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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安徽马鞍山 243002)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加大高校教育投入,相应的奖励资助资金投入也不断加大,作为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重要项目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断受到重视。此外,当前高校大学生的自我意识、维权意识和公平思想较为强烈,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促使高校资助工作者要不断优化评定流程,做到精准奖励和资助。本文将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流程的角度,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对策。
关键词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2596(2015) 08- 0253- 03
为了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学问题,优化当前教育资源分配,维护教育公平,国家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从而建立了国家层面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多渠道奖励资助体系。此政策对国家层面的奖助学金也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高校奖助学金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助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奖助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高校的奖助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根据情况按比例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要求覆盖面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大学生。
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往往涉及以下流程:申请条件的确定及细化、政策宣传与学生申请、评审及公示、奖金发放及监督、宣传教育等,以上各项流程在高校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因为申请条件的宽泛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认定等因素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整个评定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奖励资助能否真正发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一)基本申请条件过于宽泛,难以合理量化
2007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以下五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从以上申请条件可以看出,表述的比较笼统,难以合理量化后用于实际操作。各高校往往也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或者增加附加条件。高校各自的具体规定和附加条件往往不尽相同,其中不乏难以量化,甚至是不可量化的条件规定,这也就导致了各高校间的评定标准不统一
笔者所在高校在后两个基本申请条件上细化了规定: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简称贫困生)并获得上一学年度校内二等奖学金以上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评审时,学生未犯受到校纪校规处理的过错一般都不会一票否决。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就变成了贫困生之间的“博弈”。而实际情况是,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更是困难重重,难以科学合理地实施,难以精准认定,从而难以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效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下的贫困生认定,充满“博弈”
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针对这个条件高校一般为了明确化,就直接规定申请的学生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了促使高校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的资助资源。教育部、财政部在2007年联合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阐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一定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并详细规定了从学校、院系)到年级专业)的三级认定程序和组织。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成立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但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认定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学生来源于不同的经济发展地区,收入标准无法统一:学生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失真严重:年级专业)层级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对众多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日常消费支出情况无从知晓和了解等问题,从而导致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困难,每年都会引起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暗中较劲,私下拉票等现象。
由于高校规定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导致了各个班级之间的博弈”。各班级之间为了争夺年级内仅有的平均到各班还不到两个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往往有意将班上成绩优秀但实际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同学认定为贫困生,导致了班级贫困生认定的失真,这也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专业排名分配的弊端。又如,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不困难的界定难度大,有些班级甚至用抓阉来决定资助人选,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激励效果甚微
国家对励志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对励志奖学金在财务制度上实行分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单位、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要求各高校必须于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该学生的在校学籍档案。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都会及时发放,不截留、挤占或挪用,但对获奖学生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和反馈。
当前国内很多高校都流行着大学生之间请客吃饭的风气,而且是学生之间轮流坐庄。这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旦拿了奖学金,在当前风气之下,很难拒绝班级同学请客吃饭的要求。难以拒绝的关键还在于大学里很多评奖评优都需要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人际关系不好的学生将会很吃亏。国家励志奖学金本应是用来奖励和资助那些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的,若奖学金被用来请客吃饭就削弱了其激励和资助作用。励志奖学金的不当用途还表现在诸如:用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购买昂贵服饰,外出旅游等。
