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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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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报告

绿色食品报告范文第1篇

一是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面积已达4380万亩。其中,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238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20__万亩。全省已建立42个地(市)、县(含8个农垦分局)286个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已达到238个。全省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已达到200多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就达到81个(国家级35个、省级46个)。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验示范的带动作用,全省已累计推行标准化种植面积7000多万亩,农业标准覆盖率已达到70%以上,其中,四大作物(大豆、水稻、玉米、小麦)、经济作物、蔬菜等农业标准覆盖率已达到75%以上;农垦系统农业标准化覆盖率已达到100%。绿色畜禽饲养量1286万头(只)。绿色产业生产总量1581万吨,产值498万元。二是绿色农产品认证领域进一步拓宽。目前,我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已达787个,生产总量1110万吨;无公害农产品238个,生产总量802万吨。同时,认证领域已扩大到粮油、饮料、乳制品、豆制品、糖酒、畜禽、蔬菜、经济作物、山野菜、食用菌、林特产品、生产资料等领域。三是绿色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我省制定实施绿色食品技术标准49项,绿色食品开发从投入品标准、生产技术操作标准到产品加工标准,坚持全程标准化,有效地提高了全省绿色食品标准化水平。四是绿色食品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绿色食品龙头企业305户,其中国家级和省级75户,全省绿色食品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73亿元,占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的24.4%,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初步形成了贸工农、产供销相连接的绿色玉米、大豆、大米、乳品、肉类、山产品、饮品和特色产品等8大产业体系。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平衡和诸多不足之处。一是绿色食品产业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够。大部分的绿色食品的种养殖生产以家庭、个人为单元,规模、资金、产量上不去,各自为政,缺乏竞争力。龙头企业自身不够强大,引导和带动作用不突出;二是品牌意识偏差、狭隘。产品生产者都想出自己的名、创自己的牌子,造成一个地域同个品种多个牌子,缺乏影响力和规模效益;三是产品生产者过分依赖天然优势,科学种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只顾眼前利益,单一追求产量,盲目滥用投入品,缺乏绿色、保持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四是多数绿色食品科技含量低,生产标准不统一,操作技术不规范。原字号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统装粗货多、精包装细货少;五是缺乏系统的、分层次的检验、检测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上集中在大中城市,县级以下基本上没有,适时的现场鉴别性检验、检测根本没有,批量检验、检测的覆盖率极低。全方位的安全和质量监测更是无从谈起。没有科学数据支持;六是绿色食品市场混乱。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市场监管的力度和规范性,有待于加强和提高。鱼龙混杂、冒名顶替、优质不优价,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绿色食品生产者的积极性。省内对外埠产品的准入滞后,缺少了公平竞争的前提。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绿色食品产业的意见

根据我局“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奋斗目标,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大作强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促进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绿色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

1、加强产地生态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强食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2、狠抓绿色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参照国际农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制定全省主要农作物和畜禽等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和技术措施。同时制定出台安全农产品的农业种植、畜禽饲养等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农业生产管理档案,以利于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的实施。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绿色食品加工原料采购的监管,以保证企业按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依法规范企业使用安全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严格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公布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特别是严把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关,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生产记录档案化管理,并严格监管措施,从而使农业生产者从传统的无约束、随机生产转向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生产,以保证生产中全程质量控制;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监督,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质量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和生产基地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依法维护全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4)强化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登记、生产许可使用管理工作。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支持无公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建设,配备现代化的检验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内容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建设布局与无公害食品区域布局相结合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形成以省级检测为主,区域性检测为辅,以重点市县为基础,各级检测系统的配置水平达到国家农产品检测指标的基本要求;

(5)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

(6)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7)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探索“ic卡管理”、“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二)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

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

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运用政府监管、市场引导、企业自律三管齐下的办法,遏制无证生产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全面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建档工作,逐一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高危、中危、低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别实行a、b、c分类分级监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定责、定人、定区域、定企业的监管模式,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实行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措施,确保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到位;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等五项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绿色食品召回制度;建立绿色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

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应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大对绿色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包装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绿色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逐步建立并强化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不合格绿色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同时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健全食品流通服务体系,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

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和优质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加快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积极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严格的进货检验制度,配备必要的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委托检验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市场退出机制。

