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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外部化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近些年来,我国高职院校不断扩招,在高等教育中作用越来越大的同时,由于其资金来源由过去单一的财政拨款转变为以政府投资为主,民间筹措资金并存的格局,一些资金被挤占挪用、违规收费,甚至是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屡见不鲜。可见,加强内部审计犹如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的“360安全卫士”,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在高职院校加强财务管理的同时,通过内部审计达到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通过对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存在的普遍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期为促进高职院校积极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及完善治理结构提供实践参考,也将为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与执行提供可行性决策依据。
一、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现实需求及主要内容
(一)现实需求
1.这是有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根本需要
尽管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扩大,但是仍然不能完全解决教育经费紧张的主要问题,而且一些学校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当的现象,为此,需要通过加强内部审计,能够尽可能地预防或解决损害学校利益的时间发生,有助于防范教育资金风险,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2.这是加强职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客观需要
当前,高职院校已经不是“清水衙门”,伴随规模扩张,其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等领域都为权力制造了寻租空间。因此,进行有效的内部审计,已经成为推进职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法纪的重要手段。
3.这是高职院校创新职业教育管理的现实需要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办学自在逐渐地扩大,教学条件随着教育投资以及其他创收增加而大大改善;面向社会提供培训、咨询等有偿服务项目增加,致使经济管理活动日趋复杂化;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定点位需要体现“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具体职能,比如内控制度评审、经济责任审计、办学效益、审计调查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审计要求越来越高。
(二)主要内容
综合国内外的文献资料,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特点,总结其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财务收支审计:即对高职院校的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的全面审计,以便加强资金及财产物资的有效管理,具体包括:对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财务支出、结余及其分配、专用基金、资产、负债以及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包括:审计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即审计高职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了规范;审计内控制度是否严密,即核查各个工作岗位是否明确授权,不相容职务是否分工,能否起到相互制约作用;各项经济活动是否都是凭证填制以及检查、核对、考核制度的问题等;审计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包括现场审查会计记录、验证资产负债、查阅规章制度,证实经济活动是否能按控管办法高效有序处理。
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对高职院校的建筑工程、园林工程、修缮工程、水电工程等项目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及合法性的评价和审计,具体包括:基建项目开工前审计,即项目资金来源的审计、计划审计、概预算审计、招标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在建项目的跟踪审计,即基建项目预算拨款审计、资金年度结算审计、材料采购业务审计、物资管理审计、施工变更查证及工程进度中各阶段投资审计等;竣工决算审计,即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交付使用财产审计、尾工余料作价及资金结算审计、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及决算审计、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审计等。
经济责任审计:指对高职院校的领导干部所在部门的财务收支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履行和遵守问题的评价和鉴证,具体包括:对任期内单位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组织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审计。
二、目前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一)审计独立性不强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部门设置通常有四种形式:校长直接领导的独立审计部门、校长直接领导的与其他部门(如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的审计部门、非校长直接领导的独立审计部门、非校长直接领导的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审计部门。虽然一些高职院校单独设立了审计部门,实现了形式上的组织机构独立,但是其审计工作通常是在学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审计的相关工作,缺乏实际的独立性,直接影响内审工作的质量。比如当校级领导出现违纪或腐败问题的时候,会利用其权力地位直接影响甚至是干预审计人员的审计过程和结论。
(二)审计技术和方法比较滞后
一些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技术和方法比较落后,给其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带来了诸多制约,主要表现在:1.偏重与财务管理的具体审查,也就是将工作重点放在对财务数据的查错纠弊问题上,仅仅关注财务报表的准确性;2.偏重于事后审计。内部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事后审计只是审计工作的一个环节,需要重视预算编制审计和执行审计;3.偏重于传统的详查审计。受审计人员专业水平的制约,一些先进的内部控制测试和抽样审计技术等方法没有在高职院校得到充分的运用;4.审计范围狭窄,具体表现在高职院校内审工作很多局限在财务收支的全规性审计中,对于物质采购跟踪、基建预决算等问题的关注远远不够。
三、优化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思考
(一)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具体措施:1.建立由上级主管单位、财政部门和高职院校联合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从根本上改善和解决内部审计受制于管理层的问题。2.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一方面通过严格准入制度保证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职业操守,另一方面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提高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3.内部审计的外部化。内部审计外部化不单单是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发展的新方向,更是整个审计专业业务发展的新趋势。但是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并不将其所有的内部审计工作都承包给外部审计部门,也不是要削弱或取代内部审计部门,而是要本着成本效益的基本原则,科学确定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应用范围。
