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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目标;职能;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 D92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伴随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作风、实现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目标而提出的重要制度改革,是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奋斗过程中,这一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价值和法律意义。首先,在法律上严格界定了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执法主体的关系。将日常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有助于改善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理顺和协调执法组织的内部关系。其次,综合行政执法直接确定了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整个行政活动的明确化和依法行政的开展。再者,保证了行政执法活动的纯洁性和专业性,减少行政执法的“利导性”,进而有助于减少利益驱动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滥作为”。最后,初步建立了长效行政执法机制,可以避免或减少“运动式执法”、“联合执法”等没有法律规范作为依据的执法活动的发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以供参考。
1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确立具体目标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以县为单位,建立一个专职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农业执法职能,逐步形成一个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职执法队伍。县级农业执法机构要实现“五有”标准,达到“四创”目标,即创一流的执法队伍,创一流的管理水平,创一流的基础设施,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使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1]。
2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明确主要职能
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后,需要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其工作职责。目前,在农业法律法规中还没有一项具体条款规定农业综合执法的工作职责,从各地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工作现状看,绝大部分县农业执法工作是以农资打假为主,主管种子、农药的执法。事实上,农业执法机构是一支种子、农药执法的专职执法队伍。这与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是不相符的。因此,要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农业执法机构需要有统一行使的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及行政许可权,即种子、农药、肥料、农业环保、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2]。
3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3.1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
按照高质量、高标准、严把进口、敞开出口的原则,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考试录用关。按照有关执法证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发放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学习、作风纪律锻炼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3]。
3.2 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六不准”,即不准从事经营活动,不准越权执法、违反程序办案,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准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利,不准接受吃请和收受好处,不准作风粗暴、野蛮执法。
4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4.1 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全面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的迫切要求
《农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目前,由农业部门负责执行涉农法律法规共计达98部。总体上看,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得到了较好履行。但是由于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一些地方农业行政部门及时、全面地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有些职责履行不到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既是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权,又是农业部门的法定义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农业部门法定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手段[4]。
4.2 实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解决当前农业、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损害了农民权益,危害了人体健康。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是新时期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5]。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既有利于提高农业部门的执法效率,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农业生产及市场经营环境,是农业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是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的有效途径[6]。
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部和省农业厅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决策。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和正视差距,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理清思路,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5 参考文献
[1] 江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现代农业,2007(9):87.
[2] 朱小刚.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若干问题初探[J].党史文苑:下半月学术版,2005(18):58-60.
[3] 余志伟.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理性思考[J].党史文苑:下半月学术版,2005(18):52-53.
[4] 石志勇.简述行政处罚不告知的法律后果[J].人民司法,2001(10):11-12.
1、负责农口事业单位经费、生产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及决算编制工作;
2、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的筛选、评审、上报工作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安排、拨付、检查和验收工作;
3、负责支农专户、扶贫专户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支农周转金的清理回收工作;,
5、负责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的投放、定期检查及回收工作;
6、负责农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7、协助有关科室完成农口单位财政收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财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农财科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编制农口单位预算收支计划及年终决算工作;
4、负责各项农业生产资金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项有偿资金的清理回收工作;
6、负责世界银行贷款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论证上报及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财科岗位及职责
农财科科长职责
1、负责农财科全面工作;
2、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农口各局及下属单位预算收支计划及年终决算;
4、负责各项农业生产资金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有偿资金的投放、回收`工作;
6、负责本科政治思想工作。
贷款项目专职会计职责
1、负责世行贷款资金的管理工作;
2、负责日元贷款资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会计职责
1、负责扶贫资金(扶贫、以工代赈)的管理工作;
2、负责节水、甘露、产业结构调整及菜田基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农业生产发展及其它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农财科工作职责
负责农口事业单位经费、生产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及决算编制工作;负责支农周转金的清理和回收工作;负责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及回收工作;负责日元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以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峻工验收;管理扶贫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负责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以及菜田基金等其它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
农口预算会计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农口各单位资金的预决算及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类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工作;
4、负责农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乡村工作项目纷繁复杂,工作分散性大、流动性大,有必要制定一整套规范可行的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职责,以便于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工作。要以整体、全局出发,用系统论的方法作指导,对乡村基层干部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作至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来制订,以弥补当前各个岗位责任制中亮严不一的缺陷,使岗位责任制得到深化和发展,趋向规范化、标准化,为搞好乡村工作管理奠定基础。同时要根据乡村基层干部各岗位的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培训干部,也促使乡村基层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便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乡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能现状
