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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学生资助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
当前,造成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很多民办高中的管理者对学生资助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甚至对学生资助工作漠不关心,而将更多的注意力和关注点放在了升学率的提高上,放在了生源的扩招上,放在了学校硬件设施建设上了。这就导致大量的资金、精力和资源都放在了如何扩大招生规模上,而对学生资助工作则缺乏有效的认识,忽视了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没有将精力和资源放在对于贫困学生具体情况的调查上,没有放在资金的争取和政策的制定上。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很多贫困学生无法继续自己的学业,甚至有很多学生因为贫困辍学,造成了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2.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目前,困扰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民办高中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尤其缺乏教育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应该看到的是,由于民办高中属于民间办学的范畴,在学生资助方面获取政府职能部门的资金支持十分有限,对待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还存在一定空白,在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死角,这就造成民办高中在学生资助工作上存在力不从心的问题。由于民办高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学费和相关费用,资金的运作空间有限,很难拿出一定的资金专门进行学生资助,客观上也严重影响了民办高中的学生资助工作。
3.缺乏科学有效的救助机制
目前,不少民办高中的学生资助工作处于一种自发的、无组织的现象,对于贫困生的基本情况缺乏深入的了解,没有对学生需要资助的情况进行深入的探讨,缺乏科学有效的救助体系,这种救助也缺乏长期性和持久性。同时,由于高中学生的学习任务比较重,加之高中生还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在高校中常用的勤工俭学等资助方式也不能在高中阶段很好地开展,这就使民办高中学生资助的造血能力差,缺乏长期的持续性。
4.缺乏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当前,很多民办高中对学生资助工作存在忽视的现象,也就没有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大力的宣传和引导,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生活状态缺乏真正的了解,很多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无法第一时间了解贫困学生的真实状况,也无法与贫困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无法将自己的爱心第一时间传递出去。同时,由于民办高中缺乏有效的救助机制,即使很多爱心人士愿意资助学生,却苦于无法与学生进行直接联系,也就无法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形势和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对策
1.要切实提高民办高中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认识
作为民办高中的管理者来讲,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学生资助工作是对贫困学生个人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途径,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将学生资助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有主要领导负责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门的研究和管理,定期进行调度和指导。二要对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要在学校范围内努力构建资助贫困学生的良好氛围,使贫困学生能够得到格外的关爱。
2.要努力拓宽学生资助资金的来源和渠道
针对目前困扰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问题,高中管理者一定要开动脑筋,拓宽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资金。一是要努力争取教育职能部门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地与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专项的资金和政策,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陈述学生资助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为学生资助工作拓宽资金来源。二是要努力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要加大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力度,要通过电视媒体、报纸、网络等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和真实的生活状态,与一些爱心企业和部门建立长期的帮扶联系,努力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3.要努力构建民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
需要看到的是,学生资助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要想优化学生资助工作的效果,就必须要努力构建学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对贫困学生进行有效的摸底调查,对学生的实际困难做到了如指掌,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库,以便与社会爱心人士进行有效的对接。二是要对学生的资助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要及时对学生的资助情况进行监管,对新增加的贫困学生要及时进行登记,对已经毕业的学生要进行资料的更新,确保贫困学生的资料都是动态真实的。三是对学生资助的专项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要对每笔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对资金的结余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避免挪用挤占等现象的发生。
笔者以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认定的在校贫困生为主要研究对象,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5份,回收率为95.0%。在自制调查问卷基础上,结合个人访谈、集体座谈等方法,综合调查了解了贫困生的发展状况和就业价值取向等情况。
一、贫困生发展状况现状
1.贫困生构成
在接受调查的贫困生中,90.5%的学生来自农村,其中贫困生所在家庭的月收入水平在1000元以下的占29.5%,1000至2000元的占60%,2000元以上的占9.5%。造成家庭经济贫困的原因中,75.8%因为家庭遭遇突然变故陷入困境,此外,家庭所在地区遭受自然灾害及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也是造成贫困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贫困生学费支付与消费开支状况
(1)学费来源。学费支付情况统计数据见图1。
由此可见,贫困生的学费等主要是依靠其家庭收入及亲友的借助,国家绿色通道贷款或者学校补助以及减免对解决贫困生的经济问题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
