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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理论依据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文化的理论依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文化的理论依据

文化的理论依据范文第1篇

距离为话题八年级的议论文1

如果在距离之间,时间之间做判断!我觉得一切都是时间的摩擦!什么事情都将由时间所化解!如果随着时间的变化,我们却仍旧坚持最初。那就请相信,这就是距离产生的美!不谈时间,不谈距离。只谈永不分离!相信,无论我们的距离怎样的遥远,但心总是在一起的!面对距离,我们更井盖付出真心。也许真心才是拥有吧!

距离产生美

如果说时间最遥远的是什么?或许那就是距离吧!也许距离总是让人患得患失。也许很多人都败给了时间。都败给了距离。也许我们在最完美的时间里却总是错过了任何事情!也许距离才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也许距离才是化解一切!也许面对距离的我们却总是不堪。明明可以做到永远,但却败给了距离。也许只有距离才会看出去真情!也许距离才能看清这人间!为了距离,一直要坚持到底!坚持到永远!因为距离产生美,美就在此时!

真心

也许,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付出真心。也许真心能够换来美好一切。也许真心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在距离之间,真心是必须的!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镇的拥有许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你!也许真心换来的是彼此的心。距离产生美!真心的你我值得拥有!也许你的真心都能够体会。相信,他都能感受到!为了你,我只得做到一切!为了你,我愿意付出一切!

也许距离的时间,也许距离的差距!距离却总是败给了时间。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也许真正的爱能够抵挡住时间。也许,距离拥有一切!也许,距离才是唯一!为了自己,为了梦想,不断努力。为了心中的守护!

距离产生美,我们却不败给时间!

距离为话题八年级的议论文2

人的基因有99.99%是相同的,只有大约0.01%是不同的,但是由于排列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人,也拉开了各人的距离。因为有了距离,社会充满了竞争;因为有了距离,让我们知道落后就要挨打;因为有了距离,让我们知道要勇于创新,走在时代的最前列。距离是一个让人又爱有恨的词,人总喜欢事事走在前头,并不断加大与后头的距离,但这要付出不同于常人的努力,只有努力加创新才能在时代的前头迎风而立。

纵观古今,无时无刻不是因距离而竞争而发展,齐桓公小白不记一箭之仇,重用管仲,励精图治,最终拉大了与各国的距离成为春秋首霸;楚庄王三年不鸣,一鸣惊人;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这也使他成为春秋霸主。可见古之君主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们能以事业为重,忍辱负重,抛却个人恩怨,使他们站在距离的前面,并拉大了与后者的距离。

距离能使人发奋图强,也能使人堕落。吴王夫差,春秋五霸之一,其付出的努力也倍于人,但只因过于骄傲,认为吴的国力其他诸侯国是无法赶上的,以至于穷兵黩武,最终其距离优势转为劣势,国灭身死,为天下笑。开创“开元”神话的唐玄宗,晚年沉迷于享乐,亦使唐帝国成为由盛入衰的转折点。清朝中后期国力不断衰弱,面对西方列强的挑战,闭关自守,坐井观天,最终成就了一段中华民族最沉痛的历史。

现实生活中,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西部和东南沿海对比,距离很大,上个世纪末就提出了“开发大西北”的战略,该怎样追赶这是个现实的问题。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入手,是齐头并进,还是以某一方面为龙头率先发展,对各种先进的理念如何应用都值得我们深思。

学习中,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有距离,落后的同学都会有追赶的雄心和计划,但如何付诸行动还需要我们的勇气和科学的方法。中国男子足球队前任教练米卢说过“态度决定一切”,最终让中国男足首次冲进世界杯,距离是现实存在的,但如何面对是我们青年一代所必须探索的。

距离是一把双刃剑,它能使人从中得到胜利的喜悦,也能使人感到失败的痛苦。当我们能做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时,我们就能在时代的前头挥斥方遒。

距离为话题八年级的议论文3

早晨,挤得快关不上门的公共汽车可以说是北京的一道风景。

虽然空调车很贵,但是富裕起来的人们还是贪图它的凉爽,所以也不可避免的拥挤。

售票员看着车下犹豫的两位老人:上吧,等过了这两站上班的就都下车了,一会儿就有座了。

于是老人带着他们的小孙女迈了上来。

孩子还不到买票的高度,夹在大人中间似乎连呼吸都是个问题,但是周围坐着的人都没有站起来的念头。售票员也似乎深知这种现象,所以都没有鼓励大家给孩子让座的举动。

其实对于这种冷漠,我本是早已见怪不怪了。按说这坐空调车的人大都是些写字楼里办公、也算受过比较高教育的人,时髦的说法是白领阶层。但是那份漠然的表情与那身上那高档的衣服似乎都有一种拒绝的意思。

车过了两站,终于有一个孕妇要下车,这时售票员示意要孩子过去等着座位,我也正想这孩子终于不用再被挤来挤去,但是一件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就那么地发生了--孕妇旁边坐着的一位中年妇女很自然地往里面空出来的座位上一挪,一个胖男人顺势就坐了下来。

我想我当时的表情只能用惊愕来说明,这个看上去没有丝毫病状和不适的男人竟然就这么抢了一个还不足一米的孩子的座位,而且那么地心安理得,让我想不到能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

我不想猜测这个到北京来游玩观光的人有没有必须要坐下的理由,我也不想猜测这件事对于那个小女孩会有什么影响,她以后也许就会成为这些所谓白领阶层中的一员,也许她以后会乐于给别人让座也许她不会再给任何人让座,这对于她都没有什么错,因为是现实的社会教育一个人成长。

而人们的心灵距离却在这一个座位之间又飘远了一步……

距离为话题八年级的议论文4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当我拿着苹果四代,而你拿着四袋苹果。这是当今网友对现在苹果手机的调侃。静下来想一想,距离在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的,距离给我的生活带来美好,带来青涩童年的回忆。

