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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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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脆弱性

小农经济的脆弱性范文第1篇

(一)促进子系统内部的联系,维护子系统内部的稳定

1.封建皇权通过履行经济职能促进经济子系统内部的联系,通过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这一系统的和谐。(1)封建皇权通过履行其经济职能把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古代中国国土辽阔,小农经济又使人们处于十分分散的状态,无力应对天灾人祸和兴修大的水利工程,因而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需要它来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我国古代各个封建王朝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它们通过兴修水利工程、道路和运河来满足农业生产的灌溉和交通运输等需求,保证经济子系统的顺利运行和发展。封建皇权还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农业生产,通过委派地方官吏来“劝民农桑”、宣教“农本”政策、促进农业技术传播,督察农业生产。这样,封建皇权通过履行其经济职能,把经济子系统内部分散的诸要素一定程度上联系起来了。(2)封建皇权通过消除子系统内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经济子系统的稳定。为了有利于自己的统治,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极力消除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因素,维护农业生产系统的稳定。一方面,他们经常扮演调和阶级矛盾的角色。如实行“均田制”,让少地或无地的农民获得一份土地,这是传统社会的政府利用其强制力进行土地资源配置的正式制度。这使很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得到土地,成为自耕农。地方豪强对土地的兼并容易激化与百姓的矛盾,于是皇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豪强和官僚对土地的兼并,维持这个系统的基本平衡。另一方面,他们也赈灾,救助受灾农民。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灾难频繁发生的国家,灾害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威胁到王朝的存亡,因此封建统治者也不敢掉以轻心,通过赈灾使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并以此来显示皇权统治的仁德及其合法性所在。在封建皇权的强力干涉下,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威胁乡村社会系统的不稳定因素。

2.通过“乡绅自治”维持乡镇政治子系统内部的联系与稳定(1)“乡绅自治”有利于收集民间的意见,联系广大农民。社会系统的维持并不能完全靠压制,尤其在“天高皇帝远”的乡镇地区,权力的运行不能完全单向度的由上而下,因为“政治不能只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运行。人民的意见是不论任何性质的政治所不能不加以考虑的,这是自下而上的轨道。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11]皇权止于县,把乡镇管理的权利交给了乡绅,这样就有利于收集和反馈民间意见,实现一定程度的上通下达。乡绅与异地为官的官员不同,他们没有离开故土,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和乡里百姓往来密切并且有着休戚与共的厉害关系。他们能够把自己了解到的或收集到的有关乡村与村民的信息反映给当地的官员,避免了官方直接面对数目庞大的村民,也避免了因官方不了解民情,做出错误决策而导致官民的直接冲突。因此乡绅起着重要的上通下达的作用,保持了系统信息的畅通。(2)“乡绅自治”有利于平衡官方与农民的利益,维护政治子系统的稳定。乡绅一般都是官方举办的科举考试中获取功名的儒生,他们具有“官方和半官方的身份”,[12]是封建皇权在广大乡村的人。“绅权”依靠的并不是暴力,而是基于其经济能力、身份地位、家族势力和个人德行所获得的一种敬服。[13]所以,乡绅是一种农村社会的内生型权威,它不具有国家这一外生型权威的暴力性质,因而,有功名而无官职的“乡绅”成为把封建皇权与乡镇居民联系起来的桥梁。乡绅因其来自民间的身份,决定了乡绅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地方利益。通过乡绅自治,可以形成中央与地方利益尽可能地协调。乡绅的角色是双重的,即起到保护乡民和乡里社会的作用,也起到替统治者管理乡民的作用。所以官方利用乡绅管理广阔的农村地区,不仅得到乡绅的支持,也得到百姓的信赖,也维护了整个子系统的稳定。

3.通过“科举考试”维持乡村文化子系统内部的联系与稳定(1)通过科举考试有效整合乡村的文化精英。科举考试的成熟与完善对意识形态下沉到乡村,形成广大乡镇地区的文化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科举考试是一种选官制度,对广大乡村开放,它不论出身、不论门第,使广大农村的居民也可以通过这一管道,做到“永久性的行政干部全凭能力获选,不靠亲戚关系或家族人脉。”[14]这给许多农家子弟带来了希望,他们希望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梦想。这一举措产生了极大的向心力,有效地把广大乡镇的文化精英凝聚起来,成为对中央皇权的积极支持者。而且这一选官制度也注意到选拔人数在地区之间的平衡分布,极力消除地域差异,保持各地之间的文化联系。各地儒生由于对儒学的共同兴趣而相互往来和交流,促进了儒家的思想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同时也在广大乡村地区形成了文化上的统一。(2)通过科举考试维护了儒家意识形态在普通村民心目中的独尊地位,保证了意识形态系统的稳定。封建皇权紧握科举考试这一“指挥棒”,以儒家学说为考试的主要内容,这样促使了儒家学说在广阔的乡村的传播,一些农家子弟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而获得较高的身份和地位。科举考试也造就了一批乡村的儒生,考取功名的乡绅往往成为当地弘扬儒家文化的中间力量,即使是没有获取功名的儒生,在传播儒家文化中也是功不可没,他们把儒家文化融入到小说、戏曲等多种多样的民间文艺中,深刻影响了居住在乡村的中国人的行为方式、思想观念和日常生活,使乡村居民对封建皇权的统治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同时乡村有条件的村民通过培养自己的孩子读书,让他们考取功名,为儒家的意识形态系统输送人才,形成一个内部的良性循环。儒家意识形态产生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又通过封建皇权的大力弘扬,并且与植根于乡村的选官制度相结合,扩大了它的影响力和对社会的整合力,抵制了其它意识形态的竞争,保持了“独尊”的地位,最终形成了一个稳固的意识形态系统,并且一直持续了两千多年。

(二)强化社会子系统相互之间的制约,维护社会大系统的稳定

1.通过巩固小农经济,防止其他两个子系统的失控(1)落后的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有利于封建集权统治。小农经济环境下,广大农村居民保持一种分散的状态。他们这种分散的状态就像马克思所说的“马铃薯”,没有团结起来的力量,无法对抗封建皇权。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人们所能够建立起来的组织,只能通过血缘关系的纽带形成的宗族组织。这种以血缘关系形成的宗族组织是中国封建统治长期存在的社会基础。这种家族组织通过儒家意识形态而与国家组织协调起来,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封建君主就是这个放大了的家庭的总家长。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子系统就是矗立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之上,以及这样的经济基础形成的社会结构之上。封建皇权保护小农经济就能够维护乡村社会的宗法结构,宗法结构的稳固保证了家国同构的中央皇权的行使。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人口的流动,从而导致宗法关系的松散,威胁到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这也是封建统治者维护小农经济而遏制商品经济的原因之一。(2)巩固小农经济有利于巩固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封建意识形态。儒家意识形态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也为这一基础服务。在很多方面,儒家可被视作以家庭为榜样、为国家建立道德原则的意识形态。[15]没有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的封建家庭结构,儒家意识形态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封建皇权通过保护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可以维护儒家意识形态的正统地位。因为,如果放任商品经济和工商业的发展,则必然改变封建家庭结构,产生多元的思想,最后冲击到儒家意识形态。