(2)消费开支状况。贫困生月消费主要集中在500~1000元,占75.7%,同时500元以下的占到23%。对于他们的消费开支用途,由图2可知,主要用于日常开销和购买学习资料,与朋友聚餐等高消费活动仅有3%。
3.贫困生的学业发展状况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是大学期间的首要任务,但是有75.7%的贫困生表示在进入大学后最担心的是经济上的问题。为了解决经济上的难题,94.8%的贫困生做过兼职,其中学习期间一直都在做的占到17%。而对他们的学习成绩进行调查中,在班内排名处于中等的占53.7%,名列前茅的占32.6%,也有13.7%的同学成绩处于靠后位置。
由此可见,经济条件较差的贫困学生不得不花费较多时间去筹措经费,只有较少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学业完成水平。
4.贫困生的业余生活状况
贫困生在学校担任班干部或者团学组织干部的占到28.8%,而他们在课余时间参加活动情况见图3。
贫困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等原因往往会自卑怯弱,交际能力和表达能力差也影响到他们在团学组织的面试或班干部的竞选。
二、贫困生就业价值观取向
1.关于就业观念
在对待毕业后的打算上,54.3%的同学选择了“直接就业”,16.5%的同学有“自主创业意向”,而“继续深造学习”和“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分别占到14.2%和15%。而关于工作与专业是否对口问题上,63%的同学表示“工作应该与专业对口”,24.2%的同学表示“能找到工作就行,不考虑专业和兴趣”,此外也有10.5%的同学“只考虑兴趣”,2.3%的同学表示“没考虑过,多数是父母的意愿”。
可见,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贫困生更趋向于选择直接工作,以尽快分担家庭的重担,回报自己的家人,而且愿意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他们有明确的职业目标。
2.关于择业地点和单位的选择
调查表明,51.6%的同学对于工作地点没有明确要求,只要能找到工作就行;但也有24.2%的同学只接受在本省就业;同时另有24.2的同学表示就业地点可包含全国一线、二线沿海城市。在对单位选择上,65.3%的同学希望能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员工,20%的同学希望成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员,11.6%的同学愿意到民营企业工作,同时也有3.1%的同学对单位性质表示无所谓。
从数据来看,大多数贫困生因迫于生计,以及人脉的缺乏,淡化了对工作地点的要求。但在对于单位性质选择上,大部分同学还是表现出一定的功利性和短见性,他们不愿意到民营企业担任相对辛苦的工作。
3.关于简历造假
在这一问题上,81%的同学持不认可态度,9.5%的同学表示“为了找到工作,逼不得已”,此外也有9.5%的同学不置可否。应该说,在对待诚信问题上,贫困生有了正确的价值取向,当然也还有少部分同学需要今后对其进行不断教育。
三、促进贫困生发展的主要途径和建议
1.要帮助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贫困观
当前,部分贫困生由于不能正确认识贫困,被经济困难吓倒、自暴自弃,或者弄虚作假,甘愿躺在资助平台上。因此,对贫困生除了进行物质资助以外,还必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贫困观,教育他们把贫困当作一种人生的历练,进而转化为挑战自我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同时也应该指出在进入知识经济社会,真正的贫困在于缺乏知识、缺乏信息和获取信息的手段。经济上的贫困只是暂时的,是可以克服的,要真正做到“人穷志不穷”。
2.要树立“促进贫困生全面发展”的资助理念
高校在资助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资助工作和育人工作相结合,以贫困生的经济解困为资助的基础,以贫困生的全面发展为资助的最终目标。建立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为负责单位,学校相关部门(如教务处、校团委、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财务处、各院系、学生社团)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在学校统一规划下,从经济资助、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辅导、能力培训、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等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和教育工作,从而建立包括经济解困和成才辅导的资助体系。同时,在各项资助政策中贯彻育人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受助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要求接受资助的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从事公益事业,努力回报社会,提高学生对资助工作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
3.要拓展勤工助学的渠道和方式
高校应该在学校内部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尽快全面开放校内实验室、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扩大以学生取代临时工的解决特困生经济困难的助学模式。同时,应加强对贫困学生帮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用补助或有偿报酬资助贫困生。
4.要提升贫困生的技能和基本素质
高校应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建设,增加贫困生的实践机会,提高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做到真正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而针对贫困生缺乏自信的问题,可以邀请有过贫困经历的成功人士做成才报告,组织学校优秀贫困生做成长经历报告会等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实践证明,一些在校期间努力进取、注重“加速度”发展的贫困生因实践能力强、独立进取的精神尤易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5.要加强贫困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幼儿园资助自查报告篇【一】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自 查 报 告 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17]84号)和《大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成立了由刘建明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2017年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 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2017年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2017年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免费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7年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年级组审核,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 从2017年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 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
以后打算 以后,我们要始终把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资助体系,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同时通过上级的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使学生安心学习。对教科书循环使用要加强宣传和管理,使学生提高认识,保护和爱护课本。
