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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语言的特点
1、形式上的特点
符号化,在电脑上输出文字时,习惯上会带有相关的符号语言。例如:^0^(微笑的象形),o(∩_∩)o...^_^ (表示高兴的心情0,(∩(︶^︶)∩)表示鄙视你,(/ \)表示囧等。数字化,运用数字及其谐音可以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例如55(呜呜的谐音,表示哭的声音),88(拜拜,英语单词Bye-bye的谐音),520(我爱你的谐音)等等。字母化,类似于数字的运用,字母也有表情达意的功效。如:BT(变态拼音的缩写),PLMM(漂亮妹妹),PMP(拍马屁),BF(boy firend的缩写,即男朋友)等等。
2、内容上的特点
新词新意层出不穷,像网络新词酱紫(这样子)、表(不要)、杯具(悲剧)等等,它们是同音替代或合音替代。一些旧词有了新的意思,可爱(可怜没人爱)、恐龙(丑女或者是褒义词)、天生丽质(贬义词)。超越常规的语法。网络语言已经不在拘泥于传统的词语构成语法,各种汉字、数字、英语或简写混杂在一起,怎么方便怎么用,语序也不受限,倒装句时有出现。如:“······先”、“······都”、“·······的说”,千奇百怪。口语化的表达网络交际语言用于网上交流,在表达上更偏向口语化、通俗化、事件化和时事化。
二、网络语言的诞生
这类语言的出现与传播主要依存于网络人群,还有为数不少的手机用户。聊天室里经常能出现“恐龙、美眉、霉女、青蛙、菌男、东东”等网络语言。BBS里也常从他们的帖子里冒出些“隔壁、楼上、楼下、楼主、潜水、灌水”等词汇。QQ聊天中有丰富生动的表情图表,如一个挥动的手表示再见,冒气的杯子表示喝茶。手机微博、微信和短信中也越来越多的使用“近方言词”,如“冷松”(西北方言,音lěngsóng,意为“竭尽”)、“土豪”、“浮云”等等。
由于网络语言的诞生,社会各界对网络语言的重视和关注,随着网络语言研究的深入,一门崭新的语言学科——网络语言学(Weblinguistics或Netlinguistics)诞生了。
这门学科是由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在2000年发表的《一门崭新的语言学科——网络语言学》一文中首先提出的。此后,网络语言学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西班牙知名学者珀施特圭罗博士在2003年出版的专着《网络语言学:互联网上的语言、话语和思想》中,对网络语言学作了较为全面而系统的论述。2005年英国知名语言学家戴维·克里斯特尔教授发表了《网络语言学的范围》一文,就网络和信息技术对语言产生的影响问题作了深入探讨。网络语言学目前已成为语言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其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还有待于不断完善。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网络行为;特点
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中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保持低速增长。目前全国在校大学生人数高达2308.5万人,上网比例达到90%以上,由此显示,大学生已经成为上网的主流群体,网络已成为大学生生活、学习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分析高校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特点对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一、当代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特点
1.网络造就了大学生的交流“自由”。网络的特点之一是虚拟性,表明网络的存在是无形的,它以文字、图片、视频等作为自身的存在形式。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每个人都是其中一员,学生以匿名方式进行各种虚拟活动,如网上聊天、网恋等。当代的大学生善于交际,乐于交朋友,因此网络成为他们交流的主要工具之一。随着网络技术产品的不断开发,网络聊天工具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微博、微信等新型聊天工具已悄悄进入大学生的生活中,它们不仅成为大学生之间交流的平台,而且也成为大学生排遣寂寞、消磨时光的新“去处”。适当的休闲娱乐理所当然,但部分学生沉迷网聊不能自拔,挥霍着青春和金钱,甚至影响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能力,更有甚者利用网络谈起了恋爱,在虚拟的环境中“创造”他们的浪漫。另外,由于当代大学生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在家中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容易因为交友不慎而上当受骗,在丢失钱财的同时,甚至还丢掉性命,造成不可弥补的遗憾。
2.网络占据了大学生越来越长的时间。大学生的大学生活不同于从前他们的中小学时期,在中小学时期中,他们每天都有许多课程要学习,而在大学中,平均一天只需要上半天的课程,其余的时间都由学生自行支配。在过去网络未普及时,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可谓是丰富多彩,大学生会选择去图书馆看书、参加各式各样的社团活动或者约上三五好友郊游等,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人与人面对面交流。但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利用课余闲暇时间上网,他们利用网络进行学习、购物、网游、网聊等活动,其最大的特点是人机交流,其中还有一部分学生由于缺少家长和老师的监督,过分放纵自身有了网瘾。