喜欢每天看着钟走上去往学校的路上去上学,因为算准了时间可以遇上你。喜欢偷偷的埋头走在你后面,装作专心看路而没有发现你的存在。而你总是酷酷地戴着耳机昂首走路,不会发现我。保持着距离,我总是在你身后十步远的路上。我想,我和你的距离也就是十步吧。

老师换座位了,惊喜地发现老师把我和你排在了一起。退出挤成一团看座位表的同学们,我低下头窃喜。一本正经地将书本、书包放在你位子的旁边,我低下头,为了隐藏我忍不住的笑意。脑子里播放着如童话般美好的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幻想着与同桌的你以后的美好时光。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忍不住放声高歌,日子真的很美好,因为有你。

上课总会不专心,偷偷望着桌上的“三八线”,我和你的距离可能只有几十厘米吧。线的那边就是你的手肘,往上就是你听课时专注的眼神。距离越来越小,不求与你很近,只希望抬眼能看到你。

秋游,我总是跟着你后面玩。过山车挑你的后座,忍着不尖叫就是不想让你发现我的存在。为了跟着你,我连最想坐的摩天轮都舍弃了。现在想想,当初自己真是傻得够可以了。

小学毕业了,我们各奔东西。初二时的小学聚会,我又看到了你。彼此生疏的笑,忘却曾经同桌的时光。距离,越来越远。曾经迷上《夏至未至》,渴望自己也有一段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感情,然而童年的回忆却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加深刻。

距离产生美,我们从来没有接近过,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傻傻的痴想。正是距离给我这一段青涩的回忆,感谢距离,给我一个梦幻的回忆。

距离为话题八年级的议论文5

静静的深夜,守候在收音机旁,感受来自远方的电波,任凭思绪四处徜徉。

关上灯,微微地闭上眼睛,收音机里传出的声音如天籁般让我如痴如醉。此时,我的心也随着音响中溢出的旋律,缓缓地流淌,但不知该流往何方,只是任它流动。也许我会因此感到一丝惬意:没有喧哗,没有嘈杂,只有美妙的音乐;没有烦恼,没有忧郁,只有舒畅与静谧。心境如同这空间一样透明、纯净。

“有过多少往事,仿佛就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就在身边……”歌声的飘逸,心灵的超然脱俗,就因为这微妙的境界,然而此时的感受也正如这歌里漫出的点点温情,几丝凄凉……

岁月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空间像玻璃,透明而不可穿透;时空中任意两者则像天平的两端,永远都不会逾越那短短的间隔。

可为什么在这个普通的静夜里,这个普通的收音机旁,会让一个少女痴醉如酣?

大卫·克伯菲尔的魔术出神入化,他的语言魔力使晴朗的沙滩上飘起洁白的雪花。那是因为小孩对祖父的思念,对雪的喜爱使冬、夏无阻,把季节间的间隔浓缩为一瞬。这是心灵的跨越,是爱的魔力,这魔力也许比克伯菲尔的更神奇。

文化的理论依据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赣剧,传承,发展,口述史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7-0018-03

一、赣剧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间交流的增多,外来文化的冲击一方面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全面性发展,另一方面,对中国现在的本土文化也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冲击。传统艺术文化之一的戏剧正因此而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全球化高速发展、科技的高速发展与随之而来的电视剧,电影和网络的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影视业,观赏性较为直接的艺术形式,而很少有人会去选择戏曲等传统的艺术形式进行观赏,尤其是对于年轻人来说,古老的戏曲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这使得越来越多像赣剧这样的传统文化形式逐渐被边缘化。赣剧受到的影响也离不开大环境,如果不是国家扶持,生存都日益艰难,更谈不上传承与发展。赣剧目前的受众群体越来越少,受关注程度也越来越少,而且观众大部分是老年人,好像无关于年轻人的事。年轻人从小接触的大部分都是电影、电视、网络,接触过赣剧等传统戏曲形式的微乎其微。观众少的艺术形式的生存空间当然就很小,所以当下戏曲文化市场的萎缩,缺少观众已经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此,我们更要加强对于赣剧的研究和宣传,加强对于赣剧的保护,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找到一条适合赣剧发展的良好道路,使之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口述史在赣剧研究中的突出优势

口述史是一个舶来品,它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而是产生于西方史学界。早期西方史学界较为重视“史料”,所以在早期的史学发展中,“史料学”基于重要的位置。后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录音录像技术的产生,由历史事件的亲历者来对历史进行口述,并且由学者录音、录像、整理、归档进而研究成为了可能。所以史学界也开始由只重视史料,发展到也重视历史亲历者的口述史。而口述史的概念也并非是统一和一成不变的,笔者较为赞同美国历史学家唐纳德对于“口述史”这个概念及方法的界定,他认为口述史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即:“口传记忆”与“个人观点”。也就是说口述史不仅仅是大而全地记载历史亲历者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忆,还要有个人对于那段记忆的观点。每个人的生长背景、生活经历、政治立场等的不同,使得每个人看待事物和问题的角度千差万别。口述历史就是要避免宏大叙事的历史,需要细节的、个人的历史,所以我们在做口述史时,还需要特别关注口述者对于那段历史的看法以及基于此种看法背后的东西,这也就是唐纳德所说的我们在做口述史时不仅仅要记录保存“口传记忆”,还要注重发掘“个人观点”。

然而,传统史学虽然重视史料,但也不仅仅是只用史料,它也用到一些口述材料。例如我国就有使用口述史料的传统,最为著名的如司马迁的《史记》当中就大量使用了口述史料。那么现代的作为一门学科或者作为种方法的口述史和以前的口述史料有何区别呢?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作为一门学科的口述史时伴随着科技的发达、录音录像技术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现代的口述史是以录像、录音的方式出现的。而且作为一门学科和一种视角的口述史,搜集史料不是它的仅有目的。利用系统的方法、理论对口述史料进行详细研究,并提供一种“自下而上”的全新视角才是正解。在口述史作用于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上也是如此,我们不仅仅要把其看做一种史料,更要将其当做一门学科、一种方法、一类视角。

