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Peer-Instruction理论 协同教学 自主性学习 电路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1-0022-02

1 引言

在传统的讲授式电路教学方法中,学生是被动的接收者,他们在课堂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对知识点的掌握和相关公式的推导和记忆上,对基本的物理概念和电路本质并不清楚。在通常情况下,课堂讲述的内容直接呈现在教材或是相关讲义上,这对于学生专心于课堂教学没有什么较好的激励作用,所以传统的课堂教学几乎是在一个带有问题的、被动的听众面前的一场独角戏,师生之间没有任何的互动,学生之间更谈不上交流、合作学习[1-2]。目前很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记住相应的解题步骤,并不了解其基本概念,当题目条件发生一定变化或是其以前未碰见的题目便无从下手,因此电路教学方法的改革对提高学生对电路的基本物理概念和原理的进一步理解、学生的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都是至关重要。利用学生与学生的平等关系进行学习的交流,进而达到学生之间的互动[3-4],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电路基本概念的理解。老师在整个的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学生起主体作用,学生之间合作学习,师生之间协同教学,因此本文将基于Peer-Instruction(以下简称PI)理论的协同教学法应用在电路课程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基于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

Peer-Instruction理论是哈佛大学著名教授Eric Mazur创立的,变传统的单一讲授为基于问题的自主学习和学习之间的合作探究。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是将传统的灌输式授课形式转化为学生的合作学习、自主性学习的形式,重在培养独立自主学习能力,实现多元化主体的互动、师生协同教学[5]。

基于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的基本目标是利用课堂时间进行学生互动、师生互动,把相应的注意力学习的概念上来,而不是传统的对教材或讲义上细节内容的详细介绍,基于PI的协同教学发是由一系列关键知识点的简短讲授构成,每个关键知识点一个相关的概念测试题目,也就是学生所讨论的知识点的概念测试小题目。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讲述内容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启发学生思维,营造一个学生互动、师生协同教学的环境,通过某些能够影响学生认知能力的问题来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并逐步激发,引导学生合作学习、积极讨论,培养其批判性思维,并使学生在获得更多知识的同时能反思自己和别人的观点,最后完全理解问题本质[6]。基于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特别为学生设计了相应的基本概念测试题,在简短的测试后便可与同学相互讨论,合作学习,使学生有机会争辩,交流,共同解决问题,从而对物理概念和电路本质理解更深刻。学习者在与他人的相互辩论、相互影响、相互交流之中达到更完善的发展。

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设计的概念测试题与传统的题目考核方向不一样,其重概念、轻直接带公式计算。某些题目看似简单,却能有效地检测学生对相关概念的理解正确与否,从而引发学生的讨论,真正理解基本概念。当学生在课堂上的时间大部分用来理解理解基本概念,因此在课堂上便没有相应的时间来进行相关内容解题技巧的训练,为此,特将解题技巧的训练放到课外作业,因为课外作业和课外学生讨论部分有相应充足的时间来进行解体技巧训练,这样一来基本物理概念和解题技巧都得到了训练,基本概念的准确理解是有助于解题技巧的训练的,因此不必担心学生的解题能力得不到训练。

3 基于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的教学组织

基于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不同于传统教学对课本或讲义中各个层次和知识点的详细讲解,而是由大量关键知识点的简短讲授构成,每个知识点都有一个需要讨论的概念性小测试题目。学生课前事先预习,课堂给简短时间作答,然后学生相互讨论并可修改答案,该过程一方面可促使学生思考并理解问题,另一方面也给教师提供了一个评判学生对该基本概念的理解程度。如选择正确答案的学生比例太低,教师则可放慢讲解速度。然后通过另外一个概念测试题来再次评估学生对该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教学组织流程图如图1所示。

课堂教学组织安排:

(1)概念题目测试 1分钟

(2)学生思考时间 1分钟

(3)学生作答(选择题) 1分钟

(4)学生互动,说服同伴(Peer-Instruction) 12分钟

(5)修改答案并提交最后答案 1分钟

(6)反馈给教师:公布正确答案和成绩分布 1分钟

(7)讲解正确答案(含知识点的简短讲授) 5分钟

(8)另一测试题评估学生掌握情况 3分钟

(9)提交答案并复习该概念和讲解相应解体技巧 6分钟

重要知识点可按照上述的安排进行教学组织,约20分钟左右,简单知识点可省略(8)(9)步,整个知识点教学约10分钟左右。该方法可使得教师实时了解学生对该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防止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程度与教师的预期教学效果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因为随时间的增长,学生的不理解就会导致失去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从而使得整个课程的教学失败。

从表1可知,在实施了基于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后,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比传统教学法的正确率高,由图1的期末考试成绩对比可以看出,实施PI教学法的期末考试平均分比传统的平均分高10.3分,最低分数也比传统教学法的最低分数高,因此对基本概念的较好理解可使得在传统计算题的成绩得到了提高。

4 结语

电路课程是电气信息类的重要专业基础课,通过在该课程中使用基于Peer-Instruction理论的协同教学法能有效提高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从而提高该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把学习转化为自觉的行为。采用该教学方法在提高学生对基本概念和期末成绩的同时,通过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比起那些只掌握了专门知识体系的人,这样的学生更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更有可能进行创新,成为能够终身为社会服务的现代化人才。

参考文献:

[1] 赵郁聪,陈满儒.双语教学引入Peer-Instruction教学方法的实践[J].中国校外教育,2011(9):86.

[2] Eric Mazur.同伴教学法――大学物理教学指南[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 王祖源,武荷岚,顾牡.以同伴教学法促进学生互动式学习[J]. 物理与工程,2013(23):45-48.

[4] 张萍,涂清云,莫艳萍.课堂中的合作学习[J].中国大学教学,2012(6):56-59.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C程序设计;教学法;认知

0 引言

C程序设计是高校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课程教学质量对学生专业水平和后续课程学习有显著影响。由于受到诸多因素制约,该课程教学效果一直不理想,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成为高校相关专业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造成现状的原因有学生的专业基础薄弱,教学时间偏少等客观因素。除此之外,教师在教学内容组织和教学过程安排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导致教学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

C程序设计的教学目标是了解、理解、掌握和C语言程序设计相关的知识,具备运用C语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目标的实现涉及知识、教学和实践3个方面的内容。

在传统C程序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知识被分解成若干完整且相对独立的单元,教师针对每个单元开展集中教学,最终完成整个知识体系的教学工作,我们将它称为积木式教学法,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积木式教学法的缺点显而易见,首先,学生学习单一知识点的时间短,因此学习压力大。其次,教学过程中对知识进行串联和重复教学的时间少,不利于学生系统性地认识和掌握知识。再次,由于“指针”、“结构体”、“文件”等知识通常被安排在最后进行教学,时间有限,而客观上这些知识又需要较多教学时间,因此教学效果不理想。最后,这样的安排容易使教学过程变得枯燥、乏味,导致课堂氛围差,学生开小差的情况多。

在教学过程中,知识同时扮演着作为领域的知识和作为学习对象的知识2种不同的角色,二者在内容上基本一致,但组织结构上却存在较大差异。前者只考虑领域本身的特性,后者必须兼顾领域特征和学习者认知规律2个方面。积木式教学法之所以难获得理想的效果,主要原因在于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学习者的认知规律,没有对知识结构和教学方法做相应的调整。

针对积木式教学法中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C程序设计课程的框架式教学法。该教学法在充分考虑学生认知规律的基础上,对知识进行重组,先让学生形成关于C程序设计的简单知识框架,然后不断丰富和完善该框架让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框架性知识包含了C语言程序设计过程中涉及的大部分内容,但每部分内容只包含其中最基础、最关键的部分。例如,数组部分只包含一维数组,函数部分只包含函数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形式,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和积木式教学法相比,框架式教学法的教学过程呈现出螺旋式、循环往复的特征。例如,在学期中期引入指针的概念,在后续相当长时间内,通过陆续引入指针和数组、链表、函数指针等概念不断强化学生对指针概念的认识,最终完成对这一概念的教学。

