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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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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风险范文第1篇

第二、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是价格发现功能。证券市场在完备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所具备的第二个最大的功能是价格发现,价格发现功能使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如果公司非常优秀,那么股价就会比较高,在融资和再融资的过程中可以以比较高的价格得到投资者的认购。但是在我国,目前绩优股和绩差股根本没有什么差别。前10年在资金推动型的行情下,我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基本上与内在价值关联不大,而是与流通盘子的大小相关,实际上在延续实体经济部门“优不胜,劣不汰”的弊端。

加入wto后,我国的证券市场要逐渐有一个价值再挖掘的过程。所以从2002年开始到现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好转是符合价值规律的,也就是说,现在的市场走势从总体上看是良性的。其中包括那些真正具有成长性的行业,像能源、电力、钢铁、汽车、金融、证券业等,这些行业正好是本轮周期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部门。所以证券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这次上涨实际上就是价值再发现的一个过程。

第三、要从以前的公司本位论转变为股东本位论。买股票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但从经济学的投资行为角度讲,你是在进行一项重要的投资活动。任何一项投资都需要获得回报,比如买国债,3年期的年利率是2.5%左右;存银行一年有1.98%的利息所得。但很多投资者买了股票后,根本不去考察这家上市公司的情况会是什么样;市场设立后,就是为上市公司圈钱再融资服务的。甚至有些上市公司是亚意圈钱,很多上市公司离开配股、增发、债券就生存不下去了。这种情况现在正在开始发生转变,现在我们要求证券市场要为社会创造财富,股东要关注回报,长期不给股东回报的上市公司决不是好公司,而且要改变二级市场负和游戏的必要前提必须是上市公司的红利大于二级市场的交易成本。

以上三人转变决定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运行格局。

市场化进程加快

加入wto后对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一级发行市场的逐步市场化。以前是审批制,后来改成核准制,但实际上都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因为一个成熟的市场,哪些公司能够上市,能够卖什么价,实际上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只是定规则,谁能够上市最终应由投资者自主选择。而现在虽然是核准制,但权力仍然还是集中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手里。下一阶段就是要市场化,当然这不是短期内能实现的,从中期趋势讲,就是要逐渐实现一级发行的市场化,把那些真正优秀的公司选择到市场上来。

第二个环节是交易机制的市场化。目前还没有做空机制,没有指数期货,也没有坐市商制度,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运行起来非常困难,所以媒体、投资者、机构都喜欢牛市,不喜欢熊市,股市一下跌都没有避险机制。

第三个环节就是建立起正常的退出机制。前10年我国证券市场处于一个高速扩张的时期,只用了10年时间,就有1000多家公司上市。而在美国纽约的交易所却用了123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用了76年,所以中国用了10年时间扩张到1000家上市公司,完全走的是一个数量扩张型的道路。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有辉煌,也会有衰落,这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市场把那些已经陷入衰退的企业淘汰出局,但是中国没有这个机制。到今天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个机制。所以从中长期看,上市公司的业绩呈下降趋势,这是必然的结果。未来是否能够真正建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市场机制,就看有没有正常退市的企业,这也是我们要建立一个真正市场的目标之一。

第四个环节就是要逐渐地统一股权。现在股权是分裂的,未来一个阶段,股权分割要逐步解决,可能需要很长的一个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务。但如果长期不做,就会影响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第五个环节就是要建立一个立体化、多元化的交易市场主体。现在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个主板市场,这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下一阶段,应该设立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和柜台交易市场,把这些市场建立起来。在日本有一个最大的东京证券交易所,但是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前,一般要有3年本地上市的经历,而且保持连续盈利的记录,这样的企业才具有资格到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样就避免了“一年赢、二年平、三年亏”的情形,因为在本地交易时,投资者对本地的上市公司最了解。中国的股市上有一句话:“你如果要投资一家企业,就看本地的老百姓是不是愿意持有它的股票。”这是最简单的,因为当地的投资者对本地的企业最了解。

我们也要建立一批场外交易市场。现在三板市场面临着比较好的发展机遇,但目前也存在问题:市场的容量比较小、交易不活跃、流通性不够好、不利于大资金的进出,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三板市场的发展。如果逐渐地把交易主体和投资者的范围扩大一些,使这个市场的容量扩大、流通性变好,那么三板市场是有较好发展前景的。

