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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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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的办法

保护野生动物的办法范文第1篇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亲爱的人类:

   你们好!

   不知你们是否看到过这样一副画面:广阔的蓝天,飘着朵朵白云;郁郁葱葱的山林中,一只只活泼可爱的小动物欢快地跳跃着、奔跑着。这是一副多么美好的画面。然而,现在这样的画面少得可怜,更别说能亲身与小动物们接触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大肆砍伐树木,盲目地猎杀动物。

   无知的人类呀,同样是生命,只不过一个是主宰者,一个是动物,却有如此大的区别。难道已丰衣足食的我们,非要忍心让他们无家可归?同样是生命,难道就不能与他们和-谐共处?我难以想象,再这么下去,只剩下了孤独的人类地球会变成怎样?世界会变成怎样?在一片荒凉的大地上没有一丝植物的踪迹,昔日的小精灵也不知去向,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风沙来了,没有办法;寂寞难熬,也没有人让你吐诉心声的。动物也是有感情,也是有心声的,假如换作是你,看到家园毁灭,伙伴去世,还会无动于衷吗?除非你是用铁做的心。但是,动物们只有默默无声地忍受着,忍受着命运如此不公的安排,没有一丝怨言,任凭生命中的每一样宝贵的东西消失,却毫无办法。 人类啊人类,难道你们还没有觉悟吧?

   “退一步海阔天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开始,从一草一木开始,为动物们,也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小动物,小精灵,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乐趣,我们互相倾诉心声的好朋友。

   努力吧,每一位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亲爱的的猎人们:

   你们好,我是一名小学生。当你们捕捉到一只可爱的小动物的时候,你可否想过,如果你们每一天都捕杀动物,照这样的速度,我估计50年后的地球便不会再出现动物的可爱身影,所以,我们便失去欢乐,为此,请你们做到:

   1.关爱动物,保护森林,让茂密的森林成为野生动物的栖息护庇护场所。

   2.保护植物,花草树木,让小动物在这个环境舒适的小天地尽情玩耍。

   3.人人行动起来,进取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森林,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生态环境的模范。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把地球建设成为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花城!

   倡议人:...

   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    最近老是看到广场上来回流荡的小猫小狗人为什么要那么自私,需要安慰的时候寻找生命的气息,等不需要了,就一脚都踢开猫狗可以给你们带来一时的欢乐但是我们快乐了也不要忘记在咱们的欢笑中也有一部分是它们所带来的无奈流利希望大家看见小猫们帮手去喂下不施舍让大家去收养它们起码让它们知道世界上还是温暖的还是有人性的!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最近,我报进行的采访调查表明:我市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正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谴责。要彻底改变滥食野生动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为此,我们倡议: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媒体和社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们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林业、工商、卫生检疫、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坚决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社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我们倡议:为了保护港城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

保护野生动物的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保护;特种养殖产业

中图分类号:S863 文献标识码:A

1 中国保护野生动物的背景

中国具有广阔的国土海洋面积,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6500多种脊椎动物占全球脊椎动物种类总数的约10%,其中陆栖脊椎推动物种类达2100多种,大熊猫、黄腹角雉、扬子鳄、黑颈鹤、褐马鸡等陆栖脊椎动物是仅分布于中国的特有物种。除了特产珍稀动物,我国的经济动物种类之多也是令人叹为观止。著名动物保护专家郭耕认为,目前列入世界濒危物种目录的,中国占将近160种,达到1/4之多,新疆虎、普氏野马、高鼻羚羊、台湾云豹等野生动物相继灭绝。

我国立法较为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于1950年了《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56年批准建立了第一批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批准签订《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88年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其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受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和食用是违法行为。

但在现实情况中,许多违法者为了经济利益,私下大肆猎捕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略举一例:2007年5月广东省走私保护野生动物两案件,因为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十分广泛,在国内引起极大的关注,期间共查获巨蜥、龟类8000多条、穿山甲30只以及熊掌等。而违法者铤而走险的背后驱动力正是我们好食野生动物的传统观念,而产生这一传统观念的潜意识是默认野味营养价值高,这就是所谓的食用价值。野生动物除了具有商业贸易价值,比如走私境外野生动物,还有游乐观赏、生态服务及潜在的开发价值。正是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开发利用野生动物的能力也越强,这使得全世界保护野生动物的难度加大,我国也不例外,现实中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利用与保护力度远远满足不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实际需要,无可避免地使我国许多野生动物濒临灭亡的危险,所以研究如何保护我国野生动物具有重大的意义。

2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现实难题

2.1 社会对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许多政策法规执行者,比如地方基层管理者,知识结构有缺陷,保护意识落后,不了解和合理运用生物链环环相扣的规律,不明白野生动物被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利益受损,而是只看到眼前捕杀野生动物的短期经济利益,不仅不去执行国家保护政策法规,还带头去相关餐馆食用,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上梁不正下梁歪,社会民众看到社会上的精英都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长期效仿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野生动物利益链,而执法部门的纵容更是加固了利益链的成型和壮大,最终蔓延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下一代。

2.2 中国的人口将进一步增长

2011年末中国大陆人口13.47亿,加上港澳台地区同胞,中国的人口数量排世界第一。根据专家预测,在城镇化还在推进的进程中,中国人口将进一步增长,直到城镇化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人口增长才会放缓。可以预见,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对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生存产生很大的压力,野生动物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矛盾进一步加剧。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可能会变成人类住房、工业等用地。

2.3 自然环境可能会进一步恶化,短期内得不到恢复

提出发展和谐社会的政治口号后,中国尝试在环保领域做出更大的努力,但前期先破坏再治理的粗放发展模式已经不可逆地破坏了许多自然资源,即使部分地区加大环保科技投入,自然环境有所好转,但中国自然环境的总体条件仍然在持续恶化,环保部门得到的资源还是不多,民众的环保意识不够强。在内蒙古,中国的天然草场正在快速沙漠化;在黄河平原,砍伐森林造成的水土流失正以沙尘暴的形式报复人类;在北京,地下水量正快速缩减。野生动物栖息地范围的缩减必然引起生物多样性的下降,这在短期内是无法得到逆转的。

