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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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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

关于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范文第1篇

作为检察机关公诉人, 于2015年参与办理李某某等十七人电信诈骗案。2016年6月, 本院又受理陈某某等150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 内设回访部、话务部、财务、人事行政、仓库等多个部门, 通过网络、电视等平台推广相关减肥瘦身、美容丰胸产品, 由接线员或者话务员负责一次性销售及收集客户资料, 并将获取的客户资料输入电脑系统进行流转。回访部人员根据公司相应的抬单剧本, 互相扮演不同角色, 互相配合进行诈骗。案件被害人涉及全国各地一万余人, 涉案价值高达1.5亿余元。该案范围广, 金额大, 取证难, 本人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取证, 固定证据, 并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上述电信诈骗案件, 对于该类诈骗案件侦破、批捕、审查起诉、裁判中的难点以及注意事项进行研究, 以期对以后办理该类电信诈骗案件有所指引。

一、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电信诈骗在作案方式上传统诈骗不同, 是利用通讯工具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互联网等技术手段, 虚构事实模板化, 作案人员团伙化, 远距离、跨区域 (甚至跨国、跨境) 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

(一) 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且翻新速度快

诈骗方式系诈骗团伙根据各地诈骗版本精心设计, 诈骗行为人人手一份, 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学习, 且根据经济、时事等情况, 不断更新, 电信诈骗方式从以前中奖信息、电话欠费、冒名顶替、办理证照, 已更新到紧贴时事的补贴退税、投资理财, 甚至银行卡涉案 (洗钱、贩毒、涉黑) 等, 到冒充主任、教授等以推销减肥产品为幌子, 后虚构被害人身体有毒素, 不排毒可能得癌症死亡等事实, 诈骗被害人钱财的游离于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新型电信诈骗模式。

(二) 诈骗流程的标准化、模板化, 职业化水平较高

前期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撒网, 到被害人主动联系, 登记个人信息, 行为人冒充各类身份联系被害人并相互配合, 后通过仓库发货, 使用套卡取款转移赃款等进行诈骗。团伙成员之间系按照公司化运作, 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 相互之间一对一联系, 互不交叉, 甚至互不谋面, 且相互之间称呼化名。

(三) 诈骗对象的广泛性

电信诈骗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 通过短信群发、电话随机拨打等方式来散布诈骗信息, 但部分犯罪团伙设计虚假商品宣传网站, 有的甚至通过媒体播放虚假广告, 在广泛的群体中等待不特定的人上当受骗。这种犯罪行为使得被害人的范围更加广泛, 社会危害性更加严重。

(四) 诈骗行为隐蔽性强

电信诈骗犯罪主要利用电话、手机、网络等通信工具进行远程诈骗活动, 同时, 行为人从虚假信息到诱使被害人处分财物的整个诈骗过程均发生在虚拟信息空间中, 行为人与被害人并没有面对面接触, 是一种远程的、非接触性诈骗, 且一般不诈骗本地被害人, 这使得案发后对行为人的指认造成困难。行为人得手后一般使用银行卡套卡及时将诈骗资金取出、转移, 并在被害人报案后, 就不再使用用于诈骗的银行卡套卡、手机卡等, 使得警方查控、追踪此类犯罪难度很大。

二、电信诈骗犯罪证据体系的构建

(一) 高度重视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鉴于电信诈骗的特殊性, 要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时间和依法做好电子数据提取工作, 包括诈骗的文字、语音聊天记录、资金流向和被害人的信息等。

(二) 及时做好现场勘查和扣押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 诈骗团伙一般均集中办公, 没有相对独立诈骗场所, 就是聚集在一大间隔成的数个工作区域内实施诈骗行为, 相互之间对对方行为均知晓, 没有隐私和秘密, 对证实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诈骗故意具有较强证明力。扣押的作案电脑、诈骗剧本、低价劣质保健品等物证, 通过后续侦查提取诈骗记录, 鉴定产品是否假冒、低价劣质等, 以印证整个犯罪团伙主观上存在诈骗故意。

(三) 全方位固定工商登记、银行卡、物流、产品等证据

为逃避打击, 犯罪团伙一般冒用他人身份注册公司, 公司实际注册地和经营地也不一致;使用购买的套卡收款, 并及时转移资金;使用虚假发货地址和发件人;产品几乎全部系假冒低价劣质产品。