金融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

加入wto以后,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提出了挑战。金融体制改革是未来一段时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从经济层面讲,金融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也是难度最大的。中期角度看金融体制改革面临5个方面的挑战,具体包括:

第一就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这会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

第二就是国有银行的公司制改造。国有银行要想到海外上市,就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来构造自己的治理结构,现在国有银行公司制改造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第三就是要打破行业垄断。近年来股份制银行发展步伐有所加快,但总体上来说,还是国有银行占据绝对垄断地位。马上就要面临外资银行的全面介入,因此要尽量给民间资本以国民待遇,允许成立民营银行。这将是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就是我国金融业将由现在的分业经营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现在是分业监管,保险、银行和证券的资金都有防火墙,未来一段时间必须逐步打开,这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保险、信托、信贷资金的有序介入,可以改变市场供求关系、而且会改变投资者对未来市场走势的预期,它会有利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场结构性调整。

第五是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可兑换。如果人民币可兑换,将来的b股市场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在人民币可兑换之前,b股市场不可能消失。b股与a股并轨,不要说技术上有困难,就是从实际操作层面,从外汇管制的角度看,目前也不允许。

现在要创造条件为过渡做准备。b股的市值比较小,a股市值比较大,在并轨过程中,应该是b股的价格向a股价格靠拢,从长期看b股市场存在升值空间。

证券市场风险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结构;风险

一、我国证券市场结构分析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按品种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按交易场所结构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 市场结构层次存在缺陷

成熟的证券市场通常是由发行市场、交易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结构体系。这种多层次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不同回报和承担不同风险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与股票现货等进行组合投资的机会。但这种多层次结构却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法发挥风险转移等功能。

2 证券市场过度投机气氛严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以中小散户为主要市场投资者,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并存的初创阶段。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倾向于短线投机操作,使价格波动过大、市场起伏剧烈,这样本来就不稳定的证券市场进入混沌状态。

3 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普遍太差,没有投资价值

我国证券市场现有的上市公司中有70%左右为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灵活,社会负担又比较重,所以资产质量不够理想,因而上市公司的质量普遍欠佳。

4 我国上市公司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情况:一是部分经营状况欠佳甚至现金流为零的上市公司也派现;二是不少公司虽然有派现,但是每股派现金额很少;三是很多公司在派现的同时推出配股和增发方案,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享受了派现带来的利益,却在再融资时选择放弃或以固定资产折价入股。以此作为背景,上市公司的高派现分红方案所隐含的信息复杂,并不被一致看好,有的甚至还引起了股价的下跌。

二、证券市场风险分析

证券市场风险本质上是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结果递进联系而呈现的可能性。风险因素是风险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风险事件则是它的充分条件。学者们一般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为系统性风险因素与非系统性风险因素。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政治、经济等因素造成的,对市场整体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变动而对证券市场上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的证券带来收益波动的可能性因素。这种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本身,具体包括公司财务风险因素、企业的经营风险因素、违约风险因素、流通风险因素和偶然事件风险因素。一种非正常非合理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在时间上的累积或多种变异了的风险因素聚集必将产生风险事件。

证券市场是一个涉及筹资者、证券商、证券专业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等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系统,而且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筹资者通过证券商向投资者筹集资金,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实施配股方案筹集资金。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从证券商手中买人股票、债券,也可以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买卖,以获取红利。证券商是连接筹资者和投资人的桥梁和纽带,证券商作为机构投资者又可直接进入市场进行操作。因此,筹资者、投资者、证券商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操纵者,任一主体行为的不规范,都会引发风险事故,同时,证券市场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对系统产生很大影响。所以,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原因有来自系统内部的也有来自系统外部,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如何规避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风险范文第3篇

摘 要 国债作为固定收益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其面临的市场风险也是复杂多变的,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本文选取了58组国债数据构建多元线性回归计量模型进行估计检验,得到量化的市场风险度量等式。最后根据模型显示的结果分析成因并给出政策研究。

