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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二)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下发了《*市*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联合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市1月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6万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出动农行政执法人员*人/次,立案查处3件(饲料2起、兽药1起),已结案3件;检查企业*个,整顿市场及企业*个;查缴:种子*公斤、农药210公斤、饲料746公斤、兽药213.8公斤;查处案件:饲料2起、兽药1起;挽回经济损失金额0.58万元。通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确保了全市农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遏制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七)、根据市政府*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
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按照组织分工,我成为了大厅管理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大厅管理科的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及科长做好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大厅管理科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这四个多月以来,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 做好对进厅人员的考核、评优工作。协助科长制定了《**新区公共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须知》、《**新区公共服务大厅考勤制度(暂行)》、《**新区公共服务“窗口”流动红旗评比细则(试行)》三个制度。并依照制度对进厅人员进行管理、评比。
2、 做好对进厅人员的考勤工作。做好考勤机维护工作,为进厅人员进行指纹输入,严格按照《**新区公共服务大厅考勤制度(暂行)》对进厅人员进行考勤,规范所有工作人员工作秩序。每月月底对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为进厅人员核算、发放补助费。成功的评比出了流动红旗窗口,转变了进厅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3、协助主任、科长做好对进厅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其他集体活动。曾先后组织进厅人员到农业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沈河区行政审批大厅以及本溪市行政审批大厅参观学习。协助主任、科长成功的开展了庆双节游艺活动;征文、摄影比赛;“对照山东找差距、解放思想促发展”整改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开拓了进厅人员的视野,使**新区公共服务大厅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通过组织集体活动增进了进厅人员之间的感情,激发了进厅人员的工作热情。
4、 协助科长做好大厅硬件设施的配备工作。为大厅配备了打印机、扫描仪、塑封机等硬件设施;制作了投诉受理牌、投诉卡片和投诉箱;印制了**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简介和服务卡。
5、 深入研究了新区的招商政策,学习了行政审批方面的知识,协助办公室主任和科长完成了大厅办XX年的招商任务。
6、 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文件整理分类存档,给大家查阅文件提供了很大方便。认真及时地做好文字工作。协助好办公室主任做好大厅办的财务工作。做好公章的管理工作。公章使用做好详细登记,严格执行中心公章管理规定,不滥用公章,不做违法的事情。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7、 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中心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了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除了做好本职工作,我还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二、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益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中心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
认真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了行政审批程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改善了营商环境,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力。截止2020年9月25日,我县现有各类企业共445户,注册资本329516.03万元。内资企业48户:其中国有企业7户,集体企业7户,公司34户。私营企业397户:其中个人独资企业78户,合伙企业4户,有限责任公司315户。2020年新增内资及私营企业77户,注册资本34770万元。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92%、11.80%。个体工商户2315户,注册资金41395.77万元,2020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63户,增加注册资金4864.9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57%、13.32%。农民专业合作社571户,成员出资总额46205.31万元。2020年新登记农专社68户,增加成员出资总额7628.43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52%、19.77%。2020年登记家庭农(牧)场18户,资金数额1924万元;受理食品经营许可42件,(其中新办34户,变更6户,注销1户,换照1户);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7件;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证472件。
(一)继续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于2015年9月25日正式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不再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且在企业登记时一并做好印章刻制信息的采集,使得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就能领到印章,达到让申请人少跑路的目的。改革为企业减轻负担,节省时间,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6年9月25日,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把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与企业统计证纳入营业执照中。按照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和省工商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三证整合”的意见》的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便利化,营造更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多举并措助推个体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12月1日,州首张个体户“三证整合”营业执照在县发出。2017年9月25日起,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的基础上,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旅游、海关等部门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全面实现营业执照和上述登记备案信息的“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降低了办事成本。并于9月25日上午,发出首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018年6月25日起,全省实行“三十三证合一”。
2020年新登记市场主体统一发放加载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切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截止2020年9月25日,我县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20户,2020年企业简易注销登记3户。
(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商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年6月28日电子化登记平台正式上线,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窗口登记或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通过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实现企业设立环节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是申请人通过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的运行新模式,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根据《关于全省全面推广“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0年4月10日“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正式上线,申请人可手机下载“营商通(APP)”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在全程电子化基础上上更加简化申请资料、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照时间、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降低创业成本;2020年,我县网上登记企业21户(其中:全程电子化登记8户,一窗通登记9户,营商通登记4户)。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深化和拓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1.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州工商局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不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2.提高企业注册便利程度。简化登记手续,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实现零见面办理营业执照。