(四) 注重言词证据和诈骗记录细节审查

电信诈骗系非接触性犯罪, 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未见过面, 电信诈骗次数和人数也众多, 务必对作案细节仔细审查, 犯罪细节描述的一致性对证据认定非常重要;犯罪嫌疑人实际身份和冒用身份情况不一致, 被害人被骗时自报身份和实际身份也可能不一致, 应就银行转账记录、电话记录等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审查。

通过固定上述证据, 以证实诈骗团伙主体的身份, 在诈骗团伙中作用地位 (主犯、从犯) 、诈骗的主观故意、诈骗的客观行为。

三、电信诈骗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一) 管辖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 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 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 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 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根据上述规定, 刑事诉讼法上的地域管辖以犯罪地为主, 而电信诈骗属于通过电信、网络等媒介的财产犯罪, 所以在电信诈骗案件中,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被害人被骗地。但因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 一个地区的被害人可能仅有一名或几名, 且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 一般不诈骗本地被害人, 本地公安机关受理诈骗团伙案件几乎为零, 如何合理利用司法资源, 打击涉及全国范围电信诈骗犯罪。本人认为为节约司法资源, 提高打击效率, 应坚持主要犯罪地管辖为原则, 被害人所在地管辖为补充。

(二) 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区别问题

电信诈骗案件也有产品, 表象上也有交易行为,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方面有很多相同之处, 但也有质的区别, 如何甄别两者区别, 揭开诈骗的丑恶面纱非常重要。

在诈骗罪中, 行为人意图通过被害人履行获取被害人财物, 而自己根本不履行义务, 或者仅是象征性履行义务, 交付部分低价劣质产品仅是用来掩人耳目或迷惑对方的手段, 这种表面履约行为并不能改变行为人整个行为的诈骗性。

在民事欺诈行为中, 行为的主观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谋取不当或不法利益, 但这种利益的取得, 行为人是通过民事履约行为实现的, 只不过这种履约行为是有一定瑕疵的, 但总体上, 行为人还是支付了一定对价的。

具体到个案, 应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客观行为, 以及该犯罪团伙的运作模式、行为人假冒的身份、销售产品是否为假冒低价劣质产品、资金流向等诸多方面来认定。

(三) 诈骗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问题

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实施犯罪, 电信诈骗罪中往往也有假冒低价劣质产品的销售, 两罪的行为具有一定相似性, 因此在司法实践领域很容易将二者混淆, 导致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对二者进行区分, 需要我们结合交易意图、交易价格和被害人受骗原因及犯罪客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问题

辩护人和被告人辩称, 诈骗团伙公司规模巨大、管理规范, 自己仅是普通员工, 并有底薪, 认为诈骗行为系公司实施, 和自己无关。本人认为, 单位犯罪, 是指单位在正常经营业务外存在犯罪行为, 而非以为实施犯罪或主要为实施犯罪而成立。具体在诈骗团伙成立的公司, 往往一开始就是假冒他人身份成立公司, 成立公司目的也主要为实施诈骗, 在诈骗行为以外无其他实质性经营业务, 公司仅是诈骗团伙华丽的伪装。故认定是否系单位犯罪, 应从诈骗团伙公司成立目的、运行情况等多方面分析。

(五) 共同犯罪问题

电信诈骗往往由多人共同实施, 其中以犯罪团伙作案为主, 电信诈骗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等首要分子应对所实施的全部诈骗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比较疑难复杂的问题是电信诈骗案件中具体诈骗行为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电信诈骗的实行犯最常见的两种行为模式是平行式和渐进式, [2]渐进式与平行式区别在于平行式多个行为人针对的是不同的诈骗对象, 而渐进式一般是多个行为人针对同一诈骗对象。

1、平行式诈骗中实行犯的刑事责任。

平行式诈骗指多个犯罪人受同一人指使或多个行为人共同预谋实施诈骗行为, 但多个行为人不是针对同一对象实施诈骗行为, 而是各自针对不同的被害人, 互相之间没有交叉。在这种情况下, 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但对其他人实施的诈骗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争议较大。需要从是否存在共谋以及共谋内容的明确程度、行为人事前或者事中的表现、是否具有共同分赃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判定。如事前无共谋, 事中无帮助行为, 事后未分享诈骗收益, 不认定为共犯。对于无共谋, 也无帮助行为, 仅为业绩考核而分享部分诈骗收益, 因无具体诈骗行为, 也不认定为共犯。