由此可见,口述史作用于赣剧研究是必要的,它不仅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赣剧的视角,而且为研究赣剧提出的新的理论和方法。口述史在赣剧研究中的突出优势亦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凸显:

(一)“视角”的更新

上世纪80年代的“集成”是政府主导下的中国近现代最大规模的一次民间音乐调查与搜集整理工作。涉及者众,包括:音乐学家、戏曲学家、高校教研人员、各地文化局文化馆文艺工作者、民间艺人等约十万人,历时近30年。此项工程的资料和研究价值毋需质疑,但缺憾也不能回避。这次的集成工作虽然有大量的记谱,但在有些方面却因为观念的原因、时代的局限而有重大的缺漏,如对于表演者、奏乐者等的介绍、他们对音乐、戏曲的看法、他们的背景、师承、收入等等,信息缺漏十分严重。此外,由于传统史学观念过于强势,当时的史料记录大部分为文字史料,而当时的录音带主要是为了记谱或给音乐创作者提供素材,没有得到重视加以妥善保存,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等地的相关资料,大多也只是文字史料,声像史料奇缺。而仅有的一些录音也是以歌曲、戏曲的演唱为主,对于表演者、传承者却没有进行口述史的录音录像活动,从而导致这些史料的单一性。口述史不仅仅是对地方音乐、戏曲的浅描,而是关注历史当中的个体,从宏大的视角转为微观的视角,从上层的视角转为草根的视角。这是口述史作用于赣剧研究的首要贡献。

(二)“立体”的史料

传统的文字史料主要是以文字、文本为手段来进行储存,而口述史的史料存储形式和呈现形式都不同于传统的文本形式,它是“有声”、“有像”的,是“立体”的。赣剧研究如果借用了口述史的研究方法,则其史料就不会仅仅是文字储存或乐谱的储存,而可以是口述史的有声有像的“立体”储存,这相比于前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史料优势。特别是对于赣剧这种以声像的形式来进行表达的艺术,这种优势体现得更为明显。首先得到体现的是口述者访谈内容的“立体性”。赣剧音乐史料搜集工作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着文本资料的不确切性,这种不确切性体现在赣剧音乐研究者搜集整理的文字资料内容中研究者与口述者观点的随意删增或交叉,进而引起后续工作的麻烦。而现代口述史对口述者进行录像和录音的方式则使上述的麻烦和误解得以避免。它可以和文字史料相互证实、证伪、相互补充,使得研究的随意性减少,确切性增多。继而口述史这种“立体”的史料的价值还体现在赣剧音乐的特殊性上。赣剧无论是唱腔、伴奏、演员表演无一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综合的艺术。我们传统的记谱方式只能记载音乐的曲谱,而表演、舞台等内容却很难用文字描述清楚。即使是得到了记载的乐谱,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因为我们现在用的记谱方式是西方的五线谱或者简谱,这种发端与十二平均律体系的记谱方式与我国的传统音乐并不是一种音乐语言,所以很多赣剧等中国传统音乐所要体现的内容这些记谱并不能完全体现出来。仅仅依靠记谱这种传统的方式是无法有效地记录、保护、传承这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寻求和借助现代的科技手段,通过录像、录音等方式,将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地进行记录,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后续的保护、传承、发展和研究。

(三)“有序”的存档

中国很早就已经有通过访谈、口述来搜集资料的传统,建国以后,更是由政府主导了大小规模不等的多次对于史料的挖掘、整理、抢救工作。而具体到戏曲、音乐的领域,古代诗经就是明证,而现代也有“集成”这种大规模的搜集整理行动。但是行动归行动,成效如何还需讨论。录音录像技术的局限、西方记谱法的局限、治史观念的局限、资料管理的混乱等诸多原因都使得效果不是那样地尽如人意。所以我们在利用口述史的方法研究和保护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要注意口述史料的保存工作是否具有有序性。也就是说在记录、整理、归档、保存这些珍贵的口述史料时,要参考国内外相对成熟的口述史机构的做法,对口述史料进行无遗漏、有效地整理和保护。

三、口述史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作用

从民间艺人的口述史中可以得到更多的关于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这对于文化的传播与继承将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能激发年轻人对于赣剧的喜爱,从而继承发扬赣剧,口述史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作用的具体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叙述者与传统文化主体的同一性

口述史涉及的范围很广,强调的东西也很多,在口述史的讲述中,尤为注重视觉、听觉等的影响,根据历史记忆记录更多的关于赣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音,唤起对于民间艺术传统的记忆,找到更多更好的继承者,这样不才能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戏曲口述史的在场性与规范性

在访谈过程中,必须要有规范的访谈方式,被采访者必须以实际的赣剧文化为内容,保证访谈内容的绝对性,在口述访谈过程,也必须做到规范,不做假,还要求访谈者能够与被访问者创造更加融合的气氛环境,这样有利于保证访谈者的被访谈内容的公平性,采访者利用录音,记笔记的方式,将口述的内容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传承与继承。

四、赣剧“口述史”的价值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口述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方面具有诸多的优势。那么,赣剧“口述史”的研究具有什么价值呢?赣剧是一种内涵丰富的剧种,它其中就包含了历史悠久当时曾与昆腔齐名的弋阳腔。而弋阳腔的流传过程,是否还存在于世则一直存在着争议。通过赣剧口述史的研究,我们可以保留很多现在的老艺人如潘凤霞、祝月仙、邹莉莉等的详实口述访谈记录。她们的老师大都是清代光绪年间的弋阳腔老艺人,通过这些老艺人的教学,潘凤霞等人掌握了大量弋阳腔的曲牌而后对于赣剧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口述史内容可以说是研究赣剧、研究弋阳腔的重要史料,它对于之前赣剧、弋阳腔的研究不但可以起到一个证实的作用,也可以起到一个证伪的作用,甚至可以给我们提供更多的新的研究和保护视角。