此外,高校对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宣传、报导不够,正面宣传引导不足,导致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获奖者本人以及其他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不足。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对获奖学生的宣传、报导,既是对他们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肯定和鼓舞,更是对其他同学的激励和引导,有利于大学生良好学风,以及班级积极向上班风的形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的问题往往与其评定流程密切相关,本文针对以上阐述的高校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带来一些思考。
(一)构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
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不能仅仅依靠暂行办法中宽泛的基本申请条件的规定,而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所拥有的名额、学生家庭总体经济状况等因素统一设置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统一的科学指标体系。通常所讲的定性指标,是指无法直接量化而需要对评价目标或对象进行客观描述或分析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量指标是指可以用数字准确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定相应目标的考核指标。
高校要建立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并根据每年的认定情况的反馈和调查,不断改善指标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系统化。定量指标的构建相对容易,但对申请学生个人诚信、道德品质、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设定定性指标时,调研不足、操作不好往往会引发很多的矛盾和冲突。有些高校针对这些情况,往往设置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从而导致学生间的打小报告、告密等情况的发生,恶化了班风、宿舍风气,影响了学生间的基本信任关系。因而,高校在设定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时应当慎重,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不能一次判定就不允许学生申辩。
(二)夯实贫困生认定基础,提高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夯实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主要是加强与贫困生认定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密切相关部分的基础工作。一是要从新生入校以后,系统性地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特别是诚信教育、责任意识教育以及自立自强教育。同时,辅导员要加强班级管理,培训好、管理好、使用好班级学生干部,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增强班级凝聚力:二是要加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库的建设,建立信息化的贫困生档案,并保证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例如:学生家庭收入情况,子女上学情况,家庭成员生病、意外伤害事故等情况:三是要加强班级评议认定小组的选拔和使用。辅导员、班主任应当积极参加班级贫困生认定会议,积极引导学生公开、公平、公正地认定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推行回避制度: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不得参与班级民主评议投票:以宿舍为单位选拔班级民主评议认定小组成员,成员的选拔由全班学生投票选出,从而保证小组成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公平、公正。
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还应将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作为一项重要程序认真执行.发挥公示的民主监督及反馈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公示对贫困生的自卑心理产生刺激和消极影响,公示应当在班级内进行。因为,当前高校通常使用的四级贫困生认定层次中,班级民主评议是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级,其他各级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核和监督。另外,也只有班级同学之间才会对申请贫困生认定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等情况有直接观察和较深入的了解。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必须避免班级之间为了争取名额而刻意制造假贫困生”的现象,名额应当下放到班级,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监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当前,高校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防止和惩罚那些拿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外出旅游、购买昂贵服装等奢侈浪费行为,公开相应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针对举报的问题及时审查并及时反馈给举报者,并注意对举报者个人情况的保密,避免引起同学间关系的恶化,甚至冲突。此外,还应当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不应当要求班上贫困学生将自己日常维持温饱的生活费用于请客吃饭。同时切实加强班级民主评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民主投票的绑架行为”,倒逼有机会获奖的学生不得不、不敢不请客吃饭。
高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树典型、立榜样,激励和鼓舞大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可以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优秀学子风采录等形式宣传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学子。引导广大学生发扬自立、自强、自信的奋斗精神,在宝贵的大学时光里不虚度,留下自己人生浓重的一笔。同时,应当鼓励获奖学生将困难生活的经历视作个人成长、成才的财富和动力,学会用知识和能力丰富和充实自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思想上脱贫”。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以及奖金额度有限,全体学生3%的获奖名额限制以及每生每年5000元的奖金额度。高校还应建立和完善奖、贷、助、补、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积极奋斗,实现人生理想。
关键词:高校;资助;诚信;贫困生;对策
高校一直被人们视为做学问、搞研究的“净土”。然而近年来,高校中频繁出现“不诚信”的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比如论文剽窃、代考、还贷逾期、就业随意违约等事件均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至于考试作弊现象则早已在校园里司空见惯。