3.网络内容的多样化给大学生带来了一定的“传染性”。如今随着网络发展的不断壮大,许多大学生都能在网络上了解第一手的新闻资讯、实时动态,再加之大学生的自身特点——愿意与同辈分享,这些资讯也会在大学中逐渐传播。这一现象造就了那些不会上网或者没有条件上网学生的好奇心,使他们成为“上网群体”的冷落对象,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迫使他们去接触网络,这样上网的群体逐渐增大。
二、解决大学生不良网络行为问题的建议
1.高校和社会齐抓共管,提高高校的网络管理水平。高校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应充分利用高校这一平台对大学生上网渠道、上网内容进行监控和管理。一方面,高校可在校园网络系统中设置安全防火墙,安装信息过滤软件,鉴别网上信息内容,过滤掉危害大学生身心发展的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案例,将网络电子警察局机制引入高校网络,采取24小时值班制,安排计算机专业人员对网上信息进行监控,如发现有任何情况,及时上报消除隐患,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以便同学举报不良网站。
2.高校需利用各种渠道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道德教育应成为高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具有极其紧密的关系。高校只有将网络道德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对大学生进行教育。①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这一基础教育形式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高校要充分重视网络道德教育,在低年级开始开设有关网络教育的相关课程学习,以课堂教学的形式向学生灌输网络相关知识,进而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了解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将该门课程的成绩纳入大学生的学期成绩内,使学生充分重视该门课程的学习,提高自身对网络使用的自控性和自律性。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要使学生从心底接受网络道德教育,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在教育形式和内容上必须有足够的创新能力。高校可开展例如知识竞赛、辩论赛、小品相声比赛等与网络道德教育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以此来吸引学生重视网络道德教育,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网络知识的积极性,将被动性的灌输知识转化为主动性的接受知识,从而使教育能够事半功倍。③充分利用高校校园网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高校校园网是用来让学生了解本校实时新闻、教学情况的主要渠道,学生总会隔一段时间上校园网浏览一下,我们可充分利用学生的这一特点,利用校园网这一有利的平台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我们可专门开设“网络道德”这一频道,介绍网络的相关知识,也可上传一些正反面的视频让学生从图画中潜移默化地学到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在校园网内开设聊天室、论坛等交流平台,给学生发表言论的机会,教师要在平台上积极与学生交流,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通过这些交流平台可以对不良信息在网上的流传进行监控,更好地保护学生。
3.加强对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培养具有一定网络专业知识的师资力量。如今的国内高校大多没有专门的老师分管网络建设这块的工作,部分学校是让本校计算机信息中心的老师兼任,这部分老师在网络建设和维护上有着一定的水平,但对网络监管这块仍然缺乏一定的专业性、权威性,可以多组织一些相关课程的学习用来提高负责网络监管的教师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作为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管理者的辅导员也应该转变传统的固有知识,提高自身相关专业的技能,全方面地为学生服务。若辅导员自身专业能力存在缺陷,就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只有辅导员深刻了解网络相关政策、网络热点,准确细致地把学生的思想、心理问题放在首位,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引导学生正确地利用网络这一媒体工具进行学习和生活。