口述史在赣剧中的运用,是我们研究赣剧等戏曲的观念上的更新,它使得我们有更为清晰的一条记录历史的线索,而且不同的口述人的不同口述史,也使得我们对于同一段历史的研究可以从更多的角度进行关照。

五、新时代背景下赣剧的传承发展与创新

在世界舞台上,与新兴的文化对比,传统文化处于劣势,处于不利地位,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不断地将传统文化进行规划,形式转换,将琐碎的素材进行整理,进行细化,然后整理出来,进行一定的创新研究,当然要想真正的独立于世界舞台上,就必须以原有的素材结构作为母体,然后结合现代元素,进行创新改良,赣剧作为中国传统戏剧之一,具有更多的艺术美,但是与传统的题材一样,要想取得更加稳定的发展,就必须利己之长,避其之短,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实践,塑造更加成功的戏剧派风,这样才能让后世年轻人更好的继承与传播赣剧。

六、结论

随着世界文化的大繁荣和大发展,对于本民族的文化我们应该更加良好地继承与传播,利用新的治史方法“口述史”来研究和保护赣剧,不失为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对于赣剧进行一系列的创新与改编也同样重要,只有与新兴文化更好地融合,赣剧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文化之新,在于创新;文化之深,在于更新。传承与发扬赣剧,是当下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民族的即世界的,无论何人,都应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为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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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理论依据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竞技体育作为体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发挥社会效益的同时,其经济效益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了一定的发挥空间。竞技体育要发展必须与体育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也必须与国家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人口、资源、和社会环境等发展相协调,其协调程度是什么样就需要对此进行正确的评判,对竞技体育进行社会评价体现的就是这一主体思想。竞技体育对国家社会发展目标所做的贡献与影响程度如何,对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是否起到推动作用,本身的运行状况是否促进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等是进行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目的。所以对竞技体育进行社会评价存在这两点必要性,即:1)竞技体育的投资决策需要开展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2)竞技体育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也需要开展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

1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内涵和理论依据

1.1内涵社会评价一般是与项目结合起来进行,在项目实践中,从人类学、社会学学科视角去分析、阐述项目的利弊得失,因此社会评价不是经济评价的剩余,也不同于纯粹的社会学研究。它是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在项目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竞技体育具有文化的属性,产业的特点,所以具有事业性与产业性的双重特点,即成为“从事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以文化为内涵的各种服务活动部门的集合”,其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具体体现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致性上。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是指应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一些基本理论与方法,系统地调查和收集与竞技体育相关的社会因素和社会数据,分析评价竞技体育为实现国家社会和地方(行业)的各项社会发展目标所做的贡献与影响,以及竞技体育与社会相互适应的一种系统调查、研究、分析、评价的方法。因此,对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既是评价其对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与影响,也是评价竞技体育本身的生存、发展、运行状况。因此,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是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不是对具体运动项目的评价。

1.2理论依据

1.2.1经济学理论依据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涉及到竞技体育的微观财务分析、中观国民经济分析和对国家社会影响的宏观分析,因此建立在西方经济学基础上的,以传统的费用——效益分析法(TCBA)与社会费用——效益分析法(SCBA)来作为它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1.2.2社会学与人类学理论依据人类学的两个重要分支——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它们所研究的主要对象——人及人种和社会与文化,在体育中都有凸显的特性。体育作为文化现象,是以人的参与为必须的,与人类学研究的人的体质、体能、人种等密不可分,因此必须以人类学为理论依据。

1.2.3可持续发展理论依据强调经济增长和发展,强调资源的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使经济增长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协调起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类的全面发展。创造自然——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复合系统。因而,考察、评价竞技体育应该在可持续性发展理论基础上,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指导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来考察、衡量竞技体育的发展。

2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原则和特点

2.1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原则对竞技体育进行社会评价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因竞技体育的“产业性”和“事业性”的双重特性,涉及到经济领域的评价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有直接的效益又有间接的效益。因而:一是评价指标的选取较难,社会发展与社会效益的体现是多方面的,很难判断哪些与竞技体育相关,它们之间有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二是评价指标难以量化,尽管人们公认竞技体育的社会效益的存在,但到底怎样衡量其大小程度,也很难量化,而且很多社会效益可能是经济效益派生出来的,很难做到体现社会效益而又不与其他效益重复计算。因此明确提出构建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理论的原则,在原则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

2.1.1人本原则社会评价的核心是对社会的人的评价,首要是把人放在首位,要充分考虑到人的作用和人的需要,竞技体育项目投资的主体是人,由人来表现,且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受益的群体也是人(运动员、观众),所以必须以人为本。

2.1.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重要特征是要承认人在社会发展中的支配地位。可持续发展战略考虑了影响人类发展的多种要素,对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不仅要考虑到自身资源与服务的利用,也要考虑对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所以,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

2.2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特点

2.2.1重在社会因素的人文分析竞技体育社会评价作为项目社会评价的一种形式,主要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与竞技体育相关的社会过程。经济、政治、文化、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等社会因素都会因竞技体育的出现、发展而发生变化,这些因素的变化结果及人们对这些变化的态度都是社会评价的内容。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目的就是要系统的调查和收集与竞技体育相关的社会因素,分析竞技体育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分析竞技体育与社会其他系统的相互适应性和协调性,为竞技体育的发展的政策制订者提供有利的建议和参考,促进竞技体育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特点就是注重对社会因素的分析。