(二)务实改善内部审计的工作和方法
具体措施:1.有效开展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具体要求是以预算为中心、以项目资金为主线、以资金支出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财务管理规范、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益;2.全面推行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尤其是针对基建修缮工程,需要将审计贯穿到工程项目的选择方案、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有效结合;3.逐步实现内部审计手段的现代化和数字化。加强对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的相关培训工作;建立审计文档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抽样测试、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条例等各种备查类文件,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和标准化;借鉴政府及社会审计编程的成果和实践经验,编制出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高水平及通用性较强的计算机审计软件;4.不断拓宽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需要加强经济效益审计,降低学生的培养成本;需要加强项目的专项审计,比如对各个学院的资金收支情况,以及教学科研设备采购等问题进行审计,以便第一时间发现高职院校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降低经营风险及损失等;需要加强对敏感问题的具体审计,比如对一些培训班、及咨询服务的收费问题进行检查,以便更好地发挥内审的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何加强高职院校的教育经费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使用,并从源头上遏制教育系统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及高职院校共同关注的课题之一。本文提出了新时期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新需求及主要内容,并提出了两点针对性的建议和思考,但是还存在很多研究的不足与缺陷,希望进一步的跟踪与探索,逐步提升我国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能力。
参考文献:
[1]李洪渠.石芬芳.从理念到实践:高职院校内部管理科学化的路径创新[J].职教论坛,2013(34).
[2]齐绍琼.高职院校内部控制评价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3(0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水利厅下达并使用财政性投资为主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水利厅及所属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由水利厅组织并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二、审计内容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二)实际投资完成额;
(三)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二)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三)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第十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二)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三)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四)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物资采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标;
(二)所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四)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三、审计管理第十三条本着“谁负责验收,谁负责审计”的原则,由省水利厅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的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审计。由州、地、县(市)水务部门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组织或主持验收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
第十四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组织审计,也可以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设专业审计力量组成的审计组或经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认定具有较高专业审计资质、审计技术力量强、诚信程度高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依照本办法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办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参与、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参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应当具备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社会审计机构受委托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将参加审计人员的名单及执业经历等资料书面报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审查和备案。
第十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前,应通过相关经济合同预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下达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的审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可以作为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第十九条列入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需要,可在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前进行预审。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将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和本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的情况,书面报水利部内部审计办公室或省审计厅。四、审计程序第二十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十日内按职权范围向其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
第二十一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要事先拟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三日前送达。
第二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批复资料;
(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资金筹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和资料;
(六)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资料;