4.制定高校网络的立法制度,切实保护大学生的权利利益。如今,很多发达国家已建立与网络相关的法律制度,用来保护青少年,以免他们受到网络上不良信息的侵害。我国在1996~1997年,先后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也有打击网络犯罪、保护青少年的条款,从这些法律法规中可看出,国家对保护青少年的网络权益还是十分重视的,这些法规对预防青少年免受有害非法信息的伤害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家的网络立法制度还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在规范商业网吧方面仍显落后。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高校网络的立法制度,规范关于大学生的相关商业网站和网吧,打击其中的不法行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网络是当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对于其中较活跃的群体——大学生来说,由于他们个体的差异性,我们必须加以正确的引导,不能单纯地把网络看成是洪水猛兽,以至于一味否定。大学生是有朝气、有活力的祖国下一代,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纠正大学生不良的网络行为,让网络充分帮助大学生,真真切切地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教学模式
计算机网络教学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教学的新型教学模式,对该教学模式进行研究探索可以有效提升教学的质量与水平,使现代中职学生的学习生活更加丰富。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课程特有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特征,中职学校在应用计算机网络教学时也面临着一些实际问题,科学合理的教学模式是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必要条件。
一、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的特点
当今时代,计算机与网络在日常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广,计算机网络教学的特点也日益明显,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网络教学资源丰富,针对性强,适合学生学习相应知识。打开网络进行检索,输入相应关键词就可以检索到海量相P信息,并配有详细的说明,其图、文、视频等都可应用于相关教学,可以为教学解决资源一成不变的问题。
(二)网络教学种类繁多,适合各个层次学习的学生。目前各大网站为学习和技术支持都开辟了相应的论坛和制作了海量的视频、图文等,其种类繁多,从简单到复杂的都有相应内容,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逐层次学习。
(三)网络教学起着与教材相辅相成的作用,弥补教材中的不足。教材一般都是通过教育局制定,其有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时代性,很多当前出现的技术与内容都无法及时更新,网络教学则可以将这一部分内容进行有效补充,并可为其提供详细的说明。
(四)网络教学不受时间、地域、空间、自然条件、人为因素等方面的限制,可随时随地学习。只要想学就可通过网络在各大网站搜索到相关资料进行学习。
(五)网络教学的主要依托是计算机网络,并以计算机为载体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不会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与传统教学有着较大差别,其教学资源丰富多彩,教学方式灵活多变是其发展壮大的必然条件。
(六)网络教学的教学模式具有独特性,这也是该教学模式的一个主要优势,得到了教育执行者的广泛认同,但由于受当前国内中职教育环境的大影响,系统化网络教学当前仍为起步阶段。计算机网络教学在中职教育中的发展前景较为远大。随着中职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的发展速度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将引领读者从传统的书本走向电子类书籍;从单一的学习方向,朝向多元化的方向学习;从单一的服务行业朝向多种类行业发展的必然。它符合社会的变化规律,必然会使得计算机网络教学成为教学模式发展的主流,将引领教学方面的改革,在不久的将来必将分得教学一席之地,为我国的教育发展事业开辟新的途经。
(八)与传统教学相比,计算机网络教学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首先是教学资源多样,资料丰富,随时随地可查可学;其次是网络教学相对于传统讲授式教学来说,显得学生的主体性更明显,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更灵活;第三网络教学是集众人之长补己之不足,可以弥补教师在教学上的知识不足之处,和增强专业水平能力;第四网络资源可随时更新,对新知识的接收做到了实时共享,对现今社会高速发展现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二、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的应用条件
就当前中职学校的普遍情况来看,大部分中职学校已经具备了计算机网络教学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三个方面:
(一)全国已基本实现网络入校体系,但网络用于教学还并未达到普及效果。
计算机网络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才20余年,还很年轻,也存在着许多客观因素,使得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在近些年才基本实现,在沿海各大中型城市的中职学校能真正实现网络教学的只是该学校的部分专业和学科,并未真正意义上做到完全普及的效果。而在一些偏远的县级中职学校因资金条件等原因的限制,部分老师都还不怎么会使用电脑,网络的使用对他们来说还是一个相对麻烦的工具。