2、渐进式诈骗中实行犯的刑事责任。

渐进式诈骗指针对同一对象, 先由部分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 之后为了非法占有更多的钱财, 其他行为人加入继续实施诈骗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应从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先行为人造成的状态、分赃情况、先行为人是否完全退出等多方面研究。如先行为人因实施前行为为后行为人的诈骗作了铺垫, 并分享全部业绩, 对整个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先行为人在后行为人加入后完全退出, 并不分享后行为人实施诈骗产生的收益, 对后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如后行为人和先行为人事前无共谋, 也仅分享自己实施诈骗行为的收益, 仅对自己实施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反之则承办全部刑事责任。

(六) 帮助取款行为人行为定性问题

在帮助取款行为的定性问题上, 争议主要集中在是诈骗罪, 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目前关于电信诈骗犯罪的多数裁判文书对此没有进行说理性的论证, 而直接将帮助取款人的行为认定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和实施共同诈骗的行为。[3]辩护人或被告人提出的意见主要有两种:一是被告人仅知道帮助取款的钱来源不合法, 但不知道所取的钱是何种性质, 其主观上不清楚所取款项是诈骗得来, 其事先亦未与电信诈骗行为人进行共谋, 只为赚取少量佣金, 帮助取款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共犯主观要件, 客观上也未参与实施任何电信诈骗的行为。二是被告人帮助取款时诈骗犯罪已经结束, 成立既遂, 被告人仅是在他人诈骗行为完成后, 实施帮助转移赃款的行为, 被告人事后帮助取款行为不构成诈骗共犯。

电信诈骗中, 对于帮助犯证据审查与实行犯不同, 其审查证据重点在于主观方面, 即是否存在共同故意, 审查可以采用推定的方法, 重点审查的基础事实主要包括: (1) 通过帮助犯供述、同案犯供述及其他证据, 审查双方之间有无共谋或者在实行犯共谋时帮助犯是否在场; (2) 是否曾参与过其他类似的诈骗犯罪; (3) 办理银行账户 (是否套卡、银行卡数量等) 、汇取钱款 (是否在凌晨、有无伪装等) 的具体情况; (4) 帮助者与实行犯是否系亲属、朋友或者是单纯的雇佣等等。通过基础事实, 特别是细节方面的审查来推定帮助者与实行犯是否具有共同故意, 从而确定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共犯。如果确实无法证实有共同故意的, 但其行为构成其他犯罪, 可以按照相应的罪名定罪处罚。

(七) 假冒低价劣质产品和物流成本是否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问题

在审查起诉和庭审中, 部分人辨护人辩称部分保健品是真的, 部分被害人陈述使用后有效, 这些产品成本和物流成本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本人认为, 各行为人主观上均有诈骗的犯罪故意, 所涉相关产品均系为实施诈骗而采购的低价劣质或假冒产品, 是为实施下一步诈骗犯罪所作的铺垫, 且各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 让被害人限于错误认识购买产品而受骗, 故假冒低价劣质产品和物流成本仅是行为人诈骗的工具, 金额不应扣除。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J].人民法院报, 2016-10-8.

关于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范文第2篇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行至中盘。人民银行相继印发了多个办法和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国支付清算管理。

可以说,支付产业已进入规范发展和优化调整阶段。在这一背景下,支付产业如何坚决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定行业发展信心,是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 产业前景广阔

首先,我国支付产业整体向好的发展形势没有改变,行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大有可为。

近年来,我国支付清算产业规模保持快速增长,通过运用新科技、拓展新业态、开展业务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品质,降低支付成本,提高了实体经济资金运转效率和便利性,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成效显著提升,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认可。

在我国支付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寓监管于服务,加强管理和引导,在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制度建设、监管手段和工具运用以及外部协作机制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支付清算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支付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变革和发展之中,给支付产业带来了新的广阔发展空间。支付产业依然处于发展的机遇期和红利期。