2.4 执法不严,后期处理不完善

“无买卖,无伤害”是野生动物保护界的名言。地方基层野生动物买卖利益链的形成和扎根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很多执法部门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睁一眼闭一只眼的举动并不鲜见。除此之外,后期处理不完善也是执法不严的体现,“破案”之后如何处理所缴获的野生动物是执法环节的盲区。案发后惩处捕杀野生动物的相关利益者是明晰的,但破案后的放生和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却不明晰,相关部门缴获的野生动物最后竟然还是偷偷地流入了某些餐馆酒店,而这些餐馆酒店的食料来源源源不绝与执法不严后期“处理”野生动物不完善息息相关。由此可见,执法必严,规范后期处理行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具有的重要作用。

3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要点

3.1 加强执法和财政支持力度

中国于1950年了《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56年批准建立了第一批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批准签订《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88年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其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受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和食用是违法行为。可见中国制定法律的力度不小,但地方基层管理者的执法力度却值得商榷。

我国的野生动物的保护机构主要是国家林业局、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我国划拨给野生动物保护相关部门的资金过少,使得许多机构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经费严重紧张,从而不能很好的履行保护责任,更不用说社会自发组成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了。这使得决心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地方基层管理者有心无力,甚至爆发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自己也捕杀野生动物的新闻,这与我国保护野生动的法律意图南辕北辙。可见,要使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落到实处,还需要资金人员等综合配套措施的跟进。例如中央地方财政应该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并增加检查部门的编制以便加入新鲜血液,才能使执法部门更好地完成保护任务。

另外,可以考虑扩大使用刑法制裁范围,加大捕杀使用野生动物利益相关者的犯罪成本,起到强大的法律震慑作用,以图彻底斩断买卖利益链。这也是有效防止新型病毒传染的有效措施。

3.2 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如同人类的繁衍生息一样,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需要具有良好自然资源和生存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近十几年,我国已经投入数千亿资金启动实施了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牧场林地保护、退耕还林防治水土流失、湿地公园健身等环境保护工程。野生动物生存地保护问题又分为自然保护区、一般野外生存地区、非自然生活区三种类型生存地的保护问题。自然保护区可以由专人管理,而一般野外生存地区则因为城镇化的进程,零零散散地环绕在众多大中小城市周边,保护难度非常大,将所有一般野外生存地区全部都像自然保护区那样保护起来是不现实的,行政管理上可以加强巡逻和暗访,发现有违法捕猎行为后进行行政惩罚。非自然的人类生活区内只要在进行国防和公共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当地藏羚羊、鱼类和鸟类的迁徙,就不会给野生动物造成太大的伤害。

3.3 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完善执法过程

集合社会力量保护野生动物,落实举报有奖制度,让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落得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要让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案件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规范后期处理行为,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必不可少,其措施有“成立监督服务队”,全程参与和了解查处过程,增进执法透明度,对提高民众监督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还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规范后期处理行为可以把野生动物就近放生,把珍贵的野生动物制成生物标本运送动物博物馆教育后人,或者作为科学探索的原材料等,从而使缴获的野生动物得到合理利用又不违反法律规定,还起到教育后人的作用。

3.4 扶持特种养殖产业

许多常见的动物是人类驯养而来的,如狗、马等。特种养殖行业,是指特殊野生动物养殖的行业,这个行业起源于人类驯养;是规模集约化养殖历史很短、系统化研究历史更短的行业;也是一个随着社会分工细化、社会需求丰富的背景,即将发展壮大的朝阳行业。

但特种养殖和传统养殖一样,成本较高制约其发展,尤其是特殊品种的较为稀缺,幼种价格昂贵,饲料、养殖管理和加工等技术也不成熟,这使得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不利于特种养殖产业的发展壮大。国家应该加大资金和税收等政策扶持,并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养殖技术。

一旦特种养殖产业得到长足发展,许多仅由野生动物提供的食用、药用、装饰、服饰、观赏等资源的供给压力将得到缓解,野生动物的保护压力也能得到缓解,并且还能创造众多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保护野生动物的办法范文第3篇

今日中国:有观点认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地球42亿年历史中的第六次物种大灭绝,统计显示每天有大约4万种生物离我们而去。有专家认为,目前物种和物种栖息地的丧失在地球过去6500万年的历史上前所未有。您对此有何看法?

赵树丛:根据科学家研究,地球生物多样性在大约3万年前达到最丰富状况。从那以后,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的兴起,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全世界原有森林76亿公顷,现已不足34亿公顷,并且以每年1%的速度递减,其中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热带雨林每年消失18万公顷。全球湿地生态系统面积也在持续锐减,功能严重退化。人类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不断加剧。近些年来,全球范围的非法盗猎和走私贩卖野生动物及产品贸易活动日益猖獗,每年非法的野生动物贸易额达上百亿美元,成为排在、军火交易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走私活动。

以上种种原因,都严重威胁到全球各地野生动物种群的生存繁衍和安全。有数据表明,仅自1600年以来,就有83种哺乳动物及113种鸟灭绝,全世界目前仍近800种野生动物濒临灭绝,备受关注的野生虎已由1900年约10万头急剧下降到目前不足3500头。

自然法则是客观、公平的。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经过亿万年进化的结果。一个物种一旦消失,就不会再生,同时还会通过生物链引起连锁反应,影响其他物种的生存,对整个生物多样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作为自然万物的一分子,人类必须遵守自然法则。野生动物面临的生存危机,同样也是人类面临的生存危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自然资源,并非无穷无尽、取之不竭,如果再不约束对自然的无序破坏和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利用,人类的子孙后代将只能面对荒芜、孤独的家园,从而最终失去生存发展的空间。

正是由于认识到了我们目前所面临的严峻局面,人类才真正开始了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的努力,本着加强合作、推进共同保护、实现全人类共同受益的精神,先后诞生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5年)、《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等一系列国际文件。从此,保护自然及保护自然资源上升到国际重大合作事务的高度,成为人类调整自身发展方向的又一历史性选择,保护野生动物作为保护自然及保护自然资源的核心内容之一,也随之成为全人类为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珍稀野生动物种群稳中有升