3.完善市场推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强化部门沟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市场推出机制。
三、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加强业务培训。窗口登记人员认真学习工商、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登记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管理办法及通则、实施管理办法及细则、许可系统应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全面熟练掌握业务的贯彻实施意见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编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加大机构改革创新力度,统筹推进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权责清单等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增强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市目前党委设工作部门9个、政府工作部门27个。截止2019年9月,我市行政编制合计1797名,行政编制在职人数1565人。其中:党政群系统行政编制1205名,在职人数1018人;政法系统行政编制592名(含省垫增公安政法专项编制53名),在职人数573人。事业编制9646名(含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32名),在职人数9360名(含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在职人数30人,不含编外聘用人员1099人)。从编制总体运行情况看,我市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有成效的,守住了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编制总量这条底线。
(二)盘活用好编制存量资源。我市共核定科级领导职数728名,已配备687人(含待消化29人)。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精简部门机构2个、内设机构4个;精简行政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39名。加强探索创新,建立行政事业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余编,管住、管好、管活编制资源。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照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一个部门承办、编委一家行文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把编制关和进人关,树立编制工作权威。畅通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途径,规范使用《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机构编制核编证》等多种方式强化人员调动管理,有效控制编制和人员增长。完善信息系统实名制管理,截至目前,录入、更新信息800余条,将信息系统与核编证管理有机结合,确保编制管理准确到位。
二、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党政机构改革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及时完成涉改部门领导班子任命及挂牌,相继印发配套文件,完成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国有资产与档案移交以及新组建和调整部门共**家“三定”规定印发并组织实施。
(一)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卫生健康、人社等部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减少了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
(二)理顺了部门职责界定。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落实好机构组建和调整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等确定部门职能,明确主次责任,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推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机构职能调整既有物理变化更有化学反应。
(三)落实了控编控职数的原则。按照上级要求部署,除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委办、市政府办等核定1正3副外,其他部门单位领导职数统一核定1正2副,“总师”数量保持不变。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规范挂牌机构和临时机构,防止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做到限额之外无机构。
(四)推进了相关领域改革。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落实上级综合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沟通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执法改革方案,锁定执法人员编制。二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其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职能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实现转职能不转机构,并统筹考虑剥离行政职能后事业单位设置前期工作。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日趋规范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高环保审批效能。按照上级部门审批制度改革和权限下发的要求,制定了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审批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和排污许可证年审,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压缩审批时限。成立环保综合审批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选派业务骨干常驻窗口。认真贯彻执行生态发展区产业指导目录和环保准入政策,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既全力服务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又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的排放。十二五期间,我县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04项、竣工环保验收78项、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115项。
(二)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全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全县的“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并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从工业、农业、生活、机动车等多方面抓好污染减排工作。
1、抓好县城污水厂运行和污水管网改造,建成中心镇污水厂。近年来,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对污水处理效果明显,在线监控数据有效稳定上传到市环保监控平台。污水管网改造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并施工建设,至2014年底完成10.49公里改造,目前正在实施的县城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世行贷款项目),改造污水干管、支管约15公里,于今年8月动工,已完成5公里。污水厂进口浓度得到了明显提高,化学需氧量进口浓度为133mg/L、氨氮进口浓度为11.7mg/L,提前完成了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减排结果得到国家环保部的核查认定。桂头镇和大桥镇2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道建设现已投入调试运行,其中桂头镇污水处理厂规模2500吨/天,配套截污管道0.85公里,大桥镇污水处理厂规模800吨/天,配套截污管道1.1公里。
2、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工程。按照农业源污染减排要求,我县40家规模化养殖场列入减排名单,分年度逐步推进实施,通过实施雨污分流、人工清粪,建设堆粪场、沼气池、废水贮存池,废水、猪粪返田综合利用,改变了以往废水、猪粪直排的情况,40家养殖场按要求完成了减排工程任务,其中20家养殖场在2014年以前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定,其余20家待今年底核查认定。
