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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我县将秸秆禁烧作为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全面部署,严密组织,召开了有关会议,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得力措施,并狠抓落实,有效控制了秸秆焚烧,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秸秆禁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禁烧工作,及早行动,狠抓落实。9月19日,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县又于9月26日,召开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县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根据县委、政府提出的要求,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相应的秸秆禁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秸秆禁烧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多策并举,有效控制了秸秆禁烧现象
我县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各项要求的落实。
(一)完善了运行机制。采取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不仅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方向,而且针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制定了一些灵活的工作对策。如在主要道路、重要设施等处设立检查点,组建联合检查小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等措施,随时严阵以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扑灭。建立后勤办公室,妥善安排好禁烧物资,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免除工作人员后顾之忧。
(二)实行党政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书,采取四家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包乡、乡领导及全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方法,明确禁烧及清运秸秆的责任,同岗同责,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禁烧积极性,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好局面。秋季禁烧期间,我县四家领导和所有乡镇领导排出昼夜值班表,每天分若干个督导组上路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秸秆焚烧苗头和隐患及时通知相关村,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
(三)加大查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强化责任,全面禁烧”的要求,对焚烧秸秆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所在乡镇处罚1万元。各乡镇发生的第一起焚烧事件,主管副职停职,发生三起的,乡镇长停职,党委书记检查。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危害的,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四)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县政府建立了每天零报告制度,无论出现问题与否,都要向县政府报告情况。县委、政府及时编发工作通报,把各乡镇的好做法向全县进行宣传,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纠正。
(五)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为彻底消除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隐患,我县采取积极措施以“疏”促“堵”。一是以村组为单位,规划秸秆堆放点,进行集中堆放。二是推广秸秆收贮机械,采取资金扶持,补贴等办法,鼓励、引导广大农户购买和使用玉米收割机械,秸秆还田机械,青贮机械,提高秸秆还田率。三是推进秸秆开发利用,发挥我县×镇、×镇等乡镇,栽培食用菌,牲畜养殖育肥的优势,鼓励引导农民进行饲料加工,发展秸秆沼气,使秸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三、强化宣传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福民强市为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最好、环境最美、宜商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特色、魅力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严管重罚、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采取行政、技术和经济措施,多渠道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为创建“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的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全市无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往年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要求,全力抓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要动员一切力量,在综合利用上狠下功夫,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逐步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大网络媒体宣传力度。市网、市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媒体要积极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地方及时曝光。各乡镇也要加强与市级媒体沟通,及时提供素材。二是营造氛围。要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宣传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内容偏激。三是各乡镇要建立手机短信服务平台,禁烧关键期要坚持每天向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发送综合利用和禁烧秸秆的提示短信。四是科学设置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指导点,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宣传发动。禁止在干线公路沿线、高速下站口等不起实际作用的地方设置宣传指导点。
(三)落实责任制度。推行承诺书、告知书制度。一是承诺书,由市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2015年秸秆禁烧承诺书”,每户一份,由各乡镇负责送到每个农户家中,由每个农户对自家的夏、秋季秸秆利用和禁烧做出承诺,以村为单位收回存根统一存管。二是告知书,由市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告知书”,发送到每个农户家中,把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措施、焚烧的危害及处罚规定,告知每一个农户。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秸秆还田:通过机械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等方式,扩大还田面积,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二是用作饲料:围绕奶牛、肉牛、羊养殖,搞好秸秆青贮、氨化技术推广应用,努力扩大青贮、氨化秸秆数量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节粮型草食家畜的有关政策,充分利用市的养牛、养羊优势和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建立国家级秸秆养牛、养羊示范基地,开展以秸秆换肉奶产业化工程。形成以“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和“农作物种植秸秆青贮养畜换肉奶粪便生产沼气,沼渣、沼液还田农作物产量提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农作物产量质量,扩大秸秆养畜规模,从而加快秸秆换肉奶节粮型生态畜牧业发展步伐。三是用作食用菌基料: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四是秸秆气化:通过发展户用沼气、建设秸秆气化站等途径,发展清洁能源,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五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倾斜。