连续几年的高校扩招,一定程度上的确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得更多的优秀学生得以接受高等教育,但同时也让高校的贫困生人数大幅增加。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一方面缓解了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经费不足的压力,但同时也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失学的危险。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发展,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了学,不会因经济问题辍学,我国一直在探索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政策。在2007年以后,我国逐渐形成了“奖、贷、助、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高等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资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假贫困生、还贷违约等现象,使大学生诚信问题日益凸显,并成为社会诟病的焦点。
笔者作为一名高校学生工作者,从事了将近六年的政治辅导员工作,工作在学生工作第一线,与学生有着非常密切的接触,以此为契机,从高校资助工作的视角出发,以该项工作中存在的较突出的若干诚信问题,如贫困生认定、助学贷款申请及还贷环节等方面存在的不诚信现象为切入点,对高校诚信环境出现问题及如何打造优质诚信环境进行了一些思考,以期能对实际工作带来一些帮助。
一、高校资助工作中常见的大学生的不诚信现象
1、申请过程中的不诚信现象
高校资助工作开展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其对象应该是家庭贫困、无法支付学费或无法承担生活费的大学生。在我国目前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中,各类困难资助的启动程序都需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而提出申请与否,则是学生根据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和自身需求做出的自主决定。但是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有的学生虽然家庭经济困难,承担学费和生活费存在一定困难,但由于其认识的偏颇,有着较强的自尊心,害怕被打上“贫困生”的标签,在同学中抬不起头,并不去提出申请;另一方面,也有一小部分学生虽然并不贫困,但在各种心理、动机的驱使下,却提出了困难申请。有困难不申请,或许是自立自强的表现,但如果因不申请资助而又无解决眼前的实际困难,以致影响学业和自己发展,那就得不偿失了;而那些虚假申请的同学,如果不对其情况不加以核实,及时纠正,一方面不利于此类学生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则严重影响高校资助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困难认定过程中的不诚信现象
对于学生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是否属于需要资助的对象,这样一个认定过程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虽然,当前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提高,但是整个社会的个人征信体系尚不健全,整个社会存在着不诚信的风气,高校对贫困学生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存在这样的客观因素,所以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出现不诚信现象也就难以避免。
目前大部分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加盖了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依据,可能在学生档案中有若干补充或参考的信息,但是相关信息极其有限。这些情况无疑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增加了难度。
具体表现为:有的学生虽不贫困,但通过找关系、走后门便可轻易取得一纸证明,虽名不副实,可以轻易过关。而在高校,对于核实相关证明的真实性,也存在实际困难。一般而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类表格在高校给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一并投递,大一新生在开学报到当天就将相关的困难证明交至学校,学校经过一定的材料梳理,确立本校的困难生库,为了不耽误相关的国家和学校的助学金及时发放到位,这个梳理过程在时间上是比较仓促的,而学生所在学院、学校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核实学生真实的经济情况,更不可能去实地考察,难免会有学生钻空子,不该拿资助的同学拿到了困难补助,在同学之间造成了不好影响,也让资助工作陷入被动。
3、对资助费用使用过程中的不诚信现象
基于资助政策的初衷,资助费用使用的两个基本方向是缴纳学费和生活费支出。实际上,笔者在工作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并没有如此使用,有的拿到资助的学生拿到数额不菲的资助后热衷于炫富、摆阔,花钱大手大脚,吃饭经常出入馆子,衣服穿上了名牌;有的学生虽获得资助但仍不及时缴纳学费,到毕业时还拖欠学校学费;有的学生并没有因获得资助而心存感恩,发愤图强,努力学习,积极上进;有的学生因自己所获资助等次低而心存不满,怨天忧人。这些现象也使资助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成为大学生诚信缺失的重要表现。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大学生诚信问题的成因分析
1、社会环境影响
中国,历来被称为礼仪之邦,“仁、义、礼、智、信”也一直是国人尊崇的美德,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轰轰烈烈的社会变革过程中,人们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都处在解构和重建过程中,传统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正在瓦解,而新的适应时代要求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还未真正形成。在这样一个变革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从政府、社会到单位、个体,朝令夕改、欺上瞒下、、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失信行为见怪不怪,诚信不再、社会失范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普遍现象,诚信危机已成为社会的一大痼疾。在这样的环境中,当今的大学生耳濡目染,从思想到行为都深受其害,老实诚信吃亏、作弊造假受益的现实让他们也都失去了对诚信和美好道德行为的坚守,而去通过非诚信的行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于是,非贫困生想方设法骗取贫困生的身份,并不惜与真正的贫困生争利,去获取各类贫困资助。
2、诚信教育缺失
以应试教育为价值取向的我国教育,长期以来,都是以分数为衡量标准,都是以结果论英雄。在这样的教育主导思想的指引下,教育实践中,更多地关注知识的传授,较少关注学生内心素质和修养的培养,高分低能,学习成绩好、道德素质低等现象比比皆是。在教育过程中,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各个教育阶段,还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虽都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和引导,但无论是教育的内容还是教育的手段都缺乏科学性、针对性,道德说教痕迹明显,缺乏时代气息和实践特点,往往不能被学生接受。社会、家庭、学校和教育者自身的不诚信行为。又让受教育者拿来对比,这种言行不一的客观事实则让受教育者形成深刻的逆反心理,使得诚信教育的效果化为乌有。
3、资助工作缺陷
审视资助工作中的诚信问题,很多问题的出现,除了学生自身诚信意识缺失外,资助工作各方面的缺陷也是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
首先,在资助工作理念方面。目前,我国“奖、贷、助、补、免”的资助体系中,奖、补、免三种资助都属于无偿性的资助,受助者只有权力而无责任和义务,这种无偿性的资助无疑成了我国学生资助政策的主流。而在高等教育十分发达的国家,其发达完备的资助体系中有偿性资助、权利义务对等的资助则是其资助政策的主流。我国的这种无偿性资助,让受资助者所需做的工作仅仅是提出申请,而无需承担其他的责任和义务,让一部分学生抱着“不申请白不申请、不得白不得”的思想成了一名伪贫困生。
其次,评定程序方面。我国的资助工作。普遍实行生源地证明、学生申请、学校评定的基本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对贫困生的鉴别、审定都由学校来完成,具体则是由辅导员完成。由于学生来自五湖四海,辅导员对每一名申请者逐一家访显然不现实,只能转而依靠学生本人提交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而实际上这个表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都深受质疑。
