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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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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在深化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和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资源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责任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动植物防控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和落实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和绩效评价制度,构建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成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22个行政村的农业公共服务站、1个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公共服务点,充分发挥社会化农业服务作用,为我镇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内容

㈠建立“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⒈建立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性质为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是在现有镇在编在岗农技人员中整合而成。目前共有农业工作人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进一步明确农技推广、植保植检、畜牧兽医监管和动物检疫防疫人员,同时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

⒉设立村级农业公共服务站和农业龙头企业服务点

村农业公共服务站设站长1名,并配备村级农技推广员、动植物疫情测报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员。根据村的规模和农业生产实际,村服务站人员可控制在2-3人。服务站站长原则上由村两委会负责农业的领导担任,农技员、测报员、安全员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大学生村官中选配,规模较小的行政村可以1人兼二职。

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也要设立相应的农业服务点,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员。

要充分发挥专业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主体的技术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公共服务进村入户。

㈡明确农业公共服务的具体职能

⒈农技推广职能:主要包括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业公共服务信息等。

⒉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能:主要包括动物免疫、疫情报送、防疫智能化信息录入、疫情处置,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监测、预防、防治和处置,检疫性病虫害普查、信息提供、疫情预防、疫情扑灭等。

⒊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生产档案记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等。

㈢落实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职责

⒈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⑴负责本镇内的农技推广、动植物检疫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⑵指导村级农业公共服务站开展工作。

⑶制定镇农业发展规划。

⑷制定农林牧渔培训计划。

⑸签订工作责任书,履行责任农技员的“班主任”、“任课老师”职责。

⑹完成各项农业生产任务。

⑺为镇党委、政府做好农业发展、农业服务的参谋。

本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内容有农技、农机、畜牧、林特、水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统计、农企管理、农民信箱、农业保险等10项,服务中心每位工作人员要主管一项,兼管1-2项,做到每项

工作有人管。为有利于开展工作,全镇划分4个区域工作片,落实4名责任农技员,主管一条重点线,分管一个工作片,对各片的线条农业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当好各片业务指导的“任课老师”和包村服务,同时要做好10个以上重点户、1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班主任”工作。

⒉村农业公共服务站工作职责

村农业服务站要协助镇责任农技员和各区域工作片的“班主任”,做好本村范围内农技指导、动植物防疫工作,对本村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农户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

⒊龙头企业服务点工作职责

农业龙头企业服务点要承担对周边农户的农技服务工作,建立本企业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落实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员,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必须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加强本企业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㈣建立考核制度

我镇已完成了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建设,并已形成了一套较合理的考核机制。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是在责任农技员制度上的完善,因此在考核内容上要突出“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三项主业,并适当考虑区域工作片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工作业绩,对村级农业服务站要充分体现“政府买服务”政策的作用。

㈤提高人员素质

要加强知识更新,抓好培训工作。对镇服务中心农技人员,以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为主。对村服务站和龙头企业服务点人员,根据农时和上级统一部署,及时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㈥完善工作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落实办公地点。服务中心落实在现镇畜牧兽医站办公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办公设施完备。同时,服务中心充分利用镇成校教学设备和场地,作为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培训基地。服务中心实验室通过现有资源整合,增添一些农药速测、土壤检测、普通台式天平等必需仪器设备,开展普通的检测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建设,以创建省、市、县现代农业示范园为动力,增加投入,加强服务,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示范户建设水平。

三、实施工作安排

完成时间:2010年9月20日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31日前)。认真学习县政府《关于加强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工作部署,外出学习取经,成立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利站;管理体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F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2)05-0066-02

随着乡镇行政区划的进一步调整,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不断深化,水利站的建设与发展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现将水利站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情况浅述如下。

1水利站现状

乡镇水管站是水利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承担着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规费征收、技术服务等诸多任务,为农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水管站逐渐暴露出其管理体制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水利站经费来源主要靠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解决。

2乡镇水利站建设管理的主要做法

乡镇水利站是最基层的水利队伍,加强水利站的建设与发展,是关系到基层水利队伍保持稳定的大事,也是社会经济与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近几年来,加强水利站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明确管理体制,稳定水利队伍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开,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能否保留乡镇水利站“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稳定基层水利队伍,促进水利基础产业的发展,这是急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水利部门针对水利行业区域性特点和乡镇水利站担负的职责,争取市、县(区)编委的大力支持,在上下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乡镇水利站为“条块共管,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从而为稳定基层水利队伍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