(五)明确部门职责。市乡两级政府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市委农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并确定秸秆禁烧区域。
农业局:负责调整和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引导企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利用率。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补贴力度,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市农业局推广“秸秆打捆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保有量。
环保局:负责加强现场环保执法,发现焚烧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畜牧局:负责引进、推广秸秆养畜的新技术、新机械,最大限度的提高青贮氨化秸秆量。扶持饲草专业生产企业,提升饲草、秸秆利用水平。
教科局:负责引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术,指导、扶持各地利用新技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监察局: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局:负责有关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筹措。
公安局、消防队: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林业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市电视台: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组发放“禁烧秸秆承诺书”、“禁烧秸秆告知书”;组织辖区村组在禁烧期间进行检查,发现焚烧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016年午季,继续实施县域内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保持零火点,严格控制污染水体,实现秸秆全面综合利用。
(一)准备阶段(2016年__月中旬前)
2016年__月中旬前,县、乡两级制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案、宣传和督查工作计划,以及秸秆焚烧应急预案,做好宣传、农机储备、本地收割机安装新型粉碎机等工作,并与农机手签订协议。
2016年__月20日前,建立县、乡、村三级禁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2016年__月下旬至秋季禁烧)
秸秆禁烧通告,组织巡查组、督查组以及县、乡、村干部开展巡查,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群众实行秸秆粉碎还田与综合利用。
(一)广泛深入宣传
县宣传、教育、环保、农业、农机、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及业务特点,采取开设电视网站专栏、制作短片短信、开通微博微信、“小手拉大手”、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城南新区)(以下简称乡镇)制定宣传计划,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深入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科学配备机械
各乡镇要根据摸底与测算情况,科学配备收割机、新型粉碎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打捆机、旋耕机等设备。以村为单位成立服务组织,及时调度农机帮助困难群众收割、粉碎秸秆还田、清运秸秆和播种。
(三)限制留茬高度
以镇、村为单位与农机手签订《秸秆留茬高度收割协议》,限制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乡镇配备收割机监督员,对不按要求留茬或粉碎还田的农机手,责令其停止作业,对于严格执行留茬高度和粉碎还田要求的农机手,全额补贴或无偿更换在作业过程损坏的刀具及粉碎机械。
(四)促进综合利用
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对秸秆粉碎还田的农户列表造册,签订承诺书,并逐户监督落实,确保秸秆粉碎还田利用。对采取秸秆回收综合利用的,要确定秸秆回收的出路和调运方案,做好协调衔接,实行专人监督清运秸秆离田。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秸秆的堆放和周转,并加强组织管理,及时清运散落在田边、沟边、路边、塘边的秸秆,防止火灾和水体污染。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泉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及11个督查组、33个驻乡镇工作组。督查组会同驻乡镇工作组,对秸秆粉碎还田、离田、离路、离沟塘、离林及集中堆放情况开展督查,对火点信息现场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包点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反馈情况的落实等进行核实。
(二)健全网络
禁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201__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继续实行县督查组包片、驻乡镇工作组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完善农村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制度,建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到人、包保区域和地块。严格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全天候不间断地巡查,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监管体系。制订特殊天气、特殊情况下秸秆焚烧应急预案,预防、处理好秸秆焚烧突发事件,对出现的焚烧火点,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扑救、消除。要加大对省界、县界、乡镇交界区域及特殊人群的巡查监督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人员组织,打好隔离带,配备旋耕机械及消防灭火设施,及时消除火点隐患。
实行风险责任金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包保乡镇领导每人责任金__000元,驻乡镇工作组每人责任金3000元,乡镇
党政正职责任金每人__000元,于__月20日前缴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乡镇、村包保干部责任金由乡镇自行确定、收取,设立专户储存。(三)资金保障
按照午季农作物种植面积和标准拨付补贴资金,严格按照“谁转化利用秸秆,谁得补贴资金”的原则,补贴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并进行专项审计。
1. 补贴资金按16元/亩拨付到乡镇。采取先预拨后决算的方式,午收前先按10元/亩预拨资金到乡镇,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束根据验收情况结算。
2. 预拨资金80万元,对秸杆回收利用的单位和个人(不含秸秆发电企业),按40元/吨的标准(按县乡3:1)兑现补贴,回收利用量由乡镇、县财政局、环保局共同核实、确认。
3. 新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打捆机,由县农机局按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予以补贴,新购置的其它粉碎还田、收储机械设备由乡镇按购置发票的30%予以补贴。