(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工程结算资料;
(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十一)审计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结后,提供《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评价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提出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第二十五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下达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告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
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作为主持组织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的审计依据。五、罚则第二十六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违反基本建设规定和财经法规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二十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办法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止、破坏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给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时向水利厅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水利厅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计人员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对、、的审计人员,由水利厅追究审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六、附则第三十条全部由地方资金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审计制度。
一、新标准的主要
新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
分为属性标准(Attribute Standard)、业绩标准(Performance Standards)和特殊审计业务执行标准( Implementation Standards)三部分。新标准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内部审计属性标准
内部审计属性标准描述了执行内部审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特征,其主要条款有:1000条款“宗旨、权力和职责”, 1100条款“独立性和客观性”,1200条款“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和 1300条款“质量保证和改进程序”。
在“宗旨、权力和职责”条款中,新标准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活动的宗旨、权力和职责应正式地以章程加以规定,并与标准相一致,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在“独立性和客观性”条款中,新标准要求内部审计活动是独立的,内部审计师在执行其工作时是客观的。确保内审组织独立性的要旨在于首席执行审计师向组织内的某个批准内部审计活动履行其职责的级别报告工作,内部审计师可以自由地不受外部干涉地决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工作和交流审计结果。
在“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条款中,新标准规定内部审计应当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进行。专业熟练性要求内部审计师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专业胜任能力。应有的职业谨慎则要求内部审计师具备一个审慎的有能力的内部审计师所期望具备的职业谨慎和技能。内部审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还要求内部审计师应对可能目标、运作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警惕。在“质量保证和改进程序”条款中,新标准要求首席执行审计师开发和维持一个质量保证和改进程序,该程序要覆盖内部审计工作的所有领域,并持续地监督其有效性。
(二)内部审计业绩标准
内部审计业绩标准描述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并为衡量审计工作业绩提供了质量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2000条款“管理内部审计工作”,2100条款“工作的性质”,2200条款“审计项目计划”,2300条款“执行审计工作”,2400条款“交流审计结果”,2500条款“监督进度”和2600条款“管理层对风险的接受”。
关于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新标准要求首席执行审计师应当有效地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增加组织的价值。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以风险为基础的年度审计计划,以确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优先次序,并与组织的目标相一致。在该过程中应当考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关注2(2)首席执行审计师应当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资源要求,包括重大的临时变化,并要向董事会报告予以审查和批准。首席执行审计师也应当报告资源受限的影响;(3)首席执行审计师应当确保内部审计资源的配置是恰当的、充分的和有效的,确保实现批准的计划;(4)首席执行审计师应当建立政策和程序,以指导内部审计工作;(5)首席执行审计师应当与提供相关可信性业务和咨询服务的其它内部和外部供应商分享信息和协调行动,以确保适当的覆盖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劳动;(6)首席执行审计师.应当定期就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权力、职责和与计划相关的效果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日。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新标准将它定义为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系统的改进进行评价,并为此做出贡献的过程。
关于审计项目计划,新标准规定内部审计师应当制定和记录每个审计项目的计划。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内部审计师应当考虑:被审查活动的目标和控制业绩表现的方式,与业务、目标、资源和经营相连的重大风险以及将潜在的风险影响控制在一个可接受水平上的与有关的控制框架或模型相比较的业务风险管理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及对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作重大改进的机会。
关于执行审计工作,新标准要求内部审计师识别、、评价和记录充分的信息,以实现审计工作目标。内部审计师获取的信息必须满足充分、可靠、相关和有用等条件,内部审计师应当根据恰当的分析和评价得出审计结论和结果。在记录信息时,新标准要求首席执行审计师控制对审计记录的接触。在向外此种记录前,应获得高级管理层或顾问的批准。
关于报告审计结果,新标准要求内部审计师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审计目标和范围,有关的结论。建议和行动计划。最终的审计结论报告应当含有内部审计师的总体意见。审计报告还应当承认被审单位令人满意的表现。报告的质量要求是准确的、客观的。清晰的、简洁的、建设性的、完整的和及时的。
新标准还要求首席执行审计师建立和维持一个可以监督处理向管理层汇报的审计结果的后续跟踪系统,用来监督和保证管理层已经有效地采取了行动,或是高级管理层已经接受了不采取行动的风险。
二、新标准的主要变化