2.2.2宏观性和多目标性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是对竞技体育的全面评价,既有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有广泛的非经济的社会效益,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生活领域。论文主要是分析竞技体育项目的社会可行性与可持续性,分析竞技体育与社会环境的相适应性,分析竞技体育对社会整体发展目标的贡献和影响,因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具有宏观性和多目标性。

2.2.3长期性社会评价要考察近期与远期的社会发展目标,要考虑社会和人类的发展,竞技体育对人们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影响,对人素质的影响等都不是短期内能体现出来的,因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具有长期性。

2.2.4定量难社会效益与影响是多种多样的,竞技体育对文化的影响,对社会安全与稳定的影响,对风俗习惯的影响等等,都难以定量计算,只能以定性来分析。

2.2.5无统一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属于项目社会评价的一种形式,与其他项目的特点和各自的环境与条件各不相同,涉及的社会因素也不同,因此无法使用统一的评价指标,只能根据自身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指标。除此外,还不容易确定指标的参考标准。

2.2.6多层次性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涉及到竞技体育的微观财务分析、中观国民经济分析和对国家社会影响的宏观分析,因此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具有多层次性的特点。

2.3构建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在竞技体育社会评价原则的指导下,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的设立是根据我国竞技体育既有公益性又强调经济性特质,结合社会评价自身特点而建立的,基于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广泛性及其评价系统的复杂性,其指标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的性与科学性;2)统一性;3)可比性与可行性。

3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基本体系

竞技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是作为一项国家事业来发展,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持来生产或创造其公益性和福利性,但竞技体作为非物化的、服务性的生产行业,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体育事业被“面向市场、走向市场、以产业化为方向”(1993年全国体委主任会议制定的《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竞技体育以其自身竞技表演提供特殊审美需求的服务特点,以失去往日单纯比赛的意味,成为赢利颇丰的娱乐项目,成为体育产业化的领头羊。竞技体育在这种“事业性”、“公益性”与“市场性”、“产业性”的双重特性并存的历史前提下,要求竞技体育:一要着眼我国社会目标的整体发展,二要立足于市场经济,即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要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物质财富。

考虑竞技体育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微观的财务评价、中观经济评价、宏观国家社会的角度对竞技体育社会评价体系的建构如图1示:

3.1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的总体结构在总目标下,设立七个一级评价指标,及多个对应的二级指标(图2)。

3.2体系设立的方法在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论文以文献资料法、德尔菲法、定量与定性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等来进行研究。

3.3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分析 转贴于

3.3.1人的发展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社会评价的中心思想是以人为中心,贯穿在社会评价中的一条根本原则是人本原则。从社会评价的角度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是评价人的社会的最高准则,又是评价社会的人的最高准则。竞技体育中除体育的基本健身、健心的功能外,竞技体育中的竞争性、公平性、规则性教育引导人们(尤其是学生)认识社会,熟悉社会法则。竞技体育作为一种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独立运作的世界体系的社会娱乐活动,是具有独立品质的为人们提供愉悦的特定行业,显然属于优化人的精神活动结构和功能的领域,是精神服务产品。无论是从产品的提供者还是产品的享用者的角度,竞技体育对人的发展都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3.3.2社会政治竞技体育业的出现对政治影响的利弊使社会政治成为评价竞技体育的一个重要维度。

3.3.3社会文化把竞技体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与影响列为对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对文化评价,也是作为社会评价的一个重要维度。

3.3.4社会经济竞技体育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贡献与影响。

3.3.4.1市场化程度竞技体育从业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在整个文化产业中构成率;人们对竞技体育的文化消费在总支出中的比重;竞技体育事业部分的经费自给率。

3.3.4.2发展水平增加值年增长率、从业人员在第三产业中构成率、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增长率。

3.3.4.3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国民经济贡献率、国民经济支持率、第三产业就业贡献率。

3.3.4.4经济结构主要从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产业结构来分析。

3.3.4.5科学技术竞技体育中的场地建设、训练器材、训练的科学手段等无不体现着国家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

3.3.5社会生活竞技体育的发展对社会生活领域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生活指标主要分析生活水平、就业效果、社会安全与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几个部分:

3.3.5.1就业效果竞技体育某一项目在某地区的建立与发展是为该地区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还是使社会剩余劳动力更多,其衡量指标有直接就业效果和间接就业效果及总体就业效果三个方面。

3.3.5.2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是进行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根本任务和目的。收入的增加与实际生活的变化的关系是成正比还是其他。

3.3.5.3社会安全与社会福利竞技体育在某种程度上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属社会福利事业,满足一部分人的竞技体育的需求。因此,从竞技体育的角度也可以了解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

3.3.5.4医疗卫生通过体育人口的身体状况与就医及非体育人口的身体状况与就医的关系能反映当地的医疗卫生状况,也可以从侧面反映人们对体育的参与情况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3.3.6社会环境竞技体育的大力发展与社会环境是否协调、是否相适应、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考察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城市发展两个指标来分析竞技体育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3.3.7可持续性发展用下面几个指标来共同考察:

3.3.7.1经济从国家投入、社会投入及竞技体育产出的角度看,竞技体育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是否使竞技体育具有可持续性发展。

3.3.7.2环境从竞技体育对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的保护、污染等环保角度来考察竞技体育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展。

3.3.7.3社会竞技体育对贫困、文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公正、福利等起着怎样正负影响程度,是竞技体育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因素保证。

3.4竞技体育社会评价的模糊综合评判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权重值的推求,采用了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先用德尔菲法确定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通过一致性检验以后,再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统计计算,推算出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20位专家的专家征询意见表(共20份)来确定权重,经过一致性检验后,然后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值。再通过各单因素隶属度的确定,根据模糊运算规则,(其中i=行,j=列),并进行归一化处理后,得出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是0.576。