(四)扶持壮大龙头绿色食品企业

通过“抓龙头、抓源头、抓典型”,大力扶持龙头绿色食品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从而实现绿色产业的壮大。抓龙头就是要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通过推荐诚信放心食品企业,推广企业生产经营示范文本,推进食品全链条良好生产规范(gmp、haccp)和建设绿色、特色食品工业基地等措施,提高我省绿色龙头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发展壮大食品支柱产业。抓源头就是要抓住国家加大粮食主产区扶持力度的大好机遇,通过绿色龙头企业的食品安全良性带动,引导绿色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组织模式,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优质粮食和无公害农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无公害农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区建设,走农业绿色化道路。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作为全国最大优质商品粮基地和绿色农业基地的地位。抓典型就是选择东宁黑木耳等我省典型优势绿色食品产业,按照突出食品安全,打造健康产业的原则,整合优势食品产业的品牌和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产业服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诚实信用体系等4大体系,推进优势食品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工厂化,并通过东宁黑木耳等典型优势产业的规范与提高,不断探索以食品安全为品牌推进我省优势食品产业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

(五)加快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步伐

1、全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1)落实《全国食品标准20__一20__年发展计划》和《全国农业标准20__一20__年发展计划》;

(2)加强“三绿工程”和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审查制定酒类商品批发和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以及屠宰加工行业等标准。

2、验、检测体系建设

(1)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2)扶持、整合、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食品(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加强市(地)、县的食品(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3)加快省部级质检中心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工作。

3、对绿色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

大力调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结构,切实提高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推动绿色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4、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1)全省各市地县都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市(地)、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建立食品企业内部经营档案、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2)逐步推广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

5、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

绿色食品报告范文第2篇

续展认证工作是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事业持续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续展工作开展的好与坏,是衡量绿色食品发展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何确保绿色食品健康持续发展?如何提升绿色食品发展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最近两年,根据国家中心的要求,并结合全省实际,我们把续展认证工作当作牵动全局的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手抓新产品开发、一手抓续展认证”,完善措施,强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近几年,我市企业续展率和产品续展率一直稳定在75%以上,2009年我市有14家企业18个产品申请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其中有11家企业14个产品顺利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评审,其产品获得许可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分别是泰顺县山友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的山友牌脱水青刀豆、浙江三农茶业有限公司的半岭早牌乌牛早茶、温州香海食品有限公司的奥和牌香海小黄鱼(冷冻)、瑞安市荆谷白银豆合作社的汉绿牌盘菜、温州市瓯海五凤垟淀粉厂的五凤牌淀粉和粉丝、浙江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山农牌榨菜和泡菜、温州市藤桥禽业有限公司的藤桥牌藤桥熏鸡、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的星贝牌星贝海苔和紫菜、泰顺县大自然生态农业实验场的古廊桥牌猕猴桃、浙江三五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三五早牌三五早茶、瑞安市瑞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宋家牌魔芋丝,2009年我市绿色食品续展认证通过率达77.78%。2010年,全市共完成7家企业、10个产品的续展认证,企业续展率和产品续展率分别达到100%和80%;2011年3家企业4个产品,企业续展率和产品续展率分别达到67%和75%续展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我市的续展任务更加繁重,确保了产品良性循环,进而带动整个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为做好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工作,我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学习《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督促该市绿色食品企业做好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事活动、投放品的购入及使用、收获、销售等各项原始记录;加工业的原料收购、检验、运输、出入库、加工班次、成品出入库、销售等各项原始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参加培训人员签名、授课人等各项记录);客户投诉等方面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绿色食品证书在有效期前三至六个月,就要开始续展认证申请,否则,中绿中心将取消其企业的绿色食品证书和禁止在商品上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到期后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将受到工商部门的严厉处罚。如果企业在到期后没有及时申请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却仍需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需要重新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由于近年来,农业部中绿中心,对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的产品要求更加规范严格,还有是增加了许多新的检测指标,并非所有企业的产品都可以重新再获得绿色食品证书,需要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要在已经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要严格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不得超范围用标。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因为政府部门对于初次认证绿色食品企业有很大力度的扶持,每个产品补助的金额相当可观,而认证绿色食品的企业,并没有认识到认证绿色食品是对企业的品牌的提升,是未来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目前也只是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了拿到一笔相当可观的补助。社会的发展趋势是企业如果想立足于社会,想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商机利润,那么就会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的要求进行种植、生产、加工等,否则,就难以生存。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餐桌上就真正意义上的有放心食品了。