幼儿园资助自查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京山县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秋季在籍学生共231人。一年级40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元,共退527元;二年级37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5元,共退542.5元;三年级39人,两免生11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8人教科书金额3145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2元,共退1154.4元;四年级38人,两免生8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0人教科书金额255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5元,共退945元;五年级43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4人教科书金额289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5.5元,共退1207元;六年级34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28人教科书金额238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6元,共退1008元。总计退款5383.9元。
2008年在籍学生236人,住宿生124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7500元。
2009年在籍学生228人,住宿生118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35人,共发放17500元。
2010年在籍学生218人,住宿生110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615元/人,贫困寄宿生25人,共发放15375元。
2011年在籍学生140人,住宿生76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1125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关键词:亚贫困学生;“非官方”企业;资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182-02
一、问题提出
大学生交费上学是我国高等教育在经济体制转型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共识。但如何“兼顾公平”,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保证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是我们做学生工作时,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对贫困生,官方的定义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贫困线以下(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生。尽管国家这几年在资助这一块投入的资金逐年增多,社会上各种名目的资助也逐步增多,但由于各种原因,贫困生占在校生的比例还是比较多的,国家、社会资助(通过学生处下达的,通称“官方”)的关怀一般只能惠及少数人(按官方定义的进入贫困生数据库的学生),对于不能入库的学生,但家里确实困难的学生,我们称之为“亚贫困”学生,又常常是我们工作的难点与盲点。像我们建筑、美术、音乐舞蹈、新闻等学院,专业要求学生投入成本都是比较大的,对于学生家庭来说负担很重,一些学生就是由于亚贫困而得不到国家与社会资助,而出现了这种或那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引入“非官方”企业做了一些尝试,现将有关做法与大家分享。
二、问题剖析与解决尝试
(一)亚贫困学生的产生
这几年我们接触到的亚贫困生大多是广东本省的学生,外省籍学生如果是贫困生的,几乎都能进入贫困生数据库,而受到官方的资助。这些亚贫困生,一般分布在粤东(梅州、汕头、汕尾、)、粤西(湛江、茂名)、粤北(韶关、清远)以及广州附近的从化、佛冈、博罗等地,与广东省贫困地区分布一致。另外,亚贫困生家里兄弟姐妹很多。也有个别亚贫困生或因家里出现变故如父母做生意失败、家人长期生病等。这些亚贫困生,由于处在广东省(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家庭对外联系还是有的,通过父母打工或亲戚的帮助,所在的家庭大多能过当地的贫困线(也不排除个别地区为了得到国家救济将贫困线划得很低),但由于家里孩子多,由于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大多数家里负债较多。由于不能进入贫困生数据库,从学校政策层面来看,亚贫困学生很难得到国家、社会(通过学生处下达的)的各种官方资助,常常会让这部分学生完成学业困难,出现不合群落、性情孤僻、人际交往困难、迟到、旷课、实习缺失、挂科、延迟毕业甚至退学等现象。
(二)非官方企业的引入
高校“并轨招生”,全面实行收费制度,是顺应改革开放大趋势、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重要改革举措。如何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是我们不能回避的。对于低年级学生,象文科诸如外语、法学、汉语言文学、历史等专业的学生,可借助做家教、在外兼职等换取报酬补贴学习的费用,而象建筑学这样的专业,专业性比较强,作业量比较大,平常花费的时间要求比较多,一般不可能有较多时间外出兼职。针对这些专业亚贫困学生的情况,结合我们在做学生就业工作时与相关企业接触,发现大部分企业还是很有社会责任感的,他们是很想有一定专业背景的在校生与他们接触,为将来挑选与储备人才。为此,经过我们学工干部做工作引入非官方企业帮助亚贫困学生就成为可能。同时,还可以引入企业在学院设立奖、助学金,学院在奖项分配上适度可向亚贫困学生倾斜。除了与用人单位接触外,还可以通过专业教师介绍,与有意向的企业接触。
(三)非官方企业的选择
对企业要加以选择,原则上要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一般企业只愿意设立奖学金(我们学院早年就有相关企业在此设立企业奖学金),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他们企业。我们要说服企业,也愿意资助贫困学生,从长远来看,做到校企双赢。对企业的挑选,应该建立在一个长期的受助策划上,保证资助有延续性与效果最大化。
企业可选择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两种形式。有偿资助一般采取“以劳换酬”等方式,规定学生利用寒暑假到位企业劳作,充补企业给予的报酬。应该说这只是一种形式,实际劳作应得的报酬只占企业资助总额的很小的一部分,企业只是以这种名义给予学生资助,同时也有利学生加深对企业的了解,化解学生企业之间的不对等的状况。有文章提倡“订单式”、“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的培养方式规定学生毕业去向,对高校学生培养我还是不太认同的。引入企业资助亚贫困学生建议采用此种形式。
无偿资助的形式,一般企业采用设立企业助学金的形式,比照国家助学金的模式资助贫困学生。这种模式一般有利企业提高知名度。
(四)对资助学生的挑选与管理
类似于对贫困生进入贫困库的认定程序,由班上学生代表、班干代表、班主任、辅导员等5-7人组成的认定小组确定资助对象,然后根据企业所资助的名额,院内面上平衡确定最约人选。经内部公示,原则给低年级同学(高年级与企业联系紧密,一般能利用专业背景知识获得一定的报酬)。
与企业见面后,学院要求学生按照企业意愿(根据事先学院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履行应尽的义务,同时我们也经常与企业联系,通报学生的近况。企业资助每月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账号,不与学工人员发生联系。
在对接受资助的学生日常管理中,我们将其纳入“官方”受资助的贫困库内的学生一起管理。力求不让学生进入一种“安于贫穷,依赖救助”的误区,我们必须让其了解“效益优先”,让资助有利于学习,达到效果的最优化,同时,助其自力、自强、自信、自助。时刻不放松对亚贫困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成功案例
2010年6月我们与广东一家民营企业,达成协议,他们资助我们6名学生到毕业。我们觉得通过这次尝试,加深了企业对我院办学的了解,同时也体会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学生中扩大了企业的影响,增进了学工干部与同学们之间的感情,也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受到了广泛的好评。具体合同如下:
合同编号:
×××公司与××大学×××学院
关于资助贫困学生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大学××学院
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企业更加良好的社会形象,承担更多更好的社会责任。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决定资助乙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协议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甲方资助6名乙方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困难学生的挑选由乙方完成,经甲方同意确认),按每学年10个月计,至受资助学生毕业为止。资助金额为500元/(月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甲方每月直接支付到乙方提供的本人账户中。
(二)资助对象义务
本着“以劳换酬”的原则,为增强获助学生自强、自立、自信、自助的意识,获助学生须承诺: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每月至甲方参加至少一次的勤工俭学工作,年度暑、寒假也应抽时间到公司实习。
(三)乙方受助学生在甲方勤工期间的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应努力学习,每年向甲方汇报学习成绩。
(五)乙方毕业就业时,如甲方需要且乙方条件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首先考虑入职于甲方公司。
(六)附上学生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大学
×××公司 ××学院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们觉得这是一条途径,能帮到学生,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
关键词 高校 助困工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An Analysis on Current Situation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the Solving Measures
JIN Yan
(School of Geography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46)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tate, society and school gave great support and help the poor students, so that they enjoy the fair education, the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ir studies. But with the aid of strength increase and funding to broaden the scope of students work,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current university students work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o as to promot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funding mechanism, promoting the harmonious campus, the building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work;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和现状
1.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
高校贫困生问题是涉及社会公平、民生及教育机会均等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和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对社会进步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贫困生助困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贫困生问题的存在不仅会直接影响家庭困难学生的生理、心理及人格发展,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学业完成,而且将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产生不利影响。
(2)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是实行教育公平的需要。我国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促进教育公平列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作为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1.2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
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我国政府一直在探索如何使广大学生,尤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充分享有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2007年5月,国家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及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等系列落实配套文件。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配合下,建立起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新的、比较完善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高校助学的财政投入、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300多亿元,受助学生超过400万人。从制度保证了每一位考上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虽然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不再面临失学的困扰,但目前的助困工作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解决。
2 当前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2.1 认定制度的缺失
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意见提出贫困生认定需先由申请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再经过班级、院系、学校层层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名单的认定方式和程序。该指导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各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使认定有章可依,但在具体的资助工作中还会出现其他情况。比如假证明、假低保证、假残疾证的出现,当然也存在一部分贫困学生不愿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汇报等等。
2.2 后续管理的缺失
随着国家下拨助学金数额的逐年提高,如何对贫困生获得资助后的行为进行后续管理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事情。如何做好受资助学生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是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受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后却并不珍惜可以继续学习的机会,而是产生攀比心理,产生高消费行为,宁可不交学费也要将助学金进行挥霍。甚至产生依赖思想,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来勤工助学,仅仅希望通过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解决经济困难,这些行为会在高校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有碍资助体系的良性发展。
