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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调查方法于2012年7~9月通过随机分层抽样对长株潭城市群(长沙、株洲、湘潭)国家级示范性、省级示范性和普通各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范围内的失能老人先使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BI)对调查对象的失能程度进行等级评定。该量表包括进食、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厕、床椅、平地行走及上楼10项内容,总分100分,分为3个等级:①>60分为良,有轻度功能障碍(轻度失能),能独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动,需要部分帮助;②41~60分为中,有中度功能障碍(中度失能),需要极大帮助方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③≤40分为差,有重度功能障碍(重度失能),大部分日常生活不能完成或需要他人照顾。失能老人健康管理现状调查表在查阅文献和经专家充分探讨和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形成,问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婚姻状况、经济状况、饮食习惯、既往病史、医保类型、照护形式和对象等,由老人在所给选项中自主勾选;第二部分是调查对象的常见症状,由调查对象根据研究者在检索文献中出现的15个常见症状选项中勾选;第三部分是调查对象的健康管理现状和需求,健康管理现状包括健康管理形式(家庭自我照护、社区护理和医院护理)及是否建立健康档案、是否定期体检、是否定期接受或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宣教、是否经常参加各种社区体育锻炼或活动等;健康管理需求在定期体检、常见病、多发病健康教育、慢性病自我管理指导、用药指导等12个选项中单选或多选。为确保调查问卷的有效性,预试验共发放问卷20份,回收20份,回收率和有效率均为100%。预试验结果显示与预期设计基本一致。该调查表的Cronbachs′sα系数为0.912。调查员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社区,对筛选出来的老人进行无记名调查,大多数老人自行填写,个别老人因视力或肢体活动能力问题请家人、朋友或调查员代为填写。问卷当场收回。共发放问卷631份,回收有效问卷582份,有效回收率92.23%。
1.2统计学方法
数据输入SPSS18.0软件,采用统计描述。
2结果
2.1失能老人常见症状
被调查的582人中轻度失能382人,占65.64%;中度失能166人,占28.52%;重度失能34人,占5.84%。受老化及各种慢性疾病的影响,排名前6位的常见症状分别是牙齿缺失(>3颗)332人(57.04%)、听力损伤315人(54.12%)、尿失禁213人(36.60%)、便秘200人(34.36%)、高血压190人(32.65%)及步态障碍161人(27.66%)。其中,只有一种常见症状者193人,2种256人,3种121人,4种及以上者12人。
2.2失能老人健康管理现状
①就医模式。选择家庭自我照护者191人,占32.82%;到社区进行治疗护理183人,占31.44%;到医院就医208人,占35.74%。②健康管理方式。有健康档案198人,占34.02%;定期做健康体检136人,占23.37%;经常参加社区各种活动(含广场舞、太极等)362人,占62.20%;接受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常见病、多发病的健康宣教213人,占36.60%。③健康管理需求,排名前5位的健康管理需求分别为,健康体检522人,占89.69%;常见病、多发病健康教育486人,占83.51%;慢性病自我管理指导466人,占80.07%;用药、手法按摩等保健指导444人,占76.29%;家庭病床421人,占72.34%。
3讨论
3.1长株潭地区社区失能老人常见症状与健康管理形式现状分析本次调查显示,长株潭地区社区失能老人牙齿缺失、尿失禁、便秘、步态障碍发生率占常见症状的前5位,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另一方面,血压升高、听力损伤2个常见症状低于全国发生率。血压升高这一症状低于全国的原因可能与部分老人饮食习惯偏清淡(饮食习惯中选择清淡饮食者占57.22%)或由于经常参加社区关于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等健康宣教活动,思想转变后改变行为有关。有研究证明,负性生活事件数(主要集中于家庭与经济问题,如配偶死亡、收入减少、子女就业、子女管教困难及夫妻感情不和等)、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等与高血压存在密切相关关系,长株潭城市群区位条件优越,综合经济实力较强,又是湖南省创新源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先导区,居民安居乐业;相对于全国报道,负性生活事件数量较小,可能也是长株潭地区社区老人血压升高症状发生率偏低的原因之一。老年性耳聋可能与遗传、环境噪声、慢性病、心脑血管病、感染、耳毒性药物、代谢紊乱、饮食营养、生活条件、劳动强度、精神压力、情绪及气候变化等有关。长株潭地区失能老人听力损伤低于全国发生率的原因未明,这也是下一步的研究方向。值得提出的是,很多老人认为牙齿缺失、听力损伤、步态障碍是正常老化现象,属于“自然规律”,像这种对常见症状的认知问题还需要通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健康宣教。本次调查结果还显示:约32.82%的失能老人选择家庭自我照护这种健康管理形式,原因可能与失能老人长期的养老观念以及个人不愿拖累家庭、社区及社会的想法和医疗资金等有关;31.44%的失能老人选择社区护理的原因与逐渐增加的对社区照护的健康管理政策及形式的认知以及便利的社区护理服务有关;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管理尚存在运行机制不够成熟、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欠缺、各级政府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健康管理的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故仍有35.74%的调查对象在同等情况下选择医院就医形式。建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为平台,为失能老人针对老年人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日常健康维护提供系统、连续、综合的健康宣教和医疗护理服务。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更应重视培养专业老年护理、康复人才,并调动一切可能的失能老人社会支持网络,推进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的长期照料失能老人的健康管理形式。