关键词 固定收益证券 市场风险 实证分析

一、导论

我国现阶段的固定收益证券市场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的关键时期,有很多独立的特征和不同于其他国家一般情况的特点。而国债市场作为其中的代表,其各种市场风险指标也显现得最明显,所以通常选择国债市场作为代表来分析固定收益证券市场行情及风险状况。

Macaulay(1938)最早提出用久期分析利率和固定收益证券价格之间的关系,开创了利率风险度量方法的先河。Hicks(1939)开始利用久期来衡量固定收入现金流的利率风险。庄东辰(1996)和宋淮松(1997)分别运用非线性回归方程和一元线性回归方程对我国的零息国债进行建模。王敏、瞿其春、张帆(2003)研究了债券组合的风险价值,但对于债券套期保值所涉及的风险问题研究则相对滞后。

二、国债市场风险的种类

1.流动性风险

国债一直被各类金融机构作为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我国国债市场不完善,大部分国债交易仅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难以充分满足各类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需求,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此外,因为国家财政政策的松紧随经济发展的需求时有变化,如果国债净额清偿即净发行额负增长也会增加金融业的流动性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动引起债券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对商业银行而言,利率风险主要体现在:第一是利率频繁波动,使银行利率敏感性资产与敏感性负债的调整难以跟上利率的变化,削弱了利息收益;第二是影响银行存贷差;第三是短期利率上升的步伐一般都快于长期利率,使借款期限一般较短而贷款期限一般较长的商业银行蒙受时间差异损失。

3.其它风险

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种风险外,还有通货膨胀风险,以及因我国特殊的国情与固定收益市场建设情况下的特有风险,一是交易违约风险,二是金融机构债务风险。多年来,我国交易所国债市场国债托管采用二级托管制度,即对投资人持有的国债实行按券商席位托管,而不是按投资人实名账户进行托管,某些金融机构利用托管制度的这一漏洞,通过国债代保管单和买空卖空的假回购交易套取资金,形成数额巨大的债务链,导致大量金融纠纷。这种因制度缺位导致国债投资的高风险,必然使国债国债发行利率上升,极大地加重了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是不可忽略的危险因子。

三、模型估计与检验

在以上论述之后,本文意欲对国债市场的各种风险对国债价值的影响做定量分析模型,用数据量化说明各种市场风险对国债价值的独立影响,以及它们之间存在的相互影响因素。

1.模型因变量与自变量

数据的采集时间为2006年10月8日至2009年9月30日。

这里选取国债的每日收益率平均数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差值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价值衡量变量,称为因变量。

在自变量的选择上,第一个自变量是反映利率风险的,利率作为对固定收益证券因背负种种市场风险而产生的额外补偿,主要应依据上文所提及的各种市场风险类型分别给出衡量指标。在这个模型中选择久期与固定收益证券存续期间实际变动值的成绩作为自变量。第二个自变量是反映流动性风险的,本模型选择存续期间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例作为自变量,尽可能平衡每个月异常交易量的影响,并结合债券买卖价差做补充的定性分析。第三个自变量是反映通货膨胀风险的指标,即CPI数值。因为一些债券为规避此种风险是采用浮息债形式,所以对于这种债券即须从CPI中减去浮息率。通常这种债券的风险存在于未能预期到的通货膨胀风险中。

2.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根据上一部分中构建模型的思想,本文最终构建的模型可以用表示为:

Y= a0+a1X1+ a 2X2+ a3X3+u (1)

其中:Y――超额利率(国债存续期间平均收益率-1年定期存款利率)

X1――该券存续期间交易量/该券该期间全部交易量

X2――该券存续期间久期平均*价格变动

X3――该券存续期间CPI均值-该券浮息率

3.模型估计与检验

通过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收集到所需数据并进行整理后,共得到58组国债数据。

(1)参数估计

用Eviews5.0对(1)式用LS方法进行回归,得到结果如下:

Y= -1.172429+-3.455869X1+ 0.144138X2+ 23.99125X3 (2)

回归结果整理如下表(表1):

(2)参数检验―T检验

步骤如下:

1)提出待检假设H0:βi=0,备择假设H1:βi≠0;