当然大多数企业都能认认识到,认证绿色食品,有利于本企业品牌的提升,经过多次电话回访与现场调研,很多企业都尝到了认证绿色食品后的甜头,比如瑞安华盛水产品加工厂,初旭、藤桥等一些龙头企业,因为认证了绿色食品,企业的订单每年都在递增,销售量及利润都是没认证前的几倍甚至更多。

进行绿色食品续展认证有很大的必要性,要调动企业续展认证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积极续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创新方式、提高效率

实践证明,与初次认证相比,续展工作存在着自身特点和特殊性,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才能在取保认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续展工作效率。这几年,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一是改革续展认证手段。按照“优化程序,简化材料,提高效率,确保质量”的原则,重点搞好“三个提前”,即提前将要续展企业的相关证书、抽检报告准备好,方便日后企业组织材料工作;提前把企业续展和补充材料归纳整理好,节省企业续展准备工作时间;提前将需续展企业的信息传递给基层工作机构,增强他们开展续展工作的主动性。这些工作方式的创新,方便基层绿办和企业,切实提高了续展认证的效率。二是实行委托检查制度。围绕续展认证等工作,大力提高绿色食品检查员队伍素质。目前,全省90%市(县)拥有绿色食品检查员。为此,从2009年开始,我们在续展认证领域实行了委托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与初审。既提高了市(县)绿办工作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基层检查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在采取委托检查制度的同时,我们还采取“上调”会审的办法开展续展工作。在每年续展任务重和问题集中出现的季节,抽调部分市(县)绿办业务骨干,共同集中会审材料,一方面及时解决了续展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将续展认证的新要求和新动及时态传递给基层人员,提高了续展认证的质量。三是切实做好产品检测与续展认证的衔接工作。根据各个阶段各个企业续展时间和季节不同,我们提早谋划,超前工作,在产品大量上市前就与检测机构搞好协调,将续展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解决,特别是注意合理分配检测机构的任务量,避免因一家检测机构任务过多而影响出检报告的时间。同时,每年在下达年度抽检计划前,尽可能将需要续展但无检测报告的产品纳入抽检计划内,在确保企业能够及时续展的同时,降低了续展企业的成本,提高了续展效率。

二、强化扶持、优化环境

绿色食品报告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用标,打击假冒行为,维护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根据国家《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是对市场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场监察是对绿色食品证后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内容,是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及标志监管员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作机构应明确负责市场监察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省及省以下各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

第四条 市场监察的采集产品工作由省及省以下各级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完成。市场监察工作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相结合,在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下开展。

第五条 中心将各地市场监察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并作为考核评定工作机构及标志监管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市场选定、工作任务及采样要求

第六条 监察市场分为固定市场和流动市场。固定市场作为市场监察工作的常年定点监测的市场,由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选定。流动市场由各省级工作机构安排,在各省级机构辖区内选择1~2家市场,主要采购固定市场监察点未能采样的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

第七条 标志市场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检查和规范获标企业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二)发现并查处不规范和违规、假冒绿色食品标志的行为;(三)掌握全国流通市场绿色食品用标产品的基本情况,为中心制定相关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第八条 产品采样要求:

(一)固定市场监察点应对市场中全部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采样(限购产品除外);(二)流动市场监察点作为固定市场监察点的补充,应避免对同一地区的固定市场监察点的同一样品进行重复采样;(三)应以最简易、最小包装为单位购买,单价不得超过200元;(四)同一产品的抽样不需考虑年份、等级、规格、包装等方面的区别,只采购一个样品即可; (五)各省级工作机构应尽量将本省辖区内监察市场上的获证产品采购齐全。

第三章 工作时间、方法及程序

第九条 市场监察工作在中心统一组织下进行,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原则上每年监察行动于4月15日启动,11月底结束。

第十条 每次行动由各地工作机构按照中心规定的固定市场监察点,以及各地省级工作机构自主选择的流动市场监察点,对各市场监察点所售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实施采样监察。

第十一条 监察采样可采取购买方式。购买样品的费用由中心承担,先由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垫付,事后在中心的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监察过程中的问题产品和疑似问题产品的包装应妥善保存,同时对产品相关图片和资料信息拍照、存档。