3、落实“黄标车”限行机制,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县政府印发了《乳源瑶族自治县“黄标车”限行方案》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关于机动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将县城大部分区域划为限行区,在限行区域安装了标识牌,对“黄标车”限行开展交通执法,促进“黄标车”淘汰,累计淘汰104辆。加强车辆环保定期检测,辖区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实行了专线联网,检测数据稳定上传到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平台。加强车辆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在县车管所和行政服务中心各设置发放点,在车辆注册登记、年审、换证时跟进标志办理,目前我县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已达到95%以上。
4、工业减排得到有效落实。一是韶源水泥厂和民族水泥厂拆除立窑生产线,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二是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积极落实锅炉整治工作任务,拆除了1台4蒸吨/小时、2台6蒸吨/小时的链条燃煤锅炉,并拆除了烟囱。三是淘汰小造纸企业,交通造纸厂和新丽造纸厂拆除生产设备,并各自拆除了1台2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四是淘汰铅酸蓄电池企业,红利蓄电池厂和创能蓄电池厂因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实施了关闭淘汰了。工业减排项目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乡镇饮用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分。每年开展县城饮用水源评估,收集调查水质监测数据和周边农村生活污染源情况,对水库进行综合评估。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了8个乡镇(除乳城镇外其他所有乡镇)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调查,进行了水质监测、周边植被和污染物详细调查,其中桂头镇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9.16平方米公里,其他乡镇水源参照水源保护区管理。
(四)强化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十二五”期间,我局始终坚持从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多管齐下,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有效防范了企业环境风险。一是开展了环境风险源的排查。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对南水水库周边、南水河流域及我县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使用和生产化学品企业,展开了地毯式排查,做好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源排查记录,不放过排查死角,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环境安全。二是开展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每次节假日前,组织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装置和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并配合安监、国土部门,加强排金属、非煤矿山和选矿厂环境安全隐患。三是严打环境违法偷排行为。“十二五”期间,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了一麾公司酸性废水偷排、华辉沙石加工厂污染水质、祥旺建材废气污染等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县环境质量安全。四是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扎实做好排污费的核算、征收、减免手续等工作流程,以点带面,每年如期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征收任务。
(五)积极应急应对,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因我县境内公路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易受大雾、冰冻、长坡及弯多等影响,交通事故频繁,导致车辆装载的油污、货物(特别是液碱、浓酸等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极易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十二五”期间,我局重点加强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提前做好应急监测准备,随时待命,接报后,由分管局领导迅速带领监察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应对工作,要及时上报环境应急处理处置现场情况,供领导准确、快速、有效决策。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了“5·15”大桥冷却场液碱泄漏环境污染事故、“8·4”国道323线桂头路口红绿灯硫酸泄漏环境污染事故、“9·19”京珠高速公路东田出口液碱车泄漏事故和“6﹒16”坪乳公路大桥加油站路段交通事故致部分农药洒落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确保了我县的环境安全。
(六)实施标准建设,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十二五”期间,我局在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方面下大气力,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环境监测编制和监测用房指标,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已从8名增加到20名,达到标准化验收要求,一方面主动向省环境监测部门争取支持部分紧缺的监测仪器设备,以填补我县部分监测项目空白,提升环境监测硬件水平。同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特征污染物监测和应急监测涉及的项目监测能力。目前,已通过计量认证项目监测能力87项,已通过省质监局专家现场评审的8个扩项项目监测能力,监测技术水平排在在全市各县(市、区)前列。此外,积极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除做好定期监测县境内大气、饮用水、声环境质量和工业企业污染源监测的常规动作外,还时刻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准备,以便在发生环境应急事件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
2015年初,我局于委托了市环科所结合全县实际开展“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收集资料、实地勘探等,目前已经完成初稿编制,形成《“十三五”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初稿》,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制定了综合反映环境质量、治污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管理建设的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提出了六大任务,以及一系列重点工程,并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十三五”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分区引导,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乳源瑶族自治县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根据我县的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以及今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生态功能区划,为符合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的项目在今后环评审批奠定基础,同时严格落实禁止开发区的保护措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结构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我县山区资源禀赋和后发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适度工业化,突出发展生态、低碳经济,建设现代生态工业体系。推动传统优势工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如钢铁、塑料制品行业,进一步推进落后产能污染减排,腾出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用于发展新项目。
(三)狠抓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强化南水水库、横溪水库、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污染项目建设,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项目和网箱养殖,规范建设水源保护区警示、标识设施,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控预警系统,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恢复种植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
(四)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收集率,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快推进工业废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抓紧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实施进展,确保在2016年完成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化工基地废水处理站建设,通过集中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腾出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