最后,资助监督不到位。学生资助工作重评定和资助,轻资助的使用管理和助后监督。繁重的资助工作任务让资助工作者身心俱疲,对于评定后资助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资助政策的本意,他们没有精力去关注,也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机制。部分受资助者拿到数额不菲的资助款后,恣意挥霍、出手阔绰的现象也让其他同学失去心理平衡,导致了资助工作中不诚信现象的恶性循环。
三、高校资助工作中提升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对策
在高校资助工作中,大学生的诚信问题的形成既有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诚信缺失大环境的影响,也与我国长期应试教育导致的道德教育缺失有关,当然大学生自身存在的诚信意识淡薄是造成资助工作中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层出的内在原因。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笔者认为要解决高校资助工作中大学生诚信问题可以从学校、社会、个人三方面入手,“三位一体”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将高校资助工作更能落到实处,突出其有效性。
1、大力加强校园诚信教育活动
(1)思想上:励志教育。
除了经济上的资助,还要关注贫困生的成长,尤其是思想上的关注。部分贫困生对自我的认识不够客观,这样往往会引发各种心理问题,部分贫困生存在心理困惑,极少数贫困生还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在笔者的实际工作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贫困学生都在乎被人视线,觉得别人轻视自己,缺乏自信、自卑等。这给贫困生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及时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辅导已是当务之急。通过多样化的形式激发贫困生克服自卑心理,形成自强不息的思想观念,用自己的拼搏精神来实现自身的价值。
(2)情感上:感恩教育。
有些贫困生缺乏感恩的心,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部分贫困生认为自己的过去和家庭是不幸的。同时,在部分贫困生中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通过感恩教育的深入,激起这些学生的奋斗意识,调整不利于他们成长的心态。
(3)行动上:典型(榜样)教育与激励(奖励)教育。
在贫困生中也有为数不少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在资助工作推进过程中,可以树立典型,开展典型教育,营造良好的资助氛围。也可以将特别突出的贫困生吸收进资助工作中,让他们言传身教。
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基本要求,是解决高校资助工作中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必然选择。既要将诚信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也要把诚信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各项工作特别是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在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上,要切实改变传统的道德说教,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利用学生社团,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加强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教育引导。当今的社会是高度融合的社会,高校不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大学生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提升该群体的诚信意识,离不开全社会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和诚信意识的增强,如果我们的社会是诚信的社会,如果我们的家庭是诚信的家庭,那么水涨船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也必然会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2、加强资助工作制度建设
我们在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大学生内心诚信意识、着力消除大学生不诚信行为内因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强资助工作制度建设,用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最大可能地使不诚信者没有机会,并增加其失信行为的风险和成本,着力消除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的外因。
一是实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责任追究制度。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是高校用以认定贫困生并予以资助的重要依据,但目前存在把关不严、开具随意的问题,基本上是“只要学生想开就能开”。国家应该将开具证明的行为纳入监督的范围,对于在这一过程中、不讲原则的行为按照滥用行政职权、渎职等进行责任追究,以提高证明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保证高校资助工作依据的客观真实性。
二是完善贫困生的评议认定程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让学生根据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观察去判断申请学生是否贫困。但要注意评议代表的广泛性,要杜绝仅仅由学生干部或很少几个学生组成评议小组,应扩大评议的范围,以减少评定中拉关系等不良行为发生的几率。
三要建立资助监督机制。要建立资助监督机制,明确资助资金的使用方向、受资助学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和基本生活费支出,保证受资助的学生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学兼优。要建立完善资助的追回制度和失信学生的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有违资助政策的现象,立即追回资助金。
四要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要探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事项进行记录,要把大学生的诚信记录纳入个人档案,逐渐使学生诚信档案和社会征信系统实现接轨,让失信的学生付出较大的代价,进而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总之,在高校资助工作中大学生的失信行为,既损害了真正的贫困生的切身利益,违背了我国资助政策的内在精神,也不利于大学生良好道德素质和健康人格的培养和形成,需要高校教育工作者高度关注,加强教育引导和制度建设,确保资助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大学生的顺利成长。
此外,贫困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所以,贫困生认定务必细致到位。贫困生认定“三步走”如下:
(1)新生认定要把关。对于大一新生,由于刚入校,同学之间不熟悉,其贫困生认定首先由学生本人递交申请,并附上当地政府的贫困证明,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则要求更为严格,需要出具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如果有必要,笔者认为,在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对贫困证明也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确保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可靠性。各项材料齐全后,由班主任根据该生递交的申请,结合贫困证明及其档案对贫困生进行筛选,如果条件允许,甚至可以走访相关学生的家庭,最终作出确定。
