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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危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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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危机解除

地方债务危机解除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地方政府; 债务危机; 破产监管; 机制设定; 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 D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4)03-0034-05

地方信贷市场的发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已经成为其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二是地方个体资本的兴起在地方财政中开始扮演重要的角色,程度甚至超过了传统的银行借贷。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地方信贷市场的发展仍处于薄弱状态,其中最主要表现为地方债务及其债务违约问题。国外的地方政府或是新兴市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例如俄罗斯在1998至2012年间的89个区域政府中至少有57个区政府发生债务违约,导致俄罗斯整体经济的下滑;美国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全美4770个地方政府的违约金额总计达到了28.5亿美元。直至2013年,美国的“汽车之都”底特律更是因为负债185亿美元而宣布破产。地方债务引起的地方破产会严重影响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同时还会压缩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及阻碍地方资本市场的发展,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虽然目前我国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事前借贷建立了相应的监控体系并且采取了诸多限制,例如设置了平衡预算、限制债务比例以及债务偿清率比例等规定,但这些限制和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建立配套的事后破产机制来作为相应的补充。因为事后破产机制建立的清晰规则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信用度,恢复地方政府的财政可持续性并且促使无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回归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路径,从而确保公共服务的供应。因此,对国外地方政府债务破产机制进行评述和总结,有助于我国更好地面对和处理地方政府因债务违约所带来的后续问题。

一、国外地方政府事后监管机制的设立

(一)美国

美国自19世纪40年生第一次地方债务危机后,便对地方政府借贷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改革。《市政破产法》是其制定的重要法律制度,虽然同期实施的还包括基础设施融资法以及取消无税融资等规定,但《市政破产法》至今依然是美国政府实施破产机制的主要法律制度。即当债务出现违约后面对债务偿还的问题,美国的做法是由法院“训令书”来征收新税。“训令书”类似于一种法院命令,要求公共部门采取某种行动的通知,“训令书”会要求通过立法机构对市政机构权限内的所有财产进行征税来用作对债务进行偿还。[1]但在实际中,增加新的税收通常会导致高税收者或是企业的外逃反而使税收降低。在此情况下,假如地方政府整体对债务无力偿还,那么市政官员便会采取各种行动来逃避债务偿还的责任,极端情况下还会导致当届政府的集体辞职,此时“训令书”便失去其效用。因此,美国政府在为了制约这种债务逃避无法钳制的情况下制定了《市政破产法》,又称为《美国破产法》。该法律是专门针对美国各州下属地方政府债务破产机制而设立的,它规定了一种程序化的处理方式,使得债务在违约的状况下依然可以进行债务重组程序,进而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破产问题。《美国破产法》为美国各州地方政府在制定或选择破产程序时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依据此框架美国各州地方政府设立了相应的事后监管机制。美国50个州中有21个州采纳了《美国破产法》,3个州在采用的同时附加了重要条件,另外21个州是根据其框架结合地方自身的状况制定的。美国市政破产机制建立的成功之处在于美国拥有成熟的政府间财政体系,以及基于以市场导向为主的金融体系关系,其建立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解决债务钳制的问题。但相对于政府间财政体系仍在发展和完善的国家,采用美国地方破产机制还需考虑其政治和经济因素的相关影响。

(二)南非

南非制定地方政府破产机制的动机不同于美国,美国的破产机制主要是基于处理政府间财政体系以及在金融体系背景下市场导向的钳制问题,而南非则是基于国家政治结构和市政体系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制定的地方破产机制。南非在种族隔离时期,白人区政府和黑人区政府是各自独立治理的,相比之下白人区政府不论是在信用可靠度还是债务违约率上都要强于黑人区政府治理。但在废除种族隔离后,新的市政边界划分使原来富有的白人区与贫困的黑人区合并在一起,由于存在不同的治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使得新合并的地方政府增加了财政困境和债务违约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在种族隔离时期遗留下的债务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南非的经济发展,致使南非金融市场上私人资本市场发生萎缩停滞,地方融资只能依靠公共部门的贷款,从而使地方政府的债务不断增加。在此状况下,南非政府致力于建立一个统一的框架来治理合并后的地方政府经济,经过反复辩论和修改最终颁布了新的《市政财政和管理法》。其中破产程序便是该框架中核心部分,包括处理债务及财政调整。南非制定的破产政策明确了债权人及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和补救方式,这对于地方政府建立具有竞争性的私人资本融资市场具有保障作用,同时对于扩宽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匈牙利

匈牙利构建地方政府破产机制的动机主要是出于对债务借贷的约束以及预防地方政府财政恶化这两个目的。匈牙利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增长而颁布法案批准地方政府拥有独立于中央的财政管理权,这一制度意味着匈牙利地方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具有完全自由化而不受中央财政管辖的权力,之后地方政府开始利用长期贷款为短期经营赤字融资,同时加大对商业活动的借贷融资。这在短期内造就了地方政府财政经济的繁荣,同时也加大了债务违约破产的风险。直至1995年宏观经济的衰落致使地方政府在经济上发生恶化导致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大量资产变成坏账,巨大的地方债务压力迫使匈牙利地方政府面临解体的局面。在此情况下匈牙利中央政府一方面紧急限制借贷并且加强债务的监督;另一方面促使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进行债务重组谈判。尽管这种非正式谈判能够引起债务调整,但却不能规范债务重整的程序。因此,匈牙利政府于1996年制定了《市政债务调整法》来解决地方政府因债务违约带来的财政危机。这部法律制度的核心在于其制定了具有创新性的地方破产机制,其中包含了地方政府在申请地方破产后维持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保护债务方和债权方的权力、地方预算制定的规则以及明确债务借贷限制和违约后果等规定,是一部具有财政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的债务调整法律。

(四)巴西

巴西在地方破产机制的设定上略有不同。美国、南非和匈牙利的地方破产机制设定偏重于司法作用,而巴西则倾向于运用行政程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巴西先后经历过三次大的债务危机。第一次是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际债务危机,负债资金高达190亿美元。此次危机致使巴西州政府与联邦政府无力对债务进行偿还,最终以联邦政府出面与债权人协调后将累计的州、市债务以及剩余本金一起合并作为国家债务进行偿还。第二次危机发生于1993年,此次债务危机规模超过第一次债务危机但解决办法依旧是联邦政府进行集中偿还。第三次也是最大一次危机发生于1997年,这次债务危机致使联邦政府重组了相当于本国GDP的11.5%的州债务进行集中赔付。至此之后,联邦政府对各州政府提出了财政改革意见,要求加强对各州政府债务进行监管,并要求各州政府遵守财政改革方案,其目的是逐步引入财政透明度并最终制定一套适合财政和债务调整的详细方案。在此要求下联邦政府与25个州政府达成一致,最终颁布了“9496号法令”。此法令明确规定了债务借贷与收入之比、基础财政收支、资金投资上限以及企业私有化转让等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债务调整协议中规定了各种债务偿还的抵押品,一旦州政府出现债务违约,中央政府有权扣留并处理。[2]之后巴西政府又进一步对决议进行修改,重新为债务借款、偿还及债务存量设置了固定的上限,并最终制定了《财政责任法》,将债务的限制与监管结合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解决了债务破产的深层原因。