一是我国支付服务市场需求旺盛,为支付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我国经济平稳发展以及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增强了居民的消费支付基础和信心。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和经济转型步伐加快,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消费不断升级,拉动了支付服务需求。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安排不断完善,跨境支付服务需求不断增强,我国支付产业逐步向国际化发展。另外,随着我国消费主力转向80后、90后人群,对支付服务方式和支付产品创新的需求不断增多。

二是市场和技术创新蓬勃发展,为支付产业发展持续注入活力。

支付产业是一个市场与科技优势集合的产业,在运用新技术、满足新需求以及引领新业态等方面具有优势。随着产业环境和技术不断发展创新,如智能终端的爆发式增长、4G移动通讯的普及和5G的开发应用、网络资费下降以及支付受理环境的完善,推动了移动支付迅猛发展,成为支付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另一方面,随着支付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支付成本显著下降,支付服务场景日益丰富,服务体验不断提升,消费者和商户享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支付服务已成为经济运行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创新活力因子。

三是支付服务快速发展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持续的产业聚集力。

支付服务特别是新兴支付服务快速发展,在各类商业模式和业态中作用日益凸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涌入这一领域,形成了新的市场竞争优势。如手机厂商开始积极参与移动支付市场。同时,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机具制造、介质生产、信息技术、数据服务等行业不断融合,促进支付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如一些安全技术企业在反欺诈方面积累了技术和经验,把支付领域作为重要的业务拓展方向。

四是国家鼓励创新与服务、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不变,构筑起支付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撑。支付产业是涉及经济金融和社会民生的基础产业,也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国家积极鼓励和引导支付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突出安全、便民、高效的发展导向。当前对行业的规范和整治工作,最终也是为了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防止行业出现大的起伏和波动,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支付产业快速发展,暴露出的风险和问题依然不容回避,亟待稳妥解决。

如账户管理方面的问题,个人账户开立便捷,一些社会公众对账户不够重视,管理不够完善,出借、出租乃至非法买卖账户信息时有发生,账户实名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再如无证经营支付结算业务问题,已经出现多起风险案例,客户资金被挪用、信息被窃取,商户受损失,甚至引发。还有机构内控薄弱的问题,部分机构为抢占市场和应对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管理标准,形成行业安全管理的“洼地”,部分机构的业务系统建设投入不足、应急措施缺失,系统中断、数据丢失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从发展生命周期、产业价值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来看,支付清算还是一个方兴未艾、内生动力十足的新兴产业。支付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其机遇要大于挑战,动力要大于阻力,前景广阔,前程远大,这是发展的基本格局和主流方向。因此,我们要对风险和问题有清醒认识,同时更要坚定产业发展信心,化挑战为机遇,再接再厉,持续推动支付产业更高水平的发展。 安全与效率

其次,要辩证、具体和动态地认识支付产业安全和效率的关系。

安全和效率是始终贯穿支付行业发展的两条主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辩证、具体和动态地认识支付产业发展中安全和效率的关系,是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银行制定和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出发点。

一是要辩证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是效率的前提,效率是安全的目标。安全是支付信心的保证,保护支付安全通常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规则,以指导市场主体有效地识别、监测和管理各种风险,确保支付服务体系稳健高效运行。效率是支付行业发展的动力,支付效率的提高可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速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和高效支持。

安全和效率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必须统筹考虑,不可偏废。一方面,只讲效率不顾安全,将使消费者资金财产、支付服务市场主体甚至整个行业暴露在巨大的风险中,也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没有绝对的安全,过度地附加安全措施而不考虑效率,可能给正常的支付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或者扼杀一些可能推动行业发展的创新。从支付服务的本质特征看,安全具有一定优先性,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如果确需牺牲一定程度的安全,就必须有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具备足够的风险补偿能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二是要具体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与效率的关系体现和落实在业务及决策之中,也是政策制定和发展导向的一个重要考量。比如,人民银行实施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分类管理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在分类管理实施前,支付机构由于作业方式的限制,在支付账户开立上难以达到与银行一样的审核要求。

另一方面,网络银行、直销银行等新业态在开户上也难以达到传统银行的审核要求。如果简单地从安全角度出发加以限制,那么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业务创新乃至生存发展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但如果只注重便捷和效率,账户实名制的根基就可能发生动摇,也会影响到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和市场秩序。因此,人民银行对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实施了分类管理。账户开立要求越严格、实名认证强度越高,账户的功能越全;账户开立越便捷、实名核验不充分,账户的功能就要受到一定限制。