2.2深化水利改革,激活运行机制

在明确乡镇水利站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后,水利部门进一步深化乡镇水利站内部改革,建立健全各项适应需要的新的运行机制。乡镇水利站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共同考察,从在编在岗人员中实行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竞争上岗;对工程员、机电排灌员、会计员以及水政监察员等人员,在广泛征求主管部门和乡镇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由水利站实行聘用。同时,对乡镇水利站经济实体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公益和生产性经营两条线,对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在编人员职工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养老保险、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全部统一办理。通过深化水利站内部改革,提高了水利站人员队伍素质,调动了水利站内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更好的为基层水利事业服务。

2.3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职能

乡镇水利站是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从事公益型的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有:担负所在乡镇的水利中长期规划、工程质量监督、水利项目申报、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担负本乡镇河道、堤防(圩堤)、水保、水质、排污、清障等涉水事务的水政监察、执法、开发和保护工作;担负本乡镇的防汛抗旱、集镇防洪、及水利规费的征收;担负承办取水许可、排污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水情调度以及水资源的保护和水环境的整治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交办的涉水事务等有关工作。围绕上述工作职责,水利站长期以来,在基层第一线做了大量繁重而又具体的工作,为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尽责尽力,做出了无私的奉献。

2.4 跟踪考核管理,强化服务功能

在明确界定乡镇水利站职责的基础上,由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对乡镇水利站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与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挂钩,按考核的实绩予以发放兑现,充分调动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的主动性。对各站在编管理人员的考核目标设置,实行“分线切块”的方式,分“专业岗位工作目标”、“分片重点工作目标”、“其他工作目标”三个部分,下达了各在岗人员岗位职责目标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实行百分考核,考核分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挂钩,并作为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3水利站存在的问题

目前乡镇水利站在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并不宽松,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①乡镇水利站人员无法控制严重超编。在乡镇水利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后,尽管县(市、区)水利部门严格把关,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对进站人员还是无法控制。县人事部门和乡镇经常安置转业军人、村支部书记等人员进站工作。县乡安排的人员,大多没有专业知识,进站后也不能干业务工作,不仅使水利站人员严重超编,而且加重水利站的经济负担。

②乡镇水利站在职管理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目前,水利站在职人员的工资来源主要靠规费征收和多种经营创收的利润。但随着近年来工程建设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乡镇办工程统一实行招投标,部分乡镇一味强调低价中标,水利施工企业行业优势不复存在,微利经营。加之有些镇政府财力薄弱,一方面要求水利站每年要上缴几万元的管理费,一方面拖欠水利站的施工经费,要求水利站垫资搞工程,形成水利站服务越到位、建设工程越多包袱越重的怪现象,而垫资来源主要以水利站或职工名义借贷,水利站自身无偿还能力,水利站整日为工资和欠款犯愁,影响了为乡镇水利工作的管理服务质量。

③乡镇水利站在职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业务素质偏低。水利站人员学历偏低,本科学历以上人数不到总人数的15%,80年代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人员大多已经退休,没有退休的也已到了五十多岁,接近退休年龄;新进来的人员(包括政策安置的退伍军人、其它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缺乏水利业务知识和工作实践,有的连测量、放样工作也搞不起来,导致水利站的日常工作,有事没人能干,有人不会干事,形成人浮于事。工作中出现了部分机电员不懂机电,工程员不懂工程的现象,因此人员技术素质的培训任务还比较繁重。

④乡镇水利站为生存和围绕镇政府中心工作牵扯精力过多。由于乡镇水利站没有稳定的工资来源,其主要依靠收取水费的留成部分和站办实体的利润解决,为了自身的生存,在职人员的主要精力都花在收水费和开展综合经营上;同时,乡镇水利站还要承担乡镇的其他工作,比如公路建设、集镇建设、农业税征收、计划生育等,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削弱了服务功能。

4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与发展的对策

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面对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要求越来越高,服务范围越来越广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稳定基层水利队伍,加快乡镇水利站的建设与发展,势在必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我们建议:

①进一步规范乡镇水利站的工作职责和单位性质。鉴于水利建设的公益性、流域性等特点和乡镇水利站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进一步明确乡镇水利站是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属全民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行政执法、防汛防旱、水利规划、工程建设及管理、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整治、水土保持、科技推广等工作,建议省出台文件,加以明确;同时,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界定水利站的性质,按照基层水利站承担的职能,建议定性为公益型事业单位。

②进一步做好乡镇水利站人员的定员定编工作。乡镇水利站人员的定员定编工作时隔二十多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工程设施、乡镇水利的人员结构以及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乡镇水利站现有编制人员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建议,乡镇水利站配备的人员数量要根据其建设管理服务的区域范围、人口数量、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规费征收等因素确定。乡镇水利站的岗位设置,一般情况下,可设站长、工程员、机电员(机电排灌任务少的地方由工程员兼)、水政监察员、会计员、工程管理员。对乡镇水利站定员定编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纳入各级财政,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核发放。

③进一步做好乡镇水利站定员定编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素质。鉴于目前乡镇水利站人员年龄结构和技术业务日趋老化,不适应水利事业的发展需要,特别是大批的年轻同志加入基层水利队伍,为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须,应当加大培训的力度,用一、二年的时间,分期分批组织培训。

④进一步深化乡镇水利站内部改革。在乡镇水利站重新定员定编之后,要进一深化内部改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争上岗,凡没有竞争上岗的编内人员,要区别情况妥善分流,积极稳妥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对长期从事水利工作并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可提前离岗或退休;对年龄较轻的同志鼓励他们自谋职业或承包经营经济实体,自食其力;也可以实行一次性清退,对被清退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与此同时,还要对乡镇水利站经济实体进行剥离,大力推行企业化管理,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模式运作,其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变,财产不得平调。

参考文献:

[1] 刘二军,张兵.浅谈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J].中国水利水电,2009,(7).

[2] 孙卫中,胡三文.基层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

中国水能及自动化,2010,(8).

[3] 潘中华,刘万军.乡镇水利站存在的困境问题及发展思路

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管理,2010,(4).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第3篇

1主要做法和措施

1.1合理设立机构在实现“村财乡(镇)管”的基础上,建立了乡镇“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取消村会计,村会计工作由乡镇“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设总会计1人,记账员1人,负责全乡(镇)各村的会计核算业务;村级只设1名报账员,定期向乡镇“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报账。同时,在县农业局经管站建立了“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作为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各乡镇“村财乡(镇)管村用”的有效运转。

1.2搭建监管网络我县在财政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投入30多万元,给各乡镇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引进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管网络系统软件,通过中国联通公司青海分公司提供的传输资源与“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互连,建立了县乡联网的“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网络高速、稳定运行。通过网络“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对全县8个乡镇记账服务中心所管理的111个行政村的财务账目进行及时监控。

1.3创新管理体制一是明确中心主任工作职责。要求中心主任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具体对操作人员进行分工,设定其账套管理权限,制定岗位责任和考核制度,对操作人员输出的账表、凭证等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进行检查,并且及时负责审核各村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作为记账凭证依据;审核软件操作员所录入的记账凭证的科目运用及所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一致。二是明确操作员工作职责。专机专用,要求软件操作员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数据:在审核员审核后登记账簿,打印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计数据的处理工作。严格操作权限,对操作人员操作权限实行严格的控制管理,操作人员只拥有与分工范围内的权限,不得越权或擅自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审核等工作。严格保守自己的口令密码,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退出系统。严格备份制度,操作员每次结束后必须进行数据备份,每季末必须把数据备份到硬盘或移动盘中,根据规定及时打印现金日记账,年末打印其他账簿。三是明确档案人员工作职责。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按会计电算化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各种资料及各类打印输出的账簿、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按会计档案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1.4制定完善制度按照网络化监管财务运行的新手段、新要求、新目标,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系列制度,主要有村报账员职责、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职责、农村集中记账服务中心职责、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职责、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主任职责、微机操作员岗位职责、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硬件设备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1.5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微机操作员的业务水平一要精心选聘政治性强、素质好、懂业务并已取得相关财会从业资格证书的同志来担任中心财会职责。实行上岗培训制度。二要派出人员参加省经管局举办的电算化培训班学习,以提高电算化水平,更好适应当前的工作。三要专门从北京邀请农村财务系统软件操作运用方面的教师对选聘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选聘的财会人员必须经相关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此外,财会人员和各村报账员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定期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