二、地方政府事后监管机制设立的核心要素

国外地方政府会基于不同的国情而制定不同的破产监管机制,但相同的是都会具有几个相对核心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是设立地方政府破产监管机制的核心。

(一)申请破产程序

地方政府财政困境可以由各种指标来衡量,如财政收支平衡、财政占总支出占比等,而偿债能力也可以用地方政府财政赤字以及债务偿还占总收入比重大小来衡量是否具有债务偿还能力。地方政府可能会因为逃避债务偿还或是避免责任而对外宣布破产,因为不论地方政府是否愿意支付债务偿还或是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申请破产程序都可以使其解除债务偿还权力,致使其债务进行重组或是减免。所以,对于地方政府破产的申请具有严格的程序,绝非申请就能获得通过。美国的破产申请条件是债务人在债务期限到期内由专业人员对债务进行审核查验,如果确认债务人实属无力偿还才能申请破产。南非对地方破产的申请则分为“严重财政问题”和“持续性财政债务”两阶段。当地方政府触及第一阶段“严重财政问题”时,省一级政府可直接对地方经济进行干涉。当地方财政涉及第二阶段“持续性财政债务”时,则由国家政府出面进行干涉。[3] 因此,地方政府的破产申请不论是美国、匈牙利还是南非,都具有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其共同点都是要求在法律规定下符合破产申请条件才能够申请实施。同时,为了规避地方政府的恶意申请,法律还规定了如果地方政府在申请破产程序中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那么对地方政府破产后的债务不能采取债务减免措施,这就避免了地方政府出于逃避债务而申请地方破产的意图。

(二)财政调整与债务整顿

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不善往往是其破产的根本原因。如果地方政府在处理财政问题上不能发现产生危机的原因并且及时解决,那么即使债务通过重组或是减免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地方政府依然会再次陷入另一轮财政困境和债务危机,所以财政调整和债务整顿是解决财政问题并且实现财政恢复的先决条件。美国纽约市1975年的财政危机就是由于政府财政管理不善,导致财政赤字不断上升最终引起地方政府破产。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在地方经济增长和地方基础财政收支的影响下,会使得地方财政调整变得相对复杂,加之地方政府的财政调整不同于中央政府,由于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发债,这就使地方政府无法通过自行发放地方债券进行融资来解决债务问题,同时地方财政调整还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从而导致财政调整的困难,所以只能加大对债务的依赖却反而使债务增加。另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对金融市场的借贷,而银行对地方政府的信贷通常超过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可控范围,加之还存在预算软约束和缺乏透明的财政审计制度,进而造成地方债务的不可控性。因此,对地方政府财政进行调整和整顿的目的并不是要改变其财政职能而是要帮助地方政府恢复其财政健康,为重新进入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三)债务重组与减免

对不同国家的破产机制进行分析会发现,债务重组通常是破产程序的核心。如果地方政府提出破产申请,在获得申请批准后上级政府首先会将地方债务重组为期限更长的债务工具。例如美国纽约市的债务危机就是通过发行较长期限的州债券来偿还该市到期的短期债务。但是,债务重组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债务压力而无法运行的一种方式。因此,债务重组还必须具有相配套的财政紧缩或财政调节政策才能发挥其效用。而债务减免同样也是化解地方债务的一种方式,债务重组往往要依据行政程序才能进行而债务减免必须通过司法机制才能实现。因为债务减免要考虑债务违约的外生因素影响,不同的外生因素会对债务的偿还和重组造成影响,所以只有司法机制才能确保债务减免的公正和平等。但是,不论是债务重组还是债务减免,最为关键的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能否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协议,假如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债务重组或是债务减免就无法起到解决债务危机的作用。美国的市政破产法规定,在债务调整中不论是债务重组还是债务减免,债权方或债务方至少有一方必须接受协调方案。所以,不论是债务重组还是债务减免都是个复杂的过程,它虽然不能弥补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缺陷,但却是财政改革制度中必须存在的一部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债务危机的问题还必须要配合具体的财政调整和债务整顿才行。

三、国外地方政府事后监管机制设计的经验分析

(一)区别地方政府破产与公司企业破产

公司企业往往在其负债超过其资产或是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便会通过变卖资产以偿还债务,而地方政府却不能像公司企业那样被清算,除非有另一个实体来承担其政府职责。因此,区别二者破产不同的核心就在于公司企业在破产后能够自我解散但地方政府却不行,地方政府的职责决定了地方政府在申请破产后还必须履行其法定的政府职责,继续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职能。目前现有的地方政府破产机制都是进行重组,破产重组程序会依法对负债进行调整或是减免,从而允许有活力的实体重新开始。重组后的实体继续存在并且仍在政府的管辖内,同时保留部分公共资产确保政府职责的履行。所以,地方政府破产程序的总体目标在于改善债务的财政状况,对部分负有债务的实体提供保险功能,从而减少公共服务降低带来的影响,而不是像企业公司一样对债务进行清算。

(二)对地方财政实行硬预算约束

破产监管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强化对地方政府财政的硬预算约束,硬预算约束会使地方政府严格控制财政收支及资金收益。同时,地方财政硬预算约束还有利于降低中央与地方间的道德风险,当地方政府因财务管理不善陷入财政困境时,中央政府往往会对地方政府提供无偿的财政救助,这样地方政府就会因为有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而产生道德依赖行为,从而发生对债务违约的失责行为。加之缺乏严格透明的地方预算机制,软预算约束的增加会扭曲市场的价格信号,使市场上的实体经济受挫,这不仅会增加中央政府的潜在负债危机,还会加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美国对于地方财政的硬预算约束源自1842年,当时包括佛罗里达州在内的11个州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其原因就是因为地方政府财政存在软预算约束以及中央政府的无限财政救援政策。这场危机促使美国联邦政府对各州政府实行了新的财政限制,包括对财政硬预算约束的限制。因此,破产机制对于强化地方政府的财政硬预算约束以及对完善和设计政府间财政体系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三)制定明确的破产规则