(2)老生调整要谨慎。对于大二学生及以上学生,由于在校共同的生活经历,彼此了解生活消费及平时生活表现等情况,依据这些衡量要素,同学间的互评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出比较客观地判断,所以首先采用班级评估的办法,由贫困生提出申请,再由全班同学进行评审,确定人员,班主任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大三、大四贫困生调整的办法与此相同,这种做法较合理,也比较公开、公正、公平。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要提高班主任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班主任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严把“班级关”。由于书面材料存在虚假性,实际情况与学生自己所述情况不同,所以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增加了难度,于是到大二时,在贫困生调整的过程中,运用班级公开评议的方式可以有效弥补上一年认定工作的不足,也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透明度。院系针对不同的对象运用不同的认定方法来确定贫困生名单后,利用书面和网络平台,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再报送学校。
(3)后续管理要跟进。贫困生认定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要把工作真正做到实处,为此,建立贫困生跟踪调查机制是一项必要举措。虽然每一学年贫困生都会调整一次,但是在每一学期对贫困生,尤其是期间存在其他同学反映意见的贫困生进行资格的复查十分重要。复查形式可以是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贫困生进行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或者是针对某些“问题贫困生”的专门摸查。这样也可以及时调整贫困生的信息,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选择不同的认定方法,可以使该项工作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规范与透明并存”。最终使资助金实现最优化配置,通过学校摸底,经过班级、学校的层层审核把关,提高了认定的相对准确性和客观性。
3、社会诚信氛围的营造
笔者发现,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教育比较重要,同时,社会道德伦理氛围的不良因素是“罪魁祸首”。除了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环境,还应有一个优良的社会大环境。虽然守信用对大家都有好处,但是只要有人因为不守信用而获益,那么这种情形将很快在社会上蔓延,甚至侵入圣洁的校园,大学生也必然会受到这种不良现象的影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大环境犹如“土壤”一般,它的性质直接影响到在这片“土壤”上生活的生命。社会的相关机构要将诚信机制与社会成员的各项社会活动联系起来,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有一个制约、监督,这样以社会成员本人的切身利益为交换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成诚信自然觉悟的形成。在实际工作中,笔者也遇到过此类事例,在还贷过程中,当行为主题需要再次与银行进行借贷,而银行系统中出现其上一次借贷未还记录,并要求其出示还贷依据后方允许办理新的借贷手续,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才会将还贷真正放在心上,并及时地履行还贷义务,甚至提前还贷。只有通过打造学校小环境和社会大环境的双重诚信氛围,才能更好的减少以上存在的不诚信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实现全社会的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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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家庭 经济困难 学生信息管理 系统搭建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
2007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颁布,对我们国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断地扩大资助的范围,不仅仅是贫困生资助这一种形式,还出现了奖学金、贷款交学费、勤工助学基金等各种形式的补助,彻底避免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现象的发生。但是,由于我国有一部分高校仍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缺陷和弊端,阻碍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只有一步步地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管理,才有利于优化现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结构体系,从实质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为祖国和社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现在我国普通高校中在校大学生有2200多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左右,全国高校约有45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体来讲,我国高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很多学生的家庭没有经济实力供应他们上大学的花费,当看到这组数据,真的感觉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太多,应该尽最大的力量帮助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主要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无法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其家庭经济条件无法缴纳学费,更没有多余的钱购买生活必需品及学习用品,日常生活没有根本的经济支持和保障。例如现在的高校中,存在一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考上大学后,家中没有足够的学费供应他们上大学,存在一部分考上大学的学生利用暑假去打工挣取学费。我们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中,应该紧紧追随《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查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从而使整个评定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帮助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使他们完成大学学业,在大学中具备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整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的过程应该在学校具体的安排下进行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该填写申请表,然后各院系的老师应该结合申请学生日常生活的消费水平,对申请的学生所填写的家庭条件和问题进行审核,从而落实工作。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的形成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前,我们应该运用层次分析理论进行分析和探讨。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它是一种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上决策者可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的过程方法。”由层次分析理论的含义我们可以得出,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把问题进行层次划分,充分考虑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目标划分不同的层次后构建一个完整的分析结构模型,把家庭贫困的学生困难的程度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划分,从而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上学困难的问题。
