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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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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管理及园林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林业、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市、吉利区)园林、城市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接受市园林、城市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城市绿地率与人均公园绿地指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动态控制管理,不得因人口的增加和城区规模扩大而降低建成区的绿地总指标。

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逐步实施数字化管理。

第五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含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以及其他绿地;

(二)具有重要生态和园林景观价值的河渠、湖塘、湿地、丘陵、山地等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等;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六条城市规划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划定城市绿线,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的用地界线、规划绿地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地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限。

第八条划定城市绿线的现有绿地,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并确定管理单位。

划定城市绿线的规划绿地,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成后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绿线内用地选址时,应当征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城市绿线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原划定和批准机关同意。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划定的城市绿线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城市绿线范围的各类型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道路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三条城市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该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城市绿线要求和绿化建设指标规定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绿化用地的,应当制定保护恢复绿地方案,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落实补偿责任后,方可占用。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绿地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定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易地绿化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易地绿化建设申请书和相关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的书面决定;不予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经同意易地绿化的单位,应当按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绿地建设任务。

第十五条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绿地建设标准也无法易地绿化的,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交纳易地绿化费。

易地绿化建设费由作出易地建设绿地批准决定的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执收,用于公园绿地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易地绿化费的使用,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列出项目、编制计划并征求本级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溪、取土采石、堆放垃圾、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城市绿线划定的规划绿地,暂不进行建设的,应当予以严格控制,不得擅自改变绿地性质。

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协调发展、节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构建山——城——河——海的城市园林景观体系,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建成山环水绕,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四季有花,风光优美的湄洲湾港口城市中心城区,力争在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中取得良好成绩,最终把我区建设成为具有山水特色、生态型的国家园林城市中心城区。

二、工作目标

(一)园林绿化

1、城区城市绿化覆盖率40.3%,建成区绿地率35.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30平方米;

2、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城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3、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区“园林小区”占60%以上;

4、全区“园林单位”占60%以上;

5、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6、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二)市政设施

1、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2、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3、道路机械清扫率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

(三)环境保护

1、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

3、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区政府已成立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创建和迎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成员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宣传、协调、督促、检查和迎检的具体工作。创建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二楼204。各成员单位应指派一位联络员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四、主要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园区)职责

1、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天马山省级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辖区内沿街单位拆墙透绿、立体绿化及居住小区、机关单位、学校、工厂厂区等的绿化美化工作,配合市园林处搞好市检察院东侧、梅园桥等城市公共绿地建设,配合市建设局搞好延寿公园、绶溪公园的续建、新建工作和涵大道(段)两侧的绿化(负责做好涵大道段两侧绿化用地的征用及填土方工作);抓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60%以上。

2、街道办事处要抓好辖区内沿街单位拆墙透绿、立体绿化及居住小区、机关单位、学校、工厂厂区等的绿化美化工作,配合市建设局搞好城港大道及园路二期两侧的绿化(负责做好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的征用及填土方工作);抓好旧福厦路(阳路)两侧绿化的改造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60%以上。

3、山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山公园、山公园、枝公园、公园和旧路(路)两侧绿化的改造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市园林处搞好山沿渠景观带、广化寺路口和新街口中心绿地等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并配合市建设局搞好山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

4、镇和镇要抓好滨海大道绿化的前期准备工作。

5、华林工业园区要抓好路、路、林路等道路的绿化工作;督促园区内企业单位的庭院绿化。

(二)区直各部门职责

1、区建设局要负责创建园林城市总牵头工作,协调及配合市建设局做好相关工作,编制《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简报》,抓好城区建筑工地的封闭,防止滴、撒、漏现象发生,积极发展群众性园艺事业,抓好花卉、盆景雅石等展览工作。

2、区委宣传部要按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创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协调宣传媒体(报社、电台、电视台)开设创园专栏,年5月前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主题,组织一次摄影展或优秀摄影评选活动。开设“绿化、美化、建设和谐”的宣传栏目;收集创园中所有新闻、会议及有关活动的音像资料;做好日常创园宣传工作,营造创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3、区文明办要会同区建设局做好全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评比活动。