地方政府事后监管机制必须具有明确的破产规则,其规则的设定主要基于两个目标,一是建立具有透明且可预测性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二是调整或者重组地方政府财务和债务状况,从而恢复地方政府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假如缺少明确的破产规则,那么地方政府对于债务的调整和重组就必须经过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来确定,但是根据国外政府破产的经验显示,谈判的过程往往是漫长而且具有不可控性。这种不可控性表现在地方政府为了维持基本公共服务的运行,必须保留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或是服务部门,而债权方则希望最大限度确保偿债的履行,两者利益的不同必然会导致谈判协调的破裂。因此,制定明确的破产规则首先是要确保地方政府债务会有效地进行调整和重组,不会因为债权方因为钳制问题而使债务重组失败。其次是确保地方政府不会因为债务违约而放弃基本的公共服务职能。破产规则的制定保护了公共服务项目不因地方政府破产而遭受损失,当地方政府提交破产申请时确保公共服务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停止其公共服务职责。

(四)明晰债务偿还责任

明晰的债务分担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并促使债务人对违约风险负责。原则上对于债务危机的解决应该是合理分担责任,但实际中往往是中央政府最后承担所有的债务负担。国外经济学家曾提出对于地方政府破产应该实行债务绝对优先规则,因为规则的制定和实行首先是对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假如按照规则制定的顺序来对债务进行偿还,并且偿还过程中不存在插队,那么债务偿还的成本就不会增加并且债务的偿还还在地方财政支付的可控范围内,因此可以大大降低其风险的增加。[4] 但是在现实中,世界各国都不存在债务优先偿还规则,其原因在于该规则存在一定意义上的理想状态,尽管绝对优先权可能会对地方债务的偿还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但该规则的实施会影响新增借贷的融资。因为根据优先偿还规则,所有借贷的债务必须按照其先后顺序来偿还,这就为新增借贷的偿还期限产生不可预期的效应,从而无法再融资新增贷款。但是优先权并不意味着是一种不能实现的规则,优先权对于债务偿还的顺序具有明确性,这能加速了债务的理清和重组。并且优先偿还权还能使得债务方可以提前预见债务借贷偿还的期限和预期的损失,从而对债务的借贷起到理想的制约作用。因此,优先偿还权对明确债务偿还责任还是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优先偿还权只是作为一种政策的选择并不能作为一种明晰的规则来实现对债务的清偿。因为地方政府破产后的选择并不局限于一种规则,它往往会根据其所涉及的政策和社会价值来选取最适合的方式。所以,制定明晰的偿债规则不仅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责任还会加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力及义务。

(五)破产程序方式的选择

地方破产的程序方式一般分为司法途径、行政途径以及混合途径三种方式。司法途径是指在地方破产程序中将司法机关作为程序的控制实体,法院在其中作为主体负责,包括制定破产的程序、地方债务违约解决的启动时间及方式、债务重组赔偿的先后顺序、区分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判定以及债务如何减免等方式。由于债务的解决和处理相对复杂,在重组中司法途径有助于缓解因政治压力带来的阻扰。但是因为地方政府的债务处理不同于普通的公司或是企业的债务处理,地方政府债务的处理还需要经过一定的行政审批权,这就使得司法途径并不能完全独立于行政程序而自行执行,司法途径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限制。匈牙利在破产程序方式的选择上侧重于选择司法程序,主要是缓解债务重组期间来自政治的压力,所以基于民利的考虑必须将法律权力放在首位。行政途径是指由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介入到所涉及财政困境的地方政府,暂时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及公共服务运行进行监管或是调整。如果说司法途径是由法院引起,主要针对的是破产,那么行政途径中的上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直接干预则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因财政困境恶化导致破产。巴西在破产方式的选择上采取的是行政途径,联邦政府在地方政府申请破产后会直接对破产的地方机构实施救援,起到一定缓解后中央政府再直接对地方财政和债务调整采取直接管理和重组等方式来解决。混合途径是指采用司法途径与行政途径相结合的方式来解决危机,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既存在行政干预又确保有司法监督。美国一般选择采用这种相结合的方式,美国《地方破产法》是专门针对各州政府下属的各级机构债务重组而专门设立的,其中包括建立防止地方政府陷入财政困境的债务预警体系和事后干预恢复债务偿债体系。[5]这样当美国各州地方政府出现债务问题后既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进行干预还有专门的法律体系保障,有助于地方财政困境和债务调整的解决。

地方债务危机解除范文第2篇

商自然人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取得特定的商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事行为,依法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体。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父债子还”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破产”的法律概念相对陌生。现代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使用的偿债程序和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指“支付不能”,是对全部债务不能清偿的综合概括状态,是债务人无力支付的客观状态而不是债务人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清偿的主观行为。商自然人破产是商自然人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对其宣告破产并对其全部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和解。商自然人破产并不是把不能清偿债务的商自然人的身份地位“破”掉或者是把其破产财产分掉,而是及时切断商自然人的债务负担,为其提供“重生”的机会,避免债务恶性地无限膨胀,保障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商自然人破产的根本目的从微观上说在于通过法定的程序,确认商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并使其所有债权人能够得到公平受偿;从宏观上说在于通过优胜劣汰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商自然人如果不能进行优胜劣汰,破产法的全部价值就无法真正实现。世界各发达国家的破产立法,无一例外都承认商自然人的破产。

二、商自然人破产的必要性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草案)并不承认商自然人破产。但是目前大量的商自然人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来,产生非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出现越来越多的“百万负翁”。现实社会需要对商自然人的破产进行立法。笔者认为以下原因都可以说明商自然人破产的必要性:

(一)现代破产制度的社会功能由单一关注债权人的利益,转为不仅关注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关注债务人的利益。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应该允许商自然人破产。因为一方面当商自然人陷于债务不能清偿时,商自然人有可能将自己现有的有限财产优先偿付给与之有特殊利益或关系的人从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个别债权人也可能先通过法院强制查封或变卖破产人有限的财产,从而使自己优先获得受偿从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商自然人也可以利用其不能被宣告破产而无限期地承担连带债务的特点,利用虚假合同、抵押等方式,在债务出现危机时,隐匿资产或对抗债权人查封拍卖请求,恶意不偿还债务,使债权人即使诉诸法律也无法实现其债权。

同时商自然人可以破产也能保护商自然人的利益。因为在一个经济运转正常的社会中,允许商自然人破产可以使其通过破产免责,解除剩余债务从而获得新生,重新投入到社会经济生活中去;如果背负沉重债务的商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当他继续参加社会交易时,往往形成一连串的债务不能清偿,影响社会交易的安全,最终使债务人成为社会的负担。如果允许商自然人破产,就可以使商自然人从沉重的债务压迫下脱离出来,重新开始事业,减轻社会的负担。另一方面,对于法院而言,如果商自然人可以破产,则可以一并解决针对商自然人的全部金钱诉讼,避免了执行难的问题,也减少了法院及当事人的诉讼。