(二)应用计算机网络教学时所需的软硬件条件不达标,计算机的质量、数量与综合软件系统都无法满足计算机网络教学大规模推广应用的要求。
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在近些年国家“十二五”计划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各县、市级中职学校都加大了投入,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学校的电脑设备老旧,新老设备衔接不上的情况,新设备数量不够,老设备无法舍弃也阻碍了网络教学在各中职学校的发展。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虽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人,但用于网络教学的资源分布零散,很难找到适合自己教学方式的资源,系统教学资源缺乏。
近些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中职学校得到了大力发展,一些企业也看准了教学资源库设计这块肥肉,都在打造具自己特色的系统性教学资源,也开辟了系列用于网络教学的软件,想形成具有高质量、高效益的教学体系。但由于课程开发的成本过高,很多中职学校都拿不出相应的资金进行投入。从而退而求其次,想从发达的网络上寻找适合本校教学特色的资源,但网络资源分布零散,寻找难度大,又很难找到适合自己教学的资源。
三、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分析
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的应用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应用方式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一)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下的个性化分层教学模式
个性化分层教学模式在计算机网络教学中属于较为常用的一种教学模式,其打破了常规教学模式,无需按照常规的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进行学习,适合于各种接受能力不同的学生学习。不仅符合了中职学校学生的不同学习能力与层次的基本状况,又可以满足发展学生个性的需要。然而,将计算机网络教学应用于中职教育,开展个性化分层教学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提升中职学校师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与应用技巧等。
(二)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下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
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下的任务驱动法,是以完成或实现某种任务为目的教学法,让学生带着任务在计算机网络的辅助下自主(或团队合作)完成相应任务的一种教学模式。教学任务可以多元化,让学生从任务体系中自行挑选自己感兴趣的任务去做。这样既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下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是与网络教学相交相结合的一套综合教学模式。按照该教学模式的要求,学校可以在对学生进行计算机网络教学之前,以教学目标和课程内容为导向安排教学,表现为并列或层层递进的教学阶段,再由学生自主选择不同阶段的学习内容。每个阶段的网络教学内容都以行动导向为依据划分教学任务,主要任务包括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安排练习、安排教学指导、分析总结等。这些任务能够加强学生对学习方法的掌握,显著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结束语
探究计算机网络教学的特点与教学模式不仅能够加强中职学校师生对于该教学模式的了解程度,还能达到更为现实的目的。依照现实目的的具体要求,探究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有利于找到该教学模式的正确应用方法,便于中职学生掌握更多的职业能力与专业知识,培养其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能力。
参考文献
[1]赵长钰.中职计算机网络教学浅议[J].科学咨询,2014,(28):87-87,88.
古典诗词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因为字数的限制,具有凝练和跳跃的特点,显得言浅意丰,这就增加了理解的难度,又因为学生是从高中才开始接触古典诗词,因而难免显得生疏。而许多老师光凭着一张嘴也很难真正挖掘出诗词背后的深刻意蕴,因此在平时的高中语文古典诗词课堂教学设计中,许多老师往往是粗略的带学生把诗词读上一两遍,然后便开始囫囵分析,最后便草草结束,渐渐地,学生觉得古典诗词学习越来越索然无味,于是古典诗词也愈发难以理解。诗歌鉴赏,鉴赏的前提是读懂诗词,这是许多专家的共识。只有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通过师生活动,让学生走进诗词、了解诗词、分析诗词、融入诗词,让学生充分揣摩古典诗词的意境,钻研诗词的语言、用词,体味作者的情感,充分感受到诗词的魅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学生古典诗词鉴赏的能力。