目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主要包括:介绍月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法、民主评议法及家庭收入与消费对比认定法等。很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仍然存在一些弊端:(1)有一部分高校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的过程中,无法提供可供查验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材料。有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愿意透露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担心与同学之间的相处失去尊严,不申请家庭贫困的证明。然而有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却是相反,他们为了得到较好的贫困生资助经费,而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制造虚假的贫困证明,这使得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我们无法验证其真伪,严重阻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在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学生所提供家庭经济条件的真实性。(2)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结果不能随时更新,不断地反映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情况。在多数高校中,我们通常在第一学期对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和困难程度进行认定,然后在接下来的几个学期中,总是按照第一学期认定的结果继续开展贫困资助,但是某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可能发生了变化。例如有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但是在实际生活过程中,经过一年或半年家长的努力工作,家庭条件会变得很好。之前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学生可能会因为家长的下岗或失业而生活变得窘迫,我们应该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期都要进行统计和审核,不能连续几年都通用一个认定结果而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这样会让更多的大学生具有生活保障,在家庭承担不起学费的前提下完成大学学业。
三、基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的必要性
基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关键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这主要是指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管理后,有助于全面把握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条件的动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排名,帮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整合来自不同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才能评测出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然后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资助。所以,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现在由于一些学生的自尊心特别强,因此部分学生爱于自尊和面子不愿意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担心在以后的大学生活中被学生嘲笑和看不起,所以之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式并不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影响和阻碍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因为这是通过大学生各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处理,更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学生所存档案和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所以,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在我国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过程中,包括很多环节的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并不是同时开展的,例如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和大学生贷款缴费等之间的时间差异性,我们经常会搞混各个工作之间的关系,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因为现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由之前的人员统计变位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统计,家庭贫困学生地各个信息动态也能够进行及时更新和替换,节省大量的人力资源和时间资源,避免之前效率低、工作质量低的局面,有效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只有全面了解现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识到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关键性,才能更进一步推进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进行,从根本上帮助学生获得资助,避免因为家庭贫困而带来的学习损失。
参考文献:
[1]邹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9.
[2]李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其管理信息系统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1.
[3]梅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2.
[4]谢黎文.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研究与信息系统实现[D].西南交通大学,2006.
[5]张冠鹏.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3.
助学金的申请对贫困生来说是个机遇,毕竟每年大学的学费也是笔很大的开支,所以要尝试争取,为家中减轻负担。很多贫困的大学生都会申请困难补助,减轻自己家的一点经济压力。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书范文要怎样写?为了方便大家,共同阅读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书范文,欢迎阅读!
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__:
我是__学校_班的__,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20__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_年_月_日
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大学学校领导:
您好!
我叫 今年考入本校 (院),就读于 专业。我来自河北省__县(国家级贫困县)的一个农村,家有4口人―父亲,母亲,我和妹妹。我父母都是农民,因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全家以务农种田为生,没有企副收入,且由于母亲常年多病,家里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人承担,家中一直过着清苦贫困的生活。
但父亲为了让下一代有文化,有出息,改写家中历史,十几年来一直默默地劳苦耕作,给我们创造上学的条件和机会…… 从幼小的心灵开始,我感受到父亲和母亲的伟大―虽然他们是地道本分的农民。小学,初中,高中,我刻苦学习,努力奋斗,__年8月的一天,我接到了 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双手捧到了父母面前,我们喜极而泣。我终于圆了大学梦!