2.通过政治权力强化对其他两个子系统的制约(1)通过政治权力限制工商业的发展。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萌芽的商品经济一直得不到发展。因为封建统治者认识到经商可以迅速致富,所以他们“也决不愿私人财富扩充至不易控制的地步,为王朝的安全之累。”[16]他们“保护落后的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17]这样商人的人身和财产自然就得不到保护,甚至常常受到侵害,商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影响。手工业为官方所垄断,民营手工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梁漱溟先生说的,“后一两千年的中国文化在经济上已盘旋而不进”[18]就是这样导致的。这种状况有利于皇权的统治,小农经济的落后和封闭,使广大的乡村农户就像一个个的“马铃薯”,分散而无力,需要统治者“从上面赐予他们雨水和阳光。”[19](2)通过政治权力进行思想文化控制。封建皇权对农村的管理单靠武力或严密的官僚组织是不够的,需要广为群众所接受的意识形态。因此,通过政治权力,加强了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一方面,统治者大力弘扬儒家文化。自汉朝以来推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获得明显的效果,儒家意识形态开始深入人心。封建皇权通过完善科举制度,达到对乡村的意识形态控制。科举考试使乡民可以通过学习儒家学说而获得很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这使广大的乡镇儒生专注于研究儒家学说而放弃对其他学说的思考。另一方面,他们广设“文字狱”进行思想控制。对任何不利于封建统治的思想和文化进行彻底的清洗,这样达到对意识形态的有效控制,使儒家作为意识形态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3.通过弘扬儒家文化,巩固小农这一经济基础,维护封建皇权对乡镇的政治统治(1)巩固儒家学说的独尊地位有利于巩固小农这一经济基础。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中包含着“重农”思想,儒家思想家主张“民以食为天”、“不夺农时”、“不违农时”等,把农业生产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荀子甚至认为财富只能从农业中产生,并且提出了著名的“强本论”,把农业生产与富国富民联系起来,并且明确提出“工商众则国贫”的观点,成为后来很多朝代重农抑商的理论根据。儒家文化作为我国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极力维护小农这一经济基础。它有一套与农村家庭伦理紧密相关的完整价值观,对乡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规范,有利于维持一个农业社会的正常运转。(2)大力弘扬儒家学说维护了封建皇权的统治。任何封建朝代都不是单靠武力就能够统治的,所以通过意识形态的灌输而导致对统治者的认同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封建皇权通过对儒家学说的弘扬,达到了降低其统治成本的效果。一方面,儒学能够顺应专制皇权发展的需要,通过文化制度对皇权的充分肯定,把皇权的统治法理与宇宙的秩序“融为一体”,达到“对权力的无限性、任意性和全能性政治模式的全力构建。”[20]另一方面,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乡绅充分利用儒家的教化功能,使人心服而达到管理的目的。这种教化可以“防止因思想的混乱而导致社会的动乱,也是为了管理的低成本和高效益。”乡绅都是由取得功名的候任官员或者退休官员组成,精通儒家学说,因此他们的思想与整个国家的统治思想一致,可以向百姓灌输儒家的仁义道德观念,达到教化民众进而控制思想、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在乡绅的帮助下,使广大乡村“形成了国家官僚机构枝干下的广泛而稳固的根基,从而把一个巨大的农业社会不可思议地组织起来了。”

二、我国传统社会乡镇社会治理的教训

(一)封建皇权的高压统治使一切新生事物无法在封建社会的母体中成长起来封建皇权为了维持系统的平衡,扼杀了一切新生事物。在经济方面,除了抑制工商业的发展外,还极力阻止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的形成。皇帝具有对于天下一切财产的最高所有权,只有在这个最高权力的有效统摄之下,其它一切“下位性”的占用权才可能是“合法的”。这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在政治统治方面,封建统治者除了维持高度中央集权外,在农村则极力维护乡村的宗法制。宗法制有利于通过家族的力量实现对个人的人身控制。个人只是家庭和家族的附属品,受到父权、夫权和族权的严格控制,限制了民主制度的发展。德治与法治是对现代社会进行良好管理的两大法宝,我国的传统社会的管理者在倡导德治的同时却阻碍了法治社会的形成。法治的本意是包括对最高皇权的制约,但是我国传统社会皇帝的特权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功能在于:惩罚臣民对神圣君权制度和宗法社会秩序的触犯。[24]这样就使得法治始终没有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由于中国皇权制度的法律只能越来越多地屈从和服于权力的专制性,所以与这个进程相同步的,就是人们对于法律的正面制度意义,给予越来越多的怀疑、限制乃至否定。最后,封建皇权对思想意识形态的强力控制导致了中国思想文化界长期处于“万马齐喑”的状态。思想文化领域由领先世界到跟不上世界发展的潮流,人民处于蒙昧之中,这又反过来影响了经济与政治的发展。

(二)传统社会的社会治理无法改变一治一乱的循环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因权力高度集中而具有很强的脆弱性。先生注意到,“在传统结构中自下而上的轨道是脆弱的;利用无形的组织,绅士之间的社会关系,去防止权力的滥用,不但并不能限制皇权本身,而且并不是常常有效的。”在这种体制中,人民发挥的作用甚微。单靠皇权制约的官僚机器,难以避免的盛行和蔓延,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进行了最严厉的惩罚,但是仍然无济于事。历史上开明的皇帝总是少的,昏庸的皇帝总是占很大的比率,同时一个开明的皇帝,短期内开明是可能的,而长期的开明却是少见的。当皇帝昏庸时就无法有效监控整个官僚体系,也容易导致宦官和外戚专权。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庞大的官僚集团就会侵占田地、欺男霸女,形成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破坏了经济子系统的平衡。最后也使意识形态失去效用,形成的局面,改朝换代也随之发生。这也是我国传统社会摆脱不了一治一乱的循环的原因。每次改朝换代都导致大量平民死亡,国家陷入动荡中,若干年才能恢复。而且每次改朝换代之后,一切都得重新开始,这样就验证了马克思所说的,“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

三、我国传统社会治理对当前创新乡镇社会管理的启示

我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模式在历史上起过进步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不管怎样,它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可贵的财富,为我们今天创新乡镇的社会管理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有益的启示。

(一)新时期的乡镇社会管理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传统社会,我国的经济长期停留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阶段,成熟的市场经济始终发展不起来,这也是近代以来我国落后的根源之一。今天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性,认识到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有效形式,市场是当今能够把广阔的农村联系起来的重要手段。正是市场的存在,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分工,使人们相互依存、相互需要。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主要手段。因此政府对乡镇的有效管理就应该符合市场发展的要求,在乡村建立起完善的市场机制,建立起符合市场发展的健全的法制环境,形成有利于公平分配的利益均衡机制,有利于市场良性发展的产权机制。乡镇政府机关,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转变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要在市场意识淡薄的广大乡村,担负起市场培育的职责。乡镇政府本身也要充分认识市场的规律,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并根据市场规则来检讨自己的行为,减少对市场的过度干预,减少对农业生产的直接干预,而是通过法律法规等间接手段,引导乡镇居民发展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创立合作社等,为他们提供市场信息、资金、技术等服务,引导他们积极有序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通过市场的发展,把乡村与城市连接起来,与全国乃至世界联系起来,把农村这个经济系统变成一个充满活力而又全面开放的系统,改变农村封闭落后的状况。