1 知识重构

知识重构是在领域知识基础上,根据学习者的认知规律,对知识的组织方式进行调整,以降低学习难度,提高学习效率的过程。

1.1 学习过程中的认知特点

学习是一个从“不知道”到“知道”,从“不会”到“会”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完整的学习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接触阶段:这是一个非正式学习阶段,通常无需考虑学习效果,目的只是对所学内容建立大致印象,学习者在这个阶段比较自由,甚至可以完全凭个人喜好选择学习内容。教材的概述或导论部分主要为这个阶段的教学服务。

(2)弱知识体系阶段:在这个阶段,学习者逐渐在大脑中形成所学对象的大致轮廓,并逐渐脱离先前对目标对象一无所知的状态。学习者在这个阶段往往会产生较多的兴奋点,形成主动完善知识轮廓并将其清晰化的内在冲动。这个阶段需要几周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才能真正完成。

(3)知识体系的丰富和完善阶段:在这个阶段,学习者大脑中的知识拼图不断被完善,并逐渐变得清晰和完整。

(4)强知识体系阶段:学习者对所学对象形成了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对其中的主要概念有了较为清晰、准确的认识,能够比较自如地运用所学知识。

学习过程具有明显的重复性,渐进性特征。计算机科学是数学的一个分支,大部分概念对初学者都比较抽象,需要经过反复接触、思考、实践才能真正理解。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可能为学生多提供机会,让他们反复接触、揣摩和实践所学内容,以帮助理解和掌握。

学习过程本身是一个知识系统化的过程,存在着对知识的系统性认识需求。知识系统不仅有助于学习者从宏观上把握学习对象,还有助于对知识细节的学习。因此,让学习者尽早建立知识的系统结构,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此外,学习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倾向性特征。新鲜的、容易的、吸引人的或与自身相关的内容往往更容易引起学习者的兴趣,也更容易被掌握。因此,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做一些调整,能对教学效果带来较大的改观。例如,将第1个C语言程序从显示“hello world”改成显示卡通的字符图形等。

1.2 教学内容重构

针对学习过程中的认知特点,我们对课程知识进行重组,教学内容被分成框架基础知识和扩展知识2部分。框架基础知识是构建系统性认知框架的必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念和主要知识点的基础部分;扩展知识则是对基础知识框架的丰富和完善。

框架基础知识和扩展知识的划分不以知识点作为基本单元。同一知识点,可能一部分内容属于基础知识部分,另一部分内容则属于扩展知识。例如,函数的基本概念、简单调用属于基础知识,而递归函数、带参main函数、函数指针等内容则属于扩展知识。建立最简单知识框架需包括以下内容。

(1)计算机系统结构:处理器、存储器和I/O设备在程序运行中扮演的角色。

(2)最简单的程序:程序基本框架。

(3)基本数据类型:3种基本数据类型、变量、地址、指针等基本概念。其中地址和指针只是提及并不做深入介绍。

(4)基本算术运算和I/O:简单算术运算和printf、scanf语句。

(5)程序控制结构:选择结构只介绍if语句,循环结构只介绍while语句。

(6)函数基本概念:函数组成要素、基本形式、函数定义和调用。

扩展知识让学生对具体知识点的认识更深入、更准确,这部分知识被分成2个阶段进行教学,其中第1阶段的知识包括以下内容。

(1)程序控制结构:switCh语句、for语句,选择/循环嵌套,多种控制结构复合语句,程序跳转(break、continue)等。

(2)函数:递归函数、带参数的main函数、指向函数的指针等。

第2阶段知识包括以下内容。

(1)常量类型,静态数据类型。

(2)特殊运算符::?运算符、自增自减运算符等。

(3)复杂数据类型:联合、枚举类型等。

(4)文件操作:文件指针、多种输入/输出方式。

(5)宏定义,类型定义(typedef)。

(6)多维数组。

(7)位操作。

这种组织方式使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呈现条状,而不是块状特征,某些数组、指针等较难理解的概念被提前引入,并在此后直至课程结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反复教学。这种安排的优点在于学生接触单一知识点的时间被拉长,使他们有更充分的时间去消化这些知识;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更扎实,进而促进他们对高阶知识的学习;由于知识安排本身具有循序渐进的特点,因此课程的教学难度得以降低。