今日中国:中国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等方面都十分需要资金,但中国政府依旧每年拨付大量资金用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请问这样做的意义何在?请您介绍一下目前中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总体情况,以及保护现状。

赵树丛:生态无国界,虽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会认真履行相应的生态保护方面的国际义务。中国政府十分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早在19 50年,中央人民政府就了《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5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第一批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中国加快了工作步伐,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以极大的热情和付出投入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一大批民间团体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社会精英、公众人物发出合理倡议,各类企业捐款捐物,广大志愿者积极行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生活在自然保护区、林区、野生动物分布区的群众扮演着守护者的重要角色。正是这些民间力量的累积,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中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已记录到的脊椎动物约6500多种,约占世界脊椎动物种类总数的10%。其中,大熊猫、金丝猴、华南虎、朱、扬子鳄等470多种陆栖脊椎动物是仅分布于中国的特有物种。

在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已基本扭转了持续下降的态势,总体上稳中有升,并且一批极度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正逐步摆脱灭绝的风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栖息环境也不断优化。目前,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596只、人工繁育种群数量达到268只;朱从1981年发现时仅存7只发展到野外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总数超过1700只;东北虎野外种群从2000年12-16头增长到18-22头;扬子鳄从上世纪80年代约300条发展到1万多条;藏羚羊从2000年约六七万头增长到目前近20万头;已在野外灭绝的野马、麋鹿又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

国内重保护 国际促合作

今日中国:中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成绩也引起了国外专家和学者的关注。有学者称,中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展现出的巨大的决心和勇气,使得中国在全球生态保护领域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政府主要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来保护野生动物?

赵树丛:中国目前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形成了以《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条例》为核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明确了“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保护管理方针。

第二,构建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系。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四级政府,都建立了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大部分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还建立了乡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同时,建立了由林业、公安、海关、工商等多部门组成的野生动物综合执法监管队伍。

第三,保护和扩大野生动物栖息地。加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野外保护,中国现有林业自然保护区2150处,占国土面积的13%,同时建成41处国际重要湿地、483处湿地公园、2850处森林公园,使8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投入4000多亿资金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促进了栖息地的恢复、扩大。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严格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比如,青藏铁路专门为藏羚羊迁徙开辟了33条“通道”,云南思小高速公路西双版纳野象谷段成为全世界“以自然为本”的典范。

第四,实施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和放归自然。建立包括专门基地、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等在内的拯救、繁育体系,对23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繁育种群,对朱、野马、麋鹿、扬子鳄等14种人工繁育种群成功放归自然。每年还救护三四十万只野生动物。

第五,中国政府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国际义务。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先后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韩国等签署了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合作的国家间协议。加入了有关国际组织并开展良好合作。实施了一系列国际项目,支持其他国家保护活动。中国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国际事务的立场、主张,正赢得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认同。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国政府重视切实提高野生动物福利。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的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建立专用标识管理制度,强化对资源消耗的总量控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和惩治各种恶劣对待野生动物的行为,促使中国的野生动物园、动物园、救护中心、繁育基地的场所条件、技术手段和野生动物生活状态得到极大改善,基本达到相关标准,有的还超过发达国家水平。

野生动物保护任重道远

今日中国:作为主管部门的领导,请您介绍下今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赵树丛: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对于全球生物多样性具有着重要影响,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现状还远不能适应时代和形势的要求,还有许多野生动物仍处于濒危状况,部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仍在下降,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案件时有发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还面临着蚕食、污染、割裂等威胁,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尖锐,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呈多发态势。应对这些挑战,解决这些难题,任重而道远。

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府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要求,坚持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并举,妥善处理好保护、繁育和合理利用的关系,不断开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是大力抢救并保护极度濒危物种。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将其野外种群及栖息地全面纳入保护范围,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保护盲区,严防物种灭绝及其基因资源的流失。加强救护性繁育,推进放归自然,促进其野外种群的逐步扩大。

二是强化对其他物种野外种群的普遍性保护。将野生动物保护与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有机结合,严格限制和规范猎捕活动,坚决打击乱捕滥猎行为,促进资源总体增长和栖息地生境不断改善。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在不损害野生动物种群发展、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从兼顾社会经济科研文化合理需求出发,鼓励和促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不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福利。

四是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强国家、省、地县各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形成综合防控体系,完善机制,充实队伍,提高能力,实现对野生动物疫情的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

保护野生动物的办法范文第4篇

[基本案情]2006年3、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保海在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水产市场通过物流发货、汽车托运等方式先后从广西的犯罪嫌疑人黄伟超处非法收购穿山甲2067.3斤(合139只),熊掌1934.9斤(合248只,价值1242480元),巨蜥460.5斤(合9只),从河南南阳市的犯罪嫌疑人王胜青处非法收购大鲵100多斤(合73尾,其中亲体15尾,价值90000元;幼体58尾,价值139200元),向北京的田茂胜、浙江的傅宗林等人销售。公安机关在抓获刘保海的当场还从其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26号院4号楼2单元1楼西户住处依法搜出其已收购但尚未销售出去的熊掌94只(价值470940元)、穿山甲75只、大鲵59尾(其中亲体12尾,价值72000元;幼体47只,价值112800元)、巨蜥1只、穿山甲鳞片34斤(价值20647元)、穿山甲肉158斤(价值3567元)。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2000年12月11日其施行,以下简称《野生动物资源解释》)就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采取了两种标准: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采取了数量认定标准、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采取了价值认定标准,即对野生动物活体直接按照该司法解释的附表规定的数量标准予以认定,对野生动物的内脏器官、鳞片、肉等按照价值标准予以认定。但检察官在本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就该种犯罪的认定仍有较多问题存在争议:

 

1.实际交易中,由于野生动物大小不一,犯罪嫌疑人多以重量计价,在查获的账本中也多显示销售动物的斤数而不是只数,如何根据犯罪嫌疑人收购、出售的野生动物的重量来认定其情节是严重还是特别严重成为办案中的难题。

