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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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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中外 融资问题 经验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2(c)-0125-03

2015年11月国务院颁布《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壮大现代化农业主体已经成为迫切的任务。然而,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融资匮乏一直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笔者通过描述中外学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的研究,采用比较分析法,结合典型国家和地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功的经验总结,为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1 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研究动态

1.1 国外研究犹

从世界范围看,大部分的国外学者主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定义成3个组织:产业化生产为主的农场经营模式、现代化农户与合作社的联营形式。美国和日本的农业理论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居于世界前列。

(1)美国农业主体的融资动态。1992年,以北美的面食食品加工厂为开端并不断发展,最终形成了一个新的模式――北美新一代合作社[1]。根据美国地区性农业经营的特征,农业经济主要的融资渠道是以权益融资为主,以负债筹资为辅。农业企业成立之初,美国政府会给予各种政策、资金的支持。并且,政府机关督促大多数银行给予农业企业利率扶持,一定程度上削减了融资的利息成本。

(2)日本农协的融资动态。众所周知,日本农协的快速发展和有效运作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日本农协在技术支持和销售渠道两个方面对农业企业起到促进作用,一方面加速了农业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融资不足的问题。并且,农协在向社会成员吸收闲散资金的同时,以较低的贷款利率向协会成员提供“政策金融”,大力推动日本农业经济的发展。

鉴于国外学者的研究理论,特别是美日两国在农业经营融资方面的成果经验,对改善中国新型农业组织成立之初资金不足的局面,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外的研究理论已经不足以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融资所面临的困难不同,所以必须提出针对中国国情特征的农业发展融资战略。

1.2 国内研究动态

中国大部分学者在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侧重点往往在于理论研究,缺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研究,特别是关于融资领域的拓展。

李晓渝博士后(2006)在《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中,结合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通过调查研究,试图从国家政府、农民本身、金融体系这3个方面提出辅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困境的方法[2-3]。

而对于新型农业组织的资金匮乏问题,国内学者将它归纳为四大因素。包括农业组织融资问题的研究,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研究,金融支持与产业化领域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融资模式及产生问题的研究。

(1)关于各地农业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杨厚智、何萍(2007)通过实地调研法,对南充市的农业政策进行研究,发现在农业组织融资过程中,政府存在严重的政策缺失[4]。广东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成员黄修杰、杨景锋(2009)通过对全省中小型农业企业的调查研究,找出其融资困难的原因,试图提出改善这一局面的方法[5]。

(2)关于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的研究。陈娟芬(2005)从宏微观两大视角,论述BOT在农业经营中的利用。结合各地区农业融资的规模和特点,做出改善融资困境的可行性方案[6]。

(3)关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产业化的研究。姚增福(2008)从金融体系方面找出了农业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概述为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以国家银行为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性金融,在市场经济中不能充分有效地运转,三者之间难以兼容,迫使中国农业经济一直没有改变融资难的局面。归纳为以中央银行为导向,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手段的农业产业化金融资源不能有效运转,各类金融之间缺乏兼容机制,不能发挥支农助农的积极作用[7]。余章炎(2001)也从侧面论证了金融扶持对农业经济的重要作用[8]。

(4)关于融资结构及问题研究。何苗(2007)在2005年通过对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进行研究,找到了影响上市农业公司各种可能因素,得出农业企业的外源融资偏好[9]。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还处于萌芽状态,学者对中国农业的不同研究,对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1]。也为该文进一步研究国内外农业主体融资渠道方面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理论依据。

2 典型国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经验借鉴

该文对美国、日本的农业组织融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适合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的方法。

2.1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融资的实践与经验

2.1.1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的融资结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范文第2篇

7月5日,本刊记者就洛阳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对该市农业局局长归宝辰进行了专访。

记者: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您认为应该是怎样一个概念?

归宝辰:新型职业农民是今后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主体。所谓新型职业农民,就是有较高知识、有现代技能的农民,是复合型农民,他们不仅要有市场的分析、预测、驾驭、管理能力,还得有农业生产经营的指导、管理、技术应用这样一种能力。

记者:为什么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要想发展壮大,必须以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核心和支撑?