但是,相比初中,高中,大学每年的学费成了天文数字。它远远超出了我们全家的总收入,这让我们全家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忧虑。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我们却债台已筑。
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我需要和希望得到学校经济上的帮助―兹申请贫困生助学金。
大学,我人生中新的起点。今后的四年大学生活中,我会刻苦学习,奋力拼搏,争取做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将来成为一名国家的有用人才,回报国家,学校和父母。感谢你们!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书范文3尊敬的校领导:
我家住在云南一个落后的小山村,父母都是农民,一家四口仅靠不到一亩的土地为生。
父亲今年都五十多岁了,但还得出去出卖劳力供我们上学。他每天和那些20多岁的年轻小伙子一块去挑混凝土,挑沙灰。
又加上前年,因为我高考体检时被诊断为“斜颈”,医生说:“这会影响到我以后高考填报志愿,我有可能会与所梦想的大学失之交臂。”父母为了让我实现我的理想。医生说:“这必须动手术,毕竟她是一个女孩子,外表真的很重要。你看她现在肩头两边都不对称,右侧脸部的肌肉都萎缩了。如在不做手术,这会影响到她的前程。”穆青不希望我以后的求职,结婚生涯中挫折重重,她决定为我懂手术。母亲向农村信用社借了10000元,为我懂了手术。
又在去年,父亲有因为“胃出血”而住进了医院,母亲为了治愈父亲的病,有四处借钱。我们家所有的家当都用光了,家中已欠债累累,家中务农的收入毕竟还是有限,都不够我和妹妹一年上学的花出。
南方自然灾害频频,受冰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收入越来越少。根本不够我们全家人的花销。妹妹今年也上高三了,马上也要步入大学,昂贵的学费已经把这个小家压的喘不过气了。妹妹他们学校的老师知道情况后,每年都为她减免了600元,可是人不能解决这问题。
家中所住的房子都是土房,一遇到雨天,家中漏雨,几乎没有一块能容身的地方,这些年来生活很是窘迫,父母都七八年没买过衣服了。几乎都是穿其他人送来的衣服,能够挡住冬天的严寒。家中唯一贵重的家具就是一台“彩色电视机”,这都还是办事处发放给我们家的。
这些年来,我们姐妹两一开学,母亲就就急着四处借钱交学费,亲戚朋友中,街坊四邻里几乎都借边了,以后想要借就更难了。
农村里共两个孩子上学真的很不容易,特别是像我们这种偏远山区来的孩子,大城市真的很美,很好。可是想我们这样边远山区的孩子真的很难生存,又多少人知道他们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还饱受着别人的另样眼光。
真心的希望校领导,认真考虑我的情况给以帮助。
申请人:__
20__年9月24日
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书范文4尊敬的领导:
我是___单位职工___,我家庭有两口人,月平均收入在1500元左右,家庭人均收入在750元左右大学生困难补助申请书大学生困难补助申请书。我和前夫结婚多年因病一直末能生育子女,经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医治。直到20__年11月终于生下女儿。因身体因素导致女儿早产。女儿一出娘胎就在儿科抢救。(在这以前就为了医病不但花光了家里夫妻俩的全部积蓄和收入还多方借债。)女儿的早产给本来就贫困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使一贫如洗的家庭旧债末还又添新债。但为了孩子再苦再累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我也是高兴的。但没有想到的是女儿的出生不但没有给我带来希望和幸福,却是更加的绝望大学生。当我还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的时候,一场婚变给了我致命的打击。当时孩子才满月,前夫家因为我生了女儿非逼着我离婚。我不同意前夫就毅然辞去工作,离开我和女儿。
因为我母亲早故,父亲年岁已高。在孩子一周岁之后我不得不同意离婚给前夫。但条件有一个前夫必须先帮我把孩子带到能上学。前夫家住在织金县下属的一个乡镇,来回一次的路费要200多元。孩子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承担,前夫家只负责照看孩子。哪怕孩子有一点小病前夫都会通知我去带孩子看病。前夫家庭对女孩的成见和前夫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让我更是心惊肉跳,我怕我一个大意孩子就会有什么不测。所以我必须每一个月最少去看孩子一次。这让原本就很贫困的我更是雪上加霜。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我想到领导对我和孩子的经常关怀。所以我鼓足勇气向领导提出请求,恳请领导在经济上帮我一把我会在实际工作中报答领导对我的关怀的。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申请书范文5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
我叫___,是__学院__级电子商务_班的学生,家住湖北省__市__镇__村,那里是个空气清新毫无污染的地方,可是那里无论是经济还是交通都是那样的落后,对我而言,出生于贫困的农村再加上家庭状况的不景气,只有好好读书冲破现状才是唯一的出路。
我们一家四口人,父母是地道的农民,爷爷在很早就已经病故,留下奶奶一个人,而奶奶现在也是重病瘫痪在床,不能动,吃喝等都需要有人在旁边照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母亲则一边照顾奶奶,一边操持家务,再加上母亲也是体弱多病,所以全家的经济来源就靠父亲一人辛苦种田和农闲之时出门给人帮下工。