2)在α=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对于(2)式N=58,查t分布表可以得到t0.005(58);

3)对于(2)式,|ti|t0.005(58)则拒绝待检假设H0:βi=0,也就是各参数在α= 0.01的显著性水平下不为零,根据表一给出的统计值,|t0|=3.032261,|t1|=3.037075,|t2|=6.677351,|t3|=3.513093;可见所有变量都通过了检验。

(3)序列相关的检验与克服

随机扰动项ut如果存在序列相关,在解释变量严格外生的时候对LS估计量的无偏性和一致性没有影响,但会影响其有效性,标准误差和统计量检验都不可靠。下面用两种方法进行检验:

①残差散点图

看残差散点图(图1与图2),发现在两图中的点几乎可以拟和成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射线有一定的正相关趋势,即从图表上直观反映出(2)式的回归模型是有效的。

②Q-统计量检验

该检验法也是以残差序列为基础,得到DW统计量:

在α=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对(2)式n=58,k=4,查表知dl=1.24,du=1.49,而Eviews5. 0报告的DW=1. 343340(表一),故DW∈(0,dl),存在微弱的序列自相关,需要克服。

(4)异方差检验――WHITE检验

White(1980)提出了对最小二乘回归中残差的异方差性的检验。包括有交叉项和无交叉项两种检验。检验统计量是通过利用解释变量所有可能的交叉乘积对残差进行回归来计算。例如:假设估计如下方程

式中b是估计系数,ûi 是残差。检验统计量基于辅助回归:

Eviews显示两个检验统计量:F统计量和 Obs*R2 统计量。White检验的原假设:不存在异方差性(也就是上式中除a0以外的所有系数都为0成立)。

用Eviews5.0进行WHITE检验得到数据如下表(表二)所示:

(5)随机扰动项正态分布检验

利用Eviews5.0得到残差序列的正态直方图(图三)如下:

从图可见,残差序列几乎呈现标准的正态分布,从图中后边的数据可知:对于图三,偏度Skewness =0.454111≈0,峰度Kurtosis =2.838089≈3,不是非常理想的正态分布,但与本模型的假设性质有关,也不会影响本模型的估计性质。

4.模型参数经济意义解释

交易量在同类证券总交易量中的比例与综合风险也呈正相关关系,因为换手较频繁的固定收益证券更容易暴露在市场的系统风险之下,这与流动性低带来的风险降低有一定的背离,这也与我们现在固定收益证券市场存在的固有缺陷有关,流动性较差的固定收益证券存在天然的数据稀少和缺失,这也为模型的准确性造成了一定影响。再者,久期与价格的乘积对综合风险的影响并不显著,但负相关说明价格顺应市场情况作出调整后有利于降低该证券本身所隐藏的风险,这也为规避市场风险提供了可贵的思路。最后,综合风险随着通货膨胀的增长会暴露得更明显,这也与通常的认知一致,只是在模型中将其影响量化了。

四、政策建议

利息是投资者购买固定收益证券获得收益的最主要形式,利率风险也是固定收益证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由于市场利率不断变化,要想降低利率风险就得在利息上做文章,其中利息的支付方式与投资者所承受的风险以及与发行者现金流出量的大小都直接相关。固定收益证券也就有了很多细分的种类,比如固定利率证券、浮动利率证券、指数化证券、纯粹证券等,这些证券的创新就主要是通过改变证券利息的支付方式而规避市场的利率风险。

固定收益证券的流动性风险也是影响极大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它决定了一个市场的成长环境和潜质,而流动性的提高主要依赖于固定收益证券交易方式的多样化,这样投资者投资该证券的流动性风险就会降低。现在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加深,交易品种也不断丰富起来,例如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信用交易、回购交易和互换交易等,它们都是规避流动性风险的重要途径。

国债市场风险规避的途径归根到底是依靠金融创新的,在我国这样比较特殊的环境下,强化微观金融主体并相应弱化政府在金融创新供给中的作用,把制度创新放在首位,并处理和协调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显得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程振源著.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3.

[2]张建平,杨莎莎.固定收益证券的市场风险分析.特区经济.2006.6.

[3]程文卫.通货膨胀对固定收益证券到期收益率和信用利差的影响:基于中国的实证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7.