(二)法律应对同是市场主体的商自然人和企业同样对待,提供同样的市场准入机制和同样的淘汰机遇,设定同样的破产后果,提供同样的破产保护。公平竞争原则是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所有经济主体,无论大小、强弱、所有制形态如何、其市场主体地位都应平等、一致,都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展开竞争,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市场经济要求其主体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有序运营,也要求不合格的主体退出市场,否则就极有可能使其他不了解该主体具体经济状况的市场主体同其继续进行商务往来,最后可能会导致无法正常回笼资金,陷入债务危机。同时,立法中如果不确立商自然人破产的话,陷入债务危机的商自然人的相对人(即债权人)的财务帐面中就会体现出债权,但是这种债权却因商自然人无力偿还而长期存在。这样市场主体的真实经济状况因无法实现的债权而处于一种虚幻状态中,当这种虚幻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在整个社会中积蓄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对市场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

(三)商自然人破产也是一个国际化的趋势。经济全球化和破产程序域外效力属地主义转向普及主义的趋势,使得在一国法院提起的破产程序会涉及债务人位于国外的财产,我国入世后对外开放的力度会更大,国际间各种商事主体的经济合作会增多。如果我们不承认商自然人破产,那么将会产生或者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商自然人陷于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境地时,我国将无法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宣告其破产;或者在外国境内的中国商自然人达到了破产的界限,被外国法院根据其国内法宣告破产并将效力扩展到我国时,我国债权人无法请求国内法院的救济,也难诉诸国外法院的情况,这对我国的债权人来说都是非常不利而且是很不公平的。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国立法应遵循国际惯例,扩大破产主体的范围,认可商自然人的破产。

三、商自然人破产的可能性

我国目前存在的商自然人破产的客观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自然人债务危机的客观存在为商自然人的破产提供了现实基础。当一部分商自然人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陷入债务危机,而数个债权人又同时要求清偿债务时,商自然人便产生了经济上的破产可能。市场为商自然人建立了市场准入机制,也应该为其制定相应的市场淘汰机制。当商自然人资不抵债时,其财产已不能使全部债权都获得清偿,债务清偿矛盾便由债权人与商自然人之间扩展到了债权人相互之间。债权人为了各自的利益,争先恐后地对商自然人采取一些合理不合法的自力救助行为,比如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拘禁其人身以满足自己的债权。这样诉请在先的债权人有可能得到清偿,而处于同一序位的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得不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因此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促使人们走向合理合法的公力救助,要求债权人在财产的分配形式和程序上保持平等,最终公平受偿。商自然人破产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通过破产,可以依法强制分配商自然人的破产财产、公平清偿债务。商自然人破产也成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交易公平有序的有效手段。

(二)随着国家票据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及银行票据交换电子化水平的提高、现金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的严格执行,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交易结算支付手段和电子支付手段必将日益成为社会经济交往中的基本支付手段,国家对各经济主体,尤其是商自然人的监督管理方式和水平必将由此产生重大改观,使商自然人的财产管理逐渐规范,对其财产的管理、监控变为可能,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使商自然人自身的组织和活动日益规范,为建立商自然人破产制度提供了条件。

(三)破产制度得以制订和实施的条件之一就是个人财产有明确的界定和分配。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落后的,但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我国个人财产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的状况已有所改变,并且我国个人的信用体系也以极快的速度在建立之中。商自然人通过与外商大量的商务往来,也接受了西方社会先进的信用观念,并体会到了诚实经商,信用经济的潜在利益。另一方面,人们对破产的相关知识了解得也越来越多,懂得破产既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能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所以交易双方的利益都需要破产法来调节。

(四)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将破产标准定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司法实践表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很难认定和操作,根据这一情况,草案将“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列为破产原因,草案对破产原因的认定将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而国际上通行的破产条件之一也是“债务人不能清到期债务”。这说明我国在认定破产条件时已经和国际接轨了,这也是我国商自然人破产立法时机成熟的一个体现。

有些学者认为把商自然人破产是外来制度,把它移植于我国,必定与我国本土文化有很多不相容的地方,并认为目前我国商自然人破产立法的时机也尚未成熟,所以不宜匆忙立法。这些学者的主要观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地方债务危机解除范文第3篇

这几乎是2009年以来最为宽松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其中不少条款的力度超出市场预期,包括重现历史性的7折利率、对首套房的认定“看贷不看房”等等,而取消对购买三套房的房贷限制以及允许银行自行决定三套房首付比例等条款,甚至了以往根据投资者的属性来施行房地产政策的逻辑。

就7折利率而言,因为按揭贷款利率水平是决定买房者的杠杆能力的核心指标,在房地产下行通道中,刺激居民增加杠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增长,实际上此前各地政府已或明或暗地放开限购、限贷和一些首付限制。

今年上半年一般贷款利率下滑,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降反升,反映了商业银行在吸储渐难、息差收窄和地产走势堪忧的情况下,并无意愿降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所以最终商行按照7折利率执行的可能性非常低。

《通知》中还提出,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来增加按揭贷款。

根据中国的市场现状和技术性水平来判断,短期内MBS不会有特别大的进展。业界推测,MBS未来可能由国开行牵头试点,例如由国开行购买市场发行的MBS债券,并以此为抵押品向央行融资。

相较之下,对于“认贷不认房”这一条款,各大商业银行更容易达成共识以及确认执行。

所谓“认贷不认房”,是指监管部门对首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大幅放松,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家庭,再次购买住房依然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这显然能释放出一些被抑制的购房需求,根据此前规定,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申请人,即使结清贷款也只能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即首付需要支付60%-7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至1.2 倍。业内大致共识是,这一政策变动最大能释放出约30%的新增需求。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本就属于银行的优质资产,而刚需客户的还款能力通常低于改善型客户的还款能力,因此这一政策符合银行本身的利益诉求,银行更倾向于贷款给这类优质客户。

央行此举就是通过释放此前被抑制的需求,来解决房地产行业供应过剩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救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之急。

最后一项对北上广深之外所有城市三套房的放开,等于为多套房贷款的申请人提供政策出口,此前是对已有两次贷款记录的购房者停止发放贷款。这说明,投资性购房也在此次政策鼓励的范围之内,为了刺激行业回暖,政府已放弃区分购房者的属性。这些政策比2008年都要宽松。

迄今为止,政府通过解除限购等措施试图挽回地产颓势的努力宣告无效。2014年以来,中国房地产进入下行调整期,大中城市房价几乎全部沦陷,8月北上广深的房价环比跌幅均超1%。