4. 县财政另拨付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__0万元,车辆使用费40万元,各乡镇__万元,派出所1万元。
(四)违法处罚
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向沟塘河渠倾倒秸秆等行为,经查实后取消或追回相关涉农补贴。对焚烧秸秆行为按照《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造成交通安全、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核奖惩
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百分比发放补贴资金。
1. 卫星遥感监测每通报1个火点,扣乡镇10分;被省督查组每发现1处火点扣乡镇__分;被市督查组每发现1处火点扣乡镇3分。
2. 县督查组每发现1处火点扣乡镇2分,奖督查组200元,奖金由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核实兑现。
3. 县督查组每发现1处秸秆堆放到田边、路边、沟塘边、林边的,扣乡镇1分,奖督查组100元,奖金由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核实兑现。
4. 开展“零火点”乡镇创建活动。各乡镇卫星监测零火点,且得分9__以上(含9__分),县财政奖励乡镇__万元,退还风险责任金,并从专项奖励资金中给予责任金120%奖励;得分90—9__分(含90分),县财政奖励__万元,退还风险责任金,并从专项奖励资金中给予责任金100%奖励;得分8__—90分(含8__分),县财政奖励4万元,退还风险责任金,并从专项奖励资金中给予责任金80%奖励;得分80—8__分(含80分),县财政奖励3万元,退还风险责任金,并从专项奖励资金中给予责任金60%奖励;得分70—80分(含70分),退还风险责任金,并从专项奖励资金中给予责任金40%奖励;得分70分以下,且排名最后一名扣除100%风险责任金,倒数第二名扣除70%风险金,倒数第三名扣除__0%风险责任金,排名不在后三名,退还风险责任金,不予奖励。
5. 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奖惩,按各乡镇平均得分参照第4项执行风险责任金;包保乡镇领导和驻乡镇工作组按所驻乡镇得分参照第4项执行风险责任金。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力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强势发动,全民动员,确保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和落叶等全面禁烧,推行全年常态化管理,紧紧围绕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目标和“全面禁、全年禁”的新要求。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禁烧、常态管理”的原则,创新思路、明确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秸秆清运、收储的快速运转体系,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着力形成以还田为主的多元化秸秆利用格局,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实现秋季秸秆全面禁烧。
二、工作步骤
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从10月2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及综合利用推动、考核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发动阶段(10月2日至10月20日)
1.成立组织。镇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与各村(居)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村(居)按组、按地块明确包保责任人,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建立24小时巡查小组,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隙。(包保地块及责任人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镇禁烧办。)
2.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多角度、多层面、多形式地开展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镇内两辆宣传车不间断巡逻宣传。每村(居)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禁烧宣传横幅5条以上,布置禁烧宣传标语不少于50条,宣传单发放到户,利用广播等加强宣传。各村(居)要在主要通道和田间地头搭建看管帐篷,配备灭火工具,应急灭火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建设草场和秸秆集中堆放点。各村(居)要建设满足需要的草场,并进行合理布点。严禁将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河塘旁;按种植面积每1000亩至少建设一个秸秆堆放点,每堆放点面积5亩以上。各村居于10月20日前必须建成至少2个5亩以上的秸秆集中堆储点(建设地点在10月20日前报镇禁烧办)。镇区和XX国道、XX省道、XX省道、XX路、XX路、XX路等主干道两侧500米及其可视范围、镇村道路两侧100米及其可视范围内禁止堆放草堆等杂物。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
1.加强组织管理。要严把茬口留低关,严查超高茬收割,收割机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粉碎匀抛装置,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公分的,给予农机手一定的处罚,并且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村(居)干部和工作组人员对收割地块要全程跟踪监督。对不能还田的地块,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清运秸秆、及时翻耕灭茬、及时播种,确保秸秆“不还田就离开田地”。
2.加强督促检查。镇督查办会同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督查,实行24小时巡查。具体督查驻村和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情况、村组干部值班巡逻情况(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必须吃、住在田间地头)、秸秆清理情况、打谷晒场情况及村居在禁烧工作中的组织化程度等情况。对发生秸秆焚烧的,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
3.强化应急处置。镇设立举报电话(电话:XXX ),实行24小时值班。督查组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村(居)驻田值班人员要配足灭火工具,以便应对突发的露天焚烧秸秆事件。对故意放火的,派出所要依法严肃处理。
4.推进秸秆还田。利用各级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的政策机遇,通过“看好机头、管住田头、盯紧人头”三项措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机,促进秸秆还田。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组要深入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作业对象、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严格控制留茬高度、粉碎长度、抛洒均度和翻耕深度的主要质量标准。对县核查组核查发现未按照还田质量标准执行问题的地(田)块,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按计划及质量标准还田到位。
5.秸秆清运利用。清理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沟渠等处的秸秆,全面推广食用菌生产、秸秆饲料、秸秆气化、秸秆堆肥、密度板生产、草编织、秸秆工业原料及秸秆成型燃料等综合利用项目。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对各村(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总结全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保持常态巡查及应急处置力量,维护全面禁烧阶段工作成果。
三、明确责任
