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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制度是工业革命和社会进步的产物,也是现代化国家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都呈现多层次,这是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多层次性和保障对象的多阶层性所决定的。为此,在建立医保制度的过程中,设计了多维度的基本架构与多样化的保障模式,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以适应各类人群多层次的需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是尤为必要的。
现阶段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但是,目前仍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统筹层次底、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需要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为支撑,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商业医疗保险最大的特点是由保险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建立经济契约关系,保障水平随缴费额的增加而上升,是一种市场行为和金融活动。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是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经营,以获得利润为经营目标,但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起到了补充作用。
一、商业医疗保险是多层次医疗保降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政府对符合现有国情作出的合理判断和正确决策。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地区各行业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综合实力不强,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比较大,这就必然导致各阶层人群医疗需求存在差异。政府建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需要通过其他补充渠道来解决,正因如此,商业医疗保险就成为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途径。
二、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协同发展是世界总体趋势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合作、共同发展,这已形成人们的共识。例如:美国有世界上最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高度市场化的医疗保障制度,然而,美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非常成熟,有一套比较有效的筹资机制和费用控制机制。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划分得很清楚,政府负担“老、小、穷”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社会其他成员的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障均有商业健康保险承担。又如:荷兰2004年通过的医疗保险法案,其中,在法案中推行的“有管理的市场竞争”条款,主要特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引导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社会保险管理,将法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参保人可自愿选择保险公司参加医疗保险。
三、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合作是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
尽管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是,两者在如何制定科学合理医疗费的给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何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如何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如何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方面都有着共同追求目标。除此之外,在其他领域和课题研究等方面也有着许多共同的合作。
目前,按照国家新医改的要求,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要引人市场机制,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的专业优势,放大制度效能,是完全符合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需要的。坚持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压力,政府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为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基本医疗,提供了法定政策支持和资金来源,又通过引人市场机制,樘岣呋金的使用效率和参保人的合理医疗需求提供了服务,实现了以基本制度公平为前提的目标,促进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运行效率的提升,从而达到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四、商保公司承办社保医疗服务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要举措
在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工具,不断释放行政资源配置的“制度红利”,能最大限度地改善民生和社会福利,有利于政府在公共服务的部分环节和领域策略性退出,进而将职能主要集中在政策制定、服务购买和独立监督上,变公共服务的预算投人为战略购买,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宏观配置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加快转变社会管理观念,通过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借助市场机制提供公共产品,可有效增加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在医疗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经办各类社会医疗保障业务,直接参与构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管理工作,有利于政府部门从大量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弥补管理服务经费和人手上的不足,可以集中精力搞好政策研究和监管;也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医保基金更有效运行和经办服务的提升。
总之,商业健康保险参与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并不单纯是一种简单的供给与补充,而是为构建一套合理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医疗保障体系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价值出应有的贡献。要坚持政府机制同市场效应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源的作用及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不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 医疗保险之间的互动与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张晓,商业健康保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充分认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意义
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的协调发展和共同推动。其中,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和意义在于:
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迅速扩容,力争尽快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正在全面推进。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医疗保险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委托管理,可以分担社会医疗保险的压力,有助于迅速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同时,社会医疗保险只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大力发展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提高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通过商业保险机制克服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在国际社会具有普遍性。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还比较低,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其专业化经营优势,可以有效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
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健康保险涉及第三方,即医疗服务提供者。一般来说,社保机构与医院合作动力不足,议价谈判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医疗费用风险控制能力也比较弱。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医保双方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助于解决健康保险发展的风险管理难题。
鼓励和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我国健康保险快速发展,但与健康保险的巨大需求相比,与建设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展的空间很大,要做的工作很多。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的功能和定位。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区分开来: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重点体现个性化和高效率。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
从政策上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从国际经验看,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我国商业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实际需要出发,财政、税务、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大力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包括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等。
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宏观调控政策、保险产业政策和国民健康政策等,引导健康保险企业积极参与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为城市困难群众和广大农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履行好健康保险企业的使命与责任
积极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商业健康保险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健康保险企业必须将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义务,积极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能力。把握健康保险发展规律,走专业化经营之路,打造产品精算、风险控制、核保理赔、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化技术优势,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的产品与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内部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优势,高效决策、执行有力的系统化运营优势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险需求。
关键词:陕西;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必要性
1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涵义解析
1.1社会保障的概念与组成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基于通过立法形式对于社会成员尤其是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人群基于基本生活权利保障的一种社会安全保障制度,主要体现了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思想。社会保障有四个层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社会救济是社会保障最基础的部分。
