属深加工及电子信息为主的赣州市、郴州市的工业增加值均较高。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集聚,并带动了产业结构的改善,如郴州、上饶和赣州第二产业贡献率均达到了42%以上,而永州仅为34%。对比2004年产业转移初期的三次产业结构,2009年郴州、永州、上饶、赣州第二产业占比分别增加了8个、5.4个、8.1个、8.9个百分点,赣州的三次产业结构排序实现了从“三二一”到“二三一”的转变;与郴州、上饶同步,永州也实现了“三一二”到“三二一”的转变(见表3)。
二、样本地区产业转移承接模式的综合对比分析
(一)样本地区承接模式简介
1.郴州模式――全面招商+标准厂房+金融跟进
一是全面招商。二是标准厂房建设。2009年起每年安排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三是金融跟进。2009年末,该市金融机构工业园区贷款余额107亿元,占全市贷款总余额的26.7%。开办了贵金属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林权抵押、仓单质押等40余项特色金融产品;引进了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成立了6家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永州模式――厂房补贴+以商(乡)招商+金融助推
一是建设厂房奖励。企业在园区投入达到总投资的40%后,政府将企业预交的土地款作为奖励全部退还,同时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在园区兴建标准厂房,补贴标准最低达到146元/M2。二是以商(乡)招商。以转移进来的企业为支点,撬动有关联的上下游企业进驻工业园区,以老乡或熟人牵线进行招商引资。三是金融全面助推。开办了保理融资、仓单质押等贷款品种,设立了外汇远程核销点和湖南省建设银行系统首家县级外汇指定银行,建立了产业转移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3.上饶模式――核心企业+上市公司+金融对接
一是引进核心企业,围绕“三度三业”招商选资。“三度”即重点考量项目的投资额度、强度和进度,自2008年起,投资低于1亿元(或1000万美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引进,鼓励进标准厂房发展;投资强度要求每亩至少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签约供地后要求2年内无条件建成投产并生效,否则进行清理整顿。“三业”即做大光伏、机械电子、有色金属等三大产业簇群。目前,核心区内有企业近千家,其中投资过亿元项目193家,多为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培育上市公司。样本地区仅有上饶市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培育了一家上市公司――2010年5月江西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三是金融及时对接。2008、2009年连续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月”活动,现已有2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4.赣州模式――精品园区+直接融资+金融培育
一是构建精品园区。面向社会采取BT(建设――移交)开发方式,对暂无客商投资的项目,政府投入资金撬动,并适时退出。目前有1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1个国家级开发区和8个省级工业园,集聚了全市三分之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是扩大直接融资。江西省第一个地方债券项目“2009赣州发展债”15亿元发行;2008年江信国际第一次在赣州发行2亿元“赣州香港产业园民生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融资”产品;2009年,赣州市第一只创业投资基金“赣州高能矿业及能源基金”发行。三是金融培育扶持。建立了转移企业贷款资质培育制度,金融机构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有111户转移企业获得贷款23.53亿;建立了以政府出资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为主体,以企业交纳会费、实行企业间互保联保的互担保机构和由企业、个人出资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两翼的三个不同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1]。
(二)样本地区要素禀赋、政策支持、金融资源配置比较分析
1.差异化导致承接产业转移规模和质量的差距
(1)要素禀赋:土地、水电、劳动力成本各具优势。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较,四个样本地区的土地成本、用水用电、劳动力成本都具有比较优势,且优势各异(见表4)。
(2)政策机制:招商政策与行政管理机制的创新和落实存在不同差异。一是各地的招商政策推出存在时间差。上饶市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在税收、用地、规费、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等方面对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优惠政策;当年,上饶市开发区财政决定每年安排1亿元人民币以上资金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对引进的企业进行奖励扶持。赣州市专门出台了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文件,实施了领导挂点、部门服务、限时办结、跟办代办等一系列服务客商和企业的措施,实行了重大项目代办制、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督查制、投资环境客商评价制等。而湖南省的规范性政策略晚。2009年5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建设用地、环保审批、财政扶持、园区建设、物流平台建设等11个方面鼓励3个市州先行先试。郴州市财政2008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而永州市则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等。
二是在政策力度上也存在明显差异。例如,赣州市除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了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优惠政策,因而被誉为“目前国内市级权限范围内最优惠的政策”。湖南郴州市虽然享有全国“有色金属”之都的美誉,但在政策方面却并不如江西的赣州市。上饶市既是国台办和江西省政府授予的台资企业转移重点承接地,又是海西经济区20个设区市之一,既收获了位居我国东部与中西部结点的地缘之先,又可享受到国家推进“万商西进”,优化产业布局的政策惠顾。