网络使过去学生的信息资源主要来自于书本的局面发生了根本改观,借助于网络,教育信息资源实现了数字化、多媒化、网络化,尤其是网络与各门具体学科教学的整合,改变了教与学的方式,更加展示出网络应用于教学的广阔空间。网络技术为古典诗词的课堂教学带来了活水,并必将带来古典诗词课堂教学的全面变革。与传统的古典诗词课堂教学设计相比,网络环境下的古典诗词课堂教学设计具有鲜明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一、直观性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要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形成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知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古典诗词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和一般理科教学中教师运用各种直观教具、实物或者进行示范实验直观演示的方法有所不同。网络环境下古典诗词课堂教学的直观性,便是指充分利用网络,让古典诗词的背景、内容、意境显得直观、具体可感。在古典诗词课堂教学设计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资源优势,让学生详细了解诗词的创作背景、作者的简况及创作风格;可以通过网络查找学习和诗词相关的赏析文字,加强对诗词的直观理解;可以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媒介,通过名家解读加深对晦涩难懂的诗词的直观认识;可以通过感受名家朗诵,加强对诗词情感的直观领悟。例如在设计《满江红》时,可以详细讲解北宋的时代特点,岳飞的个人经历及创作特点,通过名家朗读充分感受词的意境及情感,借助名家视频解读充分领会词的内容。总之,在网络环境下,古典诗词不再显得晦涩难解,通过网络技术手段的运用,古典诗词的课堂教学内容显得更直观,更易为学生所接受。
二、精细性
诗词鉴赏,其最高境界是鉴赏。要想达到让学生能鉴赏诗词的境界,功夫主要在平时,网络技术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最大可能。在平时的高中语文课堂教学中,老师可以充分将网络的活水引进课堂,借助网络的强大功能,秉烛探幽,深耕细作,实现精细化教学,有效提高学生鉴赏诗词的能力。这种精细化主要体现在诗词字词理解的精细化,揣摩字词的作用、好处,揣摩意象的含义、作用,揣摩这些字词对于刻画人物、揭示情感、表达主旨方面的作用;手法的精细,分析语句所使用的修辞手法、表现手法、抒情方式、表达方式等,并力求全面;情感的精细,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悉心领悟诗词具体语句中所蕴含的作者的情感;主旨的精细,通过词句的具体分析,搞清作者的创作动机,明晰诗词的写作主旨。总之,在网络环境下,在平时的诗歌课堂教学实践中,教师秉承精细化教学理念,通过对文本的细致分析,力求让学生做到弄懂,弄通,弄透,必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的诗词课堂教学,从根本上改变古典诗词鉴赏得分低的局面。
三、拓展性
在以前的古典诗词课堂设计中,囿于条件的限制,教师往往只注重文本的分析。而在网络背景下,教师可以站在更高的高度来观照诗词,做到既注重诗词的内涵,又注重诗词的外延,既可以充分拓展学生的视野,又可以提高学生解读古典诗词的能力,极大地扩充课堂容量。古典诗词课堂设计的拓展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知识的拓展,主要体现在可以扩展和诗词有关的时代背景、创作背景,作者的相关常识、有趣的故事;通过不同的名家评论拓展对诗词内容的多元认识;通过课后拓展,领悟和所学诗词作者相关的其它不同风格的作品,或归纳出和所学诗词同一类型的某类诗词的共性特点,或和其它诗词进行对比阅读,拓展和加深对诗词的认识。二是思维的拓展,通过对诗词中所采用的不同的版本信息的比较,培养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的能力,尤其是通过对背景、词句和主旨的不同认识和理解的深入探讨,拓展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声声慢》为例,其中有“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一句,对于“满地黄花堆积”一句,一种见解认为是盛开的景象,一种见解认为是凋零的景象,引导学生深入辨析。再如《声声慢》一词的创作背景,有人说是李清照中年的作品,有人说是其晚年的作品,可以引导学生通过查找网络相关资料,然后进行辨析,还可以和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结合起来,充分拓展学生的思维能力。
网络环境为高中语文古典诗词课堂设计注入了“活水”,也使高中语文古典诗词课堂设计呈现出和传统教学设计迥异的特点,不仅更直观,更易于为学生所领悟,而且分析的更精细,更利于培养学生解读和分析诗词文本的能力,通过知识的拓展,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所有这一切都必将转化成学生切切实实的能力,从而有效改变当下古典诗词教学效率低下的窘境,最大限度提高学生的成绩。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这门科学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创立。从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墨子和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到近代英国思想家培根、穆勒,从19世纪的马克思、恩格斯到20世纪对持不同见解的罗素、卡尔纳普都曾经对逻辑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在很长一段时期里,逻辑学与哲学、修辞学和论辩术等方面的学问交织在一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它才逐渐从相关学科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到了欧洲近代,才通用“逻辑”一词来指称研究推理或论证的学问,这种用法沿用至今。