文化的理论依据范文第4篇

关键词:言语交际;适境原则;理论基础;下位准则

中图分类号:H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0)11-0138-02

言语交际是交际双方进行的以言语为主要载体的交际行为,它是人类全部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通过它交流思想、传达情感、沟通信息、增进关系。对于言语交际中的原则,目前在学术界影响较大的有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其中合作原则是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的,他认为,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对话双方似乎在有意无意地遵循着某一原则,以求有效地配合从而完成交际任务。合作原则是言语交际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四项原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后来,英国著名学者利奇提出礼貌原则,具体包括六条准则:得体准则、慷慨准则、赞誉准则、谦逊准则、一致准则、同情准则。除了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学术界对适境原则也有较多研究,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适境原则的理论依据和下位准则进行阐释,以期指导人们的言语交际。

一、适境原则的理论依据

我们认为所谓适境即适应、适切、应和语境。适境原则指在言语交际中,交际主体注意语境各因素,自觉地使话语的内容和形式适应语境,以其收到良好效果的一种言语交际原则。

对于语境在言语交际或修辞中的重要地位,古今中外的学者都有阐释,也就是适应、适切、迎合语境的思想和理论从古至今一直存在。

我国学术界从古至今对语境问题的重要地位也有深刻认识。中华文化圣人孔子对口语表达提出要选择恰当的时机。如《论语•季氏篇》说“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意思就是侍奉在君子旁边陪他说话,要注意避免犯三种过失:还没有问到你的时候就说话,这是急躁;已经问到你的时候你却不说,这叫隐瞒;不看君子的脸色而贸然说话;这是瞎子。另外,据《论语•乡党篇》记载,孔子在朝廷,在乡党,对士大夫、国君、宾客,说话的内容、语气、表情、动作各不相同,都是从对方的实际情况出发的,有很强的针对性。

南宋陈揆的《文则》提出了表达要适应特定语境的观点。20世纪初期,现代修辞学的奠基人陈望道先生在《修辞学发凡》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要义”的修辞标准,并认为凡是成功的修辞,必定能够适合内容复杂的题旨,内容复杂的情境。逻辑学家周礼全先生也认为自然语言不同于形式语言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自然语言对语境的依赖性。

我们再看外国学术界对语境问题的认识,语境指的是语言的环境,包括情境语境和文化语境,这一问题最早由英国波兰裔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提出,可以说马氏是现代语境理论的奠基人,他认为话语和环境互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语言的环境对于理解语言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荷兰的著名语用学家维索尔伦在《语用学新解》中提出语言的使用过程就是交际双方进行语言选择的过程,语言的选择就是用语言做出种种适应,如语境关系适应、语言结构适应、动态适应、自觉适应。维索尔伦认为,语境不是在交际发生之前给定的,而是交际双方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动态发生的。

由此可见,中外学术界都深刻认识到语境对言语交际成败的重要性,也就是言语交际要适应语境。

二、适境原则的下位准则

语境的类型可以分为上下文语境、情境语境和社会文化语境。上下文语境就是词、短语、句子等在语流中出现时,它前面后面出现的其他语言单位;情境语境则指说话时的人物、背景、牵涉到人或物,时间处所、社会环境以及说听双方的辅交际手段;社会文化语境指即语言形式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形态。

对于语境的下位准则,我们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适应上下文语境的准则

上下文指在言语交际中,一句(段)话中出现在某词(或某句子)前后的词语或句子。上下文语境要求交际者在表达时要注意前后语义的相互制约与联系,选词造句要准确、恰当、前后呼应,语义明确、连贯,符合逻辑。例如:

在《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中,薛蟠的酒令前两句是:“女儿悲,嫁个男人是鸟鬼。女儿愁,绣房给出个大马猴。”第三句却是“女儿喜,洞房花烛朝慵起。”

前两句已经创造出一个粗俗的格调,第三句太文雅就搭配不上了。于是,众人听了,都惊异道:“这句话何其文雅!”众人的惊异就是对上下文不协调的强烈不满。

上面的例子说明,言语交际要适应上下文语境,不能出现与上下文语境不协调的情况,否则会适得其反。

(二)适应情景语境的准则

情景语境则指说话时的人物、背景、牵涉到的人或物,时间处所以及表达接受双方的辅交际手段(包括表情、姿态、手势等非言语因素)。适应情景准则是指在言语交际中要符合情景语境,这样才会取得好的交际效果。例如:

有人说:“这小伙子不错。”如果说这话的人年龄不大,便不用“这小伙子”这样的词语称呼年轻人,选用这样的词语还带有喜爱的色彩,也只有依靠当时的情景语境才能明确所指的是哪个小伙子。

(三)适应社会文化语境的准则

社会文化语境指的是不同地区或民族的文化背景和交际习惯。适应社会文化语境则是在言语交际中要符合和适应社会文化语境,这有助于交际的顺畅进行,否则会出现不好的效果。因此,表达主体在言语表达时必须考虑接受主体处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以此为依据,言语交际才可能成功。例如:

一群商人在一条船上谈生意。船在航行中出了故障,渐渐下沉,必须让乘客跳水。船长深谙世事,知道这些商人的文化背景不同,必须采取不同的方式分别去说服他们。于是他对英国商人说:“跳水是一种体育运动。”英国人崇尚体育,听罢即跳;他对法国商人说:“跳水是一种时髦,你没有看见已经有人在跳了吗?”法国人爱赶时髦,遂跟着跳下;他对德国商人说:“我是船长,我命令你跳水。”德国人严于纪律,服从了命令;他对意大利人说:“乘坐别的船遇险可以跳水,但在我的船上不行。”意大利人多有逆反心理,说不让跳他偏要跳;对非常现实的美国人,船长就说:“跳吧,反正有人寿保险,不跳就死定了。”对中国商人则说:“你家中还有80岁的老母,你不逃命怎么对得起她老人家的养育之恩!”于是,观念不同,想法各异的人全部按船长的要求去做了。

很显然,由于表达主体考虑了接受者的不同文化背景来构建话语,因而实现了跨文化沟通,达到了言语交际的理想目的。

三、结 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言语交际中的适境原则是与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并列的三大原则。适境原则是从交际双方与语境的关系来说的,合作原则是从交际对方如何进行顺畅交际来说的,而礼貌原则是从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来说的,它是合作原则的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1] 刘凤玲,邱东梅.浅论言语交际适应原则的依据与特性[J].广州大学学报,2007(5).