(二)新时期的乡镇社会管理要与公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相适应我国传统社会社会管理模式的基本特点是“下级只层层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但是传统社会的国家权力体系毕竟只下沉到县一级,为广大农村的自治留有一定的空间,这也恰恰是封建统治能够长期维持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前,“全能型”的政府不但抑制了人民的参与热情,而且也没法解决日益增多的社会经济问题。先生认为,要提高乡村管理的效率,“不是加强远离老百姓的中央权力,而是,相反的,应该在基层自治事务中去加强启发和领导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逐渐多元,社会事务繁杂多样,以前的管理模式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在创新乡镇社会管理的实践中,要转变管理理念,抛弃传统的为民做主的思维,让人民自己当家作主,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乡镇等政府部门不是把政府权力下沉到乡村的每个角落,而是积极推行村民自治,落实“群众事务,群众管理”的原则,让群众成为管理的主体。只有给乡村社会留下一定的自治空间,才能有利于民意的上传和下达,有利于保持整个系统内信息的畅通,有利于新生事物的发展,也可以避免公权力的过度干预而形成好心办坏事,管了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造成官民对抗。政府甚至要主动培育乡村民间组织,让它们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分担乡镇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形成一个政府与民间良性互动的管理模式。同时也要通过群众的积极参与,来促使政府依法办事,改变传统社会权大于法,使权力无法真正得到制约而造成基层政权无法无天的现象。

(三)新时期的乡镇社会管理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是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为指导,这一价值体系为维护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统一人民的认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毕竟是与小农经济、与封建专制统治相适应的价值体系。在今天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利益主体的多元、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舆论不一”也成为常态。因此在思想文化方面,我们除了要继续执行主席提出来的“”外,还需要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达到规范人们的行为、统一认识和整合社会的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的产物,它与新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相协调,是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综合所有认识后形成的,并且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普遍认同的“最大公约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因为具有“最大公约数”的特点,才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新时期的乡镇社会管理理念必然要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相统一、相协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来检讨政府的管理行为,做到行有依归。同时乡镇管理部门也要通过自己有效的管理行为引领乡村的社会舆情,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成为新时期凝聚广大乡镇居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的精神武器。

四、结语

小农经济的脆弱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产品 农业 共享经济 分享经济

一、共享经济模式及其特点

共享经济这个术语最早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Joe L. Spaeth)于1978年发表的论文(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 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中提出。2010年初,英国学者雷切尔・布茨曼出版专著《我的就是你的:“合作式”消费的兴起》指出共享经济将给人们的消费模式带来革命性影响。共享经济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在陌生的个体之间通过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进行信息或物品的分享和交换(易),因此共享经济亦被称为分享经济。

传统商业模式的弱点在于产品和服务分配不均, 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和商品“过剩”, 导致消费需求“不足”,从而阻断产销链。而共享经济中的消费方式实现了产品和服务的有效分配, 实现了商品价值的最大化利用, 同时形成新的供需产业链。

共享经济模式的几个要素是:第一,有闲置或过剩的资源,资源闲置或过剩是一切共享经济的根基,如果没有这个先决条件,其他都是无效的;第二,搭建共享经济平台,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把不同物理位置的资源集中展示出来;第三,按需分配资源的方法,即如何到寻找需要这些资源的人并按他们的需要分配到其手里;第四,共享者获得相关回报,这种回报以经济回报为主,并伴随有人脉等非金钱的资源回报。

二、农产品行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产品行业出现的一个比较频繁且棘手的问题是农产品丰产却滞销,一边是农民守着大量农产品低价难销,一边是城市民众抱怨吃不上廉价果蔬。农产品“滞销、卖难、买贵”的怪圈一次又一次上演。农产品滞销只是一个表象,这个现象的背后,反映出农产品行业内的诸多问题:

(一)产销信息脱节

由于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通道闭塞,市场行情预判能力不高,农民在进行生产抉择时难免存在投机心理,容易受当前价格引导进行盲目种植或生产,造成供需脱节,供大于求。而同时,消费者对市场供应情况不明,对市场上价格高企的农产品望而却步,导致本来可以挖掘的潜在消费需求也因此丧失。

(二)经营方式落后

当前,我国农村的生产方式以分散式经营为主,小农经济根源深厚,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差异较大,农业产业化程度很低,农产品的价值挖掘仅限于初级生产程度,深加工、附加值挖掘远远落后,农产品进入市场后只能听天由命、销售困难。

(三)销售渠道单一

多数农户都是处于自产自销模式,农产品销售仅仅靠周边地区消化,更多的是靠每天把农产品拉到农贸市场或者等待中间商来收购后到批发市场进行销售,农产品在市场中辐射范围小,渠道对接过程中难免遇到信息失真现象,导致农产品滞销。

(四)物流成本偏高

农产品与其他产品的最大区别在其存储期上,农产品在流通环节别容易变质,这种脆弱性对物流环节的时效性要求极高;而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物流规划不合理,流通环节多,导致迂回运输,长距离运输,使得产品腐烂变质块,物流费用高,最终导致销售价格高。

三、农产品利用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策略

(一)完善基于电子商务的农产品供销平台

电子商务模式作为一种产销模式的创新,已被各个行业广泛应用,农产品领域内的电子商务平台也在逐渐增加。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实时的信息平台,实现了产销信息的互通,拓展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成为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的新途径。当前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覆盖比较分散,农产品信息整合不够全面,不同的运营模式导致交易方式差异大,容易造成信息混乱错位,同时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也影响农产品的正常交易,因此,农产品供销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定位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需要针对性的收集行业、市场及产品资讯,做好数据的调查和分析,优化系统平台,完善平台的用户体验,保证平台的稳定性,为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和平台基础。

(二)建立农产品产业链资源共享机制

共享经济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实现了各类资源的共享,从农产品产业链角度分析,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环节,可共享的资源如下表:

建立农产品产业链资源共享的机制,就是按需分配资源的方法,将产品及资源供应、市场需求在第三方平台展示,实现供需的共享。例如A企业具备生产食用油的优质原料,却不具备生产线和生产许可,而B企业正好具备这样的资源条件且有生产时间的空余,那么彼此均可在第三方信息平台上相关需求和供应信息,使得A企业能顺利的找到B企业,实现原料的有效利用,顺利生产,而B企业也能获得相关回报。这种共享方式使得产业链上不同的经营主体能彼此互通及互惠共利,寻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产品及市场,形成互为供应商,互为经销商,互为服务商等协同合作模式。企业间通过共享经济的模式,把资源做充分,把“蛋糕”做大。