 

2.对野生动物活体按数量标准认定大家均不持异议,但对于野生动物死体是按数量标准认定还是按价值标准认定却存有较大争议。

3.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后的物种能否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存在分歧。

4.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但是应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哪些规定来核定,如何核定,也是办案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

 

二、如何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量来认定犯罪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

根据《野生动物资源解释》的第3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由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野生动物的数量上。故上述司法解释采取了以数量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根据。通常情况下,在小批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过程中,野生动物数量很容易查明,指控犯罪也较容易。但是像本案,行为人采取以重量计算,按斤论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查明的证据也只能认定交易的野生动物的重量,故上述司法解释不能直接适用。如何将重量准确的转化为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量就成为本案认定的第一个难点。

 

本院采取过对已查获物品的测量,并结合相关学科资料的记载,确定涉案的每一种成年野生动物的体重参数,再以查明的体重参数为基础,折算出相应的动物数量。野生动物制品也采取相同的认定方式即以该成年动物相应部位的重量为参数,折算出制品数量。根据资料记载和测量结果,我们确定野生大鲵平均体重约为0.519千克,单只巨蜥体重的参数为25.0千克,单个熊掌的重量参数为3.9千克、单只穿山甲死体(已剥皮、除内脏)的重量参数为7.4千克、单只穿山甲出产鳞片的重量参数为1.1千克。因此本案犯罪的具体数量便可计算为刘保海从黄伟超处非法收购穿山甲2067.3斤折算成139只,熊掌1934.9斤折算成248只,巨蜥460.5斤折算成9只,从王胜青处非法收购大鲵100多斤,折算成73尾。

 

三、野生动物死体如何认定

刑法将野生动物规定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的犯罪对象,虽然没有特意在该罪中加入活体等限制性词语,但是在同一语境下野生动物的内涵和外延应该是一致的,不仅包括活体也应当包括死体。同时从立法目的来看,如果野生动物只包括活体,势必造成犯罪人规避法律,选择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杀死后再运输、出售,一旦被查获,司法机关只能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来定罪量刑。和直接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活体相比较,行为危害性大了,但受到的刑事处罚反而轻了,无疑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需求量和获利额不断增加,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屡禁不止,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任务非常艰巨,将野生动物死体包含在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内,能够更加有效防控刑事犯罪,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违法活动。

 

因此笔者认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包括野生动物活体和死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指,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活体或者死体进行加工所形成的物品,包括毛皮、骨骼、肢体、脏器、体液、鳞片等部分及其制成品。

 

四、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物种如何认定

《野生动物资源解释》将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作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但由于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分别是全国水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的最高主管部门,两家又分别就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做了不同规定,所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否一律都按犯罪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驯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2003年8月4日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为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并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具有驯

养繁殖资格的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因此,对有驯养繁殖资格,且按有关法律法规驯养繁殖利用行为属于行政法规许可的,不能按犯罪处理。对于无证经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根据《野生动物资源解释》的规定,应一律按犯罪处理。

 

(二)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

对于水生野生动物,其最高主管部门是国家农业部。根据农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规定,任何从事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单位或个人,均需获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其中: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将相关材料报经驯养繁殖场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报经驯养繁殖场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范围仅限于54种相比,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范围则规定较为灵活,“农业部组织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提供咨询和评估。审批机关在批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以及重要的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等特许申请前,应当委托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对特许申请进行评估。评估未获通过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即国家原则上禁止出售、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批准程序与驯养繁殖的批准程序相同。未经许可即从事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运输、经营管理视为违法行为,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较为常见,特别是对大鲵的人工驯养繁殖,各省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过行政许可后从事人工驯养繁殖、经营管理利用。以河南省为例,该省在2008年5月份就出台了《河南省大鲵经营利用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任何在该省境内从事大鲵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须先取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在缴纳大鲵资源保护费的情况下,方可对下列范围的大鲵及其产品进行经营性利用:(一)通过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经营利用资格评估。 (二)人工驯养繁殖的子二代和子二代以后个体。(三)人工驯养繁殖的子一代大鲵经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指定专家组鉴定为不孕不育的个体。(四)人工驯养繁殖的子一代大鲵经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指定专家组鉴定为伤残且不可康复个体。另外该办法同时规定,非因教学、科研、资源调查并经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批准,任何人都严禁利用野生大鲵及其产品。

 

因此,笔者认为行为人获得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包括《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且按相关法律规定正常经营利用,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对于未经行政机关许可,私自利用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则应按犯罪处理。

 

五、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算的法律依据

根据《野生动物资源解释》第5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上述司法解释把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和非法获利的数额作为认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办案过程中,非法获利数额较难查明,办案机关大多采取计算野生动物制品价值的方式来认定。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依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目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出台的规定主要有三个:一是1996年1月15日公布的林策通字[1996]8号《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明确了陆生野生动物价值的计算方法和依据;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2年9月25日公布的《关于确定野生动物案件中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水生野生动物价值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另外一个重要文件就是原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1992年的《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一)陆生野生动物价值的认定

根据《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2.5倍执行;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6.7倍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穿山甲的保护费为每只100元,黑熊的保护费为每只1500元,巨蜥的保护费为每只900元。据此:一只黑熊的价值是1500×16.7=25050元;一只穿山甲的价值是100×16.7=1670元;一只巨蜥的价值是900×12.5=11250元。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具有特殊利用价值或者导致野生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其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80%予以折算;其它部分,其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20%予以折算。但同时又规定,前款所称具有特殊利用价值或者导致野生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河南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对“野生动物具有特殊利用价值或者导致野生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作出的解释是:野生动物具有特殊价值的主要部分是指该野生动物所具有的科研价值、药用价值、工艺价值、观赏价值等特殊价值的部分;导致野生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是指以取心脏、脑浆、整体剥皮或者刮取鳞片,以及其他以获取野生动物肌体的某一部分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动物丧失生命的部分。涉案的野生动物制品熊掌、穿山甲死体(已剥皮、除内脏)和穿山甲鳞片中,穿山甲鳞片为具有特殊价值的主要部分,易言之,除穿山甲鳞片按整只穿山甲价值的80%予以折算外,单个熊掌、已剥皮且除内脏的穿山甲肉均按照整只动物价值的20%予以折算。据此:1只熊掌的价值是:1500×16.7×20%=5010元;1只穿山甲肉的价值是:100×16.7×20%=334元;1只穿山甲鳞片的价值是:100×16.7×80%=1336元。