(3)金融资源配置:配置方式存在质的差别。赣州市和上饶市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已发生了质的飞跃,已由承接之初的自有资金、商业信用、民间借贷和亲友借贷为主的融资方式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社会信用等现代化融资方式转变。如2008年江信国际第一次在赣州市发行2亿元“赣州香港产业园民生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融资”产品;2009年江西省第一个地方债券项目――“2009赣州发展债”15亿元发行;赣州市第一只创业投资基金――赣州高能矿业及能源基金也在2009年发行成功。上饶市的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0年5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与此同时,赣州市和上饶市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也趋于成熟。赣州的“一体两翼三层”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和机制都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作用显著。上饶市金融机构利用当地2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功能,有力地推动了产业转移的承接。郴州市在完善多层次的金融组织结构方面先行一步,引进了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开设了6家小额贷款公司。而永州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其金融资源配置还停留在自有资金、民间借贷等为主的原始融资方式上,间接融资方式扮演了辅助角色,直接融资更难企及,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地方性金融组织建设也还在萌芽状态。
2.政策支持占主导,金融资源配置、要素禀赋的重要性不可偏废
(1)要素禀赋对低成本型和资源依赖型转移企业产生的影响较大,但总体的影响呈弱化趋势。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样本地区在劳动力价格、原材料价格、运输成本等相关环节都具有比较优势,低成本型产业转移模式因此成为首选。同时,矿产资源与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对于资源消耗型或资源依赖型产业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特别是初级加工的产业,如永州市的竹木、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己形成了规模化发展。郴州市、赣州市的有色金融等对资源依赖较大的产业也因为产业链的相连纷纷安家落户。而不具备矿产、廉价劳动力资源的地区,转移成本偏高,承接力相对不足。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要素流动障碍与成本的降低,资源禀赋的影响有弱化的趋势,特别是由于近年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物流运输成本的地区差异大大缩小,区位交通优势对承接力的影响正逐步下降[2]。
(2)政策支持,特别是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和发展环境是影响承接力的关键“软实力”。由于产业资本的逐利性,政策支持对不同类型转移企业的影响都很关键。目前,大部分的承接地都倾向于产业集群的转移方式,通过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建立起产业集聚效应,吸引大量相互配套产业链企业来投资落户。如各地工业园区的打造就为承接产业链集群型、市场开拓型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上饶市的光伏新能源产业集群、赣州市的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郴州市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对整个工业的产业结构合理促进作用都非常明显。在产业转移过程中,起组织和领导作用的经济人角色主要是政府。政府通过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落实影响产业转移。这在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硬性指标的约束下,更加凸显“双刃剑”的效用。
(3)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效促进。我国产业转移企业融资方式与融资生命周期理论较吻合。对于部分市场开拓型的大型企业集团,如上市公司海螺水泥、华新水泥在永州市开设分厂,既是看中了原材料资源,也是瞄准了当地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但其集团规模融资能力强大,一般不需要承接地信贷支持。当前金融不支持或支持现有产业转移企业的状况已在某种程度上彰显了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对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限制发展的“两高一剩一资”转移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和一票否决制。在地方政府的敦促干预下,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不符合信贷条件的转移企业也变相地采取多种方式支持贷款。在2009年宽松货币政策下,部分转移企业的信贷需求依然得不到满足,可见问题多在于转移企业的本身。此外,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推动新生产业转移企业发展的利器,这一点在样本地区的创新实践中有许多成功案例,如创新和开办贵金属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贷款业务。本质上讲,承接地的金融服务问题主要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破解的重要途径还在于放宽金融约束条件,大力引进多层次的金融体系组织和丰富创新金融产品[3]。
(三)样本地区不同模式的优、缺点分析及优化重构
1.郴州“全面招商+标准厂房+金融跟进”模式
对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减少企业投资成本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金融对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扶持发挥了重点支持的作用。不足之处是当产业转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继续全面招商就扩大了前期成本;政府出资建设标准厂房受到财力的限制,且已建好的厂房是否完全符合企业的整体规划还存不确定性因素。
2.永州“厂房补贴+以商(乡)招商+金融助推”模式
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企业建设标准厂房的成本、放大招商引资的扩散效应、满足转移企业不同的金融需求。不足之处是以乡招商受到人缘、地缘等先天因素的约束,以商招商的上游企业(特别是能决定下游企业必须随之转移的上游企业)毕竟属少数,而且下游企业建设周期需要较长的过程。金融全面助推涉及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要发挥协同效应,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组织领导者,而现实情况是组织领导者缺位。
3.上饶“核心企业+上市公司+金融对接”模式
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改变,也更易于培育公司上市,高档次、大规模的金融对接活动表明金融扶持力度的加大。不足之处是银企对接活动在时间上有局限性,难以满足转移企业不同时期的客观需要。
4.赣州“精品园区+直接融资+金融培育”模式