关键词 我国台湾地区 长期照护 制度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的“老人福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管理老年事务的政府机构及各机构职能分工,并提出为“身心受损”老人提供辅助其日常生活的居家服务、建立长期照护机构等内容,养老服务主要集中于对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近年来,随着台湾地区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及“在地老化”诉求的加强,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得到迅速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一、我国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政策
(一)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政策概述。
我国台湾地区自1980年实施“老人福利法”以来,其长期照护政策经历了从分散到整合的发展过程;相关政策包括:“社会福利政策纲领”(1994)、“老人福利法(修法)”(1997)、“老人长期照顾三年计划”(1998-2001)、“建构长期照护体系先导计划”(2001-2003)、“照顾服务福利及产业发展方案”(2002-2007)、“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之旗舰计划”(2007起)等(伍小兰,曲嘉瑶,2010)。
由于我国台湾地区对老年事务的行政管理较分散,很多行政部门,如内政部、行政院卫生署、教育部及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等,皆有相关行政法规的权力,导致我国台湾地区照护资源分散、缺乏完整连续性照护的提供(陈惠姿等,2005)。“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出台之前,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长期照护的法规分散于社政(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碍者保护法)、卫证(医疗法、全民健康保险法、护理人员法等)及退辅(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三大行政体系中,未形成统一的政策法案。
“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之旗舰计划”(以下简称“十年计划”)的出台弥补了这一政策体系的缺陷,其对长期照护政策的受益对象、服务项目、政府补助、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方案、财务制度、法令制度及行政机构权责划分、配合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完整详细的规定,并在之前政策的基础上,对政府补助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受益对象。
老人为“十年计划”的主要受益对象。在界定受益对象时,“十年计划”除以年龄(65岁)为分界线外,还将因“身心障碍、地区因素”(p50)导致的提早老化人群考虑在内。概括起来,我国台湾地区长照政策的受益者包括以下几类人群:(1)65岁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功能(ADLs)失能老人,(2)65岁以上仅IADL失能且独居的老人,(3)55至64岁ADL失能的山地原住民,(4)50-64岁ADL失能的身心障碍者。总之,享受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补贴的老人主要为ADL失能群体及IADL失能且独居人群;换言之,ADL指标是界定补贴对象的最主要标准。
基于老人的身体情况,依据ADLs和IADLs指标的规定,“十年计划”将失能老人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给予不同程度的服务或现金补助。
(三)服务项目。
“十年计划”规定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料服务,其规划的服务在居家、社区和机构式服务方面皆有涉及,但以社区和居家式服务为主要服务方式。
1、居家式服务。
(1)居家服务:包括家务、日常生活照顾服务和身体照顾服务。
(2)居家护理:包括一般伤口护理、注射、一般身体检查、提供护理指导、营养及基础复健运动指导、巡诊、医疗咨询等。
(3)居家复健:对老人的日常生活功能、社交功能进行评估和训练。
(4)辅具购买、租借服务及居家无障碍环境改善服务:为失能者提供日常生活(沐浴、排泄、饮食等)及机能训练辅具购买服务,提供轮椅、特殊卧床等不与身体直接接触的辅具租借服务,提供住宅改修服务以使失能者生活更为便利(如加装扶手、防滑、地板材料更换等)。
(5)老人营养餐饮服务:对行动困难的老人提供送餐到家的服务。
(6)紧急救援系统: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当老人在家发生突发事件时,可通过设备发出信号以获得紧急救援服务。
2、社区式服务。