 

(二)水生野生动物价值的认定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费的8倍执行。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费的6倍执行。(一)水生野生动物标本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100%执行。(二)水生野生动物的特殊利用部分和主要部分,其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80%执行。涉案大鲵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鲵的亲体保护费每尾1000元,大鲵的幼体保护费每尾4

00元。

 

办案过程中我们不能因为大鲵已销售就采取简便的方法统一按亲体或是幼体进行折算。经过咨询相关专家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专家们认为:根据研究资料,野生大鲵一般生长发育到iv龄开始进入繁殖期,iv龄野生大鲵平均体重约为0.519千克,所以体重达到0.519千克以上的大鲵个体即鉴定为亲体。随后我们再根据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查获的大鲵来确定已销售部份的亲体和幼体各自所占的比例,查获的大鲵(冷冻尸体)共59条,总重40.1千克,平均每条重量为0.68千克,其中最大个体超过7千克。59条大鲵中有12条体重达到0.519千克以上,即有12条亲体,占总数的20.3%,其余47条为幼体,占总数的79.7%。其中已出售的亲体价值=已出售大鲵的重量/0.68kg×20.3%×1000×6;其中已出售的幼体价值=已出售的大鲵的重量/0.68kg×79.7%×400×6。由于《野生动物资源解释》没有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大鲵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数量标准,司法实践中对该种犯罪的定罪量刑也比较混乱,[1]笔者建议可以通过计算大鲵的价值,参照野生动物制品价值的标准来定罪量刑。

 

(三)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

按照《通知》的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国家定价低于实际销售价的按实际销售价格执行;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由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标准确定,并报林业部备案。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会提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认定的价格远远高于被告人实际交易的价格,会导致法院给被告人量刑过重,因此建议按实际交易价格认定,以便罚当其罪。虽然核定的价值与实际交易的价格往往相差悬殊,但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仍应当按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价值认定,唯一例外的是当核定价值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才能以实际交易价格认定。[2]

 

六、法院判决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保海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黄伟超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王胜青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田茂胜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傅宗林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2年5月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注释:

[1]参考《刑事审判参考》第215号案例:严叶成、周建伟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被告人符某等四人非法猎捕大鲵幼苗153尾于2009年5月19日被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详见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zjjyd.gov.cn/contents/1428/9092.html;被告人董明权、吴祖祥、吴祖军等三人非法猎捕大鲵3尾(活体),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零十个月、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详见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l/2007-12-21/140114574194.shtml。

保护野生动物的办法范文第5篇

让相机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利器

周海翔(沈阳理工大学生化研究室主任、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 今天,我主要想谈一谈“让相机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利器”。其实野生动物摄影也属于生态摄影范畴,我们很多人都是从原来的艺术摄影一点点转到生态摄影范畴中,但是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在有了一定艺术素养的基础之后,面临同样一个场景,不同人的表现结果是完全不同的。那么从纯净的艺术摄影中进化出来的生态摄影,我觉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是尊重被拍摄对象。无论是拍动物还是植物,都不能去干扰它的生活状态,破坏它的生存环境。不能说,我要拍野生动物,而有棵树妨碍了我,那么我把这棵树砍掉,这是不对的。特别是野生动物的一些行为,不能按照人类的主观意识去表现,不能是我们人类觉得怎样好看,就去“要求”野生动物呈现怎样的状态。

其次就是要更进一步地了解野生动物。当你了解你拍的这些野生动物的时候,你会更加喜爱它们,越喜爱它们,你就会更加爱护它们,更加想保护它们。另外,从拍摄角度来讲,不了解野生动物,不知道它下一步要做什么,也会影响拍摄的效果。所以了解野生动物很重要。

第三,就是爱护被拍摄对象。在拍摄时不干涉、不破外它的生存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让镜头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利器。

我曾经跟着保护区工作人员一起清除网具,防止盗猎。后来发现这样的行为没有意义。我去的时候,这个保护区已经建区26年,属于国家级先进保护区,但由于缺乏直接的证据指控盗猎者,一直也无法很好的解决盗猎的问题,矛盾也越来越激化。在保护区跑了三年,第三年我拿出一套解决方案,其中一项就是用相机作武器,组织热心的鸟友,隐蔽在各个山梁上去拍盗猎行为。那一年,经我手抓获了12名盗猎者,证据确凿,因为你的作案行为被我们拍摄下来了。当然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包括:把单筒望远镜架在各个村头,让老百姓看看谁在山里盗猎;在保护区内各个小学的宣传;还有就是我们给老百姓免费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的年历。年历都是以我们自己拍的野生动物图片为主,然后再附上我的手机号码、当地的野生动物救助和举报电话。这是我们在各个保护区或非保护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做得最成功的一项举措。当地老百姓家家墙上都有这样的年历,人人都知道救助和举报电话,一方面扩大了保护野生动物人群的范围,另一方面,对那些心存不良企图的人也起到了威慑作用。这个模式在全国很多地方推广,非常奏效。