4、区监察局要抓好创园工作的监察监督工作,促进有关职能单位、镇街完成创园各项任务。

5、区财政局要负责创建活动资金的筹措、安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6、区城管办要协调监督街道和机关职能部门抓好市容市貌管理,防止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行为发生。

7、区国土资源局要负责城市园林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在年3月份前完成城港大道两侧绿化用地的征用工作;配合市建设局搞好新街口中心绿地建设,协助市建设局做好建设工地临时绿化工作。

8、区水务局要做好溪两岸防护绿地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做好城区下等溪、渠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协助抓好山沿渠景观带的绿化工作和延寿公园南入口跨渠桥梁的建设工作。

9、区林业局要组织落实、年城区义务植树活动。年——年在城港大道、城涵大道各选择一处进行义务植树,建设一批纪念林。

协助天马山省级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城区范围外的古树名木建档立卡和保护工作及开展古树名木认养、绿地认养等活动;配合区文明办、区建设局开展评选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达标活动。

抓好山林建设,指导各防护林带建设,形成自然防护林。落实管辖范围内的防护林地的管养责任,落实管养经费,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

10、区农业局要抓好农网道路绿化及防护林建设。

11、区环保局要组织做好环保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城区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提供——年度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标报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标报告、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汇总表及各结果报表。

12、区经贸局要组织指导城区宾馆、酒店、工厂企业按市规划局批准的绿地率进行绿化单位绿化率达到30%以上。

13、区教育局要负责组织指导城区学校广泛开展爱绿护绿的宣传教育活动,年5月前围绕“创园”内容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绘画评选活动。提供——年期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相关资料、活动安排、科研兴趣小组、科研知识讲座等资料。制定城区校园的绿化建设计划,并在年6月份之前全部完成绿化工作。

14、区文体局要协助做好少体校及周边的绿化建设和养管工作。

15、区交通局要配合市交通局有计划完成规划区内省道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区出租车辆宣传标语制贴工作,营造创园氛围。

16、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做好城区自来水水质的监测工作,确保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提供2006——年度城区自来水水质情况监测数据和情况报告。

17、区双拥办协调做好辖区内驻部队营区、干休所及医院的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创建达标活动。

积极协助组织驻部队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保证尽责率不低于80%。

以上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庭院绿化工作,使单位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五、主要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把创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创建任务的紧迫性与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班子,保证创园工作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方案,制定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区创园办应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实行定期集体办公制度,责任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创建情况及下一步创建计划向区创园办汇报,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保证创建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掀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热潮。

1、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和深入动员,引导区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支持并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增强市民绿化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园”氛围。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造势,做到报刊上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电视台有图像;结合“3.12”植树节,开展绿化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现场咨询活动等,使“创园”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周密部署、深入整治,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1、认真抓好龙脊山公园、山公园、南门枝公园、南湖公园的改造整治工作。

2、全力配合市建设局抓好绶溪公园、延寿公园等续建、新建工作。

3、抓好园路二期、涵大道(段)、城港大道等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的征用及镇土方工作,做好片区改造、旧村改造、新区建设区间道路配套绿化建设。

4、积极参与开展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达标活动和第二批省级、市级园林式单位庭院、居住小区评选活动,保证全区“园林单位”及“园林小区”达到60%以上,大力提倡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等多层次的绿化形式,有效提高总体绿量。

5、邀请专家对我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进行规范性指导,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6、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检查评比规定,制定迎检的详细计划,分阶段按步骤认真组织实施。

7、选择能把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连成一线的景观效果良好的线路,作为迎检现场检查路线。精心制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特别要做好中心城区公园、道路绿地、街头绿地补植、完善工作;改造提高原有绿地绿化档次,沿线单位绿化整治并破墙透绿,全面整顿市容市貌,形成各具特色的道路景观。