对园区规划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体现了政府与金融部门服务产业转移的意识较强。如有色产业基地、氟盐化工基地等专业园区的建立,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对环境保护的监管等整体规划,都做到了统筹合理布局;区域园区如香港、台湾、深圳工业园的建立,对相关地域企业转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拉近心理上的距离。不足之处是精品园区建设和以政府为背景的直接融资,特别是债券融资受到地方财力的约束;金融培育机制缺乏广度与深度,并不能从根本上满足企业需求。
5.承接模式的优化与重构
综上所述,可以在总结样本地区不同模式优缺点的基础上重构一种模式:“精品园区+核心企业+直接融资+金融助推”。
(1)精品园区。政府部门要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规划特色产业园或区域产业园,完善承接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好承接地交通、供电、供水、排污、排水以及文化娱乐、生活等基础设施,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增强项目的吸纳和承载能力,使之有利于产业聚集作用的发挥、符合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园区建设过程中可以吸收永州模式中“厂房补贴”的成分,减轻政府出资的财政压力。
(2)核心企业。当产业转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要由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引领本地经济发展。为了提高先进产业和生产环节的转移效率,要根据产业政策的需要协调采用以加速折旧、亏损弥补等各种税收政策优惠方式,促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3)直接融资。在财政与金融的共同支持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实现直接融资;同时大力培育民间资本融合,鼓励发展风险投资介入产业转移企业。
(4)金融助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赋予一家牵头单位一定的权限,要求对银行、保险、担保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并加大考核力度,满足转移企业不同的金融需求。在企业发展初期,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甄别企业好坏,因此非正式的内源性直接债务融资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随着企业经营的相对稳定,外源性的间接债务逐步成为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正式金融将取代非正式金融。在成长期,企业与外界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企业经营步入上升阶段,租赁、信用担保贷款等都可能是融资渠道之一。到了成熟期,中小企业也可以积极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一些创新金融产品,如集合委托贷款、应收账款的信托、质押与转售。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结论
1.“精品园区+核心企业+直接融资+金融助推”是较为优化的一种承接模式
该模式既突出了落后地区政府部门在产业转移中的主导作用,也强调了欠发达地区直接融资的重要性,还兼顾了金融助推在不同地区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普遍意义。这是本文的基本观点之一。
2.政策支持是影响承接产业转移的直接因素,要素禀赋的影响力有弱化趋势
样本地区的分析表明,优惠政策出台的及时以及政策落实力度的大小,是决定承接产业转移质量的关键要素。同时,随着要素流动障碍与成本的降低,资源禀赋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上,但总体上有弱化的趋势。
3.区域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金融资源配置是影响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因素
区域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金融发展和服务水平,同时,金融发展水平也限制了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4]。在直接融资匮乏的欠发达地区,银行信贷的媒介作用相对更为突出。标志样本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要原因,在于其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和规模存在显著的差异。只有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实现了突破,才会带来承接产业转移质的飞跃。
4.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产业转移企业,承接的工作重点应各有侧重
各种融资工具在企业成长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处于婴儿期和青壮年期的转移企业,承接地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园区建设和提供宽松的生存环境为主,金融组织以提供高水平的金融服务、多样化的支付手段以及优良的社会信用环境为主;从中年期到老年期,工作重点则在于实现融资方式由原始到现代的突破[5]。因此,政府和企业应深入了解金融市场的特点和运作机制,有的放矢。
(二)政策建议
1.承接产业转移要与“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方向一致,注重与本地的产业互补相结合
承接地要设立一定的承接转移“准入门槛”,坚持有利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有利于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增强产业的互补性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的基本原则,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从“引资”到“引技”再到“引智”、“引制”转变,注重转移产业落户后的内生性、可持续发展。
2.充分发挥金融、财税、产业政策的协同效应,完善差别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的会商机制
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制定应以省部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为主,兼顾各地级市州的实际情况,赋予地级市州相应的权责;并充分协调金融、财税、产业等主管部门,建立差别化区域政策的会商研究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政策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协同效应,在发展中解决地方经济、金融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3.增加产业转移的金融制度供给,探索有效利用社会资本途径
以诱导性金融制度供给方式为主,政府强制性供给为辅,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相关具有明确服务对象及目的的金融机构。如可成立阶段性的省级开发性金融机构,专司对全省产业转移中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项目的投资,在完成相关目的后即可撤销;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业,引导民间资本成立园区贷款公司、信托公司、风险投资基金、联合担保基金、产业链企业联保机制等,对现有机构进行一定的重组和改造,提高民间资本进入效能。