(三)引导和主张市场进行分享型消费

当前市场环境下,信用危机频频出现,尤其在农产品行业,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消费者对目前的食品类商业组织及食品产品信任度越来越低,而分享型的消费理念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分享型消费信息的发出往往是消费者信任的个体和组织,当分享的信息产生了消费者共鸣时,基于信任的消费行为自然发生。在移动互联时代的今天,大商圈开始变小分散进入各社区和圈层,消费平台出现大面积的碎片化,基于“分享型”的消费心态日益凸显,以消费者分享为驱动力的新型营销策略异军突起。农产品企业应抓住这种机遇和条件,贯彻分享型消费的理念,引导和主张现有市场进行分享型消费。这意味农产品企业应以市场为导向,开发品质过硬的产品,建设与产品相关的有价值的内容和资讯,鼓励消费者通过不同的渠道分享产品及内容,并给予一定的分享回报,将营销的本质回归于人。在社会化媒体营销大趋势下,谁抓住了消费者,谁就能在这场全新的营销革命中赢得未来。

参考文献:

[1]杨书培.中国分享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及可持续发展性[J].经济观察,2015(5),16-18

小农经济的脆弱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经济结构性差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河北省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京津冀金融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农村金融体系要发挥应有的助推作用,必须依赖于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但河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显得脆弱且存在诸多缺陷,致使金融体系发展缓慢,金融服务落后,支农资金不足;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下,价格机制不能充分发挥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等。因此,准确把握影响河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因素,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而且对有效承接京津转来产业、消除环京津“经济贫困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涌现出了诸多关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文献,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类:第一类认为金融生态环境由多个子环境构成。徐诺金(2005)指出金融生态环境可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从根本来说,软环境取决于硬环境,其中法律制度是硬环境的核心。[1]王文乐(2012)认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也是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的总和,是市场环境、信用环境、人才环境与政策环境的统称。[2]潘劲(2008)则认为,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因素涉及自然资源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信用环境与法律环境六大要素,这六大要素内部及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状况,同时也反映出金融生态环境的地区差异性。[3]第二类认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指出评价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水平、社会信用及法制环境等3个目标层、14个准则层和90项指标层组成。[4]黎和贵(2007)研究发现,法治环境相对较好、地方金融发展较快、金融部门独立性较强、社会诚信水平较高、社会保障程度较完善的地区,这样的地区恰恰是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5]谢太峰等(2010)通过构建国际金融中心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从经济实力、金融实力和基础设施三大方面对京沪两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从具体基层指标上看,京沪两地在经济开放度、资本市场和交通地位三方面有较显著的差异。[6]陈雁云等(2013)也认为影响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经济基础、金融稳定与发展、市场中介与信用、政府治理是影响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7]第三类认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也是由多个子环境构成,且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但表现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同于城市金融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何颖媛(2013)认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由农村经济环境、农村金融环境、农村政策环境、农村信用环境以及农村法律环境等子环境构成,并指出农村法律环境对降低农村金融机构脆弱性的作用不显著。[8]周妮笛(2010)以湖南省为例,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与数据包络分析法说明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分为区域因素和一般因素两类,其中区域因素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法律环境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一般因素主要包括农村金融运行状况、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地方政府服务水平等。[9]

以上成果为本文研究如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视角借鉴。但是,已有的文献基本上只是着眼于金融生态环境内部相关问题分析,缺乏不同区域之间金融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的研究。优化特定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京津冀金融一体化下,本文认为宏观经济是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通过将河北省经济与京津经济进行对比,发现河北省经济存在的差距,为改善河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顺利实现河北省与京津之间农村金融体系融合提供决策参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经济结构性差异与河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

金融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所以京津冀经济结构性特征决定了京津冀金融一体化发展的方向和路径。长期以来,京津冀经济总体发展保持很高的一致性,如图1所示。尽管河北省经济是京津冀经济中绝对规模最大的,但是人均GDP却是最低的。以2013年为例,河北、北京和天津的GDP分别为2.83万亿元、1.95万亿元和1.44万亿元人民币,但是人均GDP:北京为9.22万元,天津为9.76万元,河北省为3.86万元。因此,河北省的人均GDP是最小的。

在结构上,河北省经济与京津经济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首先,京津冀的第一产业对各自区域的贡献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京津冀三地经济一直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但是数据表明,京津冀三地经济中,由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第一产业对相应各区域GDP的贡献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我们更应该看到,河北省第一产业对河北GDP的贡献远远高于京津第一产业对各自地区GDP的贡献。如图2所示。以2013年为例,2013年,河北省第一产业GDP为3500亿元,占当年全省GDP的12.37%;而北京第一产业GDP为161.8亿元,占当年北京GDP的约1%;天津第一产业GDP为188.45亿元,占当年天津GDP的约1%。所以,无论绝对额还是相对比例,第一产业在河北省经济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京津地区的第一产业在其经济中占的份额很小。

其次,与京津相比较,河北省的第三产业欠发达。第三产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2年,河北省第三产业创造价值9384亿元,占当年GDP的35.3%,服务业收入2551.9亿元;天津市第三产业创造价值6058亿元,占GDP的47%,服务业收入4293.7亿元;而北京市第三产业产业价值1.37万亿元,占GDP达76%,服务业收入多达2.23万亿元,约是河北省服务业收入的近10倍。这说明,北京市第三产业非常发达,而河北省的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尤其是服务业严重滞后。

最后,与京津相比较,河北省经济开放程度偏低。2012年,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7426家,利用外资不到490亿美元;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11491家,是河北省的1.5倍多,利用外资额1189亿美元,是河北省的2倍还多;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26535家,是河北省的3.5倍以上,利用外资额达1493.55亿美元,是河北省的3倍。可见,河北省利用外资规模偏小。从进出口的规模来看,尽管天津市经济总体规模小,但是它依托港口便利,所以天津市的进出口规模是最大的,北京市次之,河北省排最后。2013年,天津市进出口总额超过1285万亿美元,北京市为632万亿美元,河北省为548.8万亿美元。这说明,河北省外向型经济规模偏小。

因此,尽管河北省环绕京津、地域广阔、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和环境容量大,所具备的自身区位、土地、人力、矿产、港口等资源,为京津产业的延伸和转移可提供广阔空间,是京津发展的重要依托,但是与京津经济相比,河北省经济依赖第一产业较多,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欠发达,经济开放程度较低。

三、改善经济环境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性措施

经济是决定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谢太峰等,2010;周妮笛,2010;陈雁云,2013)。经济结构的落后性也决定了河北省金融生态环境相对的落后性,由于河北省农村经济占主要地位,所以通过优化河北省农村经济实现河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尤为重要。优化农村经济,必须从改革农村主要经济制度入手。

首先,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强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经济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为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增加农村经济活力,发挥了巨大作用,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生产被要求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在农村下,由于河北省农村人口数增长和家庭数量增加,所以平均每户承包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少了,致使单户农业生产规模在逐渐缩小,不利于现代化的机器设备作,不利于生产要素的集聚,也成为了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改革当前的农村,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土地互换、土地出租、土地股份合作、土地入股、土地转包等形式有序流转,满足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对土地及资金的需求;允许农户和单位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为农村资金融通拓宽渠道,加速河北省农村金融市场与京津市场的融合。