(1)日间照顾:服务对象日间自行或由家人接送至日间照顾机构,晚间返回家中的服务。其可提供家属喘息的机会。
(2)社区复健:在社区进行的,对老人日常生活功能、社交功能的评估与训练。
(3)老人营养餐饮服务:选定适当地点对行动自如的老人提供集中用餐服务,地点一般为社区内部或附近。
3、机构式服务。
2007年出台的《台湾长期照顾十年计划》进一步突出了居家与社区照护服务的重要性,同时弱化了机构服务。在该计划出台前,失能老人可享受的机构服务包括养护机构、长期照顾机构及护理之家三项服务;而“十年计划”中仅保留了长期照顾机构服务(提供生活照顾及护理服务)一项,可见政策对居家和社区服务的侧重。
4、其他服务。
(1)交通接送服务:为协助重度失能者就医和使用长期照护服务,我国台湾地区政府特提供交通(车费)补助,以保证低收入的重度失能者能够使用类似康复巴士等交通工具。
(2)喘息服务:使家庭照护者获得一定时间的休息机会,以减轻照护者压力为目的的服务。
(四)受益内容。
“十年计划”以老人的失能程度及收入水平为依据,对失能老人制定了不同等级的补贴标准。这些补贴皆以实物补贴(即补贴服务)为主,现金补贴为辅。不同的服务项目,补贴标准也不同,例如,有些服务仅提供给重度失能者,而有些服务仅依据受益对象的经济情况进行补贴等级的划分。
(五)资金来源。
我国台湾地区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费用由失能者和政府共同分担,分担比例由失能者的失能程度和经济状况决定。一般原则为:家庭总收入未达社会救助法规定最低生活费用1.5倍者,可获政府全额补助,也即自身不必负担服务费用;家庭总收入符合社会救助法规定最低生活费用1.5倍至2.5倍者,需负担10%的服务费用;一般户需负担40%的服务费用;超过政府补助时数的则由民众自行全额负担。
政府的长期照护补贴资金通常来源于税收或社会保险。我国台湾地区“十年计划”中建议于“过渡时期”选择税收作为长期照护补贴资金的主要财源,因其认为,我国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体系尚处于发展初期,直接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民众在缴纳保费的情况下可能会提高对服务的利用率,进而影响家庭照护意愿以及导致正式照护资源供给的不足;相比之下,使用税收制可视政府财政情况提供保障,避免资源的浪费及过高的财政负担。
近年来,我国台湾地区开始规划以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作为政府补贴的财源,由我国台湾地区卫生署研拟的《长期照护保险法》草案已于2011年3月31日经行政院报请立法院审议,尚未通过。
二、管理体系
我国台湾地区的老年照护与老年健康服务分属不同的行政体系,相关的行政部门包含了内政部、教育部、行政院卫生署及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等多方机构;由于各部门的目标人群不同、政策重点与执行理念也不一致,导致我国台湾地区的老年长期照护事业无法统筹发展,阻碍了照护服务体系的完整性与连续性(陈惠姿等,2005)。
为解决老年长期照护服务多头管理的问题,“十年计划”提出两点整合建议豍:
1、在中央层级设置跨部会的长期照顾推动小组,邀请各部会(如内政部、卫生署、劳委会、原民会、退辅会、经建会、财政部等)行政主管与学者专家共同参与,通过制定长期照护政策规划及协助地方政府发展长期照护资源等工作,实现统筹卫生署与内政部派发的补助经费,达到事权统一的效果。
2、在地方层级成立跨局室长期照护推动小组,将地方政府相关局室主管、当地民间相关代表和专家学者联合起来,通过营造有利于照护资源发展的环境、管理照护服务机构、监督服务计划实施、评估实施成效等工作,实现地方相关局室力量的整合。
三、启示与借鉴
我国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政策经历了从分散到整合的发展过程;“长期照顾十年计划”作为一项完整规划,对长期照顾服务的各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政策的重要特点是:充分考虑了收入水平的影响。对收入水平这一因素的关注,表现在其对受益对象的界定及对补贴标准的划分上,——两者皆以收入水平(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重要判定因素。首先,“十年计划”对受益对象的界定不以年龄为唯一标准,而是充分考虑到生活环境(即地域也即收入水平)对人身体健康状况的影响。——“十年计划”的受益对象不仅包括65岁以上的失能老人,还涵盖了因生活水平较低而提早老化的人群(55-64岁山地原住民)及身心障碍者。其次,在划分补贴等级时,我国台湾地区未如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一般,为照顾社会公平而仅以失能程度作为补贴标准划分的依据,而是将个人收入水平作为决定政府补助额度(即费用分担比例)的重要指标。总体而言,我国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政策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及收入水平的差异,对发达和欠发达地区、高收入和低收入人群分别采用了不同的考评与补贴标准,保证了有限的政府资金提供给更需要的人,兼顾了效率与公平。
然而,我国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政策尚处于较分散的管理体系下(虽然十年计划做出整合管理机构的建议,但建议的采纳与执行效果还有待研究);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管理体系的不统一,阻碍了完整的养老体系的构建,这是我国台湾地区未来发展养老服务事业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我国大陆地区发展养老事业时需关注的重要命题。
基金项目: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海外人才专项资助课题“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框架研究”(编号:503375)
(作者:刘月,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学历:硕士, 专业:地区经济发展,研究方向:服务管理,养老政策;刘建兵,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运行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学历:博士,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服务创新,服务管理)