第十三条 监察采样时应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采样凭证,并尽可能要求监察市场对购物清单予以确认。采样凭证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第十四条 市场监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作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产品采样要求对各监察点所售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采样、登记、疑似问题产品拍照,将采样产品有关信息在“绿色食品审核与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再将采购样品的发票和购物小票的复印件于采样后1个月内寄送中心。

(二)中心对各地报送的采样信息逐一核查,对存在不同问题的产品于6月底前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并通知省级工作机构:

1.属违反有关标志使用规定的,交由省级工作机构通知企业限期整改; 2.属假冒绿色食品的,交由省级工作机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各有关工作机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立即部署本省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整改工作,企业整改期限一个月;同时有关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应联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打假工作。

(四)各有关工作机构对本省整改后的企业进行现场检

查,核查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将企业整改措施、绿色食品工作机构验收报告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查处结果于9月底前书面报告中心。

(五)中心在对各地市场监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抽查后,于当年11月份底将市场监察结果向全国绿色食品工作系统通报。

第十五条 同一企业的产品连续两年被查出违规用标,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第十六条 企业对市场监察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或处理意见持有异议,必须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申诉,同时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绿色食品报告范文第4篇

本刊讯 3月21日,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农业部总畜牧师马爱国在讲话时强调,要坚守优质、安全、环保的产品定位,满足中高端市场需求、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市场定位,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业品牌战略实施的工作定位,加快提升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深入推进品牌化战略,准确把握消费预期,使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成为优质农产品供给的“主力军”和引领消费的“风向标”。

会议指出,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要始终保证标准科学先进、审查严谨规范、监管严格到位,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继续发挥领跑、示范、带动作用。

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以加快提升权威性和影响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量、稳发展、强示范、树品牌为重点,扎实落实标准化生产,持续加强品牌建设。一要完善标准,保持先进,筑牢权威性的前提。始终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坚持标准水平定位和制标原则,重点对产地环境标准和肥料使用准则开展跟踪评价研究,加快推进各类生产技术规程制定。二要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夯实权威性的基础。强化实质审查,重点审查投入品使用、现场检查报告和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将风险评估贯穿于审查工作各个环节。三要从严监管,防控风险,巩固权威性的保障。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抽检纳入各地例行监测、执法抽查、风险评估监测范围,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坚决打击标志侵权、假冒、不规范用标等现象和行为。四加强宣传,促进贸易,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通过展示展览活动,搭建公共贸易和宣传展示平台;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激活市场、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拉动生产。五要强化示范,提升品牌社会影响力。创建一批模式好、有影响的示范基地,创新基地管理方式,建立退出机制。六要巩固体系,建好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体系健全、业务精通、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要求,重点加强标志监管员队伍建设,建立检测机构退出机制。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去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过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共取消了110个绿色食品产品的标志使用权,为近几年“摘牌撤证”数量最多的一年,进一步向全社会释放了从严监管的信号。

绿色食品报告范文第5篇

1.1绿色农业发展将逐步得到更多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

当前,我国逐步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政府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要求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切实向三农倾斜,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形成。湖南省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重点扶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注重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培育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在此背景下,绿色农业,尤其是作为龙头企业佼佼者的绿色食品企业,将在基地建设、资金融通、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

1.2城镇化建设将进一步扩大绿色农业的市场空间

城乡一体化的基本策略是城镇化建设,其理想目标是将工商企业集中在城镇和园区发展,把农民集中到城镇生活,从而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使基本农田得到高水平保护,建设用地获得高效益产出,为绿色农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2012年湖南省城镇化率已达到46.7%,长沙的城镇化率已超过70%,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城镇化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通过支持绿色产品龙头企业,构建绿色农业生产基地,不仅解决农民进入城镇后的就业问题,使农民在城市有长期稳定的生存手段,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条件,而且统一有效的生产基地将代替一家一户的生产,绿色标准化生产将可得到进一步推广。这给湖南绿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1.3城乡一体化将提升居民收入并扩大绿色农业产品需求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湖南省的恩格尔系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大幅度下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1980年到2012年,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57.4%下降到37.3%,下降了2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66.3%下降到43.9%,下降了22.4个百分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恩格尔系数会进一步降低,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将由吃饱向吃好转化,绿色食品的需求会日益增加,从而给绿色农业产品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