1.各村(居)是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要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任务。责任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
2.工贸中心(安监所)要加大对全镇企业禁烧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除不能焚烧秸秆、树叶外,还要严禁焚烧任何工业和建筑垃圾;责任人:XX。
3.城管环卫服务中心要派专人巡查镇区和各村(居)的建设工地和集中居住区,禁止焚烧一切建筑垃圾;责任人:XX。
4.城管队、公路站要加大对镇区及和XX国道、XX、XX省道、立派路、龙青路、红万桑路等主要道路的管理,严禁在主干道打谷晒场,严禁环卫、养护工、运维人员焚烧各种垃圾,发现焚烧现象的,视同焚烧秸秆同样予以处罚;责任人:XX。
5.水务站:负责对全镇范围内河流、渠道等水面抛弃秸秆的行为监管和查处工作;责任人:XX。
6.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机管理,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责任人:XX。
7.民政股要加大对陵园、墓地等场所管理力度,禁烧期间,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现象;责任人:XX。
8.中小学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给每个学生家长发放倡议书,进行广泛宣传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中心小学要做好各村小(教学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杂物的督查管理工作。责任人:XX。
9.派出所要积极配合镇督查组和各村(居)开展禁烧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责任人:XX。
四、奖惩措施
1.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及奖励制度。各村(居)向镇财政缴纳4000元保证金,对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并且没有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的村(居)奖励4000元。
2.严罚第一把火。因管控不到位,发生省、市“第一把火”并被书面通报的村(居),一次性扣除村(居)保证金,村(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严肃追究包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责任。
被确定通报为全县“第一把火”的村(居),一次性扣除村(居)保证金,具体地块村级包保责任人引咎辞职,村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2000元、1200元、800元,在该村召开全镇后进典型现场会。被确定并通报为全镇“第一把火”的村(居),对村(居)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500元、300元、200元,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大会公开检讨。
3.加大对被国家卫星和省、市、县、镇巡查到火点的处罚力度。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测通报每火点对村(居)负责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3000元、2000元、1000元,严肃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省、市督查通报火点的,按焚烧面积对村(居)负责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罚款2000元、1000元、800元,堆积焚烧的酌情加罚,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的田块内发现火点加倍处罚,焚烧垃圾、落叶、杂草等烧荒火点,,处罚1000元,并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县督查到焚烧秸秆的,按着火点面积每100平方米罚村(居)负责人1000元,罚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800元、400元、200元(县罚镇每火点2000元),追究包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的责任;被镇督查到焚烧秸秆的,每个着火点罚村居负责人500元,罚包村领导、包村及工作组人员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加重处罚。
对禁烧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和严重失控的村居及相关责任人,由纪委部门按有关规定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
4.“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禁者。对焚烧树叶、杂草及各种垃圾视同焚烧秸秆,参照以上级别同等处罚;严肃查处未能及时清运秸秆,尤其是乱堆草堆、抛洒、倾倒入河、污染水体等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或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工作重点
加强春耕、秋收和冬防期间的巡查力度,制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道路两侧、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检查制度,制定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区、乡、村三级禁烧管理网络体系。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第一季度)。区政府成立秸秆杂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禁烧工作方案,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第二季度)。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重点,公安、环保、农牧、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联合督查组,督促指导禁烧措施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三)督查阶段(第三季度)。公开查处、曝光一批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街道及村。切实做到提高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不到位的乡镇及街道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四)总结阶段(第四季度)。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建立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区秸秆杂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16日前)。
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烧网络全覆盖。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区环保局和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区、乡镇、村网络化管理,责任到人,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多形式培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乡镇、街道要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开展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发展和推广秸秆转换饲料、秸秆还田等,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加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在夏秋收割高峰时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每天进行巡查,于次日上午9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区秸秆杂草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