我们家地势较低,夏季多雨时厨房还会被淹没,而每到下雨,家里的盆啊桶的都要被水滴的丁冬的响,父亲开玩笑却满是无奈的地说:“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家还演奏着交响曲。”可是我听着心里酸酸的。
进入大学深造后,家庭生活负担进一步加重,经济上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在进入大学以后,我都一直坚持在课余时间做兼职来赚取自己的生活费以减轻父母的压力。
我平时生活习惯良好,无不良嗜好,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学习成绩优秀,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学业,也为了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故备此文学校领导,老师,证明本人家境贫困,特此申请校贫困生,恳请学校能够批准
此致
敬礼!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国家助学金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4-0090-01
2007年5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以往“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上增加了三项奖助学金制度,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这三项奖助学金制度在对资助对象的“奖优”和“助困”上有了更清晰的区分。国家奖学金是不论经济困难与否,只奖励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是资助高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面向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有奖励资助的含义,奖励资助的对象是高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附带一个条件,叫做品学兼优,学习好、品德好,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存在漏洞
从资助政策文件来看,中国对经济困难学生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这也是囿于中国各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等,收入渠道多样化,导致贫困生真实家庭收入状况准确获得,导致贫困生认定困难。在认定贫困生时,学生需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表格,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档次[1]。目前高校的认定办法大抵是“学生自带三级证明(所在村、镇、县相关部门证明)+助学申请+同学代表意见+班主任意见+名额分配”。规定较以前更为细致,但在具体操作时随意性仍然较大,如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标准不一或把关疏严的尺度不同、家庭人均收入有很大的地区差异等,都给贫困生的认定增加了困难。有的学校出现“轮流享受”、“平均享受”现象。而由于认证工作不完善,往往出现真贫困生“漏报”、假贫困生“谎报”的情况。
二、助学资金投入力度与精神收益不成比例
国家实施三项奖助学金制度,本质上是为经济困难大学生减轻就学成本和压力,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而重要的隐是激励贫困大学生刻苦奋进、努力向上,以优异的成绩地回报国家与社会。但中国对于高校贫困生的资助除了直接的经济资助外,在教育功能上并未起到明显的激励作用。“三金”在感恩祖国和回馈社会等精神回报层面,所起的作用差强人意。
在扶贫解困工作中,人们往往只注意物质扶贫,认为只要对贫困者给予经济帮助,一切问题便会迎刃而解,许多高校也将经济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作为济贫助学的最终目的。结果,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得以缓解,却出现了不少其他问题:有些学生逢助学金必申请,却不要助学贷款;有些学生拿到助学金便买这买那,比非资助生过得还好;有些学生只要助学金,不要勤工助学岗位;有些学生领助学金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却推三阻四;有些学生获得不少助学金,却分毫不还所欠的学费;有的学生有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只知索取不愿付出。凡此种种表明,高校在给贫困大学生经济资助的同时,忽视了解决问题的根本——对“人”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引导,如感恩教育、诚信教育、耐挫折教育等。这种“见物不见人”的做法,导致了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中“人的精神培养”的缺失[2]。
参考文献:
[1] 余秀兰.六十年的探索:建国以来中国大学生资助政策探析[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1).
[2] 李华,卓雄.贫困大学生资助现状分析与模式构建[J].五邑大学学报,2011,(1).[责任编辑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