黑脸琵鹭属于全球濒危珍稀鸟类,中国唯一的繁殖种群在辽宁庄河。这个种群最初在2006年我们做研究的时候,只有两窝,7只。那么两窝的概念其实离永远的消失已经非常非常近。尽管早在2003年,我们已经把上百个居民房子、风力发电等等迁走了,但有一个工作我们真的是很难做,那就是我们的摄影爱好者。由于摄影爱好者没有顾忌黑脸琵鹭生活习性的拍摄行为,黑脸琵鹭的巢一而再,再而三的挪位,从离崖顶2米挪到10米,再挪到另外一个陡峭的悬崖上面。其实那个时候我很高兴,终于干扰不到它们了,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的摄影爱好者打着钢钎拴了绳索,依旧再去追着拍。我想,大家就是觉得越是濒危越是少见的物种就越要拍,于是每天二三十个,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人都在这个崖顶拍。其实这个崖顶还是我国濒危鸟类―黄嘴白鹭,也叫唐白鹭,密度最大的繁殖种群所在地。有多少呢?我们有一个数字可以看,2002年170巢,2003年130巢,2008年50巢,2009年0巢。为什么变化这么大?就是因为它们的栖息地被我们摄影爱好者给占领了。大家去拍黑脸琵鹭,结果导致黑脸琵鹭到处搬迁,现在已经离开这个岛到了离陆地更远的一个叫流星湖的地方。就是它要往返觅食的距离更长了,带着幼鸟第一次离岛的距离也更长了。一方面我带着电视台去曝光这件事,另一方面找相应的管理部门加围栏,全封闭,但为时已晚。

大多数摄影爱好者觉得,拍苍鹭、大白鹭在巢中静止的画面有什么意思啊?鸟都趴着,怎么才能拍到它们飞翔的场景?于是,从叫喊到扔石头、扔树棍,这些都不好使了,最后就摇旗呐喊。现场的摄影爱好者曾对我说,没事,这个鸟不怕。不怕?那你摇旗呐喊有意义吗?正因为它怕,你才能把它轰飞,是你想拍它的飞。这种很明显的惊吓追赶野生动物的行为本身是不该提倡的,很多人为了追求所谓的美就没有这种意识,这是我们摄影爱好者片面追求形式美造成的。

冬天,暴风雪最厉害的日子,也是天鹅最难过的日子,天气寒冷,食物难找,能见度也非常低。暴风雪来临的时候,天鹅会趴在地上,躲避风寒。但我们的摄影爱好者几乎没有一个人会从天鹅角度去看问题,而是认为这是拍摄天鹅飞行的最佳时间,所以就想尽办法让它们迎风斗雪地飞。天鹅在大暴风雪里强行起飞,它们需要助跑,需要水平方向的速度,然而在这样的天气下,树木、高压线统统看不见,每年这个时候恰恰是天鹅伤亡最多的时候。其实,大多数摄影人都知道天鹅的可爱,也希望用精彩的图片让人们更加爱护野生动物,然而由于我们的潜意识中没有从动物的角度去考虑,无意间对野生动物造成了伤害。

十多天前,我们在长江江豚科考船上,拍到了芜湖段岸边到处是这种捕鱼的迷魂阵网,这恰恰是造成江豚即将灭绝的一个主要原因。拍完之后,芜湖的《江淮晨报》马上把这张照片登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图片占了报纸的半个版面,下面还配以科考队的科考内容。照片登出之后,引来极大的反响,后来《江淮晨报》记者告诉我,看到这个图片之后,安徽省渔政已经着手查处这样的违规行为。影像的视觉冲击力是远远大于文字的,这就是图片在保护野生动物中所起的作用,这样表明相机是完全可以充当生态保护的有利武器。

我们的相机不能只看到鸟很漂亮很美丽,我们要关注到它们所处的生存环境。很多报道说这么多的鸟来到城市,一定是城市的环境变好了,那么有没有人看它来城市的什么位置呢?垃圾场!其实鸟来到的是垃圾场,城市里最脏的地方。因为过度捕捞,鸟的食物量减少,大的生存环境被改变,它们只能到城市的垃圾场觅食。我从1996年开始拍天鹅,记录下了2006年天鹅沦为垃圾鹅的那段日子,然后在央视做了节目,用拍摄下的图片去讲垃圾鹅,后来这个问题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很多人把镜头对准垃圾鹅,用长焦镜头去拍摄它美的瞬间,这样的画面看着很美,但当你了解天鹅的生存状态,知道它们沦为垃圾鹅的时候,这样的美令人心酸。

猴岛目前的做法正好符合了我们国家的保护区要跟国际接轨的一种发展模式:按照联合国人与生物学的理念,不迁走当地老百姓,在保护生态的同时,让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实现自然破坏零增长。那么自然破坏零增长是什么概念呢?以猴岛为例,猴岛拿出一小部分资源进行开发旅游,这部分参与到旅游开发的猴子仍然保持一定的野性,除了人的一定量投食,自己还主动觅食。这样的旅游开发业没有干扰到猴子种群发展,种群之间彼此独立,不受影响,这样的开发反倒使其更多的种群受到保护,然后再扩散。同时,由于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受到较大影响,盗猎活动也减少了。这就是自然破坏零增长的状况。

这是我们志愿者的心愿,也是我们所有爱鸟人的心愿!

王建民(生态摄影师):我是北大港湿地东方白鹳中毒救助事件的亲历者和组织者。2012年12月10日,鸟类爱好者发现在北大港湿地万亩鱼塘有500多只东方白鹳,这对于摄影人来讲,是十分令人兴奋的。然而在11日中午,一个志愿者突然给我打电话,发现有东方白鹳中毒。得知消息后,我迅速和一同工作的李世勇,驱车前往80公里外的北大港湿地。

当了现场,已是傍晚,由于装备匮乏,无法大规模救援。我们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出救援,随后还拨打了国家林业局举报电话,并报警。警察来了,天津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也赶来了。到了当天晚上,我们一共救助上来16只东方白鹳,其中3只死亡,幸存13只,但生命都危在旦夕。这些中毒的东方白鹳需要尽快打解毒针,救助中心把这些幸存的东方白鹳送到了130公里外的静海县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然而,这个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却没有相应治疗的药。时间紧迫,我四处联络,终于找到了30支阿托品,赶往救助中心。晚上8点半,到达救助中心后,在医护人员的远程指导下,我们给13只东方白鹳打第一支解毒针,一个小时之后,再继续打上半支解毒针。在东方白鹳状态稳定下来之后,我们安排了人员留在救助中心继续护理它们,然后返回到了救助现场。回到万亩鱼塘,我们在大堤上过了整整一夜,听到里边东方白鹳那种哀鸣的声音,当时特别想下去救助,但实在没有办法,那一夜,志愿者都留下了眼泪,我们是无助也无奈。