证券市场风险范文第4篇

关键词:股权风险溢价;门限自回归模型;-P多重结构型断点检验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08-2670(204)06-0024-3

一、引言

证券市场,是一种通过价格信号来配置资源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决定了其资源配置能力,而价格机制的扭曲将直接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甚至无效。证券市场最基本的作用之一即在于优化资源配置,其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是实现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创造流动性、分散和降低市场风险等功能的前提条件。在理想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运作良好的证券市场应在市场价格这个指挥棒下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证券市场综合了社会上大大小小的各类行业,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状况都应该能够在证券市场上得到体现。所以,股票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它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反之,一个扭曲的证券市场不但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不到晴雨表的功能,而且不能合理地实现全社会的资源配置,造成的是资源的浪费以及资源的扭曲配置。

纵观我国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证券市场历史沿革,可发现在短短20余年的时间里我国已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一方面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直观反映为A股上市企业数量高速增加;另一方面股票市场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A股开户数量一直以来基本保持稳定的增势。但值得关注的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源于大规模的制度推进,其在建立之初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国有企业的生存发展筹措资金,而并不是为了促进资源在普通民众和企业间进行有效的分配。所以,从市场设立的初衷来看,我国证券市场存在制度性的缺陷。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张,决策者们开始重新审视市场在整个国民经济当中应有的作用和地位,提出发展市场的思路应回归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加强市场基础性建设,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功能[ZW(DY]见国务院[2004]3号文件《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尚福林2009年在中国金融论坛的发言《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经济功能》。[ZW)]。在发展思路出现重大转变的背景下,深入探讨我国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合理、资源是否得到了有效的配置,既是我们调整思路、深化改革所必须了解的重要问题,也是我们针对现存不足,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的先决条件。

股权风险溢价,是以股票为代表的股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与无风险资产收益率的差额。从现代微观金融的基本原理来看,风险溢价的内涵是投资者投资于风险资产所要求的超额回报,这一超额回报源自风险。由于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同样直接源自风险与收益原理,由此,研究该机制的一个合理切入点即是股权风险溢价。本文以我国股票市场设立以来的股权风险溢价作为核心研究对象,寄希望于以一个较为前沿的视角透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通过定量研究明确我国市场的特征,为定位那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奠定实证研究基础。

二、我国股权风险溢价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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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风险范文第5篇

整体而言,《办法》对权证开发的态度是相当开放的,其第二条所涵盖的权证品种范围是相当宽泛的:从发行人角度,既包括股本权证(由标的证券的发行人(如上市公司)自行发行),又包括衍生权证(或称备兑权证,由标的证券以外的第三人(如券商)发行);从标的资产来看,既可以是股票(“正股”)也可以是其他证券(如债券、股指等);从行权时间来看,既包括美式权证(在规定期间内权证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行权),又包括欧式权证(权证持有人只能于特定到期日要求行权);从其行权内容来看,既包括认购权证(以约定价格买进标的证券),又包括认沽权证(以约定价格卖出标的证券);从结算方式来看,既有标的证券给付型,又有现金结算型。

从产品本身来看,权证具有高财务杠杆、风险对冲等优势。但是,鉴于《办法》中如此宽泛的权证概念,考虑到国内权证市场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考虑到国内权证市场(上世纪90年代曾推出大飞乐、宝安、桂柳工等几支权证产品)所曾遭遇的失败的惨痛教训,我们认为从权证制度设计者的角度来看,现阶段应特别关注权证运作的市场风险,尤其是要注意尽可能降低权证的发行交易对本已十分脆弱的正股市场的可能冲击,促进权证品种的健康发展。就市场风险的监管而言,制度设计者通常可以从权证发行人、权证标的证券、权证条款要求以及发行人担保等几方面来着手。对于权证条款要求以及发行人担保,《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已有明确规定,不再赘述。下文仅拟就权证发行人以及权证标的证券的资格要求进行阐述。