注释:
豍社会福利推动委员会、台湾内政部.我国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之旗舰计划(核定本)[EB/OL].[2007]:340-341.
参考文献:
[1]陈惠姿、黄源协、李世代、胡名霞、蔡欣玲. (2005). 我国长期照顾资源开发规划研究: 內政部委托规划报告.
[2]陈叔红主编,《养老服务与产业发展》[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1:61-63.
[3]老人健康检查保健服务及追踪服务准则.台湾医师公会联合会网站:http://tma.tw/meeting/meeting_02_info.asp?meete_id=2399
[4]社会福利推动委员会、台湾内政部.我国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之旗舰计划(核定本)[EB/OL].[2007].
[5]台湾老人福利法,内政部网站:moi.gov.tw/
[6]台湾老人福利与政策,内政部网站:moi.gov.tw/
关键词:老龄化;医养结合;成本医养
结合机构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统计显示,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94亿,到2015年底,65岁及以上的老人将占全国人口总量的10.5%。未备而老、未富先老、孤独终老是现阶段我国老龄化表现的三个特点。随着失能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构建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已成为我国一些地区的养老产业的发展重点。
一、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的基本介绍
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对象是指全体老年人,而并非是指“需要长期专业医疗服务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医养结合”服务内容也并非指在老人已经失去自理能力下提供服务而是在于提前介入,增强老人对慢性病的预防,这远比治疗疾病更有意义,也能够合理的利用医疗资源。医养结合养老是指把医疗照顾和养老服务职能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为不同的老人提供固定的养老模式。当下推出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主要包含:在医疗机构中增设养老机构;将医疗结构转型为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机构自办医疗机构;医疗与养老机构的整合。具体来说,医养结合的养老就是有病治病,未病疗养的养老模式。
二、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成本分析
本文以雅安市医养结合机构为参考,通过对2013年入住的305位入住老人来分析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养老的服务成本。
1.对社保分类和报销比例的分析
作为医保的定点单位,因为老人医疗保险的类别不同,所以也有不同的支付医疗费用方式。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是最为主要的方式。入院老人拥有此种医疗保险的占78%,12%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他的6.6%是由不同地区的异地医保组成,其中包括异地农合、退休干部、以及其他外地医保等。余下的3.4%则自费。由此可以看出,本机构入住的老人以事业单位退休员工为主。就不同的医疗保险的报账比例而言,排在第一位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账比例高达91.24%,拥有此类医疗保险的老人每月只需自费304.9元。第二位的则是新农合持有老人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9.58%和77.57%,其他的比例则为非拥有医疗保险的患者,具体的报销比例未知,在此不做赘述。
2.退休职工老人的收入及医养成本构成分析
由于老人在入住期间完全由护理人员照顾,因此本文的医养调查成本只包括直接成本,即老人每月的生活费(包括餐饮费和其他生活开销费用)、聘请护工费、和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自费部分)。康复科实施护工代管制度,护工由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由于老人在入院检查时情况各有不同,所以护理标准也不一样,每月费用从300元到1500元不等。老人的平均护理费用为每月803元,生活费为580元(包含伙食费每月480元和其他开销每月100元)。通过对其疗养期间的医疗费用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老人每月需承担的医养成本为1688元,而目前雅安市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为1443元。综合看来,退休老人仅靠退休金并不足以支付养老医养费用。其中护理费用高达48%,在所有支付费用中所占比例最高。
3.医疗费用分析
医疗费用是指老人在住院期间在检查、治疗、药物、医疗护理及其他项目上花费的总和。从比例来看,治疗费用是医疗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比重高达50%以上,其次为药品费用和检查费用,所占比例相对较低。
4.护理费用分析
护理费用是医养结合护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较少,又缺乏专业的护理人才,所以养老护理费用需要老人自己承担较大的比重。通过分析我们了解到平均护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提高。60岁以下的老人每月费用为478元,90以上的老人护理费用则高达每月1333元。由于进入80岁以后失能程度进一步恶化导致护理费用越来越高。