再比如,按照“大额支付侧重安全、小额支付侧重便捷”的管理思路,在要求大额支付必须采用多重认证方式确保安全的同时,允许在“云闪付”等小额便捷支付中采用免密方式。这些都是政策层面对平衡安全与效率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是要动态地看待安全和效率的关系。安全和效率的平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支付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发生时,不同的参与主体、社会群体对安全和效率的需求都是不断变化的。

在一段时期内,安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那就需要我们集中提升安全水平。以近期着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例,针对电信诈骗中ATM转账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重要资金渠道,我们要求调整个人ATM非同名转账的出(到)账时间。尽管这一临时性措施确实会对部分正常需求产生影响,牺牲了一些便捷,但为有效保护弱势群体资金安全、切实阻断犯罪分子诈骗的资金流,有必要在特定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特殊措施。

当然,未来随着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效率可能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那时就需要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优化提高支付效率和便捷性。我们要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在安全和效率之间有更大的回旋空间,实现更高水平上安全和效率的统一。 行业共治

第三是举全行业之力,精诚合作,促进行业规范持续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汇聚行业力量,行业性问题需要汇聚各方智慧共同解决。因此,行业各方都要加强责任意识,和衷共济,齐心协力,既要做“团结派”,也要做“行动派”,共同把行业的事情做好。

一是市场机构要坚持责任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构建安全高效的产业生态体系。

行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主体是市场机构。各机构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做行业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和有关各方一道把行业的事情做好。各机构要转变观念,强化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发展观,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支付安全和服务规范。要强化案件防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内控治理,建立健全包括运维、风控和审计在内的“三道防线”,提升风险合规部门的权限和独立性,形成发展与风控、创新与合规的内部制衡。要推动在身份识别、交易验证、支付标记化技术、安全算法、芯片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提高支付安全的现代化水平。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要求,坚决把住资金转移这一关键节点,使支付清算环节成为犯罪分子难以逾越的屏障。

二是支付清算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单位良性竞争、协同发展,组织和协调好相关利益群体的行动,共同应对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挑战。行业自律组织在推动行业规范、协调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

作为支付行业全国性的自律组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要深化和推动行业自律,加强和改善行业服务,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要根据监管政策新进展及市场发展新动向,与时俱进建立和完善行业规则及服务标准。要强化约束机制,对于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要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树立自律规则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特别是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方面,支付清算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会员单位细化各项举措,形成行业的协同行动。要牵头组织全行业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行业黑白名单机制,筹建反欺诈实验室,建立和优化可疑交易模型,为行业提供风险信息和欺诈行为的模型及案例,实现行业风险联防联控。

三是大力推进科学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监管者和支付设施重要的建设者、运营者,人民银行将坚决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加快监管转型,实施科学监管。

一是注重适应性监管。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合理把握监管力度和节奏,及时评估监管政策的适应性并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注重服务型监管。人民银行要不断改进服务,坚持与行业同呼吸、共命运,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寻找监督管理与市场关系的“舒适区”、政策意图和市场意愿的“共鸣区”,使监管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为行业发展添砖加瓦,为行业主体排忧解难。

三是注重均衡性监管。既要用西医的手术刀切除病灶,也要拿中医方子强身固本,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不搞下不为例,也不搞不教而诛;不搞隔靴搔痒,也不搞矫枉过正。注重引导市场预期,不断提升监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关于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范文第3篇

银行工作人员工作计划1   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以来我支行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实施“融资扩面提质行动”,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全力推动我市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逆周期调节,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六稳”和“六保”要求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落实“六保”和“六稳”工作要求,推进全年各项金融工作。

  (二)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一是开展“三张清单”公示工作。组织金融机构做好授权清单、授信清单的对外公示和尽职免责清单的对内公示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授信审批权限、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二是开展银企对接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百名行长助企业复工复产”走访调研系列活动,共调研走访企业214家,累计授信40.16亿元,发放贷款25.59亿元。同时,对我市487家“保企业、稳就业”政银企对接重点企业的融资情况定期跟踪,及时掌握、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三是是引导企业融资成本下行。此外,我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对部分受疫情影响较严重行业企业进行贷款利息减免,全市金融机构共为企业减免利息1.9亿元。四是加大新型抵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业务推广力度。通过拓宽抵质押范围、加强信用贷款投放、合理提升抵押物价值等方式,缓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三)落实“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提升外汇服务便利度。聚焦改革创新,抓好外汇服务贸易新业态、跨国公司集中运营、本外币一体化各项便利化政策的落地实施,全面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聚焦汇率避险,着力提升企业汇率风险防范水平。完善“华溪论会”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外汇政策宣讲、汇率避险指导、资金风险管理”一体化外汇服务体系。2020年累计举办“华溪论会”3期,全市企业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避险业务2.76亿美元,同比增长40.82%。