归宝辰:我国农业要想发展壮大,就必须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发展道路。不走这样一条路,中国的传统农业从根本上就进入不了现代农业,中国农业发展的效益也就进入不了高收入高效益的状态。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人才支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新型职业农民不是过去“老把式”普通农民,而是有知识、有技术、有头脑、有远见的新型农民,他们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定因素。

记者:目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

归宝辰:目前来看,现在愿意从事农业、真心热爱农业、真正懂得农业,能把农业搞出“花样”的人不多见。具体可以从两方面讲:一方面,经过科研院校培养出来的人,不能说他们不懂农业,但是这些人又不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另一方面,现在农村也涌现出来了一些生产能人、经营能人,他们包括种植、饲养方面的,也包括农业经营方面的,但是这部分人当下还太少,具体表现为财弱、智弱、体弱,因此可以说现在的农业生产主体队伍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状态。

记者:对于我国农业生产主体的现状,国家找到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方法予以解决,但这些生产主体的来源是什么,在哪里呢?

归宝辰:对于农业生产主体的来源问题,我认为,第一是国家已通过一定的技术、知识教育培养的青年群体,他们包括各类大学生,而不仅仅是农业专业大学生。第二是对土生土长“农村能人”的培养,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把泥腿子培养成农业通”。这部分来源,一个是返乡农民工。二是我自创的词:“非二代”,意思是说,农村早年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他们经过多年打拼有了自己的企业和原始积累,现在都处在产业转型升级时期,这部分“农民工”也在转向农业领域。这些人有的是资本进入,有的是产业进入,并取得了农业的成功经营。他们的孩子,也“子承父业”,可说是“非转农”第二代。第三是农村毕业的高中生、中专生或是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等。根据实际调研和观察,他们所学的专业与市场结合度并不大,但这些人经过大学的熏陶,他们的智慧得到了开发,农业又是最有作为的“双创空间”,他们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自然会有新的思路和理念,是农业生产主体的新来源。

记者:您刚才讲到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点在于三类人群,那么在这三类人群之外的人是否需要培养?如果按照年龄分,对他们的要求分别是什么?

归宝辰:刚才我们提到的三类人群,他们大多是“80后”“90后”,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于这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我们有明确的目标,就是要把他们培养成能与市场对接,处在高端的位置,就像现在的白领、CEO。而对于“70后”“60后”,甚至年龄更大的农民群体,也是需要培养的,从客观上讲,他们是现在的从业主体,也必须懂农业。但是,由于这些人普遍受到自身内在文化的制约,因此只能教他们基本的技能,力争把他们培训成为生产技能型人才,具体讲就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技术员,如整枝修剪、检验检测、农机手等直接去操作的主体。

记者:为什么说“精准培训”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归宝辰:河南省每年大体要培养20万新型职业农民,重点要培养的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家庭农场的经营人员、农业企业的管理层人员等生产主体经营人员。对于这部分人的培训,我们称为“精准培训”。通过培训这些高质量、高素质的“农业精英”,就可以影响一大片、辐射一大片、带动一大片。所以,它是整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记者:通过上述交流可以看出,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质量比数量更重要。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数量化的培训还是占主要投入比例,那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不会最终流于形式呢?

归宝辰:这个问题可能会存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咱们中国这种文化观的影响,中国人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也就是说,在农业上,农业的补贴都是普惠制,普惠制从理论上讲是调动所有农民的积极性,实际上对于基层来说,效果未必好。从这个角度讲,是会存在流于形式的。但是,我们也可以有针对性地想办法、搞创新。如我们搞了个“CEO培训计划”,就是着重要求农民质量的培训,这一计划是着重培训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只要善于钻研、善于创新,立足农业产业需求,培训也就不会流于形式。

记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您有哪些心得体会?

归宝辰:心得谈不上,讲几点实际感受。一是在选学员、搞培训前,一定要做好认真细致的调研,要把真想学、积极性高的学员选出来。二是不要忽视“土专家”,一些土生土长的“农村工匠”,他们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采取实用性很强的方法,更易让农民接受。三是要顾及农民的情绪,要及时察觉和了解他们的切实需求在哪里,想方设法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四是培训要带给农民新理念、新观点,这样才能抓住农民的心理,丰富他们的知识,从而在实际种植、饲养过程中起到好的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农业现代化 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面对农业生产“双高”和“双紧”时代的到来和党的十提出的“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的要求,我国迫切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主要模式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存在几种主要模式,这些模式在发展基础、发展势头、运行方式、功能作用以及经营环境等方面差异明显。