2.3 全面育人的缺失
国家的财政资助、社会的慷慨解囊为贫困生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绝不是把资助金发放下去就算完成。除了经济的帮扶外,我们更要注重关注贫困生的思想情况、学业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目前有少数贫困生认为给予他们资助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经济资助,认为国家帮助他们是应该的,把家庭的贫困当成了获取经济资助的资本,觉得不要白不要,这是非常危险的思想,要求我们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通过全面育人来加以引导和扭转,要教育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立志于报效祖国,服务社会。
3 当前高校助困工作中的对策建议
3.1 经济资助与困难认定相结合,加强困难生档案的动态管理
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将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作为参考,由班级同学和辅导员老师组成评定小组,对贫困生进行贫困等级的划分,严格按照困难等级给予不同的资助力度。
加强贫困生档案的动态化管理,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经济好转的贫困生就应该退出贫困生行列,把资助机会让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而原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或较好的学生则也有可能因遭受天灾人祸而变成贫困生。所以,我们要建立起贫困生档案,定期跟踪调查,动态分析调整,做好贫困生管理、教育、扶助工作。另外,对于整个大学阶段每个学生曾经享受过的资助,也要及时更新备案,避免发生重复发放和遗漏现象。
3.2 经济资助与监管评估相结合,确保资助机制的良性发展
接受资助的同学有义务向学校提供真实的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也不得随意夸大。同时,还有义务提供消费结构说明。学校有权力对贫困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贫困生有奢侈消费行为,应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资助。而对于尚欠学费的同学,在助学金等经济资助打入学生银行卡后,学校应优先扣除学费。另外,经济资助可采取分期发放的方式,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发放期限和发放方式,如此则有利于减少奢侈消费现象,确保资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3 经济资助与自我救助相结合,推进以勤工助学为主的资助方式
单纯的发放助学金、给予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无偿资助措施,容易使贫困生滋生“等、靠、要”的思想,而勤工助学作为有偿的资助方式,则很好地倡导了学生通过自食其力来完成学业。所以,高校要把勤工助学活动作为一种成长成才的方式来加以认识,勤工助学不仅是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而且能增强高校贫困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树立自立、自强、自尊的品格。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实际生活中,要切实帮助贫困生把经济资助和自我救助结合起来。
3.4 经济资助与全面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其一,加强对贫困生的感恩教育。感恩并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品质,而是要通过教育的不断引导。高校可以对于贫困生享受资助设置要求,如要求他们每学期参加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才能获得资助。通过这些为别人服务的活动,他们可以看到人与人是相互支持的,正因为有了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那么他们也必须用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回报祖国,来奉献社会。
其二,加强对贫困生的朋辈教育。高校的贫困生普遍具有自尊心强,容易自卑等特点,通过与之有相同背景的人来分享信息、观念和行为则易于被其接受。所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对贫困生进行教育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倡导贫困生之间的互助,要善于发现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励志奋斗的优秀典范,用他们的生动事例来勉励广大的贫困学生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其三,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贫困并不可怕,贫困也并不是丢人的事情,高校应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咨询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对贫困生心理教育的针对性与系统性。通过给贫困生开办讲座等形式,让贫困生逐步了解自己的心理,克服自卑情绪,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掌握应付挫折、表达情绪的能力;鼓励他们协调好人际关系,指导他们调控情绪;使贫困生正确对待逆境和挫折,放弃不安全和戒备情绪,融入集体生活中来。
其四,加强对贫困生的诚信意识教育。高校贫困生在获得资助前,需本着诚信意识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在获得资助后,也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就拿国家助学贷款来说,办理的学生不需要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本是国家对贫困学生资助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在推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即部分受助学生不遵守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予还款。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广大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明礼诚信的道德规范,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强化学生的信用观念,进而使学生具有良好的社会行为。
高校的贫困生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国家、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努力下,高校助困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我们仍必须看到,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还存在着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地方,只有不断根据社会发展和现实需要总结成功经验,修正资助政策,才能真正帮助高校贫困生全面成长成才,才能确保助困工作的良性发展。
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SZJ11224
参考文献
[1] 金晶.对当前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的探究与思考[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0第25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