  (四)优化支付服务,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一是不断扩大云闪付用户规模。我市云闪付APP注册用户累计享受“一元购”人数达25.91万人次,占全市人口数34.1%,推广量占金华全市云闪付用户总数17.05%,位居各县市第二。二是持续拓展移动支付便民消费场景。全面改造升级了商户受理终端,完善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全市支持银行业联网通用标准支付的商户已达4.7万户。同时,依托银行卡助农服务点建设云闪付推广点,完善涉农领域支付服务,引导农村居民使用移动支付。

  (五)强化账户监管,打击防范违法犯罪。面对今年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高发和高压态势下,我支行坚持防控、打击、宣传同步推进,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对存量单位账户及个人账户开展了全面排查。单位账户排查累计达8.35万户,发现可疑账户595户,其中采取不收不付措施221户,只收不付221户,暂停非柜面111户;个人账户排查累计707.34万户,发现可疑账户1581户,已采取相应措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信贷有效需求较弱,新的信贷增长点有待突破。一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投资需求减弱。我市民营企业投资特点是“浪潮经济”,具有顺周期的“短、频、快”的偏好,在货币政策逆周期调整时,企业整体投资意愿减弱,有效融资需求不旺。部分企业主动还款以减少财务负担,还有部分企业主动进行资产重新配置,借用低成本贷款归还高利率的中长期贷款,扩大生产经营、产业转型升级等激发的融资需求较少。二是涉及“两链”问题企业信贷困难。虽然“两链”风险化解取得成效,但是“两链”风险后续影响仍然比较严重,部分企业后续新增融资困难。

  (二)政府融资担保体系薄弱,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较为突出。小微企业担保难是阻碍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难题,目前XX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仅有1.9亿元,不符合大型银行担保合作机构准入标准,无法与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合作,且目前融资担保公司未完全实现市场化运作,无法有效参与到小微企业融资活动中,其支农支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银企信息不对等,首贷户拓展难度大。首贷户拓展是今年以来的重点工作,但从开展情况来看,银行普遍反映在首贷户拓展过程中,难以了解到企业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和信用情况,一方面是小微企业财务体系不规范,对公对私账户混用情况普遍,还款能力难以判断;另一方面该类企业较少或从未开展过银行融资业务,且缺乏其他佐证,其信用水平无法评估。

  三、20xx年工作重点

  (一)保持融资总量合理适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窗口指导,贯彻落实上级货币政策,积极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充分挖掘有效信贷需求,强化信贷资金供应保障,继续发挥好信贷的逆周期调解作用,保持各项贷款合理适度增长,确保全年信贷增量目标的实现。

  (二)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深入落实“1+4”资金保障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一是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二是丰富外贸企业多样化融资服务。运用“订单+清单”系统做好融资支持,加强金融产品融合创新。三是推进高效的融资对接。提高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新型抵质押贷款占比,促进企业有效需求得到合理满足。

  (三)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等一系列措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获得信贷便利度、小微企业信贷覆盖面,营造良好融资环境。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减少中间环节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准确把握当前各类风险叠加的复杂形势,及时评估风险动态,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情况,及时发现和反馈风险趋势。严格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制度要求,避免恶性竞争。严格落实风险监测制度,定期摸排大型企业流动性风险,紧盯债券集中到期企业、股票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规模较大的担保圈风险。强化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以强化公司治理为核心,提高法人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支持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等方式补充资本,合理安排拨备、资本等经营要素。

银行工作人员工作计划2

  xx年的工作很快结束了,面对今年宏观经济形势较为紧张,支行现状不容乐观的境遇下,作为公司业务部的客户经理更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提出xx年的工作计划,努力实现。