专业合作社。一般是由当地生产经营“能人”发起或几户农民联合发起,号召本乡本土农户入股参加,入股农民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作或在合作社指导下分散经营,合作社为入社农民统一提供种子、树苗、鱼苗等基本农业生产资料,在田间管理、日常经营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包购包销相应农产品。

专业合作社对农民收入和农业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强劲推动作用。对农民而言,首先,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货币收入。其次,转移了经营风险,农业生产原料和农产品都有合作社提供、收购,农民只是分散生产的农业工人,加上国家的农业补贴直接汇入农户卡上,农户照收不误,这对农户来说是非常划算的事情。最后,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种植技术和田间管理水平,使他们丰富了市场信息、增强了市场观念,这对农民的长期稳定增收,具有更为深远的积极影响。实地调查情况表明,与其他类型的农业经营组织相比,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数量最大、吸收农户的数量最多,产业化经营率较高。

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都属于企业化的市场经营组织,其中,家庭农场处于农业链条的农产品生产种植环节,龙头企业(含各类龙头经营组织)处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储运、购销、服务环节,二者在市场属性和经营管理运作机制上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笔者一并分析如下:

龙头企业是小户农业与广大市场、农业种植养殖与工业加工服务相连接的重要渠道。它们都具有鲜明的企业化、市场化特征,规模较大,在相应领域起着主导或引领作用,是牵动或左右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的“龙头”。在单个企业规模不太大的地方,龙头的形式表现为众多小企业积聚而成的“专业化市场”,小厂小商集群发展,产生很大的规模效应,在农业产业化中同样发挥了龙头作用。

至于家庭农场,已被国内外实践经验证明,是现代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方向和理想微观主体,其生产成本、经营效益、生产效率等项指标较优,对于转变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经改革营体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转移农业劳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等方面,都具有较大作用。

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在改革开放初期以“粮食大王”、“棉花大王”的称谓从千千万万个小农户中脱颖而出,当时主要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政策激发的劳动热情所致,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红利体现。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生产也在悄然变化,时过境迁,原有农业经营体制和组织形式下的粮食产量已达到极限,依靠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依靠大型农业机械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农业生产的合理选择。

专业大户在经营模式和员工管理等方面走向专业化后,在市场属性和运作机制上就是家庭农场,或者说,专业大户的发展前景就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换言之,家庭农场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的市场属性使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绕过很多体制障碍达到家庭农场的经营效果。大力扶持专业大户的发展,为家庭农场的破茧而出孕育必要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基础,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着力推进的政策方向。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所有关系分离不清造成土地确权受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的根基不稳。在现有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体制下,农业特别是粮食的单产增加已到极限,农业发展已经到了惟有规模经营方能有效降低成本的地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均需规模经营才能发挥效益。规模经营的基础,是土地的集中连片开发。

现有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一家一户为一个基本的经营单位,地块狭小分散,不利于机械耕作和规模经营。1997年左右开始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国家承诺对农民的承包经营期再延长30年不变,以确保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目前推行的土地流转,着眼点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承包期内农民拥有经营权的情况下,如何推动使用权流转?所有权和经营权、承包权和使用权等各种财产法律关系该如何剥离?使用权流转后以什么形式体现承包权益?诸如此类,不仅仅是理论问题,更是现实需要。

两权分离应当建构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上还是直接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占有权、支配、使用、收益等财产法律关系该如何区隔、相互体现和互相保证?特别是,广义的承包权该如何通过收益权和剩余索取权加以体现和保证,是政府必须向农民保证、理论界必须向农民阐明的重大现实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全造成土地流转乏力,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难以形成规模经营。在组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征集土地的过程中,农村民间自发产生推动的土地流转,实质是一定期限内的土地短期租赁,时间短且租赁关系不稳定,双方之间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土地占有权转移,即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原农户,租赁户只是在短期之内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甚或仅止经营性指导权。如此一来,即便实现了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仍然难以避免土地租赁户的“短期行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投入难免受到影响。

在农村,农民时代累积的深刻感受是“失地”不仅会“失业”,而且会“失掉一切”。目前,农民失地后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失业救济金”,年高体迈之后无法奢望“不劳仍可获得”的“退休金”,他们所能获得的一切权益都根植于与农民身份相互依赖的“土地”,所谓“手中有地,心有底气”。由此看来,土地流转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味慨叹农民目光短浅,还应全方位考虑农村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非农产业收入不稳造成农民转移难以彻底,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遭遇诸多要素瓶颈。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诱因是非农收益高、生产条件好、衍生的福利和生活方式的改善。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背后是农民一家人的生计问题,全家人的生计问题包括了工作、收入、生活方式、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的全部问题。现阶段农民进入非农产业,主要是靠打工“补贴家用”,多数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在非农产业较为发达的县市,多数农民选择在当地就近打工;传统农业较为发达的地方,农民外出的比例较高。从总体来看,他们是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漂移的“打工族”,他们“离土”却并未“进城”,土地流转有梦难圆。