六、实施步骤

总体工作分四个阶段来实施,即准备动员阶段、初显成效阶段、基本达标阶段和实现目标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年12月——年12月)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进行宣传发动,具体部署和落实任务,编制论证和确立各项具体实施计划。

2、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目标梳理,摸清创建活动软硬环境的实际差距,理清创建活动思路,完善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创园”动员大会。

这一阶段工作要借用宣传力度,开辟专栏、专刊,大力宣传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使全市人民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不仅是宣传、塑造形象,改善优化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翻番,港城崛起”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是一项宏伟决策,关键战略。

(二)初显成效阶段(年1月——年10月)

着重抓好软、硬设施建设。

1、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对明确的建设任务,必须全面启动,高效建设。①认真抓好和全力配合辖区公园的改造整治和续建、新建工作,扩展城市绿量,提质提档。②完成城市主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用地征用和填土工作,开展滨海大道、福厦铁路两侧绿化带建设的准备工作。

2、加强城区景观保护,对现有能突出城区文化和特色的历史文化要采取措施,加强保护力度。城区的街景立面设计,居住小区建筑设计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品味、档次,推行垂直绿化,进行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围栏绿化、阳台绿化、桥体、桥柱绿化、立体花坛,丰富植物景观。对城区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建档立卡,做到责任落实,保护措施有力。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三)基本达标阶段(年11月——年月)

重点在于抓建设和长效管理,具体做好:

1、绿化配套基本完善;

2、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3、城区景观保护工作已经达标,并做好长效巩固;

4、城区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基本形成,各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5、全民绿化意识大为提高,爱绿护绿深入人心;

6、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申报,为迎接验收奠定扎实基础;

7、邀请有关专家指导创园考评验收工作。

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 绿道 网络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国内绿道发展概况

绿道这个概念和说法在中国算是舶来品,但这一形式在中国却可以追溯至秦代。秦代修建的“驰道”可以说是绿道在中国的早期原型,包括后来的京杭大运河、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都可看作是古时候的绿道。纵观我国绿道规划建设发展的历程,按照不同时期的特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2000年之前:我国绿道建设的初级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绿道规划建设实践主要是国土绿化和各个地区所进行的绿地系统规划,绿道基本是沿着铁路、公路、河流以及城市道路系统来建设。1992年,国务院颁布我国城市绿化行业的第一部法规《城市绿化条例》,要求城市绿化规划应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以及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随后相关行业规范如《公园设计规范》(199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相继出台,为绿地设计提供标准。1998年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交通部、铁道部等联合发出了《关于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通知》,决定从199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以公路、铁路和江河沿线绿化为主要内容,掀起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构建起我国国土绿化的新格局。随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 号)》中指出绿色通道建设是我国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对公路、铁路、河渠、堤坝沿线进行绿化美化。

这一时期,我国的绿色通道建设总体上强调线性空间两侧的绿带建设,其内容仅限于林业及相关行业绿化美化的层次,只是绿色通道实施过程中最基础的步骤,在实践中远没有达到欧美国家生态、休闲、美学与历史文化等多种功能相结合的层次。因此,当时在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绿色通道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也没有对城市内部绿色通道的建设提出相关的理论指导。

2、2000-2010年:国外绿道理论引入和研究阶段

2000年以来,受欧美绿道网络建设思潮的影响,国内专家开始关注绿道网络的生态保护、休闲娱乐、文化遗产保护等多功能特点和基于景观生态学的绿道网络规划方法。从城镇绿地系统和绿地生态网络角度,分析绿道在城镇中的生态作用和游憩功能,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以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景科学与旅游系的刘滨谊教授为代表;从景观生态学角度分析绿道的自然生态功能和从文化遗产保护角度分析绿道的历史文化保护功能,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以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的俞孔坚教授为代表;从环城游憩功能提出的环城游憩带(rebam)的概念,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以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的吴必虎教授为代表;从风景道的角度,分析区域绿道中的旅游开发功能,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以北京交通大学风景道与旅游规划研究所的余青教授为代表。