2 框架式教学过程

在知识重构基础上,教学过程被分为2阶段。第1阶段讲授形成认知框架所需的关键知识,帮助学生建立对课程知识的系统认知,这阶段约占整个教学时间的1/2-2/3左右。第2阶段通过对知识点的深入讲解和拓展,丰富和完善学生的认知结构,这部分约占整个教学时间的1/3-1/2左右。

2.1 建立知识框架

框架式教学法第1阶段的教学涵盖了简单程序控制结构,函数概念,指针、地址,文件基本概念和操作,计算机系统,程序概念,基本数据类型,基本I/O大部分知识,但是经过重构,这些知识点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大为降低。例如数据类型部分只介绍3种基本数据类型,程序控制结构部分只讲解最简单的if语句和while语句,for语句、do…while语句以及break/continue的使用都被移至后一阶段讲解。

这阶段对学生的要求也有所变化,我们不要求学生完全理解所有内容,而是让他们从宏观上搞清楚C程序设计是怎么回事,包含哪些内容,可以做哪些事情等,同时让学生获得关于基本概念的感性认识。学习难度的降低有助于保持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容易从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促进他们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授课进度的加快一方面能促进学生思考和自学,另一方面也容易保持新鲜感。

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普遍遇到专业术语理解困难的问题。在教学的第1阶段,由于学生在较短时间内接触到大量专业概念,因此这类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一方面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具体教学手段和方法的设计,例如动画、图形、文字多种形式综合讲解,引人大量类比和比喻等;另一方面将概念和实例相结合,多次重复讲解以帮助学生理解。

2.2 螺旋式的教学过程

框架式教学法的教学是一个呈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具体过程如图3所示。课程主要知识点会在不同的时间进行多次、分层次的讲解。对于重要知识点,第1次讲解比较简单,让学生建立初步印象,后面的讲解会不断深入,侧重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

螺旋式的教学过程更多地体现在函数的高阶知识(递归函数,带参数的main函数)、多维数组、链表等系统性知识的教学中,位运算、宏定义等非系统性知识比较零碎,内容也不多,其教学过程不具备螺旋式特征。

与传统积木式教学法相比,新的教学方法比较符合学习过程的重复性、渐进性特征。学生通过多次接触、学习同一知识,对知识的认识从易到难逐渐深入。

2.3 课内实验

为了配合新教学方法,课程实验被分为基础性实验和提高性实验2部分。这2部分在内容上有重叠,但是在深度和难度上存在明显差异。学生在第1阶段教学过程中完成基础性实验,这些实验相对简单,以体验为主,目的是让学生理解知识点相关基本概念,建立感性认识,学生只要正确理解相关概念就能完成。提高性实验需要学生经过认真思考才能解决。以“函数”为例,基础实验只安排函数定义、声明、调用方面的简单问题,而进阶实验则安排递归函数、函数与数组的结合等相对复杂的问题。在时间安排上,提高性实验在所有基础实验完成之后进行。目的是让学生对大部分基本概念都有初步认识之后再着手解决相对复杂的问题,这样既有助于学生主动寻找不同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交叉运用,又有助于学生加深对各知识点的理解。

3 教学辅助措施

对课程内容的重构和教学方式的调整是框架式教学法的核心,但是教学质量的提高还有赖于辅助手段的调整和优化,现就主要教学辅助措施的调整做详细的说明。

首先,为了辅助日常教学和实验,我们根据初学者的认知特点,设计了1套完整的示例程序,与其他例程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简单易懂。例程的设计以方便学生阅读和理解为基本原则,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出现技巧性代码。如编写分支型程序时尽量使用if……else结构,少用“:?”之类的运算符。