房地产疲弱已经拖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也成为中国经济低迷的重要原因。

政府需要通过促进地产回暖来对冲整体经济下滑,通过房地产对经济形成更强的支撑,从而为改革寻求空间。

可以预期,在《通知》下发之后,短期内居民的购买力得到提高、商业银行放宽信贷标准,房价下行趋势得到缓和以及房企销售进一步稳定。

地方债务危机解除范文第4篇

余永定

作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债务国。令人诧异的是,作为世界最大债务国,美国的投资收益依然是正值。欠了别人大量债务,不但不需要向别人付息,反而要从别人那里收取利息。怪不得经济学家要讨论经济“暗物质”的存在。在不得不对美国人的精明表示佩服之外,我们必须说,当前国际金融体系的不公正安排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中国未经年轻债务国阶段就直接进入了成熟债务国和年轻债权国阶段。由于存在经常项目顺差和投资收益项目逆差,中国可以算作债务偿还国。与此同时,中国还是资本净输出国,是净债权国。因而,中国本来应该有投资收益顺差而不是逆差。所以,可以说中国是一个拥有净债权的“债务国”。

显然,中国的国际收支结构恰恰是美国国际收支结构的“反题”:两者是共生物。没有后者也就没有前者。反之亦然。我一直十分担心,随着在华外国直接投资的不断增加,中国投资收益逆差将不断增加。除非中国对外投资收益迅速增加,为了维持经常项目平衡,中国必须维持越来越大的贸易顺差。但是,中国进一步增加贸易顺差的可能性将受到世界经济增长状况等外部因素的限制。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如果中国不能通过增加海外直接投资等方式提高其海外资产的收益率,即便中国的净债权因外汇储备的增加而进一步增加,中国的投资收益项目依然可能是逆差。

笔者十多年来一直呼吁遏制中国经济的双顺差,理顺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系。遗憾的是这种状况并未扭转。如果这种情况不发生变化,中国就永远无法从债务偿还国过渡到年轻债权国。因而,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由于中国海外投资进展缓慢,随着外国股权投资的增加,投资收益逆差最终超过贸易顺差。经常项目逆差的出现,意味着中国将会从债权国倒退回债务国。在这种情况下,外资是不会大量流入。目前,中国已进入老龄化阶段。在今后10-15年内,赡养率的上升将导致中国国民储蓄率的下降。如果届时中国投资收益项目逆差增加,中国的国民储蓄率必将进一步下降。赡养率上升和投资收益逆差的增加将使中国因投资不足而陷入经济停滞。为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必须依靠从现在开始逐年积累起来的海外资产所提供的投资收益顺差来弥补因老龄化造成的储蓄之不足。如果中国在未来10-15年不能实现投资收益的大量顺差,中国经济就将因资源跨代配置的失败而陷入困境。

如果我们同意中国确有改变双顺差格局的必要,则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这些政策进行调整。我本人比较倾向于人民币逐步升值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中国可以发挥资本管制的作用,遏制投资因人民币升值预期而大量流入。在过去十年中,我一直对资本项目自由化持十分谨慎的态度,认为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应该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后一步。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发展并对经济造成致命的打击,我们需要建立多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就是确确实实要吸干过剩的流动性,以确保经济稳定,不发生严重通胀和资产泡沫。第二道防线是要坚持把银行改革做下去。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并不稳固,因为如果宏观经济形势逆转了、变坏了,我们的银行是否还能有非常好的表现呢?第三道防线就是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必须要加强。现在由于资本是流入,所以大家不太有危机感。但资本进来是会有问题的。必须明确资本管制或者资本管理在中国是有用的,有一些人说资本管制无效,干脆扔掉算了,笔者认为不应该这样。中国银行体系有不少问题,但中国没有发生危机,就是因为我们有资本管制,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我们的管制有很多的漏洞,但实际上还是有效的,这是已经被证明了的。另外,对“严进宽出”这样的提法我们要做更为全面的理解。现在投资资本正在源源流入中国,以便人民币升值一旦到位,便在充分获利之后迅速撤离。如果我们能够使投机资本确信,想跑并不是那么容易,投资资本的流入将会大大减少。有关方面应该在这方面制定出可信的有威慑力的方针。资本管制是中国金融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一道防线守住了,中国绝对不会出事,这道防线守不住,那我们就有可能出事。而资本管制的彻底放弃,即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应该是我们所有市场化改革的最后一步。

固定汇率当代庞统的连环策

周其仁

从经验上看,固定汇率屡屡酿成大祸。导致这些灾祸的原因很一致,就是固定汇率造成的稳定使一批恐惧波动的国家乐在其中,可是,一旦被掩蔽的货币不稳定的本性发作,被固定汇率连为一体的经济,反而遭受更大的危机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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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东亚货币在此前的十多年里一直采取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固定汇率论”的另外一位旗手麦金农(R.Mckinnort)论证说,正是这些货币与美元的稳定联系,成为维系这些国家国内价格水平的“名义锚”。什么意思呢?就是包括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韩国在内的东亚国家,本来最容易出的错,就是在各种压力下滥用自己的货币发行之权,最后导致物价不稳定。现在好了,汇率盯住美元,再以汇率目标控制国内货币供应,岂不就等于给各自的货币龙头加上了一道锁?只要谁也不超发货币,物价稳定,这些后起之秀就很容易在国际上发挥比较优势,外向驱动经济高速增长的东亚模式就此形成了。

好是好,也的确好了很多年。1993年世界银行发表《东亚奇迹》,高举东亚的发展经验,还要在理论和发展政策的层面将之一般化。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世行的总结没有关注东亚国家汇率盯住美元的经验。更不知道幸还是不幸,恰恰是以美元为锚的亚洲汇率与货币制度,仅仅在《东亚奇迹》发表后不过4年之后就守不住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导火索,不就是泰国、韩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的货币纷纷“跳水”吗?很奇怪,盯住美元的汇率固若金汤,为什么守不住了呢?

人们纷纷到这些出了麻烦的国家里寻找其内部的原因。却很少有人想,那构成东亚货币之锚的美元本身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这也难怪,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美元还是全球强势货币。一方面美元还在享受着我想称之为的“保罗・沃尔克效果”,即美国国内物价的长期稳定(这是与黄金脱钩后的美元,由一个负责任的央行行长充当了货币之锚的结果),另一方面1991年的海湾战争和前苏联,在全球范围壮大了美国的国威。人们当然难逃思维定式:与美元挂钩的货币及经济出了问题,当然要到这些经济的内部寻找原因。这就是说,美元之锚绝不可能出错,那些下了美元之锚的东亚之船又一次大摇大摆,问题一定在这些船上!