2湖南绿色农业发展存在的不足

2.1湖南绿色农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

在绿色浪潮的推动下,湖南省的绿色农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作为绿色农业发展最直接体现的绿色食品产业也有了一定数量和规模:2003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45家,绿色食品产品数量109个,均居全国第17位,而到2012年湖南绿色食品企业有253家,居全国第11位,绿色食品产品787个,居全国第9位。各地区绿色食品企业数和绿色食品认证数对比见图1。总体而言,在湖南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绿色农业发展较好:长沙无论企业数还是产品数都位居全省第一;株洲在2006年时绿色农业基本上是一片空白,但经过几年的重视和发展,其绿色企业数和绿色认证食品数都位列全省前列。而在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绿色农业发展不太乐观:湘西和张家界虽然有大片的绿色区域可进行绿色农业生产,但因为龙头企业实力较弱,难以进行绿色食品生产销售的一条龙规范经营,再加上绿色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又集中在大中城市,运输困难,所以发展缓慢。

2.2政府对绿色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不够

就全国而言,不仅先天条件优越的东北三省和经济发达的沿海省市在大力扶持本地区绿色农业的发展和绿色食品的生产,而且一些生态优势不明显、经济发展不靠前的地区也在想方设法推动其绿色食品的生产。黑龙江省早在上个世纪就制定了《黑龙江省2000年~2010年绿色食品发展规划》,2014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决定要在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绿色食品的发展,并且每年拿出8到10个亿的资金专门支持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江苏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绿色食品认证认定步伐,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广东省提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绿色食品产业一体化发展战略。湖北省实施了九大政策扶持绿色产品的生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发绿色产品,并且给予绿色食品企业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的待遇。所以尽管湖北省与湖南省农业资源相近,其绿色食品企业数量却比湖南省多100多家。江西省确立“绿色江西,绿色食品”的发展战略,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成为该省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之下湖南的发展力度是不够的,湖南省虽然提出了发展绿色农业的目标任务,但尚未制订绿色食品发展的总体规划,政府对绿色食品的申报、生产和发展也缺少引导,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2.3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接受程度不高

绿色农业的直接产品绿色食品并没有真正深入人心。首先,不少消费者不了解绿色食品,不认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其次,在市场调研中,虽然对于绿色产品许多消费者表现出了较大的偏好和购买意愿,但往往很少采取实际的购买行为,也就是产生了所谓的“绿色消费态度行为缺口”。再次,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的造假事件降低了消费者对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的认同率。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后,人们对绿色食品标志的信任度有所下降,而有机食品标志可以通过买卖获取的报道见诸报端后也使一部分消费者对有机食品认证持怀疑态度。最后,价格因素仍是最大障碍。从中国目前的收入状况来看,绿色食品的价格偏高,且高于消费者的心理接受范围。商务部2008年的《绿色市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分别约为普通农产品价格的4倍、2.4倍和1.6倍,昂贵的价格让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

2.4绿色农业产品生产上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科技投入不够,加工水平不高,利润率低。从世界平均水平而言,农业科研投资约为农业总产值的1%,一些发达国家已超过5%,而我国只占0.2%左右。发达国家的绿色食品工业加工程度也较高,其产值已经相当于其种植业产值的3至5倍,利润率可以达到30%至50%,甚至更高。而湖南省目前绿色食品生产的利润率仅维持在10%至20%之间,不少企业在绿色食品生产上还处于亏损状态。二是龙头企业势力较弱,产业链不完善。湖南绿色农业的发展相对湖南农业大省的地位而言仍较为落后。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湖南253家绿色食品企业中仅有7家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居全国第13位,42家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居全国第11位。大多数绿色食品企业规模小,产地分布广,生产经营者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的分散组织,产供销呈分割状态,外延的产业链还没形成,谈不上规模效益。绿色食品的物流渠道急需改进:绿色食品的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产地和消费地的距离相隔较远,对物流尤其是冷链物流的要求较高,但目前物流业尤其是冷链物流的发展还远远跟不上绿色食品的运输要求。三是农民素质需要提升。发展绿色农业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育具备优势的支柱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与质量,可以帮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从绿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但目前湖南的农民很多对绿色农业还不了解,与龙头企业合作的形式大多还处在一家一户签订合同阶段。不少农民没有意识到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联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性,农业合作社等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产业化组织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农民的学习能力、合作意识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3湖南绿色农业发展的思路