三、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降低养老成本的措施
在积极研究“医养合作”的新形式下,大力推广医养结合模式的养老机构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降低老人的生活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当前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低,且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以政府财政为主要支持力量,发展动力不足的现状,需要采取实际的措施来降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成本构成,以此来提升对失能老人的服务水平。
1.构建完善的融资制度
根据实践调查发现,经济能力是影响老年人入住的最主要因素。因为失能老人无法独自承担医养机构所收取的费用,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工资要求高,工作强度大的特点,导致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低,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为此只有建立完善的融资制度,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养老机构的支持,鼓励投资机构投资养老产业,也可以有效缓解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压力。
2.建立护理保险,缓解护理费用压力
医养结合养老结构的护理费用虽然与护理对象的特殊性有直接关系,但是由老人承担过高的护理费用,无疑会增加老人的经济负担,直接关联到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积极,造成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偏低。我国一直存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失,也可以借鉴外国经验,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护理费包含在医疗的报销项目中,对于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相应比例的补贴。
3.让医疗制度同步,实现异地报销
通过努力,我国已经在全国试点医疗制度的并轨,比如成都市,自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的治疗制度后就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从全国范围看来,还有很多地方不仅存在巨大的城乡差异,在不同保障类型上也有较大区别。
三、结语
虽然现在“医养结合”还在发展的初期阶段,面临着很多问题和考验,但解决失能老人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医疗养老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规范发展和重点扶持医养结合型机构来解决失养老人的养老困难,探索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异地报销、护理保险等问题才能有效降低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养老服务的成本,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从而做到真正的老有所养。
参考文献
聚焦困难以及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老年群体,有助于增进社会凝聚力和老年市民的归属感。在区县街镇社区关爱失智失能老人的工作基础上,拾遗补缺、有效地创设“老年希望工程”的相关项目,一直是近年各分会的工作重点。一批特色公益项目,通过不断地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后得以开展并壮大。
金山区分会将扩大“幸福乐园”设备添置项目的受益面。深入第一线,走访养老机构和村居委老年活动室,针对实际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和资金条件,分批分期对老年人的生活和活动场所添置必要设备,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在此基础上,还将拓展创新公益助老新项目:“阳光关爱―贴心呵护”失能老人公益项目将为满足困难失能老人的需求,向养老机构赠送护理床、护理垫等;“高龄老人助行”项目,为部分高龄困难老人配备拐杖;“老年人健康干预”项目,如:组织老年人重阳登高、中医保健等活动。
其他如宝山区分会的“生命之桥――尿毒症患者援助”项目,浦东分会的社区部分失智失能老人非医疗上门康复护理项目等,都将继续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为各分会区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搭建新的平台,送去关爱。“集中力量,每年解决1~2个帮困助老问题,加以推广,以期形成制度,这样社会覆盖面更大,受益老人面更宽。”
尽管每年有上百万的老人因为各个项目的实施而受益,但面对全市387.62万的老年人群,需要得到帮助的老人还有更多。
杨浦区分会以创建老年宜居社区为抓手,助力宜居社区试点街道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老人的实际需求为本,在做好做优“亲情服务送到家”、“失智失能老人看护人员培训”等原有项目的基础上,设计开发与创建老年宜居社区紧密相关的服务项目,试点街道老年人心理慰藉、老年人法律常识及防诈防骗等,为社区老人提供人性化且实实在在的服务。
“整合资源,创新平台,学会‘借天借地借资源’,充分发挥各级资源,形成为老服务综合平台。”