果不其然,一通手忙脚乱的国际救助,再加一通或深或浅的东亚体制改革之后,稳下来的东亚经济重新又与美元挂上了钩。麦金农说,这是亚洲“向高频率盯住汇率制度的回归”。这里所谓的“高频率盯住汇率”,就是按每日或每周名义汇率变化――而不是按每月或每季那样所谓低频率――做出来的统计回归,可以看到亚洲各 国在金融危机之后,不但没有摈弃危机前的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反而更加稳固地盯住了美元。特别是,对解除亚洲金融危机做出重大贡献――在危机冲击中承诺并兑现人民币不贬值――的中国,也加入了高频盯住汇率的俱乐部。这很符合固定汇率论者的分析,亚洲金融危机不但与固定或盯住汇率无关,而且只要提升亚洲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强度,扩大高频盯住汇率的范围,亚洲和全球经济一定有更好的表现。

这些论断似乎又一次得到了验证。东亚经济没有因为那场危机而雄风不振,更因为中国在1997年之后维系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不变,“中国奇迹”甚至比当年的东亚经验更为耀眼。坚持固定汇率论的理论豸科门看来更有把握做出以下结论:在美元本位下,亚洲和中国最好的发展之路,就是更固定、更高频、更大范围地盯住美元。

可惜又一次遇到“意外”。满打满算离开亚洲危机不过10年,全球金融危机就来了。此次危机的爆发地点是美国,也就是那个为全球、亚洲与中国提供稳固的货币之锚的国家。危机的特征是锚先大动,然后祸及被那高频盯住汇率绑到一起的经济体。还是没什么人问:被逻辑推得头头是道的高频盯住汇率制,为什么还是守不住了?这回人们倒开始关注“锚”本身的问题,诸如贪婪的华尔街、无比复杂的高杠杆游戏,以及漏洞百出的金融监管。但是,见到了树木的,不等于也见到森林。我倒是欣赏有人提出的一个问题:世人可以痛骂华尔街的酒鬼喝得个烂醉,但是,那么多的酒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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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8年危机之中笔者为文指出,倘若没有脱离金本位的自由美元,没有美国过于宽松供应出来的美元,仅用贪婪的猖獗和监管不当不能解释美国的次贷、以及为什么美国的次贷之火可以烧向全球市场。现在看,通行亚洲和中国的高频盯住汇率,是形成美元流动胜全球泛滥的一个重要机制。如果说亚洲金融危机还不能帮助人们看清这一点,那么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总可以提醒人们注意其中的关联了吧?至少,当年那位美国副财长以率真的傲慢口吻讲出来的“名言”――our money,your problem(“我们的货币,你们的麻烦”)――现在总也应该让美国人认清,正是他们的货币给他们带来了大麻烦。

其实,以为在更大范围内以更固定可靠的汇率连成一个货币的构想,在世界的另外一个地方也已经付诸实施。这就是欧元的实验。欧元当然比亚洲的高频盯住汇率制度更合乎固定汇率论者的理想。不是吗?那么多欧洲国家――发达的和不那么发达的――经过协议形成了一个统一的货币区,使用的是同一个货币。对于欧元区各国而言,最超级的高频汇率就是完全无须汇率,因为横竖只有一个货币,货币间的汇率就多此一举。对于固定汇率论者来说,欧元的试验当然比亚洲的高频盯住汇率“更高级”。问题是,欧元的实验算大功告成了吗?让我们等这场希腊债务危机尘埃落定之后,再看能不能得出靠谱的结论吧。

不过,无论亚洲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还是当下的欧元区债务危机,都没有降低固定汇率论者兜售“以固定汇率连接统一货币”主张的热情。蒙代尔身为欧元之父,对自家“孩子”深具信心,我以为完全是人之常情――换了谁都会是这样的。不过,在美元、欧元一起大摇大摆的历史关头,还希冀“实现美元、欧元、人民币的稳定关联”,以此“终止这种大幅度变动汇率的不稳定”,却可能是过度自负的表现了。真有那么大的把握,把尚未得到检验的推断,作为经世济民之策拿出来吗?

理想主义者似乎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只要现存的安排与理想不一致,他们永远能够“论证”,只要采用更理想的做法一定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固定汇率守不住了吗?那就是因为范围还不够大,强度还不够牢,或承诺执行的时间不够长,以至于人们的预期还不够固定。对策也简单――更大范围、更长时间、更可靠的承诺和更固定的汇率就是了。他们回避基本的历史和现实,即原本统一的贵金属货币制度就是因为守不住了,才引出汇率问题的;而恰恰是试图以固定汇率解决货币币值不稳定的麻烦,才屡屡酿成大祸。也许是成功地回避了历史与现实,他们的“主张”才显得如此滔滔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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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揭开这里诱人的面纱呢?我想到了三国演义里的一段故事。说的是曹操带大军在三江口与吴国决战,却苦于北军战士不习水性,在摇摇晃晃的船上无法发挥战斗力。这时,被蒋干带人曹营的庞统巧授了一计。那就是鼎鼎大名的连环之策了。江中风浪不稳,客观条件无法更改;北兵不惯坐船,一时也变不过来。剩下立马改了就可以生效的,就是用铁环将大小船只连成一体,让本来摇晃的船只稳定下来。如斯,铁索连舟,渡江如履平地,还有什么好怕的呢?曹操听得在理,下令照办。再后来的故事,各位熟知:老将黄盖带二十只小船诈降,靠近曹军水寨后一齐发火,那被铁环锁住的曹寨船只一时尽着,无法逃避,“但见三江面上,火逐风飞,一派通红,漫天彻地”。

曹操是何等人物,怎么会中庞统的连环计?原来庞统授计之后,曹操手下即有谋士提醒,连环策固然可以稳船,但要防备对手火攻。曹操回应,火攻要借风,当时隆冬时节,有西风北风,没有东风南风,而曹军居于西北之上,若吴军用火攻,岂不是烧了自己?这说明,曹操知道火攻的危险,他只是看错了一项约束条件――风向。是的,黄盖之所以能够点着曹军水寨,是因为诸葛亮在七星坛祭来了东南风。

如果把这段故事里的阴谋论元素全部去掉,固定汇率主张就是当代的连环策。客观衡量,用固定汇率把多国货币连成一体,正如用铁环把多个摇晃的船只连成一体,当然有很多好处。问题是获取好处要不要付出代价,而更致命的问题是所有收益成本得以实现的关键约束条件。那么,涉及汇率和货币制度安危的当下世界,究竟刮的是什么风呢?

是财政赤字风!