从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运行背景来看: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农村工业化进程,以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为依托,以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特征,与“大力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道路相结合,有力推动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出现了“抛荒、撂荒、转租、代种”现象,并未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

缺乏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中介组织,土地流转机制和农业经营体制亟需创新。在实地调研中,几乎所有地方的官员都希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明确一个部门或机构进行协调”,例如村委会或其他“有权威”的组织,促成价格谈判,对此,迫切“需要政府支持”。当然,也有“阅历颇丰”的乡村干部提醒:“农民有逆反心理,越是政府出面征用,农民的要价越高”。

实际上,在当前诚信缺失的社会大环境下,农民也希望有一个具备公信力和权威性的组织代表他们说话,必要时能向他们讨个说法。从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一般过程来看,土地流转双方的要求指向同一个目标,即建立权威有效的中介组织,或者说有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能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节约双方的谈判成本,有效促成土地交易。

农民传统的乡土观念一时难以转变,时空条件的缺乏迟滞了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快速发育。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集中管理不可避免地会冲击农民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传统农民在世代沿袭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对土地积淀了非常深厚的感情,种地是他们心里最熟悉、最安全的谋生方式,田园村舍、邻里乡亲是他们最感惬意的生活环境,他们对于弃农从商、务工进城有天然的畏惧和抵触。这些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育。有这样心态的农民目前都还是握有家庭生计决定权的“家长”,但他们下一代的生产生活观念已发生了很大改变。试想10年以后,当他们的父辈年事已高、没有心力再去主导家庭大计,他们成为一家之主能够自主决定未来的时候,离乡进城、“卖地务工”就成为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具体建议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育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参照国外农业产业化方面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对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培育和经营体制的创新,笔者的基本思路是:“因地制宜,多管齐下;营造条件,渐进培育;顺势而为,稳中求进;示范引导,尊重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目标是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提高产业化水平;基础是土地经营权集中、疏通土地流转流程;保障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农业产业化与加快城镇化结合起来,通过大批农民的离土进城、身份转换,最终实现农业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具体建议是:

由易到难,渐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一方面,优先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对现有土地关系调整的要求最小,农户仍持有自家土地,仍保留了经营主体地位或只是阶段性让渡土地支配权或使用权。从专业合作社对农业整体发展的作用来看,它是农户与市场、小农经济与大农业格局连接的主体组织形式和便捷渠道,农民容易接受、愿意参加、社会成本低,与农户的连接最直接、最紧密,最符合现阶段农民的觉悟程度、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农村的整体社会环境,因而具有强劲的发展势头。针对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门槛高、农业补贴仍然发给入社农户而经营风险由合作社单独承担等不公平问题,应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另一方面,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市场。二者可以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依靠市场的神奇力量,大力提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水平和产业化程度,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依托。对于他们目前遭遇的招工难、用工贵等问题,应在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员工培训和技术指导方面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顺势而为,灵活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规模经营是当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途径,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主要目的之一。基于经济、社会、观念等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在相当长时期内,总有一些农户游离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之外,以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形式存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还将在很大范围内长期存在。为此,要尊重农民意愿,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在比较和示范中引导农民逐步转变。

从农业生产技术层面来看,下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方向是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比如:推广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加深土地耕作层,降低农业机械租赁费用。在操作层面,这些要求可以通过在农户之间调整地块、将土地集中使用,在不改变、不调整土地所有关系的情况下得到满足,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规模经营”。

加大公共投入,改进公共服务。农业实行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管理之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必然会如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一样,需要政府加大公共投入,改进公共服务。着力培育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改善面向农业的生产。农民职业化和农业社会化的发展,迫切需要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将农户与市场有效连接起来。县乡各级政府机构要通过政策引导,在土地以及流转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方面,建立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市场中介组织。

在改善农业生产方面,要特别重视改进农业金融服务。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双高”特点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实地调查的过程中,农户、合作社理事反映最强烈的就是资金紧张和贷款困难。