[2] 邱东梅,刘凤玲.论言语交际适应原则的取异策略[J].广州大学学报,2007(1).

[3] 蒋正峰.论言语交际的语境原则[J].河南城市学院学报,2004(2).

[4] 张彦群.浅谈言语交际中的语境适应[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3(4).

[5] 宫媛.言语交际原则刍议[J].新疆大学学报,2007(6).

文化的理论依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外交特权;豁免;理论依据

一、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概述

外交豁免是指根据国际公约或双边外交关系条约,接受国给予派遣国的使领馆和外交及领事人员的特权与管辖豁免。通俗地说,豁免权就是享受特殊待遇,外交豁免权也就是外国代表和外国使馆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又称为外交特权。

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包括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以及使馆其他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等方面。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豁免权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具体来分主要有:1.使馆馆舍及财产、档案不受侵犯,驻在国人员不得进入使馆采取行动或实施法律程序;2.通讯自由,外交邮袋不受开拆或扣留;3.使馆馆舍免缴各种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入境免关税;4.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拘禁,驻在国司法机关不对外交代表进行诉讼程序、不审判、不作执行处分;5.外交代表的私人用品准予进口并免关税。

此外,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特别使团团长及使团成员、途经或作短暂停留的驻第三国的外交人员等,也都享有外交豁免权。外交特权与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特权与豁免不是一种绝对的权利,而且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它包括着相互对立、互为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侵犯特权与豁免,严重损害了派遣国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滥用特权与豁免,违背了有关人员对东道国应负的义务,严重侵害了接受国的和国家利益。两者均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国际交往。因此,国际法上的特权与豁免制度涉及到两者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此项制度运用的合理将会加速两国关系的进步,反之,如果这项权利被滥用,则不仅损害接受国的利益,而且不利于世界各国之间的外交交往。因此,笔者希望通过对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依据加以讨论,进而理清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边界,规范权利的使用。

二、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及其发展

(一)治外法权说

治外法权说产生之初,使节的主要职能搜集情报,这种工作让使节在接受国面临间谍罪的危险,而不服从,又会受到叛国罪一般会受到死刑的处罚。虽然大多数使节并未从事颠覆接受国政府的活动,然而,有相当多一部分的使节却参与了这种活动。所以,当时的使节处境十分棘手。治外法权说为这一外交现象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阿德尔在1929年得出结论:“从现有资料来看,在整个16~17世纪中,还没有任何一位大使因为犯罪而被(接受国)处以死刑,或者处以长期监禁”,除非他是接受国的国民。在1620年,格老秀斯就提出治外法权的概念。1753年,瑞士国际法学家瓦泰尔写道,“至少在一般的、正常的情况下,大使的寓所,如同其人身一样,被视为是处于接受国领土之外的”。1883年,国际法研究院创始人之一,在其国际法著作中更明确地指出,“英国大使及其家庭成员和随员在国外执行职务时就是在英国居住”。奥格登认为,管辖权中的属地概念显然是与近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同时出现的,由于当时的一般观点是国家拥有绝对的属地管辖权,因此,即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受益者并不处于接受国的属地管辖权之内,而是仍然处在自己国的管辖属地之内,这种概念是治外法权说产生的基本前提和区别于代表性说的重要因素。该学说从15世纪开始出现,一直流行至今。

该学说的主要内容是:外交人员处于接受国而非派遣国的领土之内,但是认为他们处于接受国的领土管辖之外。它包括两个内容:(1)就使馆而言,驻外使馆是派遣国领土的一种延伸,因此处于接受国领土之外;(2)就外交代表而言,他们处于接受国领土管辖之外,犹如没有离开派遣国领土。因此,对使馆及其人员的治外法权地位的侵犯,就是对派遣国领土的侵犯。

但是,治外法权说对一些问题仍然没能给出解答,如外交人员要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的义务以及接受国保护外交人员的义务等。从20世纪开始,治外法权说在国际法学界和司法判例中的价值降得越来越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一方面,从实践上来说,治外法权总是与强权政治联系在一起的。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西方国家逐渐把治外法权作为其在北非和亚洲国家设置的所谓的“国际区域”中的“领事裁判权”、“ 混合法庭”和“ 国际飞地”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由于治外法权说不仅为使节及其仆人的私人行为提供豁免,而且为在使馆周围形成庇护罪犯的特权区域找到借口,故而阿德尔评价说“实践对于使节的待遇过于慷慨,而这是理论所不能及的。

不过,笔者认为至少在两种情况下,治外法权说具有某种实用价值。一种情况是使馆内的政治庇护。尽管现代国际法并不承认外交庇护,但是,外交庇护的确存在,在拉丁美洲特别普遍。而有的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会采用类似实践对相关人与加以庇护。这种庇护与其说是一项法律权利,不如说是一种人道主义实践。另外一种情况是对于使馆内所发生的事件,适用的是派遣国而非接受国的法律,而这也是适用治外法权理论的结果。以上两种情况目前仍然存在,并且都是从治外法权理论中推论出来的,尽管人们已经逐渐抛弃其原来的理论依据即治外法权理论。治外法权说的进一步衰落是在联合国成立以后。大多数国际法学者与学术团体在对国际法进行编纂时都摒弃了这一学说。同样,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起草外交关系公约时对治外法权说也采取了拒绝的态度。