反观美国、欧洲、日本组成的发达世界,政府统统超高额负债。历史经验说,高额负债的国家因为承受不了缩减财赤的短期痛苦,很容易倾向通过货币贬值来“化解”政府债务。道理简单:货币币值的缩水可以直截了当地勾销公共债务!我的理解,这也是为什么拥有货币控制权的国家,可以超越实际的“还款能力”实现高额负债的原因。最起码,“财政亏空货币补”在短期内似乎还行得通。这就对任何货币权力的掌控者构成了致命的诱惑。从这一点看,美国、欧盟和日本之所以拥有当下全球最多数量的公共负债,与他们控制着美元、欧元和日元有关。作为当代三个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供应国,他们拥有更高负债的“本钱”,因为一旦需要,他们就可以主动贬值货币,直接削减债务。这样一来,由货币控制带来的高额政府负债,反过来就以货币贬值威胁货币体系自身的稳定了。――点燃固定汇率之连环舟的“东风”,其实早已齐备。

中国很可能会进入通缩但高房价的时代

郭 凯

货币主义大师弗里德曼大概最广为人知的一句名言就是:通货膨胀永远且在任何地方都是一个货币现象。对这句话存在不少的解读,抛开细节不说,一个普遍 接受的解读是:通货膨胀总是由于过度的货币供应导致,当市场上有太多的货币追逐太少的商品,通货膨胀就发生了。

如果把弗里德曼的话,和中国去年接近10万亿的新增贷款和接近30%的货币供应增长联系起来,再联想到去年下半年就开始的通货膨胀率由负转正,到今年开始的通胀率逐步提高,极有可能在一两个月内越过3%,以及一些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再考虑很明显已经温度很热的房价(虽然房价是不是应该计入消费价格指数存在很大的争议,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不计入),不少人十分合理的开始担心,中国很快就要进入一个高通胀时代。

在承认担心通胀合理的同时,我想说,由于中国独特的市场结构,更确切的说,因为中国存在着的金融压抑,中国在经过短暂的通胀率上升之后,更有可能会进入一个低调胀甚至通缩(对普通消费品)但高房价的时代。

多年来,中国的微观经济主体始终存在十分明显的投资饥渴,无论是投资建厂也好,还是投资于股市和房地产。有时候这样的投资行为似乎看上去极不理性,一些行业可能已经明显产能过剩,在不同的时点股价和房价看起来可能已经明显背离基本面。当然,这可以被解释为中国的投资者就是不理性。但在我看来,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无论你是有自有资金,还是属于那些幸运的能够拿到银行贷款的企业和个人,因为投资的(机会)成本极低,无论投资建厂,还是投资于股市和房地产,总得来说都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投资的(机会)成本低,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中国的存贷款利率水平很低。这个世界很多国家的真实存贷款利率都是高于真实经济增长率,而中国则是远远低于,真实存款利率现在甚至为负。存贷款利率低意味着,对有自有资金的企业而言,在没有别的投资渠道的情况下,把自有资金继续投资建厂,或者扔到房市和股市里,要比存在银行里划算。同样道理,对于那些能够拿到银行贷款的企业而言,银行的那点利息微不足道,贷款建厂或者贷款炒房炒股,虽然有点风险,但总的来说不是赔本买卖。这件事情的反面是,绝大多数存款者只能拿到很低的回报,那些能够大量创造就业、但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却未必能够拿到银行贷款。这些最终都是金融压抑的体现。

中国的金融压抑,在2009年应对危机的过程中,被天量的信贷增长更加明显的暴露出来。银行放开了信贷的闸门,便宜的贷款一下涌进市场,这对那些一直投资饥渴的微观经济主体,毫无疑问有如天降甘霖。并不让人感到出乎意料的是,这些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并没有因为全球危机就发生改变,有了钱,而且是一下有了很多钱,那就盖厂,炒股和炒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行为对于价格走势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盖厂,意味着增加产能,意味着增加供给,在中国的宏观产能整体并不吃紧,甚至可以说不少行业存在过剩的背景下,这会让未来的价格有下行的压力,也就是最终是通货紧缩,而不是通货膨胀的压力。而炒股炒楼,最终带来的是资产价格的上涨。股价和楼价波动很大,短期内有涨有跌很正常,但大量资金涌入的最终结果还会是价格的上涨。

地方债务危机解除范文第5篇

【正文】

增长减速

为了说明发达资本主义的增长出现了什么情况,我们来看看美国在整个“二战”后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最初的20年,美国全部商品和服务生产的平均增长率基本相同。但1980-2000年间的增长率与1950-1970年间的增长率相比,明显放慢。减慢的意义可以从这样的事实看出来:如果1950-1970年的增长率不持续地减退,那么美国经济在2000年将比其实际水平高出大约20%。

这种显著的放慢也是伴随着技术的重大飞跃(所谓“新经济”)和提高了在第三世界的剥削的全球化的扩大而发生的。像计算机、因特网等信息技术的进步,即使考虑它们对办公室工作和库存管理等的所有影响,也仍未提供资本主义维持较高增长率所必需的重大刺激。信息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还未接近主导了20世纪大部分经济史的以汽车为中心的地面交通体系的发展所带来的长时间的刺激效果。

尽管有停滞趋势,但核心国家的资本确实从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趋势中获得了巨额利润。但是在第三世界,情形并非如此,这可以从以下三点看出:(1)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般工业国的增长率普遍下降;(2)富裕国家对初级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对于刚经历非殖民化的穷国的较大增长作出了贡献;(3)然而,不平等交换和欠发展的进一步恶化等状况很快抓住了这些贫穷国家。它们中的很多采取了由北方鼓励的战略:增加制造业出口(由寻求低工资劳动力的多国公司所促进,并由寻找新的贷款市场的外国银行融资)。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经济剩余作为利润和债务利息流向富裕国家。不利的贸易条件、相同市场上日益增加的竞争和核心经济体的增长放缓,共同导致了第三世界的债务危机和增长率的决定性下降,同时很多贫穷国家出现负增长。

因而第三世界国家除少数例外在增长率上遭受了20年的严重下降,而且很多国家降到零以下。现在,随着一个新时期的全球增长减慢,它们的状况已从严重发展到严峻了,这可以以阿根廷的深重经济危机和最大的外债拖欠为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在2000年的《萧条经济学的回归》一书中写到,使金融不稳特别是威胁欠发达国家的潜在问题还没有消失,1995年墨西哥和1997-1998年亚洲的金融/外债危机很可能是三幕剧的前两幕。2001-2002年围绕阿根廷比索的灾难很清楚地代表了第三幕的开始,——但是该剧的剩下部分如何展开,我们仍不得而知。

资本过剩的趋势

在20世纪90年代的下半期,很多经济学家指出,商业周期已成为过去的事物。“信息时代”的“新经济”如此有效,以致资本家在对当前和未来状况有更确定的了解的情况下,将作出更理性的决定。然而,卡尔·马克思的洞见,即“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障碍是资本本身”仍然是真理。经济增长减慢的最通常的原因之一是,投资率趋向于超过最后需求的增长。在经济上升期中,为了满足需求的快速增长和增加市场份额所需要的产出的快速增长导致创造出过剩的生产能力(闲置的工厂和设备)。当需求的增长不能达到设计规划时,公司会出现大量未使用的生产能力和未售出的存货。于是进一步的投资被抑止了,因为面对相当多的过剩生产能力,公司不愿意投资——这有时被称为“资本过剩”。