乡村组织机构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而政府机构是实施政府职能的主体,政府职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反映着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1、当前乡村基层干部工作的主要职能(或工作内容)。
乡村基层干部是乡村政府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实践者,要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物进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关键词:农药;市场;管理;措施
目前,我国农药市场中存在较多假冒伪劣的产品,影响着农民的利益,一些剧毒农药产品会危害生态环境。因此,相关部门在对农药市场进行管理的时候,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力度,优化管理体系。
1新形势下农药市场管理问题分析
目前,部分农药市场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农药市场的长远进步,难以提升其工作质量。第一,宣传力度不足。农药市场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无法对《农药管理条例》等进行宣传。虽然部分区域已经对农药经销商进行培训与指导,但是,还存在滞后现象,难以为经销商树立正确的农药产品销售观念。同时,农民对于农药的辨别与使用知识不了解,无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与使用农药,一些农民甚至会使用剧毒农药。第二,缺乏严格的执法工作。农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自身执法力度,无法根据现代化农药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一些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思想素养较低,不能认真负责的开展相关工作,再加上执法经验不足,导致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效率降低。第三,缺乏足够的执法经费。在农药市场管理期间,相关部门还没有针对执法工作给予足够的经费,无法对各类检测技术进行创新,难以引进先进的检测工具,甚至影响农药市场管理工作可靠性[1]。第四,不能明确工作职责。农药市场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制定完善的责任制度,不能明确执法、监督与管理职责,在农药市场出现问题之后,不能正确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难以提升农药市场管理工作可靠性。
2新形势下农药市场管理措施
第一,明确工作职责。在农药市场管理中,需要做好监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加大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建设完善的管理机制,提升组织工作效率,为其提供足够的经费,积极建设先进的基础设施。同时,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提升监督管理工作质量,保证各级监管部门都能做好相关工作,提升农药市场管理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优化其发展体系[2]。
第二,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农药市场监管部门在实际发展中,需要建设高素质执法人才队伍,严格要求各类执法程序,并规范相关工作行为。相关部门需要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引导执法人员积极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的知识,使其全面掌握各类法律规定,建设完善的制度机制,必要的时候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提升农药市场管理工作质量。
第三,创新管理方式。要加强检查工作力度,将普通检查与抽样检查结合在一起,除了要利用先进技术开展普通检查工作之外,还要加大流通产品的检查力度,科学应用抽样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农药市场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并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可以建设重点管理机制,明确重点管理区域的范围与农药种类,并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农药市场管理工作质量。对于农药市场中的各类管理问题而言,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做好检查工作,利用先进的工作方式对其进行处理,减少其中存在的管理问题,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3]。
第四,制定源头治理方案。相关部门在对农药市场进行管理的时候,必须要从源头开始治理,利用集中管理方式,科学分析农药市场的违法行为,并寻找到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源头,保证可以加大打击力度,提升自身工作质量。相关部门需要将举报与暗访结合在一起,对于重大农药违法案件而言,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惩罚[4]。
第五,科学开展终端教育活动。在农药市场管理期间,相关部门需要做好终端教育工作,对农民进行积极的教育,保证可以发挥现代化农药市场管理工作作用。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阶段性的在农村基层开展讲座活动或是农药使用知识的讲解工作,为农民讲解农药辨别知识,使其可以通过各类方式辨别农药的真伪。同时,还要引导农民购买现代化无公害农药产品,减少对于土壤与空气的危害。在良好的终端教育中,农药市场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提升农药市场运行可靠性,优化其发展体系。
第六,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力度。在农药市场管理工作中,监管部门需要重视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保证在实际工作期间,可以提升农药市场管理工作质量。例如:在农药市场管理期间,监管部门需要与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相互合作,全面监督农药市场,建设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其工作质量。
第七,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在农药市场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全面的管理,保证可以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同时,农药市场管理部门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升自身管理效率。
3结语
在农药市场管理中,相关部门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树立正确的观念,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保证可以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同时,农药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提升其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叶玉福.国家禁限用农药市场管理探讨[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2,33(1):10-11.
食品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长效管理责任体系,实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系统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孙端镇成立由镇长担任主任、分管社事副镇长担任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孙端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食安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内,由分管社事副镇长兼任主任、社事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人员组成。同时确定1名人员担任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我镇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确定1名村(居)妇女主任担任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社事办:履行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由宣传线、镇广电站配合)
镇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种养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药物残留量检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过程中的粮油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前的环评;依法审核食品建设项目。(由联厂干部配合)
镇城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筑工地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流动的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牵头负责协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法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镇城监中队配合)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陶堰中队: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继续推广餐饮服务“五常法”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陶堰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食品流通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所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食品的商标、包装标注、广告等监督管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齐贤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抽验,推进食品行业品牌战略;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教育总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镇社管办:负责受理食品领域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并交办、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与回复。
镇纪委:负责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安全协管员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居)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食堂、粮食、蔬菜、水干果种植户、畜禽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对象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内食品安全事件。
(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内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控制,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配合所在地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订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行业职能部门上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紧急处理、协助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