贷款门槛较高是导致农业经营组织资金困难的主要因素。农民去银行贷款,银行都要求农民提供抵押,但是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不能作为抵押的资产。各级政府应切实制定并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简化流程、降低门槛、督促落实,在投资、信贷、财税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究竟是进城务工还是留乡务农,归根到底要进行收益比较和理性选择。农民也是理性决策人,我们需要从农民的角度感受他们的成本概念和收益内容,从经济、社会、环境、亲情等方面予以全方位的理解。为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就要通过农村职业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培养“职业农民”,使留乡务农成为收益不低于进城务工的谋生方式,使农民成为与市民一样体面而有尊严的身份,从而在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中实现城乡合理分工。

加强沟通宣传,转变农民的乡土观念。其一,要持之以恒、深入细致地加强对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让农民正确理解、消除误解。实行土地流转是否就是土地往回收、土地流转以后农民怎么办,诸如此类的政策措施,政府要有一个顶层设计,要以一种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向群众展开宣传。

其二,要向农民讲清楚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趋势,讲明白农业实行规模经营的必要性、必然性,讲透彻新农村建设的前景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以此引导群众自觉自愿投身农村改革洪流,完成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历史性转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农业;新型农民;农民素质

中图分类号:F3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10-0024-02

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发展现代农业,最终要把农业增长方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现代农业发展的成败。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素质,才能让他们掌握运用现代物质装备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掌握转变经营方式的本领,形成持续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力量源泉,从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

一、发展现代农业对农民素质的要求

农民只有具有较高素质,才能充分发挥其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民的文化、科技、经营管理等素质对现代农业发展尤为重要。

第一,现代农业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农民的文化素质影响其对新技术、新品种、食品安全意识、标准化知识的接受程度。很多农民由于文化素质低,对农业科技接受能力不高,市场意识也比较淡薄,从而难以及时地对农业生产进行调整。

第二,现代农业发展对农民科技素质提出较高要求。现代农业主要依靠科学技术,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农业科学技术的主要掌握者和运用者。拥有较高科技素质的农民,能够更好地运用各种新的农业技术,实现科学技术向生产成果的转化。可以说,农民的科技素质直接决定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现代农业能否实现。

第三,现代农业要求农民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素质和市场意识。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地位会更加明显。因此,要保持并提高我国农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

二、我国农民素质现状分析

一是文化素质较低。据统计,2006年,全国农村劳动力文盲率为6.7%,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村从业人员占79.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仅为14.2%。从反映人口素质的监测指标看,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仅相当于初中二年级水平。农民文化程度低,大多数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直接影响他们接受新知识和各种信息的能力,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是科技素质较低。据2003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进行的“农民眼中的中国农业科技状况大型调查”结果显示,在是否采用农业科学新技术的问题上,主动采用新技术的农民只有29.7%,不到1/3。2003年,中国科协对“中国公众科学素质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具备科技素质的农民仅占0.7%,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不到5%,农村居民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仅为城市居民的1/6。

三是经营管理素质低,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绝大多数农民缺乏经营观念和科学管理方法,市场意识淡薄,信息接受与反馈能力差,很难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动态。而且,绝大多数农民都没有接受过有关农业经营管理的教育或培训,不了解农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对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三、培育新型农民的对策建议

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需要政府、社会、农民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尤其是对农村教育、农民培训、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政府的投入更具基础性和引导性。从农民角度来讲,要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提高农民自身投入能力;要加强宣传,切实转变农民的观念和意识。另外,还要广泛吸收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三农”的建设中。

第一,构建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素质。新农民必须有新文化、新知识,加强教育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树立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观念,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需求,建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综合化的农村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今后,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取得的成果,优化和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在重视基础教育的同时,应积极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注重加强农民培训。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营管理培训,以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现代农民;另一方面,要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求,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另外,要建立健全农村教育为农服务的保障体系,创新为农服务的形式,增强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效果。发展农村基础教育任重而道远,任何时刻都不能放松这根弦。

第二,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资,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健康投资是一种可以带来预期收益的生产性投资,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从事其他活动的重要前提。政府应转变观念,把公共卫生支出当作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同时,注重对农民的引导和宣传,增强他们的健康投资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规模,确保新农合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三,加强对农民的引导和宣传,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提高农民素质离不开农民自身的参与。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参与者,要切实尊重农民的实际需求,耐心细致地对农民进行宣传,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只有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好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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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对接路径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10-125-03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把高效生态农业和特色精品农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浙江省农业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其中,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外流与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的矛盾,使加快培育农业实用人才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在明确浙江省农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基础上,通过分析人才需求的类型和规格,以此来指导浙江省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将有效推动浙江省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一、浙江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