其次,创新农村新型经济主体设立制度,增加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竞争活力。目前,河北省农村经济主体仍然以农户为主,农村法人性质的经济主体主要是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农业公司、家庭农场等数量少,且结构单一。经济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同时经济主体的数量规模和层次结构的多样性决定了经济主体的广度和深度。要增加和丰富河北省农村经济主体的数量和成分,提高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竞争活力,一方面,应培养农民现代市场经济意识,打破小农经济意识的束缚,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使之成为新型农民,激发农民自己的参与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另一方面,积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使农村传统部门与现代经济部门实现充分地互联互通,焕发农村传统部门新活力,使之产生更多的私营经济主体;另外,应适度放松农村市场的准入门槛,充分保护农村私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最后,创新农村产业制度,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承载力。涉农产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当前,河北农村涉农产业的产业链短、向非农产业延伸少,涉农产业及其产品科技含量低,高附加值产品少。要创新农村产业制度,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承载力,第一,应制定相应政策,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好现有劳动力和地理资源,做大做强蔬菜、花卉、水果、水产、畜禽、食用菌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促进农林牧渔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巩固河北省传统产业优势地位;第二,制定相应政策,鼓励与涉农产业关系密切的非农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劳动力就业结构转变,弥补产业短板;第三,制定政策,鼓励河北省农村三产联合,延长产业链是从长远角度着眼于提高农业整体质量,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农业由传统农业向开放的现代化农业转变。

参考文献:

[1] 徐诺金.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问题[J].金融研究,2005(11):31~38.

[2] 王文乐.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路径[J].企业经济,2012(4):175~178.

[3] 潘劲.金融生态环境构成要素与影响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8):40~45.

[4]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金融研究,2006(1):167~177.

[5] 黎和贵.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差异与经济增长效率[J].金融论坛,2007(3):45~52.

[6] 谢太峰,王子博.京沪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及相关建议[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3):75~79.

[7] 陈雁云,刘晔.江西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J].江西社会科学,2013(5):77~81.

小农经济的脆弱性范文第4篇

家庭不但是社会最基本细胞,也是家族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家族势力的日益壮大。传统上的所谓“家庭”通常是指在一位家长的主持下,共同居住共有财产的血亲组织。古代家庭结构,一般是由父子两代或父子孙三代构成,其人口数如战国时期孟轲所说的有“五口之家”,或“八口之家”。汉代晁错在分析自耕农生活水平时,也是以“今农夫五口之家”来计算。他们的说法常被后代作为推算古代户口的主要依据,可见两代人或三代人所构成的家庭是古代社会比较常见的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家庭”。

宋代以前福建也有大姓人家,如林、黄、陈、郑等,但是否存在累世同居的大家庭不见史籍记载,宋代时,朱熹弟子许俭,闽清人,因“三世不分异,庭无间言”,而被时人誉为“孝友”,只三代同居就赢得孝义的美称,可以想象当时福建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并不多见,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值得考虑,就是唐宋时期由于北方战乱频繁,接连不断的大批难民渡江入闽,这些移民自身缺乏形成大家庭的客观条件,因为这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行。

明代时,福建有大家庭始见史书记载,连江县的杨崇家庭,六世同居,男女老幼有70口人,饮食一道,财产共有。南平廖氏,五代同居,也同耕共食。大田县吴氏六世同居,男耕女织,不分彼此。福清县王荣也是六世同居,大小家人七百余口,不曾折箸争吵过,而且这个家庭一直发展到清代,是福建历史上受明清两代封建王朝表彰而名扬一时的大家庭。

这类传统大家庭都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累世同居,二是财产共有,三是饮食合,整个大家庭事无巨细,全由家长定夺,大家庭的日常开支基本上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正如陈支平教授在《近五百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一书指出的那样:这种理想化、模式化的大家庭制度,只是个别的、临时性的,不可能是普遍的、永久性的。因为这种大家庭制度严重束缚了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抑制了个人私欲的追求,不符合绝大多数人要求发展自己个体经济的愿望,也不切合实际,小农经济的脆弱性是无法为庞大的家庭经济生活提供长期保障的。所以,这样的大家庭制度在现实生活中难于全面推行,一旦父母去世,兄弟间分家析产就在所难免,分裂为众多的小家庭,以明万历六年(1578年)福建省人口为例,户数515307,人口1738793,平均每户的有3.3人。可见明清两代福建社会还是以小家庭占大多数。

当然在闽西南山区,一部分客家人流行聚居一楼的生活方式,即人们所熟知的客家土楼现象。每座土楼基本上是累世同居,平均居住人口上百个,房间也多达上百间以上。以邮票上的永定县古竹乡的“承启楼”为典型代表,四环同心圆楼,康熙四十八年(1709)动工,历时三年才告竣工,现已居住第十一代人。目前在福建已知的客家土楼达四千座左右,其聚族而居,历代相沿已成俗例。客家土楼具有累代同居的特点,但不具备实行大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有的学者也持这种看法,“客家人没有形成四世、五世同居共灶的大家庭,而是分门立户”。

宋代以后,福建社会小家庭始终占主导地位,尽管封建王朝不遗余力地旌表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但收效甚微,寥若晨星,更多的人愿意选择两代人或三代人构成的小家庭生活方式。通过家庭的不断裂变,也使得家族团体不断扩大,同姓不同宗,同宗不同房的家族团体愈分愈细,越来越多,这都与明清时期小家庭的广泛发展管切相关的。

福建人早在宋代就有零星开发台湾地区的举动,明代荷据台湾时,又有大批闽南人应募入台耕作,其中有的人随后回乡搬善过合安家。如《安平颜氏族谱》记载颜开誉就有迁家入台的事例。《东石汾阳郭氏族谱》记录此时也有郭一程在台娶妻立家。但估计在台安家立业的人并不会太多,据1649年台湾荷兰长官费尔堡在一封信中所说,纳税的汉人有11339人,其中妇女有838位。占8%左右,移民台湾的家庭不是很多。郑成功收复台湾时,有一批家属随郑军渡海入台,根据施琅《尽陈所见疏》说,明郑汉移民中,十人中有五、六个没有带家眷,男女比例比荷据时期要改善些,有家庭的人数占近一半,这是由于明末清初战争迫使许多妇女逃离大陆,后来清王朝后,有一半以上的台湾汉民家人返回大陆祖籍地,又使台湾社会的家庭数量急剧减少。清领台湾后采取禁止搬眷人台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了移民中男女比例失调的矛盾。可见乾隆以前,台湾男女不成比例确实很严重。