充分发挥各级资源,便是联合社会上各个团体、各种力量,依托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功能,借力缓解老龄化矛盾,尽力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静安区分会的“乐龄五彩星期”系列助老公益创设项目21个。它们巧妙地与科、教、文、卫、体等部门结合,借助他们的专业力量。这些特色项目既有新意,又能让老人得到实惠。同时,做实2014年市、区串百家门、知百家情、百名法官下社区等各项为老服务项目,弘扬“孝亲敬老”的社会风尚。从而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尊老的社会氛围。
“形成稳定的基金来源,这是基金会的生命力。”
在探索基金募集方式上,浦东分会建议:每年以申报项目的形式把“福彩公益金”作为助老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浦东老年基金亦按资金比例配套,形成项目资金总额,以此逐步形成常态化募集为老服务资金机制。并且继续以项目争取多方筹措资金,与新区民政系统充分协商,围绕新区政府老龄工作重点提出助老项目来实现多方筹措资金。
让捐赠的人感到自豪,就会产生长期的社会正能量效应。聚沙成塔,积少成多,这是基金会能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重心下移,夯实基础。没有基础就没有生命力,就没有持续发展。”
将工作重心面向于区县、扎根于社区,并向郊区薄弱地区和困难老人等倾斜,才能进一步扩大受益面,让更多老人从中受益。
闵行分会在项目运作上,聚焦三类老年群体,立足“拾遗补缺”的宗旨,配合“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实施“老年希望工程”。“老年介护培训”项目,“情暖鸿雁”医疗帮困项目等被市基金会评选为特色公益项目。
“老年基金会工作程序一定要规范,确保做到公正透明。”
完善基金组织管理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是确保基金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松江分会制定了《松江区分会资助社会公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规范运作。
长宁分会总结要坚持以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为重点,拾遗补缺,创新品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从而不断提升老年基金会的影响力。让基金会成为盛装爱心的“玻璃口袋”。
第二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于5月1日-3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展馆举办,来自11个国家和20个省份的350家专业参展商参展。展会期间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与北京慈爱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主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题论坛”很受各界的欢迎,美国居家养老护理品牌仁爱华的负责人表示:养老不离家,是中国传统的养老优势,生活在熟悉的环境里,不但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能够增强老人的安全感,而且还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需要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的居家服务,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在此期间,北京慈爱嘉养老服务公司正式启动了北京市海淀区“社区养老服务体制创新试点”合作项目,通过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平台-更好地为社区老人提供爱老、敬老、助老的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北京金轩投资有限公司宣布再次捐款30万元,为更多老人免费提供居家照护服务,为中国养老服务企业的发展伸出帮扶之手。
为了推进海淀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根据“全面关怀、重点照顾”的工作理念,结合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失能老人的不同需求,海淀区民政局充分利用政府的现有资源,同时引进服务机构,依托社区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和助老服务站,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通过慢性病管理、“30分钟养老护理计划”及建立家庭病床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全方面的养老服务。
“养老助残管理服务中心”具备老年餐桌、康复护理、日间照料护理、慢病管理、老年人洗浴助浴、理发、助行、陪伴、精神抚慰、文体娱乐等功能。该服务中心将实施对社区内老人的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维护,建立失能老人的家庭病床服务模式,让老人在家中,在社区内即可享受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
为积极应对海淀区人口老龄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制的创新模式,发挥社会养老专业服务机构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海淀区民政局、卫生局、区残联、北下关街道办、双榆树社区医院、南里二区居委会、北京慈爱嘉养老服务公司正式启动了“社区养老助残服务体制创新试点”合作项目,在双榆树南里二区建立“养老助残管理服务中心”,对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切实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