3.1提振消费者信心

绿色食品将成为21世纪的主导产品,就国际市场而言,到本世纪30年代,绿色食品的销售额将占食品销售总额的80%。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和选择是一个曲折的过程,为使消费者放心购买绿色食品,应当加强宣传,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同。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升绿色食品的认知度和公信度。首先就要消除消费者的购买顾虑。要消除购买顾虑,就应当加强认证,尤其要加强监管,严格保证绿色食品的真正“绿色”。其次,要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从这方面来说就是要帮助企业提高绿色食品的生产效益、适当降低绿色食品的价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购买力的提高,绿色食品的消费信心将得到提振。也就是说A级的绿色食品应当批量化生产,提高技术,降低成本,让中高收入甚至更多的人可以消费。而AA级的有机食品可考虑走高端路线,满足高收入群体:目前,长沙的博野有机食品企业已在长沙开店5家,还有浏阳浩博有机公司也已在麦德龙超市,浏阳天野有机食品企业在大润发超市销售,这些有机食品的价格普遍比普通食品的价格高几倍,但市场前景看好。

3.2做好绿色农业发展整体规划

目前,湖南省对绿色食品的申报、生产和发展还缺少引导,应在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背景下,制订湖南省的绿色农业总体规划。可考虑根据区域比较优势,发展特色绿色农业产业带。湖南省可根据现实条件和现有的绿色食品企业情况,分片区进行布局和管理,充分发挥不同片区的特有优势。比如长株潭地区因经济较为发达,消费绿色食品的人较多,可考虑以生产绿色蔬菜为主,环洞庭湖地区可考虑多发展水产品。绿色农业的基础是农产品生产基地。所以要集中抓好绿色稻米、绿色水果、绿色蔬菜、绿色油茶、绿色水产和畜牧养殖等优势产业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绿色生产基地标准化水平;抓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等质量管理。实施品牌名牌战略,引导湖南绿色农业向一个行业一个龙头,一类产品一个品牌的方向发展,即学习黑龙江整合五常大米、北大荒绿色食品一样整合品牌。

3.3加大投入

自第一家生态银行于1988年在德国成立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入,美国环保投资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德国、日本等为了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对绿色产业的投融资实施优惠信贷政策。云南、江苏等省对获得绿色证书的产品奖励5到10万元;黑龙江、山东等省每年投入上亿元的资金用于发展绿色食品。2005年,湖南省仅投入100多万元扶持基金到绿色食品产业,而相邻的江西省投入了500万元,云南省投入了1500万元,江苏省的投入则高达5000万元。绿色农产品检测体系、服务体系、营销体系的建立与健全都需要资金的投入,资金投入不足,绿色农业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所以湖南省应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升绿色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研究开发出适应市场需要的品种或引进特优品种,创出一批具有湖南特色、能够占领市场的名牌绿色农产品,增强绿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4扶持龙头企业

绿色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兴衰不仅会影响其自身的发展,而且还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扶持政策应倾向于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规模、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绿色食品企业,根据国际上发展绿色食品的经验,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从市场准入、财税、融资、检验等各个方面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创造好的外部条件。根据市场需求,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建立自身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并全程提供配套服务;农户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生产、销售,企业则按合同进行采购、加工,然后将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利润应在各个环节合理分配,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在良性循环的基础上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带动绿色农业走好贸工农、产供销一条龙发展的道路。另外,应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建设绿色农产品的“三资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国际市场对接,进入蓬勃发展的发达国家绿色农产品市场。

3.5完善绿色食品产业链

在合理规划绿色食品产业带的同时,政府还需要根据产业带分布情况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加工区,引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创业,引进相关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以促进绿色食品加工的集约化程度的提高,拉长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韩国的农村工业园计划成功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工业的适当集聚,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及共享问题,并且发展中所需要的技术、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提高了企业的规模效益。长沙的望城高科技食品工业园已经取得了较好的集约和带动效应。建议湖南省因地制宜在不同区域建设15个左右的绿色食品加工区。加快发展绿色农产品的储藏、保鲜及运销业,把湖南省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也就是说通过物流业的发展,真正建立起市场牵龙头,龙头连基地的产业群。

3.6提升农民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