清代台湾由于男女数量前后期反差比较大,因此台湾社会的家庭结构就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如果以道光年间为界,其家庭组合的类型就有所不同。在前期,台湾社会除了一部分传统的以夫妻为主的小家庭(另外还有若干个三、四代同居的大家庭)外,更多的是其他类型的家庭,如移民时期,单身男子占大多数,造成家庭结构的不正常,有父子移民台湾,构成父子家庭,有兄弟同往台湾,组成兄弟家庭。《重修台湾府志·风俗》说有的兄弟同居长达数世之久。还有许多是单身汉的家庭,在广大乡村中,四、五十岁仍未娶妻的男子为数不少。这些上了年纪的单身汉为了老有所靠,过有人祀,往往要设法抱养一个幼童作为继子,“盖台民无子者,买异姓为子,虽富家大族亦继异姓为嗣,谓瞑蛉儿。”闽南人习惯把抱养异姓的孩童称“螟蛉儿”,有的移民特意返回原籍在亲戚间过继一个幼子,俗称“过房”,有的人到了垂暮之年,才考虑香火传承的问题,便出钱雇了一个青年入门招亲成家,继承家业和祭祀,有的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继子,就把产业托附给亲朋好友,请他们的后代兼顾烟祀,这就出现了绝嗣的家庭,在《台湾和法附录参考书》中所收录的一批托附字契就证实这一点。

移民的特定环境下,家庭的结构必然是形形的,而且来自不同的区域或不同的宗亲,在这种基础上构成的家族形式也与内地有所不同,那种以单纯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家族模式,在早期台湾出现得比较少,因为直系血亲关系的人数量有限,往往采取同姓合约式的联合形式,组成一定势力的家族团体,如时人所说:“台群聚族,鸠金建词字,凡同姓者皆与,不必其同技共派也”。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朝廷再次被迫允许移民携带家眷入台,使搬家入台成为新一轮移民潮的重要表现之一。到了道光年间,妇女人数迅速增加,以夫妻为主的家庭逐渐普遍,传统的分家析产的习俗也随之流行。如戴炎辉《清代台湾之家制及家产》就认为:“清代台湾,以父祖死后即行分析为普遍现象”。但那种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即使在后期也为数不多。《彰化县志·人物志》记载四世同堂有八例,五世同堂有四例。《淡水厅志·节孝》记有张氏家庭六世同爨,算是代数延续比较久的大家庭。其他县志罕见这类记载,在台湾,四世同食共财就可受到朝廷的旌表,但有清一代这类大家庭还是屈指可数。 三

从以上有关清代台湾家庭结构演变的初步分析,就可以看出闽台血缘关系是非常密切,大量的福建移民冒险横渡海峡,入台开荒种田,等有了立足之地,又想方设法搬善过台,在台湾安家立业,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新的家族。这些移民及其后代与祖籍地的家族有没有保持联系和交往呢?台湾学者尹章义先生在《清代台湾移民社会争论》一文中明确指出:在检阅的数千部族谱以及对台湾若干大族的研究报告中,都有记载与大陆家族的联系活动,有的家族与祖籍地租词的交往还十分密切。台湾有的人认为清代后期台岛移民社会已向定居社会转型,台湾象族只是认同现居地的关系,而淡化了与祖籍地的祖源关系,这种看法显而易见是不确切的,事实是无论是在移垦时期,还是在定居时期;不论是第一代移民,或是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的后裔,都重视与祖籍地家族的联系,两地家族相互交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乡情族亲隔不断。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讲求宗亲合睦、互助互利的家族关系,不论你走到哪里,这种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是难以改变的。福建新移民到台湾,总是投亲靠友,寻求乡亲族人的帮助。为新来的乡亲排忧解难是宗亲间又不容辞的责任,这种事例在台湾各地开发史上比比皆是。

其二,两地经济互补。明清时期台湾是一处新开发的海岛,生活物品与生产工具极为匾乏,如农耕工具、耕牛、陶瓷、布匹等,移民们都要从内地购置后想方设法带过去,在这方面也会得到家族的资助,而且一些家族比较有钱的人,还携巨资入台募民开垦土地。

其三,两地文化交往。据史载,台湾在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才有第一位的乡试举人,叫苏峨,泉州籍,应试以前移民台湾凤山县,后人议论地为冒籍举人,即不是土生土长的台湾士子。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台湾始有第一个文进士陈梦球,祖籍同安,也被时人议为“冒籍”。类似这种所谓“冒籍”应试的事例肯定还有不少,因为当时台湾刚刚开发,文化落后,福建一些家族生员,通过对岸族人的帮助,悄悄移民过去,利用台湾读书人不多的空子,以获取科举功名利禄。

乾嘉以前,台湾地方文化教育不发达,移民到台湾的福建人,大多也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农民。因此,在这阶段台湾大多数家族缺乏修编族谱的文化条件,而族谱是正源明宗反映家族来龙去脉的关键载体。“开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各家族都非常重视修纂族谱,修族语也就成为两地家族间的文化交流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不少台湾家族是直接将故乡已编印好的族谱带过去,然后再增加台湾新家族的内容。由此可见,两地家族同修纂族谱在清代已成惯例。

其四,两地祭拜祖宗活动,林其泉教授在《闽台六亲》一书中说:“以前,凡大陆去台人员,每年清明节前后,多派人回祖籍与留在祖家的同族房的人一起到山上祭拜祖宗坟墓,在清代几乎都这样做”。可见闽台家族交往中最密切又最重要的是两地祭祖拜神活动。正如台中简家祠堂的一副对联所表达的精神:

千秋烟祀永在前,远可追,流可溯;

小农经济的脆弱性范文第5篇

现阶段各类经济成分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比较

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现阶段,各种经济成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作出了贡献,但是,在不同的方面和不同的程度上又有所区别。为评价不同的经济成分对国民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我们按照对工业总产值、社会零售总额、工商税收、就业几个方面的分类分别来考察不同的经济成分所具有的贡献。

表1不同经济成分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率(注:资料来源:《工商管理行政统计汇编》(1991-1998),国家工商管理局办公室;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转引自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41、58、24、25页。)

年份外资企业私营经济个体经济

199915.925.3418.18

表2不同经济成分对社会零售商品额的贡献(注:资料来源:《工商管理行政统计汇编》(1991-1998),国家工商管理局办公室;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转引自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41、58、24、25页。)

年份国有零售额比重集体零售额比重私营零售额比重个体零售额

198939.1033.200.4218.63

199241.2927.910.8320.27

199529.8519.314.8830.33

199820.6516.5710.4937.05

表3不同经济成分对工商税收的贡献(注:资料来源:《中国税务年鉴》1992-1998。转引自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82页;《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6页。)

年份个体私营外资国有集体

19937.930.265.2063.5621.08

19947.620.378.1263.0417.15

19957.270.6510.3859.7417.58

19967.351.1113.1654.6918.41

19976.711.3213.9556.3315.34

19987.062.1419995.592.48

表4整个国民经济中各种类型经济企业从业人员情况(%)(注:资料来源:《工商管理行政统计汇编》(1991-1998),国家工商管理局办公室;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转引自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41、58、24、25页。)

年份国有集体外资私营个体

198918.276.330.080.303.51

199016.195.550.100.273.29

199116.465.600.250.283.56

199216.615.520.350.353.76

199316.455.110.430.564.43

199416.694.890.600.965.62

199516.574.630.761.416.79

199616.334.380.781.707.29

199715.874.140.831.947.82

199812.952.810.842.448.74

199912.142.430.872.868.84

从上述各项指标来看,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在就业方面,个体经济已经成为除国有经济外,提供就业机会最多的经济成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国有经济提供就业机会的功能正在逐年下降,按其战略地位,以后也很难有大的吸纳空间。因此,个体经济在这方面的作用就更为引人注目。其次,目前个体经济在实现社会零售额方面已经是贡献最大的经济成分,其余的在工业生产总值和工商税收方面,其作用也不容忽视。然而,我们注意到不同的经济成分在对就业和税收的贡献上,并不是同步的,往往是被看好可以提供就业机会的经济成分,反而吸收就业的数量并不多,这是市场主体追求经济效益而必有的“降本”观念所为。因此,如果与国民经济发展中什么是最重要的目标的认定联系起来,对不同经济成分贡献的衡量就会得出不完全一样的结论。