与原标准(俗称“红皮书”)相比,新标准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内部审计的定义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在原标准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为此,内部审计向他们提供与所审查的活动有关的分析、评价、建议、忠告和资料。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有效地控制成本费用”。而在新标准中,内部审计的定义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值和改进一个组织的运作。它运用系统性的专业方法来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从而实现组织的目标”。显而易见,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新定义中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特点和“增值、改进组织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功能,这一改变符合当今国际行业实践对内部审计职业的要求,也顺应了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就是要从原先的“评论员”角色转变为更为积极的“教练员”角色,从而在组织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承担起更大的责任。
(二)从形式上看,新标准的框架和某些词汇都发生了变化
原标准的框架主要包括实务标准、职责说明、道德准则、标准说明和词汇表,而新标准的框架是1999年6月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会通过的新的专业实务框架,包括道德准则、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属性标准、业绩标准和执行标准)、实务建议书。发展和实务援助(主要指的是与内部审计专业实务相关的产品、项目、研讨会和其他援助措施)和词汇表。从词汇变化看,新标准使用了一些新的概念和术语,比如用“内部审计活动”代替“内部审计部门”,因为原标准的“内部审计部门”这一概念不再能够准确地反映许多内部审计组织的结构;新标准还使用了“首席执行审计师”(CAE)这一概念来取代原来的“内部审计部门主任”,其他诸如“增值”、“可信性业务”、“咨询服务”、“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概念也是原标准所没有的。
(三)从上看,新标准发生很多变化
l、廓清了“独立性”概念的内涵。在原标准中第100、 110和120条对“独立性”有所阐述,而在新标准中,“独立性”这一概念被阐明为内部审计职能的一种属性,而客观性是内部审计师的一种属性。另外,新标准增加了第1130条即对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损害例外情况。
2、新标准要求建立内部审计活动的质量保证和改进程序,要求首席执行审计师向董事会通报质量程序报告,使用“按标准执行”的声明等等,这些条款都是新增的内容。
3、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或工作范围有较大的变化。原标准中第300条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是对该组织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及其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而新标准对内部审计工作性质的规定反映了内部审计概念的变化,指出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增值,应当评价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
4、在审计工作的进行方面,新标准的第2200条“审计项目计划”、第2300条“执行审计工作”、第2400条“交流审计结果”和第2500条“监督进度”分别对应于原标准第410条“制定审计计划”、第420条“审查和评价信息”、第430条“通报审计结果”和第440条“后续审计”,但新标准的某些措词有所变化,比如在交流审计结果时不一定需要书面报告,只要结果得到适当的交流。可信性业务的指南可能要求提供正式的书面报告,但咨询业务或控制自评就不一定需要书面报告。新标准还增加了对不遵守标准情况的披露条款。
关键词:内部审计 内部管理 企业风险管理 监督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166-02
管理审计作为管理的延伸,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审计,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审计,是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重点和方向。在企业内部市场化条件下,将更多地发挥全面协调、管理控制的积极作用,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力量。本文拟就管理审计的定义、实施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实施管理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实施管理审计需关注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管理审计的定义
管理审计是什么?这个问题直接影响管理审计的发展方向,自1932年英国管理协会、英国机械工程师协会和生产工程师协会会员罗斯的《管理审计》问世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断发展与延伸,国外管理审计理论已逐渐成熟和稳健。在我国,中国内审协会在管理审计理论研讨会上就管理审计定义达成了初步共识,即管理审计是为了明确一个组织中的所有职能部门和经营环节中现存的和潜在的薄弱之处,面对管理人员在实现企业目标和管理效果方面所进行的客观的、独立的、可理解的和建设性的评价,以帮助管理人员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此概念揭示了管理审计的范围、职能、目的等要素,是目前指导管理审计实践的比较全面的定义。
管理审计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审计,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从审查和评价的角度来熟悉和掌握管理职能和管理标准,一旦发现有问题,即从管理的高度提出改进管理过程的建议和措施,从根本上清除因管理缺陷而导致一系列的类似的具体问题,达到治标、治本的目的。
二、实施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
管理审计应从内部控制和管理效益两个方面入手,不仅检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还要对企业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合理,各项计划和目标的执行结果是否与预期结果一致等进行审查评价。具体来说,主要包括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和效果性审计三方面内容,即“3E”审计,以实现帮助管理人员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的目的。
1.经济性审计。经济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组织经营活动的经济性进行审查与评价的活动,其主要关注的是资源投入和使用过程中成本节约的水平和程度及资源使用的合理性。通俗地讲,内部审计人员要关注组织的成本管理水平,要对组织经营活动的资源耗费水平(单位成本水平)进行审查评价。
2.效率性审计。效率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组织经营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查与评价的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审查评价采购、销售等商业活动的效率,研发、生产等技术活动的效率,筹资、投资等财务活动的效率,计划、控制等管理活动的效率,为确保财产、信息及人员的安全以及对风险的管理所采取措施的效率等等。效率性审计是管理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3.效果性审计。效果性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组织经营活动的效果性进行审查与评价的活动,其主要关注的是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三、实施管理审计的程序及方法
结合企业现行管理实际,管理审计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后续审计等四个步骤,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如下:
关键词:内部审计;风险管理
Abstract: In modern enterprises’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very important field in internal audit. In this article, we will discuss the reason for the involvement, how internal audit to take part in risk management and the basic principle of risk management.