2取得的成效

2.1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电算化减轻了乡村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提高了农村财务的透明度,促进了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村级管理科学化、办公现代化,有效地解决了手工操作中存在的核算不规范、不统一的老大难问题。

2.2管理规范化。在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和控制力度,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减少了村级财务支出。县经管站财务负责人可随时查询,实现了上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无缝对接。通过查询监管系统,上级监管部门(即“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可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责令改正,有效控制了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及贪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村级资金安全。这样,既增强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又杜绝了村干部乱支乱花现象,使村级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2.3实时监控。“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可以随时检查记账进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的情况,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权限对所有村级财务和村务、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2.4远程查询。针对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中记账监管中心”可通过“网络系统”随时随地进行远程查询,了解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贫困农户;担保基金;组织方案;西部地区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1-0066-03

一、担保基金组织的扶贫功能

扶贫功能是担保机构融资功能的延伸,但担保机构并不天然具有扶贫功能。虽然在客观上,金融地位卑微者――贫困人群――对贷款担保服务的需求尤为迫切,但一般的商业担保机构并不愿意为其提供担保。要实现担保组织的扶贫功能,必须依靠组织架构的特殊设计和必要的政策干预。

本文所指的贫困农户担保基金组织,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出于缓解贫困的目的自行出资设立或资助自他组织或个人设立的、旨在为贫困农户融资提供担保的信用中介机构。其基本功能(职能)是:通过机构的担保基金为无法提供抵押品的贫困农户提供信用担保,从而消除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该类贷款呆账、坏账的恐惧,满足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急需资金的渴求,进而达到缓解贫困的目的。

二、贫困农户担保资金的业务形式

根据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面广、各地区贫困发生不均匀的特点,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农户从中受益,担保资金可以用于开展以下两类担保业务:

1.自办业务。所谓自办业务,即担保资金管理部门自行决策的担保业务。此类业务是贫困农户担保资金业务的主体。在扶贫开发机构比较健全、乡镇一级政府已经设立扶贫工作站或小额信贷工作站(以下统称“扶贫工作站”)的地区,开办贫困农户担保的自办业务。

2.委托业务。所谓委托业务,即担保资金管理部门委托其他组织代为操作并决策的担保业务。在乡镇一级政府没有设立扶贫工作站的地区,考虑到仍有较多贫困人口的存在,贫困农户担保资金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开办贫困农户担保的委托业务。在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基础上,该项业务可以委托给当地的基层金融机构。

在具体实施中,上述两种业务可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从前者开始试点,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展到第二种业务。

担保资金的合作金融机构建议为农村信用社。理由是:信用社为农村社区金融机构,贴近基层,与贷款贫困农户之间信息对称,可以方便地进行贷前调查与贷后跟踪、监督,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和风险。

为了有效地降低成本,上述两种业务中的许多具体工作都可以委托给信用社,但又有所不同:对于委托业务,委托给金融机构的不仅包括业务的具体经办权,还有担保的决策权,其好处是在没有设立扶贫机构的农村基层,不必另设单独的机构,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自办业务的某些具体操作环节也可以委托给金融机构进行经办,但决策权在扶贫工作站,其优点是可以根据扶贫系统的工作需要灵活调整政策。

在设立扶贫工作站的乡镇,仍然需要将担保业务的具体经办事项委托给信用社,其考虑有三:(1)信用社与农户之间信息对称,可以充分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信息而且成本较低;(2)扶贫工作站现在的工作负荷已经较大,如果对贫困农户的每一项担保事项都要进行调查和监督,势必要增加人手,这种做法在机构精简的现实背景下难度较大,而且要增加开支;(3)只要机制设计合理,上述委托完全可以兼顾低成本和高效率双重目标(具体机制设计详见第四部分)。