应当清楚的是,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能力的过度扩张问题没有真正的解决办法,因为资本不断地面对这一事实:投资的主要障碍是投资本身。尽管投资可能很有用,但是它被它的最后产品市场的最终饱和所限制。每一个大公司在竞争的持续推动下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斗争,最终使投资的有用贡献转化成为其反面。在这样的环境下,过剩资本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任何一次经济减速中都发挥了特殊的突出作用。寻求保护它们利润空间的大企业往往通过减少其生产能力的使用而不是减价(主流经济理论引导人们如此期望)来保护它们的利润空间。

制造业生产能力的使用最高点在1964-1975年的10年间,而最低点在1975-1984年间。初步的数据显示,自1983年以来,2001年是生产能力年平均使用水平最低的(过剩资本水平最高的)。

像上面所指出的,由于公司极不愿意在面对相当数量的过剩生产能力和存货时投资,增长减速是自我强化的。这种情形今天在高科技中,特别是在电信领域特别明显。

生产力万应灵丹

面对增长减速,经济学家经常转向以提高生产力作为万应灵丹。生产一般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动机,因为它被期待着能作为内在机制运行以推动这一体系的自我扩张。它被设想成这样运行:(1)技术的提升和/或劳动密集程度的提高产生不断增长的劳动生产率;(2)相应的资本剩余的增加被用来降低价格和/或提高工资;(3)其中任一种方式将导致需求增长;(4)需求的增长又成为资本扩大生产的刺激力量。

在1980-2000年间真实发生的事情和这种教条根本不同。从1980年开始价格没有下降,也没有出现可能支持需求的有意义增长的工资增长。植根于实际工资停滞的每小时产出和每小时实际工资之间的鸿沟意味着,从1980年开始从生产力增长中获得的几乎全部好处被资本作为剩余价值剥夺了。制造业部门既没有降低价格,也没有提高工资,以跟上每个工人产出的增长。这(和新的工厂工作的缺乏一起)不能为产出的增长提供有效需求。相反,就业持续地在服务部门扩大,而服务业中的很大部分工作工资极低或者是非全日制的。

日益攀升的债务

债务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通常的、必然的组成部分。它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推进对外贸易,为季节性产业提供运行资金,补充对私人企业的投资,而且当然也通过国债的方式帮助在税收和支出之间达到平衡。债务也能刺激经济。例如,大多数人没有足够的积蓄购买新房、汽车或居室家具。当以信用卡购买时,没有房产抵押、信用卡贷款就不能发生的经济活动发生了。当资本家贷款建立一座新厂或一个零售店,或一家医院贷款建设一栋新病房楼时,经济最初由建筑中的工作岗位的创造所刺激,后来由新机构中的人员充实和供给所刺激。

债务作用的重大变化发生在1980-2000年间,正是在这一时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决定性地减速了。从1945年到1980年,全部未偿还债务在GDP中所占比例一直相当稳定。主要和“二战”开支联系的政府债务下降,但相应的别的债务,如公司的、消费者的和金融机构的债务却增长了。甚至在1980年以前,经济相对较快的增长越来越大地依赖私人债务的作用。这种债务刺激消费者购买并推动建立生产能力。但是在1980年之后,未偿还的私人债务的增长以更快的速度飙升。也就是说,它成为保持经济增长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到2000年,未偿还私人债务总额是GDP的2.15倍,而全部债务(私人加上政府)达到GDP的3倍。生产性经济现在全部地依赖于如山的债务,这种依靠债务而维持的经济生命需要越来越多的债务。

而且金融部门持有总债务的越来越大部分。这里我们又一次将1980年看作经济变化的一个关键点。从1945年到1980年,金融债务占GDP的百分比增加了20%。在以后的20年中,它上升了70%。单单金融部门的未偿还债务总额现在几乎占GDP的90%,并且占非政府未偿还债务总额的35%。

到衰退阶段消费部门债务仍在增长,这是这次衰退迄今为止表现得相对温和的主要原因。尽管十多年来实际工资没有增长、失业率在增加,工人仍力图维持开销。然而要这种情况持续很长时间而不被突然打断是不可能的。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家庭债务第一次高于家庭可支配收入。

赌博资本主义

如上所述,服务部门是投资和就业的重大领域之一。另一出路是投机,实际上,这只是赌博的另一个说法。资本主义经济的金融部门不再局限于生产、雇佣和投资的需要的范围之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它已变成一个不断增长的自主挣钱形式,这在衍生市场尤其明显。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从另一种金融工具衍生出价值。例如,一种金融期货就是在未来某一时刻购买某种其他金融工具比如股票或债券的协定。衍生工具倾向于放大收益和损失。如果一种衍生工具所基于的利率或股价上升了,通过衍生工具获取的利益将飙升。另一方面,如果它所基于的金融资产下降了,那么衍生工具的价值可能骤然跌落。金融价值升降的速度增加了个体参与者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整个金融部门和整个经济的风险。

最近安然公司的破产凸显出衍生市场已变得多么大。圣地亚哥法学院教授弗兰克·帕特诺伊(Frank.Partnoy)说:“不规范的场外交易衍生市场,在20年(有些情形甚至10年)前并不存在,现在却构成了总衍生市场的90%,成兆的美元每天在冒险……安然在1985年创立时仅仅是一个能源公司,但是最后它成为一个胀破肚子的场外衍生交易企业。仅在2000年,它的与场外衍生工具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上升了5倍多。”

美国公司包括金融机构债务的大规模扩大显然是和这种广泛而日益增长的投机活动相关联的。安然只是这种情形的一个放大的例子。结果是,如果作为基础的经济变衰,或推迟结算日子到来的金融工具新形式没有经常地引进,那么金融结构就越来越摇摇欲坠,越来越易于酿成灾难。

无人知晓这将导向哪种结果。最好的情形是,债务堆积和债务结构日益增加的不稳定性将限制经济从周期性的下滑中摆脱出来。最坏的情形是,一个严重的金融崩溃可能进一步动摇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生产能力过剩和金融不稳定在一个越来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几乎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经济学家》杂志2001年8月25日载文说,“这一次全球衰退”和前半个世纪的衰退有如下方面的不同:“和以前衰退不同,这次衰退面更广。例如,1991年‘世界衰退中,美国经济下降,但是日本、德国和新兴的东亚继续繁荣,从而缓和了世界需求的不足。到今天这次衰退还不深,但是它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多国家同步发生的衰退。这中间有很大的风险。近些年,通过贸易和投资,经济越来越连为一体……由于美国和日本投资崩溃,这些国家大幅削减从东亚的进口。但是东亚国家脆弱得多的需求导致它们相应地削减不仅从美日而且从欧洲的进口。一个更长时期的美国(和全球)衰退的可能性因此大大地增加了。”

处于体系边缘的穷国在世界经济的普遍危机中受到的伤害将最严重。如前所示,不发达国家在过去20多年中人均经济增长率停滞了(除极少几个例外),这造成越来越严重的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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