(2)针对性强。例程中不包含容易引起误解,或难以理解的代码。如第1个C语言程序中有意删除了#include语句,main函数的返回值类型也设置成void类型,目的是让学生把注意力集中于核心代码,防止无关代码对学习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3)问题典型,贴近生活。选择和学生日常生活比较接近,或容易被接受的领域问题进行讲解,如闰年判断、身份证信息处理、图书馆管理系统设计等。

此外,新的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态度有更高的要求,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要求学生有较强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我们在上课过程中明确要求学生采用听课、模仿、阅读、思考、交流和实践等多种方法进行学习。

4 教学实践分析

通过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的反复实践和比较,新的教学方法从提出、尝试到定型历时约7年,和传统积木式教学法相比,框架式教学法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了课程教学质量。新教学方法实施之后,学生不仅能更扎实地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对数组、函数、指针等重难点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2)扩大了讲课范围。新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效率,一些原本因时间所限难以详细介绍的内容(如指针、结构体和文件等)能够讲解得更深入、详细。一些原本没有时间讲解的内容(如带参数的main函数、指向函数的指针等)也能在课上进行讲解。

(3)挖掘了优秀学生的潜能。新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了大量自学机会,经过半学期左右的锻炼,少数优秀学生能通过自学掌握剩下的大部分知识。

(4)保护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新教学方法降低了课程学习难度,减少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挫折感,保护了学生的兴趣。

从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框架式教学法的实施效果受学生的学习态度影响比较明显。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习态度好的学生无论在知识的掌握程度还是在能力的提高方面都比积木式教学模式培养的学生有更好的表现。但是对于学习态度不好的学生,框架式教学法的优势并不明显。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反例教学法 高等数学教学 应用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191-01

一、反例教学法在高等数学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高等数学的反例是举出一个与命题的条件完全相同但是结论与命题矛盾的例子。进行反例教学,需要严密地证明正确的命题,再利用反例否定错误的命题。

(一)有利于学生深化理解基本概念

高等数学理论与方法以概念为基础。要想学好高等数学,应用数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必须要学会正确地理解概念的具体内涵。反例教学法有利于学生认识概念的本质,深化理解基本概念,理解概念的真正内涵。在引进一个新的概念时,教师可以通过几个合理的具体例子将高等数学概念具体化,这时,再适当地举几个反例,从反面理解概念,能深化学生对概念的掌握,教学效果也会大大提升。

(二)有利于学生理解并掌握基本定理

高等数学在教学中会运用大量的定理、性质及其具体应用。在讲解定理和性质时,教师要重点讲解定理、性质是在什么条件下成立的,准确理解其实质,掌握定理成立的结论,以便更好地进行推理、论证和应用。反例教学有利于学生深化理解并掌握基本定理和性质的本质,避免对概念的错误理解,以及不当运用定理和性质。

(三)有利于有效地纠正错误的命题

学生通过积累知识来学习更多,同时也不断地产生错误,错误不仅出现在理解概念、定理和性质的过程中,也会在具体解题的过程中出现。如果用反例来分析、辨析错误,不仅直观、明显,也更有说服力,这样,在发现学习中出现的错误和漏洞的同时也可以在反例教学中将相关的知识一起修补好,在发现各种错误后,剖析其产生的原因,让学生更加严谨地对待高等数学的学习,学生的思维也会更加严谨。

(四)有利于开拓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在高等数学教学中应用反例教学法,有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鉴于构造反例的情形多种多样,这样就能从很多角度和多种途径举出反例,在此过程中不仅能培养学生不断探索、勤于进取的良好学习习惯,也能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和不断创新的能力。

二、反例教学法在高等数学教学中的应用

在高等数学教学中渗透反例教学法思想可以深化学生对概念、定理和性质的理解和掌握,加强学生学习高等数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效率。

(一)恰当地构造反例,加深理解概念

应用反例教学法,首先教师要恰当地构造反例,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和掌握。例如,在讲解高等数学中的极限概念时,构造一个恰当的反例就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学生对于极限的一般认知中都会有这样的错误:有界函数的极限一定存在。教师可以构造反例:f(X)=sin(1/X),因为当X0时,f(X)不能无限接近于一个确定的常数A,因此,极限不存在,也就否定了有界函数的极限一定存在。