三、 贫困农户担保业务的系统架构与管理流程

贫困农户担保业务由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组织实施。考虑到扶贫资金的稀缺性和西部地区政府机构精简的客观现实,同时考虑到此类地区已经设立了较为完善的扶贫开发机构,本着“高效率、低成本、易操作”的原则,不再设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也就是说,目前西部地区扶贫开发机构将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一项管理和运作贫困农户担保资金的工作职能。具体而言,在省一级,该项职能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小组下设“贫困农户担保资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担保办”),具体负责担保资金的组织实施。在省以下各级扶贫开发机构内部,设立相应的“担保办”,负责区域内担保资金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对于自办业务,贫困农户担保的管理流程如下:在启动之初,省担保办与省农村信用联社达成合作协议,由后者为双方基层机构的合作创造条件;乡镇扶贫工作站(具体工作由担保办负责)与农村基层信用社达成合作协议;省担保办将担保资金经地州市县担保办逐级分解并拨付到乡镇扶贫工作站,并由后者将该资金划拨到合作信用社的专门账户上;在日常业务运营中,信用社设立贫困农户担保贷款专门窗口(或加挂“贫困农户担保贷款”营业牌),代为受理贫困农户的担保贷款申请;受理申请以后,信用社根据扶贫工作站提供的贫困农户名单和有关协议条款进行初审,对合乎要求的申请进行贷前审查,然后将经审查合格者名单提交扶贫工作站;扶贫工作站根据协议条款和当前政策(可以配合扶贫办现阶段工作重点)进行审查批准,批准名单返回信用社;信用社根据扶贫工作站的批复名单发放担保贷款,并进行正常的贷后管理和回收工作;信用社如果发现所发放的贷款存在呆坏风险,要及时告知扶贫工作站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补救;扶贫工作站要参与审核担保贷款呆、坏账的确认工作,对符合双方约定条件的担保贷款,允许信用社从指定的担保资金账户扣收资金;代偿资金的追偿工作可由扶贫工作站负责,也可委托信用社进行。

自办业务的系统架构图如下:

对于委托业务,管理流程稍有区别,主要是:扶贫系统的末端管理机构可能不是乡镇扶贫工作站而是地州市县扶贫办的担保办;在日常运营中,担保业务的具体运作全部委托给基层信用社,小额信贷办公室不再参与担保业务的审批等工作;小额信贷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完善与信用社的合作条款,对信用社担保业务呆坏账进行确认核销等。委托业务的系统架构图见下页:

四、 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

1.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贫困农户担保资金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在原有的工作职责之外,还需承担全省的贫困农户担保资金的筹集和宏观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根据全省贫困发生状况和扶贫目标,测算担保资金需求额度,制定担保资金扩充计划,争取资金来源;制定担保标准和担保管理办法,分配和增拨担保资金;与省农村信用联社进行协调并达成合作协议,使其为双方基层部门的合作创造条件;对下级担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与奖惩;对贫困农户担保业务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并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

2.地、州、市、县担保办的职责。在原有的工作职责之外,承接、分配上级拨付的担保资金,对所辖区域贫困农户担保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对下级担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与奖惩。在乡镇一级没有设立扶贫工作站的地区,地州市县担保办则直接负责与所辖地区基层农村信用社的合作事宜,将担保业务全权委托给基层农村信用社(委托担保业务),对信用社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并对信用社担保业务呆坏账进行确认核销等。

3.乡镇扶贫工作站的职责。在原有的工作职责之外,还要负责与所辖地区基层农村信用社的合作事宜,具体如下:与基层信用社建立合作关系并签订正式协议,将贫困农户担保业务的具体经办权委托给信用社,保留担保业务的审批权(自办担保业务);根据上级制定的政策,将担保的范围、担保对象等担保条件告知信用社,也可以直接向信用社提供可以担保的贫困农户名单;对信用社提交的经过贷前的担保申请进行审批;参与审核担保贷款呆、坏账的确认工作,对符合双方约定条件的担保贷款,允许信用社从指定的担保资金账户扣收资金;负责及时追偿代偿的担保资金;对贫困农户进行宣传和教育,鼓励其正确认识并积极申请担保资金;对信用社担保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密切关注担保资金账户资金状况。如果超出警戒线,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根据上级指示采取行动;密切关注并对所辖区域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结果。

五、 运行机制

(1)对担保资金管理工作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并强化奖罚机制。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贫困农户担保融资户数”、“贫困农户担保融资总额”、“贫困农户担保融资代偿比率”。上述指标由上级部门根据多辖区域的实际情况设立年度参考标准,考核时前两项实际结果越高越好,后两项越低越好并控制在5%以内;(2)为避免信用社的道德风险,对于贫困农户无法清偿贷款造成的损失,接受委托的农村信用社要承担20%的比例;(3)对贷款农户不要求提供反担保,但保留追偿权;(4)建立农户信用记录,对信用良好者,此后信用社优先提供贷款;对恶意违约者计入黑名单,五年之内信用社不再对其提供贷款。