4.深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转移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
各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的诚信教育,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建立良好银企关系。政府要重视建立为转移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补充企业信用的不足,分担金融机构对转移企业融资的风险。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房屋和土地的管理,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支持金融机构维护资产安全。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服务行为。
参考文献:
[1]曾省晖.产业转移与承接:金融业如何作为――赣州案例[J].金融与经济,2008(2).
[2]马涛,李东,杨建华,翟相如.地区分工差距的度量:产业转移承接能力评价的视角[J].管理世界,2009(9).
[3]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理论和实证分析[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2.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背景;问题;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概念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并且与金融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崛起为它埋下了更大的金融危机的隐患,比如房地产成泡沫状态,美国这次由房产市场泡沫促成的次贷危机引起的华尔街风暴,现在已经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房地产行业融资就是企业的资金筹集的方式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储备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预测和决议,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方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此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二、房地产融资市场格局的形成背景
当前房地产融资市场格局的形成有着其深刻的政府政策背景和产业发展背景。政府政策背景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配合宏观调控,政府在房地产领域实施了比较严格的土地和信贷紧缩政策;二是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做出了进一步的限制,诸如停止流动资金贷款、提高资本金比例、严格贷款审批等。
市场竞争引发行业集中度提高,素质低、实力差和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伴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企业资产规模的迅速膨胀,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迫切需要金融机构能够提供数额庞大的、稳定的、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这就迫使房地产企业必须打造自己的金融平台,包括发行信托计划、收购上市公司、参股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地产基金以及海外上市等等;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又要在扩张的同时竭力规避融资风险,保持财务稳健,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对其资本结构进行合理调整,通过诸如降低资产负债率,扩大股权融资比例等方法,保持稳健而灵活的资本结构。
综上所述,未来房地产金融市场必将呈现出融资渠道多样化与资金性质多元化的局面,而走产融结合的道路将是未来房地产金融市场最显著的发展趋势。
三、现今我国房地产融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融资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单一,国内房地产开发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这三种贷款方式的期限都较短,来源渠道均为商业银行,贷款方式单一,无法适应房地产开发周期的需要。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很快,但是在短时期内仍然难以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局,房地产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需要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房地产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比例过小,融资结构不合理。企业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增强,加大银行信贷资产风险。
融资局限性:房地产融资方式普遍约束过大,各种融资方式均有局限性。商业银行提高了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条件,对项目开发程度和开发企业自有资金的程度要求较高,多数开发企业不能达到规定的贷款要求;其它融资方式现阶段的表现也不如人意,如信托融资,信托产品尚没有一个完善的二级市场,难于流通;而企业债券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期限为3~15年,一般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获取发行的可能性较小;发行股票问题更是明显,比如上市过程长,繁琐的手续申办,自身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对企业资质的要求更为严格,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接受和实现。相对来说,股权投资虽然可以实现自身资金的扩充,但一般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额不高,控股地位本身就比较重要,很难轻易出让,更不会把大部分的开发收益让给别人,所以也很难普遍推行。
四、房地产企业融资对策
宏观调控的紧缩、微观市场的低迷、这是我们与众多开发商所共同面对的境况。房地产金融领域主要通过出台资本金比例、银行贷款条件、银行贷款范围、利率水平等方面的政策,达到对房地产企业行为限制的目的。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应选择怎样的融资措施?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通过发售基金单位或者以份额募集资金,由专门管理的机构投资并经营的,以保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以类似资产重组的方式进行房地产活动的一种投资基金。它和证券投资基金极为相似,同属于投资基金的一种类型,最大的不同在于证券投资基金投向证券,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向房地产及其相关方面。