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

1.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明显提升。积极引导土地、技术、资本等要素优化配置,在推进传统种养殖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休闲观光农业和生物信息业,使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齐头并进,着力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一二三产业融合联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完善、改革和创新农业生产各要素,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1)把“两区”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化农业的主平台。粮食生产功能区按照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良机、推行良制的要求,依靠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和强化管理,使之成为稳产、高产、优质、高种植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现代农业园区按照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的要求,依靠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和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使之成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

(2)提升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继续鼓励各类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走向联合。组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在不断完善经营体制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于一体的农业标准体系,实施“五有一追溯”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三品一标”认证。

(3)着力提高科技支撑力。加强农科教结合,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形成“专家团队+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转化机制。把加强农作物和畜禽良种、优质高产栽培及养殖、农业节本增效控害、动植物重大疫病综合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农业节能减排、农业信息化、农业抗灾减灾等十大领域的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作为为重点。重点突破和熟化种子种苗、水稻机插、油菜机收、名优茶机采、病虫绿色防控、连作障碍治理、畜禽健康养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核心技术及成果。建设一批种子繁育基地和育苗中心,打造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茶树、柑橘、蔬菜瓜果、蚕种桑树、优良畜禽繁育和供给中心。

3.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创新和利用“资源_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清洁化生产技术,广泛应用间作、套作、轮作、稻鱼共生等农作技术和粮经结合型、立体种养互促型、农牧生态循环型、水旱轮作改善型、农业废弃物再利用型、农业功能拓展型等高效生态新型生产模式。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加大有机肥、生物农药生产和推广力度,降低化学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提高肥药利用率,减少氮、磷等排放,推进农业薄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减轻和控制农业自身污染。

4.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实施对重点培育的产地批发市场的认定工作,在农产品主产区培育和改造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改善物流设施和交易平台,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物流业。加大物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应用层等三层网络成熟技术及设备在农产品生产、投人品监管各环节的示范推广。全面建立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组建农机、粮食、植保、沼气等专业服务组织,鼓励开展代耕代管代收、农资经营、农机作业、病虫防治、动物诊疗、产品营销、沼气服务等专业化服务,不断完善服务机制。

二、浙江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浙江省农业转型升级关键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只有培养大量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科技人才,才能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正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

1.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是传统农业的专业化发展,是农业生产和服务走向专业化分工。这要求农业从业人员不但具有较雄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专业生产能力,更要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归纳和技术创新能力。农业转型升级也是传统农业的市场化发展,是由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这就需要农业从业人员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具有较强的获取市场信息和分析这些信息的能力。

2.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是生产经营模式的集约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生产与经营走向规模化、组织化和一体化。这要求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者不仅是农业生产方面的内行,也要熟悉整个产业链条各环节技术要点和连接规律,更要成为经营与管理方面的专家,要熟知、理解国内外有关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具有把握农业行业发展动态和预测发展趋势的能力。

3.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是生产模式的生态循环化发展,农业生产走向节约化、清洁化和标准化,生产模式走向多元复合型。这要求农业生产者和管理者深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意义,具有较强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掌握自主创新节约型和清洁化生产技术的能力,掌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技术规程和生产工艺,熟悉“三品一标”各项认证标准,熟悉各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三、浙江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对接路径

浙江省农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职业教育应主动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从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调整专业设置与布局、重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使浙江省农业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1.适应农业产业人才需求结构特点,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需要各类型和层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相互配合,各司其责。这要求人才培养在层次上要有差别、有特色、相互补充,更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使各层次人才培养相互融通和衔接,构成金字塔式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国涉农职业教育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即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但这三个层次尚未形成完整体系,中高职有效衔接是目前职业教育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有效衔接在我国尚未提上日程。

浙江省涉农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正处于起步阶段,在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3+2”联合办学模式的促动下,中高职有效衔接进展较快,基本能够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的衔接,但尚未达到相互融通;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的衔接仅停留在“专升本”模式,并无实质性的融通与衔接。