综观这一阶段十年的绿道研究,从研究内容上主要概括为两类:一是侧重国外绿道理论与实践的介绍总结;二是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侧重国内自身的绿道理论与实践研究。

3、2010年至今:国内绿道规划与实践相结合阶段

经过十多年的理论研究和规划探索,2010年以来,国内部分城市地区陆续开始进行综合性的绿道规划和建设,而综合绿道的建设以广东省一次建成最多,规模最大。广东借鉴国外经验在全国率先建成了首个绿道网,标志着我国在绿道的实践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随后,全国城市掀起了各具特色的“中国绿道运动”。除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以外,成都、海口、嘉兴、温州、无锡、南京、江阴、武汉、绵羊、泉州、赣州等10多个城市也已开展或拟开展专门的绿道规划和建设。二、国内绿道规划建设主要做法

从空间尺度的演变上来看,从产生发展至今,绿地生态网络的尺度和层次,呈现出从微观的具体设计尺度到宏观的战略规划尺度,从地方、区域到国家,甚至超越国土的尺度变化。我国的绿道规划建设也呈现出区域-城市-社区层面的特点。

1、区域层面:珠江三角洲绿道网

目前,区域层面的绿道规划建设国内大多处于设想阶段,除浙江省从生态角度提出编制省域绿道网战略规划设想外,以成都市域的规划建设实践经验最为突出。而广东珠三角绿道网是打破了城市界限在大区域环境中由多市共建的生态型、网络化、多功能的系统工程,是全国首例。

2010年2月,广东省出台了《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计划用3年时间在珠三角率先建成总长约2372公里的6条区域绿道,按照“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的建设目标。两年多来,珠三角绿道网建设进展顺利,一年实际建成2372公里省立绿道,比规划的1690公里超额完成40%;两年实现“全部到位”目标,在全线贯通2372公里省立绿道的基础上,珠三角省立绿道累计建成驿站345个、停车场303个、自行车租赁点373个,超额完成30%以上,安全设施、标识牌等已全部配套完善;城市绿道建成慢行道2828公里,较2195公里的建设计划超额完成近30%。目前,省立绿道两年“全部到位”的任务全面完成,初步构建起了省立―城市两级绿道有机衔接的网络系统。

2、城市层面:佛山市综合型绿道

城市层面的绿道网主要强调自然本体的联系和特点,通过绿色通廊将城市的公园、街头绿地、自然保护区、农田、河流、滨水绿带和山地等纳入绿色网络,使点、线、面、片、环、楔、廊等相互结合,构成一个自然、多样、高效、有一定自我维持能力的动态绿色结构体系,促进城市与自然的协调。

以佛山绿道网为例,根据《佛山市绿道网建设规划(2010-2020)》,佛山全市绿道网分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层次,结合佛山独具特色的“组团-轴带式”城市空间布局特征,规划以“四横八环十六纵”来构建绿道网络骨架。规划最终实现市域内每平方公里就有1公里绿道,市民5分钟可达社区绿道,15分钟可达城市绿道,30-45分钟可达区域绿道的目的。

三、以佛山市绿道网建设规划(2010-2020)为例

珠三角在城市化迅速推进,人口和产业急剧上升和集中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2009年,广东省提出率先在珠三角构建绿道网的构想。

广东省委书记同志指出要将绿道摆在和轨道同样重要的位置, 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的各项工作,力争“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将珠三角绿道网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标志性工程。

1、绿道的概念

⑴定义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并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充足的游憩和交往空间。

⑵组成内容

绿道包括自然系统和人工系统两大部分:

自然系统: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一定宽度的绿化缓冲区构成,是绿道的主体。

人工系统:包括景观节点、慢行道、标识系统、基础设施、服务系统。

2、绿道网构成

绿道(Greenway)按照目标功能不同,可分为三级:

区域绿道: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城市绿道:连接城市内部重要功能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

社区绿道: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居民服务的绿道。

3、主要规划任务

⑴根据《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原则确定的区域绿道走向,落实佛山市境内4条区域绿道的选线,并相应确定建设内容。

⑵根据《珠三角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技术指引》的要求,结合区域绿道走线沿途的现状实际,合理布局区域绿道的各项配套设施。

⑶按照省统一要求,制定绿道网建设实施计划。

⑷在佛山市区域绿道框架的基础上,原则制定佛山市城市绿道的规划方案,社区绿道规划方案由各区自行编制。

4、规划原则

⑴生态化原则 充分结合现有自然资源特征,让绿道充满“乡野的气息”。

⑵本土化原则 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和人文内涵,让绿道展现“地方的风情”

⑶多样化原则 满足多方面、多层次的人群的需求,打造形式多样、功能各异的绿道,让绿道呈现“多重的精彩”。

⑷人性化原则 突出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并完善绿道相关的配套设施,让绿道洋溢“人文的关怀”。

⑸便利化原则 将绿道贯通起来成网布局;服务设施采用“大集中,小分散”的方式设置,方便居民使用。

⑹可行性原则 绿道尽量结合现有的滨水路径、乡村小道和道路两侧人行道进行布置,配套服务设施也尽量利用现状资源,既要易于施工建设又要方便日常维护管理。

5、珠三角绿道网规划要求

《规划纲要》在珠三角范围内共规划了6条区域绿道,主线总长约1690公里。其中分别有①、③、④、⑥号区域绿道经过佛山市,具体如下:

①号绿道,西岸山海绿道。在佛山市境内东起金沙洲,依次串联沙涌郊野公园、南国桃园(南海影视城和南海观音寺)、东风水库、三水荷花世界、三水森林公园、云东海,向西经马房大桥延伸至肇庆市,总长约59公里。

③号绿道,珠三角文化休闲绿道。在佛山市境内起于碧江金楼,依次串联都宁岗森林公园、横沙围湿地公园、长鹿农庄、顺峰山风景名胜区,马岗湿地公园、顺德南沙头湿地公园、马宁山郊野公园、均安生态乐园,向南经白藤大桥进入江门市,总长约70公里。

④号绿道,广珠生态休闲绿道。在佛山市境内北起与花都交界处的东环北延线,依次串联草场湿地公园、美景森林公园、沙涌郊野公园、千灯湖、陈村花卉世界、鲤鱼沙湿地公园、横沙围湿地公园、长鹿农庄、顺峰山风景名胜区、大小岗郊野公园,向南延伸至中山市蒂峰山森林公园,总长约106公里。

⑥号绿道,西江滨水休闲绿道。在佛山市境内北起三水两江并流处,依次串联半江桥、魁岗文塔、马鞍岗郊野公园、海景森林公园、南海湿地公园、天子墓风景区、南庄生态休闲区、罗南生态农庄、西樵山风景名胜区、龙舟训练基地、璜玑鹭鸟天堂风景名胜区、九江酒厂双蒸博物馆,向南延伸至江门市大雁山风景区,总长约106公里。

6、城市绿道选线方案

佛山市城市绿道总数约60条,总长度约1000公里,涉及佛山五区和东平新城,其中主干城市绿道的长度约300公里。

7、社区绿道

打造以东平新城、南庄水乡生态休闲区、千灯湖、南国桃园、顺峰山、均安生态乐园、西江新城、云东海、大南山等九个示范区为代表的社区绿道网。

8、绿道服务区规划

绿道每隔20公里左右需设一处服务区,本次规划于区域绿道共设置17个服务区,于城市绿道共设置31个服务区。

9、佛山市绿道网与绿化体系

通过佛山市绿道网建设,构筑以区域绿地为背景,绿道网及绿网为骨架的佛山市绿化体系,打造岭南“绿城”。

10、总体目标

串联城乡自然与人文景观,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低碳节能的城乡环境;构筑城乡一体化的区域、城市、社区三个层面多类型、多功能的绿道网系统;建设以区域绿地(Greenland)为背景、绿道网(Greenway)及绿网(Greennet)为骨架的佛山市“3G”绿化体系,打造岭南“绿城”(Greencity)。