建立长期投资基金组织:房地产投资基金属于股权投资,可以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丰富了融资品种;也可以吸引社会上的分散资金,把原本是有钱人才可投资的房地产业变成大众化的投资工具。国外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基金融资的运作机理也一再地告诉我们,投资基金是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中行之有效的房地产融资方式。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微观基础发展现状下,它可以与信托联合,使有一定基础的房地产企业形成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因此,我国应借鉴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特别是美国发展房地产基金的成功经验,在法规方面尽快消除障碍我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瓶颈,颁布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资基金法。
非正式借贷融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民间金融资产的逐步扩张,所谓非正式借贷逐渐活跃,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超过11万亿元,流通中的现金近2万亿元,这就意味着相当多的资金寻求不到良好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产品。由于房地产业的投资回报率相对来说比较高。往往民间闲置的资金也愿意投入到这个行业。
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主要是通过所有权的转变来获取相关投资者的资金,完成项目后可通过销售收入收回所有权。建立抵押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进行处理,对留置的抵押物可以采用出租、出售、吸引新的投资者经营等处置方式,可以快捷有效的方式解决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问题,从而加速房地产资金的迅速转移和回收。
完善个人消费融资体系:个人住房贷款是现在银行最优良的贷款品种之一。但目前国内各专业银行发放个人抵押贷款的额度只占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贷款额的6%,占贷款总额的不到1%(远远低于国际上20%~40%的水平)。个人消费贷款虽属“零售”业务;金额数目不大,但其人数很多,所以银行应扩大相关业务,推出更多的新项目,简化程序来完善和发展住房信贷业务。公积金贷款是发展较成熟的项目,较受消费者欢迎,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体系的建设。
总之,在现阶段,房地产企业应建立以我银行为主的多元化融资体系,为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王诚庆:我国房地产融资模式的改进与制度创新.财贸经济.
【关键词】余额宝 投资价值 互联网金融 金融投资
总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反映出政府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将加大对其规范和监管力度的态度。互联网金融所体现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未来趋势。因此,对余额宝――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最热门的产品的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在了解余额宝类金融产品同时,深化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向等问题的认识。
一、余额宝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优缺点
(1)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和优势。余额宝是支付宝为实名认证客户提供的账户理财服务。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中介,拥有储蓄功能,但其中的余额不能产生利息收入。而作为支付宝的附属功能――额宝的开发,使客户能通过转入余额宝的资金,购买天弘基金公司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并享有货币基金的投资收益。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和普通的货币基金类似,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有固定票息的债券等资产,风险级别较低。(见表1)。
表1 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可以看到,余额宝超过90%的资产投向了银行协议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其中,协议存款是银行针对部分特殊性质的资金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的人民币存款,其存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密切相关。
余额宝2013年下半年的收益率约在4.84%,2013年6月底,由于钱荒背景,突破6%。2014年1月份,由于年底资金紧张,余额宝收益飙升,逼近7%。由于该收益率远高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因此余额宝一经推出就吸引了大量的客户和资金。另外,与普通的货币基金不同,作为一款与电商结合的货币基金,余额宝还拥有如下优势:一是余额宝使用户在获得收益的同时,还能随时赎回,流动性更强。支付宝利用其信用中介的职能,可以让客户实现余额宝账户实时消费和向支付宝账户转账,虽然一般的货币基金也可以做到T+0赎回,但必须要等到当天收市清算后资金才能到账。二是余额宝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与客户的对接方式,借助互联网发现、连接和拥有客户。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产品,相比其他基金销售过程中所必需的身份证、银行开户账户等用户资料,余额宝开户流程十分方便快捷,最低1元起存。
(2)余额宝的投资风险。一是寄生性盈利模式的风险。余额宝超过90%的资产投向了银行协议存款,而这种单一化的盈利模式一方面带来了稳定的收益率,另一方面弱化了其自身价值增长的实力和流动性管理能力,协议存款与Shibor的密切相关性使其更易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政策变动、银行头寸变动和利率市场化的影响。随着货币市场流动性相对宽松,余额宝的收益也将回落。另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协议存款套利空间的减少,余额宝高收益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其收益率将跟随市场波动,使客户面临收益波动的风险。二是期限错配与流动性风险。最明显的缺陷就是,互联网金融缺乏对海量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余额宝由于拥有数量庞大的散户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相比,散户易受到市场情绪的影响而表现出非理性的行为。当客户习惯了6%的收益率,一旦降到3%-4%的历史水平,余额宝就不能排除面临巨额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二、从余额宝投资价值看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向