1.2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改善政府形象。社会保障要构建多层次的体系,所谓多层次,主要是指社会保障体系要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和补充保障由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的构成。首先,政府通过各种社会项目为社会成员提供的直接服务项目,属于基本保障,也就是社会保障的第一层,如果整个能够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发展社会保障事业,这就是补充保障。政府通过政策鼓励民间团体、各用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一起发挥作用,来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这是第二、三层次的保障。
2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陕西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了长足发展,陕西省已经形成一个以社会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少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有必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文认为,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
2.1完善陕西社会保障体系,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思想
陕西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保障功能不齐,资金统筹层次比较低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陕西社会保险、医疗、失业、社会救助等保障水平进行提高,加大陕西人们的收入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状况,提高陕西人们的幸福感,这体现陕西各级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科学发展观。
2.2构建陕西社会保障体系,深化陕西社会改革
陕西省作为西部一个省份,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不够高,陕西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径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少,甚至有些农村地区没有,城市相关的社会保障水平也不是很高,严重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加快构建陕西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陕西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深化陕西社会改革。
2.3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证实现社会各层次的需求
一个公平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多层次优势互补,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多渠道参与的全方位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创新商业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各类保险服务,构建全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满足多层次的社会需求,能够解决养老、医疗、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士等特殊社会群体的不同层次的差异化需求。
2.4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
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发挥替代市场和监管市场两种职能,对于基本保障来说,需要政府为全社会国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减少饥饿和贫困人口,因为市场无法有效地完成。但是市场有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有助于提升产品或服务质量,通过市场领域能有有助于提升养老和医疗服务的质量,同时在市场中的保险公司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作用,政府加强监督与管理可以,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断优化服务质量,能够有效地发挥对社保保险的补充作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各自发挥所长,可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
2.5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解决人口老年化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老年化问题日益严重,陕西省陕西老年人口以每年3.3%~3.5%的速度递增到2020年,陕西老年人口将达到690万,陕西省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剧。应该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老年健康产业,鼓励城乡居民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通过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模式,建设各类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站,不断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各地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打破政府直办、直管的传统做法,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等,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总之,随着陕西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因此陕西省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迫在眉睫。陕西省需要不断地深化社会保障机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视角,积极调动社会各类资源,满足不断优化升级的社会保障的客观需求,满足陕西人们生存性需求、发展性需求以及价值性需求,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价值,推进符合陕西省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作者:江凤香 单位:西安培华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刘险峰,唐俊,中国高龄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初探[J].中国行政管理.2011(06)
[2]樊小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模式探讨[J].浙江社会科学.2004(04)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
进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近年来,本市逐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今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又进一步推进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适应城镇职工对医疗保障的多层次需求,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应当积极发展适应不同需求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现提出有关指导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和医疗救助为扶持的多层次医疗保障,是本市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地方附加医疗保险组成,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互济、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医保险种以及经保险监督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医疗保险形式。各单位及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和健康状况,自主选择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和险种,以化解个人患大病、重病的医疗风险,适应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医疗救助由政府、社会慈善机构的社会医疗救助以及行业、单位内部的医疗补助组成,以发挥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帮助贫困人员缓解基本医疗费支出负担。
二、指导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相结合,增强职工自我医疗保险意识。各行业、各单位要结合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教育和帮助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转变观念,树立长远的自我医疗保险意识;组织职工开展医疗互助,引导职工参加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以增强抵御患大病、重病医疗风险的能力,提高自我医疗保障水平。
(二)规范引导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部分经济条件较好、职工承受能力较强、且原有医疗消费水平较高的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在单位内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开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
(三)单位、工会与个人共同负担相结合,多渠道筹措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各单位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从单位福利经费、工会经费、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措,并由单位、工会与职工按照自愿、互助的原则,自主商定互助互济办法。
(四)政府、社会慈善机构的社会救助与行业、单位内部的医疗补助相结合,健全社会医疗救助体系。按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求,对于无力支付基本医疗费用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各行业、各单位以及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承担对因病致贫职工的医疗救助责任。拓展医疗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各级财政、民政福利彩票收入要适当增加对医疗救助的资金投入。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与社会捐赠,支持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实施形式
(一)各行业、各单位行政、工会及职工代表可以在单位内部组建职工医疗互助互济组织,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活动。
1、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从单位福利经费、工会经费、个人缴费等多渠道筹措。根据国家规定,原医疗水平较高、福利经费不足的单位,还可提取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费用,作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具体办法市财政部门将另行规定。
2、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各单位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基金,首先应保证用于清理历年医疗费欠款和帮助因病致贫的特困职工,其次才可用于开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
3、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应由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代表共同管理,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并由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和职代会进行监督。
(二)市总工会组织了《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参保职工患重病的,可得到定额补助;《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对参保职工住院自负医疗费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补偿。各行业、各单位可自行选择参加。
(三)本市各商业保险机构已推出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子女住院保险、储蓄还本型医疗保障计划等商业险种,为配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还将推出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办法和险种,各行业、各单位和职工个人可以积极选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