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多元目标中,就业是最重要的目标

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而言,目前所存在的任何一种经济成分都有它的重要性,它们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都各有自己的特点。问题是,当前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最重要的或需要优先考虑的目标是什么。这是我们比较不同的经济成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以及确定它在发展战略中地位的依据。

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来说,无论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对就业的贡献、对国家税收的贡献还是对出口的贡献,都有它的重要性。但是,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就业目标的重要性超过了其他目标,它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其原因在

于:

中国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已经达到7%的警戒线,今后几年可能还会再提高1至2个百分点,中国目前城镇失业率的警戒线应该为7.03%,在达到9.73%时,就会造成重大的社会经济风险(注:莫荣:《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汝信等主编:《社会蓝皮书,200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社会文献出版社版,第166、167页。)。农村地区本来就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隐性失业的现象,目前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4%左右,但农业只占GDP的15%。在加入WTO之后,由于受到世界市场的冲击,农民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更多的农民将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寻找其他就业机会的压力会大大增加,它对于就业形势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就业形势的严峻性还在于近年来,我国经济虽然保持了持续的增长,但是,出现了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不同步的现象。为追求经济增长,在政策优惠和政府的招商活动中,人们更偏好追求高新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大项目;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为追求微观的效率,“减员增效”成为一个普遍被采纳的办法;而近年来,对经济的增长和出口贡献非常突出,对税收贡献也增加很快的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由于注重微观效益,对就业的贡献虽然也在增加,但幅度十分有限。

过去人们认为,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发展来解决,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解决就业问题。但是,如果改革和所采取的发展战略所导致的是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不同步,就会出现越改革,越发展,失业越严重的现象。近年的经验表明,就业不是一个由经济增长附带的目标,不会随着经济增长而自动增长,而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发展目标,需要由相关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来予以保障,不同的发展战略,可以导致不同的就业效应。比如,是优先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传统产业,还是优先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将使同样数量的资本投入,提供完全不同数量的就业机会。

进一步来看,最近几年我国在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贫富分化、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拉大的现象已十分突出,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之一。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是,我们选择的经济发展方式,不能普遍地扩大就业,尤其不能更多地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和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目前,我们的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不能同步,甚至是以牺牲就业为代价。这种发展所造成的结果就必然导致贫富分化,城乡与地区差别无法缩小,甚至不断扩大。

笔者认为,就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有战略意义的指标,它不仅与效益相联系,也与社会公正与公平,与稳定相联系。扩大就业,应高于其他指标,成为指导今后经济发展的中心目标。

另一方面,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要解决就业问题的对象,主要是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中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部分人的特点是除了劳动力外,既缺少其他人力资本(经营能力、专业知识),也缺少必要的经营资本。当现有的产业不能吸纳他们就业时,他们很容易就成为失业和潜在失业人口,并由此成为低收入或贫困群体。所谓就业问题,主要是使他们在经济的发展中能获得就业的机会。

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发展什么经济成分对解决就业问题可以作出最大的贡献?各种不同的经济成分对就业都作出了贡献,但其贡献度并不相同。

从前面的表列中可以看到,目前在我国,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对就业的贡献在各类经济中最大,但它对就业的贡献不是呈不断扩大的态势,而是呈不断萎缩的态势。在改革深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有经济的战略地位必然要求她进一步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方向发展,这种趋势使它对就业的贡献率会进一步降低。

集体经济(包括乡镇企业)曾经对就业作出过很大的贡献。但是,原有的集体经济在新一轮市场争夺中面临艰巨的结构转换,企业较多减员而较少增员;新型的集体经济如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企业,出资者即劳动者,利益机制的刚性使之在用人方面也是精打细算,虽能提供就业机会,但其贡献也已从80年代的排名第二位降低到第四位。

外资企业对经济增长、出口以及税收的贡献都非常突出,1999年出口占全国的45.47%,税收占全国税收的15.99%。但是如果从就业来看,1999年在外资企业的从业人员为612万,占全国城乡就业人口的2.91%,占全国就业人口不到1%(注: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9、60页。)。由此可见,外资企业对于中国就业的贡献是十分有限的。加入WTO以后,外资企业将进一步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方向发展,不可能对解决中国的低层次劳动力的就业作出很大的贡献。

私营经济在20世纪90年代蓬勃发展,到1999年从业人员已达到2022万人。它的进一步发展对解决就业问题具有很大的潜力,但由于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限,仅靠私营企业仍无法解决如此巨大的就业压力。

从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数据中可以看出,个体经济对解决就业具有巨大的贡献和潜力。1999年,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为6241万人,仅次于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的8572万人,成为国民经济中第二大吸纳就业的经济成分。如果其他经济成分在提供就业机会上都是有限的话,我们要考察的是,在我国未来个体经济是否有可能大发展,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主渠道。

强调发展个体经济的理由

在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并存的局面下。强调发展个体经济的意义,是由于它对解决就业问题具有很大的潜力。从发展和提供就业机会的角度来看,个体与私营经济都有迅速发展的势头,而且私营经济的规模、效益,以及单个经济体雇佣从业人员的数目都要高于个体经济,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发展个体经济呢?没有别的原因,就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因为发展个体经济门槛最低。

无论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是外资企业,我们都希望它们能进一步的发展,但是,这些年的实践表明,它们都有自己发展的瓶颈。对这些经济成分在解决就业方面寄予过高的期望并不现实。

能够发展私营经济固然好,问题是发展私营经济的一个主要瓶颈是没有足够的私人企业家。对于发展私营经济来说,认识上的和政策上的障碍已经解决,环境也是有利的,但是,在中国工业化尚未完成,发展市场经济也起步不久的条件下,作为企业家的私人企业主,却不是马上就能大批涌现出来的。从1990年到1999年,私营企业户数的增加速度达到35.50%,是一个超常规的发展时期,即便如此,私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仍十分有限。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私营企业家的稀缺,从而制约了私营企业短时期内在国民经济中比重的大幅上升,相应地也就不易提供大幅增加的就业机会。外资企业的情况也相类似,同期户数的增加速度达到26.62%(注: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但其在国民经济中对就业的扩大还是有限的。如果考虑到外资企业比私营企业更倾向于使用资本、技术而不使用劳力,它对就业可能作出的贡献就更加有限了。

个体经济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自我实现就业的经济成分。在英语中个体经济称为self-employedindividuals,即自我雇佣的个体。它不依赖于别的企业是否提供就业机会,而是可以自己创造机会实现就业。因此,在无论是国有、集体,还是私营和外企都不能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而这种情况在我国可能要持续相当长的时期时,发展个体经济实际上就成为失业和潜在失业人口的一种以自我创业解决生计问题的谋生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体经济虽然在我国并不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但却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广阔天地。即使在发达国家,个体经济仍然是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