除了广为大众所了解的余额宝这样的货币基金产品,P2P网贷和众筹等模式的迅速发展同样促进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繁荣。从前述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中,可以看到监管层更希望互联网金融能发挥其普惠作用,并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虽然从余额宝的角度看,由于余额宝以协议存款的方式抬高了银行的成本,而银行为了对冲这部分成本而推升了贷款资金的融资成本,进而推高了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对实体经济而言,目前余额宝的发展似乎并没有起到正面的作用,但是,P2P网贷交易恰好能弥补这一缺陷。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了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期限长的问题,为其发展注入了资金活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从长期看,一方面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众多企业选择到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直接融资,而优质企业更愿意选择海外上市,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开展融资。另一方面,随着P2P等互联网融资形式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也选择到互联网这些融资平台上开展融资,这些都对银行业的传统盈利模式提出了挑战。因此,未来银行的客户定位必须要向中小企业倾斜。这需要银行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建立起健全而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和风险定价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和盈利空间。综上所述,可以肯定的是,在未来,不论是余额宝还是P2P,中国的互联网金融都将会在适度的监管和引导下拥有充足的创新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并获得相应的市场需求和份额。
关键词: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 售后回购 节税效应 部分回租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169-03
一、售后回租的概述
售后回租是指租赁物所有人将自己拥有的租赁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再从该出租人处租回其所售财产,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包括出售和回租两个步骤,签订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为使回租交易得以合法成立,被出售的货物必须是该企业自己拥有的,而且未曾向任何人抵押的财产,当然,更不能是正在作为诉讼标的的财产或已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财产。
根据租赁的目的, 以及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程度为依据, 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通常情况下,经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退租或续租的选择权,而不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因此售后回租也就租赁的目的不同分为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形成经营租赁两种。
二、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一)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承租人应设置“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融资租赁)”科目,以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租赁资产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融资租赁)”等科目;租赁资产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融资租赁)”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分摊递延收益时,如果租赁资产是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融资租赁)”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折旧费”、“销售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如果租赁资产是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销售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融资租赁)”科目。
(二)售后回租形成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租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承租人应设置“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经营租赁)”科目,以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租赁资产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经营租赁)”等科目;租赁资产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经营租赁)”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分摊递延收益时,如果租赁资产是按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经营租赁)”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租赁费”、“销售费用――租赁费”、“管理费用――租赁费”等科目;如果租赁资产是按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出售的,应借记“制造费用――租赁费”、“销售费用――租赁费”、“管理费用――租赁费”等科目,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经营租赁)”科目。
三、售后回租与其他方式的比较