11、实施原则

统一规划、分区建设、适当补贴、属地管理。

该规划为总体层面定位,实际线位及服务区等配套设施在具体建设实施过程中可能会进行调整,以具体实施线位为准。

四、技术总结与思考

“绿”特指了自然中令人愉快的事物―树林、河流、野生动植物;“道”可以理解为通道或者路径,因此绿道这种线性的开放空间,在人工化的城市环境中,作为城市中与郊区、自然联通的通道,同时对于极大地调整着城市中过于人工化的生存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由于国内绿道发展处于起步状态,国家层面或大的区域层面上的绿道规划还比较少,从业人员及民众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这就要求相关的从业人员在规划设计中从更为广阔的思路看待,在城市规划及城市设计中推广应用绿道,普及绿道的相关思路及优点。绿道为框架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规划和发展中重要的环节,将必然为兼具生态、景观、游憩使用功能和体现城市土地价值整治综合提升等优越性的城市生长模式。

参考文献:

[1] 洛林k施瓦茨,绿道规划设计开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第4篇

【摘要】结合杭州市上泗地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规划研究,对在上泗地区开展污水再生利用规划进行了探讨,在规划层面明确了再生利用的用户、水质标准、利用模式、处理工艺问题。对上泗地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开展及杭州市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污水;再生利用;规划编制

1 前言

上泗地区位于杭州市的西南部,东接西湖风景区,北与西湖区留下隔山相望,南临钱塘江,西与富阳接壤。一直以来是杭州市主要的生态保护地、水源涵养保护地和城市的生态绿化带,开发容量及规模受到控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上泗地区开发量逐渐增加,该地区预测污水量已经超出原有预留的规划污水量,在国家推行节能减排方针的指导下,国内污水再生利用的技术发展较快,应用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因而,为解决上泗地区污水出路问题,对在上泗地区实施再生水利用开展深入的研究,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来保护杭州的饮用水源安全,显得很有必要。

2 国内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现状

2.1 国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现状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在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推广,甚至普及。美国、日本、以色列开展较早也较成熟。其他国家,如德国、芬兰、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在污水深度处理与有效利用中也做了许多工作。

国外城市污水再生回用的事实表明,污水回用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相互制约的关系;污水处理与回用进程需与各国自身的经济基础与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

2.2国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现状

我国的再生水利用理论研究和实践经历了“六五”期间的起步阶段(1980~1985),“七五”到“九五”期间的技术储备和示范工程引导阶段(1986~2000)及目前的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再生水的用途有以下方面:城市、工业、农业、环境娱乐和补充水源水等。根据具体的使用目的和水质要求不同,水源、污水再生利用的设施和技术也随之不同。目前开展较多、应用较为成熟的地区主要为北京、天津、青岛等北方城市。此外,国内其他城市也都有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及计划。

国内外众多的污水再生利用实践表明,城市污水再生处理后可用于多种途径,污水再生利用的技术是成熟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不但缓解城市的缺水危机并且能够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水环境,而后者为污水再生利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 再生利用的用户分析

3.1 可能的用途及用户

3.1.1 国标确定的用途

根据已颁布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明确,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划分为五种用途,即污水再生利用用于农、林、牧、渔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环境用水,补充水源水。

3.1.2 目前普遍的用途

目前国外污水再生利用的用途基本上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分类类似,只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主要的用途不尽相同。