个体经济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进入门槛很低,不管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只要有小额资本和简单的技能就能开业,从事某一项经营活动。它适合中国目前大多数失业和潜在失业人口生产(经营)能力和所能承担的风险能力十分有限的特点,容易在适合他们的起点上,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正是由于进入门槛低、更多的要求就业人口都能进入这一点,在其他经济成分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都有限的条件下,决定了个体经济将是城镇下岗失业职工,和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农业劳动力实现就业的主渠道之一。

表5不同经济成分户均注册资金比较(单位为万元,外资企业为美元)(注:数据来源:《工商管理行政统计汇编》(1991—1998),国家工商管理局办公室;《中国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四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转引自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8、34页。)

年份个体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外资企业私营经济

19930.48130.4625.65146.6428.62

19960.80151.8234.44183.6145.80

19991.09263.7241.49218.2168.18

从不同经济成分的注册资金规模比较中可以看出,个体经济开业所需要的资金量是最低的。注册资金虽然不是一个企业实际运行时所需要的资金规模,但它基本上反映了这个企业的进入成本,即要从事这个领域的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资金规模。相比之下,个体经济要求的资本门槛最低。

个体经济进入门槛低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不要求占有中国目前最稀缺的生产要素——企业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然而,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却可以培养出企业家所必备的素质。

由于个体经济所需资本规模小,经营相对容易,不需要素质很高的人力资本,这样的门槛,农民和城市的下岗失业人员比较容易进入,因此是解决就业问题最具潜力的经济成分。

发展个体经济的意义,还不仅限于解决就业问题。首先,它扩大和深化了社会分工。建立一户个体经济,就是建立一个在社会分工下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它使经营者相对集中地只经营自己从事的业务,逐步专业化而提高劳动生产力,同时也细化了社会分工。按照马克思的分析,扩大社会分工本身,就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条件下,这种社会分工的扩大和深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过程。

发展个体经济所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培养了大量的能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进行自主经营的人员,使人力资本得到提高。城镇的下岗职工,原来并不直接在市场中进行经营活动。农民虽然离不开市场,但仍有相当大生产的比重是属于自然经济状态,并不完全市场化。当他们转变为个体经济时,则成为在市场经济中以独立的经营活动为生的经济主体。这不仅是他们生产方式的改变,也将迫使他们去学习在市场经济中如何最有效地运用自己的资源,如何去规避风险,以及不得不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和国家的法令来从事经营活动。这实际是他们的人力资本的一个提高过程。它也是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所必然要走的道路。这种人力资本的培育和提高,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所具有的价值,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实际上,这是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市场经济化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缩小目前存在的二元经济之间差别的一个关键。

发展个体经济对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本的意义,从地区发展战略的角度来看,其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表6个体经济区域发展态势(注:数据来源:《工商管理行政统计汇编》,转引自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页。)

年份东部地区户数比重中部地区户数比重西部地区户数比重

198949.4129.7020.89

199349.2531.1719.58

199646.0437.5416.44

199946.3136.2317.46

表7私营企业区域发展态势(%)(注:数据来源:《工商管理行政统计汇编》,转引自张厚义等主编《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年份户数雇佣工人注册资金产值消费品零售额

1990:东部69.2164.1768.1568.6969.55

中部20.0522.0520.9622.0720.85

西部10.7413.7810.889.239.60

1998:东部64.5262.2267.2572.6867.33

中部22.2524.1119.1018.1021.80

西部13.2313.6713.659.2210.88

1999:东部67.0663.0969.8074.7068.08

中部20.0322.9717.1916.2321.16

西部12.9113.9513.009.0710.75

从个体、私营、外资企业的地区发展态势来看,虽然它们在东、中、西部之间的差距都是明显的,但是其中个体经济的发展态势在地区差别上最小,它表明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相对于发展其他经济成分而言,发展个体经济最为容易,也最为实际。尤其是对于“锅底现象”的中部地区,个体经济的发展态势与东部的差距比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都要小得多。因此,在中西部的地区发展战略中,加强发展个体经济的力度,可能比鼓励外资和发展私营企业更容易见效。

发展个体经济离不开政府的作用:服务与监管

从一个更

广阔的视野来看,发展个体经济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历史过程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功能不只是解决眼前的就业压力,繁荣经济的问题,而是把一个特定的数量庞大、人力资本不高的人口层次,在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参与工业化进程的情况下,通过发展个体经济而带入到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的大潮中去,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积极的组成部分。因此,它本身就是整个经济、社会大转型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这样的角度来看,个体经济所代表的生产力层次要远远低于其他的经济成分,但它的重要性并不因此而降低。这是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存在着几乎接近发达国家的沿海地区,和同时也存在着大约2/3的农业人口,和极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样一种国情所决定的。由此,产生了中国必须要发展多种生产力层次、多种成分经济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对发展个体经济的意义就看得更清楚了。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如何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

中国绝大部分就业人口的人力资本素质不高,经济能力和经营能力有限,以及个体经济的脆弱性,特别在中国加入WTO以后所面临的市场具有更大的风险,决定了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提供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

降低创办个体经济的门槛。它包括减少登记注册费用和个体经济所承担的不合理负担。上海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时所创立的“非正规就业模式”,即只要非正规就业者向政府部门登记,不需要任何注册费用,就可以开业。这对于缺乏资本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往往决定了他(她)能否进入。在开业之后,各部门的不合理负担也是个体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不解决这些问题,个体经济难以发展。

必要的扶持和帮助。由于进入个体经济就业的人员本身在人力资本和资本两个方面都很薄弱,它需要政府进行扶持。这种扶持包括向个体经济提供小额的优惠贷款;提供必要的从业辅导和就业培训,使还不具备能力的潜在创业者能通过辅导和培训能尽快地成为个体经营者;鼓励和帮助个体经济组织起来,逐步进行行业规范与合作。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如果能将目前对开业前的从业辅导延伸至开业后的跟踪辅导,对维持并巩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可能更为需要。因为目前个体工商户每年登记开业的多,实际歇业的也多。其实,对就业者而言,兢业的态度往往比职业技能更为重要。如果能针对从业人员在成长道路上遇到的困难提供如何克服的方法,会帮助他们在个体经营的路上走得更稳。

强化监管和规范。面对市场规范不够完善,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的现实,以及市场经济中必然产生的权力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在发展个体经济中政府必须强化监管和规范的职能。

发展个体经济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意义来看,是把原来的小农经济,和城镇的失业下岗人员转化为独立的市场经济的经营者。在中国本身的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法规以及执行能力不足,同时个体经营者的素质也不高的条件下,针对市场经济中权力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必然会演变为大量的为赢利而不择手段,破坏市场经济的秩序和违规经营。可以说,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假冒伪劣、损害消费者利益;把经营成本外部化,导致破坏环境和生态,以及各种违法违规经营的现象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大量涌现。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监管,它们也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