到了12日上午,北京的媒体陆续的报道了这个事情,很多志愿者从北京赶来,消防队员也来了,一直搜救到了15日。最后统计,大概有22只东方白鹳中毒死亡,有两只已经沉到水下,另外一同中毒死亡的还有大雁、雁鸭等等共计120多只,这还不包括有没有搜寻到的。后来开总结会时,大家都在想,如果我们有更好的救援条件,会有更多的东方白鹳生还。

救助的时候,我们在水面上发现有4个毒坑,在浅滩上有很多死鱼,也发现了很多放满了农药的瓶子,我们断定是人为的投毒。后来公安机关下水取证查找毒源,悬赏5万元捉拿嫌疑人。后来犯罪嫌疑人,鱼塘老板被抓到了,他的助手也一起被抓,案件现在正在审理中。

21日上午,放飞被救的东方白鹳时,我们非常高兴,我们有种共同的感觉,这几只东方白鹳是带着人类的呵护、人类的关爱飞向越冬地的。救助结束之后,万亩鱼塘已经没有了东方白鹳,其中一批东方白鹳已经南迁,还有少量的东方白鹳则滞留在了距离万亩鱼塘三公里处的鱼塘中。十天之前天津气温骤降,这些东方白鹳觅食非常困难,在雪地里它们找不到食物吃,吃鱼刺甚至叼草。随后,我们进行了人工投食,连续三天一共投了近上千斤的鱼。其实,原则上我们不提倡投食,但我们不投食的话,它们太瘦了,根本没有能力往南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这样做,也是希望能够通过短时间的高投食率让它们尽快把体能补上来,还得让它保持这种南迁的野性。

现在我们的志愿者还坚守在鱼塘,看它们能否南迁,期待这两百多只东方白鹳,能安全抵达越冬地,这是我们志愿者的心愿,也是我们所有爱鸟人的心愿!

王克举(中国扎龙・梦鹤苑主题公园创始人、生态摄影师):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我编辑完成的一本《丹顶鹤艺术典藏豪华版》画册。这本画册是关于丹顶鹤的生态专著,用200幅图片和大量的文字把丹顶鹤的繁衍生息说得非常的详细。画册主要是先艺术后生态,目的是给人以更好的观赏性。现在丹顶鹤全世界一共有2800只左右,日本有1200只,成为不迁徙的种群,剩下的大部分种群还有1000多只。繁殖地主要是俄罗斯,还有黑龙江扎龙。江苏盐城目前是中国最大的丹顶鹤越冬地,原来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丹顶鹤越冬地,但由于过度开发养殖等各种活动,如今丹顶鹤大多到朝鲜半岛三八线附近的空白地带越冬,那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丹顶鹤越冬地。目前全世界一共有15种鹤,中国有9种,黑龙江扎龙就有6种,扎龙还是世界上最大的丹顶鹤繁殖地,大概有几百只在那儿繁殖,是鸟类的天堂。

利用影像争取各级政府部门支持,使我们的影像更有力量。

蔡焕松:在学术意义上,《中国摄影家》杂志李树峰主编曾提出,摄影可以分成说明性的和诗性的两条路。在说明性的影像里面大量的运用诗性的语言,特别是运用了大量的装饰语言,是不是有力地阐述了主题。另外,广大摄影人在拍摄时往往是想拍说明性但又怕不艺术,想拍艺术性但又怕不具有说明性,这是值得探讨的一个课题。研讨会上我们提出问题让大家思考,并不是要让大家在当时就做出结论,而是希望大家多多思考,让我们的影像更能为保护野生动物服务,这才是我们最终想要实现的目标。

长期以来,野生动物拍影像长期以来都是当作图片说明存在,如何利用摄影比较系统完整地对生物形态做一些研究?摄影人能力始终有限,我们怎么能够利用影像争取各级政府部门支持,使我们的影像更有力量,这都是值得大家研讨的问题。

假设全社会都动员起来,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我们肯定能成功。

朱永康(生态摄影师):我拍野生动物,就是希望以艺术摄影的手法,把野生动物的美表现出来,让人们将欣赏动物的美作为一种享受,进而去爱护它、保护它,同时也能进一步扩大我们野生动物摄影的队伍。现在,从艺术摄影角度去拍摄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的人很多,如何把保护动物与拍摄野生动物结合得更好,这是我们野生动物摄影高峰论坛面临的一个问题。

我在拍野生鸟类的时候,根据两位专家的意见,特别注意细节,身上全部迷彩服,三脚架也用迷彩套子套好;从来不去轰鸟诱鸟。我们要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则,爱护鸟类。同时拍好鸟,向大家展示它们优美的姿态。现在人人都对野生动物非常关心,假设全社会都动员起来,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我们肯定能成功。

摄影人的相机应该成为建设生态美,建设美丽中国的利器。

李树峰(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所长、《中国摄影家》杂志主编):党的十有一个很有新意的地方,把咱们国家的建设在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个建设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建设,提出来建设美丽中国。这个“美丽中国”不仅是美丽的自然山川,它是包括了人美,动物美,城市也美,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环境,不是孤立的某个方面。我们的野生动物摄影应该是建设和谐生态的一个重要桥梁。正如周海翔老师所说的那样,摄影人的相机应该成为建设生态美,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个利器,一个非常有效的重要工具,要发挥摄影人在这方面的宣传、传播和发现作用,促进利用摄影保护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摄影人数之多,痴迷程度之深都特别令人吃惊。那么在这些拍摄野生动物的人群中,我觉得,从保护的角度去拍摄的可能会占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的人更多是从艺术摄影角度入手进行拍摄。如此众多的拍摄人群,我们需要反思,我们的拍摄行为是不是妨碍了野生动物的生存?是不是真正的在内心树立起了研究和保护的理念?所有的野生动物摄影活动,无论是源于艺术摄影还是动物行为学的专业调查,都不能以妨碍野生动物的生存为条件,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首先是一个环境保护主义者,是爱动物的人,爱环境的人。