(一)售后回租与售后回购的比较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在售后回购交易中,若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去定,表明该商品因增值而获得的收益归买方所有,因贬值而遭受的损失也由买方承担,但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买方无权对该商品进行处置;若回购价已在合同中订明,表明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均归卖方所有,于买方无关,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售后回购交易中,企业销售商品在附有购回协议的方式下,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与销售价格以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在“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不确认收入。如果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的,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企业日后重新购回该商品时,按购入物资处理;同时,将与该购回商品有关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期末,“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借方或贷方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售后回购包括出售和回购两个方面。假设河南银鸽在出售包装纸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后,又重新回购。一般来说回购的价格应该会低于出售的价格。这样做只能暂时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而且售后回购的期限不会很长,可以说是肯定低于售后回租的租赁期的。所以说售后回购只是在企业在短期内急需用钱的时候才比较实用。
综上所述,售后回租比较适合所持资产昂贵、且最近资金短缺的企业,特别适合一些持有较多固定资产的企业,如航空公司、房地产公司等;而售后回购就比较适合一些商品流动快、所持资产不那么昂贵的、资金暂时短缺的企业,如一般制造业。
(二)售后回租与融资租赁的比较
融资租赁的实质是企业选定某项资产后,由租赁公司购入资产,再将资产租赁给企业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租赁期内,租赁公司将资产除所有权外的权利和义务以租金的形式转让给企业,企业拥有资产的使用权及负有购买资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租赁期满后,租赁公司以名义价格将资产所有权及资产残值一次性转让给企业。
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的区别在于是否拥有资产,也就是说售后回租是在拥有某项资产的前提下,但因企业资金周转问题而将资产出售再从购买人那里租回来的交易;而融资租赁是需要某项资产,但其本身并不拥有,所以从租赁公司租回资产来使用。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融资租赁的优点在于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需要选择要租的资产,不受任何限制,且在租赁交易结束时还能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拥有此项资产;而售后回租相对来讲就会受到企业自身持有资产的限制,只能是将自己持有的资产出售后再租回来。如果企业需要其他的资产,但资金又不够的情况下,选择融资租赁会比较适合。但两者都有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作用。
所以,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较售后回租而言略占优势。但如果企业自己本身已经拥有企业所需的资产,因企业资金周转问题,导致继续持有会加重问题,这时售后回租就比较适合企业进行融资。企业在进行售后回租交易后,既可以继续使用资产,又解决了资金的问题。
四、售后回租的优缺点
(一)售后回租的优点
1.能给企业带来节税效应。售后回租交易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融资行为,企业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得资产,在租赁期满时可以取得资产所有权。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租回是一项融资租赁,这种交易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资产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企业通过出售资产取得现款达到融资的目的,同时又通过租赁取得该项资产的使用权,所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资产销售业务是租赁业务的衍生行为,销售资产发生的损益也不能作为当期损益予以确认,应在以后会计期间递延,在未来的租赁期内予以确认。由于销售资产的当期不能确认收益,会计收益比实际收益低,降低了税赋计价基础,所以,税收相应减少,即使资产转让收益在以后会计期内递延会增加后期收益金额,总体上对企业来说还是有利的,相应增加了企业的财务利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按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计提折旧。税法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因为税法规定,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改善财务状况,缓解现金压力。由于售后回租是一个完整的交易。出售是形式,融资是实质。承租企业出售其自有设备的环节,在法律上变更了该资产的所有者,使出租人成了该资产的法律所有人,承租人本身获得现金即资金的流通。出租人购买承租人的资产实质上是提供给承租人融资便利,承租人日后偿付租金以偿还债权,出租人购买该设备的前提是承租人租回该项资产。所以在售后回租方式中,承租人并没有改变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及其使用效果。随着售后回租方式的广泛应用以及经济结构的变化,一些无形资产,甚至是资产的收益权,都可以应用于售后回租这种融资方式当中。
3.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管理。租赁融资与企业资产管理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首先,租赁融资是货币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有机结合,借助租赁融资的不同形式,即可实现由货币资产向实物资产的顺向转变,又可实现由实物资产向货币资产的逆向转变。其次,由租赁融资关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所有权处置的灵活性,赋予了实物资产管理时更多的选择便利。而租赁融资中的售后回租,在货币资产与实物资产两种形态间,架起了一条转换的通道,成为资产变现的桥梁。
所以,一般来说,在企业遇到财务危机时,靠处置企业固定资产而筹集现金,并非切实可行的途径。而售后回租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售后回租从严格意义上说并非销售,而是融资。它的出售只是一个引子而已,是为之后的回租做铺垫。企业可以将企业持有的一些并不常用到的固定资产出售出去,之后再回租回来,这样既可以解决企业自己难以管理众多资产的难题,又可以为企业融资到一笔资金,真可谓是一箭双雕,企业又何乐而不为呢?