(二)正确地应用反例,深化理解定理

在高等数学的定理教学中,反例具有和证明一样重要的作用。一系列严谨的证明可以确定某一个命题的正确性,然而,一个合适的反例也可以证明某个命题的正确性,准确地运用反例,可以全面地掌握定理的相关条件和正确结论。例如,洛必达法则:设函数f(x)和F(x)满足下列条件:⑴xa时,lim f(x)=0,lim F(x)=0;⑵在点a的某去心邻域内f(x)与F(x)都可导,且F(x)的导数不等于0;⑶xa时,lim(f'(x)/F'(x))存在或为无穷大,则xa时,lim(f(x)/F(x))=lim(f'(x)/F'(x))。举个有符合洛必达法则而不能使用洛必达的反例,例如lim[x-->∞]√(1+x^2)/x=1,但是用洛必达法则求不出来。

(三)合理地利用反例,纠正错误命题

在高等数学的解题过程中,很难通过正面的思路将个别失误检查出来,但是,如果举个反例,就能将错误直观地反映出来,从而得到正确的答案。例如,在学习“可导必定连续”这一性质时,学生可能会错误地认为“偏导数存在也必定连续”。我们可以举反例来证明。如二元函数f(x,y) =xy/x^2+y^2 x,y≠0 =0 x,y=0 在(0,0)的偏导存在,但是不连续。

(四)学会创新,指导学生构造反例

俗话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高等数学反例教学中亦是如此。因此,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会反例法,更要培养他们的反例思想,指导他们学会自己构造反例。例如,在学习函数极限的四则运算后,让学生自己构造相关的反例来证明定理的正确性,并互相交流分享。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服装设计;实施思路

一、项目教学法的基本概念

所谓项目教学法,指的是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完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由学生自主完成项目信息收集、方案设计、方案实施以及项目评估等任务的教学方法,以此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开展项目的过程中,提高实际技能和创新能力。项目教学法具有目标指向多样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时间短、见效快等特点,同时,它突破了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观念,可有效地通过项目的开展将课堂和社会联结起来,在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的同时,对学生创新能力有着激发作用,可充分展示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二、服装设计教学开展项目教学法的重要意义

服装设计作为一门艺术和技术相结合的学科,不仅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服装设计相关的理论知识,还必须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让学生通过实践动手操作,从而加深对服装设计理论知识的理解,促进服装设计专业学生在专业能力、创新能力、设计能力等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我国服装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当前我国服装设计课程的教学现状

第一,目前我国高校服装设计课程的教学方法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仍然有许多高校还在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而传统的服装设计教学方法往往只重视知识的传授,忽略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未能将实践和理论学习很好地融合,当真正从事服装的实际设计时,学生会觉得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设计存在很大差别,由此更有可能造成学生对服装设计丧失信心。

第二,有许多高校虽然有在服装设计中采用项目教学法,但是落实不到位,操作水平过低。比如,一些高校制订的项目方案过于死板,常沿用上个学期的项目方案,这样的项目往往不利于开发学生潜能,当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的时候,就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四、项目教学法在服装设计教学中的实施思路

在服装设计当中应用项目教学法,主要是考虑让学生设计出符合当前企业和社会需求的服装类型,让学生在真正的服装实践设计当中,进一步掌握理论知识以及提升实践能力。其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教师应根据当前社会和企业的需求制订周密的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的每个环节都符合实际。

其次,根据指定项目方案严格实施项目计划。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照寝室、人数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分组,让学生通过小组的方式按照项目计划或任务有序地开展项目,确保每个小组中每个学生都能分配到一定的工作任务,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实践操作。教师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根据项目难度和进程为学生提供适时的资源和策略帮助。