  一,主动学习,提升技能

  作为一名入职一年的客户经理,工作时间不长,没有坐柜的经历,确实是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不论是自己的技能、还是营销能力和阅历与其客户经理业绩都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自己的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努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强化自身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总结、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争取能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维系客户,拓展市场

  主动与客户联系,关心客户需求,适时将我行新的业务产品介绍给客户。对于现有客户的上下游企业,应该做到深挖细刨,针对客户贸易链各环节展开营销工作。应积极主动并经常地与客户保持联系,发现客户的需求,引导客户的需求,并及时给予满足,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现有的客户,要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而对潜在的客户,则要积极地去开发。开发的目的主要是营销产品,力争实现“双赢”。

  首先要本着“银企双赢”的原则,计算好本行的投入产出账,也替客户算好账,为客户设计最合适的金融产品组合;

  其次是细分客户,确立目标市场和潜在客户,对客户进行各方面的分析与评价。时刻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和调动客户的资源,利用有效的沟通手段和沟通策略保持与客户的关系,对客户进行富有成效的拜访与观察。

  第三,在与客户的交往中,要积极推销银行产品。善于发现客户的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向客户主动建议和推荐适用的产品。如有需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探索为其开发专用产品的可能性。第四,加强风险管理,有效监测和控制客户风险。密切注意客户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变化情况和大额资金流动情况,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要与资产安全联系起来考虑,及时采取措施。

  三、发散思维,勇于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的改革,客户选择银行的趋势已经形成,同业竞争日激烈,在业务开展上,如何服务好重点客户对我行的业务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时时刻刻地注重研究市场,注意市场动态,研究市场就是分析营销环境,在把握客观环境的前提下,研究客户,通过对客户的研究从而达到了解客户资金运作规律,力争将客户的下游资金跟踪到我行,实现资金从源头开始的“垄断控制”,实现资金的体内循环,巩固我行资金实力。

  银行工作人员工作计划3

  一、牢记责任,忠于职守

  在一个银行中,出纳的工作看似简单而又平凡,但我深知这个岗位包含着多少领导的信任和期望,我的职责是要看好钱袋子,记好帐本子,紧把收付关,责任重于泰山。

  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和主管会计密切配合,有条不紊的开展业务。银行和现金的收支是我的主要业务内容,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定时上报数据,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保证经营用现金的支出,跑银行不怕苦累,风雨无阻;对待购房客户不烦不燥,耐心接待,即使加班也要保证售房款的收账。我们计财部虽然忙碌但很充实,节奏紧张但很团结,我体会到工作的快乐。

  二、加强财务管理,积极接受审计监督

  为了保证银行资产的保值增值,银行审计部门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银行财务进行审计检查。对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疑问,我们都及时更正,详细解答。遇到不能确定的业务问题虚心请教,在保证帐务核算正确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

  三、维护企业利益,做企业的"经济卫士"和领导的"参谋助手"

  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天职,那就是管好银行资产,维护银行利益。在工作中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要积极稳妥,防范风险,敢于进言。在最近有一个单位向我银行要求借款,根据我银行和对方的具体情况,出于我作为一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大胆提出反对意见,受到领导的重视,并采纳了我们的意见。

  事后我们的做法受到了银行领导的肯定和赞许。从这一件事上,我更加感受到我的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的重大,认识到银行利益高于一切。

  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完善自我,紧跟银行发展的步伐

  银行在发展壮大,对人员的需求标准也在不断提高。自从xx银行改制成立三年来,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

  为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技能。经过两年的努力,在xx年我顺利通过了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取得了会计师中级职称。但这只是我工作中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在以后的学习中我还将以"思想,业务过硬,技能娴熟,务实高效"的工作高手的目标而努力。

  五,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弥补不足

  在银行里,我既是一名普通员工,又是一名股东,这种双重身份就决定我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过去我对自己要求不严,在一些小节上不注意约束自己,容易犯自由散漫的毛病,这一点银行领导和同事们都曾经批评和提醒过我,我虚心接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遵守银行制度,团结同事,争取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工作,坚定信念

  我们的银行在发展,在壮大,但要想在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要经常反省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不盲目,银行才能进步。现在我提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是加强交流,包括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交流,以免信息不通的情况发生,市场瞬息万变,商机稍纵即逝,不要因我们内部沟通不够而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