一、法律逻辑学的功能定位
法律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则是在20世纪才逐渐形成的。在我国,对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更迟,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才有法律逻辑学的教科书问世。从功能上看,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主要是为人们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工作提供有用的逻辑知识及逻辑思维方法。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体系,承担着保障社会有序、正常运做的职能,同时它还是人们维护自身权益、惩治犯罪行为的基本依据。法律必须具有严谨性和准确性,否则它就不可能具有权法律逻辑学教学思维威性,所以在法学理论研究及法律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诸如立法、司法、执法都要讲究逻辑。法律与逻辑之间向来有着密切的联系。就立法来讲,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体系,法律必须明确地告诉人们: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公民享有何种权利、承担何种义务,等等。法律条文不容含糊其词,更不可以自相矛盾,不然人们就会无所适从,社会生活就会陷于混乱。所以在制定法律时,必须注意对概念作出准确严密的定义,注意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注意不同法律之间的协调一致不得冲突,这些都需要运用法律逻辑学知识加以推敲和衡量。就司法过程而讲,我国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查清事实、核实证据、适用法律一直到审理结案,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判断、命题、推理、证明、反驳这些思维活动。由于法律逻辑学以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为研究对象,而这一点又与普通逻辑相同,所以对于初次接触法律逻辑学的人而言,概念、内涵、外延、判断、命题、推理等普通逻辑中的术语显得过于抽象,由于不易于理解,便会使初学者对于法律逻辑学的学习产生畏惧心理,进而由畏惧到抵触法律逻辑学的学习,从而不能达到学科教学的要求和目的。然而作为任何一个研习法律的学习者或者法律工作者而言,法律的特点之一是讲究准确、严密,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抑或适用法律过程中对案件的审理、定性和量刑,还是律师进行辩论、拟定各类法律文书都是这样。法律工作者的思想表达和论证过程是否准确、严密,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关系到涉案当事人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秩序和社会正义的维护,因此决不可以掉以轻心。而法律逻辑学恰恰是帮助法律工作者掌握理性思维、严密推理的有效工具,如果没有法律逻辑学的根基,那么研习者就无法真正掌握法律这门技艺。
二、法律逻辑学理论教学思维探析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关于科学思维和表达的基础理论学科,它的抽象性往往使人在学习原理时觉得乏味,而思维的确定性和表达的灵活性又常常使人在运用逻辑时感到困惑。为了改变以往那种法律逻辑学教学高头讲章式的艰深和书斋摆设式的空泛,收到既能提高学生逻辑素养,又能陶冶学生高尚情操,既教书、又育人的双重效果,我在教学实践中作了一些探索:
(一)明确学习目的并激发受教者的学习兴趣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于任何一个法律逻辑学的初学者而言,单一地对他强调学科的重要性,倒不如让他对该学科产生兴趣更能让他对学习有欲望。本人在从事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深知法律逻辑学以抽象的推理让初学者生畏,如果一味地照搬教学大纲,很可能导致大多数学生听课如同嚼蜡,懈怠之心一生,再往后听讲如同听天书,实在贻害无穷。故本人在授课伊始便注重培养学生兴趣,比如春晚是国内收视率极高的节目,而近年来春晚有小品类节目以脑筋急转弯为卖点,以该节目为例,指出所谓脑筋急转弯其实不过是故意违反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而已。以此为例,学生会感觉看似晦涩难懂的法律逻辑学其实并不深奥,于是向学之心渐强。再比如,部分学生痴迷于侦探作品,有些甚至带到课堂上来看,针对此种情形,本人举出福尔摩斯如此深入人心,正是因为他屡屡使用科学的演绎法来侦破案件,而演绎法正是逻辑推理方式之一。
(二)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提高受教者的主观能动性