2.适应农业产业体系提升,优化专业设置与布局。职业教育要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要与区域产业发展相融合。这要求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专业布局、专业规模等方面符合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浙江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初具规模,新兴产业方兴未艾,农业产业链逐渐拉长和增粗,这对浙江省涉农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与布局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满足浙江省农业产业链条健康发展的需求,在专业设置方面,在加强传统种养殖技术类专业建设的同时,应增设与农产品精深加工工艺、农产品流通与服务业、休闲观光农业和生物信息业相匹配的新专业。虽然浙江省涉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与服务、农业观光休闲和生物信息技术类专业已经出现,但存在问题较多。

(1)传统粮油作物生产技术类专业设置问题较为严重,该类专业只有两所本科院校开设,均分布于杭州市,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均未开设该类专业,在结构和布局上严重失衡;畜禽和水产品养殖技术类专业稍好些,有3所本科院校和3所高职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分布于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和嘉兴,但其布局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专业覆盖率不高。园艺(园林)类专业从数量和布局相对较为合理,共有4所本科院校、12所高职院校和40所左右(不完全统计)中职校开设该类专业。

(2)与农产品相关的食品科学类专业开设率较高,有15所院校开设相应专业,其中,本科院校10所、高职院校5所。从布局上看能够满足浙江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需求,但在专业培养目标和内涵建设上与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存在较大偏差,所有院校中只有5所院校开设食品工程(加工技术)类专业,其余均为食品质量与安全、储运与营销类方向,食品工程设计(农产品加工工艺)开发人才培养力度明显不足,另外,还有4所高职院校开设“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经营)”专业,但均存在对“绿色食品生产”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界定上的不清晰,导致专业定位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模糊现象。

(3)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产品流通领域管理、农业生产服务类、农业休闲服务与管理类和生物信息类专业均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目前仅有2所本科院校和1所高职院校开设农业经营与管理类专业;3所高职院校开设与农产品流通领域管理相关专业;3所高职院校开设与农业休闲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生物信息类专业只有1所本科院校开设。调查结果显示,以上各领域人才需求呈快速上升趋势,加快以上领域各专业建设将是浙江省涉农职业教育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3.适应农业产业复合型人才需求,重构课程体系。根据浙江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着眼于农业现代化发展,应着力培养具有较强综合职业能力、创业意识、现代农业理念和基本生产技能,同时能够从事农业组织和产品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根据这一要求,在构建课程体系时需重点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涉农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在构建农业种养殖技术类和食品工程(农产品加工技术)类专业课程体系时,应把农业产业经营与管理、农业产业发展模式与趋势等基本知识和相关技能培养纳入必修课程平台加以强化;在构建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产品流通领域管理、农业生产服务类、农业休闲服务与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三品一标”质量标准)、监督与检i叫体系建设等相关知识和能力培养纳入必修课程平台加以融合。

(2)涉农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均应重点加强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在构建课程体系时应做到:①将创业教育课程由原来的公共选修课纳入到职业拓展限选课或职业技术必修课平台中;②加大社会实践的学分比例,在社会实践成果评定标准中,增大自主创业规划比重,突出自主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③在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中,以“产、学、研”教学模式为平台,给学生创造充分了解产业、认识企业、熟悉企业经营与管理、思考企业发展规律、谋划企业发展规划的机会,强化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和信心。

4.适应农业产业技术集成,加强课程建设。浙江省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技术集约化。职业教育的课程是技术集成、表现和传递的基本单元,是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相互融通的基本渠道,其内容体系构建的科学性、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先进性以及与产业技术集成的吻合度,是决定职业教育能否适应产业技术集约化、能否引领产业发展的关键。

(1)浙江省涉农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应以高效、优质、安全、生态和循环农业发展理念为依据来组织教学内容。在保留必须的基本理论基础上,实时调整课程教学目标,把能够促进高效、优质、安全、生态和循环农业发展作为选取教学内容的主要标准,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在注重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相吻合的前提下,农业生产技术类课程均应增加循环农业相关内容,学生们共同探讨粮经结合型、立体种养互促型、农牧生态循环型、水旱轮作改善型、农业废弃物再利用型、农业功能拓展型等高效生态新型生产模式,将课程内容有效延伸,引导学生思考、实践和创新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2)改革教学方法,把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作为课程的教学目标。改变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是课程唯一功能的陈旧“课程观”,以将课程视为培养学生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专业能力等载体和平台的现代“课程观”为指导,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积极开发“理实一体化”课程,引导和激发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