(二)售后回租的缺点
1.利用售后回租交易美化财务报表,以方便企业上市。租赁融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体现在其对承租人企业负债规模以及结构的影响和对承租人企业各种财务比率的影响。财务比率是重要的财务指标,是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及外部投资人考核业绩的重要标准。当一项租赁资产被会计准则判定为融资租赁时,企业通常应当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在借方登记固定资产。当一项资产被判定为经营性租赁时,该项固定资产不计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将这两种租赁方式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前者不仅仅通过折旧影响利润,而且同等增加了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后者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两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有很大不同。另外,特别是在需要满足现金流和改善资产负债率时,租赁机制对于想上市的公司“尤其显得重要”。
售后回租业务通常租期较短,方式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适时买回资产的所有权。案例中河南银鸽包装纸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的租期为3年,在经营性售后回租中,承租人对物件仍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而在融资性租赁中,租赁期满后标的物的所有权会发生转移。售后回租强调租赁融资功能,类似于抵押贷款,企业可在不影响生产的同时,扩大现金保有量。通过售后回租躲过目前的亏损期,适当减少当期负债,这种功能特别适合上市公司的胃口,也是很多跨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重要财技之一。但是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还不太善于利用,也或许与我国租赁市场较欠发达有关。
2.对于部分回租的会计处理规定不完善。在对于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方面,美国的规范较为具体,除了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外, 还将售后回租业务区分为小部分回租和部分回租。所谓小部分回租是指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的同时,又从买主(即出租人)那里租回其所售资产的一小部分的特殊租赁业务。当销售方在销售资产的同时租回其所售资产的部分时,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没有提及。如果简单套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将小部分回租业务视同一般的售后回租业务进行处理,即卖主(承租人)对其所售资产的售价与其所售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既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又易于公司操纵利润。
五、对于售后回租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对财务报表的充分披露
在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问题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略有不同。我国规定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然而出售资产形成的损益递延计入租赁期内各期损益。若高于公允价值,高于部分应予以递延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摊销。售后回租交易是租赁业务中的特殊交易,因此应予以特别披露。对于承租人经营租赁的披露,我国租赁准则只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应支付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付款额及以后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
对于出租人融资租赁的披露,由于我国对出租人融资租赁收益的确认采用先全额递延再分期摊销确认的方法,单独在“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中反映,其余额的变动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租赁投资总额与应收最低租赁收款的现值间进行的调整。因此只需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年每年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总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及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方法。IASI7对融资租赁收益的确认采用收到租金当期按一定比例确认的方法,所以只能通过披露租赁投资总额与应收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问调节额来反映本期确认的收益,对于未实现融资收益则须单独披露。
(二)完善售后回租中关于部分回租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以上分析,应使售后部分回租业务能有规范、合理的账务处理方法,以避免利用部分回租方式操纵企业损益。
一要规范“小部分回租”的判断标准。判断一项售后回租租赁是否属于小部分回租,应从质和量上看其是否符合小部分回租的特征。从质上看:所回租的资产应该是其所售资产的一小部分,且所回租的资产其售价不易准确辨认。如果能够准确辨认其所回租部分的资产售价,就不属于小部分回租,应直接按照现行租赁准则的规定处理。
二是应对小部分回租的会计核算做出规定。在一项售后租回业务中,当承租人只回租所售资产的一小部分时,无论该回租是归为经营租赁或是融资租赁,承租人都实质上已将所售资产所有剩余使用价值转移给了购买方(即出租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售后回租交易实际上是资产的销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应将销售和租回作为独立的业务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如果销售方在售后租回中回租了所售资产的非小部分,则可以认为销售与回租属于一笔交易,应继续按照目前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做账务处理。
六、结论
在现代金融产业中,租赁占据着与银行信贷、直接融资、信托、保险同样重要的地位,已经成为“大金融”五大支柱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租赁更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租赁中的售后回租对于企业来说既可以节税,又可以帮助企业提高资产利用率,还可以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等等,它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国内售后回租业务要想得到迅速发展,需要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因此,需要进一步细化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区分一般售后回租和小部分回租,为规范会计实务问题和促进售后回租交易的发展提供基础。无论是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经营租赁还是售后回购,对于企业来说都是不错的融资方式,关键在于要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符合企业现阶段需要的融资方式。国外很流行一句话“企业是要使用机器而不是占用机器”。从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企业将来的趋势必将是如何使用好机器,而不只是单单想要占有它。那么,在机器的使用方式上,售后回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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