苏格拉底教学法历来倍受推崇,一方面是因为它能让施教者与受教者同时参与,另一方面是在这种平等的讨论的同时,双方产生激烈的思想碰撞,从而使真理得以发现。在教学中,让学生参与课堂讨论,首先能让学生感到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受到重视,从而会更加认真地去思考问题和理顺自己的思路;其次,学生的广泛参与讨论可以使不同的想法得到交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通过讨论,学生必然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施教者和受教者界限分明,施教者主要以讲授为主,受教者主要以被动接受为主,二者之间缺乏有效互动,而且受教者可能只是机械理解了施教者的思路,却很难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苏格拉底教学法是一种教师和学生之间互动的教与学的关系,不仅是教师,学生在整个教学中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通常是教师随机向某一学生发问,只要该学生能够回答问题就会被一直问下去,在这一问一答中向在座的学生传递着所要教授的信息。教师的问题应具有启发性,引导学生去发现和理解。整个课堂就是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互相提问、互相回答、甚至互相争论中度过。逐步地,不同的个人见解可以形成统一意见,对法律逻辑基本理念和原则的理解也可达到一定程度的共识。而且,不同角度的回答和辩论,还带来了新的法律思维和视野。更重要的是,学生在获得法律逻辑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充分地职业化的法律思维和技能的训练。
常言道:“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可见学习方法对于受教育者的重要程度,同时,高等教育与其他教育的区别之一就在于受教育者自学意识的树立,因此在法律逻辑的教学过程中,除了采取苏格拉底方法提高学生自己思考的能力,还应该让学生意识到作为法律逻辑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社会科学紧密相联系的,比如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等。要鼓励学生在课后多读社科类书籍,并不仅局限于法学书籍,从而达到知识的积淀,分析问题能够拥有更宽广的视角,正所谓: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三、法律逻辑学实践教学探析
(一)教学内容上要体现法律逻辑的特点
开设法律逻辑的目的主要在于让学生能利用逻辑知识来解决法学领域中的逻辑问题。教师在讲授这门学科时,一定要注意把基本的逻辑原理与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并根据法律逻辑自身的特点进行讲授。那么,法律逻辑究竟有没有自己的特点呢?答案是肯定的。就概念而言,形式逻辑在论述概念与语词的关系时,认为概念与语词不是一一对应的。但在法律领域内,概念与语词却是一一对应的。例如,“判决”、“裁定”、“决定”、“法人”、“”、“抗诉”、“非婚生子女”等语词,它们与自己所表达的概念之间,都是互相配对的,不能替代也不能拆换的。同样,法律定义也有自己的特点。由于法律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所以,法律定义必须是统治阶级根据本阶级的利益决定的,只要经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规定出来,就要求全社会遵照执行。即使该法律规定得不够恰当,只要国家没有修改或废除,它仍然是合法的、有效的。因此,法律定义只有恰当不恰当的问题,谈不到真假问题。此外,法律定义在结构上也有它自身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是被定义概念反映的对象必须具备若干必要条件,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如“”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国家工作人员;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次是被定义概念反映的一类对象包括若干种不同的情况,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这些特征用“或者”联结。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个定义提示了犯罪中止的两种情况,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就属于犯罪中止。这种定义事实上是一种选言判断。在推理中,定罪三段论与量刑三段论与一般的三段论相比,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以上例子说明,法律逻辑确有它自身的特点,教学中教师如果忽略了这个问题,那么他所传授的就是一种逻辑基本规则加法例证的“皮加毛”式的法律逻辑,而并非真正意义下的法律逻辑。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充分抓住法律逻辑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对于模态判断,要详细分析实际判断和必然判断的区别,对法律条文中常用的带有“应当”、“必须”、“可以”、“不得”之类的模态词的判断要进行逻辑分析。对于一些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如:“撤消”、“撤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人”等概念应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方面去区别。此外,为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结合案例讲授推理的逻辑性、有效性;为了提高学生的善辩能力,应把逻辑知识与法庭论辩技巧结合起来进行教学。诸如法庭辩论中反驳的基本技巧、法庭论辩中的论证、各种推理在法庭以及办案过程中的运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