Key words: Internal Audit;Risk Management
一、引言
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企业经营环境变得日趋复杂,各种风险日益增多,正确认识风险的特征和风险管理的意义,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将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是内部审计工作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风险是在一定环境和期限内客观存在的,导致费用损失与损害产生的,可以认识与控制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有可能发生使企业的经营目标不能实现的事件时,就存在着经营风险。风险的高低取决于预计损失的大小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二、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的动因
内部审计人员是企业的管理咨询师,因此,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是审计工作开展的必然。审计人员通过对潜在意外或损失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控制,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处理风险,以实现企业的最大的安全保障。从另一方面讲,内部审计部门不从事具体业务活动,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其风险评估的意见可以直接报给单位领导,中间没有经过层层传达,减少了信息的失真和延迟,这会加强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部门意见的重视程度,他们可以从全局出发、从客观的角度对风险进行识别,及时建议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正因为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比外部审计对企业面临的风险更了解;而且对防范企业风险、实现企业目标有着更强烈的责任感,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通过的内部审计的定义时,把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作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三、内部审计如何参与风险管理
控制、减少风险,需要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健全有效性进行评审,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内部审计应通过以下途径参与风险管理:
1、确定风险领域。对企业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换言之,就是要确定企业正在或将要面临哪些风险,从面确定风险领域。任何风险对企业财务损失的影响,最后都会显示在财务及会计资讯上,但是并不是所有风险的不利影响都能够予以量化,而且有些影响也非短期内就会浮现。由于内部审计人员长期立足于本企业的具体岗位,比较熟悉本企业的业务,从而容易发现存在风险的隐患问题。
2、评价风险。风险衡量是指应用各种管理科学技术,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定量估计风险大小,找出主要的风险源,并评价风险的可能影响,从而以此为依据,对风险采取相应对策。
3、提出改进意见。内部审计能够客观地从全局的角度管理风险,能从组织的利益和实际出发,清醒地识别和评价风险,提出防范风险的有效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要对已有的风险的衡量结果进行再检验,以确定其是否信当。经过风险分析,提请管理层注意,并同时提出建立风险管理过程的相关建议,促进风险管理系统的建立。内部审计通过发现评估并运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帮助组织解决风险问题,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效果。
四、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应坚持的原则
1、独立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必须具有独立性,这是内审部门开展工作的前提。保证内审部门与领导层之间的直接对话渠道畅通。
2、职业化原则 内审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能够及时地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案。
3、融合性原则 内部审计制度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一环,除了监督各个部门科室的工作情况,还要监督其自我控制的情况,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相融合,对内控制度中的不完善之处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4、重要性原则 现阶段管理理念还很落后,内部审计部门要积极宣传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以及在领导层中普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专业技术。
五、结论及建议
在风险管理中,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是对风险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所进行的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因此,应将企业风险管理融入内部审计程序,使两者之间协调一致,产生协同增效的作用。内部审计实施管理的具体作法是:
1、在编制计划时,应该在对可能影响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
2、确定审计范围时,要考虑并反映整个公司的战略性计划目标,并每年对审计范围进行一次评估,以反映企业的最新战略和方针。
3、编制审计方案时,通过风险因素分析来确定审计业务工作重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评价内控制度,查找其中的疏漏和薄弱环节。
4、更新审计范围与计划的内容时,要反映管理层的方针、目标、工作重心出现的变化;在选择检测、证实风险的技术与方法时,应该能够反映出风险的重大性与发生的可能性。
5、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对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价,指出风险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6、追踪审计时,将风险确定为决定追踪审计范围的重要因素,风险越大,追踪审计的范围就越广。追踪审计应该将注意力集中于最严重的潜在的问题上,通过持续追踪,确保对于重大的审计发现,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涉足风险管理领域有其客观必然性,风险评估已成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存在风险的领域就是内部审计的重点。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进行评价,促使企业改进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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