(二)职务需要说

职务需要说认为,给予外交代表和使馆以特权与豁免的理由和目的在于保障其在法律上和实践上的独立性,以便它们能履行职能。国际法委员会在起草《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时坚持他们的特权与豁免只能够建立在职能需要的基础之上。有关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中明确了使用职能需要的措辞。《联合国》第104 条规定:“本组织于每一会员国之领土内,应享受执行其职务及达成其宗旨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依据第105 条,“1、本组织于每一会员国之领土内,应享受与达成其宗旨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2、联合国会员国之代表及本组织之职员,亦应同样享受于其独立行使关于本组织之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3、为明确本条第1 项和第2 项之施行细则起见,大会得作成建议,或为此目的向联合国会员国提议缔约。联合国各专门机构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中关于国际组织特权与豁免的条款均明确规定这种特权与豁免是为实现国际组织的宗旨和职能所必需的。

职务需要说理论亦非一种新的理论,实践至少可以追溯到18世纪早期。职务需要说认为,使馆及其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原因在于,如果没有这些特权与豁免,他们就不可能有效执行职务。换言之,就是根据职务需要来给予使馆及其人员以特权与豁免。使馆的职务,除其他事项外,包括:“1、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2、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之利益;3、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4、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向派遣国政府具报;5、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间之友好关系,及发展两国间之经济、文化与科学关系。”此外,使馆还可以在不违反国际法的前提下,执行其他职务,其中包括执行领事职务;委托保管与接受国断绝外交关系或使馆长期或暂时撤退的第三国的使馆馆舍以及使馆财产与档案。正是为了履行上述职能,接受国负有义务给予使馆执行职务之充分便利,应确保所有外交人员在其境内的行动与旅行自由。

不过,职务需要也有其缺点。首先,使节的独立不应变成一种毫无拘束的许可证;使节是独立的,然而并没有权利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外交特权与豁免不应该是一种绝对的特权与豁免,即使在行使外交职务时,外交人员享有的特权与豁免也绝不能达到破坏接受国的公共秩序、妨碍其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程度。其次,外交人员应该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干涉接受国的内政,危及后者的国家安全。即派遣国不得令其外交人员对东道国的安全造成威胁。外交特权与豁免不应该是一种绝对的特权与豁免。第三,关于接受国的哪些行为构成对外交职务干预的问题,各国的立场与态度并非总是一致,结果就造成各国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与程度存在不同的做法。第四,职务需要说不足以解释在同一接受国中存在差异的使馆及其人员却享有相同的特权与豁免。使馆之间存在职务上的差异,却同等地适用于所有的使馆及其人员,而对于由于职能的紧迫程度或重要性而产生对特权与豁免的需要在所不问。因此,职务需要说不能解释为什么不同的使馆享有相同的特权与豁免。

(三)代表性说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采用代表性说和职务需要说两种理论作为现代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其中代表性说一直与现代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联系在一起。国家的尊严概念不仅是国家豁免的基础,也是外交特权与豁免代表性说的基础。如果说使馆及其人员的使命是代表派遣国并保护其利益的话,那么,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目的就在于保护使馆及其人员本身的安全与自由行使职务。代表说认为, 外交代表是国家的代表, 是派遣国的化身, 他代表国家的尊严, 而国家是平等的, 依平等者间无管辖权, 国家对另一国家的代表也无管辖权。代表说在早期的国际法学说中曾经有过广泛的影响。也是国际法学界一个比较公认的解释外交代表特权与豁免的学说, 虽然它不能全面地回答这一问题, 但至少说明外交豁免与特权体现的是国家平等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而且这一学说符合外交实践。

纵观国际法学的发展历程,不少学者坚持外交特权与豁免代表性说的基石是外交人员所代表的国家或君主的尊严,赋予外交人员以特权与豁免正是为了维护国家或君主的尊严。从历史上看,使节被视为君主的个人代表,对使节的侮辱或伤害被视为是对君主本人尊严的侮辱。即使东道国有权行使领土管辖权,使节也享有管辖豁免,否则会危及派遣国或君主的尊严。17、18世纪的司法判例继续强调赋予使节以特权与豁免,这对于维护派遣国或君主的尊严至关重要。20世纪初期的司法判例和学者学说确认,保留代表性说作为外交特权与豁免理论基础的惟一目的在于继续维护派遣国的尊严,确保外交代表自由、不受妨碍地执行职务。1961 年的维也纳会议不仅继续依赖于代表性说理论,而且一些国家代表团甚至对职务需要说提出质疑。这表明,继续保留代表性说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派遣国尊严要继续得到保障。

总之,继续采用代表性说作为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之一,是为了维护派遣国的尊严。但应该注意的是,与以前不同,今天的外交代表是代表国家而非统治者本人。因此,仅仅代表性说不足以成为现代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依据。这是因为第一,如果说使馆馆长是派遣国的代表,那么代表性说可以解释其公务行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但是,它却不能够解释为什么对于外交代表,特别是非使馆馆长的其他外交人员的私人行为也给予外交特权与豁免。何况今天即使是使馆馆长也不能够被视为国家及其元首的化身,更不用说使馆行政与技术人员和领事官员。第二,使节权是从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固有的独立权和平等权两大基本权利所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不论是国家元首的积极使节权抑或是其消极使节权都是国家元首作为国家机关的行为而非个人的行为。在现代国际法上,是国家的固有属性,君主个人却不再被视为者。总之,代表性说理论在现代外交法中仍然具有重要地位,并与职务需要说一起构成现代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理论根据。

作者简介:杨荟(1992.6-),女,天津武清人,汉族,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14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1]黄德明.现代国际法特权与豁免制度理论依据的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国际法评论):第1卷[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