在上一届野生动物摄影高端论坛上,我们已经提出了问题:我们拍鸟的时候,拿鸟当什么?我们拍老虎的时候,拿老虎当什么?是不是为了画面美做了一些不适当的事?我们的行为是不是有不符合规范的地方?另外,摄影作为一种观看的工具,作为一种艺术创新的工具,在拍摄的过程中,对真实性、说明性的追求与对艺术性的追求到底是什么关系?诗性的追求是妨碍了真实性的发挥,还是提供了助力,增强了感染力?我们编辑图片的过程中,是编成了动物学术文献型的文本、画册,还是诗情画意的艺术作品集?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举办野生动物摄影高端论坛,是想在这些方面进一步发挥大家的才智,互相交流经验。我们研究所和杂志给大家提供平台,把这种学术研究和行为规范的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一步步推向前进。

把在摄影器材上的投入赚回来不容易,但是赚点儿良心的事很容易。

陈晓东(武警某部工程师、生态摄影师):我利用业余时间拍野生动物,并与大学生们做交流。今年,我去了五所大学,上海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交流拍鸟、保护鸟类的事,跟学生讲的主要是三句话,为什么拍,怎么拍,怎么保护。比如,像鸟类的孵化过程,我们还是应该遵守规矩,不要干扰动物的正常生活状态,拍的不好看就不好看,不能为了所谓的好看而去破坏动物的生存环境。我还把我拍摄的图片写成86个故事,编辑成一本科普小册子,赠送给中小学生,通过故事教育小孩子们爱护关心野生动物,并且能够辨别哪些行为是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给大学生送电子光盘,所有的内容都是宣传和保护野生动物。

我觉得大家可以探索一下出版科普读物这样一条路:配合拍摄的画面写上有启发意义的小故事,编辑成册出版发行,走商业路线,然后利用商业上的收益,支持保护野生动物工作。我觉得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想把在摄影器材上的投入赚回来不容易,但是赚点儿良心的事很容易。

保护生态,仅仅依靠保护区的专业人员是不行的。

邓建新(四川省唐家河自然保护区专职摄影师):2007年,保护区找黑熊做试验,麻醉了大熊之后,发现洞里面还有两只小熊。在给大熊戴上颈圈之后,我们以为黑熊苏醒之后会带走小熊,然而,大熊醒了之后径自离开,并没有带走小熊。于是,我们就把它们带回保护区,开始承担养育的职责。到了7月份,小熊已经长了40多斤了,我们就决定尽快把它们放归山里去。当天把两只小熊送到山里面,工作人员刚刚回来,两只小熊又跟着回来了。在保护区又待了一个月时间后,我们决定还是要把它再次送回山里面去。送走之后,大概过了20多天,黑熊又回来了,我们最后做了一个不好的决定,就是把它送到了黑熊救助所,遗憾的是,不久两只黑熊都突然去世了。这件事对我触动相当大。实际上现在拍野生动物照片的人非常多,但有些人他意识上没有保护的概念。在当地,最初只有我一个人拍野生动物照片,后来我影响了很多人来一同拍野生动物,实际上是希望能够传递爱护动植物的理念。保护生态,仅仅依靠保护区的专业人员是不行的。

凡是违背动物的意愿去做它不愿意做的事情,严格意义上讲这都是虐待动物。

代国夫(海南陵水猴岛旅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摄影家):大家来到猴岛,感受到了猴岛的现实状况。这十多年,我们一直在寻找原住民活动、游客活动、开发强度和生态承载力的平衡点。我觉得无论是猴岛的开发也好、海南岛的开发也好,全国的所有项目开发建设也好,都要考虑到它的生态承载力,找到它的平衡点,找准了平衡点以后,就能真正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讲的保护不是单纯的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延续的发展,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空间,这才是保护的目的。保护不是为保护而保护,人类也要生存,所以我认为找到平衡点,是做好保护的关键。目前,许多保护区往往都是在经济落后的方,老百姓要吃饭,地方经济要发展,地方政府有这个开发的冲动,当地老百姓有脱贫的冲动,如果只是单一的保护,实际上是保护不了的。

在猴岛这么多年,我拍了不少图片,有人拿我的作品做台历,已经十分商业化了,但我觉得,别人能喜欢能拿我拍的猴岛的作品去用,本身对猴岛的保护也是一个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猴岛,让人们感受到猴子的可爱,不要去伤害它。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也就不再计较了。在猴岛,我也清楚我们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现在为什么还有猴子表演?因为现在的游客90%来自国大陆,东方文化喜欢热闹,来自俄罗斯、韩国、日本、台湾、新加坡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游客也对猴子表演特别感兴趣,但是其他来自欧洲的客人他就不喜欢这样的演出。我们很清楚,这是市场需求和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所以我们也一直在寻找有什么可以替代这些的项目,我们最终是要把这个表演取消掉的。不单单是把动物卖掉,或者捕杀,这才叫虐待动物,凡是违背动物的意愿去做它不愿意做的事情,严格意义上讲这都是虐待动物。今后我们要在游泳池、观猴亭营造一种环境,让猕猴在里面自由自在地玩耍、生活,展示它的天性,给游客带来快乐,这才是更高的境界。

我们生活在这个星球上,我们和其他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德国已经把动物和人类的平等写入了宪法。我们伤害动物、毁灭自然其实就是对人类自己挖下了坟墓,损坏得越快,挖坟墓的速度也越快。

在猴岛的这16年,也是我净化心灵的16年。在猴岛,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每一个人包括我们摄影人,首先要有爱心,不但要爱自己的父母,要爱自己的妻儿,同样要爱我们的动物。这次能够在猴岛举办研讨会,是我们摄影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建设美丽家园、建设美丽中国的使命感使大家聚集到了猴岛,是猴岛的荣幸,希望大家用自己的镜头把猴岛的美传播出去,也同样把发现的问题告诉我们,我们一定加以改正,谢谢!

通过我们的影像,通过优秀的野生动物摄影作品唤起人们对野生动物更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