从《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制度设计者对权证标的证券的资格要求给予了一定的关注。《办法》第九条规定,标的股票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二)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三)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亿股;(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该条对权证标的证券为股票(正股)时的相关门槛予以了明确。在此方面,港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五章就股本权证(以股票为标的证券)进行了规范。从《办法》第九条及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5.05条的规定(要求正股为一类上市股本证券或港交所认可的其他正常运作的上市股票)来看,对正股的要求通常都是选择一些表现优良、高度流通的股票;就此,二者有异曲同工之效。

但是,相较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5.02条的规定,《办法》的规定有所欠缺,未能充分考虑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对正股市场所可能带来的冲击。在以给付正股而非现金为结算方式的情况下,当(认股)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则权证发行人需要向投资者交付正股。此种情况下,如果权证发行人为普通券商,则其在市场上购入相关正股来履行其给付义务即可。但是,如果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而权证标的为该发行人自己的股票时,则发行人需要通过发行新股来满足权证投资者的行权要求,此时不仅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就新股发行的批准,而且将会增加正股的流通量,从而对正股市场产生一定冲击。针对此种情况,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5.02条规定,此种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由上市公司自行发行的股本权证,其发行除需取得港交所批准以外,还需要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因为在该等权证将来被行使时必然会涉及新股的发行。同时,上市规则第15.02条规定,假定相关权证全部被行使而需要新发行的股票(正股),与该等正股的其他认购期权(员工期权计划除外)被行使时所需发行的新股之和,不得超过该等认股权证发行时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正股)的20%。该种做法,可以降低市场的不可预期,值得《办法》借鉴。

另一方面,对于权证标的为一篮子股票的情况,此时多是由券商发行的结构性产品。此等权证被行权时,虽通常不会出现上述发行人增发新股进而影响正股流通量的突出情况,但是另一问题又会出现:如果发行人所设计的篮子中的多个正股间的比重严重悬殊,则难免会将权证发行人的倾向性判断传递给正股市场的其他投资者,进而增加正股市场波动的复杂性,徒增监管难度。在此方面,港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五A章就结构性权证进行了规范,其中第15A.32条对篮子中的正股的市值比重有如下特别要求:篮子由2支正股组成时,每支正股的最低比重不得低于25%;由3支组成时,每支不得低于12.5%;由4支以上组成时,每支不得低于10%.其中市值比重按下述公式计算:

市值比重 = N X M/P X 100

其中N为篮子中该类正股的数目;M为该类股份于篮子推出之前一个营业日的收市价;P为篮子中所有正股的总市值,即篮子中每一正股的数目乘以其收市价,收市价按篮子推出之前一个营业日的收市价计算。

但是,如果篮子中的某支正股属于权证发行日恒生指数33支成分股之一或属港交所每季度公布的“单一类股份结构性产品的正股”之列,则上述比重要求不适用于该等正股;另一方面,如果正股属港交所每季度公布的“一篮子结构性产品的正股”之列,则该等正股在篮子中的加权比重(适用上述市值比重的计算公式)最高值依其所处分类而有不同:20%(第一类“一篮子结构性产品的正股”);30%(第二类);45%(第三类)。

上述比重或类别要求,除了关注有关正股的高度流通性以外,制度设计者还特别关注了最大限度降低权证被行权时对正股市场所可能产生的冲击,值得《办法》借鉴。当然,如果《办法》第九条意图先从单一正股的认股权证着手,则在明确此种意图后可暂时无需引入此等复杂的比重要求。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标的证券不是股票而为其他证券(如债券、指数等)的,《办法》第九条仅是原则性地规定,其资格条件由上证所另行规定。由此似显示,制度设计者有意先从相对简单的认股权证开始,逐步制定其他规则,此不失为一种现实选择。

对于权证发行人的资格要求,《办法》除了原则性规定权证的发行上市申请需经上证所核准以外,却对发行人的资格限制没有任何明确规定,亦未说明就此应适用其他何种标准。权证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通过设定特定的发行门槛来实现的。而发行门槛的设定,除了有关标的证券(《办法》第九条)、发行量(《办法》第十条)以及发行担保(《办法》第十一条)等的特定要求以外,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就是有关发行人本身的资格限制。尤其是考虑到当前国内市场上无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对券商都存在普遍的信任危机的状况,若要推进权证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对发行人的资格限制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