目前国内污水再生利用主要集中在城市,再生水用途主要集中在工业用水的冷却水、市政杂用水及景观河道用水等。同时北京还用于农田灌溉。

3.2 本区域用户调研结果

3.2.1 市政杂用水、冲厕用水和环境、河道用水是居民普遍支持的再生水用途。

3.2.2 当使用再生水时,居民主要考虑的是再生水的健康风险和水质问题。对于再生水的价格,大多数人认为小于1元/立方米是合理的。

3.2.3 工业企业调查显示,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水的产生量较小,大部分企业均没有污水处理或者再生水处理设施。大部分企业愿意使用再生水,而使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用水成本和节约水资源。

3.3 分析结论

将城市杂用水、河道景观用水作为再生利用的主要方向,其中,作为建筑冲厕的用途宜在新建的、成片的居住区或公建区应用。

4 再生利用水质标准分析

本地区再生水水质应达到上泗地区大多数再生水用户所要求的水质标准,同时应避免采用过高的标准而导致再生水处理成本的增高,不利于污水再生回用工程的推广。

4.1 对于城市杂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要求即可,但应对臭味、大肠菌群数等卫生学指标有较高要求,以避免对使用人群的心理和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4.2 对于河道景观用水,由于河道的自净能力已非常微弱,故对于N, P等营养物质要求较为严格,以免出现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河道和城市环境。从维护居民身心健康和城市形象出发,上泗地区再生水应满足无异臭、透明,残余难分解有机物BOD5< 6mg/L,粪大肠菌群数

5 再生利用的模式分析

污水再生利用为一个系统,包括: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再生水输配系统-用户等。

从整个系统运行来看,又可分为封闭循环系统和非封闭循环系统。

5.1 可供选择的模式

再生水利用采用何种模式,关键是看再生水用户的情况,不同用户的再生水用量、对水质的要求均不一样,系统采用的模式也就不一样。

5.1.1 模式一-分散利用模式,即分散收集,分散回用。

5.1.2 模式二-集中利用模式,即集中收集,集中回用。

5.1.3 模式三-分散与集中利用模式,为上述两种模式的组合,在局部地区,单独设置小型再生水厂及再生水系统,在相对较大范围,集中收集、处理,集中再生利用。

5.2模式的选择

确定本地区污水再生利用模式,主要考虑污水收集及用户分布两方面因素。

5.2.1 污水收集管网集中:已建的管网集中在转塘镇区、浮山单元及之江度假区A、B区块,且污水排向明确。规划污水管主要集中在污水收集系统的上游,相对较为集中。

5.2.2 无大集中用户:本区域没有再生水需求量大且稳定的工业用户,因而没有大量集中用户,而市政杂用水及环境用水,在利用方式上集中回用与分散回用均可以采用。

考虑到灵山风景区不适宜与其他地区集中实施污水再生利用,推荐的模式为分散与集中利用结合的模式。

6 再生利用的工艺分析

为了实现上泗地区再生水在景观水体的安全回用和满足城市市政杂用水的标准,可以采用“污水深度处理-生态净化-河道修复”工艺。

6.1深度处理

膜生物反应器(MBR)在达到城市生活杂用水的回用标准的同时,具有占地面积小、运行管理方便和具有良好的出水水质等诸多优点,比较适合于上泗地区要求,推荐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

6.2 生态净化

利用污水处理厂周围的卫生防护绿地和河岸的景观绿地,建设漫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尾水净化系统,充分发挥土壤和植物对再生水中有机污染物、氮磷等营养物的降解作用。

6.3 河道修复

就近于再生水厂出水位置的团结浦和三号浦选择进行对河道进行生态改造,对人工湿地的出水深度净化。总水力停留时间HRT 控制在3~5 d。

7 结论

在建立“低碳”型社会的背景下,在上泗地区实施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不仅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还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上泗地区乃至整个杭州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对用户、水质标准、利用模式及处理工艺等的分析,对丰水地区开展污水再生利用规划编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徐承华.杭州市污水工程专业规划(修编)[Z],2009.

[2]冯一军,桂明,李孝安.杭州市上泗地区污水再生利用规划研究[Z],2008.

[3]GB/T 18921-2002,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