六、政策保障与宏观管理

省政府作为省内扶贫工作的发起者和承担者,应统管全局,从宏观上建立全省范围的农村担保资金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行使必要的管理职能。具体包括:(1)及时出台试点和实施办法;(2)全额提供担保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根据扶贫目标逐年补充担保资金;(3)对贫困农户担保业务实施税收全免;(4)对“省农担办”的资金使用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参考文献:

[1]黄兰芳,吴克昌,魏锡华.建立农村贷款担保协会的探讨――以大田县红星村农户贷款担保基金协会为个案[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2]黄明.探索解决贷款担保难的新途径――对福建省雪峰村农户贷款担保基金运作情况的调查[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1).

[3]李学术.从创新视角重新认识舒尔茨贫困经济学[J].中国软科学,2007,(7).

[4]李学术.论反贫困中的逆向激励与政策纠偏[J].农业经济问题,2007,(2).

乡镇农业站工作职责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人民银行及各涉农金融机构的推动和协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体系;推广现代支付结算工具,不断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提高支付效率,使农村老百姓享受到支付系统建设发展的最新成果;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广泛提高农村地区的现代金融意识,为农村地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力争到2012年,每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下同)有两家以上金融机构,有条件的乡镇金融机构逐步推广运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每个乡镇布放两台以上ATM机,乡镇卫生院、规模较大的零售商店、农资供销商、宾馆酒店全部安装POS机,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1张以上,持卡消费成为农民群众的消费习惯,非现金支付量比年增长25%,实现市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

1、增加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网点数量。鼓励银行机构创造条件增设乡镇银行网点,满足农村市场多元化金融需求。

2、推动支付系统向乡镇网点延伸。农业银行乡镇网点全面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对满足条件的乡镇网点要积极申报,尽快推广运行支付系统,加快构建乡镇网点互联互通。

(二)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

1、大力推广银行卡。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交易量和清算效率,方便农民工异地存取款。涉农金融机构要以工资、小额农贷等业务为基础,加大金穗惠农卡、福卡和绿卡发行力度;积极探索信用卡透支功能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先交易后还款,满足小额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

2、增加乡镇银行网点自助机具布放数量,扶植并培育农村地区用卡环境。信用联社要积极争取,力争年底所有乡镇网点安装1台ATM机。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乡镇网点ATM机的维护和安保工作,通过张贴安全告示、开展定期巡查、安装防护设施等方式确保农民群众安全用卡。农业银行要加大“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力度,力争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安装1部以上转账电话;邮政储蓄银行要利用在农村地区网多面广的优势,加大转账电话“商易通”的布放力度,方便农户日常生产经营及汇款需求。

3、大力拓展特约商户。农业银行要继续加大发展农村地区特约商户力度,扩大POS机具布放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面向乡镇医院、超市、商店、宾馆、旅游景点、农资供销商等推介POS机具。年底前实现每个乡镇至少签约5户特约商户,2012年底前所有乡镇卫生院、规模较大的零售消费品商店、农资供销商、宾馆全部安装POS机。

4、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积极支持粮食、棉花、水产品、蔬菜等收购企业使用转账电话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收购农副产品。

5、加大电子支付产品的普及应用力度。农业银行要大力宣传和营销,积极引导适合农民群众支付需要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产品。

(三)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由人民银行市支行牵头,组织以农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各种支付工具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全市各乡镇开展“支付结算乡村行”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影响面和认可度。

2、建立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站。乡镇银行网点要充分利用村委会的现有条件,设立宣传栏,对农民群众开展支付结算授课等形式,宣传支付结算知识。年底前,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名“三农信息员”,负责宣传支付结算知识,通过信息员的上门服务和示范,引导农民群众使用银行卡和电子支付产品,减少现金交易。

3、配合劳动就业部门及时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的金融支持,积极提供支付结算知识咨询,推介特色服务产品。

4、积极开展日常性业务宣传。各金融机构网点在柜面摆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或配备大堂经理等,向客户宣传支付结算业务,引导和帮助客户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培育广大农民群众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习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卢家国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公室主任刘平、人民银行市支行行长胡建军任副组长,农发行市支行、农业银行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市支行、市农村信用联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市支行,明确一名分管副行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改善的部署、协调与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