再次,完成项目任务后开展竞标活动。无论是整体任务还是项目中的子任务,都可以针对项目开展最佳设计方案竞标活动,让学生在竞标的过程中对设计理念、设计流程、遇到的问题、解决的途径进行共同探讨,提高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最后,教师对本次项目进行评估。教师不仅要对学生完成项目的情况进行评估,还应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估。即对项目中每个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对学生各个小组的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好坏进行评估,对本次项目的所获所得进行评估。

总之,服装设计教学当中应用项目教学法,能有效强化服装专业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推动我国服装设计行业建设。当然,教师和学生都应该明白项目教学对服装设计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项目教学的各个环节开展教学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有效提高服装设计课程的教学质量,让学生成为服装设计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实践教学法的基本概念范文第5篇

我国民族高等院校的办学宗旨和其生源的特殊性,决定其本科生培养目标和要求不同于一般普通高等院校,而民族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的定位及学生特点,决定了法学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有其特殊性。法理学课程的特点表现为理论性、抽象性强,不易理解和掌握,传统法理学的教学方法存在着不足,必须进行不断的探索和改革。

1 民族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的定位及学生特点

民族高等院校是我国实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我国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民族高等院校15所,其中除新成立的四川民族学院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外,包括中央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等13所院校本科生均开设有法学专业。

教育部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法学专业介绍》中规定,法学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为: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培养要求为: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各个民族高等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和自己办学的规模和特点,对法学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进行了定位。比如,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在教学中历来强调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基本办学目标,要求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工作要达到“使毕业生成为掌握较高层次的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行政等工作的能力,具有成为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律师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素质”。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培养目标确定为:“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我国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需要,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各种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学教学与研究等部门从事法律、法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培养目标为:“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晓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及其体系结构、基本原则制度和诉讼程序,了解国外法学研究及法律制度创新动态,掌握有关WTO法律制度及其规则,能在各级司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检察、审判、法律顾问、律师事务和仲裁等法律业务和法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大连民族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确定为:“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我国的司法实践,能够在民族地区的司法部门、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或法学研究工作的基础宽厚、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总的来看,民族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的定位注重了民族高等院校及其学生的特点,坚持面向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方向,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为教育重点,突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需要,注重实践教学,致力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

民族高等院校学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生源主要来源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例高于一般普通高等院校,一般都高达60%以上。生源的多民族性决定了民族高等院校具有不同于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的特点。比如大连民族学院,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区市招生,多年来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始终保持在65%,来自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西部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学生的民族成分达到56个。有些西部地区来的学生入学分数很低,还有些民族地区的学生是“民考民”入学的(即少数民族学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时,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造成学生接受教师授课的能力和效果均有很大差异。各专业教师针对学生特点也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法学专业的教学有不同于其他专业的特点,即法学专业的教学更加注重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

2 法理学课程的特点及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

2.1 法理学课程特点

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本科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基础课程,是专业必修课和主干课程。法理学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法律人的素养,使学生形成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形成能够准确阐述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原理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能力。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法学的价值意识形态。法理学主要内容,包括法的本体论(法的概念、法的渊源、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义务、法律行为等)、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等)、法的运行(法的制定、法的实施等)、法的价值(包括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内容多且理论性强。以张文显教授主编的《法理学》教材为例(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版),内容涉及三十章近60万字。

法理学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从宏观的、整体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而不是从微观的、局域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法理学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法理学提供的是法的抽象的、基础的理论,法理学的理论是一定时代的法的精神、理念的表达,法理学又是法律世界观和法学法方论的统一。“法理学作为法学的意识形态,它从根本上来说是对法律经验的凝练和升华,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法学的世界观、思维方法、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和社会选择意向等根基性、本源性内涵和洞悉”。[1](p63)

因而,法理学课程特点表现为理论性、抽象性、思辨性强,不易理解和掌握。而且,大多数民族高等院校《法理学》课程通常安排在大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讲授,作为法学入门课程,没有其它部门法知识作为支撑,使学生普遍感觉这门课程深奥难懂,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有一定的难度,对于“民考民”入学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由此,对教师的法理学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行不断的探索和改革。

2.2 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

法理学的教学目的是要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学概念和原理,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形成法学方法论,为学习法学其他学科打好基础。“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的特点,传统讲授法仍然是法理学教学中的主要教学方法。特别是针对刚入学的高中毕业生而言,讲授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学原理和规则,其作用是其它方法不可替代的。讲授教学法能够有效地结合法律传统与法理学教学内容,教师的讲授注重对抽象的概念、原理加以阐述和分类,直接地传播知识,有助于学生建立起法学的基本理论框架。”[2]

但是,传统法理学的教学方法也存在着不足,“就法理学传统教学手段来说,教师不注重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从教学方法来说,大多数学校都仍然采用讲授式的教学方法,教师着重对教材上的概念、术语、原则等进行分析和讲授,而忽略了法理学培养人才中重要的一点,即应从教学的角度对学生整体法律素质进行培养与提高,并通过教学锻炼和提升学生理论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的培养即通常我们所指的法理学的思辨能力的培养。”[3]

对于民族高等院校的大一新生来说,单纯采用传统讲授式的教学方法进行法理学的教学更是不妥。一如前述,民族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大多来自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有些学生甚至从小学到高中使用的是本民族语言,因而汉语言掌握的不是很好,学生的课堂接受能力有很大差异。加之法理学课程理论性、抽象性、思辨性强,有些少数民族学生不能很好掌握法理学的概念、术语、原则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且会造成学生思维的被动,因而授课教师应当在采用讲授式教学方法基础上运用部门法的知识,采用列举案例等多种教学方法。

3 对法理学教学方法的探索

针对法理学课程的特点,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借鉴其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法理学》课程设置的有益经验,大连民族学院由最初给大一新生开设《法理学》课程(64学时),改为将《法理学》课程分为两部分讲授,即在法学专业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第一部分《法学导论》(48学时),重点讲授法的本体论、法的起源和发展等内容。给大三学生开设《法理学》(48学时),重点讲授法的运行、法的价值、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内容。教学方法上,针对大一学生和大三学生的不同特点,在讲授式教学方法基础上,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分别采用相应的教学方法。

3.1 列举案例教学法

列举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运用讲授式教学法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讲解的同时,利用精选的一些与课程进度一致的简明扼要小案例作为讲授法的补充,当堂讲授给学生,以深化学生对法理学一些基本概念、原理、原则的理解和掌握。例如,关于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使学生紧跟教师的思路,形成良好的课堂氛围。

针对大一新生而言这是比较有效的教学方法,因为教学时间有限,而且大一新生还不具备部门法知识,对法律的理解处于感性的层面,尚未形成法律思维,因而,“教师的引导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要让学生清楚:刚一入校学习法理学,表面上看,法理学没有直接的功用,但随着各部门法的开设和学习,会深深觉得法理学实际上是内化于法律人的理性、思维、精神、追求之中的,是展现在各种法律及其实践之中的。法理学的理论虽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但是确实是一种方法、一种方向指引、一种精神和价值指引。”[4]

3.2 案例分析教学法

案例分析教学法,是指将案例分析的方法运用到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在法理学课程的某一章全部内容讲授结束后,根据授课内容选取适当的案例做成幻灯片,由教师为学生讲评分析案例,达到复习本章内容的目的。也可以选取适当审判视频资料或影视资料,运用多媒体放映给学生,之后由教师进行系统讲评和分析,加强学生对授课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法,“从单纯适用某一规则的典型案例,到附加有特殊情形、需要结合其他规范或司法解释才能解决的案件,再到法律规范无法解决、必须借助普遍原则和学理观念才能充分说明的案例。这样层层深入的引导,既能够让学生全面了解规范和学理体系,又可以鼓励学生主动地寻找能够帮助解决案件的其他素材,培养其自主学习的意识。”[5]

3.3 案例讨论教学法

对大三学生可以采用案例讨论教学法,因为大三学生已经掌握一定的部门法知识,已初步形成法律思维模式。案例讨论教学法是从个案出发,进而对抽象的法理学问